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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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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3篇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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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3篇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1

  江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江职办[2010] 7 号

  关于报送2010年评审全民初级和初定全民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

  各镇职称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职称办关于《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扬职称办【2007】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2010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对今年开展的评审全民初级和初定全民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符合评审全民初级和初定全民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要求:

  1、评审“员级、助理级”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⑴中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指所学专业与目前从事的技术工作不一致,下同)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员”级资 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⑵大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员”级资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⑶本科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2、初定类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 技术资格;

(7)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8)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9)先参加工作,后获取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读研究生之前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满1年以上,毕业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10)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所需材料

(一)评审类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达40课时,《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是必须参加学习的内容,申报时必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或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 除外);

  4、申报前三年的考核表,企业单位的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5、取得员级职称以后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分为五个部分写: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尽可能用数字详细列举所从事项目或承揽工程的规模、工作量和本人在此项工程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的评价等;④论文、论著、作品等情况(列出刊物名称、期刊号及论文题目);⑤申报理由,说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哪几条。如需破格晋升的人员还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材料];

  6、取得员级职称以后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总结两篇以上(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7、取得员职称以后能证明自己工作实绩的业绩材料(提供有代表性的或能体现自己水平能力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作品、研究成果、并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验收记录或甲方、使用者出具的有效证明);

  8、属非个人原因中专毕业未初定员级,现直接申报助理级的,必须提供单位的非个人原因的证明材料。

  9、破格申报者提供破格报告,说明破格理由;

  10、申报信息汇总上报(申报个人或单位按照江都市职称资讯网上公布的《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固定格式将申报信息汇总 后用电子版发送到jdzcb@信箱);

  11、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除上述第⑴、⑽项不装订外,其它第⑵—⑷项装订成第一分册,第⑸—⑼项装成第二分册,材料袋封面请贴“评审材料”登记表

(二)初定类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限会计、档案、药学、教师);

4.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或江苏省(江都市)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除外);

  5.《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需提供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一份;

  7.申报信息汇总上报(申报个人或单位按照江都市职称资讯网上的《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固定格式将申报信息汇总后通过网络发送到jdzcb@信箱);

  四、申报程序

  1.个人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 核实情况盖章后推荐上报主管部门;

  2.主管部门(镇)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市人事局职称科。

  五、对报送申报材料的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书写要清晰、工整,学历、资历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审查不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单位及相关人的责任。

  2、《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是根据江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政办发(2007)92号文件规定组织的,所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都必须参加学习的一项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并作为晋升、聘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计80课时。

  3、所需表格均可通过“江都市职称资讯”网页右下角“表格下载”栏下载,网址 即托字[2008]2号

  即墨市2008年学前教育工作计划

  2008年,我市学前教育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教体局工作目标,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规范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做好山东省幼儿园注册登记工作,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规范发展、品牌发展,深化教学研究与改革,不断提高农村幼师工资待遇,提升全市学前教育保教质量和整体办园水平。

  一、加强农村幼儿园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

  加大村集体对幼儿园的投入,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强化镇(处)一级政府管理学前教育的责任,加大集体建设投入,督促镇级政府办好中心幼儿园,村集体办好村办幼儿园。保证幼儿园的日常办园经费,根据《青岛市幼儿园现代化装备标准》,配套完善幼儿园内部设施,改善办园条件,提高办园质量。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事业,促进学前教育区域内均衡发展。争取市政府出台文件,将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融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加快农村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提高村级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农村幼儿园的整体办园水平,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

  二、推进示范园创办,提升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

  1、做好幼儿园的升类申报、指导与验收工作。努力敦促通济、龙泉、店集、温泉、华山、南泉、普东、田横等镇建设一处镇中心或村办青岛市农村示范幼儿园,以达到镇四中心建设管理配套,在迎接上级的各种检查中,使四中心更加完善、和谐、统一,达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镇(处)中心幼儿园必须是集体幼儿园并达到青岛市级示范园标准,力争使部分农村一类幼儿园达到市级示范幼儿园标准,使每个镇、处都建有青岛市级示范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幼儿园均衡发展。实施激励政策,对年内创建的省级、青岛市级集体办农村示范园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并把创建示范园作为评选青岛市先进集体和考核的重要条件。

