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通用11篇】
【简介】以下是热心会员“tca812”分享的城市商铺租赁合同(共11篇),欢迎参阅。
商铺租赁合同免费版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26quot;《条例》%26quot;)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关于本市加强租赁商铺和场所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意见》(沪府办发[20]34号文印发,以下简称%26quot;《安全管理意见》%26quot;),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出租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座落在本市【区】【县】路弄号室(部位)(以下简称%26quot;该商铺%26quot;)。该商铺出租【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作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利人】【授权委托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产权单位委托出租的证明】【法律规定其他权利人证明】,权证编号:;并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商铺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商铺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租金为(币)元。月租金总计为(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
该商铺租金【年】【月】内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不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币)元,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甲方】【乙方】承担。
【甲方】【乙方】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商铺的使用要求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
甲、乙双方约定,租赁期间,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甲方】【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甲方维修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由乙方维修的,乙方维修后,应及时将维修内容和费用凭证提交给甲方。】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商铺及设施设备处于整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商铺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七条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乙方返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整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商铺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商铺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商铺,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
(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
(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商铺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
(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商铺承租权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乙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甲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商铺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商铺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商铺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共同】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商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篇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期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年内不变。一年期限满后每年递增壹佰元整;合同期约满后,如果乙方继续续租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市场价格调整。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房屋产生的物业费管理费应由甲方缴纳。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以将店铺转让第三方使用。需提前提前向甲方,一切事物按照乙方合同期内容继续履行也可以从新签订新合同,或者合同期约满第三方可以协商从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缴纳房屋使用费。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应该退还给乙方该年或者该月没有使用房屋的租金。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此房屋,如果甲方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该承担负责违约金叁万伍千圆整的赔偿,来弥补乙方的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者手印):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年月日
重庆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坐落地址及商铺面积
商铺坐落地址:.商铺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用途:商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1、租期五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2、续租:本合同约定租赁期满后,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继续承租本合同项下房屋,续约期内的租金,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续约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均适用本合同相应规定。
第四条: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纳期限:
1、租赁金额:每年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双方自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个月交。
3、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到期不交视同违约,违约金壹拾万元整。
第五条: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费用的承担
1、承租区域内设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业管理者支付水、电费、房产、土地使用税及其他产生的直接费用。收费标准按北京相关标准的执行。
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3、租赁期间,由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内外部设施损毁,包括房内外防水、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1、出租方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在使用期间的装修及修缮有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固定的设施及房屋构架。
2、承租方装修过程中需改变房屋原貌或改变主要结构时得向甲方申请,得到甲方及有关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有资质的单位,并向有关部门备案,施工期间和施工后出现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如未经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赔偿损失。造成后果由双方协商或移交法律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或逾期违约金。
2、监督乙方正确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内外各类设施在乙方进场时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及责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为时:擅自将房屋整修转租、转让或转借;利用承租房进行违规及违章经营和非法活动时,损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时;拖欠租金的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提出赔偿。乙方租赁期间内可以部分面积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与乙方另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此合同附件,监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针对发现乙方的安全有权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时,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明文件。
7、在乙方没有违反使用水、电时,甲方应保证商铺正常用水用电。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赁房屋开展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确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经乙方装修房屋出现并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按照交纳房屋租金及其他费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构造,不在租赁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
5、甲乙双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因对方原因造成双方无法正常经营,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并负责损失的赔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终止的赔偿措施
1、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损失或无法使用房屋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合同终止。
2、若甲乙双方在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壹拾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其他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至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湖南商铺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
