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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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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案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案场管理制度1

  房地产案场销售资料管理条例

  宣传品

  1、项目的销售资料统一放置在资料库并分类放置;

  2、接待前台只能放置当日所需要的相关数量的销售资料;

  3、销售现场须将销售资料的数量做统计并每周进行一次清点,以保证物料得到及时补充。

  销售要件

  1、空白的认筹单、订购协议、合同确认单等销售输出文本由柜台统一管理,置业顾问领用;

  2、销控表由专案经理掌控,不得对外泄露;

  3、客户档案由业务主任每周收集一次,由专案经理统一管理;

  4、若有特殊折扣申请、物管赠送等相关促销单由专案经理统一管理并填写上报。

案场管理制度2

  房地产案场日常管理条例及违纪处罚

  1.严格遵守工地上下班时间,上下班主动自觉签到签退。

  2.工地业务人员的早餐必须在正式上班时间前用完毕,上班时间到后不得以用早餐为由外出或占用正常工作时间,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工地业务人员每天必须保持服装仪容整齐、清洁,在上班期间一律穿着制服,头发必须梳理,衬衫西裤一律要熨烫,女生必须要化妆,男生不准留胡须,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签到完毕后,每个人就自己的卫生包干区域进行打扫,违者罚款10元。

  5.女员工不准在售楼厅内公开化装,违者一次罚款10元。

  6.接听电话时报项目名称:'魅力晶都,您好!',违者一次罚款10元。

  7.有来访客户,柜台组人员或轮到接客户的业务员喊'客户到',其他业务员喊'欢迎参观',违者一次罚款10元。

  8.开发商、本公司主管至本工地时,由轮到接客户的业务员喊'职务人,到',其他业务员喊'职务人,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9.在售楼厅内,业务员对经过身边的客户应主动问好,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业务员接待客户必须送客户至门外,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1.在售楼处男女不得出现不良仪态,如抓痒、挠发、挖鼻子、扣耳朵、剔牙、乱扔纸屑,随地吐痰等应避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2.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抽烟,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3.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用餐,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4.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瞌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5.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开不雅玩笑、吃不雅食品、做不雅动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6.上岗时间不准在售楼厅内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准长时间谈论与业务无关的话题,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7.客户在时业务员不得在销售厅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8.有人在接厅工作电话时,周围人员不准大声说笑,影响他人接听电话,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19.同事外出,接听到同事的电话,切忌一问三不知,应主动留下对方电话,迅速告知同事及时回复,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0.听客户电话,不论时有业务还是投诉都应一视同仁,始终保持耐心,努力解决问题的口吻接听电话,注意树立公司电话职业形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1.在售楼处每次私人电话不得超过5分钟,讲话、接听电话都要控制自己的音响,以免声音太响干捞别人,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2.进入样品房必须穿脱鞋或鞋套,样品房内不得睡觉,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3.接待完客户应及时、认真、规范填写来人条,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4.接待完客户应及时整理销售桌、椅、茶杯、烟灰缸,保持销售厅内清洁,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5.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在售楼大厅用电脑上网,若特殊情况需得到上级主管批准。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6.保持业务员桌的整洁,除茶杯、名片外不得放置其他私人物品,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7.在与客户洽谈时,主义自身的坐姿正确,有风度,不得抖动二郎腿,忌身体歪斜,半躺于椅子上,脚跷桌上,脚搁在抽屉上、茶几上等不文雅动作,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8.接待客户,不准对客户恶语相向,不准摔客户电话,违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9.同事之间互相配合,积极协助,如发现工作上不予配合的行为罚款30元。

  30.上下班需本人签卡,如有代签,一经发现双方罚款30元并以旷职一日论处。

  31.威胁、侮辱同事或妨害他人工作者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2.客户下订后,业务员之间因业绩纠纷争吵或影响他人者罚款50元。

