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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车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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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车租赁合同【合集15篇】

  【前言】每当我们需要租赁汽车吊车时,为了确保合同的顺利进行,我们会制定详细的合同条款来保障双方的权益。下面是网友“pv115”分享的汽车吊车租赁合同(共15篇),欢迎参阅。

汽车吊车租赁合同

吊车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乙方):xxx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xxx;施工地点:xxx;施工内容:xxx;使用时间:xxx年xxx月xxx日至xxx年xxx月xxx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出租金:xxx;合同总价:xxx元整。

  1、吨吊车工作台班单价xxx元/台班,闲置台班单价xxx元/台班;

  2、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

  3、每个台班为8小时,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部分租金=累计超过作业时间/8小时×台班费。(以外出施工记录表为准)

  4、吊车进场及退场经协商由按吊车的台班×2=台班支付费用。

  5、对于价值超过xxx元设备的吊装,吊车台班单价xxx元。

  6、付款方式:在合同签订后一次付清,或乙方吊车到现场时,预付人民币xxx元,余款在吊车退场前结清。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xxx原则。甲方需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干超出作业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由于指挥失误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原则为;吊钩以上属于吊车机械设备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钢丝绳、吊耳、卸扣、捆扎、指挥等原因)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确保这次施工xxx个台班,若实际台班超过xxx个,按实际发生结算。

  2、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3、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0、5%/天),承担违约责任。

  4、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5、必须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甲方提供。

  7、甲方无偿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吊车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供应。

  4、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5、具组装和分解吊车时,乙方派人指导。

  6、500吨、200吨、130吨、80吨吊车垫腿板由乙方提供。

  7、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

六、结算方法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

  代表(签字):xxx

  乙方(盖章):xxx

  代表(签字):xxx

  xxx年xxxx月xxxx日

  xxx年xxxx月xxxx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2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租用吊车,配合甲方吊装,具体内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型吨吊车,台。

  二、施工内容和地点:

  三、租赁时间暂定天,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财务结算

  1、计收费标准: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证一个班,超出时间按国家标准,四小时之内为半个班,八小时之内为一个班。

  2、进出场费:元汽车吊即路途台班个班由甲方支付。

  3、严格执行任务单签收制度,甲方须根据合同每天认真签署任务单。签单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机械进场前,支付元的预付款进出厂费,车辆到达甲方场地预付天元的预付款,以后每天付一 次,预付款元。

  5、甲方必须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内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总费用的2‰每天计收违约金,还有停止吊装或终止合同的权利,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超负荷起吊。乙方机械进场后,甲方须负责每天工作之余该吊车的保卫工作,以免发生机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机械损坏或丢失包括车上零部件,甲方要负责赔偿。

  六、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质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装指挥中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坚持做到“十不吊”,即: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吊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吊。

  10、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七、乙方机组人员应加强机械的检修和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乙方机组人员应积极配合甲方,在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前提下,除发生故障不能起吊外,应服从甲方指挥人员的指挥。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八、乙方机组人员自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并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机组人员故意懈怠,在有足够佐证材料证明下,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更高素质的吊车司机。

  九、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及工吊具均由甲方负责。如需夜间施工,甲方必须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机械进场后,如因上述问题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维修、保养车辆的时间,不得扣除租赁费,维修时间超过2天,按实际超出时间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机组人员在甲方施工期间,住宿就餐等生活问题由方负责。

  2、乙方机组在施工期间所用燃油料,由方负责。

  3、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过路、过桥费由方负责。

  4、乙方机械在行驶过程中所需的大型车辆超限证由甲方负责。

  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价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磋商解决。本合同共打印四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辆基本情况:(明确车辆名称。型号。车牌号)

  二、租赁期限和用途:

  租赁期限: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用途:

  三、车辆交付:

  四、租金支付:

  租金每车每天元,每月为元,共计元,从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租用期满结算。

  五、车辆的维修:

