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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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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精华14篇)

  【前言】在现代社会中,汽车长期租赁合同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选择的一种灵活和经济的交通方式。下面是网友“h3492”整理的汽车长期租赁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 篇1

  甲方(承运方):

  乙方(包租方):

  一、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双方签订如下条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 (厂牌车辆类型等级)旅游客车,车号,载客数,司机。

  二、租用期限:

  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从 到 ,途经 。

  三、包车价: 元,不含过路、过桥、过渡费,由此产生的费 用以实际发生额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四、费用结算方式: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驾驶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技术水平,能按照乙方要求安全、舒适、准时服务。

(二)包车期间,因车辆故障一时无法修复,甲方应当尽快更换相应车辆,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配合甲方驾驶员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另签补充协议。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驾驶员随车携带一份备查。

  八、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4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 车架号为 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贴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带给状况贴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带给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能够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职责: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个性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务必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

  电话:

  签订时间: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样本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一次性支付。

  三、协议期限为1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协议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协议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甲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在租赁期间内配合乙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如遇年检。

(五)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相关单据发票,实报实销。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甲方交付协议约定车辆;

(二)协助甲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车辆;

(1)甲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甲方不按协议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车辆转租他人的;

  七、除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协议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协议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八、协议期满,甲方续约的,应在协议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吨载重量 牌汽车 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载 、 、 、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赔偿承租方。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方:

  代表人:

  年月日

  承租方:

  代表人:

  年月日

租车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根据当地同类出租车租赁先例,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挂靠省市出租公司的出租车租赁经营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如下租赁条款:

一、租赁车辆概况:

  1、车辆型号:

  2、车辆牌号:

  车辆号:

  营运号:

  3、发动机号:

  车架号:

  4、营运费证:

  蒙交运管(宣):

二、租赁期限及佣金:

  租赁期限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经营租金:月租金:人民币元(日租金元)。

三、租金付款方式及时间:

  租金付款方式:先付经营租金(现金),后使用营运车辆;租金付款时间:每月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租赁经营期间:

  1、出租车的产权和营运权属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租赁使用权;

  2、乙方如拖欠和没按约定时间支付月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营运车辆,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3、甲方必须按规定时间缴足保险费、运管费、管理费等费用,也可委托乙方代缴;如因乙方经营中事故出险和交通违章等原因,导致甲方上交保险费用增加的,增加部分全额由乙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持有效的驾驶证、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和服务证等证件

  5、乙方必须保管好营运车辆及各种证件,如发生遗失、被盗或人为损坏等情况,乙方应及时报案,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爱护车辆,负责日常维修、二级维护和做三保;车辆内外保持清洁卫生,营运每间隔6000公里数内更换新机油一次,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随意将承租的车辆再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不得将营运车辆及证件作任何抵(质)押;以上情况乙方如隐瞒甲方,甲方一经发现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承租的营运车辆。

  8、因乙方违章行驶、酒后驾驶、机械故障、事故逃逸等交通处罚和交通事故,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均由乙方承担100%的事故赔偿责任,涉及甲方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在经营中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及时报案,同时告知甲方。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和垫付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保险赔偿不足部分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事故造成车辆停业一个月以内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减免和拖欠月租金;停业一个月以上的,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10、如经济和经营行情变化,营运车辆价格的变动(或甲方另有原因)时,甲方需收回营运车辆的,乙方应无条件的将承租的车辆移交给甲方,但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11、如出租车挂靠公司上交费用变动,均由甲方承担和享有;政府实行燃油价格补贴归乙方享有。如遇到出租车起步票价上涨1元的(当前为5元),乙方应在票价调整的次月增加甲方每月租金300元,以此类推计算。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押金中扣收。

(二)租赁经营期满:

