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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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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合同(最新14篇)

  【导语】以下是热心网友“pbh9”收集的厂房出租合同(最新14篇),供大家阅读。

厂房出租合同

厂房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厂房、宿舍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

  甲方将名下位于 厂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框架厂房, 宿舍, 平方米办公室(以下统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租赁物的各项情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租赁物。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为 年,自20xx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

  1、厂房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宿舍租金每月每平米 元,办公室租金每月每平方米 元,厂房每月租金 元,宿舍每月租金 元,办公室每月租金 元。在租期的第 年起(即自 年 月起),租金标准均在上一年的基础上上浮 元每月每平米计付,直至本协议履行完毕。

  2、租金按月结算,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以后乙方需在每月 号之前将下月的租金转入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四、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甲方保证乙方用电 (即 安),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2、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每月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当月水电使用度数后,按当地水电常规费用标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水电费用。乙方未按时缴纳水电费的,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用水用电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逾期缴纳水电费用累计超过30日或累计超过共 元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电梯使用维护和年检的费用,由所有承租方按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分摊。

  4、租赁期间因使用该租赁物而产生的相关税费和相关管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续租和转租

  1、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应将厂房、宿舍交还给甲方。如需要继续承租,应在租赁期满60天前与甲方协商,并与甲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2、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外转租租赁物。

  六、租赁物的改造与维修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租赁物进行改建、装修、加装或改装有关配套或附属设施。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进行上述改造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若乙方不按甲方的要求恢复原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租赁期间乙方负责租赁物内电梯、水管、门窗的日常维护维修。因乙方不当使用造成租赁物及相关设施损坏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维修。在乙方将租赁物交还甲方时,应保证租赁物内水管、门窗、消防器材、宿舍电器、厂房电梯能正常使用。乙方租赁期间自行安装水电设施、装修等,租赁期满后,不能拆走。

  3、乙方承租该租赁物时已确认租赁物的装修标准和消防管道、下水道等设施,消防配套箱 只。租赁期满后乙方退租离场前需按甲方原装修标准修复相关设施,正常使用导致的损耗除外但应确保相关设施能正常使用。

  七、其他规定

  1、乙方自行负责对所聘工人的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保险的购买。若出现劳资纠纷、事故、拖欠工人工资或保险等情况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规,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及安装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若租赁物内发生用电或火灾等一切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租赁物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乙方负责安当地环保等相关部门标准对租凭物周边进行绿化等相关建设或由甲方代理建设,建设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如有违法经营并被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无条件收回租赁物。

  5、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无违法相关规定,合同期满乙方办理退租手续并结清所有租金及水电等费用后,凭保证金收据由甲方退还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和水电保证金。

  6、乙方须委托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厂区及宿舍进行统一的管理,乙方应于每月缴纳物业管理费 另议 元

  7、甲方提供的厂区及宿舍属有偿使用,道路属公用。乙方如占用道路和空地要先征得甲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租户的情况下与甲方协议有偿使用,价钱另议。

  8协议双方按本协议项下通信地址发出的双挂号或特快专递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一方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八、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经甲方知会仍不纠正或未经甲方同意转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收回租赁物,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向甲方支付租金、相关税费和管理费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月租金额和应付相关费用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违约金,或先行停电停水,逾期一个月或累计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乙方缴纳的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或出现协议约定解除租赁关系情形,乙方应在出现上述情况后15天内与甲方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若乙方逾期不办理退租手续并退场,则视为乙方放弃其租赁物内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乙方在租赁物内所有的原材物料、半成品、成品和装修、生产设备及办公设备等一切物件。

  4租赁期间乙方如无任何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因特殊情况如政府要拆迁、征用或租赁物改造需拆迁的除外,甲方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租赁期间满乙方没有违约的继续租赁,甲方在同等条件内优先考虑乙方继续租赁。

  九、争议解决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未变更。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代表:

  年 月 日签订

厂房出租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位于博罗县四角楼博头岭村13号新房后铁皮房区平方米。作为工业厂房租给乙方使用,协议如下:

  一、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期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元每平方,共计(¥元),房租每月1至5号交租。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期未满时,甲方不得收回房屋,不得任意增加房租或转租他人,否则乙方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甲方负责供应水、电、有线电视(水:元/方,电:度/元)到厂房,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收费标准负责缴交。

