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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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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合作合同(精选10篇)

  【导语】下面是会员“za5004”收集的双方合作合同(共10篇),供大家品鉴。

双方合作合同

企业合作合同 篇1

  (甲方):xxx

  (乙方):xxx

  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制订本合同。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总投资为70万;

  a,现金出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

  b,现金出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

  以上现金出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

  2、启动资金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28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12万元;

  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

  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最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出资人民币6。3万元;

  b,现金出资人民币2。7万元;

  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出资者视为自动退股。

  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地点:xx。

  四、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

  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

  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

  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出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出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

  1、权利

  (1)出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

  (2)出资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出资人可以优先认缴出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百分之五十。

  (3)出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

  (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出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出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出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出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

  (4)本公司发给出资人的出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

  (5)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六、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

  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

  按照a占70%、b占30%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七、经营资金的增加:

  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售,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够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出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百分之十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

  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份。

  a公司(甲方):xxx

  b公司(乙方):xxx

合伙合同 篇2

  合伙人:甲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乙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经营地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蛋糕房,总投资为20万元,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10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甲方50%、乙方50%。

  第二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在合伙双方所共同盈利的企业,所开设的分店(分公司)甲、乙双方同样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三条 甲乙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企业法人及开户银行为甲方,甲乙双方对合伙所经营产生的资金、资产和账目有查阅权、监管权。

  第四条 甲乙合伙任何事情需由双方共同商讨,得出决议后实施。不得私自做决定。甲 乙双方任意一方私自做决定若出现重大损失,则由私自做决定的一方单独承担损失,并弥补另一方在此期间的损失。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第五条 他人如要入伙,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未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散伙。此合伙经营为一辈子,可以不世袭。若一方提出散伙,视为自动放弃股权。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合伙期间各自不得与任何人(尤其是自家亲戚)再合开蛋糕房类的店铺,包括茶馆,西餐厅,酒吧等类似的休闲场所。非经双方同意不得对任何人(尤其是本地人)做相关产品的技术指导。否则视为放弃己方股权,并处以现有店铺总价值一半的罚款。

  第九条 甲乙双方经营期间,非经双方同意。不得雇用自家亲戚,不得将自家亲戚安 排于店内工作。

  第十条 甲乙双方不得做故意损坏公司形象的事,如改变产品口味,致使味道变差。

  第十一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不得私吞公款,私自挪用公款,公款视为合伙经营所产生的所有资金、资产。不得趁进出货吃回扣等。一旦发现视为放弃己方股权。

  第十二条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双倍赔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都视为自动无偿放弃在合伙企业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任何一方不可参加违法活动,否则自行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与合伙企业无关。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在合伙期间任何一方不可私自以合伙企业为名,借款、贷款,否则自行承担责任,与合伙企业无关。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合伙所经营的`分店、公司定于每月的18号查账,盘点,结算,分红。(分红即为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分店、公司每月在结算账目后的赢利部分按股份份额支付给甲乙双方。)

  第十七条 甲方主要负责财务经济、工资发放方面, 乙方主要负责人员管理及店铺蛋糕房各类产品技术口味。甲方不得擅自动用公款,每月整理好净利润,按时分配。乙方人员变动、工资调整及新产品的研发等 需与甲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决定后共同实施。

  本协议一式2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3

  甲方:x市x区招商局驻x办事处

  乙方: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为发展区域经济、更有效地实施招商引资计划,促进浙江与郑州市上街区经济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招商业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当地的投资环境、基本情况、优惠政策等有关文字、图片资料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有效性。

  2、负责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供乙方有针对性的选择及向外商推荐项目。

  3、承诺在乙方介绍的外商谈判中,若涉及其他项目,也属本协议管辖范围,按本协议经济条款执行。

  4、甲方心须保守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秘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扩散。

  5、甲方负责外方有关考察费用,并按协议要求支付乙方代理费用。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及时向目标企业推荐项目,或将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企业投资信息传递给甲方,并负责做好甲方与企业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2、应充分利用与投资企业交往多,接触直接的有利条件,积极介绍促成企业去当地考察项目、投资环境及项目洽谈。

  3、根据行业、区域的分布,安排人员走访企业,听取企业的反馈建议。

  4、邀请有意向企业和甲方负责人在台州进行小规模对话,现场由甲方代表解答企业投资疑问。

  5、安排有意向企业到上街实地考察,对考察后企业进行一对一跟踪落实。如果企业与甲方的合作项目超过10个以上,乙方可以组织在当地或台州举办对口项目洽谈及签约活动(费用另定)。

  三、经济条款:

  1、代理费用:每年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壹万伍千元,自协议签定后一周内付20%,余额在至少与企业达成一个项目合同后即付清。

  2、考察费:乙方安排经甲乙双方圴认可的投资客商赴当地考察,由甲方承担礼节性接待费用,其它费用由客商承担。

  3、佣金:本协议约定的招商引资项目代理佣金为引进资金的%—6%(具体标准个案处理)。

  4、佣金的支付方式及时间:本着“不成功不收费”的.原则,佣金的支付以引进资金到位后30日内付给乙方(佣金数额和付款方式个案处理)。若资金分批到位,可按到位资金数额按比例分批付给乙方。

  5、如果引进项目,按照“x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奖励。

  四、附则:

  1、甲方若需乙方提供本协议之外的服务项目,双方可另定补充协议。

  2、在协议有效期内,若乙方尚未为甲方寻求合作意向的企业,则应退还50%的代理费给甲方。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延。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立即生效,若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内部协议,对外不能作为授权委托使用。

  甲方(盖章):x市x区招商局 乙方(盖章):x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驻x办事处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双方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探求建立引进风险投资与境外融资上市财务顾问合作关系,为了积极促进双方在指定领域的业务开发与商务合作,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并签订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的一方(披露方)依据下文设定的条件,以书面、口头或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专有技术、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以及其它技术和商业信息。

  披露此类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传真、备忘、纪要、协议、报告、方案、协议、电子邮件等,或以口头方式披露并以书面方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数据。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时接受方通过其它合法途径已经获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范围内使用对方的保密信息。并

  (1)采取足够的措施,保护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对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也不以其它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接触该信息。

  (2)如为本合作的目的确实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保密信息,则必须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保密义务。

  (4)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关系出现终止,则接受方应按照披露方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返还给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则接受方应事先通知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4.双方确认,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对签字双方及其关联机构及其继受者均具有约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为公知信息,则本协议对该部分保密信息自动失效。 6.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此事项的全部约定。双方在此之前达成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的协议或约定,如果与本协议冲突,则以本协议内容为准。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以书面方式做出并经双方签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可采取其它必要的补救措施。

  8.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9.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实用的甲乙双方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真实守信的原则,就甲方与昆明金赵海砂石料矿业销售公司合作开发之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心沟矿山开采工程项目,与乙方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约: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土石方剥离、磷矿石开采

  2、工程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内外中山沟。

  3、工程量:以实际开采量为准(不限量)。

  4、开工日期:

  5、施工单价:<1>土石方开挖按每立方人民币 元计价,含运距在1公里内,如超出一公里,每立方另加元。

  <2>磷矿石开采%品位以上每吨挖、装每吨人民币 元(含一公里堆场运距),如超出一公里每吨另加 元。

  <3>以上单价不含爆破,如需爆破双方另行协商计价,由乙方负责施工,爆破材料甲方承担。

  6、工程施工内容:本工程为露天开采;废土、石方、矿石剥离开采,乙方将土、石方、矿石运到采矿区域1公里以内,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第二条、计量方式:

  矿石开采的方量按吨计算,以过磅单据双方委派的施工

  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双方签字生效,土石方按实际方量(测量方)计算,双方签字生效。

  第三条、结算方式及材料供应:

  1、结算方式:每月 日向甲方报量,作为当月结算

  基本依据,甲方在次月五日内审定付款。已开采的矿石若甲方未能及时支出,则按方量折算吨位报量,并计入当月工程量结算(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现金支票方式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当月已计算总工程款的%,余款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2、以上单价不含税收,所有税收由甲方负责。

  3、甲方提供现场施工的常用油料、炸料以及火工材料

  等。油料按现行市场价计算(油料按市场行情供给)。此油款在每月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以后火工材料以及燃料上涨5%,甲方应随行就市相应调整乙方的整体施工单价。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施工中乙方施工场地,安排生活场地及设备停放,检修场地等。

  2、为使本矿山开采施工顺利进行,甲方必须处理好政府、公安、国土、林业及当地群众关系,若遇相关部门干涉及其他现象发生,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甲方承担乙方机械台班费用以及误工费用。

  3、甲方要求乙方必须科学管理安全施工,工程上的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运输车辆除外)。

  4、因不可抗拒的雨天、雪天等自然灾害及当地政府部门安全检查除外,甲方无故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误工时,甲方按装载机每台 元/天,挖机每台元/天,人员每人 元/天,运输车辆每台 元/天支付乙方误工费。

