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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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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优秀15篇)

  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署中,我们要对土地流转的重要性表示感激,并以赠言的形式表达我们对此的思考和祝愿。下面是热心网友“daosong”收集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共15篇),供大家赏析。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1

  甲方(转出方):镇村组承包户

  乙方(转入方):镇村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双方约定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期限为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

  五、土地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双方约定:甲方流转土地耕地面积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土地流转费按照元/亩,按年计算,由乙方于每年月前以现金(或者打卡)形式兑付给甲方该年流转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约定期满后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协调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的花四溅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无,对流转土地依法进行有效保护,未尽保护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合同终止、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2、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重调整和变化的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4、国家集体建设需要征收或者征用、使用流转土地的5、因不可抗拒使合同无法进行的。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甲方自愿将以下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乙方进行流转,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委托流转土地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位于 乡(镇)或街道 村或社区 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 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的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

  2.委托流转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将以上土地共计 亩的承包经营权以 (转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转他人。

  3.委托流转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委托流转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托流转价款与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按每亩每年 (现金、实物或实物折价)进行流转,全年合计 。

(2)考虑物价等因素的约定: 。

(3)支付结算方式: 。

  5.其他委托事项

  甲方对委托流转土地上的树木、竹林、地上附着物等的处理约定: ;协议到期后,土地受让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复耕等事项的处理约定: 。

  二、委托权限

  甲方授权乙方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行使相关权利:

  1.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并代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监督土地受让方履行流转合同约定。

  2.授权乙方与土地受让方协商流转事宜,由甲方直接与土地受让方签订转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协议而使相关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如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赔偿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转收益,每日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 ‰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当年流转收益的 ‰承担违约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协议授权范围行使相关权利。

  2.乙方超越权限流转土地对甲方或土地受让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并支付赔偿金。

  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经协商,决定申请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协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请求 村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调解;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以及达成调解协议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县(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或鉴证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范本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将流转的土地用于:

  三、土地流转时限

  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第六条所列土地亩、鱼池亩、山地亩流转给乙方经营,土地流转费以现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计算。

  五、付费方式及时间

  土地流转费以现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转费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节之前付陆万。以后每年春节前付万,直至付清贰拾壹万。

  六、流转土地类型、面积和质量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按合同约定收取土地流转费;

②监督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流转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后,监督乙方对需要还耕的流转土地还耕恢复,收回流转土地。

  2、义务:

①协助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流转的土地,帮助协调本村组内与其他农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权利:

①在流转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产经营权、管理权、产品处臵权和收益权;

②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造成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①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②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

③合同期内要保护好流转的土地,不得损毁流转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后,若造成流转土地损毁,必须负责流转土地复耕;

⑤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因事故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流转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芜土地的,不按约定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③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占用流转给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十一、合同纠纷处理

  如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在双方协商不成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政策执行,由甲方所在地乡镇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或农业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约定

  1、在合同期内国家有关惠农政策(如各种补贴),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应交纳的水费和生产统筹费用等由方承担。

  2、在合同期内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将土地转让给第三方经营。

  3、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继续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受让。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泽县棉花原种场土地承包管理部门(鉴证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流转土地座落方位简易图;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鉴证方:

  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 篇4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 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 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流转承包土地的种类、位置、四至、面积、质量、等级

  甲方将承包的土地(以下简称承包地) 亩经营权流转给乙方,承包地座落于 。

  二、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双方约定,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 方式(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及其他)将其承包地流转给乙方生产经营。

  四、流转承包地用途

  流转承包地只能用作农业用途,具体用途为 。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

  1、承包地流转费用现金(实物)支付。合同期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元(或实物 公斤)。付款方式 ,付款时间 。

  2、流转土地所享受国家惠农资金和其它补贴均由 方享受。

  六、流转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承包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流转的承包地。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下,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及时向发包方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的,甲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提出转让申请。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在受让的承包地上,具有自主生产经营权。如果乙方在流转期间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流转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时,受让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

  2、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将甲方以转包、出租方式流转的土地实行再流转,应当取得甲方同意。合同约定的其它义务。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①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②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违约责任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九、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协商、调解无效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仲裁决定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经管站留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转让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名: 乙方(盖章)签名: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农村的土地流转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第二条甲方确保: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其已合法拥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同意将本合同约定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确认:自愿以有偿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

  第三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土地信息:土地证号为:位置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宗地长宽为:,宗地面积为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土地证。

  第四条土地转让费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土地转让费由乙方在完成土地权属转移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付清前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本宗土地权属转移事项;签署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预付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预付金额同时作为双方间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本宗土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以便土地权属转移手续的办理。