  1、乙方将承租的营运车辆无条件的归还甲方(包括随车的各种证件和配件,另有清单),不得滞留任何物品。如发生滞留车辆的,甲方有权按每天500元扣减乙方租赁押金。

  2、移交车辆时,车貌车况必须保持完整良好,如不符合营运车辆行驶要求的,乙方应修复完好无损后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乙方

  3、如甲方继续出租营运车辆的,乙方有意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给乙方租赁(但必须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其他约定:

  1、双方租赁合同签订生效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车辆租赁经营押金:人民币元整(元,不计利息)。租赁期间乙方如有违约责任和其他应承担经济费用,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如乙方无违约事项,甲方应如数将押金退还给乙方。

  2、本合同双方设定违约金:人民币元整(元)。如一方违约的,则向另一方偿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为车辆租赁经营合同,甲、乙双方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七、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本合同双方签名(或履行时)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各执一份。

八、换新车后由孟小虎租用,租金随行就市。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长期 篇5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 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 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 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 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中介方代表:

(或盖公章)

  年 月 日

汽车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租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

  甲方租用乙方轿车一辆,载人数为人(不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

  2、出车时间及费用

  每周为规定出车时间;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出车期间,每天租金为元,以实际出车天数计算,每月结算一次。

  3、双方权利与义务

(1)出车事宜,由甲方负责统一合理调度安排,甲方需避免司机疲劳驾驶。

(2)乙方须遵守出车时间,按法定上下班时间准时到办公室待令派遣。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依照协商结果执行。

(3)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用车管理制度,服从文秘室安排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的车辆维修费、燃料费等一切费用自负;单程超过公里的,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6)甲方应按月结算租金并足额兑现。

(7)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年月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6、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签章):出租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

  一、 承租方所租用出租方汽车的基本情况:

  号牌号码:

  车辆类型:

  所 有 人:

  所有人地址:

  额定载客/货:

  车辆保险情况:

  车辆年审情况:

  二、租赁价格及结算方式:

  承租方租赁出租方汽车的价格为 元/月,每月

  日结算一次。结算时由出租方出据正式发票/收据。

  三、租赁期限:

  租车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承租方单方停租止,承租方需提前30天通知出租方办理停租手续,协议即终止。

  四、承租方职责:

  1、因承租方租用所产生租用车辆的路、桥通行费、停车费、车辆的燃油费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租赁期间的路桥年票;

  2、按规定支付出租方租车费;

  3、承租方租赁期间调度出租方日常驾驶工作,保证行车安全,并支持出租方做好乘

  4、除以上1、2、条款所列的费用外,其它一切与租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均与承租方无关。

  五、出租方职责:

  1、出租方保证车辆按时年审,性能能够满足承租方工作需要,安全性、可靠性高;

  2、出租方必须购买车辆保险及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必须达到20万以上且在有效期以内;

  3、出租方按时缴纳各项规费,保证承租方能正常用车;

  4、出租方必须自己驾驶或者聘请专职驾驶员驾驶,如出租方允许(出租方不予制止视为允许)承租方人员驾驶,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后果均由出租方负责,承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出租方车辆必须随时听从承租方的调派,随叫随到,服务热情周到;

  6、出租方按车辆保养规定、按时保养车辆,一切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7、出租方车辆发生故障时,出租方必须立即修理,承租方每月给出租方1—2天修车保养时间,如超过时间,出租方必须提供其它同等条件的车辆供承租方使用,否则承租方将扣除相应的租金;

  8、出租方若因汽车年检、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及其他个人事务等,造成误工时,承租方应扣除相应的租金。

  六、如出租方未及时购买相关规费或年审,则可视为本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出租方承担。

  七、承租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承租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承租方按照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赔偿出租方。(此款项不包括自带、自驾车辆)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共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长期汽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车事宜达成如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

  1、乙方为甲方提供商务车和司机,车牌号为(以下称[租赁车辆]),供甲方作为工作用车,租车期间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于[租用期间]内,[租赁车辆]由甲方直接调度。

