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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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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修合同书优秀13篇

  下面是热心会员“if6534”收集的室内装修合同书优秀13篇,以供参考。

室内装修合同书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1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房屋间数室厅;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日。

  第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合同价款采用方式: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即人民币(大写),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指派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与周围的邻里关系。

   负责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

   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承包人进行现场交底。

   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如无能力处理也可委托承包人处理,承担相应的费用。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指派为承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未经发包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工程竣工未移交发包人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第6条 材料供应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凡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第7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发包人提供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规定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发包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承包人进行装饰装修活动,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

   由于承包人在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违反消防法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8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可选择优良或合格)。

   优良工程等级增加的经济支出。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国家制定的现行装饰装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发包人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可自行验收,发包人应予承认。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自接到验收通知两日内应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和移交手续。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当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9条 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均应及时办理变更洽商签证,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并以此为依据相应变更价款及工期。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发包人批准。

  第10条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合格后,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发包人接到竣工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

   工程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批准后,双方签字,三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结算,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11条 工程保修

  1 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当出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第12条 违约责任

  1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停工或窝工一天,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元。发包人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1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元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扣除工程总价的%。

  1 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发包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1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损失。

   承包人向发包人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双方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第13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4条 不可抗力

  1 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第15条 保险。

  第16条 合同生效

  1 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

  第17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第18条 合同备案、鉴证

  1 合同备案、鉴证:发包方:身份证号:;承包方:身份证号:。

  第19条 其它约定。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装修内容

  1、地点:2、承包范围:3、承包方式:

  第二条: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关于材料要求

  1、双方商定后施工。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合同签订后生效。

  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承包方:日期:年月日

  发包方: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3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装饰装修的市场状况,经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期限:

  3、工程造价:(大写)人 民 币 元整;(小写)人 民 币元整

  4、承包方式: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所用材料,工程竣工后对整个

  工程进行验收。

  2、对不符合施工合同标准的材料、做工,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整改、要求其退场等,其

  3、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施工过程中分部、分项及隐蔽部位的及时跟踪检查、验收并履行验收合格的书面

  5、及时与乙方确认施工节点的详细施工做法,以便于工程的结算。

  6、负责协调乙方现场施工有关事宜。施工范围内所发生的水费、电费、电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尽量避免噪音、灰尘等异味的污染。

  2、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工程由乙方负责采购的全部施工材料,应符合设计及国家环保标准。

  4.、凡属原建筑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必须在施工前通知甲方采取措施。

  5、乙方施工所用的设备、材料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和损坏由乙方自行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三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首期款:签订合同后三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计元。

  二期款:瓦工结束,木工进入现场日,支付合同总额的%计 元。

  工程竣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计 元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对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包括: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甲方已确认的)

  (2)预算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4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一、装修地点:

  二、装修结构: 室厅卫,面积

  三、装修项目:

  四、承包方式: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合同付款:(大写),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

  七、付款方式: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工程款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工程款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工程款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的尾款元。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5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装修内容

  1、地 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

  第二条 双方责任

  1、从合同签定后天开始施工。

  2、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施工。

  3、承包人必须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水、暖、电、管线等。

  第三条 关于工期

  1、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相互造成施工延续,赔偿对方%违约金。

  第四条 关于材料要求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双方商定后施工。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自合同签订后生效。施工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6

  发包方(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包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县镇社区小区号

  2、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工程期限天

  4、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5、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币(大写)元整。首付元整,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7、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年。

  8、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7

  甲方(业主):

  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住宅装饰工程施工的特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就双方的住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种方式。

  (1)包工包料;

  (2)包工、包部分材料;

  (3)包工不包料。

  3、本合同总价为预算价(大写):(小写)

  4、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单,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在五天内审核完毕如无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签字同时结清工程余款。

  二、双方应尽的责任及义务

  甲方:

  1、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为附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施工进度计划及时供应到现场,并事先通知乙方,双方对所供应材料的数量及外观进行共同验收,办理交接手续。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的'规格差异,乙方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

  1、根据施工提供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甲方认可;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的保护,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害等事故发生,如有发生,应尽快负责修复;

  4、文明施工,佩证上岗,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尽量减少噪音,不扰民及污染环境,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四、材料、设备的供应

  1、甲供材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用,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格补偿给甲方。

  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与所供的材料明细表中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种、等级、质量、计量标准及数量相符,经甲方认可后再行使用。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时,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其后XX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在双方未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解除合同,应按合同总造价的5%作为违约金,会付给对方,因一方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时,应进行补偿。如一方因故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过另一方法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可提交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其它约定事项

