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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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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城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城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供大家品鉴。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城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1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发布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美化城市景观,营造良好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促进我区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统一规划、布局合理、视觉通畅、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原则,重点对城区、道路等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脏、乱、差”的面貌,形成“设置有序、科学布局、设计精美、形式新颖、品味高尚、发布规范”的户外广告新格局,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二、整治的主要范围和重点

  在全区行政区域区,凡违反《**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与城市规划不符,影响市容市貌,侵占绿地或遮挡绿化景观,影响建筑物形象和风格,妨碍交通安全的;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或再建国道、省道公路沿线未经审批非法设置的、以及虽然审批但不符合《**省交通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等级公路广告设置规划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要求的非公路标志标牌的;未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审批或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以及其它设置不合理的户外广告等,均为此次整治的范围。这次整治的重点:

(一)经营性户外广告。

  1、设置新的大型户外广告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对影响视野、遮挡建筑物和破坏旅游线路,影响市容市貌的,经规划、城管、工商、交通、水利。、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

(三)临时性户外广告及乱贴乱画。

  1、严格控制临时性户外广告审批。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占道(占用人行道)广告设置和活动行为,须报城市管理部门审批;且不得超过规范时限,未经审批不得发布。

  2、由城市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理影响市容市貌的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侯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整治原则及处理意见

  视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四项处理措施:

(一)予以保留。具备合法批准手续且设置期未满,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等方面符合规范及整治要求的。

(二)限期整改。与整治要求部分不符,在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的户外广告,经限期整改后可以达到要求且符合有关规定的。

(三)限期拆除。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不愿自行整改或整改无法达标的户外广告,经合法批准设置、但期限届满未经设置审批的户外广告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虽经主管部门批准、且按批准要求设置、设置期未满,但严重妨碍生产或市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影响市政设施、交通安全设施或其他公共设施使用,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限期拆除。

(四)依法登记。对各类户外广告要做到依法登记,并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标注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户外广告登记字号。

  四、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塔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宣传、督导、汇总、验收等日常工作。

  五、专项整治的方法步骤

  此次全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树立典型、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按以下步骤实施:

(一)普查宣传动员阶段

  规划、交通、城管、水利、林业、旅游、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对重点整治区域、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按职责对存在问题制定出具体的整治方案、措施和意见,要落实具体拆除或限期整改名单报市户外广告专项整顿办公室。与此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需要明确下列内容:

  1、对普查的户外广告情况列出明细表,就每处户外广告逐一提出具体的整顿意见(即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四项处理措施);

  2、制订出整顿工作的时间进度计划;

  3、明确主管领导及具体的工作部门。

(二)整治实施阶段

  按照由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的工作方案,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治措施,以自查自纠、自清自改为主,对户外广告组织实施集中整治工作。

  对限期拆除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应注意预留出执行强制拆除程序的时间),否则予以强制拆除。

  对完善手续的户外广告,责成设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完善手续。

  治理整顿工作需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执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工作。主管部门每周向市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汇报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

  由区整顿和规范户外广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强制拆除。

  六、落实责任,明确工作要求

  1、规范审批,强化管理。依据《**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户外广告管理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设置审批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城市管理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条例》和《**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负责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制度和程序,在此次整治活动期间,除特殊情况需异地安置的户外广告外,其他户外广告原则上停止审批。此前经相关部门批准、但尚未设置的户外广告暂时不得设置。要依据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和监察力度,对下达的清理任务和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要从严从速处理,确保全市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户外广告的治理整顿工作。负责依法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市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3、规划部门负责拟订和依法审核户外广告和牌匾广告分类设置的规划方案和监督管理,对与城市规划和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符的,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和处罚。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治理整顿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以及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告的户外广告及乱设的指路标志,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工商、规划、城管等部门予以拆除和处罚。

  5、城市管理部门依据职责权限,加强对户外广告调协的监督管理,对发布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依法责令整改,对应拆而未拆的户外广告会同工商、规划等部门强制拆除。