  33.售楼处进行赌博活动,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34.同仁之间相互争吵,甚至打人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5.与客户争吵甚至打人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6.无故连续旷职满3日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予以辞退,并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37.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严禁与外人(特别时同行)讨论有关工地内事物,或将工地内资料、报表给予外人,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8.工地业务人员未经专案或经理级以上人员同意不得私自去专案或柜台作业处翻看销控表及任何报表(售、足、签文件夹、营业日报表、周报表、已购未购客户资料等)或翻动销控专用抽屉,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并承担造成不良后果之损失。

  39.不准私印非交付之文件,非交发之传真,如有违反者以开除论处。

  40.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对报销,冲帐必须凭该购买物的发票办理报销、冲帐手续,如实报销冲帐,发现弄虚作假,以开除论处,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1.防盗防火,下班时关闭门窗,空调,切断电源。

  42.工地如需安排午休时间由专案决定,午休时间为工地业务人员午餐和休息时间,工地业务人员可视情形休息、午睡。

  43.午休时间,每组至少留一个人在柜台或销售区值班,随时接待来人或接听电话,人员由业务主任安排。

  44.每日于下班之前做好当日的来人、来电分析,到周日,要做一周的分析。

  45.下班签到,应把柜台整理干净,把重要资料及物品缴回归档。

  46.工地依据个案销售情况,由专案决定休假天数及上下班时间。

  47.工地业务人员休假,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每周工地排休,应于上周五之前决定,并由专案协调统一安排后填入考勤表。

  48.调休二天以上(含二天)需得到经理级以上人员批准签字,方可执行。

  49.工地业务人员于上班及加班时间内,未经专案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凡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外出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0.如非工作需要,工地业务人员于工作时间内不得外出,工地业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因故必须外出者,需填写外出登记,写明外出事由、外出时间等,并需得到专案签字同意方可外出。外出回来后,必须在外出登记上写明回到工地时间。外出而未填写外出登记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1.因工作需要而外出者,应注意控制时间。处理完公事后,立即返回工地,不得以办理公事为借口,在外闲逛或处理其他个人私事,如有以上情事者,以旷职一天论处。

  52.本规章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各工地专案另行订定,作为本规范的补充,但原则不得与本规范相抵触,由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准后发布实施。

  53.有投诉违反以上条例者,经调查属实的,须由公司业务部发出警告通知,并参照销售管理制度相关处罚进行处理。或当事人须填写书面检查并记录在案。

  54.被投诉违反条例达三次以上者,且警告三次无效,在公司造成影响者,将劝其离开本公司。对拒不接受处罚者,令其离开本公司,并以开除论处。

  55.《定购协议》如若价格签错者,如造成损失,签字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6.置业顾问超范围承诺,欺骗客户,如情况属实者,并对公司造成损失者,自行承担职责,公司视情节决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动。

  57.置业顾问违规所交纳的罚款一收纳于业务部建立罚款基金库,由相关人员统一收取,不记录在基金帐目上。罚款基金的收入将用于业务部的集体活动中,所有支出将做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58.置业顾问一旦违反相关规定应主动接受罚款,并在时将罚款交于业务部业务主任,逾期缴纳者将受到双倍处罚,拒不缴纳将在工资中强制性扣除。

  59.业务人员在处理案场相关事宜时,若发上有越权现象,视事件情节的严重性,给与相应的惩罚。

案场管理制度3

  中海翠林兰溪园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定义

  1.迟到:指因私人原因而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

  2.早退:指因私人原因,无办理请假手续而在下班时间到来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自离职守;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未申请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三)、工作时间

  1.公司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小时,实行6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中午安排轮流值班。

  2.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休息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部门负责人同意除此),具体休息时间参照部门每周休息安排表》。

  3.因公外出人员,出差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员工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5.部门负责人(或委派人)根据每天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每月底根据《请假单》及《外出申请单》对出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员工出勤月报表》上交销售一部。

  6.请假管理规定按公司行政管理手册第六章《休假及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案场管理制度4

