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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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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代理合同书【通用12篇】

  【简介】每当我们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时,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保障,我们需要撰写一份合同书来明确各项条款和责任,那么如何写一份完善的销售代理合同书呢?下面是热心会员“a7”整理的销售代理合同书(共12篇),供大家赏析。

销售代理合同书

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 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蒙自(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蒙自, 新建的 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乙方销售的总建筑面积具体以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可销售面积为准(具体面积以预售许可证为准)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项目交房并办理完产权证及土地证划分为止。销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自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蒙自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准(附一表为准),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上下15%。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住宅项目价目表总成交额的%,(包含项目推广费用)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三七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 代理费的结付:代理费的结付:一次性付款的客户以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且全部房款到甲方帐户为准。银行按揭客户:以客户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交齐首付款、提交按揭资料,并经银行审核通过放款后的7个工作日,甲方结付代理费给乙方。

  3、乙方应在次月的5日前将上月的销售业绩确认交给甲方报备,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完毕,并于审核确认完毕后的7工作同内发放代理费给乙方。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

  (3)关于代售的 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向乙方交付齐全。

  2、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 住宅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1)甲方应派驻财务在销售现场收取客户缴纳的房款及相关费用。

  (2).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9)乙方负责办理交房及办理客户产权证及土地证相关事宜。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 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应配合甲方财务收取客户应付款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书 篇2

  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乙方(代理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地区。

  2、代理区域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

  2、代理商品种类增减的条件及方法:

  3、约定新产品(是/否)包括在内: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地区的独家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经销商管理。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年,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3、甲、乙双方约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续约:

  (1)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2)已经向甲方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3)签署放弃可针对甲方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4)同意向甲方支付元的续约费;

  五、最低代理销售额

  乙方承诺每月向甲方的订货量为,乙方保证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元。如果连续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六、代理商品价格

  1、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构成。甲方除向乙方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

  2、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甲方报告。甲方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七、佣金

  1、乙方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元按%收佣;元按%收佣。

  2、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征收的关税等应另开发票。

  3、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

  4、甲方每季度应向乙方说明佣金数额和支付佣金的有关商务,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

  5、乙方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甲方不予接受则无佣金。若乙方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乙方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甲方的责任,则不在此限。

  八、商情报告

  1、乙方有权接受客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关注甲方的切身利益为宜。

  2、乙方应尽力向甲方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个月需向甲方寄送工作报告。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九、推销、宣传与广告

  1、乙方是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争取客户,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2、乙方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代理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3、甲方通过制定总体广告计划及其他规定,实施产品的广告计划和发布广告;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代理区域内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4、乙方应当执行甲方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

  5、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代理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十、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货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1)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交付货物,交货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2)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铁路货运或汽运费,航空货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3)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2、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十一、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乙方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交易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总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地对乙方提供开展经营所必需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5、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保书和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质保服务。

  6、乙方在销售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填写客户登记表,并应于每月定期以传真或其他形式向甲方返回客户登记表,以便于日后的售后服务和例行巡检工作。

  7、当乙方发生售后服务要求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服务要求和内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的小时内给予答复,确认服务内容和时间,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小时售后服务热线联络服务。

  十二、知识产权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拥有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乙方在代理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2、甲方对许可乙方使用的商标(商号、标志)、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1)仅限于销售代理经营的目的;

  (2)甲方许可的第三人在代理区域内以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3)《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或《专利实施许可协议》或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3、乙方应经常视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向甲方报告。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并按照甲方的指示,帮助甲方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甲方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此类费用。

  4、乙方不应与甲方或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乙方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销的产品,也不应从与甲方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乙方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不论是新的或旧的)任何产品。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不能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予以竞争,本合同终止后的年内,乙方也不能代理其他类似产品,予以竞争。

  6、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甲方所有,乙方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

  十三、合同转让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独立自主地经营代理业务,禁止以承包、租赁、合作、委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将代理销售业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经营管理。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合同。

  (1)乙方要求转让本合同时,应当将转让的理由及转让条件、受让人按照本合同规定制作的信息披露文件等情况报告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转让的决定。

