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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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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3篇(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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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3篇(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1

  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是各级党委面临的新课题。最近,根据市委党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市委宣传部、市经委、市体改委等部门,通过问卷、走访、座谈会等,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目前,全市共有国有企业350家,其中:国有独资企业205家,占586%,国有控股企 业145家,占41.4%,在职职工人;企业党组织338个(其中党委103个,党总支49个,独立党支部186个);在职职工中,有党员名,占17.3%。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以党的十五大、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保证,有力地促进了国有企业资产重组、产权改革、结构调整、减员增效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以及建立新的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制度的有序进行。从总体上看,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在改革中有所创新,在改进中有所加强,在调整中有所发展。但是,随着企业改革深化、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还面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从调查的情况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还缺乏制度保障。

  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有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的运作受到有关法则的严格制约,在公司制企业中如果再提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方向、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就会与国际贯例发生抵触,不利于企业转制和向国际市场发展。这种思想对企业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一些部门和个人没有把企业党建摆在应 1 有位置,以致一部分企业党组织在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保证监督等方面渠道不畅,坚持党对企业政治领导的政治优势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从企业领导体制来看,目前,全市350家国有企业中,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有171家,占48.9%,还有一半以上的中小型企业实行工厂制,在实行工厂制的企业,有70%以上的企业实行党政“一肩挑”的组织形式。这种组织形式在一段时间对于解决“中心”、“ 核心”问题,减少企业内耗等起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延,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第一,一些企业忽视了按党政工作程序和制度办事,书记工作精力不到位,党建工作虚置化;第二,一些企业党组织被排斥于决策主体之外,不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无法介入,无法制 约;第三,容易造成重决策上的失误。在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也有类似情况,企业党委、董事会、经营班子的地位、职责、权限等与有关法规的要求还没有衔接到位,组织形式上的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

  以上这种领导体制与上级有关文件和我市去年7月制订的《宁波市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党组织工作暂行规定》存在一定差距,体现不了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工作机制。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一身兼的比例过高,董事长、总经理没有分开配备的占55%,容易造成权力过份集中,失去监督和约束。

  二是从组织制度上来看,由于党委书记或党委班子成员进入决策层所占的比例比较低,党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表决权偏弱,组织的意图难以体现。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党组织参与决策不是靠制度来保证,而是靠感情来维系,党委书记与行政负责人关系好、感情深的,党组织参与决策就比较顺;反之,关系不好的,参与决策就比较难。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上,一些企业党管干部逐渐“虚化”,如何准确地选拔干部、更合理地使用干部,党组织与行政领 2 导意见不尽一致,董事长或总经理(厂长)说了算的现象比较普遍。在一些持大股和出资经营方,用人的随意性更加大,对党组织推荐或介入抱有戒备心理,甚至对意见不理睬、不吸纳,造成党组织主动用干部管干部的“盘于”越来越小,一部分书记对党管干部与企业新的用人机制感到困惑。有的书记讲:“只有保证义务,没有监督权力”。一些企业即使是部分党委班子成员进入了董事会或经营班子,但因为在经济利益方面受制于行政,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去监督,以致上级监督下级难,同级之间监督更难。据市纪委提供,近几年来在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企业领导人员所占的比重较大,1999年至今年9月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被查处的有75名,占立案人数的60%。其中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失去了监督和约束,有的作风不民主,听不得不同意见,以致造成决策失误,给企业带来损失;还有的弄虚作假,瞒上欺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甚至贪污腐化,违法犯罪。被查处的企业领导人员按错误类型划分,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最为明显。

  三是从党务政工队伍来看,国有企业党务政工干部的配备不平衡状态在我市还比较明显。据调查,除交通委、城建委、计委所属企业配备党务政工人员相应比较规范外,设专职书记或副书记的企业只有199家,占企业党组织数的%;单独设有党务工作机构的企业106家,仅占企业数的%;有259家(占76.6%)企业没有按l%规定比例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老书记守阵地、小青年不愿意”的党务政工干部“断层”现象普遍存在,以致党务政工队伍的力量和素质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有的企业没有把党务政工人员摆上位置,得不到公正的评价与待遇,一些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老大难问题(如减员增效)总是把书记推出去,要他们铁面无私唱“红脸”、大刀阔斧搞改革,一旦“水到 渠成”,就慢慢解缆开船,挫伤了党务工作者的积极性,3 给稳定党务政工干部队伍带来负面效应。一些书记尖锐他说,改革时想方设法攻难关,说不定是自己在挖自己坟墓。某系统一企业中就有“书记当经理,大家皆大欢喜;经理当书记,大家背后怀疑”的怪现象。

