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最新7篇】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1
出卖人:
买受人: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国标GB-7251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非人为原因造成破坏,质保期为一年。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出厂标准包装,不回收。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出厂标准。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略。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到达买方现场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卖方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费用由出买方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国标,质保期一年,验收合格投运之日起。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卖方协助买方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略。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当发生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时,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卖方单位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出卖人:
出卖人: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 称牌号商标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生产厂家数量价款或酬金交(提)货时间及数量单价总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第五条 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和期限: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调节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
××××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3
供 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标的、数量、价款及供货时间:(见附表)
二、质量标准:产品的规格型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20检验标准
三、标的物所有权自需方付清全部货款之日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供方所有。
四、交货方式、地点:交货地点在需方指定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承担:货物到达供方仓库的费用由供方承担,自供方仓库至需方指定收货地的费用 由供方承担。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时间、地点:
(1)、合同生效时,需方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
(2)、每批产品进场,需方确认后,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全部产品进场后,需方检验合格并确认后委托建设方向供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在自工程竣工验收一周内付清。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遇不可抗力或合同履行完毕则本合同自行失效。
八、违约责任:如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导致合同失效或不可执行形成的违约责任,违约方以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徐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由三方代表签字、盖章,自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按实际供货数量结算。每一批货物见附表一,以后增加三方签定附表二……,附表合总金额为主材结算金额。
2、需方延期付款或供方延期交货,守约方每天按合同总价款的5‰收取滞纳金。
3、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4
合同编号:xxxx
甲 方:*************公司
乙 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严格按图纸及技术要求加工
第三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乙方要确保质量,若检验不合格,甲方要求乙方及时退换。 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铝合金盒。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 甲方付全款 时起转移,但甲方未履行支付合同款项义务时,合同的物属于 乙方 所有。
第八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 朱修伦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快递 费用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工业品买卖合同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处理方式:即国家检验标准,(+/-1μ的精度)并出据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电汇、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甲方所在地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5
销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
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主动汇给对方,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两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合同(协议)双方签章,依法生效,有效期为1年,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
销货方(甲方)签章: 购货方(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执行或部颁标准执行。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按照《产品质量法》规定办理。
四、交(提)货方式:
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的卸货地点:
五、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所有运输费用由承担。(一般情况由供方承担)
六、合理损耗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验收方式为需方在施工现场验收或验收,材料技术证件随货同行。需方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应妥善保管,并在七日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需方有权拒绝支付不符合规定的货款。供方在接到需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七日内负责处理,否则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直至解除合同。
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十、结算方式及期限:
供方每月20日到25日凭需方出具的收料单与需方对帐,并出具等额正式发票。需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中材料费用的数额限度内,按照供方供货金额占需方应付所有材料商材料款总额的比例进行支付,并通过银行结算;如当月业主没有支付工程款,则需方当月也不支付供方材料款。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1)供方运到现场的材料达不到合同技术规范时,供方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对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业主的工程款到位不及时;而造成需方不能及时给供方付款时,不应视为需方违约。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协议产生的所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西安铁路法院裁决。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⑴出现下列情况时,需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另选供应商;
a、产品在质量抽检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
b、合同签订后不能按时供货,造成需方停工待料的;
c、如国家政策或业主(监理工程师)对合同内的产品有异议,发出不同意使用该产品的指令时。
⑵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就有关未尽事宜及时进行协商与补充,形成的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⑶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持壹份,合同副本一式两份,分别送双方相关部门各一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供方:
年月日
需方:
年月日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 篇7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的物(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标的物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间厂家计量单位数量价款 单价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质量要求:。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提供与回收:。 第四条 随附必备品、配件、工具的数量及提供办法:。 第五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六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出卖人所有;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交付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七条 交付(提取)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第八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第九条 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一条 出卖人对标的物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出卖人违约责任:。
买受人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工业产品买卖合同【最新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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