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车辆租赁合同

时间:

车辆租赁合同15篇

  【导语】本文是热心会员“c494”分享的车辆租赁合同15篇,供大家参阅。

车辆租赁合同

车辆租赁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XXXXXXXXXXX车的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

  一、租赁数量:XXXXXXXXXXXX辆。

  二、车辆相关资料:

  车辆型号:XXXXXXXXXXXXXXXXXX车架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车牌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制造厂家: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出厂日期: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动机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租赁期限:自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开始,计划租赁至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租赁期自车辆进入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经验收合格后交付承租方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地点及方法

  1、交车时间: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

  2、交车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验收方法:有关部门检查相关手续(行车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保险、车辆年审验证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出租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1、租赁价格:每月租赁费用人民币XXXXXXXXXXXXXXXXXX元,大写叁仟元整(此费用包括司机费用)。

  2、结算方式:承租方在出租方车辆交付使用一个月后,付给出租方上一个月的租赁费,以后每一个月结算并付款一次,结算时应出具租赁业正规发票。

  3、结算时不足一个月的按天(日均租赁费=月租费/...天)计算。

  六、进出场及费用

  出租方负责车辆的正常年审费用、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负责将车辆运送至承租方指定的接收地点,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结束,由出租方负责将车辆开出现场。

  七、燃料、动力及维修

  车辆在承租方使用期间所用的燃料(汽油、柴油)由承租方负责供给。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担。

  八、汽车保管

  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报请郑州仲裁机关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二份,双方各持正二份,副本二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 联系人:X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X 传真: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 XXXXXXXXXXXXXXXXXX年XXXXXXXXXX月XXXXXXXXXX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出租人将XXXXXX辆XXXXXX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租期为XXXXXX年,自 XXXXXXXX年 XXXXXXXX月XXXXXXXX 日起至 XXXXXXXX年 XXXXXXXX月 XXXXXXXX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XXXXXXXXXXXXXXXXXXXX。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盖章)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承租人:(盖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约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签约地点: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车辆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承租方:

  1、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2、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3、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4、租用期定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5、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6、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7、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8、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9、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车辆租赁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将车牌号为的汽车,赠予乙方汽车使用权一年,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 元,一次交纳壹年的 保险金 元。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汽车使用权一年的协议,双方严格认真执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赠车辆。

  (1)乙方用所赠车辆从事违法犯罪行为。

  (2)乙方将所赠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甲方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做相应赔偿。

  2.不承担所赠车辆于乙方使用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意外财产所得税后,将所赠送车辆交付乙方。

  5.提供车辆应当适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适用合同规定的适用时段拥有所属车辆的使用权。

  2自行承担所赠车辆使用期内的汽车保险费、燃油费用、路桥通过费用等费用。

  3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承担由于乙方行为带来的其它经济损失。

  5 协助甲方在试用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三、保险条款

  1.甲方就所赠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

  甲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缴讫。

  2.乙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甲方将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甲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乙方在所赠车辆使用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甲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

  3.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如乙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乙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出租人根据承租人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牌汽车辆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限于用于。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协议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协议期限将车调回。

  四、租金每月为元,从协议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五、保证金

  1.承租人应于租赁协议书签署之日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

  2.协议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人。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出租人权利义务

  1.向承租人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出租人不承担由承租人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协议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5.承租人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协议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人有权将协议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6.出租人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八、承租人权利义务

  1.在租赁协议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人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协议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人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

车辆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一辆,载人数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月租金为。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职责。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甲方应带给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职责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职责,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职责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职责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职责。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状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职责。

  承租方:出租方: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承租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地址: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根据平等互利、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汽车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1、号牌号码:

  2、车辆类型:

  3、所有人:

  4、所有人地址:

  5、车辆保险情况:

  6、车辆年审情况: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第三条租金和其它费用

  1、租金为:人民币元/天,从年月日起算租金。(含车辆维修保养费、车辆保险费及相关费用、折旧费等)。结算时甲方应提供正规的租赁费发票,否则乙方将按相关规定扣除税点。

  2、乙方在提取车辆时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同时须向甲方交纳押金元人民币,合同期满退回押金。如乙方需延长合同期限,提前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继续使用。

  3、租赁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照合同向乙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要求的、具有良好性能的达标车辆以及车辆行驶所需的行车本、驾驶证正副本、保险单等复印件以供乙方备案。

