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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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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位租赁合同最新14篇

  以下是会员“oedw9849”收集的摊位租赁合同最新14篇,供大家阅读。

摊位租赁合同

摊位租赁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场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地点与铺位面积。

  租赁地点: (详见 商铺分布图)。

  租赁面积:租赁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每年日前向甲方缴纳年租赁费共计 元。

  第四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商场内消防设施、公共卫生、供水、供电设施的维修保养。

  2.甲方负责制定《商场管理规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场管理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对商

  场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商场内正常的经营秩序。

  4.乙方雇请聘用的营业员、导购员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义务。

  1.乙方完全自愿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场管理规定》(见附件)和商场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证商场的正常运作和全体商户的整体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铺的安全、防火、防盗工作,不能占用公共通道、场地作经营或堆放货物杂物之用。因甲方责任发生的失火、失窃等事故并因此导致商户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如需对所承租的商铺进行内部装饰、装修,应将装修设计方案书面报送甲方,双方确定后施工。乙方迁出时,商铺内所增设的一切嵌装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补偿。

  4.乙方负责保管,维护商铺内的设备、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租赁商铺的电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于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优先承租权。

  1甲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中途退租,但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转租给第三者经营。

  2.合同期内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在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继续承租,乙方须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内告知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七条 其它规定及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赁摊位的农产品贸易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

  乙方租赁#号展位:

  第二条租赁期限

  从

  免租期从

  第三条续租

  本合同续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租赁期满后,乙方如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书面答复是否同意续租。如甲方同意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甲方未在租赁期满前给予书面答复,则视为甲方同意续签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确定,租金标准与本合同相同。

  2、租赁期满,乙方未违约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该房屋的权利。乙方无续租意向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应决定是否续租。

  第四条租金

  租金为人民币(一年/半年/季度/月),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乙方应支付人民币

  第五条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同意。

  第六条保险

  1、甲方负责的保险范围为:公众责任险、火险及相关必要的保险。

  2、乙方自保范围为。

  第七条徐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定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机关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和整改。

  3、向乙方提供约定的场地、相关配套设施和运营条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4、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按时交房租,承担一切税费。

  4、场地内的所有设施都应得到很好的保护和合理的使用。如需变更,甲方应取得甲方同意,造成的任何损坏也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5、如将该房屋转让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营业执照不得出租、转让或出借。

  6、甲方应提供甲方要求的本人或企业的备案材料。

  7、在建筑立面和建筑内部非乙方租赁房屋内发布广告的权利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上述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发布广告。

  8、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二次书面通知仍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2次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3、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出借给第三方,或与其他承租人交换房屋。

  4、未在30日内缴纳房租、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的。

  5、违反融资融券合同的有关规定。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乙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少相应的租金,并退还押金及利息。

  第十条其他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水电等设施或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则相应租金降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甲方未按约定投保,导致乙方相应损失未得到赔偿,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乙方应每天向甲方支付延期租金或费用的3%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双方原因导致场地不适合使用或租赁,甲方应降低相应租金。场地无法恢复的,本合同自动解除,押金及利息退还乙方,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特殊设施、场地的维护、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业所拥有的设施享有专有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业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年度审查,并确保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将随租赁物业以可靠的运行状态返还给甲方。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和监督。

  2、乙方应负责租赁物附属物的正确使用和维护,并应及时排除一切可能的故障和危险,避免一切可能的隐患。

  3、乙方应在租赁期内爱护租赁物。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内,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或重建,必须提前向甲方提交改造及重建设计方案,该方案须经甲方批准,并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如果改造和重建计划可能影响公共部分和其他相邻用户,甲方可对该部分计划提出异议,乙方应进行修改。改造和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的装修改造计划可能对租赁物业主体结构产生影响,需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三条租赁房屋的返还

  如因解除或其他原因导致租赁期满未续租或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终止后天内将甲方提供的租赁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无损地归还给甲方。如乙方拒绝归还,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追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克服或避免并对一方产生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自然灾害,以及战争、动乱和政府行为等社会事件。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情况告知另一方,并在10日内提供事故详细情况和合同无法履行或需要延期的书面资料,经双方同意后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发出的所有通知,以及双方之间的文件交换、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以书面形式,并可通过信函、传真、电报或亲自传送。如果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可以公告送达。

  2、各方的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非通知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补充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自双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本合同以份合同副本应送交半吉行政村留存。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在

  签字人:

摊位租赁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同意,共同遵守保密条例。

  一、乙方进入商场租用甲方26、27号场地120平方米(实际170平方米),租期叁年,第一年免租,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共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120,000元)。第二年租金乙方应提前叁个月交给甲方并签订正式摊位出租协议。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了优惠条件,乙方必须在装修、活动及其他方面起带头作用。

  三、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数码城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及属下业务人员,不得打架斗殴,如果发现,将收回一切优惠政策,如发生严重问题甲方有权将乙方清理出场。

  四、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条例,如果发现乙方泄密,甲方将给予乙方的优惠条件全部收回,如果甲方泄密,将为乙方延长免租期。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承租菜市场摊位个,门店间,编号:。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人民币万仟佰拾元,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租赁保证金:乙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元给甲方。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甲方应于合同期满之日起七天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乙方如有拖欠甲方款项或其它违约行为,甲方可从保证金中扣抵。

  第五条其他约定:

  (一)甲方应依法建立食品卫生、消防安全、治安安全、环境卫生等制度,并组织实施。乙方应自觉遵守、诚实守信、文明经营。

  (二)为确保商品食用安全、健康,乙方在进货时应当检验商品质量,并向供货方索取原始发票、单证,建立进货台帐。商品包装使用环保塑料袋,执行“限塑”相关规定。

  (三)乙方在市场内使用的水、电、照明由甲方提供,发生的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摊店内经营,不超摊扩摊、占道堆物或跨门营业。

  (五)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将摊店转租或转让给第三人,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办妥手续。

  (六)乙方在市场内的经营器具及财物应自行妥善保管,发生损坏甲方不予赔偿。

  (七)甲方应对市场设施进行日常维修。乙方应妥善使用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和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履行期内,甲方如无故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应退还从解除合同之日起已预收的租金及全额保证金,并按退还租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乙方如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摊店,甲方同意的则解除合同,乙方应按乘余租期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乙方如不按期交纳租金及水电费,应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摊店,乙方已付租金及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乙方如超摊营业、占道堆物或乱丢垃圾,商品包装不使用环保袋,甲方可按次收取违约金20元。

  (四)乙方擅自转租、转让摊店或改变经营范围,违反市场建立的制度,经甲方指出仍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五)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取消经营资格的,本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收回摊店,已收租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或电网停电,自来水水网停水,造成乙方不能继续营业或财产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依法向市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需要继续租赁摊店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经甲方同意,按照新的规定,办理续租手续,签订新的摊店租赁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5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菜市场摊位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摊位基本情况: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设施为电表、开关、插座、砖混瓷砖贴面柜台。经营项目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摊位租赁期限为一年,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合同签订5日内交付摊位。

  第三条 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租金为每年交付(大写)叁仟元整,(¥ )。交付时间及方式为租期开始前5日一次性交付,同时缴纳水费、卫生费、垃圾清运费共计 元/年。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全面履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市场开办者的规定,制订有关市场物业、治安、消防、计量、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制度,承担相关义务,并监督乙方遵守有关规定。

  2.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及时制止,对出现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调解不成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3.协助、督促乙方办理相关证照,为乙方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5.甲方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乙方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于15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亮证亮照经营。

  2.按照《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乙方必须将经营过程中长生的垃圾放到甲方制定的地点。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

  5.爱护并合理使用市场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私自扩建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摊位,需经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退租的,甲方应在30日内退回乙方已交付的结余租金及保证金。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项目。

  8.乙方经营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县城农贸市场聚格。

  9.乙方应如期交纳租金,如果房屋租金上调,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先行赔付保证金:

  1.合同签订5日之内,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先行赔付保证x元整,。

  2.甲方在下列情形下可使用保证金:

(1)乙方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乙方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3.因乙方过错,甲方使用保证金先行赔付的,乙方应于5日内补足保证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场地、用水、用电、用暖等市场内的经营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的,不得收取租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3.乙方损害场地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乙方乱扔垃圾甲方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罚20-100罚款。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租金总额3%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5.乙方未按约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催告后在10日内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0日内提供证明,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解除合同:

(1)在租赁期限内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证照的;

(2)违反市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且不服从管理的;

(3)逾期10日未支付租金、水、电、暖等费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义务,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的;

  第九条 续租:租赁期满乙方有在同等条件下对摊位的优先租赁权。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以下第x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在租赁期限内市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乙方依照本合同享有的承租权利不受影响。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因合同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10日内将租赁的摊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及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共x页,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市场内摊位出租给乙方,由乙方在市场内从事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贰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凭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在发租规定的最后期限届满前天内还未办理续租手续,即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甲方有权将摊位另行发租。

