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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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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3篇(大唐集团三讲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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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标准化是企业科学管理的基础。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企业,本部各部门。第三条 集团公司标准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建立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规范企业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过程管理,构筑集团化管理平台和与国际接轨的技术平台,不断满足投资者、顾客、企业、员工和社会的需求,提高集团公司系统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

  第四条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坚持以人为本,从目标和需求出发。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

  第二章 定义和术语

  第五条 为在集团公司系统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集团公司批准和发布实施,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规范性文件,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第六条 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技术标准。技术标准的形式可以是标准、规范、规程、守则、操作卡、作业指导书等。

  第七条 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管理标准。管理事项主要指在营销、设计、采购、工艺、生产、检验、能源、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中与实施技术标准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制定管理标准的目的是为了合理组织、科学利用和加快发展生产力,正确处理生产、经营、发展的相互关系,科学行使计划、生产、监督、调整等管理职能。

  第八条 标准化领域中,针对需要协调统一的工作事项所制定的标准,为集团公司工作标准。工作事项主要指在执行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时与工作岗位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等有关的重复性事物和概念。

  第九条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是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的统一体。标准体系是集团公司企业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标准体系以技术标准为主,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并以标准体系表的形式来表述;管理体系是标准体系贯彻实施的组织体系,负责标准体系的制定、执行、监督、改进等。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条 集团公司成立标准化委员会,全面领导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统一领导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二)负责组织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复审、修订、废止,国际和国内标准的采集、宣传和贯彻,标准化审查,标准化科研,标准培训,标准实施,标准实施结果评价和监督考核等;

(三)负责审批和发布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四)负责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和本部各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奖惩;

(五)负责建立法规、标准、资料等动态数据库,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实现标准化管理信息共享。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组(以下简称标准化管理工作组)是标准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标准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标准化委员会下设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三个专业委员会,分别负责集团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专业化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和集团公司相关专业标准;

(二)组织编制专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经费预算等;

(三)组织制定专业标准;

(四)组织专业标准的技术培训;

(五)对专业标准贯彻实施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对专业标准进行定期复审、确认、修订、废止;

(六)负责收集、研究相关专业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组织专业标准的技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管理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技术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工作标准专业委员会挂靠部门,负责管理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和动态管理;

  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是标准化建设的网络化应用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有关市场和信息标准的制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负责标准化建设的网络化应用。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各部门,是相关专业标准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编制相关专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预算等;

(二)负责相关专业标准的立项、调研、起草、征求意见、送审、宣讲、培训等;

(三)负责相关专业标准的实施、审核、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本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各分支机构、子公司标准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二)确定与本公司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

(三)在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本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负责所属发电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及时了解并掌握所属发电企业标准化的工作动态和管理信息,为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各直属企业总经理(厂长)是本企业标准化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直属企业设立标准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企业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二)确定与本企业发展目标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审批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和其他重大问题,批准标准化活动工作费用;

(三)在集团公司和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上,遵照因地制宜的原则,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建设与管理,审批本企业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四)对本企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认真贯彻标准,造成损失的责任者按规定进行处分。

  第十五条 系统各企业应确定标准化管理机构(部门或车间,下同),作为标准化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归口负责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规划和计划;

(二)组织制定和修订本企业标准;

(三)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集团公司及本企业标准;

(四)组织对本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参与本企业新产品研制、改进产品、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作,提出标准化要求,负责标准化审查;

(六)做好标准化效果的评价与计算,总结标准化工作经验;

(七)统一归口管理各类标准,建立档案,搜集国内外标准化信息资料;

(八)对本企业有关人员进行标准化培训,对本企业有关的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

(九)承担上级委托的有关标准化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各企业职能管理部门(或车间,下同)标准化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组织完成本企业下达的标准化任务;

(二)组织实施本企业技术、管理、工作标准,推行标准化作业;

(三)对本部门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应设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标准化管理工作。运行和检修班组应设兼职标准化管理员,负责班组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标准化工作人员对违反标准化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班组或部门报告。对不符合有关标准化法规要求的技术文件,有权拒绝签字。

  第四章 标准的制定

  第十八条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包括:

(一)集团公司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制定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

(二)为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技术进步,集团公司制定的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产品和服务标准;

(三)采用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四)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活动制定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第十九条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积极采用推荐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坚持用户为主,保证安全卫生,保护消费者利益,保护环境;

(三)以集团公司当前最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为依据,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四)有利于改善经营管理,有利于保证和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利于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第二十条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制定的一般程序:标准编制计划,组织起草标准草案,讨论和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必要的验证,标准的审查、批准和发布。

  第二十一条 根据标准化管理的需要,系统各企业负责向专业管理部门提出标准制定和修订立项申请报告。立项报告应明确拟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名称、主要内容、项目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标准编制所需调研、试验及费用等项目。专业管理部门在汇总、审核各企业的立项申请报告的基础上,负责向专业委员会提出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经专业委员会审查同意后,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标准的起草

  专业管理部门在组织实施标准制定和修订计划时,应挑选具有标准编写能力并经标准化专业培训的专业人员,组成标准起草小组,负责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起草小组在研究起草标准前,应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掌握标准化对象的国内外以及集团公司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关的最新科技成果资料、集团公司系统生产和工作中积累的技术数据和统计资料、以及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国家技术法规、国内和集团公司相关标准等资料。

  在对搜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选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由标准起草小组起草标准(草案)和编制说明,必要时对草案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起草的标准(草案),应与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相协调。

  起草的标准格式、内容、规格应遵守DL/T600《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DL/T800《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GB/《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标准的审查、批准、发布

  标准(草案)经征求集团公司系统意见后,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初审,初审后由专业委员会组织审核,形成标准(送审稿)。标准(送审稿)送交审核时,应提交标准(草案)、标准(草案)编制说明(包括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等)、必要的验证报告等材料。

  标准(送审稿)由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审查,形成标准(报批稿)。标准(报批稿)报送批准时,应提交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初审、审核和审查意见、以及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等。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法定代表人)或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授权的分管领导批准,由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编号、发布和实施。

  第五章 标准的采用

  第二十四条 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推荐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系统各企业根据本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需要,负责推荐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或本企业的标准体系。推荐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的标准,须报经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审查批准。