  2、甲方司机和车主实际驾龄需年以上,且必须驾驶证照齐全,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一套。

  3、甲方应免费提供除燃油之外的所出租车辆日常例行保养维护以及合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因甲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甲方自负,如果致使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乙方无需支付车辆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4、甲方司机在车辆使用期间发生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罚款及罚分,由甲方负责及时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负责将车辆停放在乙方指定的地点以方便乙方管理,且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动用车辆。

  6、为出租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乘坐险、车上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至少万元。

  7、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年度车辆审验及维修保养,并负责办理和交纳车辆行驶所需的各种交通证税费用。

  8、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经济责任;承担保险条款规定赔付范围、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经济损失。

  9、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

  1、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在租赁的期限内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得甲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3、对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如果必须先由乙方承担的,乙方承担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并应承担乙方因追偿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等费用损失。

  4、有权要求甲方为出租车辆投保基本险种,并在甲方获得保险赔偿后减免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

  2、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

  第八条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日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证明。

  第九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提供的租赁车辆未达到交管部门所要求的车辆性能标准的;车辆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甲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其他经济措施。

  3、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出租人收到乙方要求调换的通知后应及时调换,时间超过天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如擅自将车调回,应向乙方支付倍租金(按天计算)的违约金。

  5、因甲方车辆原因或甲方司机原因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因此而涉诉的,由甲方承担所有法律、经济责任。

  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若乙方在甲方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有权不用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方法

  所有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首先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若争议各方无法提出解决方案并达成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位于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其他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补充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本着双方自愿联营合作的原则进而达成互惠互利的目的,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挂靠项目:

  1、 甲方:以服务为手段,提供营运手续,营运手续产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以车辆为实质资本,为租赁营运提供生产工作,车辆产权归乙方所有。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将车辆营运手续租给乙方使用,并协助办理车辆相关手续,乙方承担相关费用。

  2、 甲方协助处理交通事故,办理保险理赔,解决有关事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

  方在上述事宜中,不承担不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和经济连带关系;

  3、 如果乙方车辆不再租赁甲方,甲方积极办理乙方的车辆转让及过户手续,费用由乙

  方承担。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需将车辆落户到甲方,并承担期间一切费用,运输收入由乙方收取,经营过程

  中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乙方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有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

  此造成甲方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按规定对车辆及相关手续证件进行年检,并按规定参加人身、车辆及第三

  者和货物各种保险,如不遵守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4、 乙方驾驶员必须按甲方要求营运, 必须按规定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和法制学习,

  营运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若同时因此遭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四、挂靠费用

  1、 乙方以其自有车辆登记在甲方名下为条件作为挂靠费的支付方式。

  2、 回单结算时司机必须凭运费80%的过路费及油票结算,否则不予结算运费。

  五、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限期自 年 月 日至年月 日

  2、协议期满,续签协议。如不续签,车辆需在协议期满前过户到乙方名下,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后挂靠车辆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协议期满,过户之前,租赁车辆给第三方及自身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若同时因此造成甲方向第三方赔偿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的经济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电话: 电话:

车辆租赁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库尔勒市场经济状况,由甲方的营运车辆 租给乙方营运之事而签订合同以资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同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风险抵押金 元大写

  三、自租车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每月交纳租金元,大写十五天一次交给甲方。

  四、在租赁期内,甲方应承担车辆的保险费工商、税务所有使用费。

  五、在合同期内乙方应保持车容、车貌、车况完好、不影响车辆正常审验和甲方的形象。

  六、合同结束时,乙方交给甲方车辆时,车辆完好无损。

  七、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义务承担车辆的各种维修费,违章罚款,如造成交通事故除保险公司赔偿外,所造成的其它任何损失有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内若甲方卖车,合同终止。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九、乙方违反合同时给对方造成损害,应根据后果和责任按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十、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过错造成的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有过错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若逃避责任有担保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七日内无违法行为退还押金。

  十一、租赁合同期满后在双方确定一方未有违章行为或已交纳完罚款后甲方可以退还乙方风险抵押金。

  十二、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的人和无手续的人驾驶,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对车辆与营运不利的事情,一经发现,甲方将车辆收回,押金不退。

  十三、车辆的燃油补贴归甲方领取,燃气补贴归乙方领取。

  十四、该车的租金有大幅度的变化随行就市。

  十五、如果乙方违反任何一条合同甲方有权扣除风险抵押金和收回营运车辆。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十七、乙方向甲方提供收条方可有效。

