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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委托生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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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委托生产合同(通用5篇)

  【导语】产品委托生产合同是一种合同形式,通过该合同,委托方可以将产品的生产任务委托给另一方,以确保产品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生产。本文是网友“gongzhang”分享的产品委托生产合同(共5篇),供大家参考。

产品委托生产合同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 篇1

  委 托 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之约定生产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根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提供,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提供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须真实、有效;乙方要协助解决顾客投诉;协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及安全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现产品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约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合同法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出现不可预测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商议。)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地址:经办人:

  电话:日期:

  乙方:地址:经办人:

  电话:日期:

委托生产加工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代加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代加工内容

  1、甲方因生产安排需要,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成品加工费为每平方元(报价为含税价),其中加工数量、样式、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及要求进行代工生产。

  2、签订合同后,乙方先行生产2份试样,若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生产;若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整改后,经甲方同意方可继续生产。

  3、乙方应优先安排人员完成甲方交代的生产任务,做到保质保量保时出货。

二、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生产授权所需的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其他合法证明等的相关法律文件。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要的材料及信息等。包括图纸、技术要求、数量、交货时间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应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版和标准进行产品验收。若代加工产品达不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生产或赔偿损失。

  5、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任何未经乙方同意的其他生产商。

  6、按时支付代加工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委托的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严格按照甲方确定的样式、数量、质量等标准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国家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资料,若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图纸、原材料及其他信息等丢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应节省用料、余料及其他材料在代加工活动完成并验收后,应全部退还甲方。

  5、乙方不得将代加工活动再次转包、分包其它生产商或以其他形式将本合同项下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否则一经发现,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处以合同金额5%的罚款,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若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6、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和要求提供代加工产品所需资料的,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生产期限顺延。

  2、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指定材料供应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交货日期,造成乙方工期损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乙方未按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保时出货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代加工产品总费用的20%。

  5、因乙方原因生产代加工的产品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6、货品验收合格及交付产品后15日内,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所交付的代加工产品进行验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7、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中途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违约方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仍需按合同总价款20%的款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

四、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①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

②战争或准战争状态、恐怖活动、戒严、骚乱、罢工、行业纠纷等。

  2、因甲方或乙方的设备、材料及产品质量引起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3、产品代加工过程中,由上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乙方设备故障,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予以解决,但由此形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亦然。

  4、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的,则此类延误将被视为不可抗力,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5、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于7个自然日内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对方,经双方确认后,作为以后检查和确认的依据,并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因此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双方应通过协商,尽快解决;但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的执行时,则合同执行期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排除后尽快通知对方,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7、因政府行为影响或阻碍代加工产品生产,甲乙双方可协议工期顺延。

  8、在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合同执行超过7个自然日的情况下,双方应达成继续执行合同的协议或双方另行协商延长本合同履行或另订合同。

五、保密

  甲、乙双方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从对方获知的技术和商业信息(统称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无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任何时间,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不当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租、出售、转让、许可使用或共享,违反本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六、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样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并于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20%作为预付款,剩余货款须乙方交付的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7日内全部结清,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七、争议解决

  1、双方因为合同解释或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先进行友好协商。若7个自然日内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中的其他义务。

八、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2、甲乙双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申请协商终止或部分终止合同。申请应明确该终止是出于己方的便利,并明确终止的程度以及希望终止的日期。协商未果前双方均不得停止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在一方对另一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还可向另一方发出书面的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有签署权限的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执二份。

十一、附议

  未尽事宜,应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合同为准。合同的所有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地: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加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

  一、委托加工项目

  委托加工产品:加工产品数量:产品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起个工作日内交货。

  二、委托加工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选用原材料。乙方对原材料的质量提供保证,并担负法律责任。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技术标准参照国家标准执行或乙方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四、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

  1、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甲方无特殊包装要求时由乙方自行选择包装方式。

  2、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地点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五、费用结算

  按照甲方实际经营情况和销售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乙方以现金结算的方式购买。购买的产品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一次性支付,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原料购进发票。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规定时间交货,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5%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减少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七、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执行过程中出现异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月日

委托生产合同 篇4

  甲方(委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受托方):

  联系方式:

  地址: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委托生产加工的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提前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加工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天通知乙方。

  3、乙方必须要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要求及相关图纸加工生产。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甲方的要求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甲方厂名和厂址、商标、设计图案等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产品内禁止一切有涉及乙方印刷的标识及宣传资料,如发现产品内放有乙方的资料,则甲方保留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权利,乙方赔偿甲方违约金20万元。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甲方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必要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由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指定使用的原辅材料或包装材料等,乙方必须要在产品上按甲方的技术工艺图纸、样板模纸的技术要求使用上,不能以次充好,同时不允许使用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其他原辅材料。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提供材料,设计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存放地点。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立刻整改;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天开始供货,具体交货时间按甲方明确的时间为准。

  第六条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价格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价格表必须详细列明产品用料明细,包括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等明细(以书面双方签名确认为准)。

  2、乙方承担产品的加工及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并于次月25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加工费。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无法生产出甲方所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甲方指定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检验场所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3、乙方接收的设计包装品和设计商标标识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自行出资继续履行协议解决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甲方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议第七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产品委托生产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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