  6、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绿地内设置的户外广告,经审定确需拆除的,会同工商、规划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2

  关于开展全市户外广告 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环卫处、油田城管支队、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提高户外广告质量,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美化城市景观,维护公共安全,决定开展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打造靓丽盘锦为目标,坚持重点控制和分区管理相结合,有利于保护城市风貌,与区域环境和城市建设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对街路、商业繁华区、城市出入口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整治,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集中清理,并进一步强化日常管理,彻底改变户外广告设置“杂、滥、乱、差”的面貌,解决非法“小广告”污染城市市容等问题,形成合理规划、设置有序、布局科学、管理规范、标本兼治的户外广告新格局,标提升城市容貌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设置增量户外广告

  1、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不断加大户外广告管理力度。与规划主管部门配合,编制全市户

  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做到布局科学合理。户外广告设置充分考虑广告的位置、形式、规模、规格、材料、亮化美化等基本设置要求,提倡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做到设置科学有序。

  2、严格审批增量户外广告。市综合执法局依据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对单体广告进行审批备案。辖区执法大队现场予以监察,严查擅自变更设置地点、规格、形式、数量、制作工艺及发布内容的户外广告。

(二)整治存量户外广告

  一是对现有柱式广告、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进行排查,对未经审批,但符合总体规划和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保留,在30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对未经审批,不符合全市总体规划要求,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予以拆除。二是严格控制建筑工地围挡广告,总高度不超过6米;设置于建筑工地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距离地面总体高度不超过6米,同一区域要相对统一。不符合设置要求的要限期整改或拆除。三是建筑物立面不得设置外凸式广告,对突出墙面、尺寸过大、遮挡和破坏建筑物整体性和设计风格,与建筑物不协调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四是拆除建筑物顶部设置的大型实体户外广告牌。五是对设置于各种栏杆上影响“拆墙透绿”效果和交通视野的广告,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六是清除未经批准、长期空白闲置、不及时维护的陈旧、破损和设置

  期满的广告和商家牌匾。七是有关部门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置的宣传栏、阅报栏、标志指示牌等,对不符合设置要求以及随意更换为商业宣传画面的,要进行整改或拆除。八是清除橱窗、门楣、墙面乱粘及时贴和乱挂招牌现象。九是清除在建(构)筑物、临街及小区墙体、电线杆、路灯杆、报刊亭、电话亭、候车亭、树木、各类灯箱、大型广告牌、桥体等部位涂写、悬挂、粘贴的小广告。

(三)严控临时性户外广告。一是严格控制在繁华区进行商业性庆典宣传活动,超过规定时限的要及时清理取缔。二是临时性公益宣传广告,要规定时限拆除,特别是交通隔离栅栏、街道两侧墙体上设置宣传条幅、广告要及时清理。三是坚决清理取缔经营性宣传条幅广告。

(四)清理非法张贴喷涂广告。一是查处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的张贴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的联系电话号码及其他“小广告”行为,实现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得到有效遏制,使非法张贴、散发、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不再反弹。二是清理覆盖已乱张贴、乱刻画和乱涂写非法“小广告,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整治范围

  此次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重点突破、循序渐进的原则进行。今年重点对15条主街主路进行整治。包括:向海大道、石油大街、渤海路、惠宾大街、辽河路、兴隆大街、科级大街、泰山路、兴油大街、林丰路、市府大街、工业大街、香稻路、红旗大街、胜利街。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万春 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孙大勇 辽河油田城建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由德宏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助理、综合管理科

  科长

  张 勇 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大队长

  袁法祥 市综合执法局环境执法监察大队大 队长

  陈 军 市综合执法局辽滨大队负责人

  刘 野 市综合执法局辽河口大队大队长

  张华桥 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喜权 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 斌 辽河油田城管支队综合监察科科长 冯勇海 双台子区环卫处处长

  宋祥波 兴隆台区环卫处处长

  五、责任分工

  1、辖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拆除工作。负责对辖区内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门前四包”责任单位落实包市容卫生工作。收集整理张贴、散发、喷涂非法行医、办证、招聘公关等小广告信息,移交环卫部门处理。

