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代理合同
销售代理合同【精选10篇】
每当我们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与合作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详细的规定和约定。那么,如何撰写一份完善的销售代理合同,才能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呢?以下是网友“px35”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共10篇),供大家阅读。
销售代理合同 篇1
甲方(制造商):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销售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第一条约因
甲方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销售代理权授予乙方。
乙方享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简称地区)销售代理产品的权利。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作为产品在该地区的代理经销商从事代理产品的销售活动。
2、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甲方订货,乙方每次订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货单》(以下简称《订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传真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应及时补签书面《订货单》。
3、积极促销甲方的产品,并将市场信息和用户意见及时反馈给甲方,
并有提出调整销售策略的建议权。
4、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乙方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5、每月需实现销售产品适当减少,但必须呈渐增趋势。
6、对甲方提供的`价格及其它资料应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或透露代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7、每月底应将本月销售情况、库存数量、下月销售计划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在货源方面给予乙方优先保证,提供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的产品,提供的产品需有合格证和说明书。
2、应保证产品享有完整无瑕疵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如因产品知识产权发生纠纷而导致乙方涉入争议或被裁判赔偿等,其一切费用及赔偿金(含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所供乙方商品价格调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有义务在市场开拓、技术及服务方面给予支持,保护乙方利益,促进乙方的发展。
5、甲方对乙方所代理的业务运营情况有监督权力。
第四条保证不竞争
乙方保证在协议有效期内,不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不应制造代理销售的产品或类似于代理销售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保证不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是旧的)任何产品。
甲方保证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享有对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权,并保证甲方及任何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中国台湾地区)代理或销售甲方产品。
第五条产品价格
1、双方约定的产品价格均系指定地点,并以每次《订货单》上的价格为准。
2、如遇降价时,乙方可享受价格保护政策。具体为:对甲方宣布降价之日前30天内的订货,甲方按降价日乙方的剩余库存实存,以降价后的价格计算货款,并将原价与降价后的差价部分,在10日内退还给乙方或在乙方支付下一笔货款时予以扣除。
3、乙方如不能及时提供库存实况,遇降价时甲方不予以保护。4、价格政策的解释权在甲方。
六条付款结算
1、乙方以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
(1)汇付方式
乙方应于《订货单》签订后的日内电汇(信汇、票汇)货款的10%至甲方或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剩余货款待乙方收到甲方产品日内电汇(信汇、票汇)至甲方或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2)跟单托收方式
乙方对甲方开具见票后天付款的跟单汇票,于第一次提示时应即予以承兑,承兑后交单。
(3)信用证方式
乙方应通过甲方所接受的银行,于第一批产品装运月份前天,开立不可撤销即期循环信用证并送达甲方。该信用证在期间,每月自动可供金额,并保持有效期至年月日在议付。
2、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出口手续和相关税务证明文件,并保证这些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第七条质量验收
甲方应提供产品出口地检验部门的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和其它所需证明文件,并保证出口的产品符合出口地、销售地有关产品安全、质量、环保、检验、产业技术限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后,应对产品外观、数量、包装及随附资料进行验收,3个工作日之内无异议,则视为验收合格。若有异议,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后视具体情况可采取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补救措施。
第八条产品质量
甲方所供产品返修率应控制在%以下(包含本数),双方各承担50%的产品返修往返运费。超过%返修率甲方负责产品返修往返运费(非质量原因除外),由甲方指定运输方式。
第九条售后服务
甲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产品说明书中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但由于乙方原因,如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除外),且不会因质量问题给乙方客户造成损害。甲方承诺对所供应的产品提供三个月包换,一年包修的售后服务,并在乙方有需要时,给予乙方必要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分包销售
乙方为建立健全产品销售网络,可拓展二级、三级经销商分包销售代理制度,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对二级、三级经销商的销售代理活动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
至指定地点。甲方负责办理产品出口清关手续,乙方负责办理产品进口清关手续。合同的约定履行地为。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之“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应具有如下意思:
