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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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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场地租赁合同【汇编15篇】

  【简介】每当我们需要租赁场地时,为了确保合同的简单明了,我们应该如何撰写一份合适的租赁合同呢?本文是会员“bengfendibale”分享的简单场地租赁合同(共15篇),以供参考。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出租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地处于酒店一层北端(实际使用面积为30平方米)的商场场地的经营权承包给承租方经营使用。依照后附平面图标注为准。

  2、承租方租用的场地只限于出租方规定的如下经营范围: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酒店不能自行出售烟酒水、日用品、土特产,并向出租方承诺从事符合国家法令与承租方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未经出租方事先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租赁场地的使用用途。

  3、该场地租赁期为年,自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合同五年一签,押金5000元,月租金3000元(包含水电费),若承租方要延长租赁期需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通知出租方。如第三方愿意租赁同一场地,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但需另签协议。

  4、承租方必须以6个月为周期,提前支付当期租金元整,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1门分机电话,号码为:,出租方需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证件。

  5、本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应于10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如承租方忠实履行本合同所有责任和义务,那么,在双方解除租赁关系时,出租方将按起租日前实际收到的保证金的金额如数退还给承租方(收到承租方使用的最后一个月电话费账单后7天内退还承租方),但不计利息。

  6、租赁期内,租赁场地内部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租赁场地的主体结构部分的维修由出租方负责。

  7、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提供一切开展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8、承租方在没有生意的情况下可以自行转让。

  9、承租方必须遵守出租方的店堂纪律,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店容卫生。

  10、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等)。

  11、承租方的商品售价应符合国家物价局规定的物价标准,因承租方义务引起的客户纠纷及其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12、在租赁期间,出租方、承租方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可以要求终止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提前3个月口头通知另一方。13、本合同如有变更,需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电话:

  承租方:

  电话:

  年月日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游泳场所安全责任书》,做好游泳馆的安全减溺工作,确保游泳培训班“事故零”目标的落实,特此制订协议:

  第一条:场地用途

  乙方在北京市第九中学游泳馆开办游泳培训班,使用时间以乙方提供的训练时间为准。

  第二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利润分成

  培训班所收费用按甲、乙方50%分成。

  第四条:甲方义务

  1、负责向乙方提供第九中学游泳馆培训所需要的指定训练时间内的训练场所以及配套设施。

  2、负责配合乙方进行招生和训练所需要的事宜和工作。

  3、负责对乙方每期招收学员的人数进行监督确认。

  4、按第九中学游泳馆各项管理规定,对乙方实施管理,出现违反制度规定或不服从管理的现象,经多次协商后仍未改进,经确认后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第五条:乙方责任

  1、教练员应具备开办游泳培训资格认证。

  2、严格遵守“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和石景山区减溺工作实施意见的各项内容,配合各级减溺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减溺事故零。

  3、负责招收学员和培训班教学的全面管理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培训各项活动,学员不得提前入场,任何学员不得自行进入场馆,结束培训须清点人数统一带出游泳池。

  4、严格执行区减溺工作办公室的要求,遵守游泳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超负荷收学员,初级班每名教练员带学员不得超过15人,提高班不得超过20人,学员年龄原则应在5周岁以上,不招收不适合游泳和训练的人员。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全权负责培训班学员的人身及生命安全,培训班学员如出现溺水及磕碰现象由乙方负责。游泳场馆所有培训班聘请教练及工作人员等事宜由乙方总负责。

  6、乙方必须对所有培训班学员进行场馆各项规定的教育,避免发生纠纷。

  第六条:其他事项

  1、游泳培训班xx课时/期。

  2、如遇游泳场馆办大型活动,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需要培训班暂停直到活动结束。

  3、教练员的聘用由乙方负责,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参于教学。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租场地合同简单版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一)甲方将位于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确认,租赁物面积为平方米。

  (二)用途以乙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改变使用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有关规定申报,并承担全部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配合出具有关申报材料。

  (三)租赁物以包租方式出租,由乙方自行管理并承担管理、修缮等费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租赁期限届满前个月,甲乙双方协商可由乙方继续租赁,但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租。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一)甲方给予乙方免交租金优惠期 个月,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免租期届满次日起,甲方开始向乙方计收租金。