  2、提升城区幼儿园的办园水平,打造教育品牌。加强城区幼儿园的指导与管理,端正办园方向,提升管理理念,突出办园特色,打造名师、名园教育品牌,发挥品牌效应,坚持开放制度,促进资源共享,使幼儿园多年的教学经验、管理经验和课程理念得到新的提升和发展。全面提高入园率,将入园率作为考核镇(处)幼教工作的重要依据,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以上。

  三、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做好登记注册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山东省《关于做好全省学前教育机构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及青岛市通知精神,对全市幼儿园进行重新登记注册。幼儿园申办必须符合属地政府统一规划,城区幼儿园建设以小区配套幼儿园为主。加强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提高个体办园的管理水平和办园质量,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四、不断提高农村幼师待遇,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

  1、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山东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意见》,提高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根据青岛市规定:农村集体办幼儿教师工资从镇财政拨款70%,村和幼儿园收费解决30%的要求。督促各镇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农村幼师工资待遇,镇财政拨付幼师工资的单位月工资达到620元以上,城区幼师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要求各镇(园)继续按照文件要求在社会劳动保障局为农村幼师办理养老保险,并提高集体承 担比率,政府拨付单位力争达到60%以上,减轻教师负担。妥善解决到龄幼师的退养待遇,退养待遇不低于在职幼师工资的70%,解除幼师的后顾之忧,使幼师专心从事学前教育事业。农村幼师待遇提高了,保证年轻的专业教师走进农村幼儿园,增强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新动力。加大对政府和教委办的考核力度,将幼师工资待遇、劳动保险和退养问题纳入对镇(处)政府的考核,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条件。年初召开幼教工作总结表彰会。

  2、落实即墨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农村幼儿园托幼经费管理的通知》(即教体字[2006]96号),规范农村幼儿园托幼经费管理。保证托幼经费的使用效益,与审计科配合将各单位托幼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各单位托幼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作为各单位量化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将对各镇、处幼教投入、工资、保险,退养、入园率、升类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后,列表公布,并发到各镇处。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水平

  1、把好教师入口关,严格持证上岗。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要求,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一是对新上幼儿教师,要从年龄、学历达标、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逐步建立良好的循环机制,提高幼儿教师队伍素质;二是对在岗无证教师进行理论和业务技能培训,并组织指导幼师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考试。

  2、多形式培训,促进园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一是加强园长、教师的岗位培训,提高园长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专家传经送宝,现场指导,组织教师外出参观学习,接受先进的教育信息和教育理念;三是举行园长、骨干教师微机培训,进行现代化办公与管理;四是组织教师基本功比赛,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五是开展以提高幼儿园一日活动质量为核心有效的培训。认真组织学习《青岛市幼儿园一日活动质量评价标准》,通过跟踪指导评析、案例分析对一日活动各环节的设计与组织,开展以提高 幼儿园一日活动质量为核心有效的培训,使全体教师能掌握其《标准》的内涵,在有理论指导、把握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研究优化幼儿一日活动。对各类幼儿园每位教师的半日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跟踪指导,在活动中培训学习,理论与实践结合,提高教师组织一日活动的能力。

  六、开展园本课程建设与开发研究,提升教师实践智慧 1.开展“课程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实施”观摩开放活动。通过每人参与一日活动的实践研究发现教师教育的“亮点”。各镇要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幼儿园一日活动研究评析活动,举行镇级开放观摩活动,今年全市将举行“课程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实施”观摩评析活动,总结教师优秀的教法和经验,培养教师的教育特色和教学风格。

  2.用好《幼儿素质发展评估手册》,举行幼儿发展评价经验交流会。引导教师据此对幼儿开展进行评价,并通过评价不断调整课程目标和设计组织幼儿一日活动,进而促进幼儿有效的发展,促进园本课程不断完善。今年将举行幼儿发展评价经验交流会,提高《手册》使用水平,发挥好评价作用,促进园本课程的不断完善,推动全市幼儿园幼儿发展评价的研究,促进幼儿全面健康的发展。

