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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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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租赁合同【精华10篇】

  机械租赁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机械租赁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本文是会员“e33968”收集的机械租赁合同(共10篇),供大家参考。

机械租赁合同

机械租赁合同简单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以严守合同、信誉至上为准则,经充分协商签订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下列表中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费用的租赁物资租赁给乙方使用,其租赁数量以甲方收、发货明细表实数为准,租金计算以收、发货明细表或出库单、花码单签收时间为起止时间。

  1、所租物资须按每米钢管配一套扣件进行配套。

  2、赔偿费如不执行上表单价,结算时钢管可按重庆新生机电有限公司(即二监狱)销售价赔偿,损坏扣件按市场价赔偿,运费、下车费则按实际结算。

  第二条乙方所租上表物资,须向甲方提供盖有鲜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或担保书)、受托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租赁物数量的多少向甲方缴纳押金元(大写:)。押金不得中途抵扣租金,不计利息,办理结算时在完清各项手续后方能退还。

  第三条租赁期限不得少于一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乙方当时单个工程结束时间。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30天)计算,一个月及其以上的按实际天数计算,法定节假日除春节三天不计租金外,其余照计。

  第四条乙方每月底必须向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方式付清当月全部租金,不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的各种物资,原租金、赔偿费、上下车费,乙方应按实支付。

  第五条乙方对甲方出库的物资应进行当场检查验收,凡不符质量标准的物资应当场拒收,否则,由此而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或其它经济损失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均属违约,违约方应按租金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2、乙方应在每月底前按时支付租金,反之则从次月起每天按应付租金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赔偿约定

  1、乙方不得私自转借、转租甲方物资,一经发现,其租金按原租金五倍赔偿。

  2、租赁物资如有丢失或损坏(如钢管压扁、断裂、孔洞、反翘变形、扣件破裂、缺损以及改变原样物资规格、尺寸等)应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物资约定赔偿价格赔偿或按归还当时的市场价赔偿。

  3、租赁物资送还时,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第一条表列金额向甲方赔偿一次性维修费(如除锈、清污、机油、防锈漆、人工费及原材料费等)。

  4、乙方未还清所租物资前,不论使用与否,均视为在租,不能中断租金,须续算至还清甲方物资或照价全额赔偿其短少数量后为止。

  第八条乙方提货或返还物资时,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甲方,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自提或交还,其上、下车搬运费按每吨钢管元,扣件元,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每份共2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更改之处需经双方签章认可,否则无效。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直至诉讼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钻机 篇2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担保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按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26#39;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 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 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 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 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 技术安全要求:。

  第十条 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 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 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6、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7、。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担保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机械租赁合同范本 篇3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租用施工升降机的相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

  三、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

  2、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本合同届满前,续签合同。

  3、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塔机,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四、租金、定金计算及支付方式

  1、设备租金按月计算支付,每日每节租金元,台共计月租 。不足整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自设备领取之日起即为设备启用日,以后每月日办理当月租金结算(本租金不含税金,甲方只出具普通收款收据)。

  3、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定金在租赁期限结束且设备退场后无息返还,如有拖欠租金、设备损毁等情形,相关费用可在定金返还时一并扣除。

  五、进、退场费用

  塔吊设备场外运输、安拆工作由甲方负责联系,乙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机械交接与验收

  1、乙方需要机械进场,应当提前天以书面方式向甲方发出进场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当按照乙方通知的进场日期将设备备好,向乙方进行移交,塔机移交时双方应当签署《交接清单》。

  2、乙方应自收到起12小时内在移交地点完成对设备的验收,同时签署《进场检验合格单》。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则视为已通过乙方的验收,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应在收到时起12小时内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通过乙方的验收。

  3、双方签署机械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正常工作检测,相关费用由 乙方 承担。

  4、机械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地脚螺栓、附墙拉杆、附墙预埋件)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机械及附件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机械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七、操作、维护、修理及费用承担