1、软件产品:指业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包括该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有关文档等;
2、代理销售:指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者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代销:是指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产品销售完以后或按照双方约定的期限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完的货物退回甲方的合作方式;
4、经销:是指甲乙双方按照下列条件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按月结算,即每月底结算当月或在其它约定日期结算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进货;
(3)按批结算,即每批进货时结算上批进货。
(注:上述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选择一种。)
5、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合称;
6、补充协议: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是“蓝色梦幻”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销售商。
2、销售范围:甲方指定乙方在K省K市K区内销售甲方软件产品,但甲方保留在此区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3、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销售商,应尽代理销售商的责任。在上述区域应按甲方销售策略销售要求,尽最大努力将甲方软件产品售进所有的大、中、小型零售客户及二级批发客户,如有新的零售店及批发店诞生,也应及时接洽和供货,并确保不出现缺货现象。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软件产品的品种、数量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使用铁路运输的,甲方将以软件产品到岸价的形式向乙方供,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发运到乙方所属地区火车站的运费,而乙方将负责货物在当地火车站到乙方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使用其他运输方式的另行约定。
6、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于送货单上注明,并请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如发生软件产品质量问题不能销售时,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并出具证明,凭有关证明由甲方为乙方换货,换货一般三个月统一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于由于乙方保管不慎或保管不符合规定而导致的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换货。
7、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⑴自收货当天算起天内,乙方要将所欠货款付给甲方。
⑵乙方最多可以拖欠甲方货款为元,超过此限额的货款,不受以上条款约束,乙方取货时得立即付给甲方。
8、乙方要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必须定期于每月的日向甲方提供销售报告、客户资料。该日也是双方核实乙方销售额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别义务以及奖励
1、保持甲方软件产品所有品种两星期销售的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库存增减调整。
2、配合行动:当甲方在当地进行软件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借货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享受甲方的代理销售商供货价,乙方须保证按甲方规定的二级批发商供货价及零售商供货价给零售商及批发商。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甲方建议零售价售给终端消费者。(二级批发商供货价、零售供货价、零售价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乙方作为代理销售商,可以享受零售价K折的折扣。乙方要货时一次性以现金、支票或汇票结清,在出货时即可以享受零售价K折的折扣。此外,乙方可以享受当月的奖励按照合同附件规定计算。
四、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1、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乙方如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所定下的销售目标,甲方视乙方为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例如存在以下前三项的任一行为),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⑴乙方超越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
⑵乙方违反了结算规定,
货款超过了规定的付款期限未支付;
⑶乙方每月的销售额连续两个月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⑷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可能破产,导致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时。
2、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帐户: 帐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之 溢冰泉矿泉水 系列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溢冰泉矿泉水系列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销售商。
2、销售内容:甲方生产的所有产品销售权规乙方所有
3、乙方尽最大努力销售甲方产品。甲方也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如乙方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调换。
5、货物残损、退换: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乙方有权提出调换,甲方应立即予以调换。
6、乙方应完成任务: 。式销期除外。
7、付款期限 :甲方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在 日内付清货款 。
8、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与乙方一起培训销售服务人员。
9、产品定价:瓶装水(550ml×24瓶/件) 元/件;桶装水(18L/桶) 元/桶。此价格属基础定价,可以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再作调整。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全面的市场支持,配合乙方销售策略,适时做好促销,如安装广告牌,市场品偿品等。
