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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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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买卖合同(合集12篇)

  每当我们进行原材料买卖合同的时候,为了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对合同进行详细的讨论和规划。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原材料买卖合同呢?以下是热心网友“yanxingshiduan”整理的原材料买卖合同(共12篇),供大家阅读。

原材料买卖合同

原材料采购合同 篇1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混凝土原材料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第二条、材料应符合下列第项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

  1、国家标准,标准号。

  2、地方标准,标准号。

  3、双方约定的附加技术要求(见附件)。

  第三条、计量方法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

  第四条、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对于包装标准,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约定为:无。对于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包装物的回收为:无。

  第五条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 。

  2、运输方式: 。

  3、交货地点: 。

  4、甲方应提前小时以(书面/电话)方式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交货完毕双方应签字确认。

  第六条、验收方法

  1、甲方应在货到24小时内按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2、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

  3、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价款的结算依据:双方签字确认的磅单或签字盖章的对账单。

  2、价款的支付方式: 。

  3、价款的支付时间: 。

  4、在供货过程中,如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乙方可中止供货,但应提前5日通知甲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承担。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签章):

  卖方(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委托: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原材料买卖合同 篇2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货款总额

  (暂定不含税总价) (大写: 元整);结算金额按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并扣除相关处罚金额据实结算。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按甲方通知。

  2、交货时间: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送货地址、送货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供货通知2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予以确认,并按供货通知的送货日期按时交货(送货前24小时内向甲方发出发货通知,以便甲方作好收货准备)。

  3、交货地点: ,具体按甲方通知。

  4、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在未经甲方初验合格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货物验收及标准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2) 项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

  (1)货物质量按 标准(国标、省标)和甲方要求执行;当三者有冲突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封存货物样品每规格一式两份,以该样品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样品封存代表是 和 ,乙方样品封存代表是 和。

  2、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两名仓管、两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检的方式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进行初验且签收确认。

  等文件。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随机抽样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如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质量异议期限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日。

  第五条、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货物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获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免收人工费、零部件材料费和交通费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供货通知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由于乙方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采用月结方式,乙方每月 5日前将上个月手续齐全的供货收货单交甲方对单组,甲方财务于当月日后15天支付上个月货款总额的 97﹪,余款自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支票。

  第九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确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逾期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日内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瑕疵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应自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 3日内,乙方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质量异议书,并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或换货,并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瑕疵导致工程质量和人身损害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乙方需以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导致甲方不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

  5、乙方所交产品必须为原厂(即本厂)生产,否则一旦发现贴牌生产的现象,我司将停止货款结算,同时要求以货款总额的100%进行处罚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

  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供货数量经甲方检验发现数量不足量的,当不足数量少于当批量的 4 %以内时,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须在2天内补齐;若不足数量超过当批量的 4 %或未及时补齐不足数量的,即视作有弄虚作假情形,乙方除应补齐货物数量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5% 。

  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发出的供货通 知、经甲方确认的供货单据以及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说明书(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均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和收款时应提供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货单位与收款单位三方名称必须一致。

  4、本合同采购货物最终质保期限届满后,若无额外约定及无自动延续情况时,则自动终止。

  5、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日内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财务部加盖合同货款已付清字样的签章;若乙方逾期不办理该手续,甲方不再续约。

  6、本合同一式伍份,计附件合共 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市区

原材料购销合同 篇3

  卖方:

  买方:

  买卖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卖方同意销售,买方同意购买由卖方提供的铁矿粉,并且双方一致同意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下条款:

  一、品名:铁矿粉

  技术指标:Fe64、5%(最小)

  水份:10%

  二、交货期:款到交货。

  三、数量:5000吨(%2B/-10%)

  四、交货地点:卖方货场。

  五、价格及价格调整:

  1、单价:人民币吨,开票干基单价%2B10%)元/吨。

  2、价格调整:品位高于65%,按1%以10元/吨的比例奖励,低于64、5,按每1%以10吨的比例惩罚,如品位低于63、5%,买方则有权要求退款退货。

  六、品质、数量及结算依据:

  品质(理化)指标:提货时双方代表共同取样,每天制成一个均样,一分三份,双方各留一份,封存第三份作为公证样;双方协商指定一家检验机构进行化验,如果此二份样的化验结果之差异在0、5%以内,最终结果以此二结果的平均值为准,如果其差异超过0、5%,双方共同执公证样在同一化验机构进行化验,其结果为双方所规定的品质数量均为本合同项下的结算依据。

  七、付款和结算:在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方须将全部货款汇至卖方指定的帐户;卖方在5个工作日内凭正本过磅单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13%)进行结算货款多退少补。

