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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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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位租赁合同(精华7篇)

  下面是热心网友“a441”收集的广告位租赁合同(共7篇),供大家阅读。

广告位租赁合同

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兴文县古宋镇百家渡桥头(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长18米,宽6米,面积约108平方米,双面。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立柱、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4、广告画面:电脑喷绘布

  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含税),大写元。

  2、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发布一次喷绘布、维护、维修、电费等。

  3、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即支付90%广告费给乙方,即元整,广告发布期满十五天内付清余款即元整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制作费由乙方负责,其余更换广告画面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3、广告牌的外打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晚亮灯3小时,即夏天亮灯时间为晚上7:00至10:00时,冬天亮灯时间为晚上6:30至9:30时(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

  4、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五天内修复。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6、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七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元)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日期:日期:

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2

  以下为一则广告位租赁合同范本。笔者最近累计刊出了包含屋宇租赁合同在内的各类租赁合同范本

  甲 方: (“出租方”)

  乙 方: (“承租方”)

  甲方有权将位于 户外LED大屏中的15秒转动广告( 200次/天)出租并获得收益。现甲、乙双方本着同等互利的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合同法》、《户外广告登记治理划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区域的地位和用处

  1、区域的位置

  2、广告位的用途

  乙方承租广告位用于经营广告宣扬。

  3、广告位的改造

  乙方办理结束改造该广告位的政府审批手续后,复印件交与甲方存案。

  第二条 租期

  自 20xx 年 月 日起至 20xx 年 月 日止,租赁期限为 1 年 。

  第三条 租金

  1、租金标准

  如该广告位经由改造后,租金产生变更,乙方自向甲方递交《广告位改造计划》之日起,按改造后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房钱(以改革后年租金尺度除以365日盘算)。

  2、期限和方式

  (1)支付期限

  (2)支付方法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第四条 履约保障金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定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国民币 / 元整(? / 元)。如乙方未能依照本协议之商定,向甲方支付各项用度及实行乙方应承当的义务跟任务,甲方有权扣留履约保证金冲抵。

  本协议终止后,在乙方完整履行本协议项下责任的条件下,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第五条 电费

  第六条 续租

  1、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持续承租该广告位须于租期终止日前一个月申请。

  2、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形调剂租金的收费标准。

  第七条 广告位的使用

  1、乙方自行办理广告位的宣布及政府相干部分的审批手续,并提供应甲方予以备案。

  2、乙方在应用广告位时,如需装置或后期调换广告画面及保护时,应将该广告的内容、

  设计施工等以书面情势,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行。

  第八条 所有权

  乙方承租区域内由甲方所供给的广告位,所有权均由甲方代所有人持有,乙方不得随便整改或拆除。

  第九条 广告位的偿还

  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终止,乙方均应在本协议终止后三日内将全体的广告位全部奉还给甲方。

  第十条 其他费用

  广告位的改造、制造、安装、维护、保险等,及政府报批和其他有关手续及费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该广告位在畸形使用状况下,因为其余起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付、延付租金。

  第十一条 提前解除及其他违约责任

  1、如乙方改造广告位,未按本协议约定的递交《广告位改造方案》确当日向甲方支付改造后租金,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收回广告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称于改造后租金总额50%的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租金支付期限向甲方支付租金或其它敷衍费用,每延期一日,需按应付未付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延期付款达3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抵偿甲方因而遭遇的实际丧失外,还应该按照改造后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受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存在等同法律效率。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深圳市百业安家商业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鸿达门诊部

  为明确承租方与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广告位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沙浦社区百业安家大厦北侧大门从东至西第二个广告位及从北往南第二个广告位出租给乙方做鸿达的户外广告项目使用。如乙方经营项目超出此范围,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作违约论处。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共计贰年,甲方从20xx年8月2日起将广告位交给乙方使用,到20xx年月交回,出租方退回押金,合同自动解除。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时,视为违约,甲方可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广告位:

  1、擅自将广告位改变经营范围;

  2、擅自将广告位转租、转让;