  (二)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向乙方交付。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有关租赁费用

  1、保证金

  本合同的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

  2、租金

  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第年期满,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从第年起至第年期满,每平方米每月租金将在上年的标准上增加%。从第 年起,租金将以届时同等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具体数额以物业管理单位通知为准。

  4、供电增容费

  乙方承租期间,如乙方需对供电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1、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支付的保证金,其余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时支付。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承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标准交还租赁物后日内,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2、乙方应于每月日以前将当月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号。甲方变更指定账号应提前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应支付而未支付租金总额日万分之累计计算。

  3、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单位通知的期限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按应支付而未支付物业管理费总额日万分之累计计算。

  4、乙方承租期间,如乙方需对供电增容,甲方应予以申办。因申办供电增容所需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报有关手续时预付应承担费用。

  第六条租赁物的转让及优先购买权

  在租赁期限内,如甲方转让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所有权,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受让租赁物。

  第七条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1、租赁期间,乙方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的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等事项,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抽查。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得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

  2、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3、乙方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或减损价值,乙方应负责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消防安全

  1、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情况,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第九条保险

  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承担费用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承担费用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赔偿及责任,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十条物业管理

  1、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甲方可自行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租期间,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第十一条装修条款

  1、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同时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乙方施工前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乙方未取得书面同意即开始施工的,应负责恢复租赁物原状并赔偿甲方受到的损失。

  3、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租赁物的转租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因乙方的转租行为而改变或减损。

  乙方转租租赁物,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剩余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合同中声明,如本合同提前终止,转租合同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次承租人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本合同终止时,次承租人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次承租人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本合同是否提前终止,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三条合同提前终止

  1、租赁期限内,如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缴款通知之日起日内付清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次承租人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2、若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可向乙方索赔。

  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次承租人)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所有或掌管的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次承租人的财产),并有权在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后,申请拍卖留置的财产用于清偿乙方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损失。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本合同,须提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须履行完毕以下手续:

  (1)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2)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3)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日内将乙方的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免除相应的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交还甲方。

  第十六条广告

  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设立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分配由双方另行协商。

  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设立广告所产生的收益分配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七条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需要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⑴按有关税法和规定比例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⑵甲、乙双方议定:

  第十八条债权债务处理

  承租前的遗留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解决。

  承租期间,因乙方的行为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因乙方未能妥善处理承租期间所产生债权债务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合同终止时亦不得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所记载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自付邮日后或以专人送至所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二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应支付的保证金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出租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平方米的空闲区用于建设天线架设,架设高度为高出其楼顶围墙四米;另租用靠近顶层一独立房间用做发射机房(面积不小于平方米),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上述场地及机房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场地具体位置:

  二、租用场地面积:平方米

  三、租用场地用途:用于建设深圳市移动电视通信网基站天线架设及机房

  四、租用机房位置:南山软件园层号房间,面积平方米

  五、租用机房用途:用于建设深圳市移动电视基站发射机房

  六、租用期限: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七、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标准:乙方向甲方租用上述场地及机房,租金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元),该费用含场地使用费、管井使用费、管理费、税金;

  2.支付方式:分期缴纳,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第一年度)租金计人民币万元整(¥元)。第二年度的租金在第二年合同期的第一个月的十日前缴交该合同年度的租金,逾期甲方将按欠缴总额的每月万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甲方应提前提供深圳市税务局正式税务发票。,因甲方提供发票时间推迟而延误付款,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所缴纳的租金已包含各种费用,甲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双方权责:

  1.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其天馈、机房及其他所有通信设施的所有权,但不拥有该机房、设备、设施所占用地方的所有权,只享有合同期限内的使用权。甲方应提供乙方光缆在甲方区域内架空、埋地或管线井引入机房的路径。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以及停车、设备和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不小于10kva的供电(220伏)接点,并提供从配电室到乙方机房电缆进线的路径;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使用的电源由乙方自设经中国电力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依法计量,按供电部门规定的`统一价格每季度向甲方结算一次,价格暂定为元/度,以后随供电部门电价的统一调整而调整。甲方应保证乙方机房设备的供电正常,若因非乙方责任引起供电纠纷,或其他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停机所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非人为因素如供电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停电,或故障停电检修,或不可抗拒因素除外)。电费按甲方指定时间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即: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能充分使用所租用的场地,确保该场地不因任何第三人的权利主张或其它因素而使乙方受到使用上的障碍或其它损失。

