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13篇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所在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1.租金优惠至每季元整(大写数字元整),乙方在起租日前十天支付给甲方。
2.租金先付后用,一季一付。
4.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包括押金)后,应开具收据给乙方。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全装修房一套,含:上菱冰箱一台、彩电两台、奥克斯空凋一台、家具一套、淋浴器一只、煤气灶一只、脱排油烟机一台等。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和押金外,还可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支付对方违约金元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和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他违约行为,甲方应退还押金,否则甲方有权酌情扣除押金,并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出租房屋一套,地址,户型:,自愿租给乙方使用。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期暂定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后住。
二、租期内房租每月人民币元整。由乙方按付给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转租。如转租必须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如不同意,乙方无权转租。租期内。如乙方拖欠房租过期天不交。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后果乙方自负。
三、租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加价。并将年月日以前水,电。等房屋费用一次结清。乙方概不承担。租期内等一切费用有乙方自付,按时交纳。如到期不交并拖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后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须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如发生房屋纠纷事件,由甲方解决,乙方概不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甲、乙双方如不租或续租,都应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六、乙方不得损坏房屋结构。如须装璜。需经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内,甲方应帮助乙方协调水、电等的供应问题,保证正常畅通。当面检查家电设备,一切正常后交给乙方使用。租期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违约,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元。如乙方违约。赔偿甲方人民币元。乙方到期不租。费用结清。甲方应将
九、租期内乙方如发生火灾,造成经济损失应有乙方按价赔偿给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
十一、租期内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二、房租与押金费用以收据为准。
水表底数:吨。电表底数:度。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3
出租人:(下称甲方)
承租人:(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章、房屋情况
1.房屋位置:
房屋间数:
房屋面积:
房屋证件:
2.房屋证件号:
第二章、承租用途
3.乙方租用上述房屋用途为 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章、承租期限
4.承租期限为年月,出租人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
a、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b、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c、乙方拖欠租金达十天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甲方由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章 租金 费用及付款方式
5.租金
乙方按本合同第一章所述房屋及第七条所述期限使用上述房产,需向甲方支付租金,总计租金为人民币拾万仟 百拾元整(RMB¥)
6.费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支付如下费用:
7.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以为一期缴纳租金。
2.付款时间:乙方应于本合同所规定之起租日前缴纳首期租金共计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RMB元)并以甲方出具的票据为交款凭证。每期房租到期10日内付清下期租金。
第五章、定金
8.乙方应在签定此合同的同时付给甲方RMB元定金。在双方交接房屋时,上述定金将转为租金。
9.若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即 RMB¥以弥补乙方之损失。
10.若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则甲方将扣除全部定金以弥补甲方之损失。
第六章、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1.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房屋及其设备应认真检查,修缮以保障乙方居住安全和使用。
12.甲方未按时(未按要求)修缮,因此造成乙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则负责赔偿。
13.如因乙方本人或其应负责的其他人的过错造成了该房屋或其内部设施的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至甲方满意的程度。
第七章、不可抗力
14.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一方可免除责任。
第八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15.若双方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第九章、合同的补充
16.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身份证地址:
身份证号:
电话: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3、工作台班单价元/台班,闲置台班元/台班。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元,每工作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甲方:乙方:
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签名:承租人:签名: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陆千元,预计用叁个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电话:
承租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该房屋坐落于,面积,房型为室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市**小区*号楼*单元***室,包括***号地下室。
房屋拥有设施:(上水管、下水道、瓷脸盆、座便器、洗脸盆、防盗网、暖气片、防盗门)等设施明细。
第二条房屋租期为(壹)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家庭居住使用。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的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日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在交清第二年全年租金的同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三条本合同的租金交付方式为现金,先付后用。乙方一次向甲方交足全年租金元,租金交付日为本合同签字日和生效日。
第四条在租用期间,乙方由于各种消费行为所发生的电费、水费、物业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以及应由自己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乙双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均无权单方终止履行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解决。协商不成时,不影响合同的执行(本条第三款情况除外)。
