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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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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合同(10篇)

  【导语】在商业世界中,项目合作合同是确保合作伙伴之间的权益和责任得到明确规定的重要文件。本文是网友“caishuzongqiao”收集的项目合作合同(共10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合作合同

项目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遵纪守法、诚信平等、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

  1、工程名称

  国家高速公路网包(头)至茂(名)线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标段路面工程所需的沥青材料供货。

  2、工程的具体位置: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境内,路段起自旬阳小河(k138%2B593),接在建的柞水至小河段高速公路,经桐木、茨沟、松坝、止于安康尹家营(k197%2B150)。

  3、供应沥青材料要求

  用量以乙方与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按工程实际计划编制的沥青用量和正式使用通知书为准。品牌与质量以乙方与招标单位确定的材料品质为准。

二、合作方式

(一)甲方

  1.供给完成合作工程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具体款项待乙方中标后以甲乙双方签订的详细资金运作流程协议为准)

  2.甲方负责将乙方购买的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

(二)乙方

  1、负责标书的编制、投标;

  2、负责中标后外贸业务及报关、质检、铁路运输等相关事宜,以确保资源,为客户供给保质、保量、及时合格的服务。

(三)相关说明

  乙方负责国际购销合同的实际操作,甲方对于国际购销合同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职责。如出现不能按时按期交货或者是由于沥青的质量问题引起的违约职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三、合作期限

  1、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合作项目材料供应期结束止。根据路面进度需要供应的具体供货期确定实际的供货期。

  2、合作期限为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以上方式能够选择确定合作期限)

四、合作项目管理机构

(一)部门名称、设置及人员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乙方公司的办公地内设立小康工程项目组,场地由乙方供给,对双方合作的项目进行监督和财务管理。小康工程项目组由甲乙双方各指派人共同组成,部门负责人由甲方担任。

  甲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乙方的联系人及电话:

(二)部门职责

  1、在乙方设立一个专门共管的银行账户,用于本项目合作的财务往来。凡是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金往来必须经过本账户并理解本共管部门的监督。

  2、对本项目的财务往来进行严格审查,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甲乙双方签章认可才能作为财务往来凭证。

  3、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的专项资金用于合作项目无关的任何用途。

  4、监督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结算款项并将款项在结算日后的3日内转入共管账户。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在乙方投标时供给三百万元的保证金,于 年 月 日以现金其他方式支付给乙方。

  2、保证将沥青从交货地铁路站运送到客户指定场地的公路地点的运输。

(二)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安排招标活动。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购买货物,并办理外贸业务及其所有的相关事宜;

  3、为甲方供给的资金投入供给有效的担保,确保甲方的资金安全。乙方的担保包括:

  4、乙方中标后,使用每一笔资金以前,必须提前45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的资金使用计划书,以便甲方准备;

  5、关于投标的报价和物资的采购价格,乙方均应向甲方通报,双方协商;

  6、中标后,乙方在运营过程当中,应严格按照标书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及时结算款项并将款型转入共管账户;

  7、保障资金的正常回收,如由于客户的原因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款,引起的资金周转问题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职责。

六、合作利润的分配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项目工程完成以后,对项目毛利润的分配,甲方占80%,以方那个占20%。甲方向乙方供给劳务发票。

  2、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质量保证金的分担,甲方占2%,乙方占%。

七、违约职责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需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万元;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职责;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无需承担职责;

  3、因甲方资金不到位造成乙方对外无法开立信用证、缴纳关税及增值税时,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4、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对外开立信用证及其他情景发生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解决、互谅互让。协商不成的,提交法院解决。

九、合同解除及终止

  1、因政府政策调整、战争、动乱、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解除协议,后续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

  2、因客观情景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双方可协商变更原合作方式。协商期间,合同可中止执行。

  3、乙方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款的回收,在合同约定的回收期间以内,共管帐户内如果没有该笔款项入账,甲方有权中止该合同的履行,并由乙方承担中止期间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其它问题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约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本协议共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0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0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

(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

(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

(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样本 篇3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元,占出资总额的%;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各共同投资人应于年月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下载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先生(或女士,下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先生(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贴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带给业务资源,协助甲方促成业务与业绩,实现双方与客户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带给业务机会时,应严格保守甲方与客户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户方商业秘密而使甲方商业信誉受到损害。