  第三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期限

  1、第一年租金为捌万贰仟元整,第二年起每年递增,交纳时间为上一年期满前一个月内。

  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缴付第一年的摊位租金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约定

  1、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合法经营规定范围内的玩具类产品;

  2、乙方需服从市场管理部门的管理,依法按期缴纳各项税费、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等一切经营相关费用;

  3、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市场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爱护本市场内公共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市场环境卫生;

  5、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在指定范围内经营。不出售反动、淫秽、封建、迷信、假冒伪劣商品;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占用通道;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所租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教育和管理,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8、在租赁期间因市场内部改造、房屋维修,甲方需对乙方所租赁的摊位进行迁移、拆除时,乙方必需无条件配合。

  9、甲方需做好摊位各项证件的年审手续,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自义务,保证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按摊位当年租金%向甲方收取违约金;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甲方有权提前终止与乙方的租赁合同,并按摊位当年租金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同时取消乙方下一轮优先续租资格。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义乌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方式进行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档铺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档铺地址

  甲方出租的档铺坐落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区陈江街道办五一村委会吓塘仔村14号一楼,建筑面积约 120 m2。

  二、租赁期限

  档铺租期为 贰 年,自 20xx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年 12 月 31 日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档铺:

  1、利用承租档铺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

  3、故意损坏承租房屋;

  4、欠租金累计达1个月。

  四、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档铺,乙方享有优先权。租金则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的涨幅,由双方协商后作合理适当的调整。

  五、租金及押金的交纳方式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 2500 元整及档铺押金人民币 5000 元整。租期第壹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500 元整,租期第贰年即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2700 元。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 1 日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六、租赁期间档铺修缮

  甲方将档铺交给乙方后,乙方自行装修,其经营情况与甲方无关。

  七、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2、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档铺的质量或档铺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档铺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八、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甲方出卖档铺,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2、租赁期间,乙方有权将档铺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

  九、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退还乙方全额押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无须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期间双方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乙方在向甲方所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租赁期间,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8

  甲方(出租人):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将自己位于宜城市自忠路168号合同模板下载美巢商业广场商住楼农贸市场一楼C100号摊位租给合同模板格式规范乙方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租赁结算:

  在本合同签订后,每年租金必须一次性全部付清,年租金: 元合同模板图片。

  三、甲方承诺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合同模板格式规范方租赁使用摊位,规范、整洁。

  2、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将该出租摊位产权转让给第三者后,不影响效力。乙方依据本合同享受的权利对第三方仍有约束力,到承租期届满。

  3、在乙方承租期内,甲方不得收回摊位。合同模板

  4、乙方承租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四、乙方承诺条合同模板大全款:

  1、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并服从摊位所在地物业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租房合同模板、安全事故及民事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乙方自己承担并及时缴合同模板格式规范图片纳水电费及劳动合同模板物业管理费。

  2、乙方承租期届满时,应按期将摊合同模板简单位腾退甲方。否则按期占用时间,照本合同租金结算双倍合同模板图片赔偿甲方。

  3、乙方每年11月1日按期足额交纳下一年度租金。否则甲合同模板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乙方任何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双方若违反本合同义务,除承担相应条款责任外,另承担伍仟元违约金。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租房合同模板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内容

  1.甲方将位于 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同意乙方从事经营 ,乙方增减经营范围需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需要的执照及经营批文;

  3.摊位需要的水、电、天然气、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 方负责安装,摊位分户电表、水管、天然气及供暖测量表费用由 方承担。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可以不包含,自行约定)。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为每月 元(小写: ),合计每年 元(小写: );

  2.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个月的租金和押金,押金为 个月租金,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5日前支付;

  3.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更换、保养由 方承担;

  4.租赁期间,使用该摊位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没有要求甲方贴补费用则乙方只需交纳正常用量费用,水、电、气、暖计价标准按政府部门定价执行。乙方直接或甲方收取(选择其一)统一缴纳;

  5.政府各单位、乡政府和村委会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管理费由 方承担,政府部门收取的卫生费用由 方承担(缴纳方式是分开或者统一)。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利用摊位销售伪劣商品和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报有关执法部门;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摊位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摊位附属设施损坏的,乙方承担维修费;乙方另需增设附属设施或在超市门口及周围设立广告牌的,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双方从实际情况出发,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内,对所租赁的摊位拥有合法使用权并按照约定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乙方为所租赁摊位的安全责任人,对该摊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负责,并遵守超市内各项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接电源,不违章使用电器,违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拖欠不付满 个月,甲方有权每日收取欠款的8‰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合同,造成的损失直接从押金里面扣除。