  第二十五条 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集团公司实施国际化战略、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采用国际标准,是指将国际标准的内容,经过分析研究和试验验证,等同或修改转化为集团公司标准,并按集团公司标准审批发布程序审批发布。对于贸易需要的产品标准,如果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或者国际标准不适用时,鼓励采用国外先进标准。

  第二十六条 国际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制定的标准,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确认并公布的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并应同集团公司国际化战略的实施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工作相结合,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条 采用国际标准分为等同采用和修改采用。等同采用,指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相同,或者与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上相同,只存在少量编辑修改。修改采用,指与国际标准之间存在技术性差异,并清楚地标明这些差异以及解释其产生的原因,允许包含编辑修改。修改采用不包括只保留国际标准中少量或者不重要的条款的情况。修改采用时,与国际标准在文本结构上应当对应,只有在不影响与国际标准的内容和文本结构进行比较的情况下才允许改变文本结构。

  第二十八条 集团公司标准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代号为: IDT:等同采用(identical);

  MOD:修改采用(modified); NEQ:非等效(not equivalent)。

  非等效不属于采用国际标准,与相应国际标准在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上不同,之间的差异也没有进行清楚的标识。

  根据国际标准制定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应当在封面标明和在前言中叙述该国际标准的编号、名称和采用程度。在标准中引用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应当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一章中标明对应的国际标准编号和采用程度,标准名称不一致的,应当给出国际标准名称。

  第二十九条 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编号表示方法如下:

(一)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企业标准采用双编号表示。示例:Q/CDT XXX XXXX-XXXX/ISOXXXXX:XXXX

(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集团公司标准,只使用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经执行被证明切合集团公司系统实际,且无需经常修订的,可由专业管理部门提出并按规定的程序升级为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管理制度升级为企业标准后,对应的制度应废止。

  第六章 标准的实施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发布的企业标准从发布实施之日起开始实施。根据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的不同特色,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系统各企业做好标准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贯彻实施。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系统各企业在实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前,应制定实施标准的计划,明确标准实施的方式、内容、步骤、负责人员、起止时间、应达到的要求等。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进行必要的技术和物质准备,对标准进行宣传讲解和技术培训,必要时应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改造,为标准的实施创造条件。

  第三十四条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以及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系统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的推荐性标准,一经集团公司采用,系统各企业应严格执行。系统各企业应严格执行本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备案的产品和服务标准、以及当地政府的强制性标准。

  第三十五条 系统各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按照集团公司和本企业标准组织生产,按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由本企业质量检验部门签发合格证书。各企业生产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产品或其说明书、包装物上标注所执行标准的代号、编号、名称。

  第三十六条 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对集团公司相关专业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违反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系统各企业应建立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体系,在总经理(厂长)的领导下,由标准化委员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车间),负责对本企业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企业标准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章 标准化审查

  第三十七条 系统各企业研制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出口,要实施标准化审查。凡进口国家有关部门列入《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目录》的机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强制执行的标准,并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禁止无标准生产。下列情况属无标准生产:

(一)没有相应产品和服务标准文本的;

(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未按规定程序申报备案或复审的;

(三)企业执行已被废止的产品和服务标准的;

(四)产品和服务明示的标准与产品实际执行的标准不一致的;

(五)冒用其他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禁止购买、使用和销售下列原材料、构配件、设备(含辅助材料)和零部件:

(一)不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强制性标准要求的;

(二)未注明执行产品标准号的(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的产品除外);

(三)产品标识、使用说明书等不符合规定的。

  第八章 人力资源管理

  第四十条 集团公司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标准化法律法规,了解标准化管理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所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标准、技术标准和工作标准,并能准确贯彻和运用。

  第四十一条 集团公司利用网络化手段,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对系统全体员工开展标准化管理知识和标准化作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标准化意识和综合素质。

  第四十二条 系统各企业要选拔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从事标准化管理工作,为标准化工作人员创造更多的学习、培训和职业发展的机会,为标准化管理人才的成长和发展创造以人为本、团结协作、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工作环境,不断提高标准化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十三条 班组工作人员要熟悉并能熟练运用与本岗位有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作业。

  第四十四条 企业标准化人员应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具备从事标准化工作所需要的标准化知识和专业知识,熟悉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全面推行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管理和考核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第九章 信息管理

  第四十五条 集团公司负责收集国内外法规、标准、技术资料,建设动态数据库。通过集团公司信息网络,定期在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集团公司企业标准信息和标准体系表变更情况,系统各企业查询、确认、下载、应用,使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信息迅速、及时、准确传递到系统各企业,贯彻实施到班组,在系统内实现标准化管理信息的共享。

  第四十六条 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系统各企业,建立广泛的信息搜集渠道,定期收集相关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以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已搜集的标准资料及时进行研究、整理、分类、登记、编目,建立标准资料档案库,实施标准化档案管理,为系统各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和服务。

  第四十七条 系统各企业要全面掌握地方法规和标准制定及修订情况,研究地方政府颁布的涉及电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技术、资源管理等的强制性法规标准对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影响。地方法规标准对集团公司有普遍影响的,要及时纳入集团公司标准体系。

  第十章 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

  第四十八条 系统各企业在实施集团公司企业标准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订的内容,应按照管理渠道,上报和提请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对该标准进行修订。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不定期组织对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核,对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效果等进行系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标准的修订计划和加强管理的改进措施。

  第四十九条 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定期组织对系统各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办法由集团公司另行制定。系统各企业要根据标准化委员会的考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完善本企业标准化管理体系。

  第五十条 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实行动态复审制度,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标准内容不做修改,仍能适应当前需要,符合当前科学技术水平的,给予确认。确认的标准,不改变标准的顺序号和年代号,只在标准的封面上标明“××××年确认”字样;

(二)为完善和充实标准内容,需要对标准条文、图表作修改、补充的,以及标准的主要规定需要作较大改动才能符合科学技术水平、适应当前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的,需要对标准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不改变顺序号,只改变年代号;

(三)标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或为新的标准所代替的标准应及时予以废止;

(四)复审后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备案。

  第五十一条 当有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应及时对集团公司和本企业相关标准进行复审,确定其是否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

  第五十二条 标准的修订与标准的制定程序和要求相同,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对需要修订的标准进行立项、起草、审查、批准和发布实施。

  第五十三条 集团公司对在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企业和人员,将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集团公司标准化管理规定,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或严重危害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企业标准化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