  2、本协议需经双方有效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始为有效。

  3、于[租用期间],租赁汽车的所有权属于乙方,使用权属于甲方。

  第二条租车费用及结算方式

  1、甲方与乙方实行按月结算帐项,租赁车辆的每月基本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乙方所发有关正式发票甲方支付该月租金。

  2、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结算需要,可以使用转帐、支票或人民币现金交付方式进行。

  第三条车辆的保险

  乙方须为租用车辆购买全面全额保险,保险范围及最低保险额包括:第三责任险100万、乘客座位险30万、驾驶员座位险10万。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①甲方有权检查乙方提供的车辆、配备及驾驶员,以确保所有相关前提手续及人员资质,皆符合实践本协议的有关要求。

  ②按车辆的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③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履约情况。

  ④接送地点和路线依照甲方规定。

  2、甲方的义务:

  ①甲方须保护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未经乙方允许和相关管理部门批准,不得转借[租赁车辆]。

  ②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乙方结清租车款。

  ③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章行车或在不准停车的路段上落客。

  ④甲方应配合乙方驾驶员维护好乘车秩序、爱护车辆设备、及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⑤甲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的规定,不准要求司机超载行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须按有关的法律规定,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结清租车款项。

  ②乙方驾驶员有权拒绝甲方员工的无理要求和违章行车、停车要求。

  2、乙方的义务:

  ①乙方负责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营业税、车辆维修保养费及司机的工资等;

  ②乙方负责为车辆加油,以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加油费用由甲方支付。③乙方须确保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具备相关的合法及有效的证照,并购买适当的含乘客座位{7座}的综合保险,相关证件及已购买适当保险的证据,乙方应提供予甲方查验并保存该证件的复印件。

  ④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车辆,并配备有持正式驾驶执照、具五年以上的驾驶经验的驾驶员。驾驶员须熟悉行驶路线,并能以优质的服务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做到安全、不误时到达目的地的操守。

  ⑤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十分钟到达发车地点、准时发车,并依甲方指定的路线行驶。

  ⑥乙方应保持车辆内外的整洁,并及时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以保证安全行车。甲方如对乙方所派出驾驶员之服务不满意,可以及时向乙方反映,乙方负有对驾驶员施以教育的责任。如屡次教育无改进,甲方可以向乙方要求更换驾驶员。

  ⑦乙方因[租赁车辆]故障、车辆缺油而不能及时补充或驾驶员自身的原因而不能提供服务时,须另行安排同等条件的车辆向甲方提供原来服务;如无法安排则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在此等情况下,甲方有权另行租用其他车辆,所发生的租金及相关费用,则由乙方负责。⑧乙方应确保其驾驶员安全驾驶,以保证甲方员工每天用车行驶中的人身安全。如行驶中出现交通事故及意外,甲方员工的人身及财务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⑨乙方应承担甲方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损失、费用和损坏,并同意补偿甲方因保险索赔不受理、任何第三方索赔、诉讼(包括因而产生的费用和律师费)、或由执行本合约所引起的可导致任何人受伤、死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任何个人或其财务损失)的有关索偿所引致甲方的损失。

  ⑩如遇到不可抗拒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而造成班车无法按时按规定线路行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详细说明原因后,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谅解。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的重大条款,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租车费用的30%作为违约金,守约方并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且无须提前通知违约方。

  2、甲方不得在[租赁车辆]上设置任何抵押权,否则甲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致物全部损失及应得的预期利润。

  第六条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的[租用期间]内,任一方如因本身因素或客观条件而需要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方可解除合同,否则视同违约,违约方需缴纳相应短缺天数的租金作为代通知金。

  2、本合同于[租用期间]界满后自行终止,如需续签,甲乙双方可于[租用期间]界满前一个月进行商议。

  第七条纠纷的解决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2、如双方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首先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协商解决,若友好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一方可向岳阳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的有效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证。

  甲方:乙方: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

  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手机:

  传真: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书 篇9

  出租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男/女,身份证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页数,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长期租赁协议 篇10

  出租方(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方(甲方):证件类型及编号:

  甲、乙双方在法律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一)租赁库房情况甲方将位于的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本租赁物的功能为,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本租赁物采取包租方式,由承租方自行管理。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续约乙方有优先权,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价格以本合同价每两年递增5%.三、交付情况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交付时双方对基础设施的状况以交接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并可附照片。

  对分期交付的,分期交接确认。

  (三)租赁费用

  1、库房租金按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元,库房的电费按每度电元。

  2、房租按月交付,乙方应于每月号之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3、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并应负责租赁物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房屋主体的完整正常,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在租赁期间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的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其他防火规定,积极配合出租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四)装修条款在租赁期内如乙方必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要事先向甲方说明、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进行合理改建。

  (五)转租

  1、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但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处理一切纠纷等。

  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转租内容必须在原有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的基础上约定执行。

  2、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原有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

  (六)仓库租赁合同的解除

  1、在租赁期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

  天,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在甲方以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

  2、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且向甲方交回租赁物、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七)免责条款(八)合同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

  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原价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坚持收回租赁物。

  出租方(签字):承租方(签字):

  时间:时间:

长期租车合同协议 篇1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方同意将私家车一台(车牌号粤A,发动机号:,车架号:)租赁给乙方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车辆租赁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乙方需满足条件: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时,本市人须持广州市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及押金。外地人须有广州市人担保和担保人户口簿、身份证、担保人签字及押金。单位租车需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体证、企业代码证、租车证明。

  二、担保人义务:

  乙方租赁甲方车辆,需担保人为其做担保的,担保人对所租车辆、租金、及承租人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至本合同期满之日止。乙方如有违约或出现事故逃逸且不配合甲方处理,则合同自动作废,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不退回已收租金及押金,同时追究担保人相应经济责任。

  三、承租人的义务:

  1、驾驶本车的驾驶员需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证,驾驶证上准驾车类别和租用车辆相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带实习驾驶员,不得将车转让其它人驾驶,如发现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同时押金不予以退还。如乙方需换驾驶员,必须经甲方同意后将新驾驭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及驾驶证复印件交给甲方。

  2、乙方归还车辆时要保持车辆整洁、设备证件齐全完好,无刮碰和损坏现象,否则,视情节收取车损费(相应维修费在押金中扣除)。协议期内,乙方应每3个月将车辆的使用状况与甲方进行沟通(车辆拍照发给甲方),以便甲方及时了解车辆使用情况。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由乙方负担车辆所有维修费用。乙方应定期对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做常规检查,车辆每3个月或行驶满7000公里,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4S店更换发动机油、三滤,齿轮油每满公里更换。如发现问题,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负责。

  4、车辆发生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交通部门并同时告知甲方,由甲方指定4S店修理,乙方不得私自修理。一但车辆有故障,禁止继续使用,乙方应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车辆事故,甲方原则上不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但可协助处理。

  5、乙方承租期间无论是乙方本人驾驶或乙方雇人驾驶,或者他人驾驶乘座,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甲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法律责任(包括民事、刑事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关证件,由乙方负责处理整个事故案件,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在乙方处理整个事故后,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评估费、拖车费、停车费、事故处理费、保险公司不认可赔偿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乙方风险抵押金(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补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实满甲方收取的风险抵押金额。

  6、乙方人在租车期内,若遗失牌照或有关证件,乙方应自己去有关部门申请补办,补办期间的车辆租赁费及补办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直到车辆能正常行驶。

  7、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车辆上的零件和设备,违者将追究其责任,按所拆零件价的2倍予以赔偿。本协议期满,乙方须将性能完好的车辆、车辆证件及附属设备,交还甲方,发生遗失或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补证及维修赔偿费。

