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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时间: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精品14篇】 销售产品代理合同协议书

  以下是会员“aozongdao”收集的产品代理销售合同(共14篇),欢迎参阅。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1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平等、自愿为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任与接受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合同第二条项下产品的代理商,在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非独家地销售有关产品。对此,乙方同意并接受。

  第二条 代理销售的产品

  本合同所指乙方代理销售的产品是CCTV央视网络电视法制频道家庭法律保障卡、私人律师卡、企业法律服务卡和企业法律服务VIP卡。

  第三条 乙方的代理销售区域

  本合同所指乙方的销售区域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月完成甲方要求的产品销售目标,即乙方每月的销售任务为:张。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随时给予的指令,在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区域内按照甲方的销售策略、销售要求销售有关产品。对于乙方违反甲方指令或超出指令范围所进行的一切作为或不作为,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不予负责。

  3、当甲方在乙方及其供应的销售商所在地进行产品推广活动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员及合理的设备予以配合。

  4、乙方享受甲方的代理商供货价,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售给终端消费者。

  5、乙方应在每件产品销售后二十四个小时内将产品销售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甲方。

  6、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产品货款。

  第五条 产品结算价格及货款支付

  乙方一次性从甲方领取家庭法律保障卡张, 私人律师卡卡张 ,企业法律服务卡张,企业法律服务VIP卡张。乙方在领卡之前须向甲方支付元保证金,乙方在领卡后十五天内或下次领卡前(以先到的日期为准)将款项结清。卡的结算价格为家庭法律保障卡每张 元,私人律师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卡每张元,企业法律服务VIP卡每张元。

  第六条 产品服务的开通

  在乙方已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应付货款的前提条件下,在乙方将产品销售信息反馈给甲方后24个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已销售的产品开通服务。因乙方原因致使产品服务无法按时开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七条 奖励

  如果乙方连续三个月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则甲方按照乙方给甲方结算金额的2%给予乙方奖励。

  第八条 费用分担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代理销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产品的宣传

  在代理区域内,乙方应积极地充分地进行宣传以促进产品的销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宣传印刷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协议的约定。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及终止

  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1、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书面变更合同。

  2、对于乙方的以下行为,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合同,因此发生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

  (1)乙方超越销售区域销售产品;

  (2)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甲方规定的销售任务;

  (3)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期限未支付有关货款;

  (4)乙方经营遇到巨大困难或管理发生实质性变化,如由他人承包等,导致甲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保障时。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乙方收货人员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北京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帐 户: 帐 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纳税登记号: 纳税登记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2

  委托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着互利、互惠、平等的基础上共同开发市场,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特授权乙方为省地区(市)的特许经销商。

  二、代理的品种及价格

  品名

  厂家

  规格

  零售价

  供货价

  三、合作级别划分及责任要求

  1、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返利作为奖励。

  2、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返利作为奖励。

  3、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返利作为奖励。

  4、乙方全年完成销售总金额达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额度的%返利作为奖励。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及产品相关的文件资料。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策划销售方案,并督促乙方全力销售本产品。

  3、甲方保护产品在乙方市场范围内的正常代理权。

  4、乙方进货必须提前五日报计划,并按实际结算价全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在收到款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确保乙方办款后十日内能收到货物。

  5、甲方在后续开发产品,乙方拥有优先的代理权。

  6、乙方取得特许区域代理资格后,甲方必须提供相关合法证件及授权委托书。

  7、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所供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产品的价格体系,在协议约定区域内进行产品的宣传和销售。

  2、乙方经营不得违反国家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己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本协议约定的事项外的一切经营活动(如借贷、抵押等),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4、乙方在经营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有跨区域销售行为。

  5、乙方有义务在经营期间不得有损害甲方全国统一价格体系的倾销举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积极配合甲方统一经营思路,有义务反馈市场信息给甲方,以使甲方作出相应的战略调整。

  7、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提供产品销售报公司市场部,以使甲方随时掌握市场动态,根据市场指导销售。

  8、乙方享有公司新产品或空白区域以及合同续签的优先签约权。

  9、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经营甲方未授权的合同以外的品种。

  10、乙方应积极开展产品铺货工作,应保证三个月内甲方产品终端铺货率达到60%。

  六、价格管理

  为保证全国代理商的利益,我公司药品执行统一零售价及供货价,乙方特殊情况必须书面申请并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执行。

  七、发货事项

  1、乙方资金按照合同协定到达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发货。

  2、乙方收到货物时,应认真验收,如有包装质量问题,自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关部门有效凭证及说明材料,经确认后负责调换。