  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办法

(大唐集团制?2008?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机组正常发电及大坝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管理水电站大坝的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企业。

  本办法所称大坝,包括横跨河床的所有永久性的挡水建筑物(含厂房)、泄洪建筑物、引水隧道、通航建筑物、水库周围垭口的挡水建筑物这些建筑物的地基、近坝库岸、边坡和附属设施。

  第三条 水电站大坝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实行从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全过程管理。水电站大坝运行实行安全注册制度和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 1 - 第五条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实行各级行政正职负责制,水电站的行政正职全面负责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是大坝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要充分发挥和利用集团公司系统内部的力量,积极借助集团公司系统以外的技术力量。

  第七条 各水电企业必须配备具有熟练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专业工程师作为大坝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大坝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主要职责

  第八条 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大坝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的水电站大坝管理制度;

(二)审查直接管理的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对直接管理水电站大坝的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专项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监督;

(四)负责对直接管理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第九条 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大坝安全的方针、政策及水电站大坝的安全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

- 2 -

(二)审查各发电企业所管理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计划和规划工作,并按规定监督计划的实施;

(三)审查各发电企业水电站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并上报政府防汛指挥机构;

(四)对发电企业水电站的大坝巡查、大坝详查、定期检查、特种检查和专项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监督;

(五)组织和监督做好对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更新改造和隐患治理、除险加固项目、方案审查或审批工作;

(六)审查或审批水电站大坝事故预防预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组织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审查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注册、大坝检查、安全检查等专题报告,报国家电监会大坝中心进行审查;

(八)组织做好大坝安全运行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所管理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的考核工作。第十条 大坝运行单位的大坝安全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单位的关于大坝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

(二)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报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批准实施;

(三)按照批准的设计防洪标准和水库调度原则,编制水库调度方案和水库防洪调度方案,审批后实施;

- 3 -

(四)编制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程和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日常运行、观测、巡查、维护、检修,确保大坝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五)组织做好大坝日常检查、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等大坝安全检查,并按规定申报注册;

(六)编制水电站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等,制定演练计划,组织进行演练;

(七)根据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批复的加固和改造工程(包括监测系统更新改造),组织实施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更新改造和隐患治理,组织实施病坝、险坝的除险加固,确保加固和改造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八)组织分析异常现象和险情,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做好水电站大坝事故、抢险和救护工作;

(九)实施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仪器的检查、率定、校验、鉴定工作,保证监测仪器能够可靠监测运行期的安全状况;

(十)负责对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的资料整理、分析以及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等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归档保存,建立健全大坝安全技术档案及相关数据库;

(十一)组织协调做好本企业大坝安全运行信息化系统建设和管理工作;

- 4 -

(十二)负责做好大坝的安全保卫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扰和破坏水电站大坝的正常安全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人员技术培训和工作考核;

(十四)按要求上报有关报告(异常)、报表、材料。

  第三章 大坝的建设管理

  第十一条 水电站大坝工程勘测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在各设计阶段,审批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大坝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严格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洪水推算和设计洪水的确定;

(二)坝址区工程地质条件及基础处理设计;

(三)地震烈度的确定和建筑物设防要求,抗震设计及抗震措施;

(四)库区的塌方或滑坡的预测和监视措施;

(五)坝址、坝型的选择;

(六)大坝的设计参数、各种荷载、设计方法和结构型式的合理选择,泄水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设计;

(七)大坝和地基的监测设计;

(八)水库调度运用计划和调洪方案。

  大坝的工程设计应包括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

- 5 - 防等管理设施的设计。

  第十二条 水电站大坝施工必须由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大坝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项目法人单位要委托监理单位对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管理。成立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项目法人单位在开工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三条 水电站大坝观测系统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项设计、专项检查。工程竣工后,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对观测设施不完备或观测项目不完全的大坝,应当限期整改,确保大坝施工期间的大坝观测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项目法人单位应做好大坝施工期和首次蓄水期的监测和分析工作。水库首次蓄水和工程竣工前,应对工程进行安全鉴定,并将鉴定报告和专题报告以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上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备案。

  水库首次蓄水和工程竣工验收按《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规定,经验收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方可蓄水及交付运行单位使用。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应对大坝现状和工作条件是否符合长期运行要求做出评价,提出鉴定书,并收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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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大坝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坝监测、水库调度及防汛管理、大坝安全检查、安全注册及评级、大坝维护、加固和改造、大坝信息化管理、预险预警和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 大坝运行必须执行批准的运行、维护、操作规程,以及防洪调度原则和批准的水工模型试验成果提供的闸门运行方式和开启程序。

  第十七条 水电站的水库调度,必须以水电站大坝的安全为前提,充分发挥设计规定的水库综合效益,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库调度方案进行。

  第十八条 各水电企业要建立健全大坝防汛管理制度和防汛责任制,水电站防汛工作应与大坝安全管理相结合,做到在设计标准内洪水不垮坝、不漫坝,不淹发电厂房,遇超标洪水有应急抢险措施,使损坏减轻到最小程度。

  每年汛前,水电站应当按照水电站防汛要求,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防汛设施(包括启闭设备、闸门、排水系统、通讯系统等)、水情自动测报系统、机电设备、孔洞封堵及水库上下游岸坡、防汛措施落实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查。对泄洪闸门、启闭设备、备用电源进行试运转,确保设备完好、动力可靠、通信畅通、照明充足,并做好防洪器材以及交通运输设施的准备工作。

- 7 - 每年汛期,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巡视检查,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水情测报和水库调度,确保泄水建筑物闸门和有关设施能够按照防洪调度原则和设计规定安全运行。

  每年汛期前后,水电站应对大坝近坝库岸和下游近坝边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险情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 水电站必须加强大坝安全监测的全过程管理。监测设计应保证监测项目布置合理,监测手段切实有效;各种监测设施的选型、埋设、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及时进行施工安装和观测。对监测设施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指定专人进行经常性维护。

  大坝首次蓄水,以及每年汛期,应事先提出专门的监控要求和计划。当出现地震、非常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征兆时,在加强巡视检查的同时,增加观测的次数,必要时还应增加观测的项目。

  对于运行中的大坝,如缺少必要的监测项目,或监测设施受损失效,无法满足安全监测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监测的自动化。

