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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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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5篇

第一篇: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

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

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办学矛盾十分突出,师生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近年来,校园伤害事故不断发生,教育部门为此付出了巨大人力、物力和钱财。然而,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安全工作稍有疏忽,就可能酿成事故。况且,有些事故是难以防范的,造成学校在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日趋突出,面对相关人员由于责任事故被追究,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学校和相关人员承担由事故带来的相应经济赔偿;当事人的纠缠、教师波动、学生恐慌、社会关注等给学校带来难以在短时间消除的负面影响等等,教育部门和学校由于安全事故带来的风险压力越来越大。今天仅对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进行以下简单的介绍,供大家在实务中参考。

大学生安全事故,一般指学生在校接受教育期间,包括学校组织的校内外各项活动、公益任务、学生实习、军训等活动中,乘坐交通运输工具时,发生的学生遭受人身损害和其他风险。大致可归为: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学生食物中毒事故;学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治安案件;学生行为触犯《刑法》的刑事案件;学生患突发疾病事件;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

一、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内部因素

(一)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校方因素

1、忽视安全教育。所谓安全教育,就是针对突发性事件、灾难性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避免生命财产受到侵害的安全防范能力,以及法制观念、健康心理状态和抵御违法犯罪能力的教育。忽视安全教育给社会、高校以及人才培养带来极大的损失。2004年2月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马家爵杀死四名同学一案,值得我们深思。

2、矛盾突出,资源紧张。由于近几年高校扩招,不少学校的学生人数倍增,而学校的资源有限,所以在治安、防火、交通等方面都存在大大小小的隐患。复杂的人员流动加大了安全教育的难度和压力,尤其是多校区办学的大学。

3、安全稳定经费不落实,制度不健全,对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整改不彻底。2001年3月29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发生火灾,给学校和学生财产带来了很大损失,原因是学生人数激增,很多基础设施是超负荷使用。

4、学校安全管理不周全。某些高校的领导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未落实,各主管部门的责任区分不明确。

(二)高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学生的心理因素

1.经济条件形成了学生的自卑心理。家境贫寒,造成这些学生不合群,甚至遭到了有些人的冷嘲热讽,自尊心受到伤害,从而使这些学生的性格内向,闭塞,不善与人交往,甚至多疑,随意的猜忌别人,产生了自卑心理。当这种自卑心理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会像洪水一样泛滥成灾,造成学生的伤害事件或自杀事件。以2004年春天在云南大学发生的震惊全国的马加爵事件为例,正因为马加爵性格内向,不善言辞交往,多疑,对别人总是抱有一种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以致酿成大祸。

2.他人心理因素而造成高校学生的安全事故。高校在一定意义上说是准社会的一个缩影,尤其是近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大学校园里充斥着十足的社会气息,大学生也逐渐地与社会上的人没有了本质的区别。有些学生尤其是那些出身富家或干部家庭,他的条件优越,家庭背景好,很容易产生优越感,轻视他人,这些学生的心理极易伤害那些有自卑心理特别是那些家境贫寒的学生的自尊心,当这种伤害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有让人心痛的事件发生。

3.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过大,使诸多学生的心理承受不住。自2001年国家高等教育实行扩招以来,大学生逐步失去了以往的“天之骄子”的地位,就业竞争也越来越激烈,用人单位的要求高,这就出现了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使许多人因为承受不了压力而出现安全事故。例如,2005年石家庄某高校学生因竞聘未果而绝望地从30层楼上纵身跳下。其实,每年尤其是近几年高校学生因心理压力过大而自杀的又何止是一个两个。据不完全统计,仅2004年高校学生自杀事件就有6000起之多,死亡人数多达4000人。

二、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

1、加强安全教育。大学生安全教育是指高校管理者和教育者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与法律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大学生在校期间以及步入社会面临的安全问题为主要内容,以已涉及大学生的安全问题为典型案例,对学生进行实用法律知识、安全防范知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使在校大学生系统地掌握安全知识和防范能力。[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及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高等学校应把学生的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的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日程。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加强遵纪守法的教育,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把维护校园的安全的意识渗透到课堂。在形式上要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来开展,切忌空洞的说教,简单的政策法规宣讲,无节制的不够人性化科学化的检查评比等。高校应该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比如,党团组织活动,安全意识讲座,橱窗展示,安全意识抢答赛,演讲比赛,我爱我家文化设计大赛等等,让这些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各种先进的理念潜移默化的影响同学的成长,促使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质量。

开展大学生安全教育需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就是稳定。高校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将措施落实到位。辅导员要加大对稳定隐患的排查力度,要切实做好各个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隐患排查;还要做好充分了解学生中的隐患事件,需要深入到学生中去,掌握他们的思想状态,包括在外实习的学生,及时处理他们反映的突出问题,给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校园和实习环境。