  3、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货物后,应在货物托运单上签收并加盖公司验收章,托运单由托运单位返回给甲方,作为将来调、换货的凭证。

  4、运输费用:甲方按照乙方指定地点(行政区域内)及时发货,运输方式由甲方决定,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采用特殊运输方式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服务保障

  1、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事先在退换货前向甲方书面申请,获得甲方批复后方可办理退换货事宜。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超出部分乙方按国家规定的税率补交税款)

  3、为了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甲方为乙方提供尽可能的帮助和便利。

  九、保密条款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乙方利益的情报。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2、以上规定双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行政区域内销售产品,如出现跨区销售(指乙方在甲方授权行政区域外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则乙方按窜货产品的实际结算价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2、甲方若未经乙方同意,在合同约定的乙方行政区域内另行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或者其它区域的产品窜至双方约定的区域,则甲方按窜货产品实际结算价的两倍赔偿给乙方(签订合同后所发生的窜货)。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1)乙方跨区销售行为,经甲方警告后仍不改正。

  (2)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

  (3)违反公司的销售政策,有不正当竞争者行为。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即视为违约,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15日内与违约方结清所有款项,同时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一切法律约定全部终止。

  十一、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十二、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乙方首批货款全额到达甲方帐户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年,期满可续签。乙方有优先签约权,但应在本任务终止前一个月向甲方担出书面申请。

  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佣金计算方式: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决定是否在网上同步宣传;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进行网络宣传及网下宣传,负责处理客户咨询及预订业务,保证预订真实有效,并将预订需求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客户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

  3、乙方在推销甲方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甲方制订的`产品说明资料进行解说;

  4、乙方进行的促销宣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进行的策划促销涉及甲方利益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6、乙方单方面促销需要甲方配合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

  8、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不得有毁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9、甲方网站交由乙方负责更新维护,甲方同意在其网站预留甲方各分店电话和乙方预订电话。

  四、违约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以协商解决为主,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签约发生地请求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六、附则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因客观原因使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操作相矛盾而无法执行,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4

  甲 方: 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东新路沈家巷工业园区43号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法人代表:

  电子邮件:

  乙 方: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依据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获得其相关

  产品代理商资格之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责以及合法权益,规范代理关系及相应市场

  行为,特签订本代理合同。

  第1章 权利和义务

  第1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对地区或项目代理经销行为进行考察、评判,以确立、取消或处罚地区或项目代理;

  2.销售区域和行业项目的划分及确定代理产品类别;

  3.产品价格的决定;

  4.企业形象设计及产品广告形式的决定;

  5.审核和支持乙方广告宣传与维护甲方利益的活动支持;

  6.区域或项目营销模式的决定。

  第2条 甲方应履行的义务:

  1.不断推出适销对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新款产品;

  2.不断进行广告宣传和形象宣传;

  3.协助指导乙方开展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

  4.帮助乙方拓展市场,进行入围招标等工作的协助开展等;

  5.协助乙方培训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经销和售后服务人员;

  6.保证乙方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第3条 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 在甲方授权的代理区域或项目内代理甲方产品;

  2. 共享华络公司的销售文档与市场资料;

  3. 可在代理产品的资料上打上代理商的商标,但不得去掉华络公司的商标;

  4. 放弃地区代理资格(须提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第4条 乙方应履行的义务:

  1. 严格遵守甲方的销售政策,包括价格政策、回款制度等;

  2. 积极拓展市场,扩大销售;

  3. 配合甲方对假冒、侵权产品的打击;

  4. 按期提出需货计划、发货安排及市场预测;

  5. 按甲方提出的有关售后服务要求,作好售后服务工作,反馈产品质量信息;

  6. 配合甲方做好市场调查、广告宣传等工作;

  7. 遵守甲方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8. 在合作中所获知的华络公司的商业资料与客户资料应负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第三方得知。

  第2章 代理标的物

  1、本节协议涉及的甲方授权代理销售的产品包括:杭州华络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所属无线网络产品中的所有产品。

  2、 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进入甲方网站,获取甲方拥有的各类资料数据及实时信息产品的全部内容。

  第3章 品牌所有权

  甲方所供应产品的商品品牌、形象及标识之版权为甲方所拥有,乙方在行使代理商职责

  期间应对甲方品牌、形象及标识进行义务保护。

  第4章 代理商行为规范:

  1. 在协议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被代理人)的利益,其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