  十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车辆的违章之前由甲方负责,之后由乙方负责。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赣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 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 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 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条 押金条款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页,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业务用车的需要,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1.定义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1.1 车辆:是指车辆交接单(附件a)中第一条约定的车辆。

  1.2 租赁:承租方有权自租赁期的起始日起占有和使用车辆,并在此后拥有在本合同租赁期内对车辆的排他占有权和使用权,允许承租方不受限制地24小时使用车辆。

  2.主合同与车辆交接单

  2.1 本合同是主合同。本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车辆交接单。车辆交接单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承租车辆的品牌、车牌号、租赁期、规格、租金、司机、以及其他与车辆租赁相关的条款应在车辆交接单中规定,车辆交接单中未约定的事宜受本合同的制约。

  2.2 双方在签订主合同的基础上签订车辆交接单(见附件a)。若无双方实际签订的具体车辆交接单作为附件,则本合同仅作为双方租赁合同的资格认定合同,不作为付款依据。

  3.租赁车辆

  3.1 出租方为车辆的唯一所有权人。

  3.2 在租赁期的起始日之前,出租方须自付费用为车辆办理行驶所需的各项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驶证、年检证、税讫证、养路费证,并保证这些证件在租赁期内持续有效。

  4.租赁服务

  4.1 出租方同意,其为非独占、且非排他地向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

  4.2 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应免费提供救援服务及维修。

  4.3 若因非承租方的原因造成车辆无法供承租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养、年检、故障、事故等)时,出租方须立即无偿向承租方提供与车辆相类似的替换车辆。

  5.车辆保险和理赔

  5.1 出租方应自付费用按如下规定为车辆投保,并保证在租赁期内下述保险均持续有效:

(a) 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b)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万元人民币;

(c) 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为车辆购置价;

(d) 车上(座位)责任险:保险金额为每个座位万元;

(e) 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5.2 在租赁期限内,若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由出租方自行处理解决。

  6.租金

  6.1 每月租金中包含有公里的汽油费以及司机的固定劳务费。

  6.2 在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同时,出租方应向承租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商业发票。

  6.3 主合同提前解除时,出租方应按当月实际使用天数向承租方收取租金。

  6.4 除了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外,承租方无须再承担出租方及其司机的任何税费或责任。

  7.出租方的义务

  除前述规定外,出租方还应履行如下义务:

  7.1 出租方应确保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排他的占有车辆,并保证车辆的行驶性能和各项内置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车辆内外清洁干净,无异味。

  7.2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应对车辆及随车证件、备件负担保管义务。

  7.3 在租赁期内,非因承租方原因,车辆发生损毁、灭失、赔偿责任或政府处罚,出租方自行负担全部责任。

  7.4 未经承租方事先书面许可,出租方不得更换其委派的司机,也不得转让或转委托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给第三人。

  7.5 在承租方占有车辆后,非因承租方的原因,该车辆出现缺陷或遭受损害或毁坏,或者发生其他并非承租方过错而引发的事件,使得承租方无法为本合同的目的而继续使用车辆,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车辆。

  8.承租方的义务

  8.1 承租方不得利用车辆从事商业运输,体育比赛,以及非法活动。

  8.2 承租方须按时支付租金和司机的劳务费。

  8.3 承租方应当尊重司机,不得迫使司机从事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9.司机的委派和义务

  9.1 车辆的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出租方委派的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具有两年以上驾驶相似车辆的经历。

  9.2 出租方派遣的司机应当安全驾驶,确保承租方的乘坐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3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租方有权要求立即更换司机:

(a) 不遵守或不能完成承租方的工作要求;

(b) 无论何种原因,一个月内连续缺勤3天或一个月内缺勤4天的;

(c) 违反承租方的人事劳动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上下班,服饰,礼节等方面的规定;

(d) 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驾驶车辆的疾病的。

  9.4 司机在履行本合同的驾驶服务时,因其过失而给承租方造成的损失,出租方应当负担。

  10.合同期限、提前解除和终止

  10.1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本合同于租赁期的最后一日终止。若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仍有未履行完毕的车辆交接单,则本合同期限顺延至该车辆交接单期限届满之时。

  10.2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将车辆用于盈利性载人运输的;

(b) 承租方利用车辆进行非法活动;