  第六条双方均应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应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双倍赔偿对方本合同的保证金。

  第七条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其他未尽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共同做出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如依照国家要求需签订格式合同的,双方依照国家要求签署新的格式合同,但新合同关键内容不得违背本合同内容。

  第十条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由双方协商合理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以下为签字页,无合同正文

  甲方(含共有人)(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留转合同 篇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巫溪县镇村组小地名叫 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转让给乙方。

  2.地块四至:

  东齐:西齐:

  南齐:北齐:

  3.面积:

  二、转让期限:永久。

  三、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 )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据为证。

  五、双方约定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2.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地块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属、亲属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该地块转让费的三倍价付给对方。

  3.乙方在使用该地块的过程中,如出现与该地块的争端问题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碍等事端,甲方应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纠纷,排除障碍为止,为乙方顺利使用该地创造有利条件。若因甲方化解无效导致乙方不能顺利使用该地或因贻误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六、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转包合同协议书 篇7

  转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村土地转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转包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 转包土地的面积、位置

  转包土地位于 ,面积 亩,四至:南至: ,北至 ,东至 ,西至 。甲方同意将该土地发包给乙方转包耕种使用。

  二、 转包事项

  1、转包期限:该地早期由甲方与七级镇东金村委会承包三十年(即1999年 月至20xx年 月止)。今经双方协调、同意甲方转让给乙方 年(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转包费用

  转包费用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由乙方对该转包土地继续耕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收益由乙方承担。

  3、双方在签订转包合同之日起,甲方即将转包土地正式交付给乙方。

  三、 转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用于种植各类农作物及经济作物

  四、 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包金。

  3、 甲方保证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权属清楚,甲方拥有合法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若土地权属发生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处理解决期间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产,如因土地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 维护乙方的土地转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提高转包金,不得重复转包该土地。

  5、 不得干涉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五、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转包的土地。

  2、 享有转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六、 国家建设征地补偿

  因国家建设征地所获补偿金,属土地补偿款部分,归甲方所有,属地上植物等附属物的青苗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七、 合同期满财产处理

  本合同期限界满,转包土地上的作物仍归乙方所有,在双方不同意签订合同的情况下,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半年内处理完毕地上种植的作物。

  十、违约责任

  转包期内,除国家征用土地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转包合同,不得将转包土地再次转包给第三人,否则视为违约。违约金为甲方应收转让费用的二倍。

  十一、特别条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到村委会进行土地转包备案,如甲方未履行以上义务导致辞本合同无法履行,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二倍转让费用。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聊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备案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村委会意见:情况属实,同意转包。

  村委会代表见证人:

  20xx年 月 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8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双方同意对甲方享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土地在有效期限内进行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正、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县(市)乡(镇)村 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流转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采用以下第转包、出租的方式将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不得超过承包土地的期限。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面积、等级、位置

  甲方将承包的耕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五、流转价款、补偿费用及支付方式、时间

(一)乙方同意每年月日前分次,按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流转价款支付给甲方。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时间与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流转土地交回甲方。

  交付、交回方式为。并由双方指定的第三人予以监证。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和补偿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协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合理、环保正常使用土地,协助解决该土地在使用中产生的用水、用电、道路、边界及其他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不得将该土地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再流转。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约定流转的土地具有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生产经营权,经营决策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及补偿费用,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芜,不得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履约期间不能依法保护,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三)未经甲方同意或终止合同,土地不得擅自流转。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交付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转土地,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甲方违约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应支付乙方赔偿金

  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规定时间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转土地,应向甲支付违约金元。

(四)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对土地、水源进行毁灭性、破坏性、伤害性的操作和生产,荒芜土地的,破坏地上附着物的;

  3、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一、特别约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如遇国家征用或农业基础设施使用该土地时,双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获取国家征用土地补偿费和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1、甲方收取;

  2、乙方收取;

  3、双方各自收取﹪;

  4、甲方收取土地补偿费,乙方收取地上种苗、构筑物补偿费。

(二)本合同履约期间,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合并,负责人变更,双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终止,原土地上新建附着构筑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

  2、归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补偿乙方元;

  3、由乙方按时拆除,恢复原貌,甲方不作补偿。

(四)国家征用土地、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终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给甲方或新承包经营人使用后,乙方应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乡(镇)土地流转管理部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原发包人)各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转让土地合同,应以原发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9

  转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转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转包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永登县中堡镇邢家湾村河滩地,面积 亩。

