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时间: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集6篇】

  【导语】每当我们进行商品混凝土的买卖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顺利交易,我们需要一份详细而合理的合同来规范交易流程和责任分担。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备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呢?下面是热心网友“htbmw97122”整理的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共6篇),欢迎参阅。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1

  订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盛市有关预拌商品砼管理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签定本商品砼买卖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结构形式:

  总层数:

  总高度:

  运距:

  二、合同总数量及总金额

  (预计)总数量:m3

  (预计)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商品砼明细如下:金额单位(元)

  商品砼标号

  合计

  数量(m3)

  商品砼单价(含运费)

  含泵费单价

  不含泵费单价

  金额合计

  特殊商品砼外加剂计算方法

  非泵送部分其他计算方法

  混凝土结算量计算方法

  其他

  如遇国家经济政策有重大调整,价格另议。

  备注

  三、对商品砼质量和技术要求标准及双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1.乙方必须按合同的要求供应各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商品砼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是乙方原因造成商品砼质量问题的,则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当商品砼到达现场后,甲方必须按商品砼规范要求进行合理施工,经确认是甲方原因造成商品砼出现质量问题的,则甲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必须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注前的商品砼数量,坍落度等技术指标及乙方人员的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如有异议可拒签商品砼发货单并立即与乙方协商解决,若无异议则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4.其他约定事项。

  四、商品砼签收要求

  1.本合同约定,甲方特指派对乙方提供的商品砼进行签收,除此之外任何人无权进行签收。

  2.乙方所提供的商品砼数量累计达到m3时,若乙方提出需甲方对此数量的混凝土进行认证时,甲方必须给乙方出具数量认证凭证,同时收回认证数量部分的`混凝土签收小票。

  3.混凝土合理损耗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4.其他约定事项。

  五、对商品砼验收标准

  1.商品砼的验收以商品砼生产之日起28天后混凝土抗压报告结果为验收标准,若无异议则视为混凝土质量合格。取样按(供方、施工现尝第三方)为准。

  2.其他。

  六、商品砼的供应时间、方式、地点及其他条件

  1.商品砼的供应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结束,若超出此供应时间,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2.在每次浇注前甲方必须提前小时通知乙方所需商品砼的标号、数量、施工地点、部位及施工时间等,并按要求填写商品砼委托单。如有变化甲方必须提前小时通知乙方。

  3.每次混凝土施工前,甲方必须平整好施工场地,保证施工现场车辆运行顺畅,协调好同有关部门及周围群众的关系等,因此方面的原因造成延误混凝土施工或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的则乙方概不负责。

  4.本合同约定:(供、购、收)货地点为本合同履行地。

  5.其他。

  七、结算方式及限期。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预计总价款10%的违约金。

  2.甲方若未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必须按日万分之五承担滞纳金。

  3.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则甲方必须在停工之日起二十日内将乙方的所有混凝土款结算清。

  4.在甲方要求的混凝土数量范围内,乙方已生产而甲方提出退货时,此部分混凝土视甲方已购买,甲方必须据实签收。

  5.乙方在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后应据实提供给甲方各批次商品砼的实验报告,若甲方出现违约情况则乙方在纠纷未解决前有权不提供商品砼试验报告。

  6.其他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采取第()种方法解决。

  1.大连仲裁委员会。

  2.本合同履行地法院。

  3.。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存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补充协议:。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及帐号: 开户行及帐号:

  邮编: 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混凝土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受方):

  乙方(出卖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同意向乙方订购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工程所需的泡沫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内容:重庆解放碑威斯汀酒店B栋写字楼屋面保温层呆料施工。

  二、地点:渝中区解放碑上小较场。

  三、泡沫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单价清单详见下表:

  泡沫混凝土供应订货清单

  说明:

  1、表中泡沫混凝土数量为暂定数,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结算。

  2、订购清单中所列单价包括原材料采购、泡沫混凝土搅拌、运输到施工现场并泵送至施工面摊铺、振捣、平整的价格,且在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3、本工程所需的P〃水泥由甲方代为采购,采购价格双方签字确认,结算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四、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及结算付款方法:

  1、本工程泡沫混凝土计量按双方现场实际收方计量;

  2、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天内办完结算,结算书签字后,5天内支付决算工程的全款。

