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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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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业务3篇 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银行卡业务3篇 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供大家赏析。

银行卡业务3篇 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业务1

  附件1

  编号:

  四川省特约商户受理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收单机构):

  乙方(特约商户):

  为了促进银行卡业务发展,向银行卡持卡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银行卡受理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和友好协商,就特约商户受理人民币银行卡业务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内容

(一)乙方接受甲方作为收单机构,同意接受所有带“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银行卡进行交易,承诺按甲方要求的操作规程为合法持卡人提供直接购物或支付其它费用的服务。根据银行卡刷卡手续费调整方案和商户类型的划分标准,乙方属于类商户。(一类餐娱类:餐饮、宾馆、娱乐、珠宝金饰、工艺美术品、房地产及汽车销售类商户;二类一般类:百货、批发、社会培训、中介服务、旅行社及景区门票等;三类民生类: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四类公益类: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详见银联业管委〔2012〕16号文附表)。

(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商户)同意按照每笔刷卡交易金额的%,或元人民

  1币/笔(最高不超过元/笔)的标准向甲方(收单机构)支付境内发卡机构(不含港澳台)发行的银联卡的刷卡手续费。

(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商户)同意按照每笔刷卡交易金额的%,或元人民币/笔(最高不超过元/笔)的标准向甲方(收单机构)支付境外发卡机构(含港澳台)发行的银联卡的刷卡手续费。

(四)甲方作为乙方的收单机构,负责向乙方提供银行卡交易的收单服务,包括:在乙方布放并负责维护用于受理银行卡交易的POS机具或其他交易终端、乙方银行卡交易资金的清算及差错处理、就持卡人消费金额或支付费用承诺向乙方付款等。乙方银行卡交易资金以人民币结算。

(五)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负责向乙方提供包括POS机具安装、维护、升级以及POS凭证、宣传物品配送等方面的服务。

  二、双方权责

(一)甲方权责

  1、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负责在乙方配置并安装以下银行卡受理设备(相应项目前打“√”):

□有线POS套□无线POS套□MIS-POS信息点

□其他,并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取乙方设备及软件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因业务需要新增设备,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有权决定是否配置相关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对配置的所有设备拥有所有权,并负责设备维护。1该项只涉及房地产、汽车销售和批发类业务。

  未经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让、出租、抵押、留置等或以其它任何方式处分该设备。如协议终止,乙方应退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的全部设备和有关物品。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验收设备无损后,退还乙方设备保证金;若设备毁损,则视损坏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作为赔偿。

  2、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负责向乙方提供银行卡专用POS凭证、受理标识牌等物料和宣传品。

  3、甲方应在乙方受理银行卡后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内,将乙方银行卡交易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统一划入乙方指定的结算帐户,并提供相应的对账明细,配合乙方做好交易对账和差错处理工作。

  4、对发生的交易差错或乙方需调整的帐务,乙方提出依据并查实后,负责及时为乙方办理帐务调整。

  5、在出现交易纠纷时,甲方有权查验客户原始交易签购单,其交易签购单上任何数据资料(如交易金额、卡号、交易日期等)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交易签购单,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原始单据而造成的发卡行退单,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POS交易资金中抵扣相应款项或提出追索。如遇可疑交易,乙方同意甲方延迟付款。

  6、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负责向乙方提供银行卡受理方面的相关业务培训。

  7、协议终止后24个月内,甲方对协议终止前的交易有查询及追索权。

(二)乙方权责

  1、乙方应认真遵守国家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银行卡管理的规定和各发卡机构银行卡业务章程,向甲方提供乙方真实、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乙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必要的通讯方式等条件,保证甲方受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并承担由此涉及的相关费用。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并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对POS机具及相关软件进行升级。设备因正常使用出现故障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进行维护。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严禁以任何方式修改甲方设备参数,或允许第三方使用、维护甲方提供的受理设备;严禁在设备上安装任何非甲方提供的硬件或软件。

  4、乙方应在收银台显著位置摆放或张贴“银联”受理标识,受理所有合法的带“银联”标识的人民币银行卡。乙方对持卡人凭卡消费与支付现金消费应一视同仁,不得因持卡而提高价格、额外收取费用或提供低于现金支付方式的服务。

  5、乙方应严格按照银行卡业务规范的要求受理银行卡,并对受理的银行卡进行审核,对于审核不合格的卡片应拒绝受理;对于卡片有效性难以判断的,应及时联系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对于审核通过的银行卡,应清晰打印出有效交易凭证,并请持卡人签名。