  1、租赁期间,机械的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

  2、司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做好维修、保养、运行记录工作,并认真填写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

  3、租赁期间,塔机正常损耗下的维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4、租赁期间,出现的故障修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但如果因为乙方责任导致故障,甲方可采取以下修理措施,相关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更换认为需要更换的部件;

  (2)对于修理后能满足各项指标的部件进行修理;

  (3)将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5、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的,期间不计租金。(正常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

  八、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租赁期间,双方签署《交接清单》前,机械的所有风险由甲方承担,签署《交接清单》后,机械的所有风险由乙方承担。

  2、租赁期间,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以及可能发生上述风险时,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知晓险情后必须立即组织修复或制定应对方案。处理上述情形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九、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保证金、进退场费用。

  2、负责机械进场的运输、进场后的安装、退场时拆卸及塔机运离工地现场的运输。

  3、负责提供安装所需的预埋件,指导乙方进行基础及附着预埋施工。

  4、配合乙方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检测合格,并知会乙方做好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报送工作,办理使用备案手续。

  5、拒绝乙方违章指挥,并责令停机。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向甲方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2、向甲方提供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条件和便利。若乙方提供的作业条件不能满足甲方进出场作业要求时,乙方应承担因此增加的费用。

  3、按时接收、交还甲方交付的机械和签署相关书面文件。

  4、提供安全作业环境,负责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安全,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塔机部件、配件被盗丢失、损毁的,乙方应按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5、根据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基础施工。

  6、按照国家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要求,及时办理塔机使用登记备案手续。

  7、按操作规程或机械使用规定或合同约定管理和使用塔机,不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十、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权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每逾期日应按照的标准向甲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日应按照 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经甲方书面催告仍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

  (2)乙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致使机械受到严重损失且后果不可挽回;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转租的;

  (4)乙方严重违约导致甲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中止本合同:

  (1)甲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升降机或提供的升降机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塔机达不到合同要求;

  (2)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累计超过日的;

  (3)甲方其他严重违约导致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形。

  十一、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设备退场租金付清后自然终止。

  2、本合同一式

  3、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合同签订地:

  出租方: (甲方签章) 承租方: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年月日 时间: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简称甲方):

  承租人(简称乙方):

  按照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筑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搅拌机、钢管、钢模、扣件、脚手架等及各种动力设备,甲方同意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租赁价目表)。

  二、租赁物种类、数量、租金、损坏的赔偿标准按市场标准执行。其租赁物的种类、详细的规格、数量以乙方签字的提货单为准,押金、租赁费及赔偿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据为准。

  三、租赁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应将租赁物用于城建( ) 工程,并保证按照国家规定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乙方不得超负荷使用和违规使用租赁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种规格、数量租赁物的使用时间表,以便甲方按时、按量供应。

  五、租赁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在本合同期满前15日,续订租赁合同。

  六、租赁费应按月支付,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赁费清单,并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

  七、经双方协商,乙方应向甲方交纳租赁物押金人民币(大写): ,甲方收到押金后应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赁费,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租赁物经验收未发生缺损情况的,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点提货,提货时双方当场清点数量并验收质量。乙方指派 为提货人,提货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货单,乙方或提货人在提货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租赁物已验收质量合格,完好无损。乙方提货后对租赁物的数量、质量负全责,无论发生任何意外与甲方无关。

  九、租赁物的提货与返还时的运输、运费、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租赁期间,租赁物的保管、维修及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转让、转租,也不得变卖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对租赁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租赁期满,乙方应返还全部租赁物,按时将租赁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整理堆放。租赁物返还时,双方要检查验收,如因保管、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丢失的,乙方必须承担租赁物的维修和赔偿。

  十三、违约责任

  ⑴、乙方不按时缴纳月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还租赁物的,除继续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租赁费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⑶、乙方在租赁期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物变卖、抵押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返还租赁物,否则,按本条第⑵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⑷、其他违约行为:如因未按规范要求或违章操作所引发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四、担保人 就乙方的合同义务向甲方提供担保,保证乙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乙方违约,担保人按《担保法》的规定对乙方违约行为承担保证责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5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机械的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使用地点:。