  房地产案场销控管理条例

  1、案场的销控工作由专案经理统一负责,专案经理不在时,交由专案副理具体执行,并第一时间知会专案经理。

  2、置业顾问需销控单位时,须报知专案经理,确认该单位尚未售出可以销控,才能进行销售。

  3、置业顾问必须保证所售房号与实际房屋位置相符,否则由此误导买收入而买错放号给公司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

  4、置业顾问需在销控确认单位后,方于客户办理定购手续,坚决杜绝重复销售。

  5、置业顾问不得在专案经理不知情或销控未果的情况下,自行销控单位,否则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销控后,如客户即时下订并定购,专案经理需将最新资料登记于销控登记表。

  7、如客户确定定,置业顾问必须第一时间向专案经理汇报,并由专案经理将该单位放出。

  8、销控后,如客户无下定或定,置业顾问需即时上报于专案经理,并由专案经理及时取消该单位的销控记录。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相关人员承担。

案场管理制度5

  一、销售案场工作时间管理

  (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注意保存)

  (1)项目销售案场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周日原则上不安排休息,周二至周四安排轮休(如果在广告推广期,原则上不安排休息,所积攒休假时间在后期安排补休),病、事假按公司制度执行(一天以内需提前一天报销售经理批准,二天以上报营销总监及以上领导审批)。(2)项目销售案场员工上、下班时间规定:销售案场员工每天上班时间:8:30-17:30;值班时间:17:30-18:30;值班时间将根据季节作定期调整,因销售工作的特殊性质,案场员工应承担加班工作安排。每日8:30之前,员工必须着工作装,佩戴工作牌上岗,否则视同迟到,按迟到有关规定处理。

  (3)就餐时间:中午11:30-12;00在指定地点内(如果在接待客户员工则可延迟),中午就餐时间实行轮流值班制,未经允许禁止在餐厅逗留。

  (4)销售内勤协助主管需在每周日12:00前将下周置业顾问排班表向销售经理提交,由销售经理审核并公布,置业顾问不得私自变动,若有必要变动时需提前1天报销售经理审批。(5)售楼处早晚召开例会,早会在8:30准时开始,由销售经理或主管安排当天相关工作事宜,并对置业顾问进行鼓励,视情况组织小游戏。下午17:30分召开晚会,核对当天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进行分析,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销售经理。

  二、销售案场日常事务管理

  (1)领用办公用品须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对个人使用的耐用办公用品,控制发放,正常消耗用品,实行以旧换新。实行“谁使用,谁保管”因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遗失的使用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使用公司的物品设备应爱惜,不得挪为私用。

  (3)未经同意不得随意翻看同事的文件、资料及电脑信息等。

  (4)客户名片为公司公共资源,应妥善保管,以便检索,不得占为己有。(5)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使用公司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6)使用人必须爱护计算机设备,不得有危害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下班后应及时关机,并切断

  计算机和相关设备的电源,不得私自拆装和移动设定的计算机设备,每天及时清理灰尘。(7)计算机出现故障或需更换配件时,应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8)上班时间不得玩游戏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9)禁止在计算机上自行安装游戏及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10)网上签约专用电脑只能由专人用于签约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使用。

  (11)销售案场一切对外文件和对公司各部门之间往来文件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确认后执行。

  三、销售案场考勤制度

  (1)销售案场上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考勤机时由销售内勤考勤。考勤时间为:当月1日至当月底止。销售内勤每月按公司要求上报考勤情况。

  (2)按规定时间到岗、离岗,员工晚于工作时间上班或提早下班视为迟到、早退。有特殊情况需经销售经理批准。

  (3)公假——因公事需离开办公区域半天以内的,需在外勤登记表上登记,并经上级主管同意;离开时间达一天及以上的,需经销售经理的书面批准。

  (4)事假——公司员工因私事必须本人处理而请假者视为事假,须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负责人批准后方予准假,事假不计发工资及相应补助;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每年累计不能超过15个工作日。

  (5)病假——公司员工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在家休息,若未能提前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应及时电话通知销售经理,并需获得销售经理批准;请病假超过三天以上的员工,须上班后当日11:00前向销售经理请假,并出示正规医院证明、处方、发票等经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作为事假处理。