  八、货物发运:由买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提货人自提。

  九、争议的解决:双方由于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合同签约地法院进行裁决,该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违约及违约金:如果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自己的全部或任何一项合同义务,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标的额的5%作为补偿。

  十一、生效及变更: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通过传真签署同等有效。

  卖方:买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原材料购销合同 篇4

  供方: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年月日

  需方:

  签订地点:

  验收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货物发送到。

  四、运输方式及到费用负担:。

  五、结算方式:。

  六、违约责任:合同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其另一方均有权要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方各持一份,经盖章后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公章):供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

原材料购销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为完成工程施工,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在遵守需方与业主签订的(称主合同)的前提下签署本合同,以备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产品名称

  产地厂家材质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备注

  合计人民币(大写):

  说明:

  一、本单价为材料送到工地的到场价格,包括:运费及装卸费;本单价为固定价格,无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化,国家政策如何调整,本单价均不做调整。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各种产品现行国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材料质量保证期为:按各种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自材料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供方负责运至需方工地所指定地点(空港环河东路),供方负责及时卸货。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供方提供1、汽车2、火车3、船舶运输至(1),运杂费用由需方承担。运输过程中要按国家标准包装、覆盖,做到无抛洒、无遗漏,不污染环境。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

  七、计量方式(结算依据):以运至需方工地,需方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需方提供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方式。

  八、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供方提供的包装标准为:包装标准要符合国家标准。费用由供方承担。供方对包装物不进行回收。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货到需方工地后,需方按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供方须随货提供产品出厂材质单等技术资料原件加盖红章);需方在货到工地后1日内验收完毕,如有质量异议须在货到3日内向供方提出。

  十、安全防护:供方应对送货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品,产品应是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且符合国家安全防护标准要求。

  十一、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十二、结算方式及期限:无预付款(特殊情况下需支付预付款时,预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需方按月(每月25日)结算货款,每次结算后7日(或月)内支付供方货款的80%,余下的`2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完无质量问题时,需方无息支付给供方;结算时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需方财务),每次结算供方应提供相应的正式发票。

  十三、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双方责任:

  (一)、需方责任

  1、按需方指定时间交货的,需方提前3天通知供方具体的供货时间、规格、数量(或施工计划安排)等信息,以便供方提前作好供货准备。

  2、需方负责提供材料存放场地,派专人指挥供方送货车辆。供方驾驶员须服从供方收料人员的指挥,把货物卸到指定地点;

  3、如果需要需方可到供方厂内进行实地考查,供方应提供方便条件并给予配合。

  (二)、供方责任

  1、供方负责供应满足业主、监理和需方试验室检验合格的材料,需方对材料质量有监督权。

  2、供方所供应材料如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且已经卸料的,供方要及时负责清理出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

  3、供方供应量不能满足需方或材料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执行并另选合格供货商。

  十五、违约责任:

  1、供方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供需方所订购的产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影响施工的程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2、经证实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3、因需方计划不及时而影响供方的供货,所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十六、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本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向工程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其他约定事宜:

  1、需方若因业主原因发生设计变更,需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时,则供方应无条件服从;双方因其他原因引起的合同变更或解除,需双方同意且以书面形式确定,若一方不同意,原合同继续有效;

  2、监理、业主对供方提供材料同样有权检验,提出的合理要求,供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供需双方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双方与第三方的单位、集体、个人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均不牵扯另一方。

  4、由于供方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供方负全部责任,需方不承担任何连带影响。

  十九、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帐款后自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 篇6

  合同编号:

  供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需方:

  住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供需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原辅材料的采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名称、商标或品牌、规格、计量单位、单价及数量、金额(含税价)、交货(时间)和地点

┌────┬───┬──┬──┬─────┬──┬──┬────┬────┐

│产品名称│商标 │规格│计量│单价(元)│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 │或品牌│ │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按下列第项履行:

按国家标准履行。

按行业标准履行。

按供需双方约定的质量要求履行,但卫生要求不能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可另写附件)。

  2、保质期限:

  供方所提供的产品,保质期限不少于个月(自产品出厂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 产品包装

  1、包装要求:在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配料、产品批准号、生产厂名、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贮藏要求等。

  2、包装物由方提供,费用由方承担。

  3、包装物处理按下列第项执行。

包装物不回收。

包装物由供方回收。

  第四条 交提货方式

  交提货方式,按下列第项履行。

  1、供方送货:产品运输由供方负责办理,供方送至,运费由供方承担。

  2、供方代办运输:供方根据双方约定的协议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代办运输协议另订附件)。