  1、因施工而产生的垃圾清除和材料搬运,甲方可委托乙方负责,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各1把,交乙方保箮,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安装好后交付甲方使用。

  七、附则

  1、双方另有约定,可签订补充合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3、本合同和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

  5、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电话或手机:电话或手机:

  年月日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8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房型房厅套,施工面积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合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元

  (4)第四次竣工验收当天支付工程总造价10%合计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电话:

  乙方(签章):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9

  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供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

  二、设计内容:

  三、设计面积:

  四、设计规格

  第二条:价格、计价和支付方式、时间

  一、本工程设计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本工程设计费按:每平方米设计费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元/平方米=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天内应付首期款合同总额%,计元。

  2、乙方提交设计方案,甲方天内应付款合同总额%,计元。

  3、设计图纸完成提交后,甲方天内付清设计余款合同总额%,计元。

  4、如有增加设计项目,设计费另计。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补订协议。

  2、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须另行协商,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3、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甲方如果逾期付费超过天以上,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通知甲方,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后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

  4、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逾期完成委托任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总额的%。

  5、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设计费不予返还甲方。乙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应付还甲方双倍设计费。

  第四条:争议解议

  1、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

  2、协商不成,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附则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方案文件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如发生以上侵权行为,乙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10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位于的店铺进行装修,双方经协商并根据相关规定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装修地点:

  二、装修内容:

  三、装修面积:

  四、装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历时天。

  五、装修价款:店面装修总价款人民币元。总价款包含设计费、材料款、人工费、施工清运费、装卸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六、付款方式:协议一经签定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装修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项目验收完毕后甲方付给乙方元,占总价款的% 。

  七、装修条例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的店铺装修改造方案进行审核,乙方必须在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

  2、乙方所提出的装修改造方案必须要明确装饰部位、范围以及内容等详尽信息。

  3、装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垃圾清运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装修改造过程中对店铺及他人的设施、设备等造成损毁的由乙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5、乙方所有装修改造工程必须在甲方规定期间内完成,否则每逾期一日应交纳违约金(日租的两倍)元,租期不顺延。

  6、乙方需要改造店铺(包括在场地内设置固定装置),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未经书面同意改造的,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商厦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如需对店铺的电力系统进行改造,或增加照明设施等,须报经相应的管理处审核,并经书面回复后严格按照《市地区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地区电气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如擅自施工将对乙方处以1000元罚款,乙方擅自更改的,要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8、乙方对店铺的装修改造均不应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安全,消防、电路、空调和其它各种管线的使用安全及整体美观造成不良影响,并不得影响甲方或第三方的经营,否则,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和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9、乙方装修改造所产生的垃圾、废料等必须及时清扫干净,不得影响店铺内的整体环境美观,否则,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10、乙方不得在店铺内的墙壁、地面钻孔,不得在墙壁上直接安装饰物或金属挂件,如有违反,将处以200—500元罚款。

  11、乙方的装修改造工程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按规定的防火和环保要求。

  八、装修验收

  1、店面装修完毕后甲方对所用材料、施工质量、店面装修的整体形象进行初步验收,达不到合同要求或弄虚作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对店面初步验收合格后,店面投入使用,在初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出现任何问题的,乙方无条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其他

  1、装修时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并提供装修中所用水电。因水电问题影响施工日期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负责在装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文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盖章):

  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11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区街单元室

  二、形式结构:层式 室厅厨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x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 年 4 月 日至 XX 年 7 月 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12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0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01),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

  一、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01)要求,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2001)国家验收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2.建材保证:甲方保证本工程涉及自购建材达到《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01)要求,乙方对因甲方自购建材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超标不负责任。

  3.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4.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01)之6.0.1条款规定: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日内进行,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5.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省级以上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福建省分析测试中心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6.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监督检测(验收)过程,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7.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地址:;乙方检测监督人为:,电话:,通讯地址:。

  8.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此等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到场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检测验收照常进行,测量结果视同双方认可。

  9.验收证书:由合同第5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10.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检测(验收)证书,不达标的,乙方必须在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包括:。如第二次检测仍不能达标的,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解除装修合同;□扣装修款%共计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11.检测费用支付:应由方一次性垫付,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由甲方承担;不达标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13.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之;;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所使用的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砖、水泥、商品混凝土、预制构件和新型墙体材料等,其放射性指标限量应符合表的规定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2001)之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和浓度限量:

  3.《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 篇13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委托人:

  设计人:

  签署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设计人: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项目名称:室内装修设计

  第三条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套/份数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含差旅、食宿)

  设计费的支付

  5.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5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6.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2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3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4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5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其他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盖章)

  设计人名称:(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签约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年月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优秀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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