  (6)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及时书面请假并获批准签字的,须以电话申请,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次日补填表单,若在正式上班后三日内仍未补填请假单的,销售经理可视情节轻重对置业顾问处以暂停接待新客户1-3天的处罚。若到本月向公司上报考勤之日,仍未补填请假单,视为旷工。

  (7)旷工——无正当理由且不按照公司所规定的病、事假手续进行请假而无故不到公司上班者,视为旷工。未经核准而不到岗人员或事后补假者以旷工论处。

  (8)置业顾问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报告销售经理,并由销售经理报上级审批。在明确批

  复后不再参加接待新客户并做好交接工作,并经营销总监签字确认交接完备,否则将扣相应比例的未发工资或销售提成。

  (9)批假权限、法定假日及其他相关假期规定:参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四、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处罚细则及异议处理

  销售案场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当置业顾问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并排名垫底时,公司有权利与该置业顾问终止劳动合同。

  受处罚员工对所受处罚存有异议者,可在处罚决定宣布后三日内向营销总监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营销总监在受理该申诉后,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仲裁。所有触及法律的行为,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处罚内容及处罚细则:

  序号处罚内容处罚标准附加说明连续二个月迟到、早退次数最多或1迟到或早退罚款50元一月内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公司可予以辞退,每周累计两次,月累计四次,处警告处分2旷工实际旷工天数扣罚双倍工资旷工两天者公司可予以除名。上班时间在办公区非指定区域和非指3定时间内吸烟、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事宜4 5 6未按公司规定着装,整理仪容仪表,不爱护公物及公共环境工作时间相互串岗、闲聊、大声喧哗周例会、培训或活动擅自缺席对顾客不礼貌,态度恶劣,与其发生7激烈争吵、斗殴,被客户投诉,影响恶劣者在员工间散布流言蜚语,影响同事团8结和工作良好氛围,有意见不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者,相互之间谩骂、斗殴者9 10泄露公司机密或客户隐私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视情节及后果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公司可予以除名解除劳动合同视情节严重情况予以从重处罚,详见《公司规章制度》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待岗学习三至七天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罚款50元罚款10元罚款50-200元视情节轻重处以100-1000元罚款并停止接待新客户一至三天待岗学习故意损坏公物者照价赔偿缺席会议3次以上者从重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可予以除名,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罚款50-200元对于屡教不改者加重处罚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详见《公司规章制度》

  五、销售案场行政管理奖励细则

  1、在完成销售目标的前提下,案场每月度、每季度评选销售冠军,所有销售冠军公司分别予以1000~3000元奖励,在发放佣金时一并发放。

  2、在销售过程中拾金不昧、或为公司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在社会上为公司赢取良好口碑并造成影响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数量的现金奖励,具体标准由销售经理制定,报公司领导批示。

案场管理制度6

  一、着装仪容仪表

  1、工作时间必须穿着工装并佩戴工牌,不可着休闲装及休闲鞋,下班前10分钟可以更换工装。

  2、女销售员淡妆为宜,禁止化浓妆及使用强烈气味的香水;男销售员禁止留胡须、蓄长发。

  3、注意个人卫生,勤洗头保持无头屑、无异味;不可染发(黑色除外),女销售员头发过肩要梳理整齐并扎起。

  4、注意饮食卫生,劳逸结合,保持精神饱满,容光焕发。

  5、注意保持口气清新,不可食用有异味的食物或饮酒。

  二、现场接待制度

  1、在销售现场,置业顾问应相互团结、互助互帮互学、携手同进,加强售楼中心业务员的团队精神,不得拉帮结派。严禁相互之间争吵、打斗,大声喧哗、遇到问题不能解决应及时向销售经理汇报处理。

  2、售楼中心置业顾问接待客户按照轮接顺序接待,由现场经理负责安排。在每天下班前须考勤表上在做记录,记下最后一个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xx营销部