其次就是安全。如今在校大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较为欠缺,他们对外界的辨别能力较差,很容易上当受骗,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对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必要的侵害。比如,某高校自新生入学后的半年内,已发生学生被骗、被盗事件数起,被盗金额2万多元。在这样一个存在隐患的环境下,学校需要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控力度,要妥善处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相关问题,加强学校的后勤管理,办好学生食堂,加强对宿舍的管理,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另外,高校党委要高度重视,对院(系)要制定必要的安全考核指标,实行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指导、监督、考核,保证安全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院(系)负责人要把安全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履行职责,真正负起责任,把具体工作做好。

(1)高校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普通高校学生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自己特色的规章制度,如门卫管理制度,校内公共场所安全管理制度,校园网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等。

(2)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和管理责任制度。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学校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院党政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要在学院与系之间,部门之间,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加强领导尤其是基层领导的忧患意识。

(3)抓好预防工作,消除事故隐患。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高校应把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检查结合起来,整体排查和重点排查结合起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

(4)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随着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在校内从事服务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也逐年增加,外来务工人员来自各地,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要从源头抓起,严把入口关,实行统一招工,归口管理,建立外来人员的详细档案,并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1)从挫折教育入手。教育学生使他们明白人生是充满失败和挫折的,从小加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最好是从家庭到学校到社会,能够给学生提供体验失败的机会,让其从生活中明白人生不是一帆风顺的,从而达到增强心理承受能力的目的。

(2)加强学生人际交往的平等和谐意识。还以马加爵一案为例,马加爵因家境贫寒而性格闭塞、内向,甚至有点心胸狭窄,其舍友仅因玩牌一点小事而对其加以指责,致使马加爵的自尊心受到伤害,如果马加爵的舍友能够宽容一些,善待马加爵一些,也许结果不是这样一个悲剧。

(3)加大就业引导和规范力度,增加就业岗位。减轻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从而减少大学毕业生的自伤以及伤害他人的惨剧发生,同样也给在校大学生的心理减轻负担,保证高校的安全事故不再发生。

(4)心理咨询室进校园,面对面的进行教育。针对当前学生心理压力大,思想方面问题多的情况,各高校应加大心理方面的疏导,让学生有心理问题能找到解决途径。尽管高校中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但只要学校能从“讲政治、保稳定、保发展”的大局出发,把学生安全工作当作一项系统工作来抓,深刻认识安全工作预防性、长期性、科学性和群众性的特征,下大力气抓好学校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高校必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学生安全、健康地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维护稳定的局面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好的努力。

加强大学生安全教育,既要全面展开,也要有重点地进行。一是抓重点学生的安全教育,如对经常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要进行重点教育,防止因严重违反校规校纪造成安全事故;二是抓重点场所的安全教育,比如在有危险的实验室,应教育学生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安全操作。又比如,在人群集中的集会、活动场所,应教育学生文明礼让,服从指挥,并注意观察场所环境和安全通道,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抓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如加强节假日期间和学生外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生离校之前等重点时期的安全教育。辅导员要切实提高对大学生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把它纳入学生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要加大教育力度,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按照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时代的原则,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乐于参与的安全教育活动,善于利用发生在学生身上的案(事)件、事故进行教育。可采用召开现场会、举办讲座、张贴宣传画、播放音像制品、树立宣传牌,以案说教,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也可结合学生特点,经常举办安全知识演练,帮助学生在实践中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另外,辅导员还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需要高校各个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和教育的安全功能,防止各类安全性事件的发生。

三、大学生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的处理

安全事故发生以后,要保持一种沉着冷静的心态。学校对学生有教育、管理的权利,同时对学生有保护的义务;学生有接受教育、接受管理的义务,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在教育关系中,发生学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的过错,致使学生受到人身伤害,或者伤害他人,学校产生民事责任。

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该如何处理?可以从5个方面来把握:

1、对于学生伤害事故案件,如果认定为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不论是调解解决还是诉讼解决,其赔偿的项目范围与标准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办理。

2、对于学生食物中毒事故,除采取及时、有效的救治措施外,如果学生经抢救医治全愈,将产生有关交通费、家长误工损失、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支付的处理工作。如果致残或死亡的,还有伤残评定、伤残赔偿金、丧葬事项、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抚慰金等赔偿支付的善后处理工作。在日常学生食物卫生管理与食物中毒事件中,还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食物中毒引起的原因较多,排除人为因素,从饮食角度上讲,细菌、毒素、自然毒素以及不良饮食习惯,都可能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胃肠炎,弄清引起食物中毒原因及可能性,根据个案事实、现象与证据作出准确判断,以及及时、正确地处置。在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上,除严格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执行外,必须禁止可能产生食物疾病菜品、制作加工工艺,如豆角、豆奶、生芽土豆、甜豆浆、生菜、拌菜、凉菜等禁止在学校食堂出售;供餐时食堂内的食物器具、免费菜汤必须有专人看管,防止意外发生与事故隐患。二是密切注意学生利用或假报食物中毒、胃肠疾病逃课或做他事的情形。学生报案后,由校医作初步诊断,根据现象与证据及时作出准确、综合的判断,要求学生立即上医院检查、检验,或者要求学生及家长提供学生呕吐物送防疫部门检验,查明病因及病源,以便分清责任。

