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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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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3篇 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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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3篇 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案

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1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落实《**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推进市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缩小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主要目标

  将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和,提升各学校教育质量;异地新建石桥小学,使**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与沈河区共同构建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县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4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主要任务

(一)微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新建石桥小学,依新址调整**镇内小学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

  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4.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精品课程10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建设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校10所。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5.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做好弹性离校;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6.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第三方评价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改革。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学年组织全县中小学部分年级进行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大幅度降低校际差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7.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深入开展“三乡”建设。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文体局)

(三)配合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

  8.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配合实施“4

  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好沈河与**城乡区域共同体。深化25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持续实施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创新学区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9.建设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入融合,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完善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11.持续招聘特岗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保障体音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编委办、人社局)

  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

  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优先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

(五)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16.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财政局)

  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妇联)

  19.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建设十五年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残联、卫计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贯彻《**市义务教育条例》,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要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34号),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实施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

  教育督导室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县政府绩效考评。教育局要以视导为抓手,重点推进各地区各学校内涵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机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及时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县教育督导室;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

  为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XX〕X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县(市、区,经国家和省批准设立、设区市管辖、财政独立且具有教育管理职能的开发区、高新区、景区等功能区,以下统称县)办好每一所学校,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整体提升我省义务教育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通过努力,争取我省在国家首批认定中有所突破;2022年,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25年,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30年,确保XX%、力争XXX%的县通过国家评估认定。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改善办学条件。

  1.统筹城乡学校建设。综合考虑城镇化趋势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抓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每年新建改扩建不少于XXX所中小学校,同步做好教育教学设施建设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加强乡村学校建设,逐县(市、区)梳理查摆办学条件短板,加强食堂、厕所和寄宿条件建设,支持乡镇驻地学校建设,发挥好辐射带动作用。认真对标《评估办法》,解决仪器设备和校舍老化问题。

  2.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县域内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借助信息化手段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坚持“建、管、用”并重,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应用专项培训和校长信息化领导力培训,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教学管理、教学改革和教育现代化建设。

(二)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3.足额均衡配置师资。用好用足省定编制政策,创新挖潜教师编制资源,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补齐配足各学科专任教师。推进城乡、校际教师轮岗交流,县域内每年校际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XX%,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XX%,引导师资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确保优秀师资人岗相适、有效调配。城乡学校本科及以上专任教师、骨干教师相对均衡。

  4.切实提高教师素质。坚持师德第一标准,严把入口关,提高新招聘教师学历门槛,严禁使用无相应教师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各市要制定教师培训规划,整合相关资源,系统开展教师培训工作。加快县级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科研等机构整合,推进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和专业培训者队伍建设。

  5.保障落实教师待遇。研究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意见和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推动建立课时工作量、工作实绩、岗位等级等相衔接的教师薪酬分配制度,搞活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建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当地公务员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保障省定向乡村教师倾斜职称政策执行到位,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各项待遇措施有效落实。

(三)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6.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推进教学创新,探索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模式。在全省遴选推广一批教学改革优秀案例,注重国家和省级优秀教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制定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大力深化中小学教研改革,增强教研工作的支撑引领作用。

  7.健全教育评价制度。推进教育评价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建立科学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办法。推进实施教育质量检测制度,完善教育满意度调查制度,重视检测和调查结果使用。

  8.规范办学行为。贯彻执行好教育部“减负三十条”要求,健全县域内规范办学监管制度体系,围绕校内减负、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禁止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和家校共育等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开展常态化监测和规范治理。

(四)促进特色优质发展。

  9.办好家门口每一所学校。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指导各学校制定章程,加强学校管理标准化和现代化建设。培育一批新优质学校,对提高教育质量成效显著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突出的学校,给予支持和奖励。发挥优质学校示范辐射作用,建立完善学校结对帮扶机制。

  10.加强文明校园建设。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培育学校特色文化。加强校园关怀关爱制度建设,营造和谐融洽育人氛围。大力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在城区学校开展特色文化校园建设,全面推进精神文明校园建设。