  5.甲方负责协调与大厦物管部门的关系,保证乙方组织的施工单位顺利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6.甲方协助乙方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乙方安装、维护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维护人员应持乙方有效证件和工作联系函方可进入现场维修维护,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维护。

  7.基站所有设备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应提供出入大厦及楼顶的通路。如因维护检修不当或不及时给大厦或其它人员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甲方保证有权利签署本合同,保证本合同项下出租给乙方的场地使用的合法性及无争议性,甲方同时保证在履行本合同的权利与义务时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设备所发生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除外。

  十一。合同有效期内,如甲方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处理乙方租用区域的产权,应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并负责协调好新的产权人与乙方的关系,确保乙方在合同期内的权益,并确保乙方不再为此增加费用。

  十二。合同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续签合同,可延长租用期限,并续签合同。,但乙方需提前2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事宜。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合同期限届满前,任何一方单独终止合同,均应支付对方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要支付赔偿金。

  十四、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予以变更或终止。

  十五、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维护出租方底店的正常经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场地

所租赁场地位于 底店的部分场地(详细位置见附图);

租赁场地的使用面积为 ; 租赁场地的装修及设施

.1 租赁场地在交付乙方时应当可以正常使用;

.2 乙方在承租后,必须爱护甲方的租赁场地及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有损坏租赁场地或设备,必须承担修复、赔偿责任;

.3 乙方不得随意改变营业摊位的结构和布局,也不得私自乱接用电设备;

.4 乙方如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场地拆改结构或重新装修的,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装修费用及设施由乙方自行承担;

.5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续租,乙方在甲方租赁场地上所添附的财产按下列原则进行处理:

(1) 属于乙方的动产,由乙方带走;

(2) 乙方投资进行的装修,能拆除的,由乙方拆除后带走;

(3) 属于乙方的设施和装修,无法移动、拆除,或虽能移动、拆除但会对租赁场地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无偿留归甲方所有。

  如甲方进行布局调整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调整。

  二、 经营范围与经营活动

乙方将所承租的租赁场地用于经营 ;

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内,乙方应按上述约定范围进行经营,在经营范围内所从事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店堂纪律,文明经营,礼貌待客,遵守营业时间,遵守安全消防规则,维护店容卫生。乙方商品摆放不得超出其所租赁场地货架范围;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一切正常营业活动所必需的条件;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管理人员提出的所有吃、拿、卡、要等一切不合理要求; 乙方改变租赁场地租赁用途的,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发生法律效力;

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经营,承担全部权利义务:

.1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经营活动;

.2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招揽客户;

.3 如因经营活动与第三人发生纠纷,乙方应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民事义务。

乙方的经营范围如需特殊许可,乙方应自行办理所有申请、批准事项,费用自理;

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从事任何非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制止,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0 如乙方在租赁期间从事非法经营受到有关部门处罚,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 租赁期限

乙方承租租赁场地的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续租的要求。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不得恶意的提出不合理的条件,以使乙方放弃续租要求;

租赁期限届满,乙方不续租的,应在期限届满之日十日内将租赁场地清理完毕交还甲方。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完成清理工作的,可以延期交还,但最长不得超过十五天。乙方每延期一天,须按本协议规定的租金日标准向甲方支付租赁场地占用费。

  四、 租金、费用及质押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标准为每租赁年度 元; 在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必须至少向甲方支付半年租金,其余租金乙方应于下半个租赁年度开始之前支付;

乙方应自行负担租赁场地发生的水费、电费、暧气费、管理费等所有实际发生的各项税费;

甲方每月底向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额收取上述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的质押金,作为本租赁合同的担保。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未实施违约行为,质押金全部退还,但不计息。

  五、 租赁场地修缮责任

租赁场地的正常修缮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支出,但因可归责于乙方行为的修缮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发生按前款规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修缮责任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修缮要求,甲方须在乙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予以修缮,以使其达到或满足乙方正常经营的需要;

甲方未按前款规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自行修缮,修缮费用乙方有权从租金中扣除或要求甲方支付。因甲方不履行该项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按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 转租、转让、调换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场地转租、转借他人或与他人调换使用。

