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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屋出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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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屋出租合同【汇编14篇】

  以下是网友“rda95967”分享的厦门房屋出租合同(共14篇),以供借鉴。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协议 篇1

  甲方姓名(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月租金为元,缴租为支付一次,人民币(大写)元(¥元),以后应提前天支付。

  (三)约定事项

  1、乙方入住时,应及时更换门锁若发生意外与甲方无关。因不慎或使用不当引起火灾、电、气灾害等非自然灾害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无权转租、转借、转卖该房屋,及屋内家具家电,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爱护屋内设施,如有人为原因造成破损丢失应维修完好,否则照价赔偿。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漏水,和阳台摆放、花盆的安全工作,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3、乙方必须按时缴纳房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协议终止。

  4、乙方应遵守居住区内各项规章制度,按时缴纳水、电、气、光纤、电话、物业管理等费用。乙方交保证金元给甲方,乙方退房时交清水,电,气,光纤和物业管理等费用及屋内设施家具、家电无损坏,下水管道,厕所无堵漏。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

  5、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如遇拆迁,乙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甲方按未满天数退还。

  6、备注: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乙:

  年月日年月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厦门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水表底数为,煤气表底数为。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厦门住房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花木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共计天。

  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元。

  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

  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承租方: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厦门市住房租赁合同 篇4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人)(授权代表)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 〔套〕〔间〕,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万千百拾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币)万千百拾 元整。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于每〔月〕〔季〕〔年〕的第个月的日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七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 6.。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

  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公平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的住房租给乙方使用,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以下合同: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借款人民币万元整(甲方写有借条),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甲方将住房租给乙方居住,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租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甲方必须于租期到期时偿还乙方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必须于甲方全额偿还借款时搬出住房。如果甲方到时不能偿还所借款项,甲方拥有的住房使用权和出租权就自动转让给乙方,乙方可继续居住或者租给他人居住,租给他人居住时,租金收益归乙方所有。本文来自

  3、租期到期后,如果乙方要求继续租住甲方的住房,甲方在无需居住本房屋的情况下,应同意乙方的要求,且双方要重新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书。

  4、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不得将本住房进行抵押、出售或者出租给他人。甲方为表明诚信,自愿将本住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押给乙方,乙方只能妥善保管这两个证书,不得拿出去交换和抵押,不得涂改、损坏和遗失。

  5、租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结构;如果或其它部门要求对住房进行修缮、安装新的设施,由甲方负责及时出面协调和出资,不能影响乙方正常生活;如果住房出现漏雨、渗水等安全情况,乙方必须及时告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及时维修。

  谁违反上述合同条款,谁负赔偿责任。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模版 篇6

  签订合同人: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的规定,乙方符合租住廉租住房的条件。现甲、乙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革础上。就廉租住房的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政策规定将座落在区路号单元户的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租赁给乙方。乙方愿意承租该房屋作住房使用。

  二、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月租按元/平方米计收,月租额计人民币元。今后政府调整住房租金标准时,应按新的租金标准重新计算月租额。

  四、租金交纳方式:。

  五、交租时间:乙方应按月及时交租,无故拖欠租金时,甲方加收月租额%的滞纳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不予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七、乙方家庭收入提高,不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时应腾退该房。如拒不腾退,自应腾退之日起6个月内甲方对其收取成本租金;6个月后收取成本租金。

  八、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屋私自转租或转让的;

  2.将承租的房屋作价资,与第三者进行联营或合营商业、服务业,变相出卖使用权的;

  3.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六个月以上或房屋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

  4.私自调换住房的;

  5.外迁、外调或其他原因腾出房屋的;

  6.利用承租房屋进非法活动的。

  九、乙方负有爱护、保管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各的义务。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或按价赔偿。

  十、上述房屋因政府需要另作他用时,双方均应服从,合同终止。乙方的住房由政府或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按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执行。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经办人(盖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座落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 。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 居住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定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 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 叁个月 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 ,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十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份的5%加收滞纳金(即每逾期壹天滞纳金元,逾期共计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解除合同,押金不再退回,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共计 元。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列。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如有转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

  1)水、电费:水费,电费按表抄算,水费每吨元;电费每1~200度/度;每201~400度按元/度;每401度以上按/度。

  2)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每月

  3)物业费每月每平方米为50*元=100元;

  4)公摊水费电费每月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照价赔偿。

  十一、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 ,水表底数为 ,煤气表底数为 。

  十三、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如无法协商,由厦门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房屋租赁合同 篇8