  3、继续开展教法研究。我们要在近两年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推荐优秀教学法参加青岛市教育局组织的“优秀教法评选活动”。关注每位教师在家园共育、环境创设、课程设计以及组织教育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户外体育活动中的实践经验,通过活动案例、教育叙事、教学故事、经验总结、教法提升等形式进行提炼提升。积极组织参加青岛市示范幼儿园园长教法研究课活动,为园长进一步向“研究型”“专家型”迈进搭建研究平台,有力的促进园长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指导能力的提高。将举行幼儿教师优秀教学法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并推选出优秀教学法和教学经验参加青岛市教师教法评选活动。继续组织优秀教法和教育活动巡教活动。

  4.继续加强各领域教学研究。通过举行园长指导课、研究课、观摩课、教学能手能评选等活动,引导教师边学习边实践,研究总结教法和教学经验,提高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整体水平。

  5.举行优质课评选活动,发现培养骨干,并选拔6名优秀教师参加青岛市2007-2008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奖优质课评选活动。

  6、举行全市幼儿园园本课程方案研究与实施研讨会。从幼儿园的实际出发,加强对课程的研究,根据《青岛市幼儿园园本课程研究与开发评估标准》认真研究建设开发园本课程,不断做好园本课程的修订、完善与实施。举行即墨市幼儿园园本课程方案研究与实施研讨会,交流推广课程 在一日活动实施、管理的经验及研究如何做好园本课程的修订、完善与实施。

  7、举行全市幼儿园优秀教研活动开放观摩活动。为提高组织园本教研的水平,推广优秀的教研模式,将举行全市幼儿园优秀教研活动开放观摩活动。

  附:2008年月重点工作安排

  即墨市托幼办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2008年月重点工作安排

  二 月:

  1、幼儿发展评价经验交流会

  2、省学前论文评选

  三 月:

  1、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迎接省督导

  四 月:五 月:六 月:

  2、组织一日活动质量培训

  3、“课程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实施”的研究

  4、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对幼儿园换发办园许可证,并整理归档

  1、组织“课程在幼儿一日活动中实施”研讨会,参加青岛市研讨会

  2、组织教学能手评选活动

  3、对一类幼儿园进行半日活动跟踪检查

  4、对城区各园办兴趣班及园所名称、教育内容、招生广告、班额等情况进行检查,规范办学行为

  5、参加青岛市体操培训并训练参赛队员

  1、筹备庆祝“六一”表彰活动,下发预备通知

  2、参加青岛市体操比赛

  3、举行幼儿园优秀教研活动开放,组织局属、示范、中心园参加青岛开放活动

  4、继续进行一类园半日活动跟踪指导检查

  5、组织参加青岛市十佳幼儿园开放观摩活动

  1、组织庆祝“六一”表彰活动、参加青岛市优质课评选活动

  23、城区社会力量办园半日活动跟踪

  七 月:

  1、组织园长与骨干教师进行专业培训

  2、幼儿园管理与教育教学特色经验交流

  3、督察各示范园、一类园升类工作进展情况

  八 月:

  1、组织幼教宣传工作专题交流会

  九 月:十 月:十一月: 2 3十二月:

  2、各示范园、中心园做好科研项目立项工作

  3、做好幼儿园升类申报工作

  1、指导幼儿园升类,对新创示范和一类园及复验示范、一类园进行全面检查指导

  2、对幼儿教师待遇及退养问题进行督查

  3、对升类园所进行听课和组织活动指导

  4、举行教法交流评选推荐参加青岛市优秀教学法评选

  1、迎接青岛市园所升类检查验收

  2、筹备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现场会

  3、迎接青岛市课程建设与实施、幼儿发展水平侧查调研活动

  1、召开农村幼儿园建设工作现场会、组织示范园、一类园半日活动开放展示、送教下乡、组织参加青岛市优秀教学法评选

  1、组织优秀课比赛

  2、对幼师工资待遇进行年终检查 4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2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

