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

时间: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3篇(医院职工管理办法最新)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医院职工管理办法3篇(医院职工管理办法最新),以供参考。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3篇(医院职工管理办法最新)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1

  第一条为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加强我中心职工继续教育管理,促进全体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中心人员素质水平,特制订职工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第二条科教信息科是中心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在中心主任的领导下,由中心继续教育委员会负责中心继续医学教育的领导和决策。办公室设在科教信息科。其任务是制定计划,健全管理制度,组织国家、省级和市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实施,组织实用的、有针对性的专题讲座、短期培训班等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指导完成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验证工作。

  第四条中心鼓励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和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学习,使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

  第五条继续教育分类

  一、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以现代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终生教育。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二、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为: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目的是培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培养业务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适应医学模式和现代生命科学的发展。

  三、专业技能进修

  专业技能进修是根据专业发展的需要,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某项技能的专门脱产深造。

  四、成人(学历)教育

  成人(学历)教育是在编职工采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的方式,通过特定的入学考试,被相应的大专院校录取为(成教)学生,并在接受系统高等教育后,经国家考核取得相应毕业证书的教育。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施方式

  继续教育以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进行,一般实施方式有:

  一、在职业余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业(夜)大(函授班)等非学历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在职业余攻读硕士学位、博士或研究生课程班;大专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业(夜)大(函授班)本科;中专(高中)毕业在中心工作满三年可以申请报考业(夜)大(函授班)大专。

  凡申请报名参加各类业余成人教育学习者,必须学习对口专业,以原服务专业或定岗专业为准,学习外文则以卫生或医学专业外文为限。申请者须持有招生简章(包括:专业、课程安排、学费、学习时间等),前往科教信息科领取“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外出学习申请表”填表,经科站领导同意、科教信息科和办公室人事部门会签意见后报中心领导审批,由办公室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备案。

  参加各类在职业余成人教育学习者到学校面授的时间自理。如需请事假,按中心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第六项执行,应到办公室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面授期间的住宿、旅差等费用自理。事假期间停发奖金、岗位津贴、工种补贴、职务补贴、交通费;工资方面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需达到的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按职改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各类业余成人教育学习者,学习时间和费用自理,并要保证不影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参加授予学位的教育学习者,取得学位后,凭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申请中心教育奖励。奖励办法见第八条规定。

  二、专业技能进修,或参加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卫生厅举办的进修班、培训班、研讨班

  各科站根据业务工作开展的需要,选派事业心强、专业对口、热爱本职工作的业务技术人员外出学习。专业技能进修时间一般在6个月以内。外出进修、培训人员须填写“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外出学习申请表”,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外出进修学习。进修学习费用由中心支付。进修、培训期满,必须将进修所在单位对学员学习期间的鉴定意见或培训结业证明带回中心交科教信息科存档。

  外出进修、培训人员,学习结束后,应及时向所在科站或中心业务人员汇报业务学习情况。

  外出进修、培训或参加研讨班学习期间的工资、其它福利待遇按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申请参加预防医学会或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交流会者(必须是论文第一作者),需凭“会议通知”和应征论文到科教信息科领取“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参加学术会议(征文)备案表”填写.经所在科站负责人同意,中心领导审批,并到科教信息科备案后方能参加。每篇论文只限于第一作者参加一次交流会。论文内容相同只将题目改动者,不得重复交流。

  会议结束后,参会者必须将会议资料(包括论文汇编等)交科教信息科集中管理(本中心召开或举办的学术交流会议,应将完整的材料一份,移交档案室存档),由科教信息科确认后,有关费用方能报销。未经科教信息科确认的会议费,由参会者个人自付。

  参会者回单位后,应把会议情况及有关的新信息、新进展向科站全体专业人员汇报,科教信息科可以派人参加。必要时,由科教信息科组织中心范围的学术讲座。汇报材料报科教信息科存档。