  2、辖区环卫部门负责加强对非法张贴喷涂小广告的覆盖和清理工作。

  3、市综合执法局环境卫生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加大对非法小广告清理工作的督查力度。

  4、市综合执法局机动执法大队负责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实施步骤

(一)普查准备、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25日至4月10日)。对重点整治街道、重点部位的户外广告设置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普查,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具体的整治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整治氛围,争得各部门、单位以及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二)编制论证规划和集中整改整治阶段(2012年4月11日至8月10日)。一是与规划部门配合尽快编制出台全市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规划,并完成论证工作。二是逐条路段、分门别类落实整改措施,责令产权人整改自拆。对整改仍不达标和拒不整改的,对严重违背户外广告规划 的,对现有柱式、电子显示屏等大型户外广告在规定时限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的,由两区综合执法大队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开展对非法张贴喷涂广告的清理整治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8月11日至8月31日)。组织对户外广告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七、措施要求

(一)全面调查摸底,详细掌握情况。此次户外广告整治活动,机动执法大队要对户外广告设施认真调查摸底,环卫执法监察大队要对非法喷涂广告进行调查,并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各辖区执法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要积极与广告设置单位搞好衔接,对整治路段的户外广告进行拉网式普查,将基础情况记录在案,分别提出整改措施,为实施集中整治做好准备。

(二)耐心宣传教育,督促自行整改。此项工作情况复杂,政策性强,与市民生活和设置者利益密切相关。要搞好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广泛宣传户外广告管理有关规定,使之认识到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对提升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以及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危害及后果,尽最大努力劝导设置者对不规范的户外广告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明确标准,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下列标准:喷涂在涂料墙体上的广告,需用相同颜色的涂料粉刷覆盖;硬质墙面、桥栏上的需用清洗剂彻底清除不留痕迹;金属设施上 的需强力清洗或用相同颜色的油漆覆盖;所有广告要清刷彻底,不留痕迹。

(四)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及标准要求推进整治工作。在查处特别是强制拆除过程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认真做好劝导工作,切实维护道路通行安全。严禁办人情案和关系案,凡纳入整治范围的户外广告,要坚决予以拆除。凡不符合规划总体要求的,坚决不予审批设置,一经发现严肃查处责任人和主管领导。

(五)积极稳妥推进,务求取得实效。此次整治工作要以调查摸底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查处为后盾,本着先易后难、先主后次、先单位后个人的原则,逐步深入展开。两区综合执法大队应向属地政府申请拆除户外广告所需费用,同时,研究户外广告长效管理的措施和办法,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管理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更好地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容貌环境建设和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综合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七日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文明办 抄送: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双台区人民政府、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户外广告的规范管理,提升城市市容市貌,打造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按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株洲市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减量、规范、美观的原则,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以城市门店店招店牌整治为切入点,抓好户外广告整治规划编制,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落实户外广告收费政策,提升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水平。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是对城区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标准不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以及路牌、指示牌等进行全面整治。经清理后的立面墙体要整洁美观,广告内容画面清晰,文字规范,内容文明真实,城区店招店牌实行一店一招,材质统一,风格统一,规格统一,安全牢固,同一条街道的店招店牌基调统一,制作精美,白天美化,夜间亮化。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通过整治,使这些路段成为我县城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范设置的样板和亮点区域,成为展示城区风貌和特色的城市名片。

  三、时间安排

  201x年x月xx日至xx月xx日。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x年x月x日至x月xx日)。城管局负责对道路两侧的各类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调查摸底工作并做好登记造册,形成基础资料,制定具体整治方案。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x月xx日至xx日)。

  采取通告形式,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整治方案。同时,城管局户外广告管理处负责上门发放整改通知,宣传资料,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x年xx月x日至xx月xx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组织专业施工单位进行建筑立面清洗、户外广告规范化整治和店招店牌的底板制作,同步由店面业主制作店名字体。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x年xx月xx日至xx日)。由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整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户外广告整治和店招店牌规范重点区域:交通街、公园路、炎帝路、云阳路等。