  第二条:甲方为租赁机械配备操作手名,其每人工资元/月,由方负责承担,并负责安排操作手的`食宿,其食宿费用也由方负责承担。

  第三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需继续租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条:租赁机械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间,合同附件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机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对租赁机械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机械转租给第三人,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折合1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甲方免收租金天数对应的台班时间不计入累计时间),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租赁费按月租结算元/月,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第六条:保证金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乙方交纳保证金及第一期租金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保证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机械的缺损赔偿金后,保证金余额应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机械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机械在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或其代理人)交货。因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租赁机械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应自收货时起24小时内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款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机械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机械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属于甲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交货当天,最迟不超过交货日期三天内,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视为租赁机械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要求。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机械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燃油、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维修一次使用的配件元以下由乙方负责承担,在元以上由甲方负责承担。

  2、在工作过程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除,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正常维修一般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每超一天,应免收乙方相应天数乘以8小时租金。

  3、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4、租赁机械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租赁机械运费的承担

  租赁机械的进退场的费用、运费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或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在当日停机,如付款后继续租(使)用,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额%的违约金。

  3、乙方如不按期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和其他费用,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电 话:

  开 户 行:

  帐 号:

  税 号:

施工机械租赁合同 篇6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1、租金按月计算。设备租赁费每月按(型号) 元/台计算,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则租赁费包括司机及指挥工工资包含在内,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应在机械进场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五条 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时,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 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 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交底,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

  6、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的工作。

  7、负责配备使用中所需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设备常用配件及司机休息用。

  8、甲方应当按机械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设备的完好性。

  3、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负责提供设备司机 名/台,指挥工 名/台。进场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

  5、按合同约定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设备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巡修,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6、负责设备在各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由乙方应负责处罚在内的相关费用。 7、负责设备的故障维(抢)修工作并提供维修材料。在接到设备故障通知后,应及时安排维(抢)修人员,并承诺人员在 小时内到位。

  8、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专用开关箱至设备间的电缆线,并满足最终高度要求。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整机和标准节;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和标准节。

  9、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第七条 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货物不超载,且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求。

  6、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乙方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9、当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凡逾期满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延迟达 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约定时间至实际进场时间的租赁费。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 。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 %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其他 。

  第九条 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概况。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乙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有人,由方负责工资,工资每人每月元。方负责操作手的劳动保险费用和工作时间内的人身伤害事故,操作手在工作中因过失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赔偿责任由方负担。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

  1、设备租赁按台班计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定续租合同;如在租赁期限内在施工地甲方已完成了生产任务,或甲方与建设方终止了施工合同,甲方按使用时间向乙方交付租金。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得超过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小时部分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

  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元/月/台,元/天/台,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的租赁单价结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每月按月租金的%向乙方交付一次租金,剩余租金的支付时间为。

  3.设备的租赁费按工作量结算,工程量单价,(一次性包死价元大写整)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的进场费由方负担,退场费由方负担,甲方应在设备退场前天通知乙方。

  2、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各种油料由负担。

  3、在租赁过程中,承担设备易损件(如刀头、刀库等)的所有更换费用。

  4、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维修和配料费用在元以下的由负担,维修费用在元以上的由负担,所付费用以乙方机手签字为准,由乙方负担的部分从乙方收取设备租赁费中扣除。

  5、在工作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停工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的租赁费,如不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的时间内修复,乙方应更换同质设备替代,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设备故障及零部件损坏,费用由甲方负担。

  6、在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良好的设备。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求和规章制度,违章操作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全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乙方机手不得拒绝甲方要求的连续施工。