  6、乙方收银人员应认真核对POS交易凭证上打印的卡号、发卡行等信息是否与卡面一致,交易金额是否正确。受理银行卡时应核对持卡人在交易凭证上的签字与银行卡背面签名条上的预留签字是否一致(银行卡POS交易签购单均需持卡人签名)。银行卡上没有签名、签名无法辨认、签名被涂改或者明显不一致的应拒绝交易。若因交易签购单上无持卡人签名或签名与卡片预留的签名明显不符,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发现“止付卡”、“伪冒卡”时不得受理,并有权扣卡,同时应立即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

  8、乙方对签购单上已填写(或打印)的金额、日期不得涂改;对隔日退货交易,应凭退货单及原始交易签购单向甲方提出调账(退货)申请。

  9、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对帐,如发现帐务错误应在自交易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甲方提出查询。

  乙方为持卡人办理退货时,应将退货金额退回持卡人原交易帐户。因乙方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退货业务风险,应由乙方承担。

  10、乙方应对交易签购单及与交易相关的原始凭证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交易日起,不少于两年。甲方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向乙方调阅上述交易凭证。对出现的各类交易差错,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予以查实;对甲方提出的调单请求,乙方应在接到调单请求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的交易签购单原件。如因乙方对交易单据保管不当或遗失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如发生停业倒闭,应将停业之前两年内的原始交易凭证交回甲方。

  11、乙方不得将签购单、签购结算单、标识牌及POS机具等专用于银行卡受理的资源用于本协议以外的用途,也不得转与第三方使用。未得到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能将受理银联卡的业务委托或转让给第三方。甲方只接受乙方的交易签单,乙方不能将其他商户的交易假冒本商户交易与甲方清算。

  12、乙方所有权结构等有变更,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生停业、倒闭等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收回POS设备。由于乙方发生变更事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及司法机关对银行卡案件进行调查;当乙方涉及欺诈交易的,在欺诈调查阶段,甲方有权冻结或暂时持有乙方交易款项;当乙方宣布破产时,必须确保甲方合法的债权人地位。

  三、风险及安全责任

(一)乙方出现下列任一种风险状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并立即终止乙方的银行卡交易,同时收回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公司投放在乙方的全部机具设备,并在交易终止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相关信息报送不良信息共享系统,并向执法、监管部门通报:

  1、虚假申请:以虚假资料或盗用其他商户资料向甲方申请成为特约商户。

  2、侧录:乙方默许、纵容、与不法分子共谋或发现后不制止不法分子在POS机具上装载侧录仪器,盗录持卡人磁条信息。

  3、泄漏帐户及交易信息:乙方违反保密条款,将银行卡帐户及交易信息泄漏给不法分子使用。

  4、套现:乙方与不良持卡人或其他第三方勾结,或乙方自身以虚拟交易套取现金。

  5、洗单:乙方将其他未签约商户的交易在本商户的POS机上刷卡,假冒本店交易与甲方清算。

  6、恶意倒闭:乙方接受用卡支付的预付款后故意破产,使甲方承担退单损失。

  7、虚假交易:在持卡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其帐户编造虚假交易或在持卡人消费的同时多压印单据或重复刷卡,并冒用持卡人签名进行虚假交易。

  8、欺诈、伪冒交易超过一定比率:乙方一定时期内的欺诈、伪冒交易超过收单机构规定的比率。

  9、名义经营范围与实际情况不符:乙方名义上经营范围正常,或以正常名义申请成为特约商户后,实际从事非本商户类型的经营活动。

  10、因银行卡欺诈交易已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11、有关司法机关已书面通知收单机构强制解约。

  12、已被其他卡组织认定为“高风险商户”。

  13、经营不善,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申请破产以及停业或破产。

  14、被工商部门注销登记、吊销营业执照;由于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规定,被有关机构查处。

  15、发生其它严重违反银行卡监管部门商户风险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包括:

  1、除了法律要求,乙方不得将银行卡交易数据信息泄漏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的商业用途。

  2、乙方须将包含帐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保存在安全领域,并确保只有被授权人员才能

  接触。

  3、业务处理程序须确保安全,包含帐户及交易数据信息的所有载体在失效后应立即销毁,不得留存。

  4、在正常业务范围内,乙方同意甲方使用其风险信息。

  5、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泄漏乙方的商业机密。

(三)违约责任

  1、若乙方违反规定受理银行卡,对甲方、持卡人、开户银行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对因乙方收银员或其他工作人员非正常使用或发生在乙方营业场所内的保管不善、使用不当等其他人为因素造成POS机具损坏,无法正常运行使用的,乙方应对机具产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受理银行卡业务时,发生涂改签购单、分单操作、套现、接受已列入黑名单的信用卡、超授权限额使用、未履行核对签名义务、以现金方式退货、超过规定期限清算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协议生效与终止