(c) 承租方擅自在车辆上设定抵押或转让车辆的。

  10.3 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a) 出租方破产、解散、或丧失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资格;

(b)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9.3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司机;

(c) 出租方违法本合同第7.5条的规定,且承租方已更换过两次车辆;

(d) 如出租方因其它原因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且在承租方将该违约书面通知出

  租方后15天内未予纠正;

(e) 除前述规定以外,如承租方在本合同租赁期内的任何时候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

  出租方可解除本合同。

  10.4 在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时,除终止或提前解除前已有权取得的索赔、租金和赔偿外,任何一方须被免除其在本合同下的相应义务。

  10.5 双方同意,本合同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解除,出租方无权就本合同的剩余期限要求承租方支付任何进一步的付款、租金、或赔偿。

  11.声明和保证

  11.1 出租方陈述并保证:

  11.1.1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1.2 其是所出租车辆的唯一合法权利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证明文件。同时,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意义上将影响承租方根据本合同使用该车辆的任何抵押与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11.1.3 其签订、履行本合同不构成对第三方的违约或对第三方任何权利的侵犯,亦不会使承租方对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1.2 承租方陈述并保证:

  11.2.1 其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能力,其授权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可代表其签署本合同;

  11.2.2 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租赁车辆,遵守中国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

  12.保密

  12.1 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条款的任何内容以及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以及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及其关联方的任何信息。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本条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13. 其他

  13.1 本合同的解释、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3.3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4 本合同的附件为:附件a《车辆交接单》、附件b《保险单凭证》。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非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13.5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合同的其余条款仍然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13.6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职务: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传真: 传真:

  日期: 日期:

  附件a

  交接单

  主合同编号:

  本单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出租方”)

  乙方:(以下简称“承租方”)

  鉴于承租方与出租方已签订《租赁合同》(“主合同”),现双方经协商达成本洗车器交接单。

  第一条 租赁蒸汽洗车器

  本合同所指的租赁洗车器(“洗车器)为:型号: 颜色: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的租赁期为:月,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租金

  租金按月计算,每月rmb 元(大写:)。承租方应于每月日之前支付上一个月的租金,并在签约同时一次性收取押金rmb元/台。

  第四条 使用限制

  保证洗车质量,机器的

  使用限制为: □ 无; □ 每灌限使用不得少于台车。

  第五条 机器的保养、维修、更换

  合同期内,保养:每清洗台车或每隔月,车辆应当到指定地点免费保养一次。

  维修:机器出现故障,经公司检验非人为情况下可免费维修。超过六个月机器出现大故障并影响使用时我公司可以更换调整。

  第六条 司机及其劳务费

  司机由出租方委派。司机姓名: 身份证号: 电话:

  承租方须向出租方支付司机的劳务费。劳务费由固定劳务费和额外劳务费两部分组成,固定劳务费rmb元/月(已含在租金中)。额外劳务费为:

  a.司机在正常工作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rmb 元/日,以后继续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 元/日;

  b.周六、日及法定节日工作的,额外劳务费为:rmb 元/日。每月日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上一个月的司机劳务费。

  在书面提前通知出租方后,承租方在租赁期内有权调整司机的劳务费。

  第七条 其他

  本机器交接单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印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特别约定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车辆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xxxx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xxxx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19年月日起至19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合同范本《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每提前交还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经济损失,均包括租金损失,租金损失赔偿标准按《汽车租赁登记表》所列租金标准计算。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及附件

《汽车承租人须知》、《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汽车租赁结算单》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车辆租赁合同 篇14

  合同号:

  甲方(出租方):

  乙方(租赁方):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同

  意,甲方将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就车辆租赁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特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租金:

  1、每年租金元(币)/辆,履约保证金元(币)/辆,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元(币),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以方式(转帐/现金)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

  第三条租车期限

  从年月日时起交付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时止,租赁期共壹年,交付地点: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租赁车辆的所有权。

  2、甲方对乙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3、甲方不承担由乙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所购车辆保险理赔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4、甲方在收到承租方租金之后,将所租赁车辆交付乙方,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5、甲方提供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等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6、甲方协助乙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处理。

  7、甲方负责车辆的年检,年检费由甲方承担。

  8、甲方负责办理出租车辆的保险,具体险种包括:

(1)车辆损失险

(2)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不计免赔

(3)第三者责任险(10万/辆)

(4)盗抢险

(5)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5万/辆)

(6)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5万/座)