  (2)乙方转让本合同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在甲方向乙方发出优先受让的通知后,乙方不得撤销转让或变更转让价格与转让条件,否则,乙方在年内不得进行转让。

  (3)乙方转让本合同,受让人应当与甲方重新签订代理销售合同。

  十四、合同变更

  1、为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甲方有权对本合同进行适当变更,但变更必须是善意与合理的,且不得与主合同及合同附件中的附属协议的内容相抵触。

  2、甲方应当将合同变更的原因、可行性及有关事项,在规定的变更时间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规定在代理区域内实行变更,并及时将实施的情况报告甲方。

  4、在本合同期满续订合同时,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合同代

  十五、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一方宣告破产或宣告解散;

  (8)法院、政府等行政行为要求代理商终止营业;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3、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或其他任何复制品。

  4、本合同终止之日存在的全部完好无损、尚在保质期内、可以再次使用或销售的剩余产品的处理方式为:

  甲方以原售价回购;

  乙方自行处理;

  十六、合同解除

  1、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甲方时生效:

  (1)在本合同签订时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代理商资格的强制性规定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2)在签订本合同前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提供代理相关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3)在本合同签订时不具备或本合同有效期内丧失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导致第三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的;

  (4)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受到严重损害的。

  (5)无故停止向乙方供应代理产品;

  (6)公开许可乙方使用的商业秘密的,致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的;

  (7)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书面通知其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达乙方时生效:

  (1)擅自代理销售其他产品或服务;

  (2)因管理和服务问题引起大量投诉或被主要媒体曝光批评,严重损害甲方经营体系的商誉;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4)故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的;

  (5)故意向甲方报告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6)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参与竞争的;

  (7)连续年未能完成销售指标,受到甲方次以上处罚,屡教不改的;

  (8)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逾期超过天,仍不改正的;

  十七、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八、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十九、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二十、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一、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二十二、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二十三、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四、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现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物业,达成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和要求

  1. 委托项目:①名称:②位置:

  2.委托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 月日。

  3.委托性质:独家代理,即代理期内深圳范围内的所有销售不论以何种方式进行,均计入乙方销售任务。

  4.任务要求:前 个月时间, 乙方必须售出 单元额(不含此合同执行前甲方已售部分)。如乙方未完成上述任务,则双方可对前期工作进行评估,如甲方不认可乙方的工作,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委托合同;如甲方认可乙方的工作,则合同可继续执行。但不论合同是否延续,此前已售部分,均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结算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二、销售价格及代理佣金结算支付

  1.结算底价及付款方式(详见附件)。

  2. 佣金提成:甲方收到客户首期楼款,即纳入结算范围;佣金按销售底价的 %计提;当销售价格超过销售底价时,超底价部分甲方占50%,乙方占50%。3.代理期内,每月1日作为结算日,结算统计后5日内甲方必须将结算之佣金支付现金或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4.给客户以特殊让利的处理办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超出付款方式之外给客户优惠时,采用谁承诺谁负责。即甲方承诺让利部分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按标准成交额计提佣金,乙方承

  5. 若买家签署《认购书》后悔约,其销售收入不计入乙方的任务指标。《认购书》定金将由甲方没收,其定金甲、乙双方各占50%。

  6. 佣金均按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甲方责任

  1. 本协议书签订后,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的详细资料,包括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发展商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

  2. 甲方负责制订本项目销售底价和付款方式及优惠办法,同时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①售楼书和价格表;

  ②售楼须知和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

  ③本项目销售进度表(截止日期为 年 月 日)

  3. 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意见作出回复。

  4. 由甲方承担其自行决定的广告宣传费用。

  5. 由甲方提供售楼处,作为代理办公场地,并提供两部电话作售楼使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6. 负责在工作、公共关系等方面配合乙方销售的需要。

  7. 负责对乙方营销策划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 乙方联系的客户,统一由甲方为其办理购房手续。包括签订购房合同和收取楼款。

  9. 认真履行向乙方和客户的承诺,保证依时将交付使用。

  四、乙方责任

  1.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即时策划本项目之推广工作,根据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责提出本项目的市场营销策划推广计划建议 书,递交甲方。