1.乙方经过实地考察后,特诚意预定甲方经营管理的坐落于的商铺,面积预计为平方米,现一次性缴纳租赁意向金RMB元。
2.本楼楼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厅房平均租赁价格为RMB元/天/平方米;楼柜台按每月RMB元/个起租。
3.在乙方缴纳租赁意向金后,甲方将对乙方的相关资格进行审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审查并如实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
4.一旦乙方通过甲方的审查,则甲方将于年月日前通知乙方办理签订租赁合同的相关手续。届时,上述意向金将冲抵乙方应缴纳的部分租金,租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5.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乙方所缴纳的意向金将于年月份被全额退还,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6.倘若乙方在上述资格审查期间内欲撤回本租赁意向,则应及时通知甲方。届时,甲方将在年月份无条件退还全额意向金,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的利息费用以及乙方因配合甲方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所支付的任何费用。
7.甲方将于年月前完成对乙方的资格审查,并书面告知乙方审查结果。如果乙方未能通过甲方的审查,则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审查不通过决定,对审查结果没有任何异议。
8.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26#39;书面通知7天内没有提出书面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该请求必须有甲方的有效签章才能生效),则被视为对审查通过的结果没有异议,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实际的商铺区域、位置、面积及租赁单价以正式合同为准。若乙方收到甲方资格审查通过的书面通知7天后才提出撤回租赁意向的请求,则甲方有权不予退还上述意向金。
9.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
租户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本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由上列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责任,预防事故,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安全生产责任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铺位租赁给乙方经营使用。
第二条 甲方与乙方是租赁关系。生产安全工作由乙方自己负责管理,乙方必须切实做好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杜绝事故的隐患。如因乙方的疏忽及管理不善而引发的一要伤亡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要自己负责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三条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条例。一切易燃易爆及有关工业污染的产品不能在铺位经营。如有违反,造成事故或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在安全工作方面的问题,甲方有权督促及责令乙方整改。乙方如不服从整改建议,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租赁合约。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协议部分金额%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六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出租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省市区街号商铺,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租方承租商铺用途:用于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过元,每米柜台不得超过元。
2、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
3、为减轻承租方负担,经双方协商,承租方于合同签订之日交付押金元,出租方同意承租方每年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第三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
4、租金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开户行:,账号:。
5、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向出租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天的宽限期,从第天开始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每天按实欠租金%加收滞纳金。押金于合同到期或者终止后无息退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第五条各项费用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在租赁商铺经营活动中,出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必须制作租赁商铺标志并监督承租方在承租的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
2、监督承租方遵守经营场所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3、不准将商铺出售给与商铺原有经营范围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违反城市规划及城市管理规定,擅自在商店门前或占道设置的商铺(包括在店内自行设置妨碍顾客出入的柜台),禁止出租并予以撤销。
5、不准为承租方提供银行帐号、票证和服务员标牌。
6、不准为承租方非法经营提供方便。
7、承诺商铺可以满足承租方的经营目的,并辅助承租方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等手续,如因出租方的原因或房屋相关手续的瑕疵,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第七条在租赁商铺的经营活动中,承租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不得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2、必须在承租商铺或者场地的明显处悬挂或者张贴租赁商铺标志。
3、不得私自转租、转让承租的商铺,不得以出租方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4、文明经营,礼貌待客,出售商品时,要明码标价,出售商品后,要向消费者提供正式的销售凭证。
5、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腐烂变质、有损健康的食品,不得销售无厂名、厂址的商品以及从事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活动。
6、必须按税务部门的规定,办理纳税登记,依法纳税。提前停租的,应向原纳税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和缴清税款等有关手续;
7、禁止转借、出卖、出租和涂改租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8、自觉接受工商、税务、物价、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服从出租方的指导与管理,执行营业场所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八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九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协议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协议,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协议,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十条续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赁期满后继续租赁该处商铺的,应当在租赁期满前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作出书面答复。如出租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当重新订立租赁协议。租赁期满前出租方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出租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同本协议。
2、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同等条件下对商铺的优先租赁权。
第十一条协议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协议,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协议的;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协议;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协议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
7、因商铺拆迁导致房屋灭失时,双方约定拆迁的补偿由承租方享有;
8、。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承租方需立即书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条争议处理方式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协议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出租方:。
承租方:。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解释
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第十七条补充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协议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水表底数为,煤气表底数为.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工商壹份,叁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加: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城市商铺转让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乙方将位于上饶市弋阳县滨江时代广场房号C—27—1门面转租给丙方,乙方对所转让的店面具有合法权且经过原出租方的同意。
二、乙方转让给丙方的店面使用面积约30平方米。
三、该商铺一年租金以及转让费共三万五千五佰元整,其中店面租金按原合同为准,以后租金直接付给甲方,押金五百元整(期满后压金由甲方付给丙方)。
四、所有金额签约当日一次付清。
五、签约后丙方取代原合同的`乙方,乙方退出原合同的权力和义务。
六、本合同如和原合同如有冲突以原合同为准。
七、丙方在没有和甲方签定合同前以乙方和甲方签定的合同为准,如果丙方和甲方重签了合同,那么乙方和甲方签定的合同无效。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乙方执壹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商铺合同范本 篇8