  8、租期内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在租车期间因交通违章、刑事案件等各种违法违纪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租车期内利用本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的,由乙方承担刑事责任,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与甲方无关。

  9、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随时收回所租车辆,无需通过对方并终止本合同。同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除按约定收取租金外并加收合同总租金的2倍金额作为违约金。

  (一)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二)乙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转借、出售、抵押、质押。

  (三)乙方利用其他方式或手段损害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拖欠应缴租金一周时间以上。

  四、租赁期限、租金及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租用车辆需预交付租金和押金,乙方同意不将押金视同租金,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的付款方式,并按合同签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在合同终止前付清一切费用。如若延期付款,甲方按拖欠费用总额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直至甲方收到租金为止。

  2、车辆租期为2年,如果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不低于总租费的30%的违约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想续租,需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否则甲方有权到期按约收车。

  3、租金约定每年元人民币,两年总费用4万元人民币。风险抵押金(押金)为2万元人民币,在协议生效之日与第一年租金同时支付。租期到期1周内扣除所有乙方应该支付的款项后退还给乙方(如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和担保人追讨)。

  4、租金按年支付,乙方的第一年租金在协议签订之日全额支付给甲方后,甲方交车给乙方签收。第二年租金在协议满一年起3日内,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如一周内未收到乙方租金,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并没收车辆押金。

  五、保险:

  1、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须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所有费用,并加收车辆损失30%的折旧费。

  2、全车丢失时,保险公司赔偿后,乙方另外须赔偿全车价格(按5万元计算)30%的费用。丢失车后至保险公司赔偿前期间的租费由乙方承担。

  3、索赔时,乙方须向保险公司如实提交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解结案书、损失清单及相关资料。

  4、双方约定,协议有效期内,车辆的交强险由甲方承担,车船使用费和年费由承租人按时缴纳。承租人必须在人保、太保、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按车辆价值不低于6万元的金额购买全险。同时为保证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必须按100万元的保险总额为本车辆购买第三者车险。商业保险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本协议算法

  签字盖手印后即生效,交车签字后双方各保留一份存档同具法律效应。乙方交车日期以本合同乙方交车签字日期为准,无交车签字视为乙方一直在租用该车。合同生效之时即视为乙方承租人收到汽车,乙方承租人不再给甲方开据汽车收到条。

  七、附:车辆交接检验对照表(由交付承租人打“√”、“×”)

  甲方签名:

  身份证号: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签字日期: 年 月日

长期租车合同 篇12

  合同编号:

  出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承 租 人: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就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长期租车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出租人提供符合下列要求的车辆(以下简称“合同车辆”),供承租人有偿使用,同时配备驾驶员服务:

   合同车辆用途:

   合同车辆状况:

   合同车辆行驶地域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合同车辆的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自 20xx年xx月xx日至 20xx年xx月xx日。

  第三条 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车辆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RMB )。如双方无特殊约定,下列费用均包含在租金中:

  3. 合同车辆使用费用。

  3. 驾驶员服务费用。

  3. 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年检费用。

  3. 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

  出租人承担合同车辆的保险费用,险种及保额明细为: 。若承租人对车辆保险有其他特殊要求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 其他费用:

   合同车辆每月限用 公里,超公里费为 元/公里,随租金一并结清。

   承租人承担合同车辆使用期间的燃油费、停车费、高速费、过路费和过桥费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及费用按 (月/季)结算,经双方核对一致后,当期租金支付时间为结算期次月 日前,采用 (现金/支票/汇款)方式支付。

   出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

  户 名:

  账 号:

  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出租人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承租人。

   出租人应按承租人的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为承租人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要求的正式发票。

  第四条 租赁物的交付及验收

   合同车辆的交付时间为:

   合同车辆的交付地点为:

   合同车辆的验收方式及标准为:

   交付车辆验收不合格的,出租人应负责更换直到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第五条 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出租人应具有合法合规的经营资质,并对合同车辆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出租人应向承租人按约定交付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并同时提供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行驶证、购置税证、年检牌等。