  件陕社人职办【2010】12号

  关于报送2010陕西省社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认定、初级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社会人才职称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经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批准成立的,主要负责承办非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价管理服务工作。根据人事部人职发【1990】4号、人职发【1991】11号、陕人发【2008】242号文件规定,现就2010年我省社会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初级评审工作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非国有单位、人事代理单位、无主管上级单位、社会中介组织、外省市驻陕办事机构等单位中在岗的专业技术人

  员,国家已统一组织考试的专业除外。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表格,提供申报材料。

  2、单位审核推荐,上报材料。

  三、申报条件及提供材料:

(一)基本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

  敬业精神,能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努力工作。

(二)业务条件

  1、职称认定:

  适用于国家统招正规全日制毕业生,见习期满单位考核

  合格,可按以下要求申请办理职称认定: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员”级;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单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单

  位考核合格后,可认定助理级;

④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三年,单位

  考核合格后,可认定中级;

⑤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毕业当年可认定中

  级。

  2、职称认定提供材料:

①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

  一份;

②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申请教师职称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工作总结一份;

④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二张;(一张贴认定表上,另交一

  张)

⑤档案管理卡或存档证明;

⑥档案不在省人才中心代理的需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3、初级职称评审:

  适用于取得中专学历或非统招专科、本科(自考、成教、电大、网络教育、学历文凭等)毕业生申报职称。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助理

  级;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助理级;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申报助理级;

  4、在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从事工程技术的人员,申报助

  理工程师职称的年限可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三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②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满二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③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一年以上,可申报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④破格申报

  不具备申报专业毕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取得大专院校本专业主要科目(三门以上)进修结业证书(含专业证书班结业证书),或参加大专院校本专业培训累计一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增加二年。

  5、初级职称评审提供材料:

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 ②学历证(申报教师职称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工作总结一份;

④两寸近期彩色照片三张;(二张贴评审表上,另交一

  张)

⑤档案管理卡或存档证明;

⑥档案不在省人才中心代理的需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委托函一份。

  四、材料填写及有关要求:

  1、上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

  申报资格。

  2、表格须用蓝黑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工整、清

  晰、内容真实。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址:

  材料报送时间:2010年5月至10月(工作日受理),各类表格可在 3号

  关于报送2009年全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及初定材料的通知

  各镇职称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扬州市职称办关于《扬州市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扬职称办【2007】4号)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2009年职称工作安排,现对今年开展的全民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象:

  企事业单位在岗符合评审或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条件要求:

  1、评审“员级、助理级”资格学历、资历要求: ⑴中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指所学专业与目前从事的技术工作不一致,下同)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员”级资 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⑵大专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员”级资格,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⑶本科毕业后从事非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评审“助理级”级资格。

  2、初定类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2)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3)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

(4)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5)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6)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 技术资格;

(7)硕士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所需材料

(一)评审类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须达40课时,《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是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学习的内容,申报时必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以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江苏省或江都市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的考核表,企业单位的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表》复印件;

5、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尽可能用数字详细列举所从事项目或承揽工程的规模、工作量和本人在此项工程中所起的作用、受到的评价等);

  6、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或专题技术总结两篇以上(论文字数不得少于1000字);

  7、任现职以来能证明自己工作实绩的业绩材料(提供有 代表性的或能体现自己水平能力的施工方案、设计图纸、作品、研究成果等,并附甲方或有权部门认定依据);

  8、破格申报者提供破格报告,说明破格理由;

  9、《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按网上公布的EXCEL固定格式由单位汇总后制成电子表格用u盘上报,或发送电子邮件到jdzcb@信箱)。

  10、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除上述第1、9项不装订外,其它第2、3、4项装订成第一分册,第5、6、7、8项装成第二分册,材料袋封面请贴“评审材料”登记表(附表)。

(二)初定类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上岗证或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江苏省或江都市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后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

6、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按网上公布的EXCEL固定格式由单位汇总后制成电子表格用u盘上报,或发送电子邮件到jdzcb@信箱);