  2. 乙方应自觉保护甲方产品权益。

  3. 价格规范:

  甲方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

  乙方不能擅自进行降价销售,包括降价形式的促销活动;

  乙方根据地区市场实际情况进行价格调整时应事先向甲方通报,在取得甲方认可同

  意后方可实施;

  4. 销售定额:

  甲、乙双方根据代理地区市场或项目情况制定代理商销售定额,乙方无特别原因应

  完成规定的销售定额;

  乙方如果未能完成规定销售定额,甲方将视原因给予撤消代理资格的处理。

  乙方代理甲方产品最低经营额为60 万元人民币每年。

  5. 代理制度的使用规范:

  乙方使用甲方统一标准格式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本代理合同);

  申请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并加盖有用户与代理商(乙方)双方签章后生效。

  有效申请表须传真或复印件送至甲方备档,原件由乙方保存管理。

  6. 代理商利益协调:

  甲方保证乙方的代理商利益,在代理范围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在销售当中如

  遭遇相同客户时,由乙方完成跟进工作,但如乙方未能在2个月内完成销售,则甲方销售员可跟进这客户。

商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5

  商品住宅销售代理合同

  委托方:**房地产有限公司〈暂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物业的销售和资金的周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街"商品住宅(以下简称"本案")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下列物业:

  1.物业名称:**街项目(以下简称"本案"),推广案名另定。

  2.物业座落:**街。

  3.物业性质:内销商品住宅

  4.商品住宅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5.物业户数:未定

  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限:

  自本物业销售预售许可证批准之日起的24个月内。

  三、 委托代理销售的平均底价和销售总额: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本案的对外推广均价为3850元/平方米,总销售金额约为万元。如销售期内市场有较大波动因素,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价格幅度为%2B 5%。

  四、代理期限内,乙方全权代理有关本案销售的一切事宜,甲方不得再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销售本案,甲方也不再零售。

  五、委托销售费用及开支办法:

  1、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可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佣金,此佣金应根据合同金额每一月结算一次,结算日为下一个月5日。如果甲方在此项目土建开工前需乙方融资,则乙方每销售一单位物业,须向甲方提取销售总额的%佣金。

  2、为促销本案,甲方须支出总销金额1%的广告宣传费,此费用包括报刊广告、电视广告、户外广告及各种宣传品,费用具体安排见附件。

  六、为确保销售进度,乙方向甲方确定以下销售指标:

  1.自预售许可证发出至土建结构封顶。销售率达20%。

  2.结构封顶至外立面装修一半。销售率达20%。

  3.外立面装修一半至土建竣工。销售率达20%。

  4.土建竣工至交房入伙,甲方已取得入伙许可证。销售率达30%。

  如果预售许可证发出延期或工程延期,则销售速度也相应延期。

  七、乙方奖金提取办法:

  乙方的奖金采取溢价分成的方式,凡销售合同单价高于底价部分则为溢价(即高于3850/平方米以上),溢价分成比例为甲、乙双方7:3分成,即甲方为70%,乙方为30%。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具体责任

  甲方负责本案的规划审批、土建施工,以及水、电、煤等后期配套,并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如果一旦甲方延期,必为乙方的销售带来困难。由此产生的销售滞缓,由甲方承担责任。物业交付时应配套齐全,并能合法办理单位或个人产权登记。因逾期交房所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

  代理销售期限内,甲方应配合需要,提供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交付使用许可证、房产配套供应证明等乙方所需的销售资料以及其他与销售有关的文件。并且,甲方所提供的这些文件作为配合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代理期限内,由甲方在本案现场提供一处经装修的售楼处及二套样板房。

  若因施工质量,配套完成,办理银行按揭或产权证等所有甲方原因而与买受方产生的纠纷与乙方无关;如由此对销售产生影响,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甲方不得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的具体责任

  乙方应本着代理销售的行业精神,全力以赴履行本案的代理业务。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按物业的实际状况对客户进行介绍,不得有任何欺骗行为,不得损害甲方的声誉。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负责客户咨询、带客看房、签订认购书、签订(预)出售合同,为客户代办公积、按揭和产权证手续,提供一条龙服务。

  在代理期限内,客户的定金¥元由乙方代收,客户房款(除定金外)由甲方收取,月底与甲方结算。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保留总户数的3%留做已用,具体房号另行商定。其中甲方售出部分归入乙方业绩,但佣金不予结算。

  若客户签约并支付签约金后又要求退房,可分以下几种情形处理:

  1.若退房原因在于客户,则甲方有权按规定没收客户之部分违约金,该款项甲、乙双方各得50%。

  2.若退房原因在于乙方,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如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处理。

  3.若退房原因在于甲方,则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的代理佣金。

  九、协议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2.若甲方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取得物业预售许可证,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若乙方连续6个月未完成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销售权。

  签字(盖章) :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实用 篇6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精诚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泰国护化产品销售及相关货物流通问题签订协议书,达成如下约定: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化妆品为泰国护化产品。

  二、乙方根据需求向甲方下订单进货。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货物均为合格正品产品。

  三、甲方承诺乙方每次订单中凡同种产品进货满15份,则其中一份可按正常进货价半价进货。

  四、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甲方保证货物产品为合格正品。

  2、乙方承诺绝无窜货行为。

  五、违约责任

  1、若乙方在收货、验货或销售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为不合格或非正品产品,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清退相关货物,甲方全额退回相应款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赔偿,中间产生的所有费用或损失由甲方承担。

  2、若乙方存在窜货行为,甲方可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并向乙方索取相应赔偿。

  3、甲方须在收取乙方货款后在约定时间内准时向乙方发货。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向乙方发货,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关违约责任,并索取相应经济赔偿赔偿。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确认当日开始生效。本协议复印无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的条款或者内容中另有规定,下列名词具有如下意义:

  1、软件产品:指已进行商品化工作的、公开发表过的、且甲方作为权利人能够进行授权销售并能够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软件。

  2、代理销售:指软件权利受让者被许可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经销。

  3、知识产权:指依据中国有关法律和国际条约规定权利人所享有的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信誉和商业秘密权。

  4、技术支持:应软件用户的要求,为用户解决软件应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技术问题;应乙方要求,为乙方培训销售、技术人员,使上述人员掌握技术支持、销售等服务中所需要的技术知识。

  5、售后服务:指为乙方及乙方用户提供产品退、换货服务和软件维护、升级等其它服务。

第二条 授权销售代理的产品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方作为权利人合法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为:(名称)。

第三条合同期限及授权销售地区

  本合同期限为年月日止。

  甲方授权乙方为上述产品的独家总销售代理商,销售区域为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性能可靠的软件产品。

  2、甲方支持乙方开展软件产品的市场宣传和销售工作。

  3、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技术支持工作以及乙方在产品销售中所需的支持工作。

  4、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有权对软件产品的产品策略、市场策略和价格策略作必要的调整。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共同维护市场秩序。若乙方确实违反合同规定,破坏秩序,甲方有权做出直至取消乙方的授权销售代理商权利的处罚决定。

  6、甲方保证软件产品知识产权状况的真实性,并对客户软件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进行完善的售后服务和终身维护。否则,因此发生的任何纠纷,并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7、甲方应在公司网站上显著位置宣传乙方的代理地位,向客户说明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客户提供产品维护、升级和在线疑难解答。

  8、为了保护乙方的宣传推广和成本投入,无论乙方销售区域的客户是否已经与乙方进行过接触或洽谈,均视为乙方客户。甲方不得擅自向经销区域内的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在提前将有关销售合同副本寄给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可以供货,并应在收到货款后三日内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的佣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供工商部门年检过的乙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请随时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2、乙方在取得甲方的软件产品销售授权后,即可在授权指定的时间和地区范围内作为甲方的软件总销售代理商开展业务工作及渠道开发。乙方可在所辖地区发展地区分代理商,乙方应对该分代理商的活动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权在广告和信函上表明其为甲方的授权经销商。

  3、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它知识产权等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赔偿金不少于人民币十万)。

  4、乙方可以免费得到甲方软件的宣传资料、销售及技术服务资料。

  5、乙方在销售及推广甲方产品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维护甲方的利益和形象。乙方负责软件的销售推广、软件安装和调试工作,以诚恳热情的态度对待客户,注意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和形象,及时处理客户提出的产品使用问题和意见,其中属于技术程序原因的应及时与甲方联系,由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

  6、乙方在销售软件过程中,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底价,即元/套。如确需变动,必须取得甲方的同意。

  7、乙方需向甲方提交完整的最终客户资料(包括最终客户的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使用日期等内容),否则,甲方不负责其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或技术支持工作。

  8、乙方应诚信守法经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以经双方确认的订单为准。

第六条 产品的验收

  1、乙方应在订单中明确货物的收货人信息,至少应包括: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一人或多人均可)、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信息。