  七、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除法律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租赁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 将租赁场地擅自转租、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 擅自改变租赁场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3) 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拆改结构的;

(4) 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的;

(5) 故意破坏租赁场地的;

(6) 乙方严重违反店堂纪律和甲方制定的约束所有租赁户及业主的规章制度的。

  八、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收回租赁场地,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赔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或妨碍乙方经营活动行为,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排除妨碍;

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交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协议外,乙方还须向甲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实际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求提前解除租赁协议的,已交付的租金不予退还。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九、 财产保险

甲乙方自行负责办理租赁经营的财产保险事宜,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保险受益人亦为乙方;

乙方如拒绝参加保险,甲方对不能归责于甲方过错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 文本及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有关部门备案使用;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向甲方交付租金、质押金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所制订的商户手册、规章制度及双方签字认可的交接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签署: 甲 方: 授权代表

租赁场地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用于发布户外看版广告,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位:

  泉北泉河桥对面。

  二、租赁期限:

  五年。

  三、租赁费用:

  叁万陆仟元整(¥)。

  四、支付租赁费方式及时间: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付清一年租金,以后每年同一时间提前付清费用。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按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广告载体的制作安装施工,并对因装载造成的楼体损坏、楼顶漏水及安全问题负责。

  2、负责因施工及发布广告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对广告体因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含第三者)负全部责任。

  3、合同期内有权随时对载体进行维护和保养,甲方应提供便利。

  4、合同期内乙方拥有该载体场地的完全使用权及所做载体的财产全部权,并拥有载体使用权的转让,但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租赁期限。

  5、甲方提供正式发票,乙方按第四款要求及时、足额地向甲方缴纳租赁费用。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提供使用场地,并负责租赁场地的清障工作,保障乙方使用。

  2、为乙方的场地施工提供电源及操作方便,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

  3、协助乙方做好广告体的保护工作。

  七、本合同到期前15天,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场地和空间,应与甲方续签合同,同等条件乙方优先。合同期满乙方不续签合同,广告载体全归甲方所有。

  八、合同期内,如因政府行为原因造成媒体提前拆除,甲方应按媒体实际存在期间计算租赁费用并将乙方多付租赁费于七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

  九、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7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出租方愿意将场地出租给承租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场地坐落地址:静宁县地毯厂启明星综合教育有限责任公司 。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期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和其他费用

  1.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

  2.其他

  保证金为元。此款项签约前缴清(甲方可提供收据)。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经营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经营场地及相关服务设施按时交付乙方使用,并按约定收取租金及各项费用。

  3. 租赁期内,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甲方可提前收回场地:

(1)利用经营场地进行非法活动;

(2)在本商场内与他人闹事和不服从管理。

  4.在乙方期满后,甲方负责对经营场地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将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息),如乙方未交清费用,可将保证金抵扣所欠款项,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所欠款项,应向乙方追回。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金及其他费用,办理有关手续后有权在经营场地合法经

  营。

  2. 乙方应严格遵守商场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守法经营、文明经商。乙方在档内经营的`物品应

  自行整理、摆放、妥善保管。营业时间因乙方管理不善、存放不当而造成货物遗失、被盗与甲方无关,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经营场地内的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如需改动或重新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施工。场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自行维修。

  3. 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经济担保或抵押。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方、乙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甲方):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承租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场地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

  一、租赁场地

  1、甲方同意将位于 以现状出租给乙方使用。(见示意图)

  2、甲方同意乙方将租赁场地做的宣传推广活动用途。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共计 天。甲方允许乙方提前4天进场布展,租赁期限结束后1天内撤展离场。

  三、租金及费用

  1、场地租金合计人民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支付给

  甲方合同保证金 元(签订当天预先缴纳 元协议定金,余款在协议签订后 日内付清)。展销会开始前3天乙方需付清全部租金给甲方。

  2、乙方在展销会开始前3天内需向甲方缴纳水电安全保证金人民币 元。甲方于协议到期后3天内,扣除租赁期内实际发生水电费用后,将剩余的部分退还给乙方。

  水电费按实收取。(水费: 元/吨,电费: 元/度)