  3、利用广告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广告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拖欠广告费用超过交租限期15天以上的。

  三、租金及交纳期限

  租金每年按2500元计算。每年8月5号前交清当年租金及有关费用。从20xx年月日起开始计租。

  四、履约保证金

  在该协议签订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佰元整(以正式收据为依据),该保证金到协议期满后五个工作日,乙方将广告自行拆除,乙方清偿了有关债务并无涉及到甲方的经济纠纷,甲方退还保证金给乙方。如合同未满,因乙方违约而被提前收回广告位,或乙方要提前退还广告位,均视为乙方违约论,履约保证金作为甲方租金损失的部分补偿不予退还。

  五、广告位安装及拆除

  六、出租方要服从甲方的物业整体管理。

  七、租赁期间的广告位修缮

  乙方在使用广告位期间,必须保持广告位墙体、结构完好。若有损坏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出租方为保证广告位的正常使用,在对承租位置进行必要的维修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不得阻挠施工。乙方提前退场或合同期满后所有不动产归出租方所有。

  八、违约责任:

  若在承租期限间,承租方造成广告位毁损;或双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九、承租方为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

  十、负责条件:

  承租屋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房屋毁损;或双方损失的,双方可商定补救办法。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

  仲裁机关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字:承租方(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商业广告位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的基本情况

  本小区位于宜春市袁州区高士北路,设客运4台电梯,为纯住宅楼宇。

  第二条 商业广告位租赁项

  位于,数量,尺寸为:(米)。

  第三条 商业广告位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计个月。

  第四条 合同期间费用支付

  广告位租赁费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五条 甲方工作

  a) 负责广告体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b) 协助乙方负责广告体的日常检查工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a)将广告内容制作效果图,报甲方审核;

  b)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备案;

  C) 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

  第七条 关子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物业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物业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合同期满

  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届时,乙方按第七条之相关规定完成有关善后工作后撤场;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则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有关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第九条 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

  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甲方商业经营等需要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其 它

  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共二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停车位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地址:身份证:电话:

  乙方(承租方):地址: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将小区停车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停车位编号、位臵

  停车位编号;位臵:

第二条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赁车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乙方需在签定本合同时将车位租赁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费用后,不再退费。

  乙方须于本合同约定期限满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租金一年一订,获得甲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过期视为放弃续租权,甲方无须将乙方列入下一期车位租赁计划内。乙方承租停车位的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乙方租赁期内在车位增设管理的手续,待租赁合同到期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返还。租金支付方式为:人民币现金一次性支付。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空停车位;

  2、负责支付停车位的照明、通风、卫生清洁等物业管理费用。

  3、因小区开发、规划等原因须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乙方责任:

  1、不得将停车位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2、承租的停车位只能停放物业公司许可的机动车车型,并服从物业管理部门关于地下车位的管理规定。

  3、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4、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或清洗车辆须在物业管理规定要求下进行;

第五条甲方免责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外损坏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丢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2、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停车位的,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双方均应遵守,仲裁不成的双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广告位租赁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本协议项下房屋的管理权、经营权或处置转租权的房屋租凭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 合作事项:

  乙方租用甲方楼顶户外主广告牌,用于广告经营,广告牌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承担

  1. 租凭地点:

  2. 广告牌规格:

  3. 租凭时间:*月*年*日

  4. 租凭费用为万元每年,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

  二、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字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本年度租金 万元整。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应在上一个年度最后一个月内付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应按时付款,逾期支付超过3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义务,并追缴所欠款项。

  三、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依法享有上述楼房楼顶广告位的租凭权,并按约租凭。

  2. 甲方提供电源为广告牌夜间照明,所产生的电费单独计量,另行向乙方收取(执行供电局标准)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广告牌在合同期内的经营收益和产权;

  2. 按时支付租凭费用;乙方拥有租凭期内该广告牌的产权,如因广告位掉落等

  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直接和间接责任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须保证广告发布内容符合《广告法》的要求,若因广告内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 乙方在不破坏房屋主题的情况下建造广告位,如果因建造广告位而破坏了楼顶的防水,需另行承担防水的全部费用