  第二十条 大坝观测资料分析分经常性观测资料分析和长期观测资料分析两种。

  经常性的观测资料分析,水电站可结合日常观测资料整理、资料整编和详查进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分析、判断,确有问题的,及时处理并报告。

- 8 - 长期观测资料分析每五年进行一次,也可结合大坝定期检查进行。长期观测资料分析应满足揭示观测量变化规律、评价大坝工作性态、指导安全运行的要求,并提出监控范围。长期观测资料分析须经过专家系统鉴定,鉴定结果及分析结果要备案。

  第二十一条 大坝运行单位每年开展对水工建筑物的设备评级工作;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分一类、二类、三类。

  大坝运行单位对水电站水工建筑物应定期进行检查,掌握工作状况,发现隐患,消除缺陷,大坝运行单位应每年汛后组织对大坝进行评级,水工建筑物按照《水电厂水工建筑物评级标准》进行评级,编写评级报告并备案。

  在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建筑物严重异常或重大缺陷处理后,由上级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组织有关设计、科研、运行等单位或专家及时进行评定和鉴定,编写评级或鉴定报告,报大坝中心备案。

  经评级为二、三类的,大坝运行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编制维修、消缺处理方案、措施进行处理,遇较严重缺陷或严重问题上报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审查、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要按照规定应做好大坝安全异常情况的报告。当出现大坝监测值异常、大坝出现严重裂缝、有较大漏水或透水、边坡护坡坍塌、水工建筑物不均匀沉陷或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应积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或工程措施,并根

- 9 - 据严重程度及时上报。

  第二十三条 各水电站应配备具有相应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从事大坝的安全管理工作,有计划地对各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按规定需持证上岗的,必须有上岗资质。

  第二十四条 各水电企业建立健全大坝安全档案。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的资料及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维护和历次检查、鉴定记录及定期检查等相关报告,加固和改造设计及施工监理文件,险情处理记录等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保存,档案应准确、完整。定期应收集、整编、整理和归档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大坝观测资料月、季、资料分析报表、分析报告;

(二)大坝日常检查记录表、维护记录表、大坝监测自动化系统检查、维护记录、报告;

(三)大坝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报告、年报、有关会议纪要;

(四)大坝缺陷处理、补强加固、改造等的申请批复文件、设计报告、图纸、施工方案、施工记录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验收报告等;

(五)有关专项检查专题报告,包括注册复查报告、详查报告、专项检查、检测报告等;

(六)上级单位及本单位大坝运行管理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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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大坝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管理水电站大坝的各企业,必须建立大坝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大坝及其运行的安全可靠性。及时发现大坝的异常现象、存在的隐患和缺陷,提出补救措施和改进意见,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水电站的大坝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巡查、详查、定期检查和特种检查;此外,根据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或机组检修情况组织进行专项检查。

  第二十七条 日常巡查由水电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日常性的巡视检查,发现异常迹象或变化要详细记录,并将检查项目及结果以图表方式记载保存。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理、报告。发生地震、大风、暴雨、暴雪、较大洪水和其他异常情况,要增加观测的次数和项目。

  第二十八条 详查是每年年未或年初由水电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大坝进行的详细检查。其内容包括观测资料分析,审阅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对大坝各种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工作年报表和编写水电站大坝安全详查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详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编分析;

(二)对运行、检查、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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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与水电站大坝安全有关的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或者专项检查。

(四)水电站大坝补强加固及改造情况;

(五)检查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意见。

  详查所进行的现场检查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检查施行细则》的检查表项目、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定期检查是由大坝中心或由大坝中心委托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组织实施。一般每隔五年进行一次,检查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可根据大坝实际情况和大坝中心审定的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计划组织进行。定期检查工作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进行。

  新建工程的第一次定期检查,在工程竣工安全鉴定完成五年后进行。已运行40年以上的大坝,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应当结合定期检查进行全面复核鉴定;对有潜在危险的重要大坝,应当根据现行技术规程规范,及时进行安全评价。

  大坝中心组织定期检查,根据水电站大坝的具体情况,确定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大坝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对专题报告进行审查,并根据水电站大坝实际运行情况,对水电站大坝的结构性态和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 12 - 大坝中心委托集团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组织实施的定期检查,由集团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提出专家组名单,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的组成,审查专家组确定的专项检查项目和内容,并派人参加定期检查。专家组向水电站大坝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提出定期检查报告。大坝中心审查专家组提出的定期检查报告,必要时对有关的专题报告复审,评定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形成定期检查审查意见报电监会备案。

  第三十条 特种检查是在特殊情况下对大坝重大安全问题的检查。发生特大洪水、强烈地震或者发现可能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的异常情况,大坝运行单位应当向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提出特种检查申请,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审查确认后向大坝中心接到申请,申请同意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组确定检查项目和内容。对需要进行专项检查的项目,由大坝运行单位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大坝中心提交有关专项检查情况的专题报告。大坝中心综合检查情况,提出特种检查报告。

  第三十一条 专项检查是指利用机组检修机会进行水下部分检查或大坝某一建筑物、设施的安全专项检查。大坝运行单位利用机组检修机会对机组过水流道,包括尾水管、蜗壳、钢里衬、闸门门槽、引水隧洞、压力钢管、调压井等的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根据发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上报上市公司、分

- 13 - 公司、省发电公司、部门研究处理。

  第六章 大坝安全注册

  第三十二条 大坝安全资料、档案应可靠、完整,并妥善保存。水电站应保存大坝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文件,包括监测仪器埋设记录,运行、维护和历次检查、鉴定记录及报告,加固和改造设计及施工文件,险情处理记录等资料,并建立大坝安全档案。

  第三十三条 新建水电站大坝竣工安全鉴定后一年内,或水电站大坝首次定期检查完成后半年内,大坝运行单位必须向大坝中心申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施行细则》规定进行登记注册。

  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安全注册的水电站大坝,不得投入运行。

  第三十四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建水电站大坝应当具有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工程竣工安全鉴定报告;已运行的水电站大坝应当具有定期检查报告及评价意见;

(二)有完整的水电站大坝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资料和运行监测资料;

(三)有健全的水电站大坝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职责明确的管理机构和符合各岗位要求的运行人员。

- 14 - 第三十五条 已注册的水电站大坝,大坝运行单位在大坝安全登记证有效期到期的前三个月,需重新申请水电站大坝安全换证注册,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施行细则》的要求填报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申请表等有关材料,报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审核后上报大坝中心进行审查。