  已在国内公开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原则上不再参加交流或研讨会。

  第七条继续教育管理

  一、对参加学习人员的管理

  凡参加成人学历教育、脱产外出进修学习或培训半年以上,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者,都要先与中心签订(由办公室负责)接受继续教育后的专业技术服务合约,方能外出进修学习。毕业后,应回中心工作。

  每位职工只能参加一次可以享受中心教育奖励的成人(学历)教育。在完成一次成人(学历)教育后再攻读更高一级成人(学历)教育者,不能再享受中心教育奖励。

  经中心批准的成人(学历)教育,入学考试前的辅导学习,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科站领导同意,可以参加,但时间和费用自理。

  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

  对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者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制。学分的分类、授予按《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试行)》执行。

  学分登记统一使用《继续教育证书》。卫生技术人员人手一本《证书》,《证书》由本人妥善保管。专业技术人员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后,由主办单位签章认可,作为凭证。

  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7分,Ⅱ类学分18分;在一个评定周期(3年)内,取得的I类学分累计不低于21学分,Ⅱ学分不能互补累计。

  学分的计算登记每年12月底进行,各科站将本科站有关人员的《证书》收集后,并附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凭证(复印件),统一送科教科进行查验、登记汇总,并送交一份给办公室人事部门,作为当年业绩考核、聘任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三、申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

  各科室申报国家级、省级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要详细说明办班目的、内容、师资、学分、学员来源、学员人数、时间、经费来源及预算、需中心支持的条件等。申报项目经中心学术委员会初步审核,报中心领导审核批准后,由科教信息科组织实施。

  承担办班任务的科室要安排专业水平较高的人员负责授课,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和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以保证学习质量。学习班结束后,写出书面小结交科教信息科。

  第八条继续教育经费及教育奖励办法

  继续教育工作经费来源于中心拨款(继续教育工作拨款标准为每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以上)和个人承担部分开支(书费、办证费等)。继续教育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进修、培训费、教师讲课费、申报继继续医学项目费用等。

  一、符合以上申请学习条件,在继续教育计划内,经中心同意外出学习,与中心签订了接受继续教育后的专业技术服务合约,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可申请中心教育奖励。申请奖励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有关证明材料,填写“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育奖励申请审批登记表”(见附表),经中心学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并报中心领导批准后,自获得证书回本中心工作之日起实施。

  在职业余攻读学位或参加研究生课程班学习者,中心按其学费的30%给予奖励,但实际奖励金额:获得硕士、博士学位者不超过6000元,大学本科毕业者不超过4000元。

  不符合以上申请学习条件,在继续教育计划外,愿自费学习者不能享受教育奖励。

  二、根据客观实际变化,中心可以决定变更教育奖励办法。若有变动,需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并予以公布。

  第九条职工外出学习期间福利待遇

  一、凡脱产外出学习时间不足1月(<30天)的,学习期间享受与在岗职工同等福利待遇。

  二、脱产外出学习时间在1个月以上(≥30天)的,学习期间停发奖金、岗位津贴、职务津贴、工种补贴和交通费,中心每月按当月平均奖金的30%给予生活补助。其中,1个月以上不足1整月的部分,以实际学习天数计算补助。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2

  职工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为建立和完善医院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建立合法的职工保险体系,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医院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医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对许昌岭云骨伤医院社会保险管理规定如下:

  一、遵循原则

  坚持职工自愿,医院同意的原则。

  二、参保条件

  1、入职时间要求:入职满一年以上的本院正式职工。

  2、签订合同期限要求:凡医院职工愿意与医院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且愿意长期在医院服务的。

  3、属医院临聘人员的,原则上不考虑参保问题。

  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全员执行最低基数(缴费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具体调整时间以市社保部门的通知为准)。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养老