  2. 乙方自行设计宣传资料,必须递交甲方审核,其印刷费用由甲方负责。

  3. 乙方的销售宣传及对客户的承诺必须是甲方认可的条款,不得夸大或欺骗客户。

  4. 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管理及业务指导,并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5. 乙方需要寻找分销商时,分销商的所有利益分成或费用支出均由乙方自行支付,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楼价表、付款办法及优惠办法进行销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向客户宣传或承诺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不符的信息,否则自行承担其后果。

  2.乙方不得挪用客户上交的房款,否则甲方有权即时中止乙方销售代理权,并对挪用部分每天按挪用金额的1%对乙方进行罚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承销商之名义从事任何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和 损害甲方形象的违法活动。如果由于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要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4.甲方不得延误支付乙方的佣金,否则,乙方每天按佣金的%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单方面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手段追索乙方的合理所得。

  5. 甲方独自承担由于未能承兑对客户的承诺而引起的纠纷和经济责任。如:未能按时交楼、房屋质量有问题、面积误差、承诺的生活服务设施未能配置以及各种费用的收取等。

  6. 甲方必须配合乙方销售工作,包括收款、签订《认购书》、《合同》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无法成交,由此造成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任务,则责任全部由甲方负责。

  六、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竭诚合作,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经过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协议合同书 篇4

  合同号:

  日 期:  年  月  日

  甲方:深圳市一隆邦*讯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合同。

  第一条 代理委托

  甲方同意将   省

  市(区、县)地区(简称地区)指甲彩绘机(简称产品)的地区代理权授予乙方,乙方享有优先在该地区销售本产品的权利。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违约,则保证金退还。

   乙方于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货款人民币 元(¥: ),甲方应按定货单所约定的发货日期将乙方定购的产品发出。

   乙方支付全部保证金后,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直到乙方能独立完成售后服务。第二条 乙方职责

  乙方应在代理地区拓展用户,应向甲方报送接收到的订单。乙方无权以甲方名义签订任何合约。

  乙方应积极收集代理地区内的有关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

  乙方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应对自己所销售的产品承担咨询、使用、维修等售后服务。

  第三条 乙方业务范围

  乙方可在所代理地区采取合作、租赁、销售等多种形式推销产品。

  乙方也可采用独立或合作形式直接利用产品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 广告和展览会

  乙方为促进产品在所代理地区的销售,建议配合甲方的全国性广告,刊登一切必要的地方性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乙方所刊登的地方广告刊样应及时送甲方备案。

  甲方参加与产品有关的展销会、研讨会、论坛时,将告之乙方,并鼓励乙方参加;乙

  方欲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参加。

  第五条 乙方权益保护

  乙方享有所代理地区的代理权,其他地区代理商均不得向该地区销售本产品(特定或指定系统内部销售除外)。

  用户在外地产品销售点购买个别产品带回代理所在地区使用是难以避免的,应视为正常市场行为。乙方如发现其他商家或个人在所代理地区故意销售本产品,则有权阻止并向甲方投诉。甲方接到乙方投诉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乙方。

  乙方一旦在所在代理地区发现仿冒产品,应及时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投诉,同时通告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调查。

  第六条 维修服务

  甲方对本产品实行1年保修(人为损坏除外)。乙方跨地区销售的产品,甲方不予保修。

   在保修期内,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零部件,保修服务由乙方在当地进行,维修结果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返修的零部件后,应及时将维修好的零部件给乙方发出。

   乙方如果不能及时回应用户的维修请求,或维修不及时,或隐匿自己无法维修的信息,甲方将对其通报批评、警告、直至取消代理权。

  第七条 货款结算

  按照乙方取得的地区代理权限该产品的供货价为人民币      元/台。该价格不含税金及运费。如乙方需要开具发票,则税金由乙方承担。税金为6%。

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书的范本 篇5

  甲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乙 方:

  地 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全程策划、独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独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委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 %。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 每月向乙方支付 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盘包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大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委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委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法院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经销代理合同书 篇6