  五、 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致广告牌无法发布广告使用,或因道路规划、政府部门管理需要拆迁楼房或广告牌时,双方应服从大局,不视为一方违约。所产生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平均计算,多退少补,于一周内清算完毕,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共同守信,如有违约,违约方需向对方赔付合同总额一倍的罚款。

  七、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行使单方面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 本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先续约权,并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续约申请。费用另行约定

  九、 关于影响原状及补救措施的约定

  广告体安装会对所在楼体的原状造成一定影响,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方案报送甲方审批备案: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约,应将楼体恢复原样:如不能恢复,应另行制定装修方案报请甲方同意,并按方案实施,以上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大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济南市仲裁委或法院裁决。

  十一、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不受双方人事变化影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广告牌位置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就乙方租赁甲方招牌(广告)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招牌(广告)位地点:

  二、租赁招牌(广告)位的尺寸:

  三、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本合同中约定位臵的招牌(广告)位,用于对外进行招牌(广告)宣传。

  四、租赁期限:

  乙方租赁约定位臵招牌(广告)位的租赁期到期日须与商铺租赁期到期日一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招牌(广告)位租金:

  年月日前,月租金为元。

  从年月日起,月租金按每年5%递增。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年月日至年月日,月租金为元。

  六、招牌(广告)位押金:

  以两个月的月租金额作为押金,在本合同签订三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不抵租金。

  七、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首次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以后每月25日前支付下月租金,一次付清。

  八、合同履行期满或因乙方违约终止后此招牌(广告)位设施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九、招牌(广告)发布所需相关审批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

  十、乙方向甲方提供此招牌(广告)位所需报批的全部资料、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在进场施工及维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财产及物业,如乙方作业造成损失应由乙方照价赔偿。

  十一、本合同中招牌(广告)位的施工安全及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更换招牌(广告)画面和需对招牌(广告)位的内部及外部任何部分作出结构上的变化时,都应事先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十二、乙方租赁的招牌(广告)位上的招牌(广告)在租赁期内(包括施工、安装、未发布招牌(广告)画面、已发布招牌(广告)画面)若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或第三方财产、人身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并予赔偿,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甲方直接原因导致招牌(广告牌)损坏,由甲方赔偿。

  十三、乙方在招牌(广告)发布过程中,应保证该招牌(广告)位的完整性、美观性。若非甲方因素造成招牌(广告)位及招牌(广告)画面的破损、残缺及招牌(广告)箱内灯管损坏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处理,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乙方必须依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发布内容、形式合法的招牌(广告)。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乙方所发布招牌(广告)的内容或形式,引发的法律纠纷,与甲方无关;因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五、若乙方需甲方提供该招牌(广告)位电源,则应向甲方提供线路走向、材料材质等施工图纸及说明,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接驳。

  十六、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广场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搞好环境卫生、治安和防火。

  十七、租赁期满或其它原因导致招牌(广告)不能继续发布时,乙方必须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否则甲方将自行恢复,并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时,则每延期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2、若逾期十天未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无需知会乙方,乙方所缴押金不予退还。招牌(广告)位上一切材料设施等全归甲方处理。

  3、乙方因故意或疏忽违反本合同的其他规定时,则每违约壹天按本合同租金总额的5‰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十九、不可抗力及处理

  1、若因政府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行为等不可抗力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则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约定执行。

  2、若因第三方(指政府、司法机关以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乙方应自行恢复招牌(广告)发布,甲方提供相应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乙方仍需依据合同约定支付该暂停时段的租金。

  3、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的,甲方应退还或免收乙方实际不能正常发布招牌(广告)期间的租金,合同期限顺延或终止合同。

  二十、本合同期满后,乙方若无违约行为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若乙方愿继续租赁经营,应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二十一、在本合同终止执行,乙方对招牌(广告)位恢复原状,甲方检查无误后,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二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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