11、甲方未经乙方许可,不得擅自销售产品,如未经乙方同意签字,甲方销售出的产品,将抵充乙方销售任务,且乙方将扣除同等金额的产品销售货款。
1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需交纳保证金 元。
二、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本协议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乙方具有优先续签本协议的权利。
三 、争议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四、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邮编: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事及中国软件相关法律,并根据诚信及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定此合同。双方申明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严格执行本合同如下内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总代理,享受甲方制定的一切优惠政策。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给乙方提供产品均为正版产品并保证乙方所在区域即地区的独家代理权,且不得自行直接向乙方所在区域的客户销售本合同的标的物。
2、甲方新品上市应及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与产品销售相关的技术支持、信息及资料便于乙方开展销售及宣传工作,乙方在销售方面应积极密切配合。
3、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畅?⒖獯娴刃畔⒀细癖c埽?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每次发货量由双方协商决定。首次订货量不得低于4万元(折扣后)。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积极主动推广甲方的产品并配合甲方做好相应的市场活动,便于促进销售。
2、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调换。(乙方造成的人为损坏如划伤、压裂等情况不在甲方负责调换范围内)。
3、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相关价格、代理规定等情况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但是,甲方如有欺诈行为,即销售给乙方的价格高于其他代理商的,那么乙方不受上款规定约束。
4、乙方保证不对甲方产品做任何侵权行为,不侵害产品发版权及商标权,在销售过程中,一但发现版权被他人侵犯,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帮助。
5、乙方可自行向其下属经销商或专卖店供货。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一旦发生违约,违规行为对甲方名誉、经济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特约经销商的资格,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2、甲方如果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增设代理或者直接实施销售行为的或有价格欺诈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五、销售政策:
1、乙方须销售甲方的全部产品,甲方销售给乙方价格为零售价的3折(除特殊产品以外)。零售价见附表。
2、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六、交货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
2、铁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铁路运输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车站,由乙方负责从车站提货。
3、公路:甲方负责将乙方所须产品走公路运输公司运送到乙方所在城市的货运公司,由乙方负责从货运公司提货。
4、乙方应在收到货后应立即验货核查,如有问题须在三天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三天内没收到乙方的通知视为本批货与甲方的出库单数量、品种核对无误。
5、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但调货时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传真复印件有效。
3、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附:零售价格表。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食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单位:元/
第二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初次交易的,为:□《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代理销售授权书》□《检疫证明》□其他;再次交易的,为:□《食品检验报告》□其他。
第三条 食品备案:已办理备案的,出卖人应提供备案编号;尚未备案的,备案手续由(委托人/代销人)办理。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五条 食品验收方法:
第六条 代销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七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
第八条 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食品的价款每月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二)已售食品达百分之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食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算。
第九条 食品损耗费用的承担及预过期食品、过期食品的处置方式
第十条 合同解除:委托人提供的食品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属于委托人责任的,代销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 追回责任:代销人按照有关规定对已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实施追回及无害化处理,属于委托人责任的,有权就由此受到的损失向委托人提出赔偿。
第十二条 代销人违约责任:
委托人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政策对食品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及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江苏 省 市 县 (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双方共同开拓市场,推动双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1.注册及变更:乙方应如实填写《代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副本及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代理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3.销售政策:乙方向甲方购进产品时需支付现款,乙方对其支票的真假、可及时兑付负有法律责任。