  甲方:北京百慧生化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省市(地)产品的独家经销商。

  一、经销

  品种:

  规格:

  包装:

  批准文号:

  零售价: 元/盒;

  批发价:元/盒

  开票价: 元/盒(现款现货)

  二、代理定额

  乙方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内购销甲方产品总额为 万元,其中购销进度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乙方首批量根据城市大小而定,最低量件以上,期限为三个月,三个月后确实做过努力推广,没有打开市场的,甲方有权收回市场,产品在包装没有破损的前提下,甲方保证退货。零风险经营。

  三、供货及结算方式

  1 .乙方首次进货为 件(每件盒)。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将首批货款付给甲方。甲方收款3日内保证及时发货(中铁快运)。以后乙方应于每月 25 日前将下月要货计划报给甲方,以便安排保证市场供应。

  2 .甲方按代理底价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必要单据,若乙方另有需要,高于代理底价开票的高出部分的税金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负责按乙方合同指定的到站承担一次性运费及保险费,到站后的短途转运费用和因乙方造成的退货费用由乙方负责。

  4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发生破损,乙方应在收货后及时向甲方提出异议,商讨后取得一致意见。

  四、优惠政策和支持办法

  1.为鼓励和支持经销商扩大产品销售,甲方按照不同经销商的购销总额给予经销商相应优惠和支持,如下表所示:

  编号年回款总额(万元)返利(%)优惠支持(元)

  1≥2904XX0

  2≥

  3≥

  4≥

  5≥

  6≥251

  XX年终返点(每年元月结算)具体返利、支持的形式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次年销售回款总量按 %递增,如达不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独家经销资格;

  五、市场保证金及管理

  1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认可,乙方须在合同签定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代理保证金,逾期本合同自动失效。

  2 .市场保证金主要用于协议区域代理权的确认和市场规范运作的保障。

  3 .如乙方有窜货行为,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保证金”,并取消其代理资格。

  4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完成代理合同且无违规行为,甲方全额退还乙方的“代理保证金”,不计利息。

  5、乙方在代理期间,如发现有向所代理产品区域以外的区域窜货(以箱号为准),甲方有权做相应的处罚或没收乙方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独家代理资格,并可按进货价格的8折给乙方退货。

  药品经销协议可由北京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或由北京知名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同见证,市场保证金可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独立保管,降低合作风险。

  六、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合格产品和相应的质检报告。

  2、甲方应向乙方通报当地经销商的分布情况,不得向乙方以外单位提供等同或高于协议乙方的让利和支持,不得向乙方经销地区以内单位或个人直接供应产品,若直供则销售额划归协议乙方的经销业绩。

  3、乙方根据市场实情,在全国统一零售价的原则下,积极维护甲方价格体系政策,不得乱价而影响全盘市场;

  4、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完成合同指标的情况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5、乙方不得以低于甲方开票价格进行批发或零售,一旦违背,甲方有权取消其相应资格及其优惠承诺,并有权进一步追究责任。

  6、乙方须定期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产品的市场情况的信息反馈资料,并及时回笼货款。否则,甲方将延迟放行下批产品。乙方需要向甲方提供销售终端明细表(为防止经销商窜货,所以经销商每月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去向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返点)。

  七、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另一方因违约带来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八、免责条款因产品质量引起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经确认非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种 损失,甲方概不退货且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产品质量造成乙方退货,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包装完好无损。

  九、其他本合同属双方商业机密,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合同内容;乙方代理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私自在任何大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十、附则: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确定后签定补充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须在合同签定日期起7日内向甲方交纳全额市场保证金,以取得所在地区独家代理权,合同自首批进货后生效。

  3 .双方如有争议,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达成一致。如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区经理/业务代表(签字):

  业务经理(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销售合同书 篇7

  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

  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

  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

  2.本销售确认书货款总金额为 (大写:美元)为价,即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 价格;

(2)货物从生产厂到达 交货港的运输费;

(3)适合空运条件的包装费;

(4)买方委托卖方办理销售确认书所列货物由 港空运至 港。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支付。