  甲方:身份证:电话:

  乙方:身份证:电话:

  甲乙双方在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下签订本合同。并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履行下列条款:

  一、甲方愿将属于自己的城国际C座1409的房屋出租于乙方。

  二、租赁时间为20xx年5月10日至20xx年5月9日止。

  三、全年租金贰万肆仟元,押金贰仟元,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将租金一次性付给甲方。如双方有变动,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四、租赁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

  六、租赁期间,房屋及器具因乙方人为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七、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和政策性变化等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的,按照实际租住日收取租金后,剩余租金由甲方退给乙方。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房屋出租合同 篇9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上海市 区 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是 / □否) 已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甲方应自与乙方订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沪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对多人居住的,乙方应将居住人员情况告知甲方,甲方应建立居住人员登记簿,并按规定报送服务站。本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甲方应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来沪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居住人员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当自变更之日起2日内告知服务站,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沪人员的,甲方应提供相关证明,督促和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居住人员中有境外人员的,(□甲方 /□乙方)应自订立本合同之时起24小时内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 )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甲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 (5)燃气费(6)物业管理费(7)上网费(8)车位费

  (9)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上海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 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国籍: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出租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转租权的房屋(合同标的) 号共 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经营场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三年使用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8、租凭期间产生的一切税收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自然灾害和偷盗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递增方式:随xxxx市场情况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

  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内签定的金额不函租房税,如需交纳租房税由乙方交纳租房税费用。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租房时要尽量多跑几家,多做比较,优中选优,合适中选最适合自己的,同时注意四周环境是否安静、安全、卫生等。

  2、租房时不要急于交订金或租金,最好从正反两方面来考虑自己的决定。当然,有个人在旁边参谋一下会更好。

  3、租房者在交纳房屋押金时要与业主协商好是押一付三、押二付三还是押二付四。因为当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4、为了讨价还价,租房者要尽量把租住期说得长一些,但一次性交纳的租金还是尽量越少越好。

  5、要明确租赁房屋所在的位置、间数、面积、质量、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与方式等。

  6、租房合同要细。要明确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等由谁支付、并列明租住前的各项数字,以区分责任。

  7、要对房屋维修及费用问题做出约定

  8、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9、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10、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 篇1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厦门市区(县).

  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该房屋租金(□年/□月)不变,自第(□年/□月)起,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他物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二)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转租合同,并向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三)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5、其他:.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一).

  (二).

  (三).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照号码: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委托代理人:

  出租方代理人(签章)电话:

  住所: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厦门市房屋出租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房屋(店面)座落于厦门市区。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暂定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押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 □电话费 □卫生费 □管理服务费。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一、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二、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水表底数为,煤气表底数为。

  十三、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出租之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室内设备包括 。

  甲乙双方就上述房屋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 居住 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定 年,从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 叁个月 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 ,每次租金必须提前十天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元整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按时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份的5%加收滞纳金(即每逾期壹天滞纳金元,逾期共计天甲方有权收回房屋解除合同,押金不再退回,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共计元。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列。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如有转租,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

  )水、电费:水费,电费按表抄算,水费每吨x元;电费每度x元~xx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月租金为币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每向甲方交付币元整。每次付款应提前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币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小区管理服务费等费用。“√”或“x”

  六、租赁期间乙方如有延迟支付租金,则每天按延迟租金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延迟租金达天的,甲方有权可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若有家具杂物等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八、乙方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则作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乙方要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九、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出租屋及配套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认为需要装修该房屋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自行改装,但不可损坏原有的建筑结构,乙方在交还房屋时应负责恢复原状。

  十、租赁期满,乙方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半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

  置不搬者,甲方可视为废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一、乙方应遵守《厦门市暂住人员登记管理规定》暂住人员租赁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

  十二、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中介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四、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

厦门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店面座落于厦门市集美区第二农场田埔社公路边。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甲、乙双方就上述店面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用途为商业之用,不得擅自另作他用。

  二、租赁期限:伍年,从20xx年2月 日起至20xx年2月 日止,每年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 两个月内交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租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同时交付壹仟元(1000元)作为押金,待租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违约金壹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厦门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九、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改装水、电表,需要装修须需经甲方同意,否则被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卫生费等。水费每吨元,电费每度元,若供电、供水部门提价则相应提价。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二、 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为,水表底数为。

  十四、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拟定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乙方交清相应费用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贰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厦门房屋出租合同【汇编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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