  5、甲方因矿石量开采不足等原因需要转场施工时,双方协商同意后,转场费用由甲方全额支付。

  6、甲方向乙方提供开采设计方案和施工图,以便乙方施工和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矿区不准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施工过程中,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若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乙方住宿自理,所有生产、生活用电按供电价予以

  支付,采矿作业区内的道路由乙方自行负责维护,新扩建道路由甲方规划委托乙方施工甲方计量付款。

  3、乙方进入现场的所有机械设备人员实行保险,并文

  明施工,严格要求司机有效证件上岗,做到遵纪守法,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

  4、乙方确保按月发放工人工资及机械费用等,不允许

  挪用工程款及拖欠工人工资;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和调度,严格

  按照甲方的安全质量进度要求施工,施工中严格按照相应《施工规范作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环境。

  6、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开采方案采矿施工,不

  得随意采挖,当乙方开采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向乙方提供整改意见,若乙方屡次不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六条、其它约定事项

  1、甲方工程款延期支付给乙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乙

  方有权处理甲方的矿产资源,其处理单价低于市场行情20%,乙方自行决定,甲方不得干涉,并必须出具相关销售矿石的一切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由甲方承担全额支付。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及时提供给乙方开采区域内的合

  法手续,及甲方公司有效证件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给乙方存档,供乙方合法施工,并作为本合同的施工依据。

  3、甲方负责当地政府、各级职能部门、当地老百姓的

  风俗习惯和社会关系协调,并保证乙方正常施工,负责采区能正常生产,不受任何外界干扰。

  第七条、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履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乙方机械进场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安

  全保障人民币:万元款项在乙方机械进场施工180天内无重大事故(在五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

  方(不计息),以后按每月工程款的比例10%扣足人民币: 万元为止,到工程结束,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一次性还情乙方的款项,期间不计算息。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

  签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施工完毕,结算帐款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施工过程中,未尽事宜,双

  方进行协商,补充完善,签订的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条款若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冲

  突时,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为准。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建设、劳动主管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双方可向昆明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合作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范围内,双方的关系确定为合作关系

  为拓展市场更好地、更规范地服务消费者,根据公司的规划,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对乙方的经营能力的审核,同意乙方加入公司的销售网络。同意乙方在省(市、自治区)市(地区)县(区)地点(商场建筑物)(代理、经销、专卖、批发、零售)专属性经营()品牌系列产品。

  第二条、订立本协议的目的在于确保甲、乙双方忠实地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乙方作为单独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进行经济活动。因此,他必须遵守对所有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别是有关资格的规则以及社会的、财务的商业要求。作为一个企业法人或经营者,乙方应就其活动自负一切风险和从合法经营中获利。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也不是甲方的雇员和合伙人。

  乙方不是作为甲方委托代表,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定协议,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订立本协议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有关企业之权利,甲方对本协议任何条款有最终的解释权。

  第三条、有效期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签约日计。

  除非本协议提前终止,乙方可在协议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协议合作的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合作协议书》。

  第四条、甲方、乙方相互协助

  甲方为使乙方所辖区域更好运营,开发和提供适销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乙方的供应。

  在本协议期间,甲方承诺,积极协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乙方按甲方规划进行市场设计和拓展市场网络。甲方承诺在乙方要求下,可为乙方代办货物托运及相应事项,用乙方要求的方式运输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其运输、保险等费用均由受益人乙方支付。甲方为乙方提供适当的培训和辅导。

  作为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必备条件,以保证整个系统持续统一。甲方负责组织品牌宣传,并协同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开展区域性的促销活动,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经营。

  甲方在作出的广告及推广活动之前,须先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及加以响应。

  甲方的品牌和产品及相关的灯箱广告、POP广告、店铺内外之装潢设计及陈设,由甲方定出VIS形象设计,并为乙方提供相应辅导。

  第五条、乙方保护甲方的商标等知识产权,规范地使用甲方商标标识

  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打假、市场监管。举报、举证假冒伪劣产品、窜货以及其它不正当竞争行为。协同甲方与当地相关的执法部门进行协调、沟通。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不得在其它区域销售商品,如未有其它分销商经营的区域,乙方如愿发展业务,必须向甲方申请。

  乙方只能在甲方所指定的进货渠道进货,不得到其它地方进货。通过市场的细分、有序的管理、合理地分配,有效支持网点商品供应,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和销售假冒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所属区域内网点的零售价格,在甲方建议价格范围内保持统一,不得随意大幅度调价。

  乙方有义务为甲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场信息,或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市场调查,并在规定期限内汇总上报甲方。妥善保存乙方的经营业务记录,以备甲方的核查。

  第六条、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

  乙方有使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商标、商标标识、VIS形象设计及甲方提供的适当范围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的权利。