  四、乙方租房用途用于宝石加工。

  五、租赁期间,自然灾害造成厂房损坏甲方负责修复,与乙方无关。

  六、以上协议,望双方共同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厂房(约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 年,从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租金为 元/年(大写: ),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或债权、债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厂房的设施、设备,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为保证双方友好互利的合作,乙方支付 元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用期满后,租赁物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及场地事宜,特制定本合同。

  一、出租厂房及场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及场地座落在九台市第三十中学后院,出租的厂房为南侧房屋西半部分(原电焊房及烤漆房)和西侧库房,房屋总面积约200平方米。出租的场地为原场地。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及场地作为企业场地使用,用于加工纸壳及塑料制品和仓储。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款约定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厂房及场地租金及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一次性支付租金元后,乙方协助甲方在20天之内把空场地、空屋等移交乙方。

  2、该厂房及场地租赁期自20年3月18日起至20年3月18日。如果续租,在同等价格下,乙方有优先租用权。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厂房及场地,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厂房及场地的,则应于租赁期满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及场地所发生的水、电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当月结清。

  2、乙方生产经营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取水许可证涉及的费用)、排污及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可以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乙方改变现有房屋结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乙方装修、改造现有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新建房屋,其方案、预算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六、房屋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7日内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500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该厂房及场地占用期间的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乙方返还该厂房及场地时如有损坏,按实际损失,按市场价计赔。

  七、终止(解除,下同)本合同的条件

  1、因国家建设等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搬出。

  2、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乙方投入的维修、改造资金和垫付的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退还乙方未使用部分租金,甲方给付乙方垫付的新建房屋资金。

  八、其他条款

  1、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权属为甲方所有,甲方有独立处置权,不受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家庭人员)干涉、追索。甲方保证租赁厂房及场地没有债务纠纷。

  2、乙方在使用期间,要保证厂房及场地的一切安全,如发生火灾及盗窃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从接管之日起负责九台市教育新星教学设备厂的看护工作,保证未出租部分厂房及设备不丢失、不损失。

  3、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4、甲、以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称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当事人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厂房位于杭州xxxxxx工业园区一号厂房,一至二层及办公用房。

  第二条租赁期限共xx年。租赁从xxxxx年9月1日至xxxxx年8月30日止。

  第三条一号厂房一至二层面积共计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为元人民币每年。办公用房共计平方米,年租金为元人民币。租金合计为元人民币每年。

  第四条租金全年共计元人民币,平均每月为元。

  第五条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先支付后使用,第一次租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付一季度租金。

  第六条其余需租赁的厂房面积按实际使用结算。

  第七条乙方用电容量应控制在每平方米以内,用水量应控制在吨/月。

  以此范围内,乙方按元/千瓦/小时按月向甲方缴纳电费,水电费乙方应在每月30日前向甲方缴纳。

  在此范围以外,乙方承担因超出范围用水、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则超出部分水电费及罚款乙方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缴纳。

  乙方使用的电费按国家电价规定每月按实支付给甲方。

  第八条相关费用的承担情况

  1、乙方每月承担保安费1000元(人民币)。

  2、乙方使用的自来水费按实结算,每月支付甲方。

  3、甲方厂区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养护等公共事业费乙方每月应承担400元。

  4、乙方在合同期内员工可在甲方食堂用餐,伙食费按甲方食堂标准收取,每月结算一次。

  5、为了加强厂房的管理,由物业管理部门按各企业的厂房面积收取租金、水电费、门卫分摊费等。

  第九条甲方负责园区内的环境卫生、门卫、保卫及水、电户外设施保养,维修等事务。厂房电梯(货梯)三至四楼使用时应保证乙方租赁的厂房电梯的正常运转。

  第十条乙方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或堆放货物,不得超过楼面设计负载500kg/m。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必须符合消防、环保、治安、防疫等方面的要求,按规定配置设施。

  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和结构。乙方对房屋的使用和装修在消防、安全、防疫、环保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或国家对此有特别规定的,乙方应事先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对原厂房进行改造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的财产应参加保险,并做好防盗、保安、防火防灾工作,对乙方因被盗、抢以及火灾等事故或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无涉。

