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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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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精选13篇】

  【导语】每当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时,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撰写一份合同,既能明确双方权益,又能体现合作共赢的精神。本文是网友“ylx302”收集的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共13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土地互换的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意将的亩面积与乙方在的亩面积进行互换。二、土地互换以后,双方不进行经济补偿

  三、互换的年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注:以国家自留地年限政策为基准)。

  四、互换以后,如果国家征用一方的土地,按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方享用征用的安置补偿,原与村里的承包合同解除,由未被征用土地的一方重新与村签订承包合同。

  五、互换以后,一方如果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由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方到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可永久性的享受互换以后的土地使用权(国家规定不能享受的除外)。

  六、土地互换协议签定后报村委会备案。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农田土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2376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12月1日至7月15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3

  甲方:××县××镇××村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转包。

二、甲方流转的土地必须取得家庭承包方式农户的委托的情况下,向乙方进行转包,并将委托书的复印件报乙方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三、流转的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四、转包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元,如果国家经济政策发生大的变化,租赁价格与周边土地租赁价格有较大差距时可由双方协商调整租赁价格。

  2、由财政部门征收的县乡排涝水费每亩××元由甲方(或由乙方)负担。

  3、协议签定以后,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万元的保证金,待支付转包金时扣除。每年的租金必须在×月××日之前支付给甲方。

五、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出租土地的农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水系等方面的关系。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再次转包出租。

  2、按时向甲方支付转包金。

  3、保护耕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占用,征占用的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流转期满后,乙方投资形成的地上附着物无偿交由乙方,投资时甲方双方另外达成了协议的除外。

  3、乙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的土地。

  4、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原貌。

九、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再次取得具有家庭方式承包权农户的委托下,可优先向乙方转包。

十、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依法邓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县××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县经管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实用 篇4

  转包方:惠安县螺城镇溪南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泉州市中田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流转,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甲方受村民委托把承包地转包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双方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承包地块面积和用途

  乙方承包地块位于螺城镇溪南村。(具体地块地界东西四至有甲方向村民丈量的地形示意图经双方签章附后)。承包面积418亩,用于承包经营种植农作物。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5年,自20 年8月1日起至20 年7月31止

三、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

  乙方按承包实际面积,每亩每年付承包租金壹仟元、付村集体管理费每年每亩贰拾元,合计应支付租金和管理费人民币肆拾贰万陆仟叁佰元。政府种粮直补款归原农户所有。协议签订后即支付首年度租金和管理费,以后年度租金和管理费在每年8月1日前支付。协议签订后于2010年8月1日前支付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承租期间中断不能退还,承租期第五年可抵50%租金,余款在租期满后5日内全部退还。

  承包金和管理费5年不变,不作调整。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土地经营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协议义务。

  2、甲方负责村民承包地的组织集中,与原承包地村民签订流转协议,在转包期满后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3、承包期限内,甲方出租承包地的村民对政府发放种粮补贴的享受归甲方并根据相关规定发放给村民。

  4、承包期限内,如乙方变更农业用途和弃耕抛荒的,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地,保证金不予退还。

  5、甲方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期间,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及时负责协助配合办理。

  6、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7、甲方在乙方付清承包金1个月内把承包金发给原承包地的村民,并做好村民承包地转包工作。

五、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不改变土地规定用途的前提下,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2、乙方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

  3、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4、乙方应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耕地,不得进行掠夺性经营,不得弃耕抛荒。

  5、承包期间内,各级政府扶持种植大户承包流转的奖励补助资金由乙方领取。

  6、协议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流转承包,乙方具有同等条件优先权。

六、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承包期内,如承包土地被国家或集体依法征用,应服从国家或集体需要。土地和青苗补偿费的发放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2、乙方承租土地后,应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只能耕种经济作物,不做他用。

  3、在承租经营期满间,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

七、 违约责任

  1、乙方若没有按时支付租金,应加带滞纳金每月2%,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代发给出租地村民。

  2、在承租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协议或中期追加租金,否则应赔偿乙方损失8万元,并协助处理出现的与经营有关的事项和治安情况。

  八、 本土地流转承包协议方案公开公示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即可生效。

  九、为了方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不尽事宜按此补充协议为据。

  该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签名) 乙方: (盖章/签名)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京山县永隆镇人民政府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在永隆镇严家墩村、张常台村、聂畈村、同益村四个村分三年为乙方流转不少于1000亩的土地(每块连片不少于200亩);其中:20xx年200亩、20xx年300亩、20xx年500亩。

  面积确定方法:以甲乙双方实际丈量的面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确定当年的流转面积。