  医疗

  工伤

  生育

  大病

  失业

  单位

  单位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个人

  单位

  单位

  个人

  20%

  8%

  6%

  2%

  1%

  1%

  100元/年

  100元/年

%

%

  五、社会保险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转正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必须填写《社会保险申请表》,并要求规范填写。转正职工自申请审批通过一个月内,医院办公室为申请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2)社会保险费用按国家规定由医院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由医院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3)当月请假超过15天以上的职工,其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因请长假或停职等原因不在岗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原则上办理停保手续。假期结束返岗人员需要办理续保手续,须补齐所欠费用后方可办理。(注:休产假人员在享受国家规定三个月假期后应及时到岗,未能按时返岗的当月办理停保手续。)

(4)院办公室社保经办人员需建立职工社保手册,并及时记录完善职工实际参保情况。

  2、离职人员管理

(1)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办理停保手续;20日及以后的,次月办理停保手续。如离职人员在预定离职日期前离职或即时离职,须即时(离职形式确定3日内)办理停保手续。

(2)职工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医院相关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岗离职的,在办理保险转出时,需向医院缴纳违约金,并将历年医院所缴纳的个人部分由财务部核算金额后,由本人一次付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3)职工离职需按医院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在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时由本人到社保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4)离职职工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的,医院暂按停保人员对待。

  3、社会保险转入管理

(1)凡医院同意转入社保关系的职工,从转入之月起与医院签订三年劳动合同,且愿意长期服务于医院。

(2)符合转入条件的职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关系转入我院的,需本人申请,经院长同意,到院办公室开具接收证明,缴职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转入人员在办理转入手续之前,社保费用不得有欠费,医院从签订合同之月起为缴纳医院部分的社保费用。

(3)对符合条件但没有将社保关系转入我院的职工,依据我院财务状况凭社保部门开具的发票每半年报销一次费用。

  4、处罚条例

(1)职工离职,院办公室社保经办人未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导致多缴社保费用的,由社保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负责追回为其多缴纳的社保金费用,如若不能追回者,则由社保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多缴的社保费。

(2)职工在预定离职日期前离职,院办公室又有充分的时间及时办理减员手续,无故未及时办理的。产生多缴的社保费,追究社保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3)职工请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两个月(含两个月)以内的,个人承担社保费应提前代扣代缴,而院办公室没有提前通知财务部门代扣,导致多缴或不能收回的保险费,由社保经办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承担。

  附: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

  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

  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入职时间

  部

  门

  职

  务

  个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

  意

  见

  医院办公室意见

  院长审批

  意见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3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证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创建医院良好风貌,展现新院新气象,医院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考勤与请假制度

  1、作息时间:

  每周上班6天,休息1天。其他节假日按医院安排执行。行政管理及门诊科室上下班时间:

  夏季(3月1日--10月31):8:00---17:30(12:00--14:30午间休息)

  冬季(11月1日--来年2月28日)::8:00---17:00(12: 00--14:00午间休息)

  急诊、住院部各科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辅助科室: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其他特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考勤规定:

(1)全院职工上班时必须在医院指定地点处签到。门诊(包括院感科、防保妇幼、检验科)由门诊主任统计,急诊、住院部各病区由科室负责人统计,办公区四楼以上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统计,请假由分管院长批准。

(2)考勤包括迟到、早退、脱岗、事假、病假、旷工,每月3号前各科室报送上月工作人员考勤情况。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的。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提前离开医院的。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上未到医院的,下班时间结束提前30分钟以上离开医院的,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外出办公事、处理医院事宜等为由未到医院上班,经查不实的,未请假、不到岗上班或假期届满未续假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病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一周内由卫生局批准,超过7天以上按职工管理权限由卫生局、人事局或组织部批准。一经批准的假条交往科主任处,方可离去。

  脱岗: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30分钟,未请假者。(3)处罚规定: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迟到、早退、脱岗视其情况处以5--20元罚款;旷工扣除当天工资。全年病事假超过1个月,本考核不考虑评优评良,超过3个月按基本合格认定。(4)其他考勤: 指婚假、产假等,按医院规定执行。