  2、甲方的货物到达乙方指定的地址的,乙方应在日内进行货物签收和验收。

  3、甲方及其供应商有权要求指定的货物签收人提供身份证明以供查实身份,并要求其在签收时在货物签收单上签上清晰可辨的姓名。若乙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其签收,并追究乙方逾期收货的违约责任。

  4、甲方可委托甲方的供应商直接向乙方发货,乙方在甲方供应商的货物签收单上签收,视同签收了甲方的货物。

  5、乙方接收货物时,应及时进行验收,如有数量短缺、品名、规格错误、产品质量等问题,应在当日内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甲方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若乙方超过期限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乙方质量要求。

第七条 付款时间、方式

  1、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订货单,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后,加盖公司公章,传真给甲方市场部。

  2、乙方提货价:按市场参考价的折(折,如售前及售后服务服务由甲方提供)。甲方收到订货单后,在款到后日内将货物发出。乙方应尽快将付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甲方,以便尽快安排发货。

  3、货物运输方式和货物到达地以乙方订货单要求的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未经通知乙方并支付佣金,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向乙方支付二十倍于该销售金额的款项作为违约金,以赔偿乙方商业宣传推广费用。

  2、甲方若在本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即发展其它销售代理商,则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3、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进行销售或分发,愿按违约销售或分发的份数,以二十倍于所销售或分发的软件市场零售价的金额赔偿给甲方。

  4、乙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愿接受甲方不低于五十万元的经济索赔。

  5、无本合同或法律规定之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6、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需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7、因一方履约不当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乙方若委托第三方收货,则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交书面的委托第三方收货说明(说明至少包括第三方收货人详细地址、公司全称、指定货物签收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等信息,并加盖乙方公章)。货物交由乙方委托的第三方签收后,视同甲方已将货物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箱:。

  2、乙方指定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邮箱:。

  3、上述联系方式是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法定方式,双方均认同上述联系方式所传递的信息。

  4、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5、除经双方确认的订单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资料(如出/送货单、运输单、提货单、报价单等)内容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账户名: 账户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化妆品代理销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针对乙方代理甲方产品的销售及有关市场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指定乙方为 品牌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

  三、代理期限:自20 年 3 月 1 日起,至20 年 2 月 20日止。

  四、任务指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指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生效方式:自乙方按甲方指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生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指定帐号,则本合同自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 化妆品的三证等有效证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⒋甲方将负责后督摧及监督 化妆品有限公司做各省市性的广告投入;

⒌甲方将负将责区域性的教育培训投入;

⒍甲方将有义务独立承担经济责任、民事责任和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牌推广及品牌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打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处理程序

  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打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打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处。

⒉验货程序

  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处理。

⒊退换货处理程序

  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证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自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

  附件1:《财务年度任务书》

  附件3:《产品价格单》,

  甲方(盖章): 化妆品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销售的食品,双方在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本合同所确定的产品为甲方生产的,具体的名称、规格、价格、数量及金额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

  3、产品的保质期为。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二、产品价格

  1、甲方产品的价格以甲方的价格表或甲方发货清单为准。

  2、甲方视成本及市场原材料变化有权更改供应价格,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三、货款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采用如下货款结算方式之一: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3、批结(□是;□不是),甲方按每批件为一送货单位向乙方供货,次批货到时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货款;

  4、期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月为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于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期所供产品全部价款。

  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应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更换该账户或以现金等形式支付给任何个人,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四、交货方式与验收方式

  1、乙方可选择自行从甲方指定地点提货(□是;□不是)或甲方送货(□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2、乙方需提前天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甲方订货,甲方应根据乙方订货单上的品种、规格、数量以及送货地点等约定事项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卸货费等)由甲方承担。

  3、乙方在收到甲方运送的货物后应立即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若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双方约定标准,应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已通过乙方对交付货物的验收。

  五、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按时将产品送达乙方。

  2、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质期内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害的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损害、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货款。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况致合同不能履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如期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若逾期履行义务,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十五日,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应承担上述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2、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则,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补发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要求退货的,甲方除应将已收款项返还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还应做相应赔偿。

  3、甲方需按订货单上约定数量交货,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应照数按时补交,若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作为违约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甲方无任何违约行为,乙方必须按第三条约定的结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迟延超过三十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相应损失。同时,在乙方延迟支付货款期间,甲方有权暂时停止向乙方供货。

  七、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由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双方中有一方需要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故终止合同者,需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因本合同的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篇10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以下区域代理销售“某某”牌家电产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产品:本协议所称产品,系由浙江某某家电有限股份公司委托甲方在陕西省全境代为销售的“某某”牌冰箱及其他相关家电产品。