4.成为代理的必要条件:在代理年度内,至少向甲方返款达到20万人民币,并且在签定正式代理合约时从甲方以代理价购买2万元的产品。
5.奖励政策: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20万人民币,甲方将把累计货款的3%返给乙方作为奖励;在代理年度内,乙方向甲方返款若超过50万人民币,甲方将组织乙方代表到参加我司提供的旅游活动或参加由国内、外著名讲师所讲的关于领导、潜能开发等课程作为奖励。
6.商务政策: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订货单,在诚诺的工作日内,通过运输的方式,把货发到乙方收货的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对于乙方所订的货品不是甲方所提供的定型产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决定制作时间。每一次销售成立的条件:甲方收到乙方货款。
7.支付:乙方在确认订单后需立即将货款电汇给甲方,并将电汇单据复印件传真给甲方,货款在销售日起五日(市内货到向甲方人员支付支票,三日内到帐)内到达甲方帐户。
8.货款逾期:乙方若付款逾期,又没说明原因,甲方可停止接受或解除乙方订单。如有纠纷,双方同意通过人民法院解决。
9.运输:甲方负责协助向乙方所在市发货,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10.发票出据: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当日(以款到帐为准)开具发票,经商务核销后将乙方购货发票以挂号信的方式寄出,乙方在收到挂号信当日要通知甲方确认收到发票,否则甲方视乙方已经收到足额发票。
11.保密条款 在甲乙双方代理关系持续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双方同意就得到的与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奖励政策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
12.市场宣传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每年会在全国媒体上投放一定量的广告,并在广告宣传中标注代理的名称及电话。乙方要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进行市场宣传。
13.对代理的支持 甲方有义务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和解决代理商所要了解所有问题。
14.销售合同 代理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统一销售合同,并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销售价格。
15.违约条款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及所属附件内容者,在接到利益受损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10日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16.合同的解除、终止:
a.如甲乙双方在代理期内任何一方停业或破产,本协议自动解除。
b.甲乙双方如任何一方提出要终止协议,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并结算后签定终止本代理协议。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包括代理注册登记表、订货单、销售合同。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争议。
甲方: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盖公章或合同章) (盖公章或合同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
代理注册登记表
所在地区
代理商情况表全称:(加盖公章)
通讯地址:
邮编: Email:
网址: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 传真
收货地址: 电话
联系人: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传真
注:请注明法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国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Email:
附件二
订货单
供货单位(甲方):科技有限公司
订货单位(乙方):
联系人及电话:
收货地址:
到站:
邮政编码:
今乙方向甲方订购如下产品:
商品编号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元)金额
结算总额(大写金额):
1.付款日期:以上货款乙方在叁天内支付(从甲方销售日期至乙方货款到甲方帐户为止)。
支付方式:□电汇; □汇票; □支票 □其它
2.供货时间:甲方需尽最大可能在 天内发货(自本订单签署日期起算);若甲方无法在上述时间内供货,乙方同意:
A、 撤销本订单;B、按照甲方调整的供货时间供货;C、乙方在接到甲方关于调整供货时间通知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答复接受与否,否则视为撤销本订单。
3.运输方式:□公路 □铁路 □中铁快运 □航空 □其它
4.乙方若付款逾期,甲方有权停止发货(包括已确认订单),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法为:逾期3天以内(含)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货款的万分之五计息,直至货款结清;逾期3天以上的,自甲方办理销售之起,每日按逾期货款的万分之六计息,直至货款结清。如双方产生纠纷,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订单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章)生效。本订单为甲乙双方所签《协议》附件,货运及其它本订单未明事项,按上述协议的约定及当时销售政策执行。
供货方: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订货单位: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佣金计算方式: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决定是否在网上同步宣传;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进行网络宣传及网下宣传,负责处理客户咨询及预订业务,保证预订真实有效,并将预订需求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客户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
3、乙方在推销甲方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甲方制订的产品说明资料进行解说;
4、乙方进行的促销宣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进行的策划促销涉及甲方利益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6、乙方单方面促销需要甲方配合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
8、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不得有毁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9、甲方网站交由乙方负责更新维护,甲方同意在其网站预留甲方各分店电话和乙方预订电话。