(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协议到期前30天,如任何一方没有提出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两年,依此类推。

(二)协议期内,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为乙方提供收单服务的,应主动为乙方联系新的收单机构。

(三)协议期内,乙方主动提出解约的,有义务配合甲方处理有关银行卡未偿债务和遗留的差错处理,自本协议解除生效之日起至少六个自然月后,才能与新的收单机构遵照有关规定重新签约。协议期内,乙方提出更换收单机构的,应与甲方协商,30天内协商不成功的,由甲方或者新收单机构将有关材料及商户要求变更说明材料报四川省银行卡业协会,四川省银行卡业协会核实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方准予乙方更换收单机构。

(四)协议履行中如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妥善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尽事项,以修改或补充协议为准。

(五)本协议生效后,如相关政府部门颁布了新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甲乙双方将按照新标准另行协商确定双方的银联卡刷卡手续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如双方无法在新标准生效前达成一致,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注册登记表

  以下由乙方填写(*为必填项目):

  乙方全称*:

  乙方地址*:

  经营项目对外名称*:

  经营项目地址*:

  乙方营业执照编号*:经营范围*:

  乙方税务登记证编号*: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开户银行*:开户帐号*:

  商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收单机构填写(*为必填项目):

  安装POS型号* :计划上点时间:

  终端投放单位*:□收单机构自行投放

□专业化服务机构投放(专业化服务机构名称:

  终端维护单位*□收单机构自行维护□专业化服务机构维护

  使用密钥类别*□收单机构自己的密钥□专业化服务机构的密钥

  商户使用通讯网络*□电信□网通□铁通□移动□联通)□其他

银行卡业务2

  银行卡业务知识(125题)

  一、单选题:

  1、丰收贷记卡按持卡人信用状况不同分为(A)。

  A、普通卡、金卡、白金卡、钻石卡B、单位卡和个人卡

  C、联名(认同)卡和非联名(认同)卡D、彩照卡与非彩照卡

  2、丰收贷记卡卡号第9位为8的是(C)。

  A、单位金卡B、单位普通卡C、个人金卡D、个人普通卡

  3、丰收贷记卡有效期最长为(D)年。

  A、1B、2C、3D、54、发卡机构对未批准发卡的申请资料应至少存档(B)个月。

  A、1B、3C、6D、125、丰收贷记卡持卡人透支取现,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B)。

  A、1000元B、2000元C、2500元D、5000元

  6、丰收贷记卡个人卡的结息日是(D)。

  A、每月第一天B、每月20日C、每月25日D、每月最后一天

  7、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前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除按实际计算出的利息金额向持卡人收取利息外,还应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C)收取滞纳金。

  A、%B、1%C、5%D、10%

  8、持卡人先偿还上期的欠款,后偿还本期欠款。还款的顺序均为(C)等透支款项(同等条件下,按透支时间先后顺序)。

  A、利息、费用、取现(含转账)、消费B、利息、取现(含转账)、费用、消费

  C、费用、利息、取现(含转账)、消费D、费用、取现(含转账)、利息、消费

  9、对连续(A)次(含)以上未偿还最低还款额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可对其账户下所有卡片进行止付处理,并将持卡人列为不良客户管理。

  A、2B、3C、4D、510、丰收贷记卡提前换卡申请日距卡片到期日的时间原则上应不超过(C)个月。

  A、1B、2C、3D、611、发现主卡持卡人失踪、死亡、丧失还款能力或连续(D)个月不偿还最低还款额的,发卡机构须对其名下所有卡片止付。

  A、1B、2C、3D、412、丰收贷记卡个人卡书面挂失手续费标准为(C)。

  A、5元/卡B、10元/卡C、20元/卡D、40元/卡

  13、丰收贷记卡临时调高信用额度一般不超过持卡人原信用额度的(D)。

  A、50%且有效期最长为90天B、50%且有效期最长为180天

  C、100%且有效期最长为45天D、100%且有效期最长为60天

  14、对免担保办理丰收贷记卡个人卡主卡的,初始信用额度原则上按照该申领人月收入的(D)核定。

  A、1-2倍B、1-3倍C、2-3倍D、2-4倍

  15、对信函催收后(B)内未还款或未与银行联系的,发卡机构应立即转入上门及司法催收流程。

  A、15日B、30日C、60日D、90日

  16、对上门催收后(A)未足额偿还“最低还款额”的持卡人,发卡机构应立即通过司法手段主张权利。

  A、1 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

  17、一般准备按照银行根据所有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风险状况确定的比例提取,原则上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B)。