  以上款项支付均以转账结算,乙方按实际计量金额开具普通发票。

  五、质量和验收标准:

  按照《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50/5024-20xx、《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等相关文件进行验收。验收方法为现场验收,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甲方对数量和外观质量提出异议期限为交货时。

  六、双方责任:

  1、未经乙方技术负责人同意,甲方不得掺入外加剂、掺合物、注水,因违反操作而引发的泡沫混凝土质量事故,由甲方负责。

  2、甲方负责输送泡沫混凝土所需的电力、照明、水源,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和安全,施工现场应做到道路平整、畅通,坚实,警示标志明显。

  3、甲方应填写“泡沫混凝土供应计划表”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甲方应提前3小时书面通知乙方。因通知不及时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在乙方未违约的条件下,甲方严禁使用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如特殊情况,甲方要采用其他厂家同类产品必须双方协商同意,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5、甲方如发现乙方产品质量与本合同第五款不符,甲方不予收货,由乙方另行换货或由双方协商解决,且由此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6、乙方应提前安排组织好生产,并按甲方的计划时间、交货地点、规格数量及时供货,否则因供货不及时造成的工程延误等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提供盖有本公司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正规发票,否则视为违约。

  8、乙方必须持有重庆市建委审查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严格按照资质等级证书核定的营业范围供应泡沫混凝土。

  9、乙方在泡沫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以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将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产品检验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给甲方。

  10、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供应泡沫混凝土,则视为乙方违约,若多次出现上述情况,则甲方有权视情况更换供货厂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而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违约与索赔: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各项义务,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以及发生的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甲方系因资金困难导致无法及时付款,乙方应给以理解,并延期付款,具体延期时间经双方协商确定。

  2、供需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任何乙方违约,按《合同法》执行。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上校。泡沫混凝土供应完毕,甲方按结算总价支付完毕,乙方将相关资料全部交给甲方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十、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日期:

商品混凝土购买合同 篇3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20国家标准,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李灵生、王利、张英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甲方(盖章):

  年月日

商品混凝土购买合同 篇4

  需方(以下称甲方):

  供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因承建该工程需要由乙方供应预拌混凝土,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的政策、法规、条例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后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预拌砼技术指标、数量、单价:

  预计工程总方量:

  砼技术指标(强度等级):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砼单价:25为元/3,每减一个等级单价减10元,2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15元,35以上每加一个等级单价加20元。

  抗渗混凝土:6另加10元/3;8另加15元/3;12另加25元/3;

  坍落度≥180另加10元/3,灌注桩混凝土另加10元/3;

  有特殊要求的砼单位:

  非泵送混凝土单价顺减20元/3。

  二、预拌混凝土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

  交货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供应至年月底结束。

  交货地点:按合同规定,甲方承建工程的施工现场。

  交货方式:乙方用混凝土搅拌车将预拌混凝土送至工地,按甲方指定地点卸料。

  交货验收: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数量以随车“供货单”为准,如有异议可采用随机抽查核定。

  三、预拌混凝土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检验及资料交接:

  预拌混凝土质量按国家《预拌混凝土》、市建质(20)373号《宁波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针对所承建的工程需要,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技术协议书,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交货检验:应由双方试验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共同取样甲方制作试件并进行标养。

  每月货款结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混凝土质量检测资料。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现场签认的《预拌混凝土送货单》编制《预算混凝土结算明细表》提供甲方,作为货款结算依据,如有异议,甲方应在三天内提出,否则视为确认。

  付款方式: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应根据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对混凝土的需求情况,负责向乙方提供月供应计划。

  每次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通知乙方(至少提前24小时),应填写要货联系单作为乙方生产依据。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若需改变混凝土技术性能,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人员,以便调整施工配合比。

  每批混凝土浇筑到最后153时,甲方应准确提供尾数用量,并及时通知乙方现场人员或乙方厂内调度室(电话:),否则已拌出未用的混凝土应由甲方签认。

  甲方应保证道路畅通,负责办理占道证、夜间施工证,提供冲洗车辆条件,保证工地进出道口文明卫生。

  夜间施工应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协助乙方对合作供应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解决。

  甲方在使用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必须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预拌混凝土》标准执行。

  对特种混凝土还应严格执行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对已浇筑的混凝土应严格按照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确保混凝土的质量,在浇筑过程中严禁自行加水以增大混凝土流动性。