  6.置业顾问桌椅须按照规定位置和间隔摆放,不得擅自更换位置。

  7每一次接待客户要立即把桌凳复位,清洁台面卫生

  8进入售楼部一定要穿工作服,不能穿便装进入前台,胸前应佩带工作牌

  9和公司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不得和公司其他部门发生冲撞和摩擦。

  10作为公司销售一线人员必须对公司内部项目机密以及销售信息等保密;严禁对外泄露客户资料;严禁传播对公司项目不利的言语;严禁向客户推荐其它楼盘。如出现以上情况者,公司将严厉处分,扣除当月工资。严重者公司将其解聘。

  11客户在谈判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不能强辩、争吵而影响公司及售楼中新形象。对客户也会产生不良印象,给项目带来负面影响。

  12如置业顾问对客户进行误导现象或超范围承诺所引起客户纠纷、投诉,经销售经理查实,有权对该员工停职、调离、严重者上报公司处理。

  13案场代理商与开发商之间的协调,应由现场经理进行;

  14无条件服从现场经理或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15员工应积极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共同搞好案场销售工作

  16不得在前台化妆、吃零食、玩手机、爬在桌子上休息等有损公司形象和项目形象的举动。前台人员须坐姿端正,不准乱扭;禁止看报纸、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读物。前台台面不能放置任何私人物品及与接待工作无关的资料。

  三、分销代理商接待管理制度

  1、分销商带客户,现场置业顾问按正常客户轮次接待如有违反抢接业绩提成一律取消。分销商带客户到现场原则上是以家庭为单位,一组家庭一个置业顾问按正常轮序接待,一批客户里如有多组家庭,现场按顺序分别接待,成交归个人。

  2、如分销商昨日所带签单客户第二天又来预定,如本人或本人介绍的亲属及朋友预定仍由原销售员接待,分销商同时带来的其他客户预定按新客户正常轮次接待,如私下与分销商串通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分销业绩提成。

  3、如置业顾问和分销商发生冲突,以后此分销商带来的客户不允许接待。

  4、分销商是我司的合作伙伴,与分销商保持良好融洽的合作的关系,认真对待每个客户及分销商代表。与分销商业务员及时沟通,共同回访客户。

  5、认真做好每次分销商的登记表,并注明来访时间或人数及现场接待情况,并和市场部经理及时沟通此次接待情况。

  6、市场部认真做好客户确认单及成交客户确认单。

  7、分销商带来的客户如果成交,及时登记确认。

  四、接听电话

  1、接听电话必须亲切且吐字清晰易懂,语速适中。

  2、电话响起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即将接待客户的销售员不得接听电话。由前台末位置业顾问接听电话和详细电话记录。

  3、客户来电咨询,在与客户交谈中尽量问到几个基本问题,即客户姓名、电话、购房总价、信息来源,电话记录必须署名。

  4、拨打电话时不可使用免提。接、打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5、客户来电咨询时间控制在五分钟内,邀约客户来访售楼现场。

  6、如客户所找人员不在或正在忙时,应很客气地询问对方有什么事,可否代为转告,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人员,或告诉被找人员的手机让客人拨打。叫人接听电话时,不可远距离大声喊叫。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7、不得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大笑。

  8、不得在接听客户电话时与其他人搭话。

  五、工作纪律

  1、工作区域禁止高声喧哗、追逐打闹、吃东西、打牌及睡觉。

  2、工作时间禁止因私脱岗,如有特殊原因,则向案场主管或案场经理请假。

  3、接待人员将客户送走后,必须立即将接待桌上的资料、水杯、烟蒂及其它杂物收拾干净,并将椅子摆放整齐。如接待人员带客户看房,前台末位接待人员应代为收拾整理接待桌。为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每一位置业顾问有义务去配合。

  4、上下班时间以公司的规定为准,不得迟到、早退与旷工。

  5、除前台接待人员外,其余未接待客户的售楼人员应在前台人员可看到的区域内就座。

  6、前台首位接待人员接待完客户后必须及时做接待记录。每天将接待客户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交给案场主管,案场主管作为判断客户归属的重要依据。