  在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内,如果注册情况发生变化,大坝运行单位应当及时报大坝中心重新审核评定。

  第三十六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等级分为正常坝、病坝和险坝三等级,考核评分为病坝的,不能注册,要求对病坝进行整改,整改后可再次提出申请。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等级分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级别,大坝安全注册等级是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绩考核评分表》注册评分进行评定,大坝管理实绩考核的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大坝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规程、规范情况;

(二)大坝安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三)大坝安全工作人员素质和培训情况;

(四)大坝安全检查、监测情况;

(五)大坝安全资料及档案健全情况;

(六)大坝维护、缺陷处理及安全经费情况。

  第三十七条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实现动态管理,甲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五年、乙级登记证和丙级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水电

- 15 - 站运行管理单位结合水电站实际运行情况和管理情况,编制大坝安全注册复查报告,按规定上报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复核后报大坝中心审核评定。

  第三十八条 经鉴定为病坝、险坝的,大坝运行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期限内编制除险加固、改造和维修方案、措施,上报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审查、审批后组织实施;在评定为正常坝之前,应当改变运行方式或者限制运行条件。

  第七章 大坝的维护、加固和改造

  第三十九条 大坝在设计运用条件下的维护,包括结构物和设备的维护检修及对建筑物的局部修理,或者对结构物损坏处恢复到原有条件的修复。

  第四十条 大坝经分析检查、鉴定,确认为必须进行消缺、加固或更新改造时,水电站应及时列入相应计划。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对所需资金应优先予以保证,对已确认的险坝、病坝项目,运行单位要积极做好有关实施准备工作,确保大坝除险加固工程的实施。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检查和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各水电站要制定相应的措施加以整改,尽快对大坝进行消缺、加固处理。

  第四十二条 当可能在短期内发生破坏性事故时,水电站在- 16 - 及时报告的同时,有权采取紧急的除险加固措施。

  第四十三条 加固和改造工程,应根据加固改造计划提出项目任务书,采用招标的方式,由持有相应资格的施工单位进行。

  第四十四条 水电站扩建或者改造工程不得影响水电站大坝安全。水电站进行扩建或者改造时,对扩建或者改建建筑物的设计(包括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应当经过原设计审查单位审查,由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报大坝中心进行安全性评价和备案。

  第四十五条 水电站大坝的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应当进行设计审查。对于涉及水电站大坝地基和隐蔽工程的施工项目,应当按照隐蔽工程的要求,进行专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当进行竣工验收。

  水电站监测项目或监测设施受损失效,无法满足大坝安全监测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设施的更新改造,积极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逐步实现安全监测的自动化。

  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的更新改造设计应在完成原有仪器设备检验和鉴定后进行;大坝运行单位应当组织专项设计、专项审查,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向大坝中心申报专项检查验收。

  第四十六条 大坝安全观测、检查、监控、设备更新、大坝维护、消缺、加固和改造,以及有关大坝安全的科研和其它技术活动费用,经批准后,必须专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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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 大坝安全信息化管理

  第四十七条 大坝运行单位和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应做好大坝安全运行信息化管理工作,应结合大坝安全运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要求,建立本单位大坝安全信息管理系统或大坝安全信息管理平台,以实现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

  各大坝运行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大坝运行安全信息,并逐步实施大坝运行安全监测信息自动化采集、管理和报送。

  第四十八条 大坝安全监测信息分为一般项目和重要项目两类。

  一般项目是监测技术规范的大坝运行过程中应具备的基本监测项目;重要项目是针对大坝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根据大坝实际运行的特性和工作性态而确定的监测项目。

  对于重要项目,应当实施自动化监测,并保证相关设施全天候连续正常工作。不能采用自动化监测的,应当按照测次要求及时将人工测值录入数据库,以便上级部门远程采集到有关数据和信息。

  第四十九条 水电站大坝运行单位要确保报送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大坝安全信息的报送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报送内容及要求按照《水电站大坝安全信息报送办法》执行。

- 18 - 第九章 险情预警和应急处理

  第五十条 水电站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大坝险情预测和应急处理预案,经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审核后,报省级以上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市级人民政府、集团公司及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备案。

  大坝运行单位应当配置大坝应急处理需要的报警设施和通讯系统,应明确险情预警的启动程序、方式。

  第五十一条 水电站大坝出现险情征兆时,大坝运行单位应当立即报告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集团公司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电监会,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照险情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处置。

  抢险工作结束后,大坝运行单位应当将抢险情况向上市公司、分公司和省发电企业和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省级防汛指挥机构、电监会及大坝中心报告。

  第五十二条 大坝运行单位在排除水电站大坝险情后,尽快制定修复方案,经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审查后及时组织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对排除的水电站大坝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申请大坝中心检查。经大坝中心检查,并报电监会同意后,水电站大坝方可恢复生产和使用。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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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对大坝安全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要按责任制追究相关单位、人员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由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一)未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大坝日常检查或大坝专项检查有关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完成大坝评查、注册复查,未提交评查、注册复查及年报表的;

(三)对上报的大坝安全信息或相关报告、报表,并经核实常有“错、迟、漏”报的,造成不良或严重后果的;

(四)未按照规定制定和时修订完善及大坝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细则、规程、预案的;

(五)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大坝定期检查、安全注册的;

(六)发现险情、重大隐患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

  第五十五条 对影响大坝安全,或导致大坝事故的,依照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和电监会《水电站大坝安全运行管理规定》有关罚则条款的规定进行处罚;触犯相关法律移交司法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十六条 大坝日常考核工作由大坝运行单位提出本单位- 20 - 的进行考核,并实施,同时上报备案;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出现大坝安全影响较大、重大的事故等情况,由主管直接进行考核。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管理水电站大坝的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企业要按照本办法制定本企业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五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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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3

“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

  一、填空题

  1、“三讲一落实”活动,是指班组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工期和质量风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2、“三讲一落实”归纳为“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

  3、“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集团公司加强基层班组建设的规定动作,要涵盖发电、化工、煤炭等多元化产业,以及与企业有资产或管理关系的多种经营企业。

  4、公司系统资产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生产运行维护的,也应在委托合同中将“三讲一落实”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明确。

  5、“三讲一落实”活动,要包括公司系统使用的长期外委项目部、临时承揽工程人员、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公司系统人员外出承揽工程时,也要同步开展。