  2、党员队伍建设难度加大

  企业党员队伍建设出现了“四难”现象。一是难教育,相当一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发生变化,追求利益最大化,对说理性的教育听不进;二是难管理,企业在理顺劳动关系过程中,有一部分职工党员按政策实行了“两保”或“三家抬”,还有一部分不属于政策范围内的职工党员被提前内退,这些人员虽然还未与企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但实际上单位人已经成了社会人,而党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原单位,给企业党组织贯彻上级方针政策、布置有关任务、形成党内决议、开展活动带来诸多不便,使党组织耗费精力、难以对付。另外,已经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有的党组织没有按规定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有的本人不愿转(包括退休人员),长期搁在企业,而平时游离于党的组织,这种对象至今还有269人。还有一种是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以后,因不愿进街道居住地党组织,又找不到新的单位,成了“口袋 ”党员,党组织对他们的管理出现脱节。三是难活动,生产经营压力和经营活动增大,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活动开展。四是难发展,近年来向党组织递交申请书、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有明显的萎缩。一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缺乏适应与创新。问卷中,企业党内活动一季搞一次的有%,半年搞一次的占6.9%;认为党员形象与群众区别不大的占%,不好的甚至还不及群众的占24%;对入党抱无所谓的占%,根本没有入党愿望的占2.8%。

  3、各种利益格局的调整,增大了思想政治工作的难度

  多数企业党组织反映,现在党的工作压力最大的职工的民主权利难保障和思想政治工作难开展。就前者而言,在实行公司制企业中,还有三分之一的企业没有建立监事会,党委班子成员兼任监事会主席(召集人)的仅31名,占建立监事会企业数的27.4%。在实行工厂制企业中,民主管理也难体现,据对240名职工代表问卷。认为重大问题决策上,没有运用职代会形式实行民主监督的占42.8%。

  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职工队伍的思想和心理状态呈复杂化、多样化。一方面,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对职工队伍包括党员队伍的思想冲击很大,腐败现象的漫延和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减弱了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说服力。随着近年来部分国有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企业改革中的下岗分流,有的失去了原来的工作岗位,许多职工由此提出疑问:这是不是对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否定?据调查,在不少企业中,工人阶级主人翁思想几乎消失,尤其是在一些效益差的企业,被雇佣和为老板打工思想普遍 存在,工人没有荣誉感,精神不振、无所作为。另一方面,企业党组织缺乏解决职工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的物质条件,使职工对党组织的信任感和依赖性逐渐弱化,党组织失去了感召力。一些企业职工包括党员反映,过去我们听党话跟党走,学模范、当先锋,与企业有深厚感情,现在我们年纪大了,体质差了,就搞“二保”、“三家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这方面没有很好地为职工群众“维权”。据1006份调查问卷汇总显示,认为在企业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没有跟上的占%。有些政策措施不配套,尤其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方案出台,准备不够充分,深入调查研究不够,舆论宣传不够,规定不够具体,使职工群众不理解,产生不满情绪。据问卷汇总,有近40%的职工代表和一般工人对下岗分流、减员增效有想法。主要是认为保障体制没有跟上的占 5 %;对下岗持不服从态度的占7.4%,无可奈何的占%。如维科集团下属的浙东针织厂对280名职工抽样调查,反映企业改革政策出台职工不知道的占了一半,反映思想政治工作可有可无甚至没必要的也占50%。

