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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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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合同15篇

  【前言】以下是热心网友“yongxunpingou”分享的汽车租赁合同15篇,以供借鉴。

汽车租赁合同

汽车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有效证件:

  乙方:有效证件:

  甲方拥有车壹辆,使用性质,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车架号:。

  一、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二、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员小写元。

  三、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六、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七、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八、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十、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

  甲方将车号为租给乙方,乙方用于。

  二、租车时间及租金、押金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押金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间乙方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车辆出现故障及维修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如发现车辆丢失、盗抢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4、乙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5、乙方租期满交付甲方车辆时须甲方验收合格后交付。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

  三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担保人:

  电话: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合同号:出租方:承租方:本合同签订地点:术语释义:

  1出租方:租赁车辆所有权人。

  2。承租方:指依照与出租方的租赁合同约定,合法使用租赁车辆的单位或个人。

  3。担保方:指为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本合同在担保期内提供不可撤消担保的单位或个人。

  4。租赁车辆:依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手续完备的车辆。

  5。车辆损失:指租赁车辆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轮胎、工具等附件的丢失或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任何方面的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就租赁汽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车辆的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一《汽车租赁登记表》和附件二《车辆交接清单》。

  第二条租金

  1。每天月租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承租方于接收车辆时向出租方付清。

  2。承租方租车在个月以上的,则在每月日前向出租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出租方交纳应交租金的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个月的租金。承租方如拖欠租金达天以上,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3。租赁期满承租方交还所租汽车时超出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小时按全天计费。

  4。承租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支付租金、押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出租方将牌车辆,车牌号码,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收回,租赁期共年个月天时,交付地点:

  第四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承租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准。

  5。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协助承租方在租赁期内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及车辆维护工作。

  7。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8。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9。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1。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12。承租方还车时应保证燃油量与出租前相同,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取不足部分燃油费。

  第五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于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4。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租赁期间因租赁车辆质量存在问题而对承租方造成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失。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押金。

  6。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等费用。

  7。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8。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9。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10。须承担在租期内由于承租方自身原因给承租方自己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和租车期间因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给出租方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

  11。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12。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职业及住址证明和担保证明。

  13。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协助解决。

  14。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天含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的违约金,逾期天以上,未与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的,出租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在续租期间必须告之出租方所租车辆的真实情况。

  16。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7。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8。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要求在出租方指定的工厂进行,否则,承租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赔款,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而且必须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汽车租赁公司

  承租方: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汽车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承租方租用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五辆,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仅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二、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担方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 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 用期间的租金,并且出租方每一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三、租用期定为1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 金与费用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按1 个月收费。

  五、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六、违约职责。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 合同规定的时光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 篇5

  甲方(供车方):

  乙方(用车方):

  根据《民法典》,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租赁

  1、车辆型号及价格:

  车辆型号:

  车辆数量:

  车辆租金:

  2、用车时间及里程:婚车限定行驶时间为5 小时、行驶里程为60公里;超时、超里程部分另行计费,每超出1小时为60元、超出1公里为6元。

  3、用车时间:自年月日7 时起至年月日12时止。

  4、上车地点:根据乙方要求,婚车准时到达解放碑并开始计时、计里程。

  5、甲方提供的婚车服务共配驾驶员7名

  二、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1500元作为租车定金,租金余款4800元在当日用车结束时,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如有超时、超里程费须一并结清)。

  三、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要求退车的,甲方扣除全部定金作为违约金。

  2、如任一婚车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到达,由甲方赔偿乙方该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超过2小时乙方可免付该车租金。

  3、如婚车因故障或特殊原因不能按约定发车,甲方应至少提前1天通知乙方换车,并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如乙方要求退车,甲方应退还全部定金。

  4、如婚车在行驶期间发生故障不能继续使用,甲方应及时提供同级别或同级别以上的车辆代替,由此延误的时间自故障开始起相应顺延。

  四、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其他

  1、本合同壹式贰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出租方:货运公司

  承租方:建筑公司施工三队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汽车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厂牌车辆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载客数,司机。

  二、租用期限:

  自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从到,途经。

  三、包车价:元,不含过路、过桥、过渡费,由此产生的费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费用结算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乙方要求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二)包车期间,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2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协议,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协议,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协议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协议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协议单方解除协议时,解除协议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协议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协议解除生效日。协议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协议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协议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9

  为加快汽车租赁行业的发展,加强租赁汽车业的管理,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

  甲方:

  乙方:(车主)