  A、%B、1%C、%D、2%

  18、对丰收贷记卡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发卡机构应当在(B)内给予答复。

  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19、丰收贷记卡持卡人应及时对账,对不符账务应自交易日起(D)内向发卡机构查询或提出改正。

  A、15日B、30日C、45日D、60日

  20、发卡机构对例外情况申请核准的比例不得超过当月核准申请的(D)。

  A、1%B、2%C、5%D、10%

  21、零星换卡需填写(D)。

  A、账户、卡片调整通知书B、特殊业务申请书

  C、丰收贷记卡申请表D、相关服务申请书

  22、对丰收贷记卡团体申请资料,调查人员电话调查的比例不得低于(B)。

  A、5%B、10%C、15%D、20%

  23、发卡机构按代发工资类客户标准对丰收贷记卡申领人核定初始信用额度时,初始信用额度不能超过其月均代发工资额的(C)倍。

  A、1B、2C、、424、消费信贷客户申请丰收贷记卡的资格:发卡机构自身消费信贷客户目前贷款账户状态正常或已按时结清贷款,最近一年内无(C)以上逾期且未有连续2个月以上拖欠还款记录。

  A、1次B、2次C、3次D、4次

  25、存款客户申请丰收贷记卡,如定期存款(D)以上或活期储蓄/借记卡账户月均存款余额20万元以上的可申请金卡。

  A、5万元B、10万元C、15万元D、20万元

  26、职业条件一般客户申领丰收贷记卡的初始信用额度最高不得超过(D)。

  A、万元B、1万元C、2万元D、3万元

  27、丰收贷记卡的卡BIN为(C)。

  A、B、C、D、、丰收贷记卡持卡人申请挂失换卡的,若透支逾期时间超过(A)的,须待还款后方可办理。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4个月

  29、我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统一命名的银行卡是(A)。

  A、丰收卡B、农信卡C、金穗卡D、汇通卡

  30、人行最新规定,银行借记卡在ATM机上取现(C)。

  A、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5000元B、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2000元

  C、每卡每日累计取现不得超过元D、不得超过信用额度

  31、目前发行的丰收借记卡有效期是(D)。

  A、2年B、3年C、5年D、无有效期

  32、下面不属于作废卡的有(B)。

  A、挂失卡B、空白卡C、版面过期的卡D、已销户的卡

  二、判断题

  33、丰收贷记卡是浙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行的,给予持卡人一定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磁条式人民币贷记卡。(√)

  34、丰收贷记卡业务采用统一管理、分级经营的运作模式,遵循“统一开发、统一网络、统一标识、统一清算”的基本原则。(√)

  35、信用联社、合作银行开办贷记卡业务应向当地银监部门报备并协同卡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6、发卡机构按信用联社、合作银行设立,负责辖内贷记卡业务的经营、管理。(√)

  37、持卡人凭丰收贷记卡在特约商户刷卡消费无需输入密码,在ATM上取现或转账须输入密码。(×)

  38、凡无需使用密码的交易,则登记有丰收贷记卡持卡人签名的交易凭证为该项交易完成的有效凭证。(√)

  39、个人可申领一张非联名(认同)的丰收贷记卡,并可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申请不超过二张的副卡。(×)

  40、丰收贷记卡个人卡主卡申领人须年满十六周岁(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41、丰收贷记卡个人卡申领的基本条件之一是:申领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发卡机构所在地,职业稳定,有合法收入。(√)

  42、丰收贷记卡个人卡免担保办卡必须提供两名联系人。(√)

  43、联系人一是指申请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姐妹、兄弟、子女),必须为境内居民且在境内工作或生活。(√)

  44、丰收贷记卡个人金卡账户信用额度最低为元,个人普通卡账户信用额度最高为20,000元。(√)

  45、丰收贷记卡持卡人除现金外的交易从银行记账日起至对账单通知的到期还款日(含)止为免息还款期。(×)

  46、丰收贷记卡个人卡账户若在到期还款日透支余额仍大于核定信用额度,应对超额部分按5%支付超限费;对当日计收的滞纳金记入超限费的计算中。(×)

  47、丰收贷记卡持卡人约定还款账户存款余额不足的不予扣款。(×)

  48、丰收贷记卡在办理电话挂失后即可办理挂失换卡。(×)

  49、丰收贷记卡挂失补发的新卡的有效期必须与原卡相同。(×)