  乙方具有从甲方指定进货渠道进货并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销售的权利。具有因甲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乙方经营问题则由乙方自理。获得甲方所提供的培训和指导的权利。独立处理协议约定以外事项的权利。

  在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所赋予的权利。承担市场物流、组织功能的乙方有权推荐、考核所辖范围内分销商或零售商。但推荐的分销商、零售商必须向甲方申请,签定协议、由甲方颁发证书后方可运营。

  第七条、协议视作立即终止情况

  在乙方违背本协议即违法经营、制假、售假、恶意窜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等严重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等行为时,本协议视作立即终止。

  甲方有权采取对乙方的下列措施:

  1、责令乙方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的灯箱及一切有关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宣传品等。乙方自行承担软件和硬件设备投资的一切损失

  2、向有关执法机关提出执法请求,封存乙方所有的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的商品。

  3、依法提请司法和执法机关追索乙方的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乙方必须

  (1)结清与甲方(甲方指定的供货商)的财务往来关系。

  (2)不得再进行销售甲方的商品。

  (3)必须承担客户后续服务成本,包括退货、维修、索赔等。

  第八条、甲方的商标,属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受国家法律保护。

  所有相关产品的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专项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司标等涉及公司知识产权内容、标识进行工商注册、招商、广告等;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乙方承诺不得擅自印刷有关商标、标识及促销广告发布;不得超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范围,擅自制作总经销、总代理、代表处的证书、文件、名片、搁牌、铜牌等进行营业和运作;不得擅自改变统一的形象进行招牌、灯箱和有关标识物的制作和装潢。

  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除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不可抗力因素

  如双方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社会骚乱等情况而不能履行其业务,本协议的履行可以终止。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当事人必须在天内或通讯障碍消除之日起天内以书面的方式,必要时以传真或电传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该事件的发生。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内未能这样做,他将不能继续从本条协议中获益。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条、如果产生有关本协议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请本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协议签署地为市。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

  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如果某个条文认为是不适用或无效的,可以在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该条文不适用或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

  同时签署的本协议的附加协议中的更改和修正,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委托人:

  乙方:公章:委托人:

  年月日

双方合作合同书协议书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家庭原因不方便按时在诊所工作,为了更好的为当地居民提供健康服务,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将原甲方名下交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为明确合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1、诊所工作以甲方为辅乙方为主,甲方自由安排上班时间,乙方需按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时间正常上班。

  2、在执业期间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合伙期限为年,自至止,乙方给付甲方固定分红万元(大写),首款万元(大写),余款万元(大写)与合同终止时交付甲方。

  4、合伙期间,诊所年审及上级检查督导,甲方应予以协调配合。

  5、乙方在合伙期内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盈亏自负,并承担其医疗行为的一切责任,如发生重大医疗事故、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

  6、甲乙双方合伙期间均不得将诊所转租他人、不得以门诊名义借贷、不得用门诊部进行债务担保、抵押。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认真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双方合作协议 篇8

  甲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

  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

  1、甲乙双方(以下简称“双方”)正在进行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甲乙双方对该项目进行友好合作(以下简称“合作”);

  3、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提供方合法所有;

  4、甲乙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经双方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合作时间

  1、合作方式

  甲方以出资,价值人民币元,占股%;乙方以出资,价值人民币元,占股%。

  2、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范围:

  项目经营地址:

  3、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年,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重新签订协议。

  二、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双方保证该保密信息仅用于与合作有关的用途或目的。

  2、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

  3、双方各自保证对对方所提供的保密信息按本协议约定予以保密,并至少采取适用于对自己的保密信息同样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4、任何一方在提供保密信息时,如以书面形式提供,应注明“保密”等相关字样;如以口头或可视形式透露,应在透露前告知接受方为保密信息,并在告知后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该确认应包含有所透露的信息为保密信息的内容。

  5、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项目研究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在双方上述人员知悉该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保密信息的保密性和应承担的义务,并保证上述人员以书面形式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保密责任的程度不低于本协议规定的程度。

  经保密信息披露方提出要求,接受方应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将含有保密信息的所有文件或其他资料归还给保密信息的披露方,或者按照保密信息披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项目终止后,保密信息披露方有权向接受方提出书面要求将保密信息资料交还。

  6、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2)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3)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4)在不违反本协议项下约定责任的前提下,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5)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披露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在该种情况发生时,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发出通知,并做出必要说明。

  7、双方均不保证保密信息的精确性与合理性。

  8、保密信息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况,接受方不对此侵权行为负责,且免于由此产生的索赔。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做出违约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守约方确认,对违反本协议的行为仅采取赔偿的补救措施是不够的,则守约方还有权采取禁令、实际履行或其他合理的救济措施。