  租赁期间,车辆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因维修车辆而影响承租人对车辆使用的,应减少相应的租金。车辆的维修由出租人接承租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安排,如出租人未按时安排维修,承租人可自行安排在出租人指定的修车行维修,费用仍由出租人承担。

  六、车辆保险:

  租赁期间,出租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并将保险合同交付承租方作为出险后的索赔依据,出租方办理保险类种应至少包括:车身险。按最高额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如车辆出险,出租方应及时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七、车辆的保管:

  租赁期间,车辆由承租人负责保管,但维修期间除外,车辆停放于出租人处或出租人指定场所也除外。

  八、租赁期间车辆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出租车辆,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合同对受让方继续有效。

  2、租赁期间,承租人将出租车辆转租,应取得出租方同意。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未履行期限的租金额赔偿承租人。如出租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办理保险,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均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不支付该期间的租金,因此造成承租人损失,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十、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或者出租车辆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毁损,承租方不承担责任,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可以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致使承租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车辆因被盗抢灭失,由承租方协助出租方向保险公司索赔。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承租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车位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租赁事项:

  一、甲方车位

  地下停车场内车位;

  二、乙方车辆型号

  车辆型号:

  车牌号码:

  车主姓名:

  车辆颜色:

  备注:

  三、承租方式

  1、甲方将地下层号车位租予乙方使用。

  2、双方同意租金为元月(大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部门指导价或规定收费标准调整收费。

  3、甲方供给智能卡张,供乙方停车与住宅智能系统出入使用,编号:,收取押金元张(合同终止时凭证退回),工本费元张。

  4、付费方式:乙方必须于每月日前缴交下月租金,逾期则视作自动放下继续租用该车位,管理处有权自动中止智能卡功能,禁止乙方车辆进入。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依法循章对小区交通、车辆进行管理,()并制定车场《车辆管理条例》。

  2、甲方有权禁止任何高度超过米的车辆,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3、甲方有权无需事前通知或警告,而将乙方违章车辆锁扣拖走处理,所引致的费用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4、甲方应安排车场管理人员小时值班及智能化监控管理。

  5、甲方应负责停车场内消防设施、清洁卫生处于良好状态。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签订《租赁协议书》时,必须示智能卡及供给车主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等复印件。

  2、乙方必须购买车辆全部保险,同时将车辆锁好,贵重物品、车辆出入证切勿放置于车内。否则造成车辆遗失(包括车内物品)及意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赔偿职责。

  3、乙方办理月租停车出入证后,该车辆享有者当月内不限次数出入停车场的权利。

  4、乙方必须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车位界线内,否则造成的一切职责与后果由乙方承担。

  5、若乙方租用指定车位被其他车辆占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撤离,甲方应尽量配合供给。

  6、乙方必须遵照出入证的专车专用制度,禁止转借、交换、超期使用。

  7、乙方不得利用车位作其它用途(如:装卸或堆积物件、维修车辆等)。

  8、乙方应自觉爱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与卫生。

  9、乙方应自觉按时缴纳停车位租金。

  六、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经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订。

  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赁乙方1台履带吊机,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①吊机类型及数量:50吨履带吊1台

②吊车型号:QUY50A

③吊车生产厂家:抚挖

④作业内容:乙方履带吊服务于甲方工地吊装使用。

⑤工程项目:

⑥工作地点:。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7月23日至年9月22日(其中开始使用10天为试用期),具体进场时间待甲方项目部通知,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以甲方项目部结算核定单为准。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需要可以续租。

  三、租赁费和付款方式:

  1、租金:

  履带吊租金元/台/月(包括吊车租费、进出场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2名起重工工资、劳保用品等一切费用在内),如超出或不足1个月,按每天1266元增加或减少计算。乙方结算时提供租赁发票给甲方。

  2、付款方式: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使用完毕,自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3个月后支付总租费的30%,待吊车退场之日起满6个月后再支付总租费的30%,余款在乙方吊车退场之日起满12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四、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起重机械“十不吊”。

  2、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如有违反按甲方规章制度处理。

  3、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地上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路的保护。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吊机损坏或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类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时整改。