  50、丰收贷记卡卡片毁损后补发新卡的卡号、有效期、密码与原卡相同。(√)

  51、丰收贷记卡持卡人的卡片被列入止付名单超过三十天且无未偿款项的,可为其办理正式结清手续。(√)

  52、对截获止付卡的特约单位或营业网点的有关经办人员,丰收贷记卡按每张卡100元给予奖励。(×)

  53、丰收贷记卡账户内存款不计息。(√)

  54、信用卡风险是指持卡人不愿偿还或无力偿还,不能按时足额归还透支本息而给银行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55、透支损失准备是指发卡机构对各项透支预计可能产生的损失计提的损失准备。(√)

  56、发卡机构有权根据丰收贷记卡持卡人资信状况的变化情况调整其账户的信用额度。(√)

  57、丰收贷记卡个人卡持卡人可以使用其在申请表上预留的单位电话拨打客户服务电话激活卡片。(×)

  58、单位盖章的收入证明可视为工作证明。(√)

  59、经过发卡机构事先筛选同意申办的现有个人客户申请主卡时,可简化办理手续,本人签署申请表或申请声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即可。(√)

  60、团体申请是指同一单位同一批次30人以上申请。(×)

  61、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公务员作为职业条件良好客户可申请丰收贷记卡个人卡金卡。(√)

  62、申请丰收贷记卡个人卡副卡时,除副卡申请人本人应对申请签字确认外,主卡申请人/持卡人也应签字。(√)

  63、丰收贷记卡主卡为金卡时,开立的副卡可以为金卡或普通卡。(√)

  64、丰收贷记卡零星换卡必须延长有效期,可以更换卡号,可以选择密码设置方式。(√)

  65、丰收贷记卡个人卡存款业务可分为无卡存款和有卡存款。(√)

  66、丰收贷记卡个人卡过期卡不能办理存款业务。(×)

  67、发卡机构风险管理部门可根据风险控管需要,主动降低客户临时或长期信用额度。(√)

  68、丰收贷记卡副卡持卡人可以申请调整自己卡片的信用额度。(×)

  69、丰收贷记卡个人卡电话挂失有效期为5天,不收挂失费。(×)

  70、无论是否批准发卡,发卡机构均不退回申请人提交的丰收贷记卡申请资料。(√)

  71、对持卡人不遵守丰收贷记卡章程和不履行丰收贷记卡领用合约的,发卡机构有权取消持卡人资格,收回其丰收贷记卡。(√)

  72、丰收贷记卡检查辅导员的配备应符合岗位制约的原则。(√)

  73、丰收贷记卡检查辅导员每次检查要做到查前有提纲、查时有记录、查后有报告。(√)

  74、小王为温州鹿城合作银行代发工资单位的中层干部,其户口在丽水地区,发卡机构受理其单位团体办卡时要求小王提供学历证明或房产证。(√)

  75、在发卡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的非正式员工可申请丰收贷记卡个人卡主卡。(√)

  76、发卡机构岗位职务等级副科以上员工及客户经理有权推荐客户办理丰收贷记卡,并对被推荐客户的真实性负责。(√)

  77、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经证实存在客观因素的可视为例外申请。(×)

  78、调查岗须检查团体申请的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79、对客户提交的零星申请资料,调查人员须逐一进行电话调查。(√)

  80、发卡机构核定的卡片等级、初始信用额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超过申请人本人申请的等级、额度。(×)

  81、因申请人小李的收入不高,发卡机构核定其丰收贷记卡个人卡的初始信用额度为500元。(×)

  82、符合换卡基本条件的客户办理普通卡升金卡,可直接填《浙江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丰收信用卡相关服务申请书》,经过审批后办理。(√)

  83、在丰收贷记卡透支风险分类标准中,M1-M2对应五级分类标准中的关注类。(×)

  84、信函催收岗负责次级类的透支催收;以及电话联系不上或连续2次电话催收无效的透支催收。(×)

  85、丰收贷记卡账户透支由主卡和副卡持卡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86、凡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发卡机构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

  87、丰收贷记卡到期后,其账户下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有效。(√)

  88、丰收贷记卡持卡人资信状况恶化,发卡机构无需通知其即可停止卡片的使用。(√)

  89、电话核实时如无法确认申领人电话号码真实性的,应当上门当面核实。(√)

  90、如申领人无住宅电话,必须上门核实。(√)

  91、信函调查应当使用挂号信或邮政专递。(√)

  92、卡片信用额度是个人贷记卡主卡持卡人对副卡核定的一定周期内可使用的额度。(√)