  2.商标:“某某”牌冰箱

  3.销售区域: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条件

  1. 经销:乙方在制定区域内独家销售甲方代理的产品。

  2. 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证件、产品证书以及免费的技术培训和培训资料。

  3. 甲方须保证乙方零配件的供应。在保修期内的零配件是用以旧换新的方式提供。超过保修期的零配件甲方收取成本费用。

  4.甲方向乙方提供该区域独家经销保证,凡属该区域的相关购买信息甲方须反馈到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在非代理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第三条 推广、广告、展览

  1. 甲方向乙方提供特许代理授权书,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合理数量的广告宣传图片及有关产品经销的辅助资料等。

  2.乙方在经营推广中印制的宣传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3. 展览:在区域内组织产品出展,由乙方提供人员、租赁展位,甲方免费提供全套样品,乙方向甲方回馈展览照片。

  第四条 价格与奖励

  1.甲方代理销售的产品如有价格调整,需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为(详见冰箱供价表)。

  3.乙方月完成销售额 元后,甲方以 %现金返回乙方作为奖励,乙方每月向甲方返回销售记录的次数不受时间限制。

  第五条 订货/发货/验货

  1.每次订货,乙方传真采购订单给甲方,甲方确认后回传乙方。甲方不得接受口头或其他形式订单。

  2.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数量发货。

  3.倘若甲方所发货物与订单内容有型号、尺寸、颜色、品质不符者,乙方于收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补正,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品质/保险/售后服务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保证质量。

  2.甲方的产品,免费保修 年。

  3.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售后服务标准进行售后服务。

  第七条 违约责任/终止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限内如违反以上协议,则应由违约方负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违约责任和损失,同时另一方有权终止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合约或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协议 篇11

  甲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传真:

  邮编: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担任甲方的产品销售代理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代理产品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及产品(以下简称为“合约产品”)以及今后甲方授权销售的其它产品。

  二、授权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区域销售代理商,负责在地区开拓市场和销售上述代理产品。

  三、订货数量和订货额度

  双方协商同意:

  1。乙方首批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2。双方合作的最初个月为乙方市场开拓期。在此期间,乙方“合约产品”的累计订货数量不应少于套。

  3。市场开拓期之后,乙方月订货数量不少于套。

  4。乙方每一订单的订货金额不应少于万元人民币。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模板 篇1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经销甲方“ ”牌全自动麻将桌的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同意乙方以“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经销点”的名义对外营业,但乙方不属于我公司的分支机构,经销点财务独立核算。

  2. 乙方必须设立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同时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政策、统一形象、统一价格和统一服务方面的要求。 3.乙方与甲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应派遣一名员工到甲方进行麻将桌的安装、维修等技术学习(学习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不能修理麻将桌故障时,由甲方安排一名人员到乙方辅助维修,维修实际出差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帮助乙方办理各项经营手续,并提供销售的相关宣传资料。

  5.合同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经销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如违反本条,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无条件将乙方其它品牌麻将桌作没收处理,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没收乙方的甲方品牌产品以外的其它产品。并处元/台的违约责任收取乙方违约金。6. 配件实行以旧换新的制度,但购买超过一年的配件不能以旧换新,乙方将损坏的配件寄还甲方,由甲方重新配寄新配件。

  7. 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由订单、收货单确定,最终以收货单为准。 8. 甲方以低价发货给乙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9.运输过程中货物残损,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应立即与我公司业务负责人联系,并经送货的部门签名作证;乙方有义务提供有关单证给甲方,以便甲方向运输公司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货品的质量如乙方有异议,应在收货后7天内用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接受,甲方承诺所有产品自出货当日起如有质量问题一个月内包换(一个月期限为甲方出货当日至甲方收到返修产品当日)。

  10. 甲方向乙方的供货价格以甲方制定的代理商价格为准,如有变动,以实际调价为准。 11.为确保发货及时,乙方必须提前三日向甲方提出订货计划,并将货款汇入甲方的指定帐户,甲方收款后负责将产品发放到乙方指定的接收地,乙方自行提货。 12.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13.如合同终止,乙方退还甲方提供给的所有产品,甲方按照乙方当时进货价退款给乙方。并且乙方无条件返还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的所有物品及证书资料等。

  14. 本协议期满后,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15.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 其它补充事项:。 17. 本协议有效期:自本协议签定后至年月 日止。 18.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盖章后即生效。