  三、甲方在理解乙方带给的业务机会时,应根据自身实力量力而行,确实无法实施或难度较大、难以把握时应开诚布公、坦诚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谅解或协助,不得在潜力不及的状况下轻率承诺,从而使乙方客户关系受到损害。

  四、乙方为甲方带给企业管理咨询业务机会并协助达成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信息资源费用。费用支付的额度视乙方在业务达成及实施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则上按实际收费金额的必须百分比执行,按实际到账的阶段与金额支付,具体为每次到账后的若干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违约职责: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受损方除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必须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就应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甲方在支付信息资源费用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六、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用心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七、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本协议到期后,甲方应付未付的信息资源费用,应继续按本协议支付。

  八、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可不另续约,有效期延长一年。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此项目合作合同书范本是为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其他法律、法规,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生产及推广“”项目,达成如下意向:

  一、项目内容:

  二、公司经营宗旨:

  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2、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公司生产的“”产品,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三、投资总额与出资比例:

  投资总额,出资比例甲方%,乙方%

  四、合作方式与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案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执行。

  六、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具体经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办法由总经理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七、财务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有关会计制度办理。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头三个月内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计算书,经审计师审核签字后,提交董事会审核通过。

  八、本项目合作合同书范本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补充。

  九、本项目合作合同书范本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视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月日

项目合作协议合同 篇6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一、双方合作运营约定如下:【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1、甲方无偿提供自有经营场所,与乙方进行运营合作。

  2、甲方提供符合双方合作运营之硬软设备。

  3、甲方将乙方疗程项目按本合同合作运营规范,导入甲方经营场所合作。

  4、双方应相互提供专业知识指导培训,以利合作推广。

  5、乙方选派优秀运营团队,于合作合同生效之日起进驻甲方自有经营场所,遵循本合作运营制度,合作规范运营管理,并指派一位专责人负责双方协调及沟通,务必使双方合作紧密结合,落实管理制度化,除团队外,乙方须保持定额支持人员,随时机动支援甲方现场执行业务。

  6、乙方无偿向甲方提供上述合作项目全套宣传资料与相关说明。

  二、合作期限:甲方与乙方的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在无违反原合作协议基础下得享有优先续约权。

  三、合作运营规定:

  1、合作分成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所得本合作项目之总营业额盈余分配款项等,双方同意均按本合同所载百分比例拆分,并且于每营业月份之次月日前结算,双方若未能于规定时间日结账完毕,则双方同意对违约方加计惩罚性违约金作为赔偿,他方有权立即终止对违约方提供的权利和义务。

  2、服务执行要件:甲、乙双方在每次销售本合作项目疗程后,以月结方式支付甲、乙双方合作提成费用。

  3、竞业规定:合同执行期间,未经乙方同意或乙方促销活动,甲方销售(任何渠道)乙方产品折扣不得低于约定牌价或高于约定牌价倍,如违反本约定,并查证属实即视同违约论处。

  4、价格及费用收取: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同意因为相关运营需求可与他方协商后,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项目价格,但甲、乙双方所得营业额百分比列拆分原则不变,如有变动应以增修、补条款载明于本合同。双方承诺如收取客户款项后,各方未依约定执行付款协议内容,违反方当负侵占及诈欺刑责。

  5、结款规定:双方所有合作运营产生之营业总收入,由本合同约定之代收方暂时代收,当月全月账款于次月日前,甲、乙双方对账后,各方将利润分配所得之发票开出给予对方,双方收到请款发票后,可抵扣应收应付款项之盈余分配额,由支付方开出当月日前支票,支付盈余分配款。

  6、税金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应缴纳之赋税,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7、客户退款:本合同各合作项目收款后未能完成服务时,甲、乙双方应扣除客户已消费服务费用与产品费用后,按本合作项目所得营业额,遵循合作分配盈余之百分比例拆分退款给客户,若客户无法到场解约则视同合约履行完毕不予退款,相关后续问题则由该款项代收方承担。【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提供甲方院所客源及终端准客户。

  2、甲方在合作期间,须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包含地方电视台广告、电台广告、户外广告、平面广告等对此项目全方位推广。

  3、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合作款项,并完成在协议期间的运营目标。

  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的销售人员提供有关美容项目课程培训。

  2、负责提供正规的资质人员。

  3、提供医疗美容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与技术操作。

  4、乙方在与甲方客户的接触过程中,承诺充分保障甲方的利益。

  5、乙方有义务就甲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a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6、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六、延迟付款之法律责任:

  1、双方不得借故、拖延、拒绝,及任何理由违反付款协议,如有上述情形产生,双方有权按本合同向他方提出直接扣押,及民、刑事起诉等处分,并按各方利益损害及延迟给付等相关违约金一并向违约方求偿。

  2、双方同意,如有上述情形产生,违约金按各方应分得之利润,每延迟日付款则加计应得利润乘上1%的惩罚性违约金,直至款项结清为止。【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七、保密条款:

  1、各方完全遵守有关利润分配并严守秘密,除本合同双方外,严守不向本合同以外人士透露本合同所有数据信息,在本合同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有保密的义务,直到保密条款终止为止。

  2、此保密条款有效期为年(从本合同终止日起计算)。【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八、违约规定:

  1、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执行,若因一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另一方经济或其它利益损失,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2、如任一方违约,将赔偿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万元整(小写元),做为违约赔偿。

  九、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其他:

  1、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此协议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签字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7

  鉴于 公司与 公司、 公司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地块转让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了促进市建设、发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尽快实现土地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明确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司两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 项目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章 合作双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双方为:

  厦门 公司(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第二章 合作项目概况

  第二条 合作项目名称为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该项目地块面积亩,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绿地率按控规指标确定。

第三章 成立合作公司

  第三条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生效后,就该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为 ,(以下简称合作公司),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合作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及销售等相关事宜。

  第四条 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收益和利益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方式和合作公司的清算均按本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期限为 年。

  第六条 根据《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该项目地块将于 过户至合作公司名下。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和资金筹措

  第七条 项目总建设期约五年,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万元,甲、乙双方按75:25的出资比例投入。首期投资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首期投资出资方式:

(一)双方共同成立合作公司,合作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75%;乙方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方式于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汇入双方共同指定的帐号 ,出资比例为25%。

(二)首期投资余额部分:甲、乙双方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计划或股东会决议,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出资比例,同步足额汇入合作公司帐户。

  第九条 后续投入资金:由合作公司自行筹措,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补足。

  第十条 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合作公司出资的,必须经对方同意;对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第五章 盈亏分配比例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或承担盈利和亏损。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和修改公司章 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第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有权提名 2 名董事人选,乙方有权提名 1 名董事人选,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合作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任期每届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设一名监事,监事由甲方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人选由乙方提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甲方提名。

第七章 双方责任

  第十六条 合作双方应当依照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十七条 合作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合作双方有义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担保责任。

  第十八条 除了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述责任外,双方还应各自负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务:

  1、 甲方责任

(1) 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立项变更、项目更名、规划许可证变更等与项目开发相关的各种批文的变更(至合作公司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合作公司承担;

(2) 负责协调与项目用地转让方的关系;

(3) 甲方应严格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维护合作公司及乙方的合法权益;

(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的权益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若甲方以自身名义履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法律后果由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分摊。

  2、乙方责任:协助甲方办理本条第1款所述的相关手续,及时提房产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版本提要:合作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分别以其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双方的出资和投入的方式供所需相关文件。

第八章 劳动管理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部门负责所有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

第九章 税务、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应按照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建立会计制度,会计年度以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十二条 甲、乙两方均可聘请独立的审计机构对合作公司每年度财务进行审计,所需费用由提出审计要求的一方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如一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如期、足额履行首期出资义务,另一方可代为履行出资义务,若另一方代为履行出资义务的,则未履行出资义务方应按未履行部分金额以每日 (待定)向代为履行出资义务方支付资金占用费直至清偿;

  第二十四条 若一方逾期履行首期出资义务或逾期返还另一方代为履行的首期出资超过九十天,则守约方有权要求根据双方实际投入资金的比例调整出资比例,违约方应当无条件配合办理相关变更事宜。

  第二十五条 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责任,而使另一方或合作公司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双方均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但出现下列情形合同终止:

  1、合同经营期限届满;

  2、合作项目开发完毕;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

  4、双方协商一致或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双方应组织人员进行清算,清算后财产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由双方按实际投资比例分配。一方无正当理由阻扰清算的,另一方可聘请独立机构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对双方均有效。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八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和不能依约履行的理由及有效证明文件,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视为违约。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义务,或延期履行义务。

第十三章 合同的修改、变更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对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章 通知