  4、乙方机手应严格、真实填写甲方单位派发的租赁机械施工表,每天将此表交甲方单位签字盖章,并以此表计算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甲方如发现乙方机手虚报工作时间,除扣除虚报的租赁费用外,处以虚报费用3倍罚款,从结算中扣除。

  5.乙方机手消极怠工或工作效率低于平均水平的,甲方可以停付或折扣支付期间的相关费用。

  八、甲方的基本责任: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交纳租金。

  3、甲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乙方。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甲方全部负责。

  3、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或停机。

  十、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工程所在地法院诉讼。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签定日期: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租赁设备:

  1、混凝土泵车

  规格型号:52米 数量: 壹辆 租金:万/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两名

  规格型号:56米 数量:壹辆 租金:万/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工: 两名

  2、混凝土拖泵

  规格型号: 60C 数量 :壹台 租金:元∕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一名

  3、混凝土搅拌车

  规格型号: 12立方/台 数量4辆 租金元∕月.台

  车辆要求:购买时间20xx年 操作人员:一名/辆

  二、工作时间约定:

  所有机械必须保证每月27天的正常工作时间,3天维修检查时间,若维修时间每超一天,则租金扣一天(按27天计算)。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机械的附属油、维修、零配件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负责配备车辆驾驶员,并承担相应工资、生活费用等其它费用。

  3、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保险赔偿金及为 甲方赔偿)。

  4、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结算租赁费用。

  5、甲方负责租赁车辆的主油供应,并且承担操作员的住宿。

  6、乙方车辆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安排,甲方必须保证提供车辆安全施工条件。

  7、租赁期间所有租赁车辆的安全事故责任、违章等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四、租期及费用结算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年,从车辆进场签收开始计算租金。(车辆进场时间为:日)。

  2、结算方式:每月底双方进行租金结算,次月号前甲方一次性将此笔租金的支付给乙方。剩余款项在所有车辆当年退场后3个工作日之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五、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甲方 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

  一、现因承租方施工需要,向出租方租赁大型施工机械,安装高度米,安装地点

  二、租赁期限,从预计租赁使用至 。

  三、租赁费结算

  1、机械进、退场费由承租方负责。

  2、凡出租方提供的脚具吊、铲车、人员等费用(简称拆装费),应向承租方收取金额 元。

  3、超出标准

  4、租金及付款方式:每月收取租金为 元整,出租方应于每月5号前向承租方商量支付上月租金。

  5、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预付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定金。

  6、上级机关或相关主管单位验收塔吊,资料有出租方负责,费用由承租方负担。

  四、租金的发票由出租方公司开具正式发票。

  五、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有按月收取租赁费用的权利及调度权。

  2、承租方在设备正常情况下,有安排机械人员作业的权利。

  3、承租方应按期向出租方支付机械租赁费及操作工的工资。

  六、其他的约定:

  1、承租方应按出租方提供的图纸尺寸按时完成基础及机械附墙铁件的预埋,并提供基础砼试压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便出租方实施安装及塔机验收。

  2、自签订合同日起在日内起进行安装,超过日不进行安装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出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3、承租方应为出租方进场安装,拆卸机械提供方便,承租方应按要求对作业场地道路进行清理、修理、对妨碍拆装、作业的机械物应予拆除。

  4、出租方配备二名操作人员,承租方应为出租方的操作人员安排食宿,并为租赁设备提供合格、匹配的润滑油,租赁机械在维修期间,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费用损失。机械出现较大故障,出租方应在24小时内修复,如超过48小时扣除修理期内的租金。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承租方应严格遵守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强行安排超负荷作业而造成的机械或人身伤害事故,其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和责任。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 篇10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式挖掘机台。

  二、本设备仅限于在,用于施工。

  三、甲方拥有对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甲方为该设备配备操作手人,食宿由乙方负责。

  五、设备的租赁费按吨位(每吨元)计算,每月根据操作手的工作统计表,必须由乙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月底统一结算。

  六、设备每次的进场和出场费用全部由方负担。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证金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机械租赁合同【精华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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