  93、每张卡片信用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账户的信用额度。(√)

  94、在到期还款日,根据持卡人指定的扣款方式从其约定还款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于偿还其丰收贷记卡欠款。(×)

  95、丰收贷记卡账户中的溢缴款不计付存款利息,但相应增加持卡人主卡的卡片可用额度。(√)

  96、对丰收贷记卡而言,电话挂失和书面挂失都为正式挂失。(√)

  97、丰收贷记卡普通卡升级为金卡后,卡片的有效期自同意升级发卡月份起,并改按金卡标准记收年费。(√)

  98、卡片被伪造、变造的,发卡机构应及时向相应卡组织通报。(√)

  99、丰收贷记卡年费在开户时收取,以后按年预先收取。(×)

  100、丰收贷记卡持卡人销户必须到原开户机构办理。(√)

  101、银联标识卡在正面左下角印有统一的“银联”标识图案。(×)

  102、丰收卡持卡人在POS机上刷卡消费无需支付交易手续费。(√)

  103、持卡人银行卡发生被盗遗失等情况,要及时向发卡机构办理挂失手续。(√)

  104、持卡人如遇银行卡被ATM吞没时,应及时与ATM所属营业机构联系,并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营业机构办理领回手续。(√)

  105、持卡人对密码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透露,因持卡人不慎泄露密码而引起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负责。(√)

  106、单位卡资金一律从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不得交存现金、但可将销货收入的款项转入其账户。(×)

  107、单位卡不得提取现金。(√)

  108、销卡时,单位卡账户和个人卡账户都可以办理转账结清,也可以提取现金。(×)109、丰收卡只供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凡因出租和转借造成的资金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110、丰收借记卡必须先存后支,不具有透支功能。(√)

  111、丰收卡停止使用,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有效。(√)

  112、发卡银行对不遵守其章程规定的持卡人,有权取消其持卡人资格,并可授权有关单位收回其银行卡。(√)

  113、发卡银行对持卡人关于账务情况的查询和改正要求应当在30天内给予答复。(√)114、丰收借记卡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利率和计息方法计付利息。(√)115、丰收卡持卡人凭密码可在浙江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或有银联标识的ATM、POS机上使用。(√)

  116、客户领取丰收借记卡,须提供有效的担保。(×)

  117、个人客户申领丰收借记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118、丰收卡持卡人如对交易记录有疑问,有权向发卡机构查询核对。(√)

  119、发卡机构对持卡人的资信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120、丰收借记卡持卡人通过口头或电话银行申请挂失,必须在7天内办理书面挂失申请手续。(×)

  121、ATM加钞工作可以由ATM加钞员单人操作。(×)

  122、卡片作废、销毁均由柜面柜员负责进行。(×)

  123、ATM密码和电子柜钥匙必须实行分管,日常使用的ATM钥匙须随身携带。(×)124、丰收卡可在具有银联标识的他行ATM机上取款。(√)

银行卡业务3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金穗借记卡业务管理,控制业务风险,促进金穗借记卡业务经营与发展,维护中国农业银行、持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规定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制度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金穗借记卡是中国农业银行发行的金融支付工具,具有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消费、理财等全部或部分功能,联线作业,实时入账,不允许透支。金穗借记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及其它指定的国家和地区使用。

  第三条 金穗借记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个人卡和单位卡。个人卡账户的资金以持卡人持有的现金存入或以其工资性款项、属于个人合法的劳务报酬、投资回报等收入转账存入。单位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申领单位基本账户转账存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金穗借记卡业务的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申领、开卡及销户

  第五条 受理网点在办理金穗借记卡个人卡申领业务时,应要求申领人提供个人信息,并出具以下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军队、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出具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居住在境内或境外的中国籍华侨,可出具中国护照。

(二)居住在中国境内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借记卡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借记卡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件或户口簿。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应出具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出具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四)外国居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除以上法定有效证件外,银行还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护照、工作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公用事业账单、学生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以进一步确认申请人身份。

  以居民身份证件申领借记卡的,应按照联网核查要求对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

  借记卡主卡持卡人可申领多张附属卡(贵宾卡不设附属卡),附属卡须由主卡持卡人负责申领并提供附属卡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附属卡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主卡持卡人负责。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附属卡的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进行控制。

  第六条 受理网点在办理金穗借记卡单位卡申领业务时,应要求申领单位填写金穗借记卡申请表,并提供由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账户开立证明材料、单位相关文件材料及指定持卡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单位相关文件材料包括:营业执照、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对持卡人的书面指定材料等,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还要提供授权委托书或授权证明文件。