  6、各分、子公司要组织指导所属基层企业开展“三讲一落实”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对所属企业“三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7、各分、子公司要建立“三讲一落实”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领导与基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评比交流。

  8、各分、子公司要每季度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所属基层企业“三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动态管理。

  9、基层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围绕组织机构、指导思想、推进计划、资源分配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三讲一落实”活动落实方案,有创造性地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10、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舆论导向作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宣讲、制作流程卡、展示看板等多种形式的“三讲一落实”活动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全体员工,深刻理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基层企业要组织“三讲一落实”活动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特别是班组长,准确掌握“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工作标准和关键环节。

  12、基层企业要为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提供完整、准确的规程、标准、图纸、规章制度等学习资料,创造学习条件。

  13、基层企业要建立“三讲一落实”活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车间、班组、个人评比活动,树立标杆,建立长效机制。

  14、基层企业要每月对“三讲一落实”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15、基层企业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以班组安全日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和协助班组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16、基层企业要在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上,对“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纠偏,保证本企业“三讲一落实”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深化。

  17、基层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必须每月对车间专工及以上的各级人员在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签字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安全监督网例会进行通报和讲评。

  18、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时,要率先垂范,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严格控制现场作业的重大安全风险。

  19、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积极借鉴“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模式,养成在工作开始前学习标准,对标工作,控制偏差,保证效果的工作习惯,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20、基层企业要积极引入“三讲一落实”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生产班组的作业质量、工期控制工作。

  21、基层企业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会议、专业会、安全网例会,要积极采用“三讲一落实”,重点对本企业、本专业近期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对趋势性问题进行预判和风险分析,对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提出要求,特别强调各部门协调配合以保证安全措施得以有效地实施。

  22、班组长在接班前必须详细了解运行方式及运行状况、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设备系统缺陷及消缺、异常事故及处理、定期工作、公用设施、台帐、器具、文明卫生、上级指示及命令等相关信息,对照生产任务的作业环境、作业方法、事故教训、作业人员的技能和状态,查找危险点,制定安全措施,为班前会的召开做好准备。

  23、班前会,班组长要围绕当班各项生产任务进行合理分工和布置,做到明确具体讲任务、全面细致讲风险、准确可靠讲措施,指定各项生产任务的“三讲一落实”主讲人并做好记录。

  24、“三讲一落实”主讲人在“讲”之前,要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把规程、制度、事故教训与现场具体作业紧密结合,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点分析与控制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评估安全风险,明确控制责任,细化控制措施。

  25、作业准备时,生产任务负责人召集作业组成员,由主讲人进行该项生产任务的“三讲”工作,作业组成员补充完善后,做好记录。

  26、需要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检修作业、涉及公用系统、涉及电网安全的操作,都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现场考问作业人员危险点内容,检查确认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跟踪作业,并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字。

  27、班后会时,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并对本班下个工作日的“三讲一落实”工作做预安排。

  28、班组要充分利用安全日活动,对一周现场作业“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做到持续改进。

  29、三讲一落实“人人讲”环节,由班组长和工作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向每个员工提前布置、下达任务。

  30、三讲一落实“点评”环节,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干部应深入车间班组,参加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员工的讲解进行点评;班组长、工作负责人要在员工讲解及时进行点评,提高全员“三讲一落实”活动的针对性和活

  动质量。

  31、三讲一落实“互相比”环节,基层企业要鼓励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组长、班长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的竞赛活

  动,制定活动方案。

  32、抓好三讲一落实“学习”环节,各级人员在“讲”之前,必须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并把规程、制度、事故教训与现场具体作业紧密结合,对照典型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提高控制措施的针对

  性。

  33、抓好三讲一落实对措施落实的“指导”环节,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抓落实时,必

  须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空白处签字备查。

  34、原则上,使用一种工作票的作业、涉及公用系统的操作,都应有管理人员深入现场协助班组抓好危险点控制措施的落实。

  35、“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到位做实的有效载体。

  36、通过“三个率”、两个排行榜,要及时准确反映个人、班组、专业技术人员、各级领导,党员、党支部、共青团员、团支部群众在现场管理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7、为有效规范“三讲一落实”活动,做到量化、动态管理,集团公司用“三个率”作为对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活动

  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按月度进行排序。

  38、生产任务讲解率是指统计期内,讲解任务数与应讲任务数的比值,反映企业围绕生产任务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情况。

  39、“人人讲”实现率是指统计期内,主讲人数与应讲人数的比值,反映企业生产班组所有人员依据作业任务,事先准备

  并主讲的实现情况。

  40、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是指统计期内,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任务数的比值,反映企业使用

  一种工作票的作业、涉及公用系统的操作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和监督的情况。

  41、专业指导到位排行榜是指对专业、车间的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进行统计和排序。

  42、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排行榜是指对企业内所有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的指导到位率进行排序。

  二、单项选择题

  1、“三讲一落实”活动,是指(C)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工期和质量

  风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A、基层企业B、部门C、班组D、员工

  2、(A)归纳为“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

  A、三讲一落实B、四查一改

  C、五确认一兑现

  3、“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集团公司加强(B)建设的规定动作。

  A、基层企业B、基层班组C、分子公司

  4、公司系统资产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生产运行维护的,也应在委托合同中将(C)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进行明确。

  A、三率两个排行榜B、五确认一兑现

  C、三讲一落实

  5、各分、子公司要(B)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所属基层企业“三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动态管理。

  A、每月B、每季度C、每周6、基层企业要组织“三讲一落实”活动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特别是(C),准确掌握“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工作

  标准和关键环节。

  A、公司领导B、部门专工C、班组长D、安全员

  7、基层企业要(A)对“三讲一落实”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A、每月B、每季度C、每周8、基层企业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以班组(C)为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和协助班组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A、安全月活动B、安全大讲堂C、安全日活动

  9、基层企业要在(B)、安全生产分析会上,对“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

  A、经济活动分析会B、安全委员会会议C、安全生产调度会

  10、基层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必须(A)对车间专工及以上的各级人员在现场指导、监督检查签字情况进行统计,并

  在安全监督网例会进行通报和讲评。

  A、每月B、每季度C、每周D、每半年

  11、“三讲一落实”主讲人在“讲”之前,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把规程、制度、事故教训与(B)紧密结