  3. 公司于付款日期向 银行开出现金支票。卖方收到现金支票后即开出如下单据:

(1)空运提单;

(2)商业发货票(运费、保险费及手续费等收据);

(3)装箱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箱内)。

  4.本销售确认书的货物为空运包装,每个装箱两侧均用英文刷写下列标记:

  公司净重(公斤)

  标记:

  长宽高: 毫米 毫米 毫米

  卸货港:

  收货人:

  发货人:

  销售确认书号:

  5.买卖双方各持英文销售确认书一份,至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买方: 签字:

  卖方: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书范本 篇8

  合同编号:

  被代理方:(简称甲方)

  代理方:(简称乙方)

  甲方授予乙方软件产品的代理权,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作为甲方软件的代理商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由国家工商机关,税务机关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可的经销计算机软件及相关产品的企业。

  有销售代理产品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业务人员。

  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软件销售渠道。

  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具备上述条件并签订本协议,在公司网站在线填写“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即可取得相应的代理资格。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和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为“软件代理商”期限为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及相应的销售奖励政策和相应的服务。

  乙方有权以“软件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乙方可在指定的地区销售所代理的产品。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甲,乙双方正式签定本代理协议后,将在甲方的网站上公布乙方为“软件授权代理商”并有乙方相应的联系方式。

  为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资料。

  指导协调乙方的销售行为,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及时将有关的客户信息通知乙方,以便用户就近购买。

  负责产品的市场推广及销售策划工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当地的市场宣传活动。

  在乙方提供订货计划的前提下(参照《乙方责任、权利和和义务》),甲方负责尽最大能力保证足够的货源。

  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代理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如果产品有损坏(非人为因素),甲方有义务进行更换。

  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免费对乙方的库存产品进行升级。

  如果甲方调整代理产品市场零售价格,甲方将给予乙方价格保护。

  代理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和库存机密的责任。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乙方按实际情况填写“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附件一),发生变更时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及序列号,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配合甲方跨地区性或全国销售及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收集当地信息,并及时反馈给甲方。

  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并扣除所有返利作为罚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举办演示展销会。

  乙方在媒体上刊登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五、销售指标

  视具体区域及情况而定。

  六、订货、付款及货运

  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产品订货合同”(附件二),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单位公章,电子邮件寄给甲方市场部。

  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坚持款到发货,先订货,先付款者先发货的原则。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电子邮件寄给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运输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方式为准。

  甲方承担乙方所订代理产品的运费。

  乙方须在收到货物三个工作日之内验货,如有商品损坏,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同一次验收合格。

  七、价格政策

  以软件最新价格为准。

  八、培训及市场活动

  1.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乙方进行不定期的销售培训和技术培训。

  2.乙方在没有得到“软件总(独家)代理”的授权前,不得以“软件总(独家)代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利益。

  3.甲方在市场宣传活动时,根据实际情况及乙方提出的要求,将不同程度地在各种形式的宣传中与乙方合作,包括刊登乙方公司的名称,推广乙方的产品。

  九、法律效力

  1.本协议内容的解释权在甲方。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协议包含的附件:软件授权代理商注册登记表;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9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托乙方全程策划、家代理租赁甲方经营的项目事宜,在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

  1、项目名称:

  2、项目位置:

  3、项目性质:

  4、项目规模:

  甲方指定乙方为本项目的全程策划及租赁在国内的家代理,以甲方名义租赁本项目商铺、住宅、车位、酒店等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销售价格:

  1、租赁价格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2、租赁价格调整计划由乙方提出方案,经甲乙双方讨论协商,最终由甲方确定为准;

  3、甲方根椐实施情况有权修改租赁计划、调整价格或租赁资料中的条款,但需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乙方无权变更经甲方确定的价格及方案;如遇特殊个案,需书面专题报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广告投入:

  1、乙方须在策划执行方案确定后,将详细的宣传推广计划和相应预算提交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协助配合甲方有关人员执行计划。

  2、经甲方批准同意的宣传推广的费用由甲方投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认可的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投入的广告费用应不低于本合同托销售全部物业总租赁额的5%。