  四、免责条款

  由于地震、水灾、火灾或政策变化等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该项目盈利后,乙方占%利润,甲方占%利润;如经营亏损,由甲乙双方另立协议书协调补充资金。

  六、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的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上述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裁决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七、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修改本协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合作合同协议书 篇9

  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甲、乙、丙)三方签订

  甲:,身份证号:,籍贯。

  乙:,身份证号:,籍贯。

  丙:,身份证号:,籍贯。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作项目,总投资为总投资为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丙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三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四条工程完成后,所有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净利润额按甲方、乙方、丙方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两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每年项目产生的利润按比列进行固定投入。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自三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十条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三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伙项目经营期限为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建设单位,工程款项结算支付后终止。

  第十二条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三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三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项目有损害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四条未尽事宜,三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

  地址:地址: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作合同协议 篇10

  甲方:

  乙方:

  一、合作模式

  双方以乙方现已开设的专业(普通专科)为基础,结合双方的办学层次和性质,具体将甲方的专业的整体课程融入到乙方的计算机应用专业学历教育课程中。

  二、合作办法

  双方共同搞好招生宣传,乙方年秋季招生中的所有普专专业学生即为双方合作办学的学生。

  三、合作期限为年,自首次开课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满后,双方满意可续约。

  四、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期两学年由乙方在负责传授学生大专课程和甲方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第二阶段为期一学年由甲方在负责传授学生甲方专业的专业课程。

  五、有关费用

  1、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由双方按阶段各自收取。

  2、学费按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即每学年为3500元)。在上学期间,考虑到教育成本的加大,学费按省级物价部门规定的上浮标准收取(即每学年为3850元)。

  3、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标准收取。

  4、教材费按实际收取。

  5、学生需交纳就业推荐费用300元,由甲方收取。

  6、如乙方需要甲方配合教授北大方正数字出版专业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则甲方将派师资前往乙方处实施教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教师的差旅费和课时费(每课时按照二十元标准计算)。

  六、利益分配

  1、甲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提取。

  2、甲方负责支付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缴纳管理费。

  3、乙方按所收学员学费总额的%提取。

  七、学生管理

  1、学生管理分为学籍管理及日常管理。

  2、学籍管理由乙方完全实施,其中学生在甲方完成第二阶段学习任务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完成学籍管理。

  3、学生日常管理由甲乙双方分阶段独立完成,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考试认证

  1、参加甲方专业学习的学生,将获取大专学历证书及北大方正专业认证证书。

  2、大专学历证书:考试及考务工作由乙方负责,在甲方完成第二阶段学习期间,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组织学生参加考试。

  3、甲方专业认证:考试及考务工作由甲方负责。学生必须获取两项专业认证证书。

  九、就业保障

  1、拥有大专学历证书及北大方正专业认证证书的学生为合作办学的合格学生,拥有推荐就业资格。

  2、推荐就业的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将确保学生的总就业率达到%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为%以上。甲、乙双方郑重承诺:对合格学生若不能推荐就业,则甲乙双方分别向学生退还壹学年学费;甲方保证学生就业半年后工资待遇不低于月薪元。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工资,并在甲方办学地点设置报名点。

  2、甲方负责具体课程的安排设置,以及提供教学所需的教材器件。

  3、甲方负责人负责对合作项目中的教务教学进行全面的督导管理,乙方派出相关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对教务教学工作进行具体的管理和实施。

  4、甲乙双方共同进行市场宣传,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对教学项目进行宣传招生工作。

  5、甲方负责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保证教学质量,按时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6、甲方负责在上课期间妥善保管教学用具及室内设施。

  7、联合办学合作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甲方不得开设与乙方所在地已经开设的同样课程,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乙方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满双方课程。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教学场地。

  2、乙方应配合甲方指导共同做好教学项目宣传及招生工作。

  3、乙方确保甲方在合同期间教学场地,教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4、联合办学期间,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乙方不得开设与甲方签订协议中甲方所开设的相同课程,并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甲方课程安排时间相协调,以方便同一学员可以按时间选择或连续上满双方课程。

  十二、保密

  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十三、违约责任

  如一方不履行本项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另一方以书面照会天后仍不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则另一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使本项目得以执行,或向违约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果违约行为不能得到满意的解决,另一方则有权在提前天通知违约方后终止本项目。对本项目已招收学生的处理将按照条款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协议未尽适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其它事项

  1、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字:

  电话:

  日期:年月日

双方合作合同(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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