  若对混凝土性能有疑问时,应及时会同乙方加强抽样检测。

  如因甲方现场管理不善或养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爆模等不能连续浇筑混凝土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但对乙方已发出混凝土必须签单。

  混凝土卸料时间单车不得超过2小时半,否则乙方有权处置车内混凝土,同时甲方必须签单。

  根据甲方要求,已出厂的混凝土因甲方工程因素(如遇大雨、停电等),无法浇筑时,应视作已履行该部分交货义务,甲方必须签单。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标准,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严格原材料和产品质量检验的管理制度,对所使用的原材料要切实、认真按国家及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甲方下达的《要货联系单》,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任务。

  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技术资料。

  现场制作的试块为单位工程混凝土强度的评定依据,见证取样应按照标准执行,并有乙方现场质检员参加。

  当甲方对预拌混凝土质量有疑议时,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人员进行抽检,供货量的验收方法按标准计算,每次验收车数以不少于3车为一个单位,基累计误差值允许在±2%,密度值由乙方提供,以实测值为准。

  七、保证及违约责任:

  乙方负责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将预拌混凝土送至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按预拌混凝土《交验单》进行验收签认,并正确引导乙方搅拌运输车司机在预定位置卸料,如因甲方指挥失误,造成混凝土浇筑部位错误,乙方不负责任。

  若乙方所供应的混凝土拌合物和易性差、坍落度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一个月以上,则从第二个月算起,五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已供应混凝土的全部货款。

  如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执行,逾期未支付乙方混凝土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并自即日起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待欠款结清时,再继续执行合同。

  在停止供应混凝土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二家搅拌站要求供应混凝土,如需第二家供应时,应将所欠乙方混凝土货款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结清乙方的经济损失后,方可中止合同。

  如需提供履约担保,另立履约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接到甲方供货通知(计划)单后,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供货,双方需友好磋商,适当延时,但最长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需要承担误工损失责任。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乙方发生设备故障,乙方必须及时抢修,并和甲方商议施工工艺,避免出现施工接差,若设备抢修时间过长造成混凝土施工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以利工程建设。

  十、凡因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及其附件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解决。

  协商不成,通过乙方所在地执法机关仲裁或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签约后,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除适用民法典规定的定金罚款外,同时提出方须向对方赔偿合同款价2%的损失费。

  若一方违约造成他方损失的,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索。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买卖合同 篇5

  商品房认购协议是在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针对房屋认购事宜而签订的一份协议。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被房管局监证后,认购协议失效。我们认为认购协议只是一个“定金协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购房者在给付定金的时候,有义务对即将签订的主合同内容进行清楚明白的了解,而不能简单地给付定金后,义以合同内容达不成一致要求返还;同样,法律也给发展商设定了这样一个义务,即当发展商在收受定金的时候,有义务把即将签订的主合同内容清楚明白的告知购房者,而不能简单地收受定金后,又以购房者拒绝订立自己单方面拟定的主合同从而拒绝返还定金。一般来说,如果在购房者给付定金的时候,双方并未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事后双方又不能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协议的话,则购房定金通常都应予以返还。

  XX商品房买卖认购合同

  出卖人:

  注册地址:

  项目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常住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则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出卖人以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规划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施工许可证号为。

  。

  第二条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区幢层号房,产权面积暂定为㎡(实际面积以验收前房管局实测面积为准)。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商业】【住宅】。

  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方式结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元/平方米,总金额(¥)仟佰拾万千佰拾元整(小写:元)。出卖人与买受人必须按照以下方式付款:

  (1)、买受人认购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交总房价的30%;

  (2)、买受人主体结顶交纳总房价的50%;

  (3)、买受人竣工验收后交纳总房价的`10%;

  (4)、买受人剩余的10%房款在出卖人办理产权登记时一并结清;

  (5)、买受人交定金报名后不认购的,出卖人在5天内退回报名押金(不计利息);

  第四条

  签订合同后,三天内不交购房款的,出卖人收取购房者的滞纳金(十五天内月息5分),超过十五天的视购房者自动放弃,合同作废,定金由公司没收;

  第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合同为认购合同,在办理产权登记前需签订最终购房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共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份,份,份。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于 签于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篇6

  工程名称: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

  3.工程名称:

  4.工程地点:

  5.运距: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合集6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