二、转让期限

  期限为合同签定时间至20xx年11月30日止。

三、转让价格、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1、转让价格

  转让价格以实物折价计算,转让费以现金支付。第一个三年内,每亩每年价格为700元人民币;后期考虑到物价因素,以实物为基准,按每年每亩540斤稻谷折价。价格涨幅超过20%开始调价。

  2、支付方式和结算时间

  土地流转费用以年度为单位进行结算,到期前三个月将下一年度流转费打到甲方指定的财政专户。

四、交付土地时间

  乙方根据自己的用地情况每年于阳历3月31日和7月31日前将所需用地面积告知甲方;甲方应于每年阳历6月30日和10月31日前将流转的土地经营权交付给乙方,以此时间作为乙方向甲方计算转让费的时间。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并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雇用甲方转让土地的农户的劳动力。

  3、甲方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如乙方需要,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争取国家农业相关政策。

  4、乙方在受让地块上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具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生产处置权。

  5、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6、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保护好生产设施和基础设施,防止水土流失。

  7、乙方受让的土地若被征用时,其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征地时的征地政策执行,归甲方村民所有;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乙方所有。若乙方已支付了甲方转让费,应扣减其相应的租金和土地面积。

  8、为提高土地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方便耕作,提高效率,乙方可以进行必要的水利建设、道路建设、电力系统建设,甲方要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不得阻碍和干扰。

  9、流转土地上的坟墓、树木,由甲方负责迁移和砍伐,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期满后,乙方若需要继续流转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权。

  11、在合同期内,在生产经营中若发生纠纷,甲方要积极协调处理。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甲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条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七、解决争议条款

  因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的办法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由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一份,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6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的方位、面积和方式

  流转土地所在方位:。流转的面积为xx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流转方式为租赁。

  二、流转的期限为年。

  即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流转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购销。

  四、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转包的租金为每亩每年xx元。

  2、甲方于合同规定期内到乙方所在地领取转让金。

  五、协议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转让金在月日支付给甲方。甲方逾期未领取转让金而使合同无效,后果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劳务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该优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2、不得干预乙方依法、合理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处理好与周边、地边等方面的关系。

  4、不得干预乙方在转包土地上所种树木出售时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

  2、按时向甲方支付流转费。

  3、乙方在经营所需的情况下可以在转包的土地上进行房屋、道路、沟渠等建设。

  4、乙方在转包后不得长期弃耕抛荒。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1、流转期内,如流转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补偿归集体,附属物补偿归乙方。

  2、流转期内,甲方不得随意进入土地进行其他活动。

  3、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对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坏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须负责恢复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承租。

  十一、违约责任

  流转期内,如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按地面附属物的三倍以上价格赔偿)。

  十二、纠纷解决办法

  流转期内,如双方发生纠纷,先由县(市)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扏一份,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

  20xx年xx月xx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书 篇7

  甲方(流出方):

  地址:

  电话:

  签字时间:

  乙方(流入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四川省土地流转有关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精神,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土地,面积共亩流转(租赁)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流转期限及起至日期: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流转土地用途:种植业。

  第四条:土地流转价格及支付方式:合同前五年按每亩每年元计算;五年后按每亩每年元计算。支付方式及时间:每年在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逾期不付,按每天2‰利息支付租金及利息。

  第五条:流转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自愿流转本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

  (2)按照本流转合同约定取得流转土地的收益;

  (3)监督乙方依照本流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4)制止乙方损害流转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5)在流转之前的国家相关惠农政策仍然归甲方所有,流转期内乙方所争取的惠农政策归乙方所有。

  (6)在流转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报村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备案;

  (7)在流转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土地占用费和安臵补偿费归甲方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8)流转期满,有权收回流转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本流转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的人、畜、禽不得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不得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

  (4)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者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的土地纠纷和其他纠纷与乙方无关,不得由此而影响乙方的生产经营或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的权利

  (1)依法享有流转土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管理、服务的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及相关设施,其占地不视为非农建设占地,其存续期与本合同的土地经营权年限一致;

  (3)在合同期内,对土地经营权依法享有继承、转让、租赁、参股或合伙权;

  (4)在合同期内,流转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乙方有权向国家及相关单位部门提出补偿要求;国家及有关单位部门因征用、占用流转土地,对乙方在流转土地上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及农作物等所给予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5)合同期满,如甲方愿意继续流转土地,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流转租赁权,续租期限及租金另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乙方应承担下列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甲方支付流转土地租金;

  (2)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进行掠夺式经营,不得破坏和污染环境;