  3、场地卫生清洁费用由乙方自理。

  四、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保乙方在租赁期间内正觉使用所租赁的场地。甲方如不能履行

  本协议,不能按时交付场地给乙方使用的,需提前30天通知乙方,退还乙方所交款项,本协议自行解除。

  2、甲方负责负责提供基本照明用电的接线口,保证正常供电。

  3、审核乙方提交的宣传推广活动方案,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方案,甲方有权不同意其实施。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申报城管、消防、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的有关手续,因此次活动所产生的相关政府费用由乙方支付。

  5、开放使用时间为早上9:00—晚上21:00。

  6、如遇租赁场地有政府活动等,甲方需提前5天知会乙方,经双方协商,活动时间可提前或推迟。

  7、对乙方使用租赁场地的情况和展销的产品进行监督,如乙方产品出现投诉的,经甲方核实无误后更换,同一产品质量连贯出现二次投诉者,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每次处罚 元。甲方有权纠正或制止乙方及基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章或违约行为。

  8、甲方与乙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后,60天内不得与同类型的公司签订同等协议。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规定,提供展销会资料(含方案、规模等),按时交纳水电费、保证金和租金。

  2、展销会所设摊位设施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配合管理。

  3、乙方需要在甲方场地进行装修、钻孔、张贴、增设电源的,需事先得到甲方的许可。

  4、乙方需注意展销期间的安全工作,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以及废物、垃圾,并自行负责场内的防火、防盗工作。

  5、乙方雇员或其参展商在租赁期间内需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不得损坏甲方的场地、绿化以及附属设施,注意音响的音量控制,否则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租赁期届满,乙方需在撤离场地日期内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撤场需清除遗留垃圾。

  7、乙方在展销会期间自行负责场地、参展商、展销商品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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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在展销会期间所产生的事故、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承担。

  9、乙方如在时间上变动,需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手提前或推迟履约。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资料场地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应告诉租赁时间或安排其他场地代替,甲方的责任以此为限。

  2、乙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乙方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3、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不同意乙方进场并没收押金;如乙方已进场的,没逾期1日,应按就会而未付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立即撤离租赁场地,并按协议第三条第1款规定的租金的同等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其他规定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不负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互让互利的原则,通过协商一致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对所争议事宜事项作出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场地租赁合同简易版 篇9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特制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租房屋位置、面积与用途

  乙方承租甲方位于房屋,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上款所称房屋是指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场地、房屋及其配套设施。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允许乙方提前进驻装修,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间不收取租金。)

  承租期满前两个月,若乙方希望继续承租,应书面告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的承租权利,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续租手续,逾期告知视为放弃。

  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租赁标的物灭失或不适于继续使用,本合同自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年租金额为:元人民币(¥元)。

  付款方式:自年起,每 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年房租。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依约退还房屋并结清各项费用。乙方若有欠款现象(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煤气费、应向甲方支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欠款的,乙方应及时补足。若无任何欠款,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后15天内,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因乙方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终止的,甲方将不予返回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租赁该房屋的相关规定

  在乙方如约支付租金的情况下,由甲方支付出租房屋的供暖费用。

  乙方负责出租房屋内财产设施的保管和保险。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免责,并互相协助争取相应补偿。

  第六条:房屋的装修和维护保养

  甲方负责该房屋的建筑质量达到使用要求(不得漏雨,排水系统、电力供应及供暖系统完好等)。

  乙方在足额支付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后即可进驻装修。乙方装修不得拆改主体结构,在地面、墙体及棚顶打钉钻眼加大荷载时不得损坏建筑的结构;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内设施。

  第七条: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超过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甲方解除合同,已缴纳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双方在合同期内,因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的处理

  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十五日交还该房屋,并将存放的自有财产物资及时处置。如逾期不归还或未处置的财产物资,视为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处置。

  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端解决

  双方产生争端,应友好协商,互谅互让,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通则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年 月 日

简单租场地合同协议书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凭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约定有关租地事宜如下:

  一、甲方现将位于附近的场地,除亩地外,余下部份约亩地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经甲、乙双方签定协议之日算起,租期为年,租金按照每亩每年元计算,不得起价。三年期满后,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租,甲方不得转让它人,或收回,除非乙方自行放弃。