四、违约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以协商解决为主,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签约发生地请求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附则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因客观原因使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操作相矛盾而无法执行,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下称甲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下称乙方)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的座落于的房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甲方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本项目位于,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其中可销售面积为: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住宅≥㎡。本项目推广名和实际名称的改变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
2、项目建设批文
甲方作为产权方已取得本项目以下开发手续和批文:
(1)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2)土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3)建筑规划许可证:编号:
甲方上述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3、协议基础条件
本项目在抵押权上等涉及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出现有损第三方权益的事项,甲方须书面告知乙方。
第二条委托期限
1、乙方代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住宅销售面积达95%,商业用房销售达90%以上。合作期限到期前15个工作日内双方未提出续约的,双方在到期日后七日内交接完毕,协议自然终止。
2、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
3、在本协议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另行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销售准备及推广费用承担
1、销售准备
(1)预售许可证:甲方负责于年月日之前取得本项目预售许可证,将预售许可证复件交乙方对外公示。
(2)营销中心:甲方负责建造、装修、布置营销中心(含购置家具及办公物具),确保年月日之前交付使用。
(3)样板房:甲方负责样板房、销售通道建造及双方商定部位的建造和装修并承担费用。
(4)开盘:代理房屋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乙方即可进行销售,一期开盘不晚于年月日,最终正式开盘日期以报纸公示之日为准。
2、费用负担
(1)本项目的营销物料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制作沙盘及样板房等)与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户外、报纸、电视广告、印刷宣传资料、售楼书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营销代理推广计划支付上述费用。否则,由此导致的销售延误及风险与乙方无关。
(2)本项目住宅部分营销推广费用应不低于住宅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一点五(%);商业部分营销推广费用应不低于商业销售总金额的百分之二(2%)。
第四条代理销售权、成功销售及其它
1、代理销售权
除经乙方书面同意或协议另有约定,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销售,亦不能在本协议履行完毕之前撤销对乙方的委托。在代理期限内,甲方违反本条约定委托第三方销售的房屋,视作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
2、成功销售
(1)成功销售:购房者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了首期购房款,该套物业视为成功销售。
(2)计算单位:成功销售并结算的物业以套或预售标识面积(销售总价)为单位计算。
(3)计算成功销售(销售代理费)的住宅、商业用房、车位为:由甲、乙双方以任何形式售出的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车位。
3、销售合同样本
甲方与乙方在开盘前共同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乙方应按双方确认样本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最终正式协议由甲方签章。
第五条销售代理费与结算
1、甲方支付乙方的“销售代理费”含“前期顾问费”、“销售佣金”和本项目销售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溢价分成”,具体结算如下:
(1)前期顾问费
万元∕月,在本协议生效且项目前期服务后开始收取,前期顾问费收取时间为个月(截止开盘当月)。
(2)销售佣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项目首期住宅、商业用房、车位的销售佣金为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商业用房、车位销售总价款的
(3)溢价分成
住宅: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
商业用房: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七三比例分成。
2、销售代理费(销售佣金与溢价分成)结算
(1)客户签订正式合同全款到位或首期购房款到甲方账户后乙方即可与甲方结算销售代理费。
(2)计算销售代理费的住宅商业用房\车位为:由甲、乙双方以任何形式售出的本项目住宅、商业用房及车位。
(3)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销售代理费明细单》作为初步结算依据。甲方若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无异议,应对该确认书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并生效。甲方若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有异议,应在乙方提交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甲方对《客户确认单》所述内容的认同;
3、退换商品房费用结算
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内,如发生客户要求换商品房,经甲方同意并与客户另行订立的新《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采取多退少补的原则按约支付销售佣金,原商品房由乙方重新销售。
第六条销售代理费的支付
1、至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且乙方提供市场前期服务之日起,甲方每月10日向乙方支付前期顾问费人民币万元整(¥元);
