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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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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出勤管理制度(汇编7篇)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精】出勤管理制度(汇编7篇),欢迎参阅。

【精】出勤管理制度(汇编7篇)

出勤管理制度1

  (一)出操形式

  1、参与人员:建工系大一学生

  2、出操时间:周一至周周五早晨6:30—7:00(法定节假日、学校安排假期除外)。

  3、早操路线:东操场

  4.停操、出操时间的更改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通知为准。

  (二)考勤办法

  1、点操人员:在系部分团委指导下,每周由体育部安排干事或各班班委负责点名,点操人员不得持本年级和本班级的'点操表,点操人员每天必须在点操表上签字。

  2、督操人员:由辅导员老师和学生会体育部主要干事组成,督操、点操同步进行。

  3、班级考勤:早操班级考勤表由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各班早操完毕后将考勤表当场交至督操人员处。(此工作于早操后5分钟内完成)。

  4、系部考勤:由学生会具体负责,汇总各班早操到操人数、收集各班早操考勤表。

  (三)奖惩制度

  1、出勤率高的班集体作为年度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之一。

  2、不出早操者,依照系部学生考勤制度管理中第二条的有关规定(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学生会体育部每周统计一次,累计3次旷操者系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当年各项评优、评先、评助等资格,达到处分条件的,根据学生处违纪学生处分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并存入个人档案。

  3、每学期班级早操出勤率低于95%,取消“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资格。

  (四)请假制度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班长应将学生请假情况及时上报学生会体育部,以便核对名单。并在每周点操情况通报中注明。病假必须有学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有充分理由并有辅导员签字。

  2、累计请假三次以上者扣德育分0.5分

  3、女生每人每月可连续休操四天,但必须出操点名。

出勤管理制度2

  一、全体教职工必须自觉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工作岗位。

  二、上班、下班时间规定

  上班:上午和下午上班,必须在第一节预备铃打响前到岗。

  下班:按作息时间表第四节课、第八节课毕时间为下班时间,第四节、第八节无课的教师或教辅人员可提前15分钟下班。

  早晚辅导:凡有辅导任务的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

  三、严格请假制度,坚持做到有事先请假,请假后再离岗。

  四、严格加强出勤管理,加大查岗力度。学校办公室全面负责教职工的出勤管理,教务处分管教师和教辅人员的出勤,政教处分管生活教师、清洁工、校医、门卫的出勤、总务处分管食堂职工和后勤服务人员的出勤。门卫将对教职工上下班不按时进出校门的情况以及白天工作时间私自走出校门的'情况进行详细记载,以作为在岗考核的重要依据。教职工在白天工作时间内非因公出校门,一律以离岗论处。

  五、坚持出勤与工资挂钩: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或上课、辅导迟到、早退一次扣工资20元,旷课一节扣工资50元;旷工1天扣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总工 资的50%,旷工3天扣除当月全部工资,旷工4天作辞退处理。

出勤管理制度3

  1、导辅师签到上岗时间上午7:30,下午1:00到岗巡视,一个在一楼,一个在二楼。

  2、其他教师签到时间上午8:00之前,下午1:00―2:00之间。

  3、今年为了方便、公平起见,用指纹机签到,每周打印一次,月底公示,希望各位老师及时签到。

  4、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向中心校作秋校长请假并做好登记手续,迟到、早退要向有关老师打招呼安排好课程并向校长说明原因做好登记。

  5、代课老师每学期给予2天事假,其他与公立老师等同。

  6、若迟到、早退无说明原因未做好登记的,按照《方圆集》规定给予扣除当月绩效考勤部分规定的工资。

出勤管理制度4

  一、如无特殊情况(恶劣天气、考试周等),一、二年级学生应按要求自觉进行早操锻炼。

  二、出操时间:

  每周一、周三、周五早6:30—7:00为大一学生出早操时间;每周二、周四早6:30—7:00为大二学生出早操时间。

  三、出操形式:

  由各系负责组织,以班级为单位采取灵活的锻炼形式,如跑步、做广播操、打军体拳或其他各类健身活动。具体项目由各系自定。

  四、考勤办法

  1、每天6:30,各班负责人将本班出操人数报本系学生会值班人员,各系学生会报学校值班人员。

  2、由学工部、体育部、系学生工作办、国旗队等部门成员组成检查组,对各系各班进行抽查,同时到宿舍检查内务及旷操人员。

  3、学生早操时不得托人或代人虚报出勤,一经发现通报批评。

  4、学工部负责每周通报出操结果。

  五、请假办法

  1、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早操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因急病或紧急事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在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病假必须有医院证明。

  2、学生如遇特殊情况请假,需经本班辅导员批准,出示假条并签字。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操处理。

  3、参加学校运动队训练的同学,由体育部出具证明报学工部,可免于出操。

  六、奖惩办法

  1、每个学生早操的'出勤情况,应作为该生本学年各类评优、评奖内容之一。

  2、学生早操旷操1次学期体育课成绩扣2分,旷操5次及以上者学期体育课成绩最高为50分。

  3、每学期对旷操5次及以上者,根据旷操次数的多少以及其检查的态度,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4、各系早操组织情况及出勤率应作为评选“群体工作先进集体”的条件之一。

出勤管理制度5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考勤机制,提高教育教学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XX县中小学教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X教发【20xx】38号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教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正常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旷职。教职工必须每天签到两次,每周随机签退(夏季作息时间:上午7: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7:45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第二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教职工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2天(含2天)以内的由分管考勤副校长审批;请假3天(含3天)的由校长审批,中层以上领导请假不分时间长短均需校长审批。

  第三条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生育假、公假、因私出国(境)假等几类。

  第四条请假3天(含3天)本人必须填写《汪清一中教师请假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要严格遵守先审批后离岗的原则,确因突发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假,否则按照旷职处理。事病假在5天(含5天)以上的,须向教务处上交病历证明,学校备案。

  第五条迟到、早退、临时出门规定及考核办法。

  (一)签到、签退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于上班时间(可延迟5分钟)或早于下班时间均视为迟到或早退。如忘记考勤(今后评职晋级需要查看原始签到详单)须及时告知考勤领导并补签,否则视为旷职。

  (二)如临时有事不能按时到校考勤,须打电话通向分管考勤的领导请假,到校后及时补签,未到校时间计入临时出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如有急事必须外出,须向考勤领导请假,并到收发室值班教师处签条,返校后需要到收发室值班老师处销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否则按旷职处理。

  (三)因孩子小(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需接送上学、放学的教师,学期初须上报给考勤领导。在不影响教学的情况下,早晨可延后30分钟签到,下午给30分钟时间接孩子,此时间不计入临时出门,超出时间的按临时出门计算。给孩子送奶(孩子不满一周岁)的老师,上午第二节课后,下午3点以后可以为孩子送奶。接送孩子教师或送奶的老师须在收发室专门的签到单签字,如不按要求出门视为事假,计入临时出门时间。

  (六)迟到、早退、间缺的,按时间累计。迟到、早退7次等同于事假一天,临时出门480分钟等同于事假一天,学期末计入个人考勤中。

  第六条请病事假

  (一)请假期限和申请权限

  1、校长请病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教育局人事科审批;事假2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由主管局长审批;5天以上的,请示主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审批。校长请假要确定好临时主持工作的领导。

  2、其他教职工请病事假5天以内的,由校长审批;请病事假5天(含5天)以上的,经校长同意,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批、备案。

  3、长期病假人员(一年累计病假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应于每学期初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由学校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人社部门批准。

  (二)请病事假人员和违反病事假制度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一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自离岗行为的,如无特殊贡献或业绩,年末考核不得评为优秀以及其它荣誉称号。

  2、一年累计病假超过2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1个月或擅自离岗累计达到15天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次年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一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每月按30天计)、累计事假超过2个月的,从次月起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不得参加本年度考核,不享受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不晋升薪级工资、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4、突发性疾病及身患重大疾病工作人员的考勤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5、教职工在病事假期间,不得从事有经济收入的活动,严禁另谋从事第二职业。

  6、因公负伤人员按《工伤保险条例》办理。

  7、因病已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手续。

  第七条旷职

  (一)旷职的界定

  1、旷职是指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的缺勤行为。

  2、虽有正当请假理由,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自行请他人代为顶岗,未经领导批准的,均视为旷职。