  三、租金以方式交清,先交钱后使用。租凭期间乙方必须爱护房屋围墙。如因乙方在场地施工或生产时,造成围墙崩破,由乙方负责维修好,如因天灾引起破坏,与乙方无关。

  四、甲方租给乙方的场地不承担风险,例如:政府征地拆迁等,同时如不是政府部门或是甲方及它人故意收回场地,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出,向甲方索要所有建设及设备赔偿,甲方无条件支付。

  五、乙方进入场地施工,生产后,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三通如下:路通、水通、负责照明电。

  六、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场地由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负责帮甲方代买、所买价格与乙方相同,乙方不得卖高价给甲方。具体价格根据厂家定价。

  七、代买:甲方如需购买时,需在乙方进货之前向乙方说明,否则,乙方如已经进货入乙方场地,或甲方没有足够资金之类的事件,乙方有权不给甲方代买,因此,甲方需等乙方下次进货时,具备以上条件后,乙方再给甲方代买。

  八、乙方代甲方购买时,乙方需在自己有足够的情况下,代为甲方购买,如因乙方自己场地已有足够的的情况下,故意不为甲方购买,甲方有权收回场地。

  九、甲方要求乙方代为购买时,需在购肥的当天付完款数,否则乙方有权不给代买。

  十、乙方在场地所有建设设备都归乙方所有,如乙方中途不做或不再续租,乙方有权收回、拆装设备。设备包括如下:木头、电机、电线、瓦片、钢铁等,乙方租甲方的场地不能转租给别人。

  十一、以上协议未尽事宜,有待双方自行商议、合法、合情、合理解决。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简单范本 篇11

  甲方:

  乙方:

  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楼顶经营户外广告牌的事宜,双方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租赁甲方位于王富贵和商城沿街 的%26#39;楼顶,作为乙方户外广告牌的场地。

  第二条、

  1.租用期限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赁费用为/年(大写

  3.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今后使用每满一年后,乙方在到期前付清下一年度租金。

  第三条、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经双方经友好协商,可以继续续签本合同。

  第四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1、甲方将座落于出租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2、乙方租用房屋的期限为三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的租金为万元整(含一年月押金、物业管理费),乙方需另行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取暖费、电话费、停车费。

  3、付款方式: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第二年租金。

  4、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凭证。

  5、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办公用途使用,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

  6、甲方保证第五条所列出租房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并为乙方出具产权作用证。

  7、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8、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9、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叁日内进行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拒绝不维修的,乙方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从房租中扣除)。

  10、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物业管理部门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1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维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2、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1)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3)乙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时,乙方预交款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

(4)甲方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时应结清房租,多余部分退乙方。

  13、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14、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日以上;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不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返还预交款有结余部分。

  15、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伍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其返还甲方。乙方预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6、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17、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份。

  18、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规定,经供需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此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现有场地、机械设备、铲车、烘干塔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收购潮玉米15元/吨计算支付给甲方。

  二、乙方在收购期,甲方为乙方提供地秤、输送机。铲车、化验设备确保完好无损正常使用。

  三、在烘干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人员(烘干、锅炉工),劳务工资由乙方支出,在烘干过程中如烘干设备出现故障及损坏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修理费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在甲方现有场地中收购潮玉米不少于6700吨。如少于6700吨按6700吨支付15元/吨给甲方。如超出6700吨,按实际吨数结算。

  五、甲方所提供的场地为本公司院内和三个金属仓,苫盖物乙方自己解决。

  六、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消防措施和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如果发生火灾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人员邢事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情况赔偿。如果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在外。

  七、在收购及烘干过程中及干粮发运过程中,甲方保证电路畅通,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特殊情况除外,如停电、大风。

  八、甲方所提供的一切机械损坏由乙方自己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九、所有劳务人员工资都是由乙方负责开资。

  十、乙方停塔后所剩干粮一个月内不收费,如果超过一个月乙方付甲方每吨按3元钱计费。

  十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出现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条款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合同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简易场地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及酒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友好、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场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场地位置和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业用房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街101号大厦b座六层,使用面积为 2700 平方米。