  甲 方:贵州永丰七星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乙 方: 代理人: 代理人:地 址:地 址: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销售产品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市场开拓,规范双方合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协议期限及经销区域

  1.1、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区域内全权代理经销产品。

  第二部分:双方协商

  2.1、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地区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不同时经销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标准。

  2.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区域范围内销售,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甲方已开辟的市场及其它市场,如有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终止供货,没收产品扣罚保证金。

  2.3、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许可不得向该区域发展其他代理经销商商户,如有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

  2.4、验收货物:整件外包装完好,若产品短缺应由乙方单位出具证明,经甲方认定后补齐;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短缺、损坏等,应在收货三日内由运输部门出具证明,若在收到货物三日内乙方没有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则视同货物完好无损。

  2.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向乙方提供产品上市销售,所需的全套法律文件。乙方负责办理本区域所需要相关文件,费用由乙方自理。

  2.6、乙方需提前一周向甲方提出供货计划,甲方按计划备货,款到发货;甲方负责保证产品质量,若由乙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乙方承担。

  2.7、在合同期内,甲方的文件、商标、品牌以及包装设计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销售甲方的产品过程中加以使用。乙方应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和品牌声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与消费者保持良好关系,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

  务。

  2.8、乙方严格遵守代理区域的划分约定。如冲击或变相冲击其它经销商所代理的区域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乙方发现其它代理商冲击本地市场,在取得确凿证据后,交甲方处理。甲方将处罚违约代理商的市场保证金作为赔偿金作为赔偿交给乙方。

  2.9、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其他形式解除合同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与甲方品相关一切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2.10、乙方在没有违约及货款两清的情况下,合同期满,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中途终止协议,在协议终止九个月后,乙方所属市场无遗留货物,甲方退还乙方市场保证金和货款,乙方将甲方的所有手续等资料交回。

  2.11、非经甲方授权,乙方无权代表甲方进行任何经济及其它活动。否则一切后果自行负责。乙方在销售过程中税赋全部由乙方在当地机关缴纳。如因偷税、拖欠等导致税务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受到处罚,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12、乙方代理商同本区域的经销点签订的任何合同、合约等,由于履行方为乙方,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货物运输及付款方式

、规格: 片,每件 ,供货单价: 元人民币。

、规格: 片,每件 ,供货单价: 元人民币。

、首批提货 件,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首批提货 件,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

、大写合计: 。

、汇款途径:

  途径一:途径二:

  开户行:开户行:

  户 名:户 名:

  账 号:账 号:

、货物运输:运输中如发生商品损耗或丢失,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货物运输公司索取凭据或签名,由甲方向货物运输公司交涉赔偿。

、详细地址:(此发货地址由乙方亲自填定,若因地址有误出现发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到站 地点: 收货人姓名:电话: 第四部分:销售支持

  4.1、甲方提供产品知识培训,提供灵活多样的营销方案并保护市场。

  4.2、提供相配套的宣传品、平面设计、软硬件文章、广告文案等及电视广告片。

  4.3、协助各级经销商进行市场调研,适时调整制订切实可行的促销方案和市场运作方式。

  4.4、完善整套市场管理细则,随时派专人解决市场发生的问题。

  第五部分:换、退货程序

  5.1、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退货费用由甲方承担。

  5.2、乙方进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部分:合同的解除与续约

  6.1、甲方每三个月将按年度任务指标对乙方考核一次。如果第一次考核完成指标的70 % 则视为达标;若达不到70 %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延期两个月,若两个月后仍未达到70 % ,则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6.2、如再续约应提前向甲方申请,同等条件优先。

  6.3、双方应忠实履行合同、友好协商。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本合同或在履行本合同时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4、本合同正式生效以签名、盖章并款到为准。代理权保留期为一周,过后不再保留。代理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榷补充,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月日 签约日期: 年月日

  附:乙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范本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全系列产品委托销售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代理(经销)区域和代理(经销)范围:

  1、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为全系列产品在深圳市地区的代理商,并负责该产品在上述地区范围内的一级代理商。甲方提供的车辆,在乙方付清全款前,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对车辆安全负责。

  2、乙方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跨区域经销甲方产品,否则,除乙方应赔偿所有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委托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自签订该合同之日起计,即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到期需续约,必须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三、合作条件和销售方式