  合,评估安全风险,明确控制责任,细化控制措施。

  A、个人身体状况B、现场具体作业C、班组安全学习

  12、作业准备时,(A)召集作业组成员,由主讲人进行该项生产任务的“三讲”工作,作业组成员补充完善后,做好记

  录。

  A、生产任务负责人B、班组长C、部门专工

  13、需要使用(A)的检修作业、涉及公用系统、涉及电网安全的操作,都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现场考问作业人员

  危险点内容。

  A、第一种工作票B、第二种工作票C、工作票

  14、班组要充分利用(C),对一周现场作业“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A、安全月活动B、安全大讲堂C、安全日活动

  15、三讲一落实“互相比”环节,基层企业要鼓励员工与员工之间,(A),班组与班组之间的竞赛活动。

  A、员工与组长、班长之间B、员工与组长之间

  C、员工与班长之间

  16、抓好“三讲一落实”(B)环节,各级人员在“讲”之前,必须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并把规程、制度、事故教训与现场具体作业紧密结合。

  A、“互相比”B、“学习”C、“指导”

  17、根据《“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抓落实时,必须在(C)

  空白处签字备查。

  A、作业指导书B、电气一种工作票C、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

  18、要通过“三讲一落实”活动,推动各级领导、(C)及一线员工学习制度标准、严格对照执行制度标准的良好习惯。

  A、工程技术人员B、管理人员C、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9、“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到位做实的(B)。

  A、有效途径B、有效载体C、有效工具

  20、为有效规范“三讲一落实”活动,做到量化、动态管理,集团公司用(B)作为对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活动开展

  情况的评价标准。

  A、两个排行榜B、三个率C、人人讲率

  21、生产任务讲解率是指统计期内,(A)的比值,反映企业围绕生产任务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情况。

  A、讲解任务数与应讲任务数B、主讲人数与应讲人数

  C、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任务数

  22、“人人讲”实现率是指统计期内,(B)的比值,反映企业生产班组所有人员依据作业任务,事先准备并主讲的实现情

  况。

  A、讲解任务数与应讲任务数B、主讲人数与应讲人数

  C、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任务数

  23、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是指统计期内,(C)的比值。

  A、讲解任务数与应讲任务数B、主讲人数与应讲人数

  C、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任务数

  24、专业指导到位排行榜是指对(A)的指导到位率进行统计和排序。

  A、专业、车间的管理人员B、公司领导

  C、企业内所有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

  25、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排行榜是指对(C)的指导到位率进行排序。

  A、专业、车间的管理人员B、公司领导

  C、企业内所有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多项选择题

  1、“三讲一落实”活动,是指班组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ABC),讲安全风险的控

  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A、安全风险B、质量风险C、工期D、工时

  2、“三讲一落实”归纳为(ABCD)。

  A、讲任务B、讲风险C、讲措施D、抓落实

  3、“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集团公司加强基层班组建设的规定动作,要涵盖(ABC)等多元化产业,以及与企业有资产

  或管理关系的多种经营企业。

  A、发电B、化工C、煤炭D、投资

  4、“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对象要包括公司系统的(BCD)。

  A、临时参观学习人员B、长期外委项目部

  C、临时承揽工程人员D、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

  5、推动“三讲一落实”活动的规范和深化,是为了打造(ABCD)的员工队伍。

  A、一流职业素养B、一流业务技能

  C、一流工作作风D、一流岗位业绩

  6、各分、子公司要组织指导所属基层企业开展“三讲一落实”工作,建立(ABCD)机制,明确责任,对所属企业“三讲

  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促进领导与基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评比交流。

  A、监督机制B、检查机制C、奖励机制D、约束机制

  7、基层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围绕(ABCD)等方面,制定并实施“三讲一落实”活动落实方案,有创造性地开

  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A、组织机构B、指导思想C、推进计划D、资源分配

  8、基层企业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和舆论导向作用,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ABCD)等多种形式的“三讲一落实”活动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全体员工,深刻理解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A、召开会议B、组织宣讲C、制作流程卡 D、展示看板

  9、基层企业要为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提供完整、准确的(ABCD)等学习资料,创造学习条件。

  A、规程B、标准C、图纸D、规章制度

  10、基层企业要建立“三讲一落实”活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ABD)评比活动,树立标杆,建立长效机制。

  A、车间B、班组C、工程人员D、个人

  11、基层企业(ABC)人员要以班组安全日活动为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指导和协助班

  组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

  A、各级领导B、专业技术人员 C、管理人员D、财务人员

  12、基层企业要在(BD)会议上,对“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纠偏,保证本企业“三讲一

  落实”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深化。

  A、经济活动分析会B、安全委员会会议

  C、月度技术监督会D、安全生产分析会

  13、(ABC)人员在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时,要率先垂范,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严格控制现场作业的重

  大安全风险。

  A、各级领导B、工程技术人员 C、管理人员D、财务人员

  14、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积极借鉴“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模式,养成在工作开始前(ABCD)的工作习

  惯,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A、学习标准B、对标工作C、控制偏差D、保证效果

  15、基层企业的(ABCD)会议上,要积极采用“三讲一落实”,重点对本企业、本专业近期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对趋势性问题进行预判和风险分析。

  A、安全委员会会议B、安全生产分析会

  C、专业会D、安全网例会

  16、班组长在开展班前会“三讲一落实”活动前必须详细了解(ABCD)等相关信息。

  A、运行方式及运行状况B、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

  C、设备系统缺陷及消缺D、异常事故及处理

  17、在班前会上,班组长要围绕当班各项生产任务进行合理分工和布置,做到(ABC),指定各项生产任务的“三讲一落

  实”主讲人并做好记录。

  A、明确具体讲任务B、全面细致讲风险

  C、准确可靠讲措施D、科学合理讲节约

  18、“三讲一落实”主讲人在“讲”之前,要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把(ABC)与现场具体作业紧密结合,明确控制责任,细化控制措施。

  A、规程B、制度C、事故教训D、工程进度

  19、下列哪些情况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现场考问作业人员危险点内容,检查确认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跟踪

  作业,并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字。(AD)

  A、需要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检修作业

  B、涉及热机的操作

  C、需要使用电气工作票的检修作业

  D、涉及公用系统、涉及电网安全的操作

  20、在三讲一落实“人人讲”环节,由(AB)根据工作计划,向每个员工提前布置、下达任务。

  A、班组长B、工作负责人C、部门专工D、安全员

  21、在三讲一落实“互相比”环节,基层企业要鼓励(ABC)之间的竞赛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对讲得好的员工给予鼓