(7)玻璃单独破碎险

(8)车辆损失不计免赔险

(9)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10)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不计免赔

  9、甲方租赁期间有权对乙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10、乙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租赁期内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甲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自主选择欲租车辆。

  2、乙方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3、乙方在租赁车辆交付时对租赁车辆使用状况进行检测,接受车辆即视为车辆状况良好。

  4、乙方应按期如数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

  5、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使用费(车辆油款、维修保养费、停车费、包缴费、检测费、通行费等)。

  6、乙方应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不得改变所租车辆的车身颜色、形状。

  7、乙方应对租赁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持车辆可供运行的良好状态。

  8、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9、乙方应承担在租期内由于过错给甲方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

  10、在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如需继续租赁,可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事宜,如未提出,到期后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的使用权。

  11、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12、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

  13、租赁车辆的修理如无特别的理由,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否则,乙方按所拆零件价的倍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须归还所拆原零部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六条风险责任

  甲方将车辆交付乙方之日,风险责任转至乙方,承租期间承租车辆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均由乙方按双方确认账面价值向甲方支付赔偿款,如可向保险公司理赔时,由乙方支付保险公司赔付后的不足部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按合同总价的%承担违约责任。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在租赁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车辆,必须到甲方重新填写《汽车租赁登记表》并缴纳租金,否则视为非法占用出租方车辆。非法占用期间由乙方按实际使用天数双倍支付本合同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条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于补充合同条款规定不一致,以补充合同条款为准。

  2、《汽车租赁登记表》、《车辆交接清单》、《驾驶员登记表》、《账面值附表》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盖章:

  电话:住址: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年月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盖章:

  电话:住址:

  签订时间: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 篇15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经办人:承驾人:

  手机:手机:

  担保人:地址:

  身份证号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还车时扣除应交款项后,甲方将余款退还给乙方,但不计付利息。

  七、乙方还车时,甲方将在租车押金中扣除元作为违章押金,在天内查明无违章记录后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需要提前还车,租期的剩余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甲方不退还租金。租期在一天以上29天以下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租期在30天以上的,甲方退还未到期租金的%。

  九、该租赁车辆只限于省内行驶,如需出省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负责办理省外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擅自驾车出省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将向其追讨一切经济损失。

  十、租赁期间限行驶公里,每超一公里加收人民币元;连续租天以上不限公里。

  十一、租期到后,乙方如需要续租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向甲方办理相应的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的,逾期租金按每天元计算,乙方除应加纳逾期租金外,甲方将另外收取逾期租金的%作为违约金。逾期天都未交还车辆的.,甲方将按诈骗案上报主管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技术状态良好,保证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并负责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期限全过程。

  十三、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如任何第三者由于甲方的原因对租赁主张任何权利,概由甲方负责,乙方的使用权不得受此影响。

  十四、在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将车辆抵押、典当、出卖、出借、转租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有违反乙方与第三者所签定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甲方并且有权随时收回车辆,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五、在租用的过程中,乙方必须保证车辆证件及号牌的完整。如有遗失的,由乙方负责在补办过程中的一切费用。由因乙方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车辆不能营运的,甲方将按每日元的标准收取车辆停运费。

  十六、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十七、乙方承担租赁期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

  十八、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

  十九、在租赁期间,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被盗或灭火时,乙方必须立即报警及通知甲方,甲方将协助乙方处理事后车辆维修、索赔等事情,但乙方必须负责保险公司因乙方原因拒赔或赔偿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办事过程中一切费用。

  二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对车辆不拆件,不改装,需要维修时,必须通知甲方,并由乙方将车辆开到指定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如车辆在外地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解决。

  二十一、租赁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延长相对的租期或减免相应的租金。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乙方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二十二、月租以上的车辆每月必须定期回甲方修理厂进行例行保养,如乙方不履行保养义务,甲方将按每车每月收取元的因车辆不能正常保养而加速车辆磨损的损失费。

  二十三、担保人作为本合同的担保方,保证承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以个人的工资、财产、物业作为乙方的经济担保,包括乙方违约应承担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担保期限为直至前述责任全部清偿完毕。

  二十四、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或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可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收回车辆,且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它责任。

  二十五、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十六、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审理。

  二十七、乙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及甲方提供的车辆交接技术检验表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后生效。

  二十九、甲、乙双方另外特别约定之条款:。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车辆租赁合同15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