(五)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11.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关怀关爱力度,保障适龄儿童接受适合义务教育。落实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的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持续深化中考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政策,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12.推动家校协作育人。强化家长作为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发挥学校主导作用,健全完善家庭教育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通过X—X年工作,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进一步拓展,指导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家长教育理念进一步转变。

  13.提高群众教育满意度。广开渠道,推动市、县、校三级

  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各种方式,听取学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各界群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的痛点、堵点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攻坚治理。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创建规划。

  202X年XX月底前,制定并印发省级实施方案。2022年X月底前,各市制定本区域内创建工作规划,并指导组织各县(市、区)制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明确创建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二)全面开展自查。

  2022年X月底前,对照《评估办法》规定指标要求,开展市域督导和县域工作自查,逐县逐项排查问题差距,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动态销号管理。

(三)省级评估推荐。

  省督导办每年从自荐提报的培育对象中,择优遴选出若干个条件较好的县作为省级评估认定候选对象,组织专家现场督导并督促政府限期整改。视整改情况组织省级督导组开展评估,从中选出达标县推荐申报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四)开展重点督促。

  2025年起,对创建剩余县进行重点督促,进一步指导调整完善县级创建规划,确保完成2030年创建目标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政府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保障力度。要强化工作统筹,明确责任分工,将推进优质均衡责任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创建工作合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重点工作激励机制,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作为衡量各地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今后X年,对于经评估后纳入省重点支持范围的,我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在项目安排、资金分配、专家指导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各地加强创建步伐。建立交流分享机制,每年召开X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研讨观摩活动,推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于创建工作中进展缓慢、弄虚作假的地方,进行通报和约谈。

(三)强化督促指导。

  各市要健全监测机制,完善监测手段,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全程监测、动态监控、过程评估等,加强对创建县的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各市、县创建工作规划和计划,通过调研评估、指标监测等形式对创建县开展实地评估和指导,对达到标准要求的县适时申请国家认定。

  各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规划表》(见附件)和各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方案(以市为单位汇总),请于2022年X月XX日前报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3

  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为更好落实《XX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契机,以推进市域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着力缩小校际间差距,努力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所学校,保障适龄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义务教育。

  二、主要目标

  将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小学和初中校际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和,提升各学校教育质量;异地新建石桥小学,使XX镇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与沈河区共同构建发展共同体,实现“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县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4年,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三、主要任务

(一)微调义务教育学校布局

  1.优化学校布局。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新建石桥小学,依新址调整XX

  镇内小学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发改局、国土局)2.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严格控制因择校、转学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到2020年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500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3.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牵头单位:县教育局)4.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精品课程10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建设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推进学校10所。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5.切实减

  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落实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做好弹性离校;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6.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第三方评价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改革。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每学年组织全县中小学部分年级进行教育质量监测,积极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教育质量监测,大幅度降低校际差异。(牵头单位:县教育局)7.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深入开展“三乡”建设。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牵头单位:县教育局、文体局)

(三)配合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

  8.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配合实施“4 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好沈河与XX城乡区域共同体。深化25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持续实施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创新学区制管理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牵头单位:县教育局)9.建设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入融合,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完善县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加强教师信

  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0.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11.持续招聘特岗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保障体音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编委办、人社局)12.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人社局)13.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

  设。优先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14.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人社局、财政局)

(五)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5.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公办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到100%。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牵头单位:县教育局)16.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六)做好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7.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

  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财政局)18.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妇联)19.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建设十五年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牵头单位:县教育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编委办、残联、卫计局、财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把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作为依法履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贯彻《XX市义务教育条例》,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实行政府“一把手”负责制,统筹指导、协调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落实工作措施,围绕突出问题,组织重点攻坚。(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二)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要落实《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6〕34号),保证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及时足额拨付,并规范使用管理。在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前提下,新增公用经费应向教学活动、学生活动、课程改革、教师培训等方面倾斜。(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三)实施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教育督导室要对本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并纳入县政府绩效考评。教育局要以视导为抓手,重点推进各地区各学校内涵发展。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奖励机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针对薄弱环节和发展短板,指导及时整改落实。(牵头单位:县教育督导室;配合单位:县教育局)

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3篇 小学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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