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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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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合同【精彩8篇】

  【简介】在商业合作中,委托代理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它确保了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得到明确规定和保护。以下是会员“meiyi”收集的委托代理合同(共8篇),以供借鉴。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 点:

  规 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招标代理报酬金额总计 万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委托代理合同简单 篇2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海智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与 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 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 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 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 受托方:广东xx律师事务所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电话:)

优选委托代理合同 篇3

  买方:

  卖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一条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6.使用部位:

  第二条货物的基本情况

  货物质量执行标准。

  包装标准:。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方式付款:

  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

  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计元的

  其他方式:。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货最后时限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下货款。

  第四条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货方式:。

  2.交货时间:。

  3.运输方式:。

  4.运输费用:。

  5.货物交接地点:。

  6.收货人:。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8.其他约定:。

  第五条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和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5.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六条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提前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时供货。

  乙方应当对货物的保管及使用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乙方应当明确告知配套使用产品的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付款的千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暂停供货;逾期付款达到应付货款的%以上并超过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货的,应当比照乙方逾期交货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交接地点或收货人错误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交货期限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当每日按逾期交货价款的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交货后被甲方依合同约定拒收或退货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请求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自解除事由发生之日起日内,以快递签收、公证送达等方式通知对方,否则丧失解除权。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文件、资料,均按下列地址送达:

  甲方:。乙方:。一方变更地址,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原地址为准。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寄件人应当在邮寄详情单上注明文件名称及简要内容。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协商或向北京市建设工程物资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3.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出示各自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将复印件交付对方备案。如果合同签约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4.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合同的理由,并在日内提供书面证明。

  5.其他事项:。

  甲方:

  乙方:

  日期:

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篇4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北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代理律师,出庭履行代理职责。通过庭审调查,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有关法律,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诉求各项损失与事实有较大差异,依法不应当得到全部支持。

  1、医疗费。对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不持异议,但在原告办理住院时,被告为其预交了住院费2735元,请法院判决一并由保险公司承担。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是邯钢职工医院退休职工,每月有固定的收入,其工资收入并没有实际减少。原告没有提供盖有单位印章的休息休假证明、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证明、有其签名盖章的单位工资表,仅提供的单位工资收入证明不足以证明其因住院而减了工资收入。因此原告主张误工费没有事实依据。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原告没有提供护理人员的休息休假证明、前三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证明、有护理人员签名盖章的单位工资表和完税证明,仅提供的护理人员(儿子和丈夫)的工资收入证明,不足以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更不能证明是护理人员因护理原告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所以不能作为护理费的计算标准。

  此外,被告在原告住院时已为其从云舟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请了一名护工,护理了7天,所以在计算护理费的时候应当减去7天的护理时间。该7天的护理费应当由保险公司一并承担。

  4、交通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没有正式票据的部分和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符的部分,被告是不应当承担的。

  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而原告没有提供相关证明,且住院伙食补助足以能达到其营养需求,要求营养费没有事实依据。

  6、财产损失。原告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不应得到法院支持。

  7、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告虽然受伤,但伤情轻微,对精神损害影响较小,请法院酌情处理。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

  按二十年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原告没有明确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赔偿数额,也没有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34条之规定在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之规定,应当依法驳回。

  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责任划分承担责任。

  被告购买了财险河北分公司支公司的交强险和三责险。在保险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法庭调查的事实,原告的各项损失没有超过交强险的最高责任限额的,依法应当由华安财险河北分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超过交强险最高责任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在三责险范围内赔偿,请求法院一并处理。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不能免责。

  1、《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保险公司内部制定保险条款不属于合同约定,而是强制性格式条款。按照我国法律的一般原理,与法律相冲突的条款无效。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在双方共同遵守《会计法》,《税法》及各项经济法规的前提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财务工作,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滋共同遵守:

  一,双方商定在甲方年营业额 500 万元以下,代理费为 元/月.超过 500 万元,每超过一个 500 万元,每月另加 100 元,年末一次结清.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将经营中的财务信息准确全面的提交给乙方,并接受乙方的会计专业指导,在具体经营过程中有疑问应及时与乙方指定的责任会计沟通.

  2,按照合同约定的代理费标准按时支付酬金,支付时间为每月会计及税务报表作出后.年度提成在每年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作出后.

  3,甲方因故须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财务交接准备工作.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承诺,用正版安易财务软件为乙方作帐,恪守会计准则及职业道德,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2,认真履行会计职责,及时准确的做出财务报表,按时报税.

  3,接受甲方的监督,在甲方经营过程中遇到会计方面的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解答.

  4,负责甲方的工商,税务年检的财务协助工作,配合税务稽查,协调企业与税务的关系.

  5,对财务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应及时通报甲方,在取得协商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帐务处理.

  6,合同终止时按规范做好财务交接工作.

  四,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从 年 9月 1 日至 年9月 30 日,期满如继续委托代理财务工作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不另签合同.

  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新办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期间按一个月支付代理费.

  4,非新办企业,在交接财务手续时由乙方对其以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及产生的工作量的收费双方另行商定.

  5,财务作帐所发生的材料及其它财务耗材,由甲方承担.

  6,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简称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

  甲方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参与办理以下事务:

  就双方纠纷一案提起诉讼一事进行代理,具体内容为代为起诉,参加一审或二审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指派本所杨文战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指定 为代表为与乙方的联系人。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律师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提出并进行和解;

  对一审不服提起上诉。

  第三条参考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律师费规定及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缴纳的代理费为:元。

  具体缴费办法为: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为办理甲方委托的事务所发生的实际开支(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和资料复制费等),由甲方负担。支付办法为:据实支付。

  第四条甲方应如实向乙方的承办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按时支付委托代理费及相关费用;清偿乙方承办律师在处理代理事务过程中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所致实际损失。

  第五条乙方承办律师必须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在代理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积极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中对方当事人的委托;及时交付代理过程中所收受的有关物品、孳息及其他财产;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或对乙方承办律师代理活动不配合,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依约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乙方承办律师因故无法从事上述代理活动,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进行协商,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可另行委派其他律师代理甲方委托之事宜。

  第八条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所收代理费应如数退还。

  第九条 如本案诉讼中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反诉,就反诉事宜是否委托乙方代理及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条甲方非因第八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约缴纳代理费或拒退所收代理费。

  乙方非因第六条原因解除委托代理合同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所交代理费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非依约定或协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第十二条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结案(一审或二审判决/调解/裁定)止。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乙方: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受托律师: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电邮: 电邮:****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因 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甲方第 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元,标的费 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 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重庆市××律师事务所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66565666

  年 月 日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篇8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一、委托标的:

  甲方与就民间借贷纠纷(诉讼金额约10万元)一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二、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丁烈鹏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诉讼的代理人。

  三、代理权限:

  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乙方有权代为主张、变更、放弃或承认诉讼请求,进行调解及和解,撤诉,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代为申请执行,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中止、终结,代为收领执行款物。

  以上之委托权限性质经双方认可属不可撤销之委托。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材料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

  2、出现调解、和解情况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和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3、甲方决定撤诉或转让债权时,按照律师收费标准缴纳律师费不再执行风险代理收费;

  4、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律师代理费。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起草本案必须的法律文书并在甲方认可后呈送相关部门。乙方应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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