  注:客户标记:新客户为“X”,老客户为“L”,意向客户为“A” ,一般意向客户为“B”,踩盘的同行为“C”无意向客户为“D”。

  7、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督促成交客户及时回款。协助公司督促客户及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

  8、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或终止工作,不得相互推委推脱责任。

  六、卫生制度

  1、售楼部要长期保持清洁卫生,达到“五净”“三齐”“两无”的标准:

  “五净”即:地面净、门窗净、办公家具净、销售道具净、墙壁净;

  “三齐”即:室内总体布局整齐、物品摆放整齐、工作资料存放整齐;

  “两无”即:无污迹斑点、无杂乱物品。

  2、销售员每天早上按时上班,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包括:

  ①前台及接待桌椅

  ②窗台及门

  ③模型及广告看板

  ④为花卉浇水、喷水

  ⑤清除垃圾

  ⑥卫生间

  3、以上所有卫生由每日确认的两名值班人员负责打扫,必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打扫完毕,对违反清洁卫生管理制度者,视情节给于处罚。

  七、值班制度

  1、售楼人员每日轮流确认两名值班人员,负责对案场卫生进行整理及保持。

  2、值班人员必须保证上班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的卫生安排时间,正常下班后半个小时的值班时间,在值班时间内须遵守正常工作时间的一切规章制度。值班时间客户来访较多,则时间顺延。

  3、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注:上下班时间随季节调整

  4、保安上下班时间为:上午18:00—12:00;下午14:30—18:00。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注:上下班时间随季节调整

  5、保洁人员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中午值班时间为12:00—14:30。注:上下班时间随季节调整

  八、现场安全安保意识

  1.带客户进入施工工地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应注意客户及自身的安全,并随时的提醒客户注意安全。

  2.售楼中心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应定期检查,发现消防存在隐患,每一位员工应及时汇报协助处理。

  九、定、退房制度

  1、定房

  (1)、置业顾问在成交前必须再一次向销售经理确认房号,确认后在与客户签约,不允许出现卖错火重卖房号现象。销售员应把所定房源及时汇报,由经理在《总控表》上作记录,并注明定房日期。

  (2)、房源保留期限为半天,原则上只收取大定金(公寓五万、别墅二十万)。如有特殊原因必须报请销售部经理批准。

  (3)、销售员不得自行收取客户小定金或大定金,须交由财务部门收取并开据收款凭证。

  2、退房

  (1)、如遇客户要求换房或转让时,应立即通知销售经理,由销售经理解决处理。按时注销退房客户房源,严禁私自保留房源。违例者视情节给于处罚。

  (2)、将退房客户定单及退房申请表,写明退房原因交于案场主管。并凭借退房申请表和回收收据,及时汇报销售部经理,由销售部经理或指定人员在《总控表》上注销房源。

  (3)、超出公司文件规定范围之外事宜,由销售经理统一请示公司再做处理。

  十、辞退或离职人员客户佣金提取办法

  1、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辞职,否则佣金不予发放。

  2、辞退或离职人员没有定房的所有客户和有遗遛问题的客户由案场经理均分给其余销售员。分到客户的销售员必须在三天内进行客户回访,回访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案场经理。

  3、已成交客户(签完《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清全款)按90%提取佣金;已下定客户,成交后按50%分配提取佣金;未下定的新客户成交后佣金归分到客户的销售员。

  十一、工装管理制度

  1、

  2、发放工装后员工在六个月内辞职的,工装费用由业务员全付。工装归个人。发放工装后员工在六个月到一年内辞职的,工装费用由业务员付一半公司付一半。

  工装归个人。

  3、发放工装后员工在一年以上辞职的,工装费用由公司全付。工装归个人。

  十二、考勤管理规范

  1、置业顾问基本工作时间9:00-18:00

  2、午饭及晚饭用餐时,销售现场至少留有2个人值班;

  3、所有职员上班需签到,不得代签或委托他人签,如有代签行为,当事双方扣罚50元;