  (4)乙方用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劳动力,但甲方劳动力必须达到乙方要求的劳动技术水平,并按乙方要求进行操作;

  (5)乙方进行土地开发时,若变更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应事先与甲方商议并征得同意,按有关政策法规完善手续后,方可进行;

  (6)合同期内,乙方如将土地转给第三方经营,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7)合同期满,如甲方不愿继续流转,乙方必须向甲方交回流转土地使用权;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在土地流转期间,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流转土地上修建非永久性固定建筑物、生产设施和改土调形改变土地现状的,合同期满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须由乙方负责复耕交归甲方。若乙方不复耕,交付复耕费500元/亩给甲方复耕。

  第七条:在流转期间,乙方因承包土地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土地流转期满,如甲方不愿意继续出租或乙方不愿续租,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在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前提下可由乙方自行处理,也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价格,由甲方一次性补偿给乙方。

  第九条:流转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交归甲方,须支付土地界址调整工作经费50元/亩给关河乡政府,由乡政府组织村、社干部调整土地。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预期30天不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即视为自动放弃流转土地经营权,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经营权,有权处分乙方投资在流转土地上所形成的固定资产、生产设施等,且对乙方不予补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按合同剩余年限租金总额向甲方支付经济补偿。

  (3)对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乙方予以处罚。

  (二)甲方违约责任

  (1)在土地流转期内,擅自终止本合同,除赔偿乙方在流转土地上的投入外,必须按合同剩余年限的乙方正常经营利润总额向乙方支付经济赔偿。

  (2)在土地流转期内,甲方的人、畜、禽践踏乙方所经营的土地及农作物,损坏乙方财产物资及设施;甲方与其他农户之间或甲方与其他组织及个人之间因土地纠纷而影响乙方生产经营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调解解决。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以上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地等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双方当事人均不算违约。

  第十四条: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期满前60天内就本合同终止事宜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乡镇农业承包合同委员会鉴证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村民委员会、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各执一份,报县农业局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代表(签字):

  鉴证单位(签字盖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篇8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以租赁形式将坐落 ,面积 ( )亩的承包地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

  第二条:土地流转年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收益权,并接受发包方依法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流转期内,乙方承担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损害。

  第四条:乙方交纳甲方的土地租赁费以原粮(稻谷)为依据折价计算,每亩每年租赁费折原粮 斤 ,价格以当年国家公布的中籼稻最低保护收购价为标准计算。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于每年收割后一次性支付当年的土地租赁费,最迟不超过11月底,该款项以转账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土地流转最后一年,乙方应于10月 3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土地租赁费,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流转给乙方的土地。

  第五条: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的土地达到流转时的土地等级和质量。

  第六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双方约定条款。

  1、以上土地只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出租经营,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乙方依法享有各级政府农业产业化扶持政策,其他有关惠农补贴属于农户所有。

  2、租赁期内,上述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乙方有权获得青苗赔偿、土地附作物赔偿。其他土地赔偿、安置补偿等归甲方所有。

  3、土地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4、乙方不得私自将上述耕地再以出租、互换等方式进行流转,如要流转必须甲方同意才可实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擅自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如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给予乙方响应的赔偿。甲方如擅自终止合同须交纳乙方当年租赁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纳租赁费,逾期不交每日按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2收取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且甲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第十条: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证机关(公章):

  年 月 日

农村土地承包转让合同 篇9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搞活经济,加快本地区的企业发展,增加咱村第三产业收入,经双方充分讨论协商,就村委会向村民——————————租赁土地办企业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土地位置:该宗土地地址在 面积 亩

  二、租赁期限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元月日止。

  三、租赁金额和付款办法:

  (一)租赁金额:

  ①从年月日——年月日止,每亩每年4千元。

  ②从年月日——年月日止,每亩每年千元。

  ③从20年月日——年月日止,每亩每年5千元。

  (二)土地位置差额:租金每年每亩4千元以下按差额计算

  ①距离国道前30米土地,每亩租价每年4千元。

  ②距离国道30米后,每亩租价每年千元。土地租赁协议书

  ③其余额由总租赁面积平均分配。(每亩500元差额)

  三、付款办法:采用先付款后用土地的办法。

  ⑴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两天内交付乙方第年50%的土地租赁金;在该块整平后两天内再付清年租赁金。

  ⑵第年起以逐年支付清的方式。甲方必须在当年月日前付清全年的土地租赁金。若逾期未交,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迎角款额20%的滞纳金。

