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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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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装修合同【合集7篇】

  本文是会员“s41”收集的广州市装修合同【合集7篇】,供大家阅读。

广州市装修合同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大厦商业楼租赁事宜,经过友善洽商,本着在平等互利的原则,取得一致意见,并达成如下条款:

  一、物业地址及面积:

  甲方提供的商业楼位于区路号层,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上述场地由乙方租用,但并不包括所租用范围的外立面。

  二、物业用途:

  该物业作办公使用,乙方不得将该租赁场地作饮食、商场、工场、专用仓库及住宅等其它用途,不得作违法违律的场所,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而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责任由违约方全部负责。

  三、物业移交:

  1.乙方正式接收租用物业时,请与甲方进行乙方所租用物业的验收及移交手续。

  2.使用租用物业时,请遵守《物业使用说明书》的有关条款。超出《物业使用说明书》的内容部分,需经甲方同意、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理。

  四、所有租用单元均统一使用本大厦中央空调系统,所需综合费用按有关“源用划分方案”

  由各租用户负责支付。

  五、租赁期限:

  1、租赁期为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满,乙方投资在该物业的财产(如办公台等可动产)由乙方自行支配;上述场地的不动产按无破坏性的原状完好归还给甲方(含乙方投入的装修,配套设施);如乙方恶意破坏性撤场,甲方有权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款项。如无此情况,甲方将乙方所缴纳的租赁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

  3、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如需续租,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租金另议,并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优先。

  六、租金计算

  1、物业交付使用由起租日起,基本月租金为元/平方米(此为收据计算价)。如果乙方需甲方提供租金发票,因本租赁契约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即甲方依本契约的租金收入是缴纳税收规费后的纯收入,上述出租物业的具体租金如下:

  租金: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平方米月租金元,即上述租赁物业的租金为元/月。

  2、租金从年月10号前将本月租金,否则甲方有权每天按欠费的千分之一向乙方追讨滞纳金。租金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支付租金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租金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租金的责任。

  七、租赁保证金的支付: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租赁保证金为(¥元)租赁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能作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物业的装修及规定:

  大厦的室内装修按市政规划、设计要求和甲方已定的方案施工,其中:

  1、地面、墙面、天花、室内一切设施、中央空调等电器设备按现状出租,装修、防水、补漏水工程一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卫生间。

  3、设备:电梯共用,消防喷淋系统到各层总制,各单位配有电源线接口,室内安装由乙方负责

  4、乙方请按《装修管理协议》与甲方办理有关租用物业装修手续,为维护公众共用设备设施的安全,所有装修需经甲方同意后,才能进行租用物业内部的装修工程。

  5、如需改动室内装修,必须将改动后的图纸送大厦管理处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工,电路改动一律由大厦电工施工或双方认可的专业部门施工,工程费用属乙方承租范围内的由租户负责,其外不负责。

  6、客户装修需交纳装修按金,并将装修图纸复一份经甲方存查方可动工,装修完毕,经管理处验收合符要求,且没有损坏公共设施,无息退回按金;如有违反或损坏,则照价赔偿。

  八、物业管理:

  1.由佛山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实施全面管理,并设置大厦管理处,租赁方必须配合及服从公司对本大厦实行统一管理,遵守大厦《管理公约》,并按时向管理处缴纳综合管理费和水电费。

  2.乙方有责任保障写字楼室内的防火、防盗安全以及环境卫生。如发生事故,证实是由乙方不遵守合同和《管理公约》的规定而引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3.该场地由甲方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各种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若设施受到损坏或出现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即乙方承担该场所的正常维修保养责任。

  4.综合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米元(含公用水电费、保安费及公用卫生费用),共元/月。管理费从本合同签订起租之日起计。

  5.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按月结算,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必须于每月10日前缴付当月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空调费,物业管理费及水电支付方式必须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账号如下:

  户名:

  账号:开户行:

  特别约定:乙方必须保证物业管理费及水电全额付至上述账号并到账,否则任何方式的付款均属无效,视同乙方未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的责任。

  6.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水电保证金为元)合同期满时,乙方需与甲方处理完所有离场手续后凭该保证金收据无息退回乙方,保证金不能作为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费减扣。乙方缴纳保证金的账号如下:

  帐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行:

  7.为保障租户财产的安全,租户所有财产的搬迁离开,必须经租户负责人的书面同意及大厦管理处的批准才可搬离,否则大厦管理处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阻止搬离。

  8.乙方每月负责分摊用水损耗。乙方应在每月将分摊的.损耗水费、使用的中央空调费、水电费、管理费一起缴交管理处。

  九、转租管制及违约处理:

  1.甲方租出的场地因施工质量或设备安装质量而致使租赁经营受损,甲方负责无偿维修,如属乙方使用不当或擅自更改使用功能危及楼宇结构而造成楼宇损坏或影响其它租户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甲方同意,并缴清一切未清的款项。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而作为乙方违约赔偿金由甲方自行处理。

  3.甲方在租赁期内要求提前解除租约,应在解约前的一个月内向乙方提交解约意见书。经乙方同意。甲将乙方已付的租赁保证金两倍退回乙方。

  4.乙方在租赁期内如将租赁的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时,必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其转租协议以本合同各条款的规定为生效之必要前提条件及必备附件,经第三者盖章认可,由乙方将复印件盖章确认与原件无误,在15天内交甲方备案(甲方在原件上盖章),转租协议的条款均不得与本合同有悖,否则转租协议视为无效合同。

  5.转租后,乙方(原租户)自动成为第三者(新租户)的担保人,如新租户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如拖欠租金或管理费、电费等,中央空调水电费,乙方有义务清偿其所欠费用,该担保人维持到甲、乙双方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取消。

  6.乙方逾期交纳租金、管理费、水电费、中央空调水电费,处以每日按交费总额千分之一收取滞纳金,管理处可以采取但不仅限于停水、停电等催缴措施。

  7.乙方从应交费日起逾期过30天的,视作违约论处,经甲方最后书面通知仍不缴费的,甲方有权没收所有租赁保证金,并继续追讨乙方的租金等欠费;乙方应无条件将该物业交回甲方,乙方拒不搬迁的,甲方可将乙方的物品抵偿租金、管理费、中央空调水电费等欠费,不足部分保留继续追偿权。

  (1)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在已交清租金和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下,所有可动产物资要自行清理,时限为五个工作日;否则自离场之日起收取场地占用费(按原租金的100%计算)、对遗留物资不负保管责任,10天之后仍未处理完的,视为原租户业主(乙方)放弃对该物资的所有权,物业公司(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所得归物业公司(甲方),以补偿场地占用费,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2)租户业主(乙方)退租时,仍欠租金或管理费的,其遗留物资不得擅自处理,自离场之日起10天内仍未付清租金或管理费的,物业公司(甲方)有权处置物资,处置所得先清偿租金及管理费,剩余价值归物业公司(甲方)收入,不足部分甲方保留继续追偿权。

  十、免责条件:

  该物业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损毁和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损失方自理。

  十一、本物业地处南海区内,乙方必须遵守南海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服从南海区物业

  行政管理部门监督。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补充,补充

  规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总计施工面积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年月日

  6.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元;2、人工费元;

  3、设计费元;4、施工清运费元;

  5、搬卸费元;6、管理费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甲方:

  乙方:

  日期: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3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住房结构:  房型  房  厅  套,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 工期: 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 第二次 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 合计元

  (3)第三次 施工过程中 工期进度过半 支付工程总造价40% 合计元

  (4)第四次 竣工验收当天 支付工程总造价10% 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 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 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 – 62 – 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 –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西宁市城西区彭家寨镇刘家寨安置小区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经营棋牌室超市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共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每间(不要写每间)房屋每月租金为叁仟圆(3000元);