  四、申报程序

  1、个人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核实情况后推荐上报;

  2、主管部门(镇)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市职称办(乡镇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中的申报人员,必须办理人事代理,并由江都市人事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统一上报)。

  五、对报送申报材料的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工作。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书写要清晰、工整,学历、资历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审查不严、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专业技术资格,并追究单位及相关人的责任。

  2、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①个人简历;②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③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详细介绍并说明在工程项目中所起作用;④论文、论著、作品等情况(列出主要的);⑤申报理由。如需破格晋升的人员还要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材料。

  3、根据江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江政办发(2007)92号文件规定,《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2007—2009年继续教育培训的必要内容,所有中专以上学历 的人员都必须参加此项培训,继续教育培训作为晋升、聘任、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合格人员计80课时。

  4、所有需表格均可通过江都市人才网 “职称资讯”网页右下角“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网址www..com/zck。

  5、评审及初定材料报送时间为2009年7月20日--8月14日(双休日正常休息),各单位务必按时集中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人事局职称科(江都市仙女镇东方红路60号市人事局四楼),联系电话:。

  附件:

  一、评审材料登记表

  二、职称申报人员信息采集表

  江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二OO九年七月六日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3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宁职称办[2003]6号

  关于破格认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的(试行)意见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我市重点领域优秀人才选拔力度,改变部分专业高级人才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我市在组织好正常评审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开展对确有突出业绩、水平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打破学历、资历、身份限制,破格认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会计师(以下简称“三高”)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破格认定的范围

  国有大中型企业、较大规模和较有影响的民营科技企业、“三资”企业等有关单位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破格认定的条件

  具备优秀的德才素质和显著的工作业绩、能力,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并具备以下条件。

  11、破格认定高级工程师的条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10年以上,企、事业单位的技术骨干、项目负责人,并且近5年内获得以下表彰、奖励和突出业绩之一:

(1)、评为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国家三等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3)、获得部、省三等及市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主要完成者。

  2、破格认定高级经济师的条件:从事经济工作10年以上,担任企、事业单位正、副厂长(董事长、总经理等)5年以上的现职经营管理者,并且近5年内获得以下表彰、奖励和突出业绩之一:

(1)、评为市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2)、获得市政府颁发的有功个人;

(3)、获得市以上优秀企业家称号;

(4)、受到企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3次以上表彰,并使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连续三年处于本系统领先水平或效益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

  3、破格认定高级会计师的条件:从事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10年以上,担任企、事业单位正、副总会计师、财务部门负责人5年以上的现职财会人员,并且近5年内获得以下表彰、奖励和突出业绩之一:

(1)、评为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获得市级以上财会先进工作者;

(3)、主持制定本企业(单位)的内部财务制度,在财务会计岗位上挖掘内部潜力,使单位资产保值增值、扭亏增盈以及在资金使用效果上成效明显,处于本系统(行业)领先水平,并在市同行中进行推广。

  三、破格认定的程序

  1、个人申报。本人须提交下列材料和证件:

(1)、《破格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份;

(2)、学历证书、现职称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任期考核表、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有关论文论著、学术报告、工作总结等;

(3)、申报高级经济师还须提交经上级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会计或审计部门核准的效益情况证明。

  2、主管部门考核推荐。主管部门的人事和业务管理部门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按市职称工作办公室规定的要求择优推荐。

  3、确定候选人员。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对申报人员条件审核后,提出候选人员名单。

  4、同行专家考核评估。市职称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

  门组织同行专家(3名以上)对候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针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管理能力、专业理论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等主要内容,采取专业考试、答辩、现场评估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提出专家考核评估意见。

  5、市职称工作办公室组织审定。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对候选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后,报市“三高”认定委员会研究确定。“三高”认定委员会成员应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同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的委员组成。

  6、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将破格认定人员向社会公示后,下发批文、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在我市与评审人员的资格证书同等效用。

  四、破格认定的时间安排

“三高”认定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考核(答辩)、现场评估、审定的时间与每年职称评审时间同步。

  五、以上意见由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

南京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3篇 南京市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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