  3、请假批准期限已满,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视为旷职。

  4、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工作岗位报道的,按旷职处理。在学校检查教师上课情况时,发现有无故没正常上课(旷课)的按旷职处理。

  5、无故不按时参加教师会议(例会)的,按旷职(0.5天)处理。

  6、学校每周进行不定期查岗,如发现有教师不在岗,且没有请假、没有临时出门记录,按旷职(0.5天)处理。

  7、对旷职行为,若不经请假而擅离职守(含请假期满),连续或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的,当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连续旷职达到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职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请生育假。根据最新实施的《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明,最多可享受158天产假;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并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请婚丧假。婚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凭结婚证,可以享受15天婚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审批,酌情给予1至3天的丧假。在外地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十条请公假

  (一)教职工公假范围

  1、教职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召开的各类会议、活动,包括行政工作会议、教育教学研讨会、观摩会、运动会、校际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

  2、按文件规定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各类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培训活动。

  3、经县教育局同意由相关部门临时通知并经校长同意参加的会议或活动。

  4、因工作需要并经校长同意外出办事的。

  5、被选为各级党代、人大、政协、团代、工会代表或委员的教职工及经县教育局同意参与的社会兼职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会议或调研活动。

  (二)教职工公假审批权限

  1、教职工因公请假必须要有相关会议或培训通知等文件材料,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特殊情况电话通知的应注明电话通知部门、时间和经办人姓名。教师公假超过三天(含三天)要向校长告假,领导公假须向校长说明去向及请假时间。

  2、校长因公务活动离开单位2天以上,需请示主管局长,报人事科备案,并确定临时主持工作领导。

  (三)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能参加无正式文件通知的各类活动、民间团体组织的各类研讨会、考察活动等等。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一条因私出国(境)请假

  (一)因私出国(境)审批手续。教职工因私需要出国(境),应安排在寒暑假或其他节假日,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时间内教职工不允许出国(境)。教职工因私急需出国的,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因私出国(境)的违规处理。请假期限结束未归者,超出时间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达到15个工作日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个工作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不得擅自脱产到高等院校进修学习。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三条办理销假手续。请假(病假、事假、公假)期满,上班时,及时到校长或分管考勤领导处销假,学校到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四条学校考勤管理实行公示制度,每月公示一次,并于每月10日前将考勤统计表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学期末公示学期和学年度最终统计情况。请假情况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出勤管理制度6

  为严肃校纪,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树立良好的校风、校貌,进一步稳定学校的教学秩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完成,根据永兴县教育局“教育提质决定”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员工都要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因病因事(包括函授学习)不能坚持工作,须由本人书写请假条,履行请假审批手续:1天以内由分管校长审批,3天以内由校长批准。经批准后,教师持假条、调课单到办公室登记,职工到总务处登记,合理调配工作。事假要提前请;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最迟不得超过当日)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假满返校要及时到办公室履行销假手续。

  (1)病假:

  a、每月允许半天(需调好课)到医院看病。

  b、三天以上要有指定医院诊断书(县级以上含县级)。需续假时,再次履行手续。一学年内,累计请假在半年以上者视为长期病休人员,列为编外休息。不享受当期、当年出勤奖。

  〔2〕事假:逾假不归者,作旷工论处。每学期事假时间不得超过十天(法定婚丧产假除外)。

  下列情况的假期以国家规定,上级审批为准。待遇福利,以上级规定为准。

  a、婚假:

  b、丧假(直系即指祖父母、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视同直系对待:

  c、产假:

  d、流产(采取上环措施失败者):

  e、做上环手术:

  f、陪护产假:

  g、一月内教职工因独生子女生病请假,或教职工本人是独生子女者,因父母生病请假:

  h、教职工配偶、子女在外省服兵役者回来探亲假:

  i、教职工子女结婚假:

  (3)旷工:未经请假和请假未批擅自离校,超假及在请假中弄虚作假的均属旷工。旷工一天,扣罚50元;旷工三天(含三天),取消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旷工15天以上(含15天,含一期累计旷工15天,以签到为依据),报县教育局处理。