  4、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工装,佩戴胸卡,女士化淡妆,男士系领带,违者不得

  上岗,并按事假计考勤;

  5、业务员迟到一次,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罚50元,第四次起当旷工计;

  6、如未经销售经理或营销副总经理同意无故不来上班,或无正当理由超假不上班,视为旷

  工处理;

  7、请事假2天内(含),由销售经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营销副总经理批准,事假扣

  除100%工资;

  8、业务人员按规定执行休假(一个月4-6天),如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9、每月进行业绩与纪律综合考评,连续三个月最后一名者辞退,连续五个月最后两名者辞退。

  违反其它项管理制度,或其他工作失职行为,由销售部经理下发过失单,酌情进行10—500元处罚。有关销售资料属公司保密资料,因此杜绝外来人员或与销售无关的任何人员查阅,做好保密工作。

  以上规定适用于案场所有人员,大家互相监督,共同遵守。

  祝:大家工作愉快!

案场管理制度7

  房地产案场销售纪律管理条律

  1、置业顾问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私自中途离岗或溜岗串岗。

  2、作息时间:(参见售楼处排班表)

  3、请事假需提前向专案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

  4、请病假需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证明,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5、病假一天扣发半天基本工资、事假一天扣发一天基本工资,旷工一天扣发3天基本工资。

  6、专案经理请假或补休须提前一天向上级公司领导通报。

  7、接待台只能保留销售电话、销售名片、销售文件、销售宣传资料,资料应整齐放置在指定的地点,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8、值班人员应负责当天的案场卫生打扫、维护。保持一个整洁的工作环境。

  9、置业顾问待人热情有礼,言行大方得体,精神饱满,面带微笑;保持统一规范的办公次序。

  10、公司上级领导或其他外来洽谈事务的同志来访时,必须礼貌的主动招呼,主动倒茶水。

  11、置业顾问必须尊重公司其他部门同事,并保持良好关系。

案场管理制度8

  房地产案场客户接待管理及归属划分条例

  为配合公司实行的销售提成制度,有序管理客户追踪、签约等工作,明晰客户归属业绩划定,特制定本办法。由专案经理参照此办法合理协调销售人员之间对客户权属的确认,以促进销售人员的积极性。

  销售业绩作为销售人员提成的基础,业绩确认后,提成根据公司薪奖管理制度执行。

  第一部分客户权属界定基本资料

  1、《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及《营业日报表》系判定客户权属的原始记录,应按要求填写详细,不可漏登、涂改,漏登涂改可视作无效,出现错误时应重新登记。客户跟踪联系记录作

  为判定成交客户权属比重分配的依据,没有接待记录的接待均属无效接待,专案经理有权据此确定业绩的归属。

  2、案场应备《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作为客户登记的初始记录,此表的登记以谁接待谁登记为原则。《来人登记表》,《来电登记表》应按登记时间为序进行编号,定期由专案经理留存备查。

  3、销售人员完成新客户首次接待后应认真填写《营业日报表》,以便日后做好客户的追踪记录。

  4、销售人员的客户接待及跟踪联系情况除在,《营业日报表》上记录外,还应在工作笔记(ab级卡)上做明确记录,以备查询追踪记录。

  5、业务员对客户归属的提出异议的有效期为客户下定后3天内。超过期限的,客户归成交业务员。

  6、如在每期开盘前专案经理要求业务员将有效客户进行登记整理,确认每个客户的归属,并记录在《有效客户登记表》中的,则登记表中的业绩产生纠纷时,一律按登记表中的客户归属处理。如当事业务员在专案判定仍未达成一致的,则此单业绩提成由柜台没收转入工地活动基金。

  7、每个业务员都有义务帮助其他业务员促成交易,其他业务员的客户来访,业务员必须立即与原业务员联络,得到同意并了解情况后方可继续接待。

  8、由开发商指定、推介的客户至工地定购房源,若成交,业绩属于该置业顾问,提成比例按照成交金额的50

案场管理制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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