  4、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到今年6月底,全市3409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已有2977家实行了产权制度改革,改制面达87.3%,其中国有企业939家,实现产权制度改革的740家,改制面78.8%。这些企业改制后,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基本维持原状,如市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在对企业重组、兼并过程中,根据企业实际,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使党组织随企业改革和调整中,隶属关系和职能依然得到明确。但在调查中也发现,过去那种依据行政关系来维系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单纯的条块管理的格局正在逐渐被打破,已经出现了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甚至跨所有制重组、新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情况,这些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关系到底是按产权为纽带(出资方)管理、行业归口管理,还是属地管理,中组部虽有具体要求,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党组织的设置、调整还跟不上,一些企业改制后,原主管单位对归属管理的积极性又不是很高,这样给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我市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和做法

  针对企业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委和各级党委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上下功夫,收到了一定效果。主要做法是:

  1、以“达规范、创四好”活动为载体,切实提高企业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市委进一步 加大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力度,自1997年下半年起,开展了以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一支好 的党员队伍、一个好的工作机制、一套好的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达规范、创四好”活动,通过从点到面,典型示范、加强指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如何抓”的载体和“抓什么”的主线已经明确,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与企业改革同步进行,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党建工作的格局已初步形成。

  2、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力度,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整体素质

  按照中央要求,1997年以来,对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普遍进行了以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业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同时,重新明确了企业领导干部管理权限;市委办转发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意见》,对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经营者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局、国资局和经委等部门于1999年组建了市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为我市企业经营者从组织配置向市场配置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经过几年来的工作,班子运作情况和领导成员的素质得到了一定改善,企业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从考核前的44岁下降到42.3岁,大专以上学历的成员比例从44.7%上升到59.2%。

  3、积极探索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效途径

  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的党组织能够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按《企业法》和《公司法 》等规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得到贯彻落实。一是积极主动地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明确重大问题内容和参与决策程序。党政联席会议等决策过程中的沟通制度在一部 分企业执行较好,能有效地保证党组织的“全过程” 7 参与。二是大多数企业党组织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积极主动地参与企业的人事管理,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和教育。把党管干部原则与支持董事会、经营决策层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权结合起来。

  4、适应企业深化改革需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企业解困扭亏、下岗分流等,使党组织的工作越来越繁重。有不少企业党组织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上,能主动承担责任,发挥政治优势,把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的全过程,特别是企业在困境中,党组织能及时掌握、分析和反映职工的思想动态和复杂心理,引导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据对1006名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问卷了解,有72.5 %对企业改革有信心,认为有必要;有64.3%对下岗分流、减员增效表示赞同。在此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开展经常的送温暖活动。如今年9月,市领导走访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家 庭,耐心细致地宣传改革政策,做思想工作,并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有关部门送钱送物,基层反映较好。

  5、注重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多数企业能从实际出发,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据问卷,认为党组织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占71.3%;党政班子团结协调的占80.4%;党政班子领导成员政治素质和民主作风较好的占73.3%,干群关系融洽的占61.1%;党内工作制度比较健全的占86.1%;党的 活动比较正常的占%,时间、场地、经费有保证的占88.5%;能够经常对职工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的占71.7%。一批党务工作者能识大体顾大局,安心本职,默默奉献,在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积极探索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这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建立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从调查情况看,随着改革的深化,今后,国有企业的单位数将会减少,但它的支柱地位将会显得更加重要和明显。各级党委必须按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要求,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等一些重大问题上。按中央要求,统一认识,增强对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

  1、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中,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建设好企业领导班子,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是搞好国有企业的关键。要继续花大力气选好配强党委书记、厂长(经理)和董事长,优化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实行公司制的企业,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宜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即:“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公司的党委负责人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原则上分设。”为改变目前我市“三位一体”’比重过大,不利于监督约束的状况,在具体操作上,有条件的企业,书记和董事长最好由一人承担,如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可担任副董事长,党委成员可与董事、经理层的人员实行交叉任职;企业党委成员进入董事会应在半数以上,法人治理机构中的党员行政领导在党委会中的比例不应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要分设;董事、经理层人员要减少交叉任职,一般宜控制在三分之一以下;党委要推荐一名领导成员(副书 记或纪检委员)进入监事会,担任监事会主席(召集人)职务。实行工厂制的企业,党政领导班子任职形式也要采取相交互叉任职的办法,以减少“一肩桃”所带 9 来的弊端。要把党管干部原则融合到企业新的用人制度之中。按照企业特点建立对经营管理者培训、选拔、管理、考核、监督的办法,并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要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与引入市场机制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要明确党管干部的职责,明确党管干部的程序: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任免,先由总经理提名或党组织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党政主要领导统一意见后,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确认,最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发出聘任或解聘的通知。选拔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集体讨论,全面考察,规范运作,避免用人上的失误。要引入竞争机制,发挥我市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的优势,从而使经营者从组织配置逐步向市场配置方向发展,以进一步完善企业的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素质。重点抓好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厂长(经理)及其后备人才的培训,为造就一批党政工作经验兼备、既懂党务又懂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而努力。培训的内容、方法应根据实际和形势有所选择。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应纳入市里统一集中培训计划,其他管理人员培训应分级负责。