  3、需方自提:需方前往供方指定地点,自行提货、自行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供方提供的每一批产品都须附随根据双方确认的质量标准进行检验的检验合格报告,但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必须附随计量认证合格的检验

  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供方首次向需方所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同品牌不同规格的产品);【二】: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

  需方:山东爱普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 (以下简称供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就需方向供方采购、供方向需方供应附件一中所列产品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方式:

  1、由需方以《物料计划》方式向供方下达采购订单,供方须按照订单要求提供产品。

  2、供方在收到《物料计划》后应回传确认函,如有任何问题必须在一个工作日(8小时)内书面通知需方,否则视为默认。

  3、需方有权根据生产计划的变更以及供方产品的供货质量、采购订单的执行情况、售后服务质量等条件对供方的供货品质及数量进行及时调整,供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4、为保证产品数量的准确性,供方须免费提供1-3%的易损耗件和需方客户所必须的随柜修补件。

  二、 产品的质量要求:

  1、供方应按需方认可的产品供货,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产品本身和生产场地有任何改变。

  2、供方需严格按照经需方认可的质量和技术规格要求生产和供应产品,如有任何改变,需方负责通知供方作出调整,供方积极跟进相关的变化。

  3、供方应保证所生产或供应的产品均符合有关环保法规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交货地点及运输、装卸费用承担: 1.交货地点:需方工厂仓库或指定地点 2.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供、需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明确的交货条件及付款条件下,共同遵守经买方批准的价格。

  2、付款条件:月结,结算日期以供方产品入库后,需方在每月月末前收到供方提供的正本发票开始计算(收到发票日期)

原材料买卖合同 篇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单价、金额:

  2.质量,按下列第

  (3)项执行:

  (1)按照

  标准执行。

  (2)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

  (3)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乙方所供应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要求,若因乙方供应材料质量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自行将不合格材料清出施工现场;乙方供应材料的数量、进场时间、到达地点等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罚款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二条数量和包装:

  1.数量:。该数量为暂定数量,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数量增减。甲方减少数量的,不属于违约;甲方增加数量的,乙方应按合同其他条款执行。

  2.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该期限为暂定期限,甲方有权根据施工需要单方调整合同履行期限,但应提前日通知乙方。

  第四条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3.运输方式:。卸货由方负责,卸货费用由方承担。

  4.货物交付前,货物的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1.验收时间: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4小时内对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进行初步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甲方在验收完毕后的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不受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以随时提出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后,应在日内负责处理;如果乙方逾期不予处理或收到异议通知后置之不理的,视为同意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甲方有权将收到的货物自行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指定验收人为,除该指定收货人外,其他人员签认的单据不具有签收的效力。

  5.本合同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对货物有另外承诺的质保期且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双方同意以期限较长的为准。

  第六条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本合同价格为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综合价格,包含乙方成本、税费、运输、装卸、检测、售后服务等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及承担的风险。

  2.每月的日为当月的结算截止日期,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凭证计算当月实际收货数量,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支付依据。

  3.货款支付采用货款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

  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按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款比例,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天内付清。

  4.货款支付方式:。

  5.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第七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供货计划和准确的交货地点。

  2.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收供货计划范围内的货物。

  4.按合同约定对货物进行检验和验收。

  5.接受乙方提供的培训和保修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供应货物;同时乙方应考虑甲方的施工特点,精心组织、配备足够的运输能力和必要的储存场地以保证甲方需要。

  2.及时向甲方提供货物合格证书及甲方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料。

  3.乙方与

  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货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质保期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在质保期内,因货物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进行维修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质保期满后,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进行维修等服务,乙方应对甲方合理收费。

  第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的供货计划供货并已实际交付甲方后,如甲方违反合同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种类、型号、规格、花色、包装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

  同意使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同意使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

  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逾期超过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同时,甲方有权向

  第三人采购同种类货物,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提前交付货物的,甲方无需提前付款,如因乙方提前交付货物导致甲方增加费用的,该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不能随车提供货物合格证书或其他单证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质保期内,乙方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或更换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次,甲方有权交由

  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方式:

  ①提交法院进行诉讼;

  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均不得转让,也不得用于担保。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协议。

  3.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书面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份,乙方

  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电话及传真:电话及传真: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原材料买卖合同 篇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就以下装饰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装饰建材

  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材质、数量和价款等:

  注:内容较多时,可另行附页。

  第二条 质量标准: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

  4、其它:。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字生效后支付:定金(定金不超过总价款的20%)□元,预付款□元;货物验收符合合同约定的,即一次性付清余款。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第四条 交货验收和加工安装:

  1、交货方式为:卖方送货□,买方自提□。

  2、交货时间:;送货自提地点:。

  3、验收:卖方交货时,买方应当场验收并签字确认。

  4、加工安装:

  (1)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

  (2)卖方为买方加工安装,但买方需另行向卖方支付加工安装费元□。

  (3)买方自行加工安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卖方应无条件退货,并应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产品质量经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提供的产品与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相符的。

  2、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1)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

  元违约金;迟延提货超过日的,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签订与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其他约定: 。

  第八条合同生效及附件等: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

  卖方(章):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章):

  地址: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原材料采购合同 篇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采购产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原材料的基本要求及价格。

  第二条:包装及储存条件,有相关证明文件,需存放于通风阴凉处。

  第三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需预付50%,甲方必须在20xx年 月 日前交付产品给乙方,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需一次性付清下剩货款。

  第四条 交货地点:运送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甲方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灭失等各种风险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如果供应的货物行情有较大幅度的变化,经双方协商可根据市场价格对供货产品的价格做出必要的`调整。协商不成,仍按原条款执行。

  2、如甲方提供的货物包装或产品规格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如乙方拒收,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另行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且由此造成的各种损失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生产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及相关的手续。其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并随货附带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木材运输证明、植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手续。

  4、乙方应在甲方所送的货物到达后及时进行质量检测,如发现质量问题,甲方须立即现场处理善后事宜。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为此支付的所有费用,此责任不因乙方已进行质量监测而免除。

  5、双方都应保守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发生争议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原材料购销合同 篇10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所有原材料是全新的,并且采用卖方最新设计和合格的材料制造,各方面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型号等要求。

  二、交货:

  1、订货日期: ;交货日期:。

  2、供货率:;合格率: 。

  3、交货方式: 方负责寻找第三方物流公司运输, 方承担运费元。

  4、交货地点: 。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可采用现金支付、签发商业汇票两种方式付款。

  2、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预付款。

  3、现金支付折扣:5/1 ;2/30 ;1/60 ;n/90 。

  4、乙方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正式增值税发票。

  四、违约责任

  1、逾期交货或付款的,每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2、原材料质量问题需甲方在提货当天检查清楚,逾期乙方不予以处理。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签约地工商行政门协调解决。

  六、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签订于。乙方是内资企业,营业执照号码是: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材料买卖合同简易版 篇1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达成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第二条货款总额(暂定不含税总价)¥(大写:元整);结算金额按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乘以相应结算单价并扣除相关处罚金额据实结算。

  第三条供货期限及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供货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按甲方通知。

  2、交货时间: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期限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包括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送货地址、送货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供货通知2小时内以传真或邮件形式予以确认,并按供货通知的送货日期按时交货(送货前24小时内向甲方发出发货通知,以便甲方作好收货准备)。

  3、交货地点:,具体按甲方通知。

  4、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在未经甲方初验合格前发生货物毁损、灭失及乙方指派人员发生人身伤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条货物验收及标准

  1、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1)、(2)项标准对货物进行验收:

  (1)货物质量按标准(国标、省标)和甲方要求执行;当三者有冲突时按高标准要求执行。

  (2)甲乙双方封存货物样品每规格一式两份,以该样品作为验收依据;甲方样品封存代表是和,乙方样品封存代表是和。

  2、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两名仓管、两名保安和工地主管以抽检的方式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和质量进行初验且签收确认。

  4、乙方同意甲方可聘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货物随机抽样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如质量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质量异议期限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日。

  第五条权利瑕疵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所有权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由此导致甲方产生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所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六条质量保证

  1、乙方承诺其出售给甲方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月,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若货物在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自接获甲方通知24小时内负责免费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免收人工费、零部件材料费和交通费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的质量和技术规格应与甲方供货通知中所提出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相一致;若甲方对货物质量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的,则乙方货物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范。

  3、乙方应保证所售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要求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维护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包装要求、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规定标准或有利于保护货物的措施进行包装;由于乙方包装不善引起的货物毁损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拒收毁损货物。

  2、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回收。

  第八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采用月结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手续齐全的供货/收货单交甲方对单组,甲方财务于当月25日后15天支付上个月货款总额的97%,余款自质量保证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货款的方式为:支票。

  第九条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方向乙方发出供货通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确认,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逾期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3‰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检验如有质量瑕疵或系假冒伪劣产品,应自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3日内,乙方应当作出书面回复,如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认同甲方的质量异议书,并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书之日起7天内,按甲方要求办理退货或换货,并以该批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乙方提供货物质量瑕疵导致工程质量和人身损害问题,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文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且乙方需以货物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导致甲方不能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工程审批验收,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货款。