  1、乙方在深圳市必须设有能够可以展示全系列产品的展厅,以便利于产品的显示及宣传,费用乙方自付。

  2、乙方首批订车为两辆(单价为:万元)六辆(单价为:万元),乙方需在申请领取车辆合格证前付清全款,汇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后续车辆订单,乙方需严格执行订车合同的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3、甲方指定车辆出售价格,系列可在该车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二十万元;系列可在订车合同中规定的价格上增加最多八万元。如甲方对销售价格和范围有变动,须提前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制定对外销售价格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如对销售价格有异议,必须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认同。

  4、乙方承诺每月最低辆车的销售任务,并保证辆以上的库存。如连续三个月不能完成销售任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系列产品在进入乙方深圳展厅后乙方付清车辆全款前,车辆产权归甲方所有,除售出及甲方调货外不得离开展厅:不得试乘、试驾;不得对产品行使出租、出借、抵押等行为,乙方对车辆整车、外观、装饰等安全负全部责任。

  6、乙方如需补货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须就该批次车辆另行签订订车合同。不允许乙方私自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车或向其他经销商调车,如出现特殊情况,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负责调配车辆。调车时,应出具盖有公章的提、调单,并登记该车的底盘号、发动机号、经办人签字。

  7、甲方在乙方派驻商务代表,负责协调日常销售、售后服务工作。乙方须无偿为甲方商务代表提供食宿和办公场所,必须全力支持甲方商务代表在当地开展工作。甲方商务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借款。甲方商务代表提出的任何与双方协议内容无关要求,乙方均有权拒绝,否则视为乙方和商务代表之间的私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义务

  1、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并具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的能力的信用。

  2、甲方承诺可以取得本项目合法销售之相应证明文件。

  3、甲方允许乙方为该代理产品做宣传,但要明确表明其为甲方的销售代理,并需取得甲方认可。乙方的宣传内容不得出现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项目,如因此出现纠纷,乙方对其行为负全部责任,甲方无责任。

  五、乙方义务

  1、乙方需配合甲方驻地商务代表,积极处理车辆售后服务工作,进行市场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双方需对调整后的商务政策签订补充协议。

  2、乙方需按甲乙双方确定销售条件(售价、付款方式及本合同条款等)进行销售,否则,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争议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应将甲方的相关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不得对外泄露。

  4、乙方处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奖金等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该系列产品时,要严格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

  6、乙方应努力维护和树立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形象,积极与甲方合作做好渠道维护及各种售后服务、客户投诉,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种市场信息。

  六、购车程序

  双方按签字认可的订车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乙方将购车客户的资料提供给甲方并将购车款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后,甲方即将该车的产品合格证及发票出具给乙方。乙方在未收到客户购车款前不得将所购车辆交付,否则后果自负。

  七、提货方式及验收

  若由甲方送货,乙方承担费用,费用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货到后乙方及时签字验收。

  乙方自行提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风险自乙方提货人员验收车辆后转移。

  八、质量保证和产品退换

  1、甲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及标准,并向乙方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2、甲方货物售出,概不退换。车辆自身质量问题,乙方需告知购车客户到奔驰售后服务中心解决;甲方产品部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解决。

  3、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客户投诉,乙方需及时有效解决,并书面告知甲方。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客户投诉或处理不当,产生的一切纠纷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九、合同履行注意事项

  1、乙方不得单方面修改、终止合同。

  2、未经甲方书面准许,乙方不得跨出本合同规定的范围销售甲方产品,否则,因乙方的冲货现象而造成甲方或其他代理商的损害的,甲方将给予乙方处以冲货零售价2倍金额的罚款,罚金在15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交付给甲方,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即时终止本合同,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需在领取车辆合格证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客户资料并保证提供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和搪塞,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在收取购车客户的车定金及购车款前,需及时与甲方沟通,确定甲方能够提供购车客户所需车辆,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不得无视法律,做出随意夸大、隐瞒或虚假承诺等行为,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消除一切不良影响。

  十、其他

  1、甲、乙双方若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问题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信态度,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地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合同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3、本合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5、本协议所列的地址或电话为双方寄送文件或电话通知的依据,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双方通信或通讯以本协所列为准。

  十一、合同效力

  1、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的权利已履行完毕时,如无继续书面续签,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相关内容,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车辆折旧及运输等费用。

  3、合同终止后,双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账目上所有款项,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取回所有甲方财产。乙方无权留置甲方财产,如乙方强行留置甲方车辆,乙方需赔偿甲方每车每天五千元的赔款。

  4、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应中国法律,如发生双方意见不和最终未能达成谅解时,可再向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帐号:

产品代理销售合同【精品14篇】 销售产品代理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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