  申领单位可同时申领1张单位卡主卡和多张单位卡附属卡,单位卡持卡人由申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书面指定或变更,持卡人用卡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由申领单位负责。主卡持卡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附属卡的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 个人代理他人申领借记卡且理由正当的,须要求其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个人一次性代理申领借记卡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张。单位代理批量开立个人借记卡,应对被代理人身份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批量开立的借记卡须持卡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农行任一网点办理激活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受理网点在办理金穗借记卡销户(销卡)业务时,应要求持卡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持卡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金穗借记卡,凭密码办理;

(二)持卡人办妥书面挂失手续后,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书面挂失回执,凭密码办理;

(三)持卡人委托代理人按照

(一)、(二)的规定代为销户时,须凭持卡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个人卡持卡人死亡或失踪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单位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书面申请销户(或销卡)。

  第九条 对于长期没有交易、卡主账户存款余额为0且没有子账户及其它关联业务的借记卡,其账户将被作为睡眠户定期进行清理。

  第三章 密码管理

  第十条 金穗借记卡密码是持卡人办理业务时系统对其身份确认的重要依据。持卡人依据密码办理的各类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交易的有效凭据,签名仅作为持卡人认可交易金额的辅助措施。

  第十一条 持卡人凭密码进行交易时,对同一张借记卡同一日内在各种交易渠道连续三次交易密码输入错误,该借记卡即被锁定。持卡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农行任一网点申请解除锁定。

  第十二条 密码挂失可在农行任一网点办理。在办理金穗借记卡密码挂失业务时,应要求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且须经主管授权。代理密码挂失业务时,应提供持卡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密码重臵须由持卡人本人在原密码挂失网点办理。网点在受理借记卡密码挂失后,当场能核实确认持卡人本人身份的,应当 4 立即为其办理密码重臵业务,当场不能核实持卡人身份的,应在7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后为其办理。

  对于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特殊客户,需其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应按照监管部门特事特办的要求进行特殊处理,可通过柜台延伸服务办理的采取上门延伸服务办理,不能通过延伸服务办理的,须确认是持卡人本人认可的情况下,由其指定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以下需要客户本人亲自办理的业务,对于本人不能前来的特殊客户按此要求处理)。

  第十三条 持卡人办理密码挂失尚未重臵密码前,找回原密码且仍想继续使用的,可为持卡人本人办理撤销金穗借记卡密码挂失业务。撤销密码挂失手续在原挂失网点办理,办妥后原密码即可使用。

  第四章 交易管理

  第十四条 金穗借记卡持卡人持卡在特约商户凭密码消费,并可在中国农业银行指定的银行受理网点或通过自助设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其它交易渠道办理指定业务。发卡行可根据个人卡持卡人资质和需求的不同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还可与其签约建立关联账户,提供多账户、多币种、多功能的综合理财等服务;在为持卡人开通电子渠道交易或其它金融服务时,须遵守相关业务规定;在为持卡人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时,按照人民银行相关核查限额规定,核对或核查持卡人或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五条 受理网点办理交存现金业务时,存款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货币单位非特指均为人民币,下同)以上的,须经主管授权,并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

  网点办理无卡存现业务时,须要求存款人提供持卡人姓名、卡号,存现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还需提供存款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经办人员须核对卡号、户名相符后,再将资金入账。

  受理行通过自助设备为持卡人提供存现服务时,机具点核现金后须经持卡人确认才能入账。

  第十六条 受理网点在为个人卡持卡人办理支取现金业务时,应要求持卡人提供其金穗借记卡并正确输入密码。对一日一次性从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的,受理网点经办人员应要求取款人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对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以上的,持卡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向银行网点预约。委托代理人办理的,5万元以下的,须凭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密码办理;5万元(含)以上须凭持卡人、代理人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和密码办理。

  通过自助设备为借记卡持卡人提供取现服务,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自助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受理网点可为持卡人提供转账结算服务,包括转账存入、转账支出和卡卡转账,在办理无卡(转入方卡)转账存入业务时,须要求存款人提供转入方持卡人姓名、卡号。代理转账支出业务参照第十六条办理。

  受理行通过自助设备等其它渠道为持卡人提供转账结算服务时,按相关业务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受理网点在办理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向个人卡账户支付款项时,对单笔金额超过5万元(含)的,应要求付款单位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

  第十九条 金穗借记卡挂失生效后,存款类交易仍可进行。与发卡行签订有效合约的金穗借记卡挂失生效后,代收代付类交易和由银行端发起的交易(如与签订合约相关的系统自动扣款、自动供款等交易)可根据持卡人需要继续进行。