  第十二条乙方全权承担所属员工出现的违法违规和其它纠纷责任,当乙方的设备、人员在园区发生损失和事故时,由乙方全权承担处理及损失责任,一律与甲方无涉。

  第十三条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甲方维修房屋及其辅助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十四条乙方如需要对房屋进行改造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租赁期内,甲方如需要转让或抵押该房屋,当产权发生变更时,甲方(或新业主)仍要继续执行原合同,具体手续由甲方负责。

  第十六条租赁期内,如遇国家或当地政府因建设或开发需要,厂房拆迁时,乙方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预收部分租金全额退还,其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七条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收回该房屋,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并采取水、电停等强制性办法。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

  4、未经甲方同意,拖欠租金累计壹个月以上且不缴纳滞纳金的,拖欠水电费壹个月以上的。

  第十八条甲方应按合同签订的出租日期将出租的房屋交乙方使用。如甲方逾期不交房屋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十九条乙方逾期交付租金及物业管理费,除如数补交外,按日支付逾期租金款项的万分之四的滞纳金,逾期交付水电费等其他费用的,按逾期交纳款项的千分之一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条租赁期间,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甲方应按即时月租的租金向乙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相反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即时月租金向甲方支付十二个月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如需继续租用的,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续租,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用权。

  第二十二条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归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双倍的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满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协议,乙方租赁范围内的室内外装璜除企业之间的隔断外均可自行拆除,但厂房内需清理干净,便于下一个企业入驻。

  第二十四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结束后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有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另一方面任何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见附件)。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两份中文;两份英文),甲、乙双方执中、英文合同各一份。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表人(签名):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厂房出租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

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厂房出租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位置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2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二、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方双方约定,该厂房含办公楼租金以2年一次性付清,付清的金额是人民币壹拾壹万整(¥元)此合同生效。

  2、租期期间,使用该厂房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如续租,租金按每年5%递增。

  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5、厂房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不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6、厂房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租,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7、厂房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8、厂房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还。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按照互利、互惠、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以下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

  一、被租厂房为门面房间。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为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对外租赁本房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0日内,与甲方商议签订新租赁合同,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甲方有权另行发包。

  三、租金每年为元(大写),乙方必须于每年的十月一日前一次性将租金交齐,交不齐则视为违约,每超过一天,乙方应按每年房租的10%的罚款赔偿给甲方。

  四、租赁期房屋的修缮。房屋属人为的损坏由乙方及时修缮,由于不可抗拒的损坏,由甲方及时修缮。

  五、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的一切经济纠纷及其它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的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不征得甲方同意,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者或相互对换房屋,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在合同期内,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将房屋使用权交付给第三者,本合同对原乙方与房屋使用权者继续有效。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与第三者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等纠纷,甲方概不负责。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保持所租房内外所有设施完好无损,如果确需改造或增设其他固定设施,应征得甲方同意后再进行,所需经费由双方协商,合同期满时,乙方如需拆除,需将房屋恢复原样,不愿拆除或不得拆除的甲方不予补偿。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政策变化,市里统一规划等其它原因需要拆除房屋,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本合同即终止。乙方要积极配合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十、在合同履行期间,要遵纪守法,讲文明道德,自觉维护好室内外卫生。水、电费及社会公共收费(治安、卫生、工商、税务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十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否则每超出一天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2、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应赔偿乙方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第九条除外),否则应赔偿乙方年租金的10%的经济损失。

  十二、乙方责任

  1、不得利用租赁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2、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按合同内的条款规定修缮房屋的其它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4、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租金的10%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厂房出租协议书样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备注:租金由甲方签约人按年收租,并开具收据,如乙方违背,处以租金的50%罚款,甲方有权立即收回出租厂房。)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手印:

  手印: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9

  出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承租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5。3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5。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就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因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于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设计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现,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

  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防火安全

  8。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主管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8。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8。3出租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甲方主管部门批准。

  8。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0。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自行承担。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其产生的责任由乙方11。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意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顼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五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因作为转租行为的转租人应付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提前终止合同

  13。1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一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二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3。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实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两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4。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4。2凡因发生严重地震等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提前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的责任。

  第十六条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须就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该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电传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对方地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婚送达。

  第十九条适用法律

  19。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19。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其它条款

  2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授代表表/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0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厂房(约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租用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金为元/年(大写:),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二、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行业,乙方经营所产生的一切税收或债权、债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损坏厂房的设施、设备,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经营期间,做好防火、防盗、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为保证双方友好互利的合作,乙方支付元保证金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用期满后,租赁物无损坏,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上诉。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 个月,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 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 元。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租金为 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