  2、积极探索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途径和方法。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政治领导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党组织保证监督企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措施。要进一步明确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问题和程序。对企业改革和发展带方向性、长远性、关键性的问题,党委要参与研究,形成党政领导共同研究、共同负责、共同发挥作用的格局。要逐步改变我市目前企业领导层中党委成员在法人治理机构内所占比例还比较低的状况,让党组织核心层中的大部分成员通过合法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经营决策层,以 党员的身份直接参与集体决策,强调民主集 10 中制,形成党组织在董事会和经营班子中的表决优势,体现和表达党组织的意图和意见。我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非党人员所占的比例不高,党政正职非党占3.5%,党政副职占7%,这是进入决策层的有利条件。对重大问题决策,应保证必要的程序到位,用建立相应的制度,如党员行政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决策前的磋商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决策出现分歧时的请示汇报制度,以形成依法参与、集体讨论、统一决策的参与机制。

  3、加强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新形势下强化监督,对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和经营者健康成长起着重要作用。要充分运用党内监督、法律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等手段,使企业内部之间相互协调、减少失误、规范运作。

  一是要发挥专业监督的职能。国有独资企业的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应由上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委派,企业中的监事会主席(召集人)和财务总监可试行“监事取薪 ”制,工资关系与企业脱钩,以保证对经济活动和财务行为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在此同时,建立党委、政府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特别是对企业转制、重组和项目招投标等重大事项,要搞好财务审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营、决策层业绩要定期审计;对班子改选或主要领导成员调整,经营管 理者任期内和离任前的经济责任,要进行责任审计,审计结果作为对经营管理者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二是要拓宽民主管理渠道。必须真心实意地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在对企业领导班子考核的同时,职代会应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让职工行使权利,参与监督和管理。要不断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厂务公开应经常、及时,凡属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包括资金运作、利益分配、选聘管理人员等企业重大决策和改革方案等都要向职工 11 公开。每次公开后,企业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对群众提出的质询要求,予以答复,对职工不赞成的事情予以纠正,以维护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穿到企业的管理中去,对因管理混乱、失职渎职等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认真追究责任。

  三是要完善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构。目前我市企业经营者的分配方式比较传统、固板,对于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作用不是很大,还没有与他们的长远利益紧密结合,下一步,应按照企业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着力扩大年薪制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期股、期权激励的分配方式,使经营者的薪酬与其职责、贡献挂钩。工厂制的企业可逐步推行年薪制同时增加风险抵押金。即经营者完成经营指标,按比例得到加薪,完不成的,扣减风险抵押金。有条件的企业也可制定让资本、技术、知识产权等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把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的贡献和分配紧密联系起来。据调查,我市对经营者实行这方面激励的企业还只有45家,占12.9%,宜进一步加大力度,形成激励约束的导向。

  4、重视企业党务工作机构和党务政工队伍建设。国有企业无论改制与否,应按精干、高效、协调的原则,设置党的机构和配备党务政工人员,要防止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随意撤并党务工作机构或削减党务工作人员的做法。企业内部机构改革,凡是涉及党务工作机构和人员调整的,必须认真听取党组织的意见,经党政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党务工作机构的设置 和专职党务政工人员的数量,由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方案,与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协商确定。专职党务政工干部还未达到1%规定比例配备的国有企业,可先定个基准:党员人数在1 00名以下的先配专职党务政工人员1—2名,100—300名的配3—4名,400名以上的配5名,经过几年努力,12 逐步达到规定要求。企业专职党务工作者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编制,与同级管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要着眼于企业党务政工人员队伍的素质提高,使他们更新观念,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和适应市场经济工作的能力水平。党务政工人员与经营和管理人员可适当进行换岗交流,以培养一支高素质、复合型的党务政工人员队伍。对长期重视党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同志,应注意激励、爱护和关心。