  7、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甲方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承担。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正确使用履带吊。

  2、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款项。

  3、甲方提供乙方操作人员住宿。

  4、甲方提供履带吊为甲方工作时使用的柴油。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5、在租赁期内,甲方具有乙方吊车使用的支配权。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工地领导的指令,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或给予3000元/次的罚款;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令,强制施工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机械设备能进行正常施工。如果机械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每月维修不得超过一次),若维修时间超过3小时,乙方须即刻提供相同设备投入施工,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若因机械故障影响甲方施工工期,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费1500元/小时(该罚款无需乙方确认,甲方可直接从租赁费中扣除)。

  3、乙方应每日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于甲方施工或现场待工状态。

  4、租赁期间乙方每辆履带吊车必须至少配备2名具备起重作业上岗操作证、身体健康、思想纯正、安全意识强、勤劳刻苦的起重驾驶员。乙方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执行“十不吊”规定,如由乙方责任所造成的事故,事故的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设备在施工期间耗用设备的安全、保养、更换及所需液压油和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负责。

  6、租用期间,乙方吊车及辅助设备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7、乙方操作人员膳食由乙方自己负责。

  8、乙方必须确保吊车进场时吊钩保险扣、钢丝绳、履带等设备的使用性能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确保使用安全,否则造成的一切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如乙方不守信用,提供的履带吊不是正宗50吨履带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50吨履带吊起重标准,甲方将扣除乙方所有租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0、乙方提供的履带吊必须在使用前到上海市规定的检测站进行检测,并出具履带吊检测合格报告,确保该履带吊使用安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如乙方方违约,需向甲方赔偿伍万元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如果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或出租物使用地人民法院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经营部代表:联系电话:

  工程部代表:

  驻工地现场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吊车租赁合同 篇6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品牌、数量:

  1、甲方租赁乙方中联汽车起重机220吨一台。

  2、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二、租赁期限:

  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天。

  三、租赁用于及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内,吊车的用途为 卸80吨设备一台,吊车的使用地点为 西藏高争水泥厂内,若甲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或用途须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 20xx0 元/天,大写 贰万元整(含税)。

  2、甲方因于完工后结清当天租金。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施工资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及指挥。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吊车损坏,和甲方自己的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估砸坏车辆,房屋等)由甲方负责。

  2、动用人员为乙方的机械进行守护,若乙方机械设备在甲方工地出现被盗。丢失、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配备卜2名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配合,积极支撑协调乙方施工,保证不耽误乙方现场施工。

  六、乙方责任:

  1、配备符合条件。具有施工经验的机械人员,做到被吊装设备轻运轻放,按照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精心施工。

  2、设备运输及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提供配套吊绳,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车设备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违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下,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质量保证: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八、其它:

  1、完工后结清当次租金及超时费。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如工期满后,每台班按工作日租金计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个同条款,如有乙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有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包月租赁合同 篇7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需用乙方汽车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机型机号:

  2、租赁期限:采用包月租方式,期限为

  3、作业范围:

  4、租赁价格:汽车吊固定部分为/月,车辆加油由负责,乙方食宿由 负责。

  第二条 结算方式

  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结算,每月付清租赁费。

  第三条 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行为,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甲方对施工现场地面和地下设施、设备重量申报不清而造成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3、由于乙方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负责。

  4、由于甲方指挥失误或安全措施未落实而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 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

  1、租赁期间由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有权在合同范围内按生产需要对所租赁的设备进行指挥、调配,但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至合同外的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设备,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吊车在甲方工地上停置时,安全保卫工作由甲方负责,如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乙方

  1、乙方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甲方领导的指挥、调配,并遵守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吊车必须运行正常,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提供乙方3天的车辆维修、保养时间,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及时抢修。

  第五条 其它事项

  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至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8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方因工程需要,租赁乙方 吨吊车一部,具体事项如下:

  1、租赁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施工地点及内容:

  注:合同期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租用,并且双方无异议,此合同自动延续生效。

  4、每日以一个台班起算,工作时间在8小时以内按一个台班计算,以驾驶员进出场时间为准,超过一台班(即8个小时)的按国家标准,4小时以内为半个台班,8小时以内为一个台班。(以签证单为准),非人为因素未能施工(如雨、雪、风等),按闲置台班计算。吊车使用签单,签单人姓名 。

  5、付款方式:乙方吊车进出费 元,乙方吊车进厂甲方预付现金 元,每工作 个台班付款一次,乙方吊车退厂前结清全部吊装费。

  6、甲、乙双方须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十不吊”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具有操作证),乙方吊车司机应有操作证方能施工,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超出作业范围的作业,(作业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性能表一份)。由于对施工场地、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7、责任划分原则:吊钩以上事故乙方承担责任,吊钩以下事故甲方承担责任。

  8、如果甲方不按合同付款,乙方有权停止吊车作业,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拖欠租赁费、逾期,每日按所欠款的2‰支付违约金。

  9、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甲方负责保管,如因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吃饭、住宿。

  11、乙方吊车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应积极组织技术人员抢修,因修车误工,可扣除台班时间,但乙方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备注: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吊车租赁合同范本 篇9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双方协商,就机械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机械名称和规格: T汽车吊、轮胎式。

  二、租赁期限:从 2014 年 5 月 15日开工到 2014 年 11 月 15 日结束。租赁期限暂定为 6个月 合同暂定期满后,甲方如果继续使用应在租赁期限到期前5日之内向乙方提成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燃料 乙方

  四、作业地点: 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工程项目现场

  五、作业时间:满足项目部施工需要

  六、租金:

  1、汽车吊每月租金为包括司机工资、油料等

  2、租金自机械进场之日开始计算,实际租用天数不足一个月时,则按800元/天计结算。

  3、付款按待施工完毕后吊车退场三个月内付清全额租金。

  4、 结算依据:由项目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签字审核,项目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由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5、未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公司经理批准,任何以个人名义的口头承诺或者以个人名义签订的条款无效,均与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无涉。

  6、本合同加盖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有效,盖“鄞奉片区东部启动区2-14#、15#地块Ⅱ标段项目技术专用章无效” 。

  七、双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商定的日期及时进场。

  2、乙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牌照、行驶证操作证齐全有效的吊车。乙方配备司机必须技术熟练、责任心强,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要请假。

  3、机械司机必须听从甲方合理调度,严格遵守机械操作规程作业。

  4、坚持做好机械日常保养维护,确保甲方的施工需要,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故障乙方保证半天内恢复正常使用,如遇到半日内修复困难,乙方自行调配其他吊车进场。

  八、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施工现场平整、夯实,遇到场地无法进出甲方必须采取弥补措施,要备专人负责。

  2、使用中甲方必须指定有上岗操作证书的专业人员指挥,指挥人员做到不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造成的责任事故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享有机械使用权,但不得转让转租或作财产抵押,非机械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拆除任何部件及机械内的工具,如有类似情况,经发现赔偿一切损失。

  4、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租金。

  5、甲方施工中必须注意机械操作人员的劳逸结合,防止疲劳作业,由此造成的后果甲方承担。

  6、外区域甲方负责驾驶员的住宿、就餐。

  九、合同争端

  甲、乙双方同意,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端。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租金结清后自行失效。

  2、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一、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将大巴车承包给甲方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期限:租用期为一年,自20xx年3月15日至20xx年3月14日止。本合同到期,如双方一致同意续租,且除时间外的内容无变化时可自动顺延有效。否则须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供车辆须符合以下要求:车牌号码为浙D,车辆类型:大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码为LGGSEC2F02A,发动机号为,品牌型号:金龙XMQ6113E2。具备行驶证、车辆保险证、其他营运的所有必备的各种有效证件。

  2、服务要求:乙方应做到保证按时接送甲方员工正常上下班(常规行车路线为柯桥 至滨海工业区 ,途

  3、车辆按行车管理规定,并保证接送车辆的安全稳定运行。定期进行车辆的维护以及车辆自检、日趟检、以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观整洁。