2、乙方每月与甲方结算销售代理费(佣金与溢价分成)一次;乙方在每个结算月三十日前提供甲方该月《销售代理费明细单》,甲方若无异议,应乙方提交当日签字或盖章确认。甲方若有异议,应在乙方提交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逾期,视为甲方对《销售代理费明细单》所述内容的确认。
3、甲方应于前述《销售代理费明细单》发生效力后的五日内据此全额支付乙方相应销售代理费。
4、本合同所涉各项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
第七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及其他费用。
2、保证其具备真实、合法、有效的将本合同项下销售代理事项委托给乙方的权限及已取得本合同项下委托销售物业为可合法销售之商品房的相应证明文件。
3、对因“本项目”本身之权属或资格之瑕疵而引致的纠纷承担责任。
4、按本合同约定,自行承担乙方销售时所需之销售资料及宣传推广等全部费用,甲方应提供销售所需的有关资料图纸、建材设备、装修标准、统一标识及销售面积等。
5、及时以书面形式与乙方沟通施工进度或设计变更等建设中出现的可能影响销售工作的相关问题。
6、提供楼盘销售场所,提供售楼部销售所需办公硬件,含复印机、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电话、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日常销售办公费用(含电话费、水电费、办公用品费用、售楼部运作产生的水电费及售楼部保安、保洁及客户服务人员的薪资费用)的支出。
7、销售过程中的所涉及客户交纳的所有款项均由甲方收取,并由甲方指定财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甲方财务人员应于当日将该日收款凭证的复印件(并附财务人员签名)交付乙方。
8、甲方提供(预)售房屋相关的文件和证书及详细数量表,并对提供的文件和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9、甲方应于本合同订立同时,向乙方出具销售代理授权委托书,以便乙方出示给购房者;甲方同意乙方在相关推广宣传中署名宣传。
第八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1、营销策略
(1)乙方负责完成本项目全程营销策划方案。
(2)乙方负责制定本项目年度广告计划及阶段性广告方案。
2、销售执行
(1)根据阶段性销售需要,派驻专案企划、销售经理及销售人员执行代理范围内的管理及销售工作。
(2)负责乙方营销团队的工资、佣金、福利的支付。
(3)负责乙方营销团队的服装统一,如因甲方对着装有特殊要求,则超出乙方标准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3、其它
(1)在订立本合同时出具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文件。
(2)按双方确认的计划提交本项目销售及推广方案,并根据双方最后确定的执行计划进行实施。
(3)双方共同确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样本,乙方应严格按该样本与客户签订合同,与该合同样本有出入的条款需经甲方日常负责人(以书面授权委托书为准)签字确认。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与客户签订与合同样本不一致的条款,并因此发生的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期内,乙方有负责客户首期款及尾款催收及以及协助甲方交房工作。
(5)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的权责,由此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的市场调研、项目策划、工作人员(含策划人员、现场销售人员等)工资、福利、奖金、旅差费用等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7)乙方无权在甲方未授权下随意对购房者做出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物业。
(8)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与购房者之间的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商品房销售价格、物业条件等,均与乙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外,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9)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进行宣传、、折扣等行为或签订合同过程中的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九条工作开展
甲方委派为本项目销售物业的日常负责人,乙方委派为本项目销售物业的日常负责人。甲、乙双方负责人担任双方文件签收和传达工作。
第十条竞业禁止
1、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另得委托第三方从事本协议下的销售代理事务。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在本项目广告载体的专有营销代理署名权。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1、乙方提交的所有关于本项目宣传资料,乙方可用于自身的宣传及参加各类评展活动。
2、甲方提交给乙方的所有方案文本、图纸、文件等资料,甲方享有所有权,仅供乙方用于本项目的营销推广使用,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第十二条通知及送达
1、本合同任何通知、主张、要求、请求或其他联系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书面文件可面呈予相关日常负责人,也可以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进行递送。
2、通知按以下方式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及收件人:
乙方送达地址及收件人:
第十三条责任与制约
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应在七日内结算已售物业销售代理费,并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乙方若单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销售代理费用并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约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若超时未支付,甲方需按公式“欠款额×仟分之一×欠款天数”计算出的金额支付乙方滞纳金,如超过三十天仍未支付的,视为甲方单方终止协议。
第十四条调解及诉讼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以物业所在地之有关单位进行协调,调解不成,则以物业所在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为诉讼单位。
第十五条协议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协议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协议,双方应通力协作做妥善处理终止协议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协议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其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附则
1、本合同中相关费用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签章):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标准版销售代理合同 篇10