   出租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将租赁车辆交付给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干涉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物,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提前收回出租车辆,在租赁期间不得将合同车辆再行转租他人。

   出租人有按合同约定及时对租赁物进行维修、保养、年检的义务。

   在租赁期间内因出租人指派驾驶员的原因或其他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的车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故障、车辆丢失等情况,由出租人或相关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费用支出。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出租人须保证承租人的乘车安全。非承租人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出租人应对承租人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与承租人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对驾驶员不承担基于劳动关系而产生的相关义务责任。

  .1 出租人应定期对派出司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和服务培训。派出司机应遵循行业职业规范,注意仪容仪表,保持车内外清洁,做到热情优质服务。

  .2 出租人指派的驾驶员应遵守承租人的规章制度,按要求准时上下班,遵守承租人单位秩序。驾驶员实行每月不定期休息 8 天,每月剩余天数为工作日,工作日每天工作 8 小时。出租人派出司机应按照承租人要求,在工作日供及时的.服务。

  .3 出租人派出司机按承租人要求在休息日加班的,承租人需支付加班费用。加班费标准为 。(司机在国家法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费标准为 );

   保密义务。出租人及派出司机对履行本合同所获悉的承租人的商业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否则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并应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不得利用合同车辆进行任何违法活动,车辆使用仅限于双方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不能要求驾驶员做出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

   承租人应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结清费用。

   承租人应保证驾驶员的正常休息时间,应保证车辆的日常保养时间。

   如果驾驶员不能提供安全满意服务的,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 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驾驶员。

   因车辆维修或者出租人及出租人派出司机的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 小时的,出租人应提供同等代替车辆或更换司机,并免收承租人无法用车期间的租金(含驾驶员费用);若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承租人无法正常用车超过 天,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如果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合同车辆,或因合同车辆不符合交付验收标准,致使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接收合同车辆超过 个工作日,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上述情形持续超过 个工作日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出租人未按合同约定维修车辆超过 个工作日的,出租人应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月租金的 %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则出租人不得收取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期间的租金。

   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租金,超过 个工作日的,则从违约之日起,每日按照未履行合同款项 %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

   合同届满或合同解除后终止的,承租人应在 个工作日内返还合同车辆,否则承租人应赔偿由此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

   承租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车辆的性质正常使用,致使合同车辆受到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车辆进行改装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和赔偿损失。

   如发生违约事件,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如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将按照本合同所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解决双方的纠纷。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生的不可预见(或可预见,但其发生或后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限制、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暴动、黑客攻击或任何其它社会灾难。

   如果出现不可抗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范围及其持续期间内将中止履行。经另外一方确认的不可抗力影响时间,不计入本合同执行时间。本合同期限可根据中止的期限作相应延长,但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

   声称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不迟于日内通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之影响。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立即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如果所遇不可抗力持续 日以上,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在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对各自控制下的设备、资料负有保管责任,对于未受不可抗力影响并且可以继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9. 向承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 ),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页关于双方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均系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因一方变更前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而未通知对方,造成对方无法发出通知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方负责。

   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公章):

  承租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日期: 20xx年xx月xx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单位工作性质的需要,租用乙方(车牌)汽车一辆,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车期限:该驾驶员在职期间。

  二、租车费用:每天元整。但该驾驶员实际因公外出办事实际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可以据实报销。

  三、租车期间乙方驾驶员的食宿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在租期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

  五、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提供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等有效证件并处在有效期后方可租用。

  六、租车期间,乙方应服从甲方及其监理组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调配,如不服从甲方管理或出现违纪现象,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七、双方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解除协议,需提前两周告知对方。

  八、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租赁汽车合同 篇1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

  一、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二、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三、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六、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届满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报案处理,乙方不得将车辆用于从事非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回收车辆;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长期租赁合同(精华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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