  第二十条

  持金穗借记卡可在宾馆酒店类商户进行预授权、预授权撤消、预授权完成、预授权完成撤销、退货交易,具体规定按照《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ATM及POS交易业务有关规定》执行。

  持卡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消费和消费后要求退货的,操作按网上银行业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在处理交易过程中发生通讯等故障时,各级行经办人员应及时、主动与计算机数据处理中心联系,查询查复业务处理结果,保障资金安全,查询查复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发卡行可按协议通过网点、自助渠道等为持卡人办理代收代付业务。代收业务指银行按协议要求,代单位从持卡人账户收取款项的交易;代付业务是指银行按协议要求,代单位向持卡人账户存入款项的交易。通过借记卡办理各项代收业务时,不得为持卡人垫付资金。

  第二十三条

  发卡行应向持卡人提供对账服务。持卡人可到受理网点或通过指定的交易渠道办理查询账户余额、交易明细等业务。对于持卡人提出疑问的交易,发卡行须在接到质疑后30日内作出答复。第二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卡行须对金穗借记卡进行止付:

(一)持卡人挂失止付;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单位卡止付;

(三)主卡持卡人对附属卡的止付;

(四)法定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冻结止付;

(五)发生紧急风险事件及发卡行认可的其他情况。第二十五条

  当止付原因不复存在时,发卡行可凭申请或风险事件排除后撤销止付。已经撤销止付的金穗借记卡可继续使用。

  第五章 卡片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金穗借记卡卡片包括空白卡、制成卡、同号换卡制成卡、吞没卡、作废卡、拾得卡等。空白卡片要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保管,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制成卡应纳入“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同号换卡制成卡纳入“代保管有价值品”(不视同现金)表外科目核算;吞没卡按照自助设备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算;作废卡由回收网点定期进行销毁,制卡中心制废的作废卡由制卡中心定期销毁;拾得卡剪角坏磁作废后按作废卡处理。

  第二十七条 金穗借记卡被盗、遗失的,持卡人应及时办理挂失手续。代理挂失须提供持卡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发卡行不承担挂失前金穗借记卡被他人冒用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八条 金穗借记卡挂失分为口头挂失和书面挂失,挂失办妥后即时生效。口头挂失可通过网点、电话银行、客户服务中心、网上银行办理。

  口头挂失可在农行任一网点办理。口头挂失须凭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件号码)、密码办理;遗忘密码的,经核实身份后,由主管授权办理。

  书面挂失可在发卡行辖内任一网点办理。网点经办人员须要求持卡人填写挂失申请书,凭有效身份证件和支付密码办理。如密码遗忘的,由主管授权办理。补发新卡由原挂失网点办理,卡片由持卡人本人领取。

  第二十九条 持卡人尚未补领新卡前,找到遗失卡仍想继续使用的,发卡行可为持卡人办理撤销金穗借记卡挂失业务。

(一)撤销书面挂失。撤销书面挂失应在原挂失网点办理。办理时应要求持卡人提供挂失申请书回执、金穗借记卡和有效身份证件。

(二)撤销口头挂失。撤销口头挂失可在任一网点凭卡、密码和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办妥后原卡即可使用。

  第三十条 金穗借记卡卡片出现损坏时,持卡人凭身份证件、密码到发卡行辖内网点申请换领新卡。受理网点办理换卡业务时根据持卡人申请保留与原卡对应的关联账户关系,并收回原卡进行剪角坏磁作废处理。

  第三十一条 如因金穗借记卡卡片质量或持卡人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金穗借记卡消磁的,持卡人凭身份证件、密码至发卡行指定网点申请办理重写磁或换领新卡。

  第三十二条 如因自助设备故障或持卡人操作不当等原因致使金穗借记卡被农业银行自助设备吞没,持卡人应在吞卡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自助设备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对无人认领的金穗借记卡在吞卡日起20个工作日后,自助设备所属网点须对卡片作剪角坏磁处理,填写报废清单并定期销毁。金穗借记卡在他行自助设备上被吞没的,按照他行规定的领取时间办理。他行卡在农行自助设备吞没的领取,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第六章 计息与收费

  第三十三条 金穗借记卡账户存款按照中国农业银行公布的存款利率和计息办法计付利息,个人卡账户存款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由发卡行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 对金穗借记卡的各项金融服务收费,受理网点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价格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方式如有调整,发卡行应按规定程序公告后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颁发,并负责解释、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金穗借记卡业务管理办法》(农银发?2005?4号)同时废止。

银行卡业务3篇 商业银行银行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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