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航空货物运输业务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业务范围和职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地区从事甲方航班的国内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业务。
2.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承揽普通货物和除危险物品以外特种货物的国内航空运输,但必须优先保障甲方的公务货。
3.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领取、保管、使用和填开甲方指定的运输凭证。
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预定货物舱位,全面正确的向托运人讲明有关运输条件和要求,计收货物运费、地面运费、货物运输保险费、航空货物声明价值附加费等费用。
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将收运的货物连同货运单和各种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点。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货物运输的规章、班期时刻表和运价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资料。上述各种业务资料如有修改、补充或作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乙双方共同履行诚信经营职责,共同维护对方正当利益,未经任何一方授权许可,不得以对方名义或资质从事经营行为,不得公开双方合作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任何一方违反,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偿经济损失。
8.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规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业务规范;如有一方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航线、舱位及价格
1.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运力,乙方负责在相应航线上组织航空货物。乙方组织销售货物,填开运单、交运操作,运输收入计入乙方,并统一向甲方结算。
2.甲方同意始发航线确定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结算。具体价格、舱位,甲乙双方以协议附件形式确定。
3.甲方空运价格包含始发地的货站地面运输费等费用。
4.货物退运,已付代理手续费应退还甲方;运费更改,其手续费多退少补。
第三条财务结算
1.乙方领用新货运凭证时,必须及时与甲方进行结算后方可申请领新的货运凭证。
2.每次结算,乙方须将一式三份的销售日报表,连同货运单财务联、作废票证、当期销售收入汇总表交甲方财务部门。
3.销售日报表中的原件上须加盖代理人公章或财务章。报表页角的“制表人”等栏须填写全名。
4.乙方在送交销售日报表同时,必须附有与销售收入总额相符的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单回执。
5.乙方必须按协议规定,与甲方进行结算,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结清运输款,乙方应按所欠运输款金额的%/天,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6.有关财务结算和管理方面的未尽事宜,按本协议之附件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条责任和保障
1.乙方应保证货物符合承运条件,按机场货站要求交货,以保证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负责解决始发货站和到达货站的货物收取、安检、地面装卸、发货事宜及费用支付,保证乙方货物按时正常出运和提取。
3.甲方承运货物发生破损、延误等应及时出具相关证明并按规定偿付损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飞后将所代理承运的货物清单以传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询和对帐工作。
(上述“按规定”包括了按总局规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开运输凭证差错或执行规章和业务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乙方应对所填开运输凭证上所列相应货物价值及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7.其它运输方面的未尽事宜均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职责转让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货物运输业务时所用名称和活动地区只能是本协议中确定的名称和地区。
2.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权和其它职责,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诉讼
关于本协议的范围、含义、解释和执行,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协议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本协议的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协议签订所在地法律法规。
第七条关于附件
本协议之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货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条款》、附件五《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它有关事项
1.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得到双方书面确认,并从双方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2.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对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无异议的第30天起,本协议即自行失效。
3.在协议终止之前,协议双方都应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上述终止不应解除缔约任何一方在终止之日前根
据本协议规定所产生的一切义务和责任。
4.本协议有效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续签协议,应在本协议到期二个月前向对方提出续签意思表示,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5.本协议正本壹式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执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航空货运代理安全责任书》亦作为协议附件,双方各持壹份。
6.本协议在签订。
物流有限公司负责向快运航空有限公司营业部提供担保并承担一切责任,并向我公司提供书面担保。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附件一签署协议所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并已年检)。