  5.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个月租金和乙方搬迁费用;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 个月租金且押金不退还。除本合同明确规定的终止条款外,任何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7.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不乱堆、乱放、乱挂物品;

  8.若租赁期内遇有政府强制拆迁的,甲方同意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及押金,双方同意以争取双方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共同应对拆迁事宜;

  9.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纳税问题(选择其一)

  1.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乙方直接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2.乙方营业产生的各种税费由甲方代为缴纳,按照收取部门征收标准计算。

  第六条 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接到函件方在10日内书面答复对方,10日内没有答复的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第七条 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若因一方造成火灾或其他经济损失的,责任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八条 因拆迁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因一方原因使对方或超市无法正常营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

  第十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摊位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写: );由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2、摊位需要的水、电、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联系商场安装维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除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外,其它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及政府部门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

  4、若租赁期内遇政府强制拆迁或商场歇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农贸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摊位从事农产品贸易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

  乙方承租甲方板集农贸市场号摊位,面积平方米,用于农副产品交易。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免租期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三条 续租

  本合同续租适用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同意续租,租期为不定期,租金标准同本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对场地的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意续租的,应在租赁期满前4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乙方有违约行为的,是否续租由甲方决定。

  第四条 租金

  租金共元,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现金/支票/汇票)为租金支付方式;签合同日内乙方交元,年后再交租金元,然后依次交纳。

  第五条 保证金

  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及有关必须险种。

  2.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第八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将场地转让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得出租、转让、转借营业执照。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

  第九条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第2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2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租户交换场地的。

  4.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或水电、管理等费用的。

  5.违反保证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的。

  6.未经甲方同意连续30日未开展经营活动的。

  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租赁手续,并按照1000元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并退还保证金及利息。

  第十条 其他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场地或用水、用电等设施或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减收相应租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投保致使乙方相应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或水电等费用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迟延租金或费用3%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乙方保证金及利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第十三条 租赁场地的交还

  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拒不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10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板集行政村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摊位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身份证:经营品类:

  一、租赁场地的位置及用途

  1、甲方将坐落于义乌市北苑街道何麻车村的摊位(具体位置为:)租赁给乙方经营。乙方经营期间更换经营类别,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2、菜市场营业时间为:

  二、租赁期限和租赁费缴纳

  1、租赁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租赁期内乙方共需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摊位使用费、卫生费、水电费、工商、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为元/年,支付方式为:先付费后使用。

  3、本协议履行期届满之后,双方如有意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重新签订新书面租赁协议书,同等条件下,以承租方优先为原则。

  三、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必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元。乙方应做到每日收市清场和日间清场工作,做到清场彻底,无经营用具和货物堆放、日间无摊位经营。如清场不彻底,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扣除每次每例100元,直至扣完。协议期间,一旦保证金有减少,乙方应及时补足,若乙方无故补不足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四、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按时向乙方提供协议约定的经营场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的开展。负责菜市场公共部分照明用电及用水。

  2、建立健全的菜市场管理制度,做好菜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工作。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任何义务或者违反菜市场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已经告知乙方)的,在甲方劝阻之后仍屡教不改,累计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五、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合法经营。在经营期间,出现第三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损失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独自承担民事责任。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用水、用电、煤气以及打架斗殴等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等),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等措施,若私拉乱接电线电器或者操作不当等引起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乙方只能在指定地点经营,不得在非指定区域摆摊设点,不得占用人行道、停车道和绿地摆放物品。

  5、乙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出市、收市。收市后应清理场地,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堆放经营用品。

  6、乙方应负责摊位的经营过程中的保洁,应自备垃圾容器,不得随意乱扔乱倒污物,垃圾污水要随产随清,严禁污水、污物乱倒、乱堆,收市后做到摊收场净。

  7、乙方应主动维护菜市场治安秩序。不得在经营场地内寻衅滋事和从事违法活动或其他一切不文明行为;不得占用行车道、不损坏露天菜市场设施,若有损坏,应负责修缮或赔偿;不得在承租的场地内搞永久性建筑;不喧哗,不影响和妨碍临近单位和居民的正常生活。

  8、因创建或其他活动需要休市几天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租金不予退还。若因政策要求停办菜市场时,租金可按实际经营日进行结算。