  4、驾驶员要求:提供相对固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持有准驾车型为A1牌照的驾照及营运资格的其他资质证书,有一定的驾龄的驾驶员。

  5、乙方应负责承担并定期缴纳各种规费,包括但不限于交强险和不低于 万元的商业险,年审等各种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各种后果和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例如年检、维修等原因,需要临时更换其它同类型的车辆,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

  7、该班接送车辆应服从甲方安排,如遇甲方特殊情况要求、提前或者延迟发车应服从甲方需求。

  8、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员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三、付款方式:租车费用按天计算,1000元/天(来回2趟),交接班当天1250元/天(来回3趟)。 不接送员工的日子,不予计算租车费。租车费实行每月一结。乙方在下月10日前提供发票(另需增加发票税点6%),甲方收到发票后给予支付至乙方银行账户。

  四、其他费用除租赁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如汽油费,维修费等。

  五、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提供车辆导致甲方员工无法按照上下班,则甲方有权临时雇佣车辆,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约定提交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1

  出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 租 方:

  地 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牌汽车壹辆租给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用。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年,自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车辆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由出租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出 租 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承 租 方:(签章)

  代 表 人:

  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建物地址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北京市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面积

  出租房屋的登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乙方使用。

四、租金

  1、数额: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元整(含物业管理费和取暖费)。乙方以形式支付给甲方。

  2、租金按月为壹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年月日以前付清;以后每期租金于每月的日以前缴纳,先付后住(若乙方以汇款形式支付租金,则以汇出日为支付日,汇费由汇出方承担);甲方收到租金后予书面签收。

  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七天,则每天以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如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天,则视为乙方自动退租,构成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押金

  1、为确保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乙方同意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押金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后予以书面签收。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乙方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而产生的违约金、损坏赔偿金和其它相关费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十日内补足。

  4、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租用该物业,甲方应立即全额无息退还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义务

  1、甲方须按时将房屋及附属设施(详见附件)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设施如因质量原因、自然损耗、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受到损坏,甲方有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的责任。如甲方未在两周内修复该损坏物,以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设施,乙方有权终止该合约,并要求退还押金。

  3、甲方应确保出租的房屋享有出租的权利,如租赁期内该房屋发生所有权全部或部分转移、设定他项物权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事件,甲方应保证所有权人、他项权利人或其他影响乙方权益的第三者能继续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反之如乙方权益因此遭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4、甲方应为本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因未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致该合同无效或损害乙方租赁权利,应由甲方负责赔偿,且甲方应承担该合同相关的所有税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押金。

  2、乙方经甲方同意,可在房屋内添置设备。租赁期满后,乙方将添置的设备搬走,并保证不影响房屋的完好及正常使用。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分租,并爱护使用该房屋如因乙方过失或过错致使房屋及设施受损,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房屋,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乙方不得在该房屋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承担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费、收视费、一切因实际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并按单如期缴纳。

八、合同终止及解除的规定

  1、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由双方另行协商续租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在日内将房屋交还甲方;任何滞留物,如未取得甲方谅解,均视为放弃,任凭甲方处置,乙方决无异议。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任意终止,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

九、违约及处理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对方谅解的情况下,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导致本合同中途终止,则视为该方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元整,若违约金不足弥补无过错方之损失,则违约方还需就不足部分支付赔偿金。

  2、若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发生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约定,可在本款另行约定:

  甲方A:

  乙方B: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

  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见证方:

  经办人:

  联络地址:

  日期:

  电话:

吊车设备租赁合同 篇1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吊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设备的品牌、数量:

  1、甲方租赁乙方中联汽车起重机220吨一台。

  2、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二、租赁期限:

  甲方租赁期限为一天。

  三、租赁用于及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内,吊车的用途为 卸80吨设备一台 ,吊车的使用地点为 西藏高争水泥厂内 ,若甲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或用途须得到乙方同意。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 200 元/天,大写 贰万元整 (含税)。