   具体的租赁区域详见附件1:场地平面图。

  第二条:租赁场地的用途

  所租场地的用途为 文化娱乐(酒城) .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及免租金期限

   租赁期限为 20 年,自 年 6月01日至 20 年 05 月 31日。

   免租金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02月28日。

  第四条:租金和定金

   租金的确定适用逐年递增的办法确定。其中,第1—2年为人民币 2元/平方米/天,月租金总额为 162,000元,三个月租金总额为486,000元,年租金总额为 1,944,000元(大写: 壹佰玖拾肆万肆仟元)第3—年,每天每平方米元,第11—20年按经营情况租金另定。

  上述一个月按30天,一年按360天计算。

  上述租金中不含水、电、空调、供暖、垃圾处理等费用。

   乙方于签署合同后 3 日内向甲方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乙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如果甲方单方面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免租期结束后,定金同时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或商场的有关制度在乙方经营期间违反本合同所约定义务时给予乙方相应处罚。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在10日内补齐。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予以返还。

  每 3个月为一个租金支付周期,除第一期租金按本条执行外,以后每期的租金应提前30天向甲方支付,甲方收到乙方租金后为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一期租金的交纳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届满前3日内支付。

  第五条:续租优先权及转租

   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否则,期限届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让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场地

  第六条:其他费用

   乙方正常经营所发生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缴纳。

   乙方装修和改建以及专用和专有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和保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负责安装水、电、天然气表,但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的标准按北京市的规定价格执行,空调费按实际使用电表数字计算。

   垃圾清运费由乙方自负。

   甲方协助乙方申请有线电视、通信、宽带的开通,有关开户和使用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应由场地产权方交纳的有关场地本身的费用与土地使用费用、能源费等,以及场地主体结构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工程改造引起的场地主体结构变化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约定由乙方承担的各种税费,除由乙方直接根据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外,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凭单据、发票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第七条:所租场地的交付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工程部门协商装修改建事宜,如涉及变更原中央空调系统、公共桥架、消防报警、喷洒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分区消防通道、主体结构变更时,须经设计单位认可。

  乙方进场施工前应先向甲方提供装修施工图纸一套(含电路图、效果图、材料清单),经甲方批准并进行现场交接后,乙方的施工单位应持资质证明办理进场手续,方可对租赁场进行装修。

   甲方已于 年 4 月 29 日前将场地(毛坯房,指设备现状)交给乙方进行装修、改造。

  第八条:所租场地)的使用

   乙方进场改造施工以及正常经营后,享有该场地的使用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保证:

  8. 所租场地)的用途为文化娱乐(酒城)

  8. 应遵守大厦的有关规定,爱护场地及其附属设备设施,防止损害。

  .3 不得擅自改变所租场地的主体结构。确需改变时,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给予配合,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应负责在所租场地区域内自行安装的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5乙方对所租场地及其专供乙方使用的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必须及时报告和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6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必须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

   甲方负责消防验收,所租场地乙方在二次装修引起的消防系统变更,乙方自行完成消防报验手续,甲方给予配合,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制度等,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因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所租场地内按有关规定自行配置灭火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所租场地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在事先给乙方书面通知的合理时间内检查所租场地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

  第十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将所租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同意乙方利用所租场地的外墙进行企业广告发布和企业宣传,位置、费用另议。乙方发布广告必须事先自行征得广告主管部门的认可。

  甲方保证所出租场地的主体结构与门窗、水、电、消防、照明、空调和客货电梯等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质量完好,安全可靠,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乙方与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发生工作矛盾时,由甲方负责协调和调解。

   乙方办理各项执照及许可证,需甲方协助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和服务。

   甲方保留以下权利:

  10.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派遣工作人员进入乙方所租赁场地进行有关固定设备检查和维修。

  10.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带领其他有意租赁者在乙方正常工作期间到乙方租赁场地视察参观。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法营业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证件(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部门加盖红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

  乙方应在营业前,申办好营业执照及企业分支结构注册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等一切手续,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1 乙方保证按时交纳租金和水、电、空调等基础能源费及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与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大厦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并按商城的统一标准交纳各种物业管理费用。

  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遵守大厦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商城有关安全和消防的规定,服从大厦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从事合法正当的经营活动,按国家规定按时交纳经营的各项税费。