(二)乙方在居住期间应维护好房屋结构、设备、物品和门窗的完整。如有所损坏,需在合同期满日之前恢复原貌,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乙方在租住期间不得把此房屋转借、转租给他人使用。不得改变租赁用途或利用此房屋进行违法犯罪等性质的活动。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和损坏房屋。遇有上述情况,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的执行,且不退还乙方向甲方已缴纳的租金,乙方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共两页,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 电话:
承租方: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该房屋坐落于,面积,房型为室厅。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有效日期至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 方作为生活住房使用。
2、甲方出租房屋为 楼靠 的 房 厅,精简装,厨房和卫生间 的住房出租给乙具备正常使用条件,水管、电线路和设施完好无损。家具及设备以现有为准,甲 方不再为满足乙方要求而改变任何东西。 (家具及设备情况见附表) . 乙方入住后应爱护各种家具、设施、设备;保持墙壁清洁,不乱涂鸦;不乱 在墙壁上或地板上钉钉子、打孔,以免破坏房屋的水、电线路。
3、入住时甲方暂收乙方家具及设备押金人民币 元整。承租期满,经甲乙双方共同检查家具及设备完好无损后,甲方退回乙方全部押金。
4、房屋租赁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 元整;
双方议定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一次性支付,共计金额 租赁期满乙方应及时把房屋交还甲方。
5、合同期将满时,乙方是否续租,应提前 15 天通知甲方,在租赁条件同等 的情况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6、乙方入住前的水、电用量由甲方承担费用,乙方入住后的水、电用量由乙 方承担费用,入住时水表底数热水表是 是 度, 结算价格: 水= 元/吨, 电= 吨,冷水表是 吨,电表底数 元/度 (注: 热水和冷水均价) .
7、甲方只提供煤气罐,不包含煤气,乙方可根据自住情况选择加大罐或小罐 气,煤气费由乙方出。
8、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家具作不定期检查(一般为每 3 个月检查一次) ,如出现自然损坏问题由甲方修复,如人为损坏则由乙方修复或赔偿,甲乙双 方应积极配合,以保障安全,正常使用。
9、乙方必须遵守当地暂住区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的民事纠纷均自行负 责,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介入。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出租房且不退还乙方 任何费用。
(1)擅自将承租房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不能按时交纳房租或其他费用的;
(4)干扰邻居,造成矛盾或产生不良影响的;
(5)擅自改变城镇房屋结构或设备安放地点,造成重大破坏的;
11、租赁的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 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12、租赁期间,乙方提前退租的,只可退押金,而所交的租金将不退还。
13、租赁期满,乙方必须按时搬走,不得故意拖延时间,未经甲方同意,过期三天仍未搬走,甲方有权自行处理并收回房屋。
14、若乙方要更换外门门锁换锁芯必须将原钥匙及锁芯归还甲方。
1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 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到期自动作废。
甲方(签字)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一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证明),证书(证明)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职工宿舍。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年9月2日至20年9月1日,共计2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2000元/月,租金每年总计:元(大写:贰万肆仟元整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每年支付房租一次,金额为:元;交付时间分别为2011年9月、2012年9月,乙方应在交付月的前十日内完成支付。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乙方将租金汇至甲方指定银行帐号: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出具发票。
第七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甲方承担房屋供暖费及物业管理费。
(二)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燃气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第八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2011年9月2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燃气卡、电卡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冬季取暖期间,甲方应保证居室达到国家规定室内温度。
(二)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2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三)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7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的。
4、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30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2000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五)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5%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经双方共同检验上述设施物品清单确认无误,如租赁期内出现故障请入住者自行维修。
甲方确认签字:
年 月 日乙方确认签字: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小区房型规格;
2居住面积平方米;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xx月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20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
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说明:
交接水、电、煤字数如下:
水:电:煤:
附:
1、本协议仅供参考,若有未尽事宜,可附加条款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2、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而定此协议;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若对此协议无异议,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专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放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钎、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另:签订合同时水吨;气立方;电度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短期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济南市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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