  2、甲方因于完工后结清当天租金。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总金额15%的违约金。

  五、甲方责任:

  1、提供相关施工资料,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及指挥。如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的吊车损坏,和甲方自己的损失或者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估砸坏车辆,房屋等)由甲方负责。

  2、动用人员为乙方的机械进行守护,若乙方机械设备在甲方工地出现被盗。丢失、损坏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

  3、配备卜2名人员进行现场施工配合,积极支撑协调乙方施工,保证不耽误乙方现场施工。

  六、乙方责任:

  1、配备符合条件。具有施工经验的机械人员,做到被吊装设备轻运轻放,按照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精心施工。

  2、设备运输及吊装过程中,必须注意人员、机械、设备的安全,因乙方工作人员违章操作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3、提供配套吊绳,吊具及附件等。

  4、乙方的吊车设备良好能正常使用,施工期r司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在不违法安全操作规程的原则下,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七、安全质量保证: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保证安全、高效、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八、其它:

  1、完工后结清当次租金及超时费。如违约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合同的总金额15%的违约金。

  2、如工期满后,每台班按工作日租金计算。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个同条款,如有乙方违约,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合同总金额 15%违约金。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以合同附件形式另行约定,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为有效合同文本,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并结算完成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吊车租赁合同 篇14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机械设备签订本合同。

  一、机械设备情况:

  机械名称: 数量: 壹 (台)

  二、设备使用地点及工程项目:

  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海南省市区西外环北路A段第二标段 市政工程。

  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乙方拥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保证车辆的合法性。

  2、甲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租赁设备的使用权。

  四、机械手情况:

  乙方为甲方配备该设备操作手(具备相应驾驶执照),姓名才贤 ,电话号码: 由甲方负责食宿,由 乙方负责该设备操作手工资。

  五、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将设备完好交给乙方办理退场手续,若甲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租赁期间原则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过8小时(折合一个台班),每月累计不超过 240 小时,确因工作所需超出 240 小时应视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时数计收加班租赁费。设备的租赁费按月结算(大写)/月(或: 元/小时),如设备租赁期不足一个月,租赁费按实际天数乘以8小时计算,超出工作小时加班部分,另计收加班费。

  六、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的内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负担,其他耗油(机油、黄油等)由乙方负担。

  2、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由甲方使用,甲方应协助乙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存良好状态,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3、在工作过程中,机械手对设备故障不能排除,应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4、租赁过程中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机手违规或超负荷作业。

  2、甲方不得转租或抵押该机械。

  八、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提供性能好的设备。如车辆非法行驶或违规驾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乙方机手应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工作之余外出应向甲方工地管理员请假。

  3、乙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4、机械手应每日签字核对甲方工地代表填写的《机械作业表》,每月或租期结束将此表计算租金。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租金 %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

  十、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下列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解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仲裁费用或诉讼费用及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双方各执 贰 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预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25吨汽车吊车租赁合同电子版 篇1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 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

  吊车一辆;

  施工地点:

  使用时间: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租金: 元月;

  付款方式: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阻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坚持实施吊车作业安全第一,高效工作的原则。

  2.吊装作业前,负责向乙方吊车司机进行交底。严禁乙方私自干超出作业 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专人指挥作业,双方统一信号确保作业,施工过程中若发生野蛮作业,乙方吊车机组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吊车因操作失误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由乙方负全责。

  3.严禁吊车驾驶员酒后操作吊车,严禁吊车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等不法行为,严禁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2.按双方约定支付出租费用。

  3.杜绝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作业人员和设备的一切不良行为。

  4.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证)、钢丝绳、枕木由乙方提供。

  5.甲方提供机组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因施工情况特殊,乙方必须提供足够操作人员,乙方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全天侯待命,随时全力配合施工班组作业,不得怠惰。

  2.吊车使用期间,吊车施工所用的主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它费用、油料一概由乙方负责。

  3.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服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运行正常,利用空闲时间保养设备。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提供其他设备,不能耽误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车性能表一份,操作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定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汽车吊车租赁合同【合集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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