  第四条、代理费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租赁代理费基础佣金为销售额的%。

  2、每月结算当月佣金的支付给乙方。

  3、代理费支付方式:

  代理费按月结算,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时间,应从当月1日开始,截止到当月最后一天下午六点。结算日为次月10日。乙方需在每月3号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结算代理费明细及甲方须支付的代理费数额,甲方于每月10日一次性结清,最迟不超过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

  第五条、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本项目销售所需的法律批文、证照,及租赁所需详细资料。

  2、负责提供并保证工程施工进度(不可抗力除外)。

  3、负责免费提供现场售楼部供乙方使用,及现场售楼部办公用品、水、电费用。

  4、甲方派驻财务等相关人员,收取订金、定金、房款,并在合同鉴证、签定配合乙方办理有关事宜。

  5、负责最后确定项目的图纸、面积、建材设施和装修标准,并负责执行。

  6、负责产权办理。

  7、同意在本项目的宣传资料上印上乙方销售策划代理字样及乙方LOGO。

  8、按期支付乙方相关代理费。

  9、每月向乙方支付元的策划费用。

  第六条、乙方责任:

  1、乙方通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形成详细的切实可行的,主题定位和形象定位准确、有号召力,富有创新和个性的策划报告书(含问卷调查等技术支撑资料),经甲方审定后执行。

  2、乙方负责制定详细的营销策划执行方案,并由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顺利实施广告设计,同时负责协助相关专业设计单位准确执行该方案。

  3、负责不定期的进行相关的市场调查及竞争对手分析,并提供书面报告。

  4、提供该项目之广告宣传方案的设计,包括:宣传推广策略、媒体安排、广告创意、户外广告、地劈装、售楼部包装、示范单位室内外布置建议、宣传资料制作等。同时协助甲方向各报刊投放有关该项目的新闻稿及专业评述文章,并承担因未经甲方认可的宣传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损失。保证所作设计中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内容,如由此引起他人索赔,损失由乙方承担。

  5、派遣有专业经验的销售队伍负责推销工作。

  6、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不能超越托范围代表甲方发表或签署任何文件;不得将本业务托第三方。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满一年止。

  第八条、合同终止及违约条款:

  1、全程代理租赁任务提前完成,本协议自行终止。

  2、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当月相应银行贷款利息的五倍向甲方加收当期未付款的滞纳金。逾期付款1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代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1周内予以结算。

  3、甲、乙任何一方如中途无理由终止本合同,应在合同终止后的五天内赔偿对方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负责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一切后果,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考核指标,不计算乙方违约。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后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如协商未果,则凡因本合同引起之或与本合同相关之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本项目所在审理。

  3、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于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产品代理合同 篇10

  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贸易,有关方按下列条件签订本协议: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

  2. 商品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的商品。

  3. 经销地区只限在……。

  4. 订单确认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的佣金。

  7. 市场报告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天,自至。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若乙方在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 (签字)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合作开展Internet使用和推广应用,共同发动企业、组织和个人上网建站事宜进行友好协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业务,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1.甲方成为代理的基本条件

  甲方须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甲方须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对提出代理申请者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

  2.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向客户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及其他相关服务,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

  甲方确保自己及客户的网站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和法规,甲方违反此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承诺不以低于乙方给予其的代理价发展客户,与乙方进行不正当竞争,也不从事其他有损乙方利益的活动。甲方违反此义务时

  甲方须详细阅读并确实理解乙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代理商制度的全部内容,并严格遵守代理商制度,以及在向乙方委托业务时,完全按照代理商制度中规定的操作要求提交正确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正确步骤进行。甲方有义务定期浏览乙方网站,以及时了解代理商制度的最新变动。

  甲方在注册各类域名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有关的域名注册协议的各项规定,在租用虚拟主机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虚拟主机租用合同的各项规定,在使用其他收费服务时应全面了解并遵守相关服务条款的规定。

