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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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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3篇(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3篇(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供大家阅读。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3篇(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1

  一、活动名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

  二、活动时间:2016年3月11日12点开始

  三、活动地点:市总工会大厦门前

  四、具体内容:

(一)纪念活动仪式:

  主要议题有:市工商局领导讲话、市政府领导讲话、诚信单位代表宣读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公布“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公布“消费者投诉十大案例”、介绍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情况及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宣布3.15咨询活动开始等。

  参加人员: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有关领导,工商、质监、卫生、药品监督、环保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企业及个体经营者代表(区工商局组织并确定人数)。参会单位和经营者代表整队入场。

(二)3.15宣传咨询活动

  各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市消协的统一安排设立咨询台,并选派懂法律法规、懂政策、业务素质好的人员参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展示有关假冒伪劣商品(有关资料、展品由各部门自行解决);有关企业展示名优商品(不得搞展销活动)、或诚信经营的做法。

(三)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各有关执法部门将拟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品种、名称、数量、案值等报送至市工商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电话:6224046),各单位自行装车,3月14日由市工商局市场经检大队统一组织销毁。

(四)几点要求:

  1、参加3.15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在3.15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服从指挥,开展工作,严禁各行其是。

  现场活动总指挥:

  场地布置、划分联系人:;

  记者现场采访协调人:

  2、着装要求:正式参加3.15活动的工商干部着冬装、穿大衣(不带毛领)、戴大沿帽。其他人员可着便装。

  3、3.15活动(包括3.15晚会)期间,各工商局、所要加强值班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投诉及时得到解决。

  4、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或与市消协联系(电话:00000)

  五、具体分工

(一)市局合同消保科负责:

  1、制定3.15系列活动的实施方案。

  2、召开相关理事单位(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环保、农牧、烟酒专卖、发计委、经贸委、盐务等)参加的协调会,协商3.15活动有关事宜。

  主要内容:通报前期准备情况,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或建议;各部门确定3.15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情况;各部门案件查处及没收假冒伪劣商品情况和销假情况;报送典型案例;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的要求;其他有关事宜。

  上述工作3月1日底前落实完毕。

  3、提供制作宣传车录音带所需文字材料。

  4、收集、撰写工商系统及相关部门2011年打假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5、收集、撰写市消协系统2011年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大典型案例。

  6、整理部分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在板报展上公布。

  上述工作3月7日前落实完毕。

(二)市局商广科负责

  1、负责与电视台广告经营部联系,3月份免费连续1个月滚动播出宣传口号。

  2、安排宣传单的印制,协助区工商局做好广告经营单位条幅、横幅制作事宜。

  3、会同市消协、办公室与电台、电视台、报社取得联系,做好3.15活动月的宣传策划。

  4、联系市广播电台现场直播3.15活动实况。

(三)区工商局、消协负责:

  1、围绕“消费与环境”年主题,全权负责文化大厦门前活动现场布置(桌凳摆放、音响设备、主席台、主会标、各单位位置、彩门放置、热气球等)及活动安排(包括各相关单位的咨询台、受理台、曝光台的位置摆放及人员安排、参加活动的企业安排等);联系公安交警部门维护活动现场秩序。

  2、动员广告经营单位义务制作悬挂宣传标语:(1)在允许悬挂的主街道悬挂若干条横幅,在文化大厦楼体上悬挂条幅(在活动现场前后挂出),悬挂时间7天左右;(2)负责3月15日活动现场(文化大厦)主会标的悬挂和摘取;(3)明确横幅条幅制作单位的具体数量及悬挂位置。

  3、组织协调各部门制作打假维权成果板报展示,并制作市、区工商局及消协系统打假维权展板(部分内容由市局合同消保科提供),要求图文并茂、规格统一(展板规格:1.8米×1.2米)、摆放一致。

  4、组织辖区内各大商业、服务企业在各自店堂门前悬挂宣传横幅。

  5、动员各辖区规模大、信誉好的有关企业踊跃参加现场活动,进行名优商品展示(严禁搞商品展销)、宣传本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做法、支持赞助3.15活动。

  6、指定诚信单位“经营企业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倡议书”发言人及审稿。

  7、3.15活动宣传车的装饰及音响设备安装,确定行车路线。

  上述工作均在3月9日前落实到位。

(四)市局市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

  1、做好局机关及各区需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统计上报工作(按规定时间完成)。

  2、假冒伪劣商品现场展示(3月10日前落实)。

  3、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的组织安排(3月9日前完成)。

  4、整理、汇总各行政执法部门2011年案件查处和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情况说明。

(五)市局办公室负责:

  1、撰写市政府领导和局领导在3.15咨询服务活动现场的讲话,消保科提供必要的素材(3月5日前完成)。

  2、邀请市、区两级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参加3.15纪念活动(3月10日前落实)。

  3、联系媒体(电台、电视台、报社)记者,并负责现场活动时记者的接送。协助消协、商广科和新闻媒体做好3.15活动宣传策划工作(3月10日前落实)。

(六)市局法制科负责:宣传录音带(维、汉两种语言)的录制(3月5日前完成),录音带由办公室提供,内容由消保科提供。

(七)市局组教科、纪检监察室、财务科、注册登记科、私个协会负责:宣传材料的发放。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2

  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 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 (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 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 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3

  为认真组织开展区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市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3lian.com/zl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市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6年3月1日

315消费者权益日策划书3篇(关于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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