  1.为便于管理与经营,乙方将购置的车辆挂靠在甲方的汽车租赁公司进行租赁业务,车辆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2.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期限为,并全面履行本协议。不得将乙方车辆用于从事或经营违法活动。

  3.乙方自愿将一辆车型为,车牌号:的自有车辆委托甲方于:用于租赁活动,租金:每月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间,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操作不当而引起的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承租人操作不当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担维修全部费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失,除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担。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责任。

  5.乙方必须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全车座位险及盗抢险等全车保险,车辆手续必须齐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险种,导致无保险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6.甲方负责为乙方联系承租客户,签订租赁合同。如遇由于承租人单方责任造成保险公司拒赔的,由其承租人承担其保险拒赔部分的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及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乙方车辆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交通违法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所有页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出租人:货运公司

  承租人:建筑公司队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出租人:(章)

  代表:(签章)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承租人:(章)

  代表:(签章)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担保单位:(章)

  代表:(签章)

  开户行:

  账号: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公司 承租方(乙方):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 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 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合同号:

  出租方(甲方): 。

  承租人(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

  第一条汽车租赁期限和用途

  甲方将

  由交付给乙方

  交货地点:。

  用途:。

  第二条租金标准和保证

  日租金为人民币

  乙方应按车辆总价的 %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即元。承租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不得用于抵消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当全额返还承租人,也可以冲抵相关费用。抵消后如有剩余,剩余部分返还承租人。

  乙方租车时间超过个月(不含个月)的,每月租金支付日为年月日

  乙方租用的汽车每天(24小时内)行驶不超过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每公里收取元;超过小时支付半天费用,超过小时支付全天费用。

  第三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交付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在运营过程中无任何保留,以及租赁车辆所需的有效证件。车辆的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牌照和缴费凭证齐全。如因车辆状况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乙方使用标准,应提供同等级或减租的替代车辆。

  甲方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车提供的保险。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中的车辆丢失、车辆被盗、第三方责任等风险。承担比例不得低于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甲方负责车辆的级维护和年检。

  租赁期内发生事故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另外,向乙方提供 但是,甲方不承担因乙方使用租赁车辆而产生的任何连带责任以及超出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偿范围的任何经济责任。

  有权在租赁期内监督车辆的使用。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车辆或有其他可能的损失,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赔偿。

  出租人有权了解汽车租赁申请人和承租人的信用信息,但有义务对获得的信息保密。如因泄漏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租赁车辆交通违章处罚不服时,甲方有权将合同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租赁期内,享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以保证租赁车辆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的使用功能。同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法令,安全驾驶;因违反法律、纪律、法规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租赁期间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甲方确保车辆性能。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小修,不得擅自更换、修理、增加或改变租赁车辆的任何零部件。如果车辆在日常维护和小修期间需要更换,应事先获得甲方的许可。

  保证租赁车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或出借租赁车辆;保证租赁车辆由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擅自驾驶。在合同期内,乙方登记的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按合同支付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非另有约定,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是指为满足承租人的乘客需求而进行的驾驶过程。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燃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以及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以及其他费用。

  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和停车损失;承担停办期间丢失的租赁车辆牌照和租金的重置费用;承担因租赁车辆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的保险赔偿范围之外的任何损失。

  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告。并在小时内通知甲方帮助解决问题。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承担保险公司赔付甲方及车辆维修期间租金后不足部分的损失。承担比例不得低于 %(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和赔偿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赔偿程序执行)。

  如需续租车辆,需在本合同期满前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后日(含日)内未归还车辆的,除补交滞纳金外,还应补交滞纳金的%。超过天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5条陈述和保证

  徐克保证:

  出租人是依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出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出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出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出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保证:

  承租人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或具有良好信誉和独立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能够履行本合同。

  承租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并合法有效。

  在签订本合同时,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会对承租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承租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已经完成,本合同签字人为承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合同生效后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密协议

  双方保证对从对方获得的不能通过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商业信息和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商业秘密原提供者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年。

  如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乙方遭受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的,应承担甲方遭受的损失和自身损失。

  上述风险和损失的计算和支付应按照机动车保险条款和支付程序进行。违约金为人民币 。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文本订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空白部分手写部分和打印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只能填写一次,任何变更无效。

  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本合同租赁期在年(月)以上,甲方应抄报运输管理部门备案。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

  出租人(盖章):。

  地址: 。

  合法着陆器: 。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

  账号:。

  电话:

  邮政编码: 。

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有效证件:

  乙方:有效证件:

  甲方拥有车壹辆,使用性质,需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本车辆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车号:,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为年月,发动机号:,车架号:。