出租方:(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经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层租给乙方,租期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缴纳租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分月份缴纳,每月租金为壹仟元整,乙方应在每月五日前缴清。
三、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店面,没收押金。
四、乙方必须对甲方的财产妥善爱护使用,并负责维修,若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五、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工商、税收、卫生、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装修在不影响整体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所需各种费用由乙方自付,租赁期满装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店面转让给他人使用,乙方在租赁未到期间,需要解除合同时,甲方将没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须得先通过甲方同意,由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后,再退还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赁期间满,必须将店面、房间完整无损交还甲方,所经营的商品乙方自行处理。如需续租,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九、本合同订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给甲方,合同期满,如果乙方没有违约,甲方将押金归还乙方。
十、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的一切债务由甲方自行负责,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的一切债务由乙方负责。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出租方(签名):承租方(签名):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商铺描述
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座落于的商铺房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该商铺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2、内附属设施:。
二、租赁房屋用途
1、乙方租赁房屋作为商业商铺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商铺的原有结构和用途。
三、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签订日开始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大写.第一次需支付年租金,一次性支付元,大写.第年开始租金提前个月每年一次性支付,具体租金按每年%递增。或由市场价涨落经双方协商约定,如双方无法达成协商,可由取得专业资质第三方房产评估公司根据市场价评估确定。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钥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须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商铺能够从事商业经营。
3、在租赁期间,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4、租赁期满,乙方未续租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于经营的所有可以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未能移动拆除的设备设施归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承担商铺自然损耗的赔偿责任。
2、乙方在不破坏商铺原主体结构的基础上,有权根据营业需要对上述房屋进行装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赁期内,因租赁商铺所产生的水、电、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租金。
5、乙方拥有本商铺的转让权,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没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转让此商铺,如出现危害甲方的实质性结果,乙方全权承担法律责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在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及时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修复。乙方拒不维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状态。甲方或出租人要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的,应提前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挠养护、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八、续租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约定情形,结合实际情况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天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经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从事非法经营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迟延交付租赁房屋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间,如甲方因该房屋或房屋范围内的土地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或甲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涉及到该房屋及房屋范围内的土地,致使乙方无法正常营业超过天的。
3、在租赁期间,租赁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终止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按乙方具体经营性损失支付赔偿金,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或者拆迁的。
(二)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三)因地震、台风、洪水、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造成本合同在客观上不能继续履行的。
十、其他条款
1、在租赁期间,乙方所缴纳的水费、电费、房租等交于甲方的各种费用,甲方应给乙方开相应的收据。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缴纳的其他费用,乙方应将相应收据复印件交于甲方。
2、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待双方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若甲方违约,除要负责退还给乙方相应期限内的房租外,还需支付给乙方上述的赔偿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租金。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连补充条款及附件共页,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租赁期间的水费、电费(其中水元/吨,电元/度)无特殊情况约定不变。已方在承租时交纳给甲方水电费押金元,大写.在乙方退租并结清由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以后,甲方退还给乙方。
甲方: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出租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产权商铺出租给乙方,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街号,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双方商定房屋租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适当调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万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加收滞纳金。
五、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出租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六、各项费用的缴纳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3、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4、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方出卖房屋,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如因转让或其他原因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八、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元。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视为违约,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损坏的,还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九、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十、争议的解决决方式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私人商铺租赁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一楼的两间门面房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金及交付方式
每年租金为万元整,乙方自合同生效起交付第一年全年房租费(每年的元月三十一日前)
三、租赁期限
为年整,从年二月一日起至年元月三十一日止。
四、乙方租赁该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经营其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主题结构,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转租给他方。
五、乙方在经营其间若经营不善,经甲方许可后可将该店转组他方,其中乙方的所有装璜可由乙方自行转让他方,转让时间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合同期限,乙方若在三年经营期满后需继续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若乙方停止续租或在合同期间提前终止本合同,则乙方的所有装璜无条件留给甲方,乙方在提前终止合同行为中乙方所预交给甲方的`房屋租赁费不予返还。
六、本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该房屋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合理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城市商铺租赁合同【通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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