  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 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 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 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 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 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 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 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门电话。如需 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 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 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 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 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 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 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厂房租赁合同书参例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职务: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个月,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月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月日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帐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

   乙方应于每月日或该日以前按第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防火安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

  第九条 保险责任 (也可以没有此条)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承担。

  第十条 物业管理

   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则甲方对清理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在使

  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一条 装修条款1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

  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二条 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

  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 提前终止合同

  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的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方将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 免责条款

  1 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五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六条 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2

  为了发展经济办好市场,甲方愿意将自己的厂房租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好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给乙方使用租期年,从年

  月日至年月日,初租期即第一年月租元,第二年月租元,第三年月租元,租前乙方要先交一个月押金( ),在期满后一个月扣回,另有说明在几年内如人民币贬值要经双方协商好,由乙方保回部分损失费给甲方。

  二、在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如有中途退出押金不能退回,作违规处理保回甲方损失。

  三、租金缴交办法,租金在当月前五天交齐,乙方随能使用,否则乙方拖欠租金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厂房,还不退回押金处理。

  四、出租厂房产权土地税由甲方负责,其如各项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工商营业费等杂费由乙方负责,乙方并依法申报户口和守法经营,如有违法或拖欠工人工资等事务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租凭期间,需要改造结构,应向甲方提出同意才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损坏财物要照价双倍赔偿经济损失。

  六、乙方在租凭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转租转让,在期满时,需在搬走,乙方不得拆天花板和供电设施,并要交清租金和各项杂费,随能把货物搬走(能搬动的可以搬走,不能动的.不得拆走)。

  七、水电安装,由甲方负责到厂房门口,其他室内水电安装全部由乙方自己负责。

  八、在乙方租凭期,如甲方中途违约要退回押金( )元。

  九、合同期满时,甲方的厂房需要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但如有价高者,使乙方承担不了,甲方有权收回厂房),经双方协商再租凭。

  十、本合同如有未订事宜,需要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与本合同一齐有效。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租赁合同如下:

  一、 出租厂房情况:甲方租赁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 ,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 , 结构。

  二、 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租赁期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 1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租赁优先权。

  三、 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元。年租金为元。

  2、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租金,租金应预付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租赁费每半年(六个月)为付费结算周期,付费为使用六个月后付费。甲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于乙方,乙方在10天之内付清所发生的款项。

  四、 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10天内付款。

  2、甲方应该为该厂房的水、电、煤气、电话提供方便单独使用计算的水表与电表等设备,乙方在租赁期间实际发生使用的水电费用以水电表的数据为准。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1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2、 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六、违约责任及相关约定

  1、甲方应保证租赁厂房的所有权,如若产权不明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2、甲方在合同租赁期间若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与履行,合同对厂房所转让后的的所有人有约束力。

  3、甲方应该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尽快安排人员对厂房进行维修,若厂房因甲方的不作为或因厂房自身的构造原因造成乙方的损害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害。

  4、乙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租赁费,若迟延给付租赁费,每迟延一天,按该迟延款项的当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率为违约金。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厂房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在租赁期间,乙方有转租的权力,该收益归乙方所有。

  2、厂房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甲乙双方如对租赁期间应当本着诚信原则,适当、完全的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若对合同的履行有不同的意见,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所租赁的厂房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厂房出租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因乙方生产需要,租用甲方新建厂房一栋作为车间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乙方租用甲方厂房一栋作为生产车间,大约三千多平方米, 大棚外8米内及厂房外宿舍院子一套都归乙方使用。

  二、 租用时间四年,从20xx年2月1日起至20xx奶奶1月31日止。

  三、 租金为每年贰拾玖万八千元整(、00元)。

  四、 付款方法:每年公历二月一日前一次性付清。

  五、 合同到期后,乙方在合同期内所盖建的建筑归甲方所有。(如四年内国家征用乙方所盖建的建筑的赔款归乙方所有)。

  六、 乙方在租用期间,其所需生产生活用水用电再现乙方不变更用电负荷的前提下甲方必须给予保障,如有变更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生产、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如执照、税务证件、安全、消防、排污、环保、用工等)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办理,与甲方无关。

  七、 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所提供的厂房包括公路负责保护和维修。

  八、 合同期内,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九、 合同到期后,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 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全额赔偿。

  十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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