  5、乙方所交产品必须为原厂(即本厂)生产,否则一旦发现贴牌生产的现象,我司将停止货款结算,同时要求以货款总额的100%进行处罚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甲方发出解约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供货通知确定的货物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若乙方供货数量经甲方检验发现数量不足量的,当不足数量少于当批量的4%以内时,不足的部分乙方必须在2天内补齐;若不足数量超过当批量的4%或未及时补齐不足数量的,即视作有弄虚作假情形,乙方除应补齐货物数量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10%的违约金。

  8、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逾期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项的3‰作为违约金,但不超过未付款项总额的5%。

  9、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其它事宜: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发出的供货通知、经甲方确认的供货单据以及乙方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说明书(或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均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2、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和收款时应提供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本合同乙方、送货单位与收款单位三方名称必须一致。

  4、本合同“采购货物”最终质保期限届满后,若无额外约定及无自动延续情况时,则自动终止。

  5、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后15日内持本合同原件至甲方财务部加盖“合同货款已付清”字样的签章;若乙方逾期不办理该手续,甲方不再续约。

  6、本合同一式伍份,计附件合共页,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

材料采购买卖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砂、石料的供应要求及价格:

  1、粗砂,细砂(砌筑、粉刷用),碎石(综合)、塘渣、石粉。

  2、砂价格按照供应当月的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细砂(砌筑、粉刷用)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碎石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碎石(综合)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塘渣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塘渣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石粉价格按照供应月台州市玉环县建筑工程造价石粉信息价下浮15%进行结算(以上材料如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按下浮21%进行结算)。

  由乙方负责组织,装、卸车、运输,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风险和其他费用均已含在材料单价中,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要求:满足工程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规范要求。

  三、交货地点、质量验收、计量、签收:

  1、交货地点: 施工工地 ,材料堆放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

  2、质量验收:砂、石料采用事前封样,供料必须与封样样品一致,甲方指派专人对所供砂、石料的外观质量、规格进行验收,如出现外观质量及规格不符封样样品时,甲方有权拒收。砂、石料性能必须通过甲方检验或试验,达到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退场,费用自理。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计量:以甲方设置的地磅(或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4、签收:乙方供应的每车砂、石料重量以现场过磅的重量为准,并经现场甲方指定人员 签字确定的签认单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签认的发货单或其他单据均不作为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及货款结算:

  1、付款方式:每月25日前支付上月以供砂、石料70%的货款(逾期5天不算违约),年终付至80%,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付款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甲方可拒付材料款)。

  2、结算:每月25日前根据现场收货人签认的小票,经项目部核对小票量计算当月实际砂、石料用量。结算单必须双方甲方 乙方 签字确认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确认或盖工程技术资料专用章都无效,如乙方更换签字人,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按期不办理对帐结算手续,甲方蒋不予办理付款事宜,因此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双方的责任的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根据工程进度用量,应提前 天向乙方报碎石或砂供应计划。

  ②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③乙方如因产品质量、运输等问题不能及时供货,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其它供应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①按照甲方提供的需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日期,保证及时供应。如因供料不及时或因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合同要求,并配合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③必须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自行解决材料进入现场的各种矛盾。

  ④运输车辆、运输途中所发生的安全纠纷问题由乙方自负。

  ⑤必须保证在供货过程中遵纪守法,在甲方施工现场内听从指挥,遵守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并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负责。

  ⑥合同一经签认,供方不得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按违约处理。

  ⑦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安全施工、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等法规制度和甲方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七、其他约定条款

  1、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材料供应单已明确的内容,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2、如遇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3、此协议签订之前乙方所供材料,也按此协议相应条款处理、结算。

  八、违约责任

  1、砂、石供应质量不符合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乙方应无条件运走,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在未和甲方沟通的情况下提前送贷到现场,甲方工地无处可存放该批材料,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砂、石供应数量不能满足工程所需要或砂、石供应未按甲方计划的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因此造成的停工损失乙方均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及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到货时间、材料规格、数量任何一项不能按合同履行,情节严重,造成甲方停工,甲方可以认定乙方不具备供贷能力,为保证工程进度及质量,甲方在通知供方后有权单方面终止、解除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3、安全环保: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安全,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自负。进出甲方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慢行,时速 10 公里/小时且保持清洁卫生,必须服从甲方人员的统一指挥,凡乙方疏忽大意、不听指挥而造成污染环境事件、酿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保障甲方免于承担此有关的一切责任和相关的开支费用。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不能按本合同履行的除外。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乙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有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 叁 份,甲方 贰 份,乙方 壹 份,甲方要求乙方停止供应材料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原材料买卖合同(合集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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