(二)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首先,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改进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企业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精心设计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载体,经常分析党员、职工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根据企业每一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的活动,在市场开拓、技术改造、项目开发、内部改革等工作上,党组织应及时切入,让党员、骨干挑大梁、当先锋。党组织的活动经费、场地应予保证,活动时间不能全部业余化。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忙淡季节科学安排,必要时可适当占用生产时间。

  其次,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建设。在规范完善企业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和党管干部原则制度的同时,党组织自身建设制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等必须健全,并常抓不懈,重落实、求实效。

  第三,适应时代要求,加强教育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强化理想宗旨、党性观念教育,端正党员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努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加强培训,教育党员在带头参与企业改革、带领群众支持改革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严格管理。切实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和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把“人口”,畅 13 通“出口”,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树立党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四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把优秀青年工人,尤其是关键岗位上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生产技术骨干吸收到党内来,以保持党的勃勃生机。

  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关于理顺党员组织关系的基本思路是:①企业与职工党员解除劳动合同后,党员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或新单位;②对尚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已理顺的大龄富余职工党员,其党 员组织关系一般应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③除离休外,退休职工要逐步与原企业分离,党员组织关系应转移到居住地党组织,由社区管理。在移迁转接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应事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注意说服和引导。对不愿转移的党员,组织关系可暂留在原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要求他们过好正常的组织生活,对长期脱离组织的“三不”党员,应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今后,社区街道居民区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任务将越来越重,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不断充实街道居民区党的力量,以适应“社会人”膨胀现象。

(三)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围绕中心,服务经济,不断拓宽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把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有的放矢,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企业改革重大政策出台,对企业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要充分利用宣传舆论阵地,让党员先知道,通过党员做群众工作,取得理解支持和参与。要按“三个代表”要求,提高工人队伍的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要发展企业文化,开展创建文明企业、文明班组和争当文明职工活动,动员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术协作、发明创造 14 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职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良好职工道德和职工 风尚意识,努力造就“四有”职工队伍。对下岗失业职工,党组织要做好送温暖工作,对困难职工要建立企业领导人员联系制度,使他们对党组织有亲近感。

(四)及时明确和调整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投资主体发生变化后,党组织设置必须同步组建、改建或更名。要随着企业组织结构和党员分布状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及职能,但不能随意撤销。

  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开展党的工作、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出发,相对稳定,适当调整:①国有独资企业,原党组织隶属关系保持不变;②国有 企业改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包括企业多元参股),其党组织关系隶属控股机构党组织,按产权关系管理;控股方是外方的,按行业归口管理;③同一地区内兼并,其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兼并企业党组织;跨地区兼并企业或设立分公司的,其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隶属于所在地党组织,以就近挂靠等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各地各部门在企业改制中,对隶属关系和管理方面条件还不成熟的,仍要保持原传统惯例的维系关系,特别是跨行业、跨部门的,要加强沟通和协商,如对方还不具备接纳条件的,不能操之过急,甚至一推了之。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2

  国有企业改革在深化

  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应该有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要以此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坚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30多年的改革开放,使我国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与经营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正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科学判断:“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

  但随着改革的深化,一些制约国有企业走向市场化、国际化的因素充分显现。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企业内部因素。相当一部分国有大型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步伐缓慢,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化选人用人和激励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形成。二是历史包袱。国有企业还有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普遍存在着企业办社会问题。三是外部环境。外部配套改革还不到位,对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形成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新年伊始,国资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深入研究,正在抓紧研究、修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组建或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等。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落实措施可以详实具体,但三个基本原则必须始终坚持。

  一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二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国有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市场化的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市场主体。

  三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政府部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职能,促进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不干预国有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

  二、现阶段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

  国有企业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面临着新的历史性任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是抓住两个关键环节。