  第三十一条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需以书面方式发送至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任何一方的地址如有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未能送达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三十二条 一切由专人送达的通知、文件均视为当天收到,以邮件的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以寄出日的次日为收到日。

  第十六章 文本及生效条件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壹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合同 篇8

  甲方:传媒有限公司

  乙方: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经营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经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甲乙双方为共同投资人,坚持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原则。双方以出资额度占项目总投资额比例为准,对项目承担风险责任,享受利益分红。

二、合伙经营项目、工作范围及合作方式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占地面积平方米;

  3、项目合作期间为:自201年月日起至月日止;项目结束后,合作展览期限需顺延的,或需变更场地的,双方需在本协议期限结束前的10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开展筹备工作。暂定于201年月日,设备开始进场安装施工。

  4、项目工作范围:前期的关系运作、社会协调、筹备策划、预算洽谈、方案编制、招商推广等工作,正式进场施工的准备工作,以及项目开业的开幕式、日常接待游客、场馆安保、后勤等事宜;

  5、项目合作方式:甲乙双方以认股方式出资,甲方占项目总股份的%,乙方占项目总股份的%;

  6、出资方式:出资方式采用实资支付,项目开工前期,甲乙双方设立银行共管账户,甲方向共管账户转入资金万元(大写:万元整),乙方向共管账户转入资金万元(大写:万元整),共计万元(大写:万元整)为项目启动资金,定于201年月

  日前,启动资金全额到位,若因任何一方拖延导致工期延误,则该方承担相应损失。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甲、乙双方按出资额占项目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并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各自以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项目承担责任。

  2、该项目不可预见的投资事项,由甲、乙双方按其出资比例共同承担。

  3、项目的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甲方% 、乙方%的比例分配。项目债务按照甲方%、乙方%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未按期限清偿对方垫付的出资,每逾期一天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利息,向垫付方承担违约责任。

  4、销售和运营的盈余利润按约定的%和%比例分红,项目结束后进行结算。

四、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

  A负责项目场地审批和协调,水、电等配套资源的办理和协商,提供场馆、场地内需要的供水、供电来源及线路规划;负责向乙方如实说明与会展区域有关的场地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信息;以及其他与相关管理部门协调事项的办理;

  B负责确保在项目活动期内正常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C项目安装施工期间与场地管辖部门争议的解决;

  D主导社会推广、企业招商工作以及工作中与政府或当地管理部门的对接事项办理;

  E主导场馆装备、游客棉服、广告展示位等事项招商工作;

  F项目进场施工期间,对安装施工质量进行监管;配合安保小组检查各类安全隐患;

  G开幕式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H票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监督管理。

  2、乙方

  A负责项目施工进度跟进;

  B负责配合甲方进行社会推广和企业招商工作;

  C票务印刷和制作;

  D安保人员招录和培训;

  E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采购;

  F配合甲方进行场馆装备、游客棉服、广告展示位等事项招商工作;

  G负责场馆区域范围内公共设施的挪位及合理使用;

  H负责场馆搭建、设备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清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五、特别约定

  1、甲方应在项目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甲方有权利随时知悉乙方工作的进度,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进行反馈;

  2、非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使用场地或公共区域物品、设施和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实际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3、本协议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不得自行销售其他商品,如有需要,需经双方协商决定;项目活动期间销售盈利按股权分享,即甲方%,乙方%;

  4、双方有义务对本合作协议项目内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双方商议许可,不得对外披露;

  5、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六、其他约定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争议解决:在分配利润或分担债权时,如有争议,可提请相关劳动仲裁部门仲裁;甲乙双方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提交鹤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传媒有限公司 乙 方: 传媒有限公司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合作合同模板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xx区xx路的“xxxx”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xx区xx路,项目暂定名为:xxxx(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xxxxxxxxx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xx区xx路的xxxxxxxx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xxxxxxx平方米,其中地上xxxxxxx层(包括住宅面积xxxxxxx平方米、商用面积xxxxxxx平方米),地下xxxx层(面积xxxx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政府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xxxxxx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xxxxxx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xxxxxx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由乙方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指派xxx担任项目公司的xxx;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房地产项目合作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

  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出口加工区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占地约 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 亩,代征道路面积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

  2、土地价格

  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万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万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万元,由高新区参照项目单位纳税中高新区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1)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年月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畅?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

  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 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年内,乙方向高新区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 % = 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 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市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合作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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