  1、此车手续有(若有若无)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购置税凭证养路费保险单营运证

  2、车辆产权总转让款(人民币)大写员小写元。

  3、此车预交定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剩余款待办理齐车辆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4、成交前若有违章、事故、经济纠纷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成交后由乙方负责。

  5、甲方必须保证此车辆不是盗抢、拼装、套牌车辆,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种权利纠纷等,甲方如有隐瞒造成无法过户时,甲方除退还乙方预付定金外,并做违约处理。

  6、车辆过户的费用由方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配合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7、此车辆机械性能、外观、内饰、随车工具等,由乙方认可后,甲方不得更换。

  8、甲乙双方必须执行以上条款,双方不得因价位或某种原因违反以上合同之约定条款,如违反承付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元整。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资以共同信守执行。

  10、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

  联系电话: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三、四、对同意发放汽车贷款的借款人,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借款所需资料(主要包括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件、收入证明文件、借款人确认签字的借款申请书、贷款担保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签字等)并送至甲方社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承诺,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章)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人:

  承租人: 担保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车辆出租人、承租人、担保人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车辆型号为 汽车,车牌号 ,车架号 ,发动机号 ,车辆颜色为 ,车辆现价值为 万元。

  二、租赁期限:

  1、租期为 (年、月、天、小时),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2、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时不能归还车辆或可能无法归还车辆或需要继续使用而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合同到期前 日内以 (口头、书面)方式告知出租人,在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延期,租金按实际租赁期限计算。

  三、行使范围为 (全国、省内、市内、区内、县内)。

  四、押金: 1、租赁车辆押金为人民币 元(¥ )。

  2、车辆押金在合同签定后一次性付清。

  3、承租人退车时结算车辆押金,同时应扣除:拖欠的租金,应负担的赔偿和处罚的扣款项目。

  3、暂扣交通违法罚款 ,10日后经网络查询无处罚的如数退还。

  4、以上两项扣除后,余数当时返还。

  五、租金:

  1、租金为每 (年、月、天、小时) 元(¥ 元)。

  2、租金的交付方式为 (一次性交付、分次交付),一次性交付的在 (移交车辆时、归还车辆时)交付,分次交付的为按 (年、月、天)交付。

  3、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每天行驶里程不应超过 公里,超里程行驶的按每公里 元加收租金。

  六、出租人须向承租人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并交付齐全的行驶证件。车辆移交时,承租人应清点随车工具和物品,认真检查车辆,确认车辆达到合格行驶条件后,与出租人签订车辆移交清单。承租人发现租赁车辆为检测不合格车辆的,有权解除合同,因车辆不合格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出租人未按时提供合格租赁车辆的,应按迟交车辆时间30%的租金承担违约金。

  八、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的身份证件、驾驶资格证件应当真实合法有效,如有欺诈行为,承租人必须赔偿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在租赁期间发现承租人有欺诈行为的,可以立即终止合同,收回车辆。

  九、承租人应在本合同规定的行驶范围内使用租赁车辆,如确需超范围使用,必须经出租人同意。未经出租人同意超范围行驶的,承租人应按

  车辆价值的30%承担违约金。

  十、承租人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租赁车辆,安全行车,谨慎驾驶。如因违法造成罚款、扣分及其他损失的,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一、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人应及时向报警,通知保险公司出险,并通知出租人参加处理。承租人未配合相关单位处理,致使事故处理结果有出租人义务的,承租人应全部承担。出租人未配合承租人处理交通事故,导致承租人产生额外经济损失的,出租人应按相关事故处理机构处理决定承担责任。

  十二、、承租人自行加注燃油料,且必须加注与车辆使用说明牌号一致的燃油,否则引发的损失及修理期间的租车费由乙方负担。

  十三、承租人应按车辆使用说明对车辆进行日常的检查、保养。如发现异常,应即刻与甲方联系进行维修,如继续强行运行出现的损失由乙方负担。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或租赁期间行驶里程超过5000公里的,承租人应当对租赁车辆进行保养,保养费用(以4S店保养为准)由承租人承担。

  十四、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需要修复时,承租人必须向出租人说明情况,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修理,未经出租人许可承租人不得修理。禁止私自更换、拆卸车辆的零部件、附件和设备装置及出租人所设的标志铅封等物。如有违规,将按被拆物件的新件价格的10倍处以罚款。如发现承租人拆动里程表铅封,将从租车之日开始每日按行驶600公里,每公里2元计算,收取租金。

  十五、车辆在租赁期间因非出租人责任的汽车修理、交通事故处理、

汽车租赁合同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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