  一个是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成立以来,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在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占总企业户数的52%。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共378户,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至2012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受让宗数合计4473宗,占交易总宗数的81%;受让金额合计1749亿元,占交易总额的66%。

  下一步,我们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思路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其一,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其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其三,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其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采

  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我们将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鼓励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战略投资者以及社保基金、保险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头戏”。总的考虑如下: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的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逐步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运行机制;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如何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如何在改制改革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们将采取以下七项措施:一是明晰产权关系,二是搞好产权登记,三是完善公司章程,四是规范公司治理,五是强化资产评估,六是规范产权流转,七是加强资产监管。

  另一个关键环节是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一是继续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严格董事履职责任。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长效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二是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在国有企业集团层面逐步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分层分类管理。今年国资委将从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中选择几家开展由董事会直接选聘和管理经理层(包括总经理)的试点。

  三是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健全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为企业赢得市场竞争提供制度保障。探索推进国有企业重大信息公开,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

  四是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对市场化聘任的企业管理人员,研究建立市场化薪酬协商机制,以适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需要。要加快研究制订有关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方面的管理办法。

  五是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办法。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将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努力取得新突破和新成效。

  三、着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实践证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还要致力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这对提高国有资产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更加突出了出资人代表性质,更加突出了国有资本运作,更加强调从出资人角度加强监管。各级国资委要以产权关系为纽带,依法通过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围绕“管好资本”这四个字,落实好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具体经营活动,不侵犯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国资委的职能定位、监管方式和监管措

  施,及早启动国资监管法规、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尽快对国资委现在承担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和管资本的规律办事,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不该管的坚决不管,真正做到监管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

  要抓紧研究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产业资本投资为主,着力培育产业竞争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开展股权运营,改善国有资本的分布结构和质量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与所出资企业更加强调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更加突出市场化的改革措施和管理手段,更充分体现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的职责定位没有变。目前,我们正在抓紧研究制订推进这项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体规划、分类实施、稳妥推进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中央企业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进。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进一步增强国有资产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分类考核,国资委正在进行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和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初步考虑:一是在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的基础上,区分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进一步完善分类考核政策。拟对中央企业的业务,按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进行区分,并据此实施分类考核。二是在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类型企业以及企业不同发展阶段,设定不同的发展目标。三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远近结合,分步推进、分类实施。

  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改革发展、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国有企业做强做优,促进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多更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3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势在必行

  当前国有企业由于政企不分、经营机制不活和历史包袱沉重,在运作中大多缺乏效率,在国内外市场上面临强大竞争时不同程度地陷入困境,国有资产在不能顺畅流动中逐渐磨损、流失。国有企业的出路只能是深化改革,包括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和劳动、人事、分配等管理制度改革。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例如中国有色矿业集团、黑龙江邮政、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电兰州热电公司、中电投河南分公司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事实表明,企业内部机制转变不到位是国企长远改革与发展中一大隐患,必须进一步深化国企内部三项制度改革。

  可能有的人存在这样的疑问:“有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不差,为什么还要进行企业改革呢?”的确,目前有的没有改制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还不错。但是深入调查研究就可以看到,一方面,这样的国有企业只是极少数,另一方面,它们效益的增长缺乏基本的企业制度基础,因而不错的业绩只能是短暂的。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取得不俗的经营业绩,要不就是资源相对垄断,要不就是受到政府产业政策的保护,要不就是由所谓“能人”执掌着企业。从长远看,传统国有企业缺乏提高效率的制度基础,依靠资源垄断、政策保护或能人治理而使经营状况得到的改善终究难以持久,如果国有企业运行机制不因改制而产生根本性的转变,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也不能得到完全释放,目前的良好效益也只能是暂时的,在市场激烈的竞争中,必将被淘汰。

  电力行业目前还是相对垄断的行业,凭着自身对资源的垄断和政府产业政策的保护获得比其他行业略好的效益。但是,从长远看随着电力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我们的优势将逐步丧失,真正成为政企分开、自负盈亏的市场独立主体。我们只有通过劳动、人事、分配等管理制度改革来精简机构有效盘活企业人力资源;实行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吃大锅饭的不利格局,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行三项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国有企业安身立命、长治久安之本。(叶子)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调研提纲3篇(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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