  乙方有责任在进行装修改造的过程中,不破坏所租场地的主体结构。不得将租赁场地内不属于乙方的财产作为向任何第三者以任何形式的债务担保。

   负责所租场地的内部防火安全、门前三包、室内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

  乙方的经营人员应具备身份证或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明、婚育证等,乙方应保证并要求其经营人员能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商城的规定。乙方应将其经营人员的上述证明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

  第十二条:退租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应在 20日内完成撤场工作,并将所租场地及其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恢复原状(自然损耗除外)后交付甲方。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保证甲方原有的专用设备设施正常、可靠运行。

   甲方同意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但乙方拆除和撤出有关设备设施后有损甲方场地及其附属物的除外。

   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付清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租金和其它费用后,甲方原则上保障乙方的撤场工作不受干扰。

   除上述约定外,退租的未尽事宜届时双方具体协商确定。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不能按时完成交接工作或因甲方原因造成水、电、消防、空调、电梯等设备的验收滞后,使乙方因此而延误工期,则所延误之时间应视为乙方免租期。

  1甲方应保证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暖和空调与新风的正常供应,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应免除在此期间乙方的房租,由于乙方失误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乙方欠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每延期 1天,除租金和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所欠金额 3‰ 作滞纳金。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所租场地,乙方履约保证金和预付租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13.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所租场地的主体结构或改变所租场地用途的;

  13. 拖欠租金达1个月或所欠租金及其他费用的总金额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

  13. 利用所租场地进行违法活动的;

  13. 故意损坏所租场地和设备设施,造成其他商户无法正常经营的;

  13. 违反安全、消防的有关规定,多次经、消防部门或甲方警告不能及时改正或酿成灾害发生,造成损失的。

  无论什么原因,乙方车撤场时,若依据本合同约定欠交甲方各项费用的,甲方有权限制乙方将其自行购置的设备和设施拆除与撤出,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未清偿全部所欠费用前留置其设备设施等一切财产。

   甲方了解乙方违约的事实而又接受租金时,不能视为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甲方明确以书面方式或放弃上述权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 任何一方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需提前6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终止合同,但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提出终止合同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在终止合同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或遇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在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日内,双方持本合同和有关证明文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登记备案机关备案一份。

  附件:场地平面图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场地租赁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遵守国家法令前提下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仓库场地位置:

  仓库场地位于大道与大道交界处北侧(此位置为甲方同村租赁的场地),框架结构属第3号仓库。

  二、租赁面积及期限:

  租赁第3号仓库平方米(按实际测量为准)。租用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支付方式:

  在承租期内,仓库内部改造及隔墙由乙方负责,前2年租金每月以每平方米8元计算,后1年租金每月以每平方米9元计算。每月七号前付清全月的租金。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的仓库场地与任何第三方之间发生权属纠纷所引起的争议,均由甲方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并不得影响乙方的生产和经营。

  2、甲方提供水、电、接口至仓库场地处,水、电表、电话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报装,水、电、电话的使用费用乙方负责按时直接向有关部门交纳。乙方使用的仓库场地及水表、电表的维修及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负。

  3、在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工作,协调好各方关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合法经营,不得违犯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务必做好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一切经营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将仓库场地租金足额付给甲方,逾期后乙方尚能当月纳清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押金。

  3、内部装修及改造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在甲方的同意下开门窗,不得损坏原仓库的主体结构。

  五、事项及违约责任: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伍仟元人民币,合同正式生效。

  2、乙方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出让该仓库场地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本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无权将该仓库场地用于贷款、抵债,否则视乙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3、乙方在租用仓库场地期间的全部各种费用及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交付租金,超壹个月本合同自动失效,甲方有权收回仓库场地的不动产,另行出租。

  5、在承租期间,如甲方提前提出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的装修费用,并给予叁个月搬迁(期内经营和搬迁时间不付租金),如乙方提出终止合同,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请求,否则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收取乙方租金。

  6、甲方出租给乙方仓库场地,产权如有争议纠纷、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免收租金,合同时间顺廷。如法院判决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7、甲、乙双方如有违约协商不成可向海口市法院起诉解决。

  8、租期届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仓库场地内的所有财产的动产部分由乙方负责处理,自行搬走。不动产部分则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9、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政府规划或铺面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租金按使用天数结算。乙方所租铺面的装饰及货物甲方均不负责赔偿。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相抵触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简单场地租赁合同【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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