(二)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户外广告,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占用公共用地的,依法缴纳费用;占用非公共用地的,有效期届满后可依法申请延期设置。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在原审批有效期届满后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

(三)户外广告亮化要求。户外广告设置原则上都要具备城市亮化功能。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且有效期仍未届满的,督促其设置亮化功能;对申请延期设置和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城市亮化功能要求。新建、改建、在建建筑物必须符合城区广告设置和亮化设置规划要求。

(四)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占用公共用地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依法进行拆除并处罚。占用非公共用地的,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接受处罚并补办手续后,予以保留;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范要求的,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对原经户外广告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置但有效期已届满的户外广告,按照以上原则处理。(五)店招店牌改造整治。按照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拆除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店招店牌,经核定符合要求的现有店招店牌可不予拆除;由县规划部门提供广告底板设计图样以及广告牌的三维效果图,经领导小组核准后,交由专业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底板选材以烤漆铝格栅和铝塑板为主。

(六)公共广场周围建筑物的立面清理。清理范围包括犀城广场、云峰广场、三角坪广场、车站转盘周边建筑物。清理内容包括清除外墙锈斑、污迹,保证墙面洁净;清除建筑物(构筑物)墙面凹凸物、悬挂物;拆除沿街建筑物立面上设置的不规范广告及店招店牌;清洗污染的墙面;对杂乱无章的各种线路(电话线、网线、信号线等)按照捆扎、贴墙、入管的原则进行整治和改造;对横跨街道的线路实行减量规范;拆除路灯上的广告牌及各门店的不规范的竖式店招店牌。

  六、整治的标准、办法与经费

(一)整治的标准。严格按照《xx县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执行。(二)整治办法。对上述列入整治范围内的店招店牌,按管理规定标准由城管局负责组织招标,指定生产企业统一规范制作安装店招店牌框架;隶属单位的,超过店招店牌设置标准的,由单位申报制作安装,并与立面相结合。

(三)整治经费。对上述路段列入专项整治路段发生的专项改造整治经费,是单位出租的,原则上由出租单位承担;属个人的,其店招店牌底板框架统一制作费由县财政出资;广告面牌字体的制作经费由业主承担。

  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规划和管理工作,加强巡查,严格审批手续。对未经许可设置、超期设置,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拆除,逾期不改正的,予以从严查处,并强制拆除;对未按许可要求设置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整改,并从严查处;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办理审批手续和其它广告的审批,直到整改到位。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胡松田任组长,副调研员谭迪平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城管局、住建局、规划局、招标局、工商局、电力局、文广新局、电视台、城建投公司、国资局、电信公司、城关镇、下东乡、思聪乡、米江乡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由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刘泽文任办公室主任,刘峥、周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提高思想认识,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专项整治是提升城区整体形象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单位要做好打攻坚战的充分准备。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分步推进,全面、扎实、深入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店招店牌整治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收集相关信息,督促整改规范设置和依法拆除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审批、整治工作,抓好店招店牌的整治;建立户外广告发布者诚信档案,对守法经营,支持、配合整治工作的,将其良好的诚信记录诚信档案;反之,则将其列入诚信黑名单。

  县工商局要做好户外广告内容的检查与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宣传和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要坚决制止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维护专项整治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县财政局要确保专项整治经费的落实到位。县住建局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县规划局负责店招店牌底板美化的总体设计。县电力局负责施工现场的电力安全管理工作。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县文广新局和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公司负责施工现场的通讯、电视传输网线管理。县电视台负责开展宣传发动,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对项目范围内的业主进行宣传,参与配合整治,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矛盾,确保整治环境宽松有序。

(四)加强调度,强化督查。整治期间,有关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充分掌握信息和资料,善于解决困难、化解矛盾,并及时反馈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好经验。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各类困难和问题。

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城管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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