  甲方通过其在乙方申请的会员编号管理其代客户注册的域名,同时甲方认同,客户有权利自主选择代理商,如果甲方的客户合理地要求将其域名的管理权转移到另外的代理商或会员编号下,只要域名注册人按乙方的操作规则提供完备的申请转移会员编号所需的证明文件及履行相关手续,乙方即会提供此项服务,甲方不应因此种原因引起的客户的流动向乙方提出任何异议。

  甲方在乙方网站注册为会员时记录的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及其他联系资料应与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资料一致,尤其是域名管理联系人的电子邮箱资料,是乙方用以确认甲方代理身份的重要依据。当甲方的电子邮箱、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向乙方传真通知函件(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

  甲方若将依据本合同而享有的会员编号及会员编号下的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方,必须于转移前将通知函件邮寄到乙方(单位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签名并附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个人代理须在通知函件上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甲方未按时将上述函件邮寄到乙方,乙方将不予变更会员编号所有人。

  甲方有义务严格保密并妥善管理自己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因甲方保密不善致使会员编号和密码泄露或由于第三方盗用而进行各种操作或因甲方授权他人管理而在终止授权时未及时收回管理权及更改密码,而造成甲方客户流失或发生其他损失或纠纷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0甲方应按乙方制定的届时有效的价格标准为所选择的服务付款,并及时为所代理的域名及虚拟主机续费,乙方不负有提前通知的义务。甲方未按时付款或未及时续费造成域名被删除、虚拟主机被关闭或数据库被删除的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甲方应对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2甲方将应邀参加乙方组织的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3.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以在线实时注册系统方式为甲方提供国际域名注册服务,并尽力使该注册系统有效运行。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服务规格为甲方提供虚拟主机服务,并按虚拟主机租用合同规定的义务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乙方按甲方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规格为甲方提供服务,并按有关服务条款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乙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乙方提供自动查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网站上查询其业务信息和帐款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的会员编号和密码及其他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将甲方的名称出现在乙方的媒体广告中。

  乙方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更方便和支持甲方开展代理业务。

  乙方视必要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相互关系

  甲方与乙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本协议并不能解释为任何一方是另一方的合伙人、合资企业、委托人或代理人,或建立了任何形式的合法联盟或联营。本协议的名称和标题仅为便于阅读之目的,不包含任何

  5.付款/结算条款

  甲方成为乙方高级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20元人民币,特殊代理商的最低预付款是5000元人民币,甲方在向乙方委托首次业务之前,须将至预付款以有效方式汇至乙方在网站上指定的银行帐号,之后发生的业务逐笔从其中扣除。

  乙方的自动系统逐笔结算甲方的委托业务并从预付款中自动扣除,甲方自行查询余额并保证其余额足以支付下一笔委托业务。

  若甲方连续三个月不发生业务,则乙方有权将其级别由代理降为直接客户,甲方降级后发生的业务按直接客户的价格标准计费,但合同解除时甲方帐户中的余额按本合同条的规定处理。

  乙方按要求为甲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甲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记的地址;如甲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合同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未达到预付款,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6.违约责任

  虚拟主机:甲方向乙方租用虚拟主机期间,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户网站无法访问,乙方承诺补偿甲方以宕机时间乘以10倍的时间期限赔偿。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支付的空间租用费。由于甲方或甲方客户违反规定使用虚拟主机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域名: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域名支付的域名注册费。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注册成功的域名丢失或被删除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其他收费服务: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正常提供甲方所定制的其他收费服务的,乙方给予甲方的最高赔偿不超过甲方已为该收费服务支付的费用。因甲方或甲方客户原因造成该收费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除经乙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托的业务并有权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虚拟主机的使用权,直至取消甲方代理资格。乙方违反其他依据本合同应当承担的义务,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7.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乙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乙方违约,甲方对此表示认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诸如海底光缆受撞船事件的影响而损坏,通信线路或服务器发生超出甲方防范与预见能力的故障等类似事件。

  乙方在进行虚拟主机维护时,有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虚拟主机访问速度下降,甲方认同这是属于正常情况,不属于乙方违约,此类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三次,每次不超过2小时。

  8.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9.附则

  本协议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乙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上述情况下甲方的业务结算累计进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代理销售合同 篇12

  甲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 方: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协 议 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 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书【通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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