  二、行为准则

  目的:保护员工,使病人满意,给医院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总则

(1)同情、关爱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合法行医,规范执业。

(3)树立职业自豪感,干一行,爱一行,履行自己的职责,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忠诚老实,廉洁奉公;关爱病人,文明服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及形象。

(5)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医学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服从组织管理

(1)各科室人员应服从上级组织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2)按时完成日常任务和临时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3)对医院安排事情、下发及收取文件按时执行,不得推脱。任何科内人员接到办公室通知应尽快通知科主任及护士长,不得隐瞒。

  3、忠于职守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迟到早退、旷工。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职工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者罚款20元。

(2)工作时间内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息,不准长时间会客,不准陪带亲友、小孩在院内玩耍,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毛衣、做针钱活、上网睡觉)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3)工作时间内不得穿工作制服外出购物。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或科室吃固体食物、吸烟,不得唱歌哼小调,不得聚众喝酒赌博,发现一次 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4)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5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不推诿病人、不与病人发生冲突。凡因此被病人投诉,每投诉一次扣除当事人50-100元罚款。不收取病人红包,不得私自收取费用,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双倍罚款。

(6)所有员工不得占用病房、病床、科室检查床和使用与医疗有关的其它设施睡觉休息。

(7)不得粗言秽语,不得与病人争辩或在公共场所与同事大声争论。(8)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与病人、同事交谈要使用敬语。不得依偎墙壁或家具,不可高声喧哗或闲聊,避免当着病人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梳理头发、掏耳朵、触摸鼻孔。

(9)上班时必须在岗,不得串岗。各班坚守岗位,保安坚守大门,做好人员分查及车辆分流工作。

  各诊疗室上班期间,除病人检查外,不得关门。

(11)所有上班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看电视、上网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到输液室躺、坐、闲聊。

(1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提前吃饭。

(14)做好科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针筒、带血纱布、棉签等医疗垃圾要放置在黄色医用垃圾袋中。如违反此规定,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次的处罚,责任人要承担处罚费用。

  4、仪容仪表

  职工的仪表、仪容如何,会直接影响医院的声誉和品质形象,全体职 工必须充分认识到仪容仪表的必要性。

(1)职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按规定的位置佩带员工胸牌。医院所发工作服、鞋帽等要爱护,做到衣帽整洁、工鞋干净光亮。(2)男职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度;女职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以不盖过肩部为适度;宜作雅淡清妆,不得浓状艳抹,并避免使用浓味化状品;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不得涂染指甲,应勤修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3)饰物仅限于小的项链、耳钉,不得佩戴大的耳钉及其他首饰。(4)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

  5、员工胸牌

(1)每一位职工工均由医院发给胸牌。所有职工上班时应佩戴胸牌,科主任有权随时检查并作好记录。

(2)职工工胸牌如有遗失、被窃或损坏,应立即向院办公室报告,申请补办。

  6、工作制服

  职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除因公或经上级领导批准外,不能穿工作制服离开医院或到食堂,下班后需将制服存放在本部门指定地方。

  7、开会制度

(1)各科室接到开会通知时要认真准备,按时参加。各科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全院大会,工作服穿戴整齐,佩戴胸牌。(3)开会期间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4)开会期间不得手抱暖手袋,热水瓶。(5)保持会议期间安静,尽量不要外出。

  8、监督制度

(1)各级职工互相监督,如发现有违者可向院办及主管院长报告。(2)病人及群众监督所有职工,如有违者,病人及群众投诉到医院或卫生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力度和标准由科室负责人讨论制定)。

  我院搬入新区,人员大幅增加,希望大家群心群力,本着我是医院主人翁的精神,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和医院共同发展。为减少医院支出,减少消耗(如立春了,取暖设备可以不用就不用了,不要开长明灯,长流水),并注意自己的外在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办事不拖拖拉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形成良好的医务和医院风貌。

医院职工管理办法3篇(医院职工管理办法最新)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