  ⑶最后年租赁金应扣协议签订后预付租赁金50%款项。

  四、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此款抵扣税费或挪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必须交付乙方当年土地租金50%的违约金。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⒈、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征用土地。土地赔偿今年归乙方所有。

  ⒉、承租期满后,该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甲方须在五个月内处理器械设备,逾期均归乙方所有。此财产均折价按甲方使用的土地面积平均分配

  ⒊、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做好地面上的建筑物、花果迁移工作。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甲方在租用的土地范围内进行设计、施工拥有主决权,承租期间拥有企业经营一切管理权,乙方不得干涉。

  ②承租期间,若遇国家征用时,甲方必须按国家规定的赔青标准一次性付给乙方的青苗赔偿费。地面上建筑物器械设备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③承租期满后,该地面上的固定建筑物归乙方所有。

  甲方有权在五个月内处理一切器械设备,否则,视为放弃,均归乙方所有。

  ④甲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后四十五天内做好该地块的整平工作。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果乙方违约,必须赔偿另一方的一切损失并加罚人民币壹万元。

  八、本协议在生效期内,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文明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承租方:

  出租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0

  甲方(出让方):夕佳山镇

  乙方(受让方):

  为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切实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着依法、公平、自愿、有偿等协商的原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流转土地位置:夕佳山镇坝上村曹村组的土地,小地名: 。

  二、流转土面积: 亩,田面积 亩,山面积

  三、土地流转期限:流转经营权时间为 x年,即 年日止。

  四、土地流转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乙方按每亩田每年362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土地按254斤黄谷折算,每亩每年山按150斤黄谷折算,共计: 斤黄谷为当年市场价支付甲方,从签字之日起支付第一年的土地流转费,以后每年 月 日前付清当年土地流转费用。

  五、土地流转期重大调整:如果在流转期间被国家和集体征占用土地,使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土地赔偿归甲方所有,地上附属设施归乙方所有。

  六、在合同期内,因乙方经营不善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享有转租权利,甲方不得干预,但乙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甲方土地流转费用。

  七、违约责任: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若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在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能在租地内开展一切合法经营活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付乙方全部损失。

  九、甲方确保乙方能通过现有公路进行货物运输。

  十、合同到期后,乙方负责复耕,如乙方不复耕,乙方一次性补助甲方每亩1000元复耕费,由甲方自己负责复耕。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监证单位:

  20xx年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高效农业,经双方共同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面积共为亩,四至界限为东至北至。

  二、租赁期限:土地租赁期限为20年,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

  三、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式:每亩每年租金为,合同期内承包金一年一结,以每年的月日为限,付款时间为每年月日。

  四、合同生效后,甲方既失去土地使用权,同时不能干涉乙方对该土地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合同到期后需复耕。

  五、甲方必须对乙方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优良投资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在乙方的生产中甲方不能以任何借口阻挠。乙方有权无偿使用村组内的水渠、道路、用电等公共设施。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转让土地使用权。

  六、流转土地在国家或集体使用该土地时,乙方应服从且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和投入建设的地面附属物补偿费,地下矿产、石油归甲方。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①、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②、订立的本合同依据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③、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④、乙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有证据表明合同无法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灾害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⑥、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和政府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土地时,本合同自行终

  止,甲乙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①、乙方对应付的租赁费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发生拖欠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②、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造成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③、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与赔偿,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处理。

  九、合同期满后,若甲方继续流转该土地的使用权,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若不继续流转,乙方对土地附属物享有处理的权利。

  本合同如遇法律、法规和现行农业政策相抵触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村组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土地流转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公开、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流转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镇村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承租期为拾捌年,承租期满后,如需续签合同,在双方协商之后,另行签定合同。转让价格:流转费按每亩每年人民币元(大写)。租金从年月日算起。具体亩数以签定正式合同实际测量数为准。

  三、付款方式:采取一年一付的方式,即签定正式合同起兑付。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该土地使用权未作任何处置,四至范围清楚,具有合法使用权。

  六、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在不改变农业用途性质的情况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依法、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在今年水稻收割之前乙方在准备材料生产时,暂定此协议。待水稻收割完后于年月日签定正式合同,同时支付第一年流转费,在乙方准备材料生产期间,甲方不得违反此协议,如违反给乙方造成损失,由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镇村村委一份。

  九、签定正式合同同时该协议自动废除。

  甲方:

  乙方:

  见证方:县镇村村委

  年月日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 篇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乡(镇) 村 组 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 坐落(四至) 地块数(块) 面积(亩) 质量等级

(肥力水平) 备注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 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实物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 。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 。(为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 。(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址:住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农田土地流转合同【精选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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