2.航空货物运输销售代理经营批准证书(协议有效期不超出经营批准证书有效期,国内货代提供二类经营批准证书)。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此代理协议由非法定代表人签订)。
5.签署协议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提供担保书原件,建议按我司后附的标准文本填写。
7.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
8.担保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9.担保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果此担保由非法定代表人签订)。
附件二运输凭证管理及使用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货物运输凭证为航空有限公司航空货运单,乙方通过填开该货运单代理销售甲方的航空货运舱位。
2.乙方向甲方领取货物运输凭证时,每份必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大写:壹仟元整)。
3.乙方领取货物运输凭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在银行有人民币账户;
提供乙方公章和业务章印模;
提供乙方领导签字的字样。
4.乙方应指定一名专人负责领取运输凭证,并将其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书面通知甲方。如人员改变也应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指定的负责领取凭证人员向甲方领取凭证时应携带本公司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空白票证领取单”到甲方领取。“空白票证领取单”上乙方领导的签字应与在甲方备案的字样相同。
6.每次领取空白货运单按甲方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
7.乙方应按货运单的编号顺序使用,不得跳号。
8.乙方应妥善保管运输凭证。运输凭证在未销售前,依然为甲方所有。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和收回尚未使用的运输凭证。
9.运输凭证遗失,乙方应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如果遗失的货运单一旦被冒用,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10.运输凭证的相关栏目必须由持有《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岗位合格证书》的人员填开。
附件三货物交接
1.乙方向甲方或机场当局货运处送交收运货物前须做好下列工作:
(1)按规定填制好货运单;
(2)按甲方提供的业务规章检查货物的内容、包装和发运标志、标签、标贴等;
(3)除掉或涂盖原有的旧标志,并书写、粘贴或悬挂发运标志和标签、标贴;
(4)备齐运输所需的一切文件。
2.上述工作乙方应在自己仓库或营业场所完成。
3.乙方保证送交甲方的货物不得有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的违禁物品和不准空运的物品及危险物品,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或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当局货运处工作人员签字接收货物后,应在乙方的交接单上签字。
5.未经甲方或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当局货运处工作人员签字接收的货物,不得放在甲方或承运航空公司或机场当局货运处仓库内。
附件四安全条款
根据国内航空货物运输有关规定,为了保证航空货物的运输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以任何形式交运未经过规定的安全机构进行检查的货物;
2.保证在甲方的航班上不运输任何形式的危险品;
3.不交运国家及甲方规定的禁止运输的货物;
4.对交运的货物不伪报货物品名、不瞒报货物重量;
5.不在申报运输的货物中夹带其它货物;
6.保证货物包装符合规定的安全运输条件。
7.对方均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运输规则。
附件五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将危险物品或禁运物品混同与普通货物,无论是否造成事故的,乙方均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遭受的被索赔损失、维修费用损失、行政处罚损失、停产损失(直接收入损失和相关可得利益收入损失)及商誉特别损失;双方同意商誉特别损失为每一混装事件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2.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不真实地填制货运单或对甲方的声誉造成损害,乙方应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或乙方应承担每张货运单人民币~元的违约责任,具体金额由甲方根据乙方违约情节确定。
3.货运单遗失,除按本规定协议附件二第九条处理外,乙方应对每张货运单以人民币4000元进行赔偿。
4.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代理费或乙方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违约金。扣除保证金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附件六担保
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及我公司相关规定,我司提供如下几种担保形式,各签约单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
担保形式之一 担保书
航空有限公司:
从事贵公司航空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经营状况良好。我公司愿意为经营贵公司航空货运代理业务作经济和安全担保,承担经济和安全连带责任。担保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该期限终止之日须约定为自代理业务终止之日起最少两年)。
特此担保。
担保人:(公章)
日期:
代表人:
担保人地址:
担保人开户行:
账号:
附件
1.工商执照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人,需有授权人签字的授权书及被受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担保形式之二押金
航空有限公司:
我公司愿意以押金形式,并于年月日前向贵公司提供担保,押金额度为人民币元整(大写:)。
担保人:(公章)
代表人:
日期:
担保形式之三抵押
航空有限公司:
我方愿以(房产/车辆等)担保本协议的履行,并于年月日前将抵押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交贵司备案。
担保人:(公章)
代表:
日期:
注意:
1.以房产抵押的,须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2.以车辆抵押的,须到车辆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担保形式之四质押
航空有限公司:
我方愿以(动产/票据等)担保本协议的履行,并将于年月日将此财产移交贵公司。
担保人:(公章)
代表:
日期:
销售代理合同【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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