  第三条 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年每亩 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为 元。承包金每年一付。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为 年,承包期满后乙方应将承包土地恢复原状归还甲方。

  第五条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经营和改变土地使用方式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必须按期如数缴纳承包金。

  第七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甲方村委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委及村民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九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合同自动解除。

  第十二条 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如继续承包乙方需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告知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及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0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为发展油茶产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本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将坐落在荒山共亩,流转租赁给甲方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种植油茶并经营。其地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附小班位置图)

  二、山地流转年限为30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满后归乙方所有。

  三、山地面积的确认以XX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测定的数据为准,双方不得有异议。

  四、山地流转费用以租金的形式计算,双方协商同意前五年(即签订之日至五年内)免收租金,第六年开始每亩每年以100元计价,共元(大写人民币元)。

  五、乙方应征求村民意见,处理好邻里山界、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关系,并为山地流转办理林权证提供所有相关材料,且无条件协助办理林权证相关手续。

  六、甲方在山地流转租赁期间,因植树造林需要架设的管道、溉、道路以及管理房等基础设施,乙方应无条件支持,不得干涉或另收取任何费用,若有发生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

  七、甲方取得山地承包流转经营权后,只能用于农业综合开发或种植油茶。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包括林权证),乙方不得干涉。

  八、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允许甲方自主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经营权流转所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单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内,不因下列情形而改变。

  1、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变动;

  2、甲乙双方名称变更;

  3、甲乙双方体制变化。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补充,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定代表: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乡(镇)村组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址: 住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发包方(签章): 鉴证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 篇1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年月日与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乾县阳洪镇好畤村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土地位置以原土地承包合同为准,土地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原土地承包合同剩余期限。期限届满后,由乙方与发包方协商另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转让费、支付方式及时间

  该协议生效后,乙方支付甲方转让费元(大写:)。转让费作为对甲方实际投入的机器设备、相关设施的折价补偿以及人工改造该地块的补偿。

  四、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其中包括该土地上的储煤场地以及场地内所有机器设备、房屋及相关设施(具体清单附后)。乙方向甲方出具乙方签章的交接单,视为该转让土地实际交付。

  五、承包土地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在转让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即由发包方在本转让协议上盖章确认)。

  2、协议生效后,甲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合同自行终止,原承包合同中权利义务由乙方承继。乙方应按《土地承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发包方支付土地承包金。

  3、合同期满后,如继续承包或征用,乙方享有优先权,并应于本合同期满前30日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如遇政府拆迁征用土地,其地上建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乙方承包经营权终止的,由甲方负责与发包方协调退还未到期部分的承包金。

  6、甲方有义务协调发包方及村民与乙方之间产生的纠纷,如因发包方及村民的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严格履行协议内容。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转让费的%。

  2、甲方逾期日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第五条一款约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有权解除该协议,并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由甲乙双方签章并经发包方签章确认后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发包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 篇13

  原承包方: (以下称甲方)

  接受转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法原则,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自愿就甲方从本集体承包的土地向乙方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自己承包土地 块,地名四至界线分别为共计 亩非基本农田转让给乙方经营。

  二、转让费为每年每亩 元,合计 元,十年共计 元。大写 元。乙方于二0一年月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费

  三、转让期限为,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因国家的惠农政策,发放的补贴(包括粮食直补款)及其它优惠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自主决定种植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活动。乙方不得在土地内搞建筑。

  六、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土地进行合法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

  七、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农村土地政策甲方继续承包该土地,乙方无条件退出。因转让土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八、乙方转让土地后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土地,征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因征地产生的优惠政策及待遇也由甲方享有。

  九、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解除。一方违约向守约方承担责任 。

  十、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生效,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证明人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 篇14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米,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元(大写:)人名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元(大写:)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元(大写:)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5

  甲方:厦门x公司

  乙方:厦门y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

  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

  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

  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

  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

  1、仅限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

  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

  3、乙方就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对上述山林地享有充分的管理权和使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合法利用。

  2、乙方应依法经营,不得违反《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法规。

  3、因项目开发需要,须在承包区域内征用建设用地时,乙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负担全部费用,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4、乙方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或经营项目时需要雇佣临时工或者招录工人,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雇佣发包方的村民。

  5、上述山林地全部或部分被政府征收或征用的,发生的补偿赔偿款项除土地赔偿款归发包方所有外,地上物及包干等所有其他补偿赔偿款项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且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所指转让价款作相应调整。

  6、甲方承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无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单方收回林权或有关权益。

  五、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经营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未尽事宜与争端解决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

  2、因本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厦门x公司

  (盖章)

  乙方:厦门y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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