  2、租金为乙方每一年向甲方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3、合同初次签订后日(即20年月日),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一年租金元;

  4、租赁期内,乙方的租金支付方式均按上列2、3项方式支付;

  5、租赁期内前三年乙方不得提高租金,过后可以根据市场变化对租金适量调整,但是调幅不得高于本次租金的10%;

  第四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危及房屋安全的;

  2、拖欠一个支付周期以上房屋租金的。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在必要的场所悬挂、张贴广告。对装修、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以转租房屋给第三人从事合法活动。甲方要主动协调社区,邻居方面得干扰,保证乙方经营活动正常的进行。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租赁权。

  第六条 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房屋在乙方使用期间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修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三条按时支付租金的,经甲方合理催告后,如还不支付租金,向甲方赔偿1000,壹仟元;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1000,壹仟元;

  3、甲方没有本合同约定理由或无故随意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向乙方补偿所有的装修费(按照实际装修的票据计算装修费);

  4、双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20,贰千元。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但是由于拆除或改造补偿的装修款应归乙方。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本合同租赁的房屋经过乙方装修,在合同到期后,引装修添附的不能搬迁的物件或搬迁会使价值折损的物件归甲方,但是甲方应当根据市场价格给予一定的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为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费用承担因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引起协商或诉讼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诉讼费有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承租方:

  年月日年月日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5

  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房产一事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

  1、甲方所售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广州市 区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证书证号为 字第 号,房屋结构为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2、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申请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广州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

  甲方对违反国家及广州市关于房屋上市交易政策引起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条 乙方声明:

  乙方购买本合同第一条所述甲方房屋,支付房款,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承担违反本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四条 付款

  1、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即支付购房定金计人民币万元整;

  2、乙方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甲方自行还清银行贷款赎出房产证无条件于20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到乙方名下后,上述房地产成功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至乙方名下物业后,30个工作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应在评估报告出具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乙方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

  银行贷款部分的房款按银行规定支付;

  乙方为公积金贷款客户,首付款应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交付,且不得迟于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乙方首付款应为除其贷款额度以外的其他购房款项总和,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贷款部分的房款按贷款机构规定支付;

  3、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银行审批贷款额度通过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首付款;

  乙方所申请的贷款未获批准, 乙方应于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补足剩余房款。

  4、甲乙双方交易资金划转结算方式双方约定为:甲方自愿授权乙方直接将上述购房定金及购楼首期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行:,账户名为: ,账号/卡号为: 。

  第五条 产权过户

  乙方为非贷款客户的,甲方自行还清银行贷款赎出房产证无条件于20年11月30日前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到乙方名下,乙方应当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乙方为商业银行贷款客户或公积金贷款客户的,甲乙双方应在贷款机构签发的乙方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或年月日前共同配合办理完毕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六条 房屋交付

  1、房屋交验在双方到主管机关办理完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甲、乙双方均应亲自到场,办理水、电、煤气、物业、数字电视、户口迁移等相关事宜,确保房屋交付使用。

  房屋交付前,房屋所产生的水、电、煤气、数字电视、物业等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房屋交付后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双方应签署《物业交验单》。

  2、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并结清物业、数字电视等手续。

  房屋设定抵押登记的,已通知抵押权人。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保证所售房屋建筑面积同产权证记载相符;

  并提供齐全办理权属变更的全部手续;

  4、甲方存有公共维修基金的,根据广州市规定,在房产过户之后公共维修基金归乙方继续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向房屋所在区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上市批准及房屋买卖权属过户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书面约定办理,没有书面约定的,依照国家规定缴纳。

  第八条 乙方交付甲方定金后,双方依据合同法定金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悔约应当双倍返还乙方定金,乙方悔约定金不予返还。

  同时,甲乙双方如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因迟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备注

  甲 方:乙 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 话: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资质等级: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

  2、工程名称地点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

  3、工期

  4、工程质量标准:

  5、工程造价: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后如

  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

  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

  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

  甲方负责提供新锁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点分至点分;下午点分至点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广州市装修合同 篇7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1、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2、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元整。

  3、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4、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5、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6、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乙方: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方:承包方负责人:身份证号码:(以下简称乙方)

  一、协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包括平面图、水电图、施工布置图、附件施工要求及施工工艺流程表等)。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不符合甲方设计意图的地方要求返工的权利;

  2.对乙方装修过程中的重大质量问题,甲方除有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外,还有终止合同的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按时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装饰款。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有违法被罚则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注意安全,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材料损坏,已完工的成品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相应损失。

  2.自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乙方应协助甲方保管施工现场各类物品,否则造成的材料丢失与误工由乙方负责。

  3.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

  4.爱惜甲方原材料,精打细算,如因故意或技术原因造成原材料的浪费、短少由乙方负责赔偿;

  5.精心施工,认真负责,打造精品工程,质量要求:

(1)所有墙壁外向对角瓷砖的铺贴均采用45度切对角,切角过程包括:机器切割(不得出现磕碰瓷砖表面导致参差不齐)和人工打磨(用砂纸磨薄切角边缘)。

(2)地面砖及墙面砖铺贴后不得出现:接缝不严不平,板面纹理不顺,反花、磕碰、分缝不匀等现象;瓷砖的铺贴后还不得有出现地面不平和积水的现象。

(3)墙面括完ici后,不得有不平,括刷痕迹、划伤及不光滑现象。

(4)工艺天花板不得有接缝不严不平,接角脱落及明钉眼等现象。

  具体质量要求参照乙方在xx店的施工质量;施工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施工过程中如因施工不当所造成的材料破损由乙方负责按原价赔偿。

  五、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

(一)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

(二)合同预算金额: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为了防止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增加,乙方必须遵守在装饰设计时就按合同:四、(二)、3及时向甲方提出建议,并得到乙方的认可。)要求:最终装饰总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的10%,超出部分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功,则由乙方完全负责。

  六、分期付款方式:

  首期:甲方先付工程预算造价的5%订金给承包方(乙方),即筹备施工图。

  二期:乙方电工、水工材料进场开工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0%给乙方。

  三期:木工材料进场后十天内甲方付预算金额的25%给乙方。

  四期: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验收,合格后,甲方付预算金额的35%给乙方。

  余款5%作为乙方对整个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五天内支付给乙方。

  七、协议工程完成期限:

  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天。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签订后共同遵守,除甲方因本协议第三、(一)、2原因有权终止合同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或乙方在设计过程中故意隐瞒一些必须要实施的工程项目,然后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增加并抬高单价,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功的条件下,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合同中止后,乙方应该赔偿甲方30%的违约金作为甲方另找装饰公司的损失,而已经完工的合格工程量甲方可按装饰预算单价支付给乙方。除此类原因外,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止合同,则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30%作为违约金,并退回已经预付的所有款项。

  而战争及自然灾害的因素、法律、国家政策等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除外。本协议未完善之外、双方友好、平等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本合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处置。

  九、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本工程有部分材料为甲方购买,此类材料的质量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内,但乙方有义务凭其丰富的经验向甲方提供建设性意见供甲方参考直至甲方满意;如因甲方拖欠此类材料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十一、工程期间,装饰押金为甲方支付,办理屋村出入证等。工程所使用的水电费用如不超过200元,由甲方负责,如超出部分则由乙方负责。

  十二、甲方必须在工程完工后二十天内进行工程验收,不经验收而经营则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而经营。

  十三、保修期限:自甲方验收合格起算,保修时间为一年。

  十四、协议到期甲方如有意续约,应在计划时间内与乙方进行协商。本协议共2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附附件一份。(附装饰项目预算单一份)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或手机): 电话(或手机):

  确认日期:年月日 确认日期:年月日

广州市装修合同【合集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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