  9、甲方只负责出租场地,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摊位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的事宜,双方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摊位出租给乙方使用,摊位使用面为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摊位,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

  1、摊位租金按年收取,每年元(小写:);由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给甲方。

  2、摊位需要的水、电、供暖及消防等设施由甲方负责联系商场安装维修,。自然原因造成的摊位损坏及照明灯光设施的故障维修、更换由甲方承担;上述设备除电费由乙方自行负担外,其它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及政府部门收取的城市管理费、消防安全管理费、教育附加费、卫生费等管理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若甲方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并支付乙方搬迁费用;

  2、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若有特殊原因,确需中途退租、转租、转让摊位,需经甲方同意;

  3、乙方应爱护甲方超市内公用设施、维护摊容、摊貌及环境卫生,文明经商、礼貌服务;

  4、若租赁期内遇政府强制拆迁或商场歇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使用完期限的租金;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摊位时,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

  第五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向超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摊位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商场经营行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双方及租赁物业位置及用途

  1、甲方为本合同租赁物业之所有人,乙方为一独立,合法的经营人。本合同之租赁物业为商场内分隔的商铺摊位(以下简称租赁摊位)。

  2、甲方将位于本商场内层号共平方米的商铺摊位及附属经营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其中使用面积含公摊面积20%)。

  3、乙方约定经营品种为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改变经营项目及经营品牌,乙方必须具有经营该产品的合法资质,授权书及相关证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日至年月年月

  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的交纳期限。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每平方米每月/月。合同项下租金及总额为拾万仟拾元/年(¥:/年)。

  2、商铺摊位租金缴纳方式

(1)商铺摊位租金三个月按季度支付,在每一支付季度前十日交清。

(2)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所使用的电费。暖气费。空调费等费用。由甲方每月按租赁面积向乙方收取。乙方应在每月的30日前按甲方通知将当期应交水费,电费。管理费 元/平方米及 员工工资等费用交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加纳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元整(保证金不计息),以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义务、维护甲方声誉、严格遵守《xx精品家具城管理条例》、积极承担经营者的义务。如违反上述义务有下列行为所产生的罚金、费用等有甲方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

(1)、因乙方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致使消费者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2)、因乙方的经营行为而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权利人主张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的;

(3)、因乙方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及违反本商场约定而被主管部门处罚或应承担罚金的。

  2、甲方根据第2款扣除保障金后,乙方必须在五日内将保障金补至原数额。

  3、合同终止后满一年,未发生因乙方经营而产生的纠纷问题,待乙方与权利人妥善解决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定制所有承租人必须遵守的真个商场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根据商场运作状况时调整租赁商铺摊位的租金。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统一管理、监督、检查、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进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及《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行为做出批评教育、停业整顿、罚款、留置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理。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摊位并不承但任何责任,不退还乙方所交保证金与乙方已经缴纳的租金及各项费用。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违法活动,经书面警告仍不纠正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延迟、拒交商铺摊位租金、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10天以上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办理手续私自出租、分租、转让、转借、互相交换或以任何形式变相为前述行为的。

(4)、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1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开业的;乙方擅自停业持续3日以上15日以下的(乙方擅自停业15日以上按《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5)、乙方违反工商、税务、物价、治安、卫生、计生、质量监督、计量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法规、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6)、乙方冒用、借用甲方名称,或有其他使甲方声誉、利益受到较大损失的行为。

(7)、乙方对租赁物业造成较大损失的。

(8)、乙方违反《xxx品牌家具城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

  3、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公共面积部分的商场治保、安全防火以及卫生保洁工作。

  4、甲方在公共部位设置集中用水处,乙方不得自行接用水管道至摊位处,违者必须自行拆除,经甲方通知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派人拆除并由乙方承担费用。甲方负责排接用电线路至乙方摊位处,在乙方租赁区域内,乙方可自行排接用电线路,费用自理,安装时必须符合国家电路安装规范。

  5、甲方尊敬乙方的经营权利,负责维护商场正常的营业秩序,保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6、在事先通知乙方情况下,甲方对商场内一切公共设施,均有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乙方营业间进行检查、维护和改建。(紧急情况下,甲方不受事先通知的限制)。

  7、在乙方未交清租赁商铺租金、广告费、赔偿款等相关款项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备、货物、产品行使留置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期间,除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的情形外,双方均不得中途终止本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租金三个月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的解释权归xxx品牌家具城所有。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向晋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补充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摊位租赁合同最新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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