  2、教师因公出差,自己调好课。由分管处室填写出差单,。县内由分管校长审批,县外由校长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出差超过预定时间的,须经学校同意,否则,不核销逾期差旅费并按事假处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持坐班、签到制,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闲聊,不互串办公室,不干私活。按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因特殊情况需要晚来,早走或中途离校者,要向学科组长及活动主持人口头请假,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4、教师考勤办公室按月汇总。

  (二)考勤细则

  1、学科组长及中层以上干部请假由校长或分管的副校长审批。

  2、请假期间若遇节假日,假期连同节假日合并计算。

  3、教职工申请调动,在办理调动手续前,应在校坚持工作,如擅自离岗,按旷工对待;接到调令后,应迅速办理移交手续,还清公物,结清各种帐目,再到校长室办理有关手续。

  (三)考核办法

  1、缺勤考核

  ⑴病假十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1分)。

  ⑵事假五天之内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0.02分)。

  2、在岗考核

  ⑴无故缺课1节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2分/节。

  ⑵私自调课,调课双方各扣罚5元/节。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各扣罚1分/节(以查实为依据)。

  ⑶上课迟到、课中随意离开教室或提前下课,发现一次扣除5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3分/次。

  ⑷坐班签到制:坚持每日坐班签到制(坐班:原则上每天7小时:上午4小时,下午3小时),每天上下午签到一次(签到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3::00——16:00,周五只上午签到。签到地点:各年级办公室,行政人员、教辅人员签到地点:办公室)。每天上下午均未签到,视为旷工一天。出满勤150元/期,缺签一次扣罚3元。(病假、事假未签到不享受当天的签到津贴,也不算缺签。公假、出差未签,算正常的签到。培训、学习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不享受签到津贴。)严禁双方代签,若双方代签,经查实,均视为缺签一次。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考勤人员应如实考勤,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经查实,每次扣罚20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⑸学校及学校以上级的会议(含行政会议)、培训、教科研活动和各种集体活动:缺席1次:扣罚2元(校级)﹑扣罚5元(学校行政会议、校级以上会议)。迟到或早退1次扣罚1元,且在评先、评优、职称晋级、评聘职称、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核、聘任等中扣罚0.1分/次。

  ⑹若教职工缺勤、缺岗,所在班级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财产、人员重大损失,除按上级有关追究相关责任外,并扣罚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类人员的出勤情况应详细记载,办公室按周统计,按月公布。

出勤管理制度7

  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职责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考勤资料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职责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我,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

  2、教学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者,视为旷课。

  3、实行坐班制,上班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景,没课需要上班中途外出可向校长请假,批准后方要离开,校长必须让办公室作好记录

  二、考核办法

  学校实行领导制度。值日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学校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资料对教师的上班情景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办公主任,按月汇总公布,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并兑现考勤量化奖金。

  三、考勤制度

  (一)学校签到签退制度

  1、上午:教师于7:40到8:10必须签到。晨读由语数教师自行安排,(周一升旗时全体教师必须到场参加);签退时间需在11:30分后。午时全体教师于1:40到2:10之间签到,签退时间需在4:20分以后。

  2、卫生值日教师必须于上课前做好相应的卫生。

  3、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午时放学后进行,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每缺一场积金扣除5元。

  (二)请假

  1、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校长签字后方可离校,请假期间的工作自行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病假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工排。

  2、教师病假3天以上者,必须持医院证明和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能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电话请假等。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的其它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凡经学校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教研等业务进修,离岗时必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回校后交相应笔记或材料,方可报账。

  6、婚、丧、产等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必须履行请

  假手续,超假都按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有到校未签到或未签退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四、奖惩规定

  1、学校每人每一天拿出4元作为考勤量化积金(即一场一元,全学期约400元),迟到为半场、请假为半场、早退为缺勤。

  2、由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

  3、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职责由旷课或擅离岗位、空班者自负,并追究相应职责。每空一节课从考勤积金中扣除50元。

  4、值日教师不负责职责,欺上瞒下的,今年不能参加评优评先。

  5、考勤每月一总结,期末兑现。

  6、本项纳入教师综合量化,并作为评优晋级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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