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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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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汽车租赁合同锦集7篇

  下面是会员“qiangshishudengdou”收集的个人汽车租赁合同锦集7篇,以供借鉴。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年月日时分起至年月日时分止。车牌号:,驾驶员,证号。计价每日租金元/24小时/公里,月租金元,本车现金价格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

  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 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简单合同3

  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 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9、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车辆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车辆出租

  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牌汽车(牌照号码:)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合同订立之日起x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数额为每月元,共元。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个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时乙方还应支付元租车押金,该押金在租期到期时,如乙方无违约及车辆损坏情况下予以退还。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交强险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向乙方赔偿损失。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足额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租金时,应按照迟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支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车辆交付乙方后,出租车辆的、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年审等一切因使用车辆有关的税费等均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缴纳,燃油由乙方自行负担。如因缴纳不及时或未缴纳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各责任方负担。

  5、甲方应缴纳的保险费应当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交通强制险等险种,具体投保数额按照保险公司核定数额计算。

  6、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部分,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并承当车辆实际维修费30%的折旧费。

  7、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如有,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当损失,并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数额20%的违约金。

  8、乙方应当妥善保护车辆,定期保养,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后的状态,玻璃、随车工具等应完整有效。

  9、出租期间,车辆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合同的,本合同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不主张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11、甲方应保证出租车辆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对车辆的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形,并影响乙方使用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租金数额10%的违约金,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租赁期满

  1、租赁期届满时,本合同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2、租赁期届满,双方没有对继续租赁达成合同,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

  六、合同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如车辆在出租期限内达到报废年限或报废里程被强制报废时,本合同解除,乙方按照实际使用期限支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在依据本合同单方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对方联系地址之日视为合同解除生效日。合同解除时,乙方不向甲方交还车辆时,除按照本合同约定租金标准的2倍赔偿甲方损失,如需诉讼解决时,乙方还应承担按规定标准计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不接收车辆时,乙方可以向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时的车辆状况视为符合合同约定的交车状况,并有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到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年月日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章):

  年月日

  乙方(章):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济担保:

  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租用甲方车辆从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

  车牌号:苏 J- ,驾驶员 ,证号 。 计价每日租金 元/24小时/ 公里,月租金 元,本车现金价格 万元。

  2.租期暂定二年,如有违约,罚收违约金。(违约金5000元)

  3.甲方只承担车辆每年保险及年审费用,其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在每行驶5000Km保养一次,必须在有资费的悦达。起亚4S店进行,并索取保养凭证。

  5.乙方如需要发票,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以上条款包括所附《车辆租用须知》内容出租方已明确告知承租方、担保方,已完全理解并认可签字。

  出租方: 承租方: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住 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车牌号为,必须使用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年月日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车辆,租车期限月日至年月日。

  2、车辆信息:汽车名称及型号,车牌号:

  3、租还车地点均为。

  4、租金合计:,预付定金租车款的,使用车前支付租车款全款。

  二、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租赁车辆投保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费用。

  3、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

  4、对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5、协助乙方处理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时按规定办理索赔手续。

  6、甲方有按时收取租金的权利、有权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缴租金和车辆损坏缺件,保险理赔不足部分的.赔偿,押金仍抵压不足的,有继续索赔的权利。

  三、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应保证真实有效(如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等)否则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认真检查并掌握租赁车辆的各种性能和操作方法,点清车辆附件(详见附件),验收签字后驶离。凡因乙方操作不当,保管不善造成车辆遗失或造成附件损坏,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盖章签字起即刻生效,如有异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协议(与车辆租用合同书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锦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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