  励,对活动开展好的班组应树立典型标杆。

  A、员工与员工之间B、员工与组长、班长之间

  C、班组与班组之间D、员工与组长之间

  22、抓好三讲一落实对措施落实的“指导”环节,()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抓落实时,必须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

  施”空白处签字备查。

  A、各级领导B、专业技术人员C、管理人员D、财务人员

  23、“三讲一落实”活动是(ABCD)责任到位做实的有效载体。

  A、领导责任B、技术责任

  C、现场管理责任D、监督责任

  24、“三讲一落实”活动的“三率”是指(ABD)。

  A、生产任务讲解率

  B、“人人讲”实现率

  C、安全人员指导到位率

  D、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

  25、“三讲一落实”活动的“两个排行榜”是指(BD)。

  A、科学指导到位排行榜

  B、专业指导到位排行榜

  C、安全人员深入现场排行榜

  D、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排行榜

  四、是非题

  1、“三讲一落实”活动,是指班长在组织生产工作过程中,讲工作任务的同时,讲作业过程的安全风险、工期和质量风

  险,讲安全风险的控制措施,并抓好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2、“三讲一落实”归纳为“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抓落实”。(√)

  3、“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集团公司加强基层班组建设的规定动作,要涵盖发电、化工、煤炭等多元化产业,以及与企

  业有资产或管理关系的多种经营企业。(√)

  4、公司系统资产委托其他单位负责生产运行维护的,可以不在委托合同中将“三讲一落实”活动作为安全管理的基本

  要求进行明确。(×)

  5、“三讲一落实”活动,要包括公司系统使用的长期外委项目部、临时承揽工程人员、企业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但公

  司系统人员外出承揽工程时,可以不用开展。(×)

  6、各分、子公司要组织指导所属基层企业开展“三讲一落实”工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责任,对所属企业“三

  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7、各分、子公司要建立“三讲一落实”激励、约束机制,促进领导与基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评比交流。(√)

  8、各分、子公司要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所属基层企业“三讲一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动态管理。(×)

  9、基层企业要组织“三讲一落实”活动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员工,特别是班组长,准确掌握“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工

  作标准和关键环节。(√)

  10、基层企业要建立“三讲一落实”活动激励、约束机制,定期开展车间、班组、个人评比活动,树立标杆,建立长效

  机制。(√)

  11、基层企业要每季度对“三讲一落实”活动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对“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12、基层企业要在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上,对“三讲一落实”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及时纠偏,保证本企业“三讲一落实”活动的顺利开展和不断深化。(√)

  13、根据《“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基层企业的安全监督部门,必须每季度对车间专工及以上的各级人员在现场

  指导、监督检查签字情况进行统计,并在安全监督网例会进行通报和讲评。(×)

  14、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布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时,要率先垂范,认真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严格控制现场作业的重大安全风险。(√)

  15、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要积极借鉴“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模式,养成在工作开始前学习标准,对标工

  作,控制偏差,保证效果的工作习惯,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16、基层企业要积极引入“三讲一落实”管理模式,进一步加强生产班组的作业质量、工期控制工作,在保证安全作业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作业质量,做好工期控制。(√)

  17、基层企业安全委员会会议、安全生产分析会、专业会、安全网例会,要积极采用“三讲一落实”,重点对本企业、本专业近期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进行部署,对趋势性问题进行预判和风险分析。(√)

  18、“三讲一落实”班前会,工作负责人要围绕当班各项生产任务进行合理分工和布置。(×)

  19、“三讲一落实”主讲人在“讲”之前,不需要查阅图纸、资料、规程,凭个人经验即可。(×)

  20、在作业准备时,生产任务负责人召集作业组成员,由工作负责人进行该项生产任务的“三讲”工作,作业组成员补

  充完善后,做好记录。(×)

  21、需要使用动火工作票的检修作业、涉及公用系统、涉及电网安全的操作,都必须由班组长以上人员到现场考问作业

  人员危险点内容,检查确认安全风险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并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票上签字。(×)

  22、班后会时,对当班各项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和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点评,并对本班下个工作日的“三讲一落实”工作

  做预安排。(√)

  23、班组要充分利用安全日活动,对一周现场作业“三讲一落实”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4、三讲一落实“人人讲”环节,由班组长根据工作计划,向工作负责人提前布置、下达任务。(×)

  25、三讲一落实“点评”环节,只要求安全员深入车间班组,参加班组“三讲一落实”活动,对员工的讲解进行点评。(×)

  26、三讲一落实 “互相比”环节,基层企业要鼓励员工与员工之间、员工与组长、班长之间,班组与班组之间的竞赛

  活动。(√)

  27、三讲一落实“学习”环节,各级人员在“讲”之前,必须有针对性地查阅图纸、资料、规程,并把规程、制度、事

  故教训与现场具体作业紧密结合,对照典型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提高危险点分析的准确性,提高控制措施的针对性。(√)

  28、抓好“三讲一落实”对措施落实的“指导”环节,各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指导、抓落实时,必须在“危险点分析与控制措施”空白处签字备查。(√)

  29、“三讲一落实”活动是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到位做实的有效载体。(√)

  30、为有效规范“三讲一落实”活动,做到量化、动态管理,集团公司用“三个率”作为对各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活动

  开展情况的评价标准,按进行排序。(×)

  31、生产任务讲解率是指统计期内,主讲人数与应讲任务数的比值,反映企业围绕生产任务开展“三讲一落实”活动的情况。(×)

  32、“人人讲”实现率是指统计期内,主讲人数与应讲任务数的比值,反映企业生产班组所有人员依据作业任务,事先准

  备并主讲的实现情况。(×)

  33、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是指统计期内,管理人员现场指导任务数与管理人员应现场指导任务数的比值,反映企业使用

  一种工作票的作业、涉及公用系统的操作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指导和监督的情况。(√)

  34、专业指导到位排行榜是指对企业内所有车间专工及以上管理人员指导到位率进行统计和排序。(×)

  35、管理人员深入现场排行榜是指对企业内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到位率进行排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三讲一落实”活动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48号模版3篇(大唐集团三讲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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