3、在学生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中,学校应报案、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取证。应注意报案条件,需要慎重考虑,我国《刑法》中,不少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一个起点,这要求学校知晓或查明刑事法律规定,对于学生主要还是帮助教育。如果学生承认错误,有较好的认识与态度,加上金额不到起点,就不要作刑事案件报案。对于学校盗窃案件,设备如果不是新设备财物,就应以折旧价,或案发的市场相应价来计算,而不能以新品购置价计算。另外,对于数名学生盗窃案件,只要不是团伙作案,金额不能合计,此时涉案金额可能不会到盗窃案的起点,即不构成盗窃罪。

4、对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意外事件处理。通过案例加以说明,某住校生因身体不适,服用自己从家中带到学校的某部队自行研制生产的药物后,产生严重的副作用与身体不适。本案中,学校无过错,事件发生后,学校仍将该生送到医院救治,解除该生的病痛与药物副作用,及时通报其家长到该生家中慰问,同时控制了该生服用的该药及包装。但该生家长却以“学生在校发生事件,学校有责任”为由,拒付医疗费及相关费用,学校用事实与证据反复对其家长作了说明与思想工作,使纠纷得以解决。

5、学生违反公序良俗的事件的处理。在校园周边,出现了“钟点房”、无数的网吧,学生早恋现象蔓延,校园暴力事件上升,少数学生的行为已大大超过“不良行为”的概括界线。在处理这类事件中,有两个方面的问题应当引起学校的足够注意与重视:一是规范学生校园行为须有相应规定,并告知学生。二是当学校对平时认为不违法的行为处理时,由于方法不当,可能引起更多、更广泛的法律纠纷与问题。学校在作出处分决定时,应当注意载明其处分依据以及处分的性质,以避免卷入不必要的诉讼之中。

在处理校园意外事故的具体工作中,辅导员应熟悉突发事件的预防机制和处理机制,清楚规范的各类突发事件处理程序。为此,在遇到校园意外事故时,辅导员应准确做到:1.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处理工作,防止事态蔓延;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应尽快将事件报告给主管部门和领导;3.待事件稍稍稳定之后,与相关当事人员谈话,初步了解事发原因,为认定责任收集重要信息。

第二篇: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类别与时间规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电气工具使用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伤亡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施工坍塌和中毒事故等类别,这几类伤亡事故是建设施工中的最主要伤害,死亡人数占每年因工死亡数的比例超过三成。

高处坠落以从脚手架上坠落、在拆除井架时、在临边和平台等作业场所、拆除塔吊时为主要类型。由于在脚手架上吵闹,休憩;悬空作业、探身作业身体探出度过大;饮酒高处作业和不使用安全带;扣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管理部门忽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忽视安全检查;施工安全制度不尽完善;没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恶劣天气作业等都可能造成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事故通常由高空落物、崩块、滚动体,硬物、反弹物、器具、碎屑和破片的飞溅造成。由于工人安全意识差、作业玩忽职守;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在施工中精力不集中、操作不当、误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失灵、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采光或照明不足导致的施工人员视角疲劳;施工场地狭小,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物体飞出,极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低,操作不熟练;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误操作;施工或操作时未使用合适的防护服及工具,未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老化并没有很好的履行保养维修制度;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另外还有照明、通风、温度、湿度等环境方面的原因。

触电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事故。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电击会破坏人体呼吸、神经系统以及心脏,甚至产生生命危险。电伤是由于电流的热、化学以及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用电检查不到位、未穿戴防护用品;接错电线、相零反接;违章操作、麻痹大意;电气设备年久失修,破损设备线路未及时更换;潮湿的施工环境;紧邻高压操作等等都会引起触电事故。

施工坍塌事故包括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事故,拆除工程中的坍塌事故,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坍落事故。

中毒窒息事故会发生在工人清理污水管时,在人工挖孔桩中、在顶管施工中,在室内取暖一氧化碳中毒等情形中。从时间上来看,上午6点到9点的时候事故比较多,工作分配、安排任务后工人到各自的岗位上,7:30点以后工作会达到满负荷,但是这个时间段工人注意力不是很集中,容易出现伤亡的事故。而9点到12点的时候,工种交叉作业增多,工人手头的活越来越多,这个时侯只要稍微有点分心就会发生事故。下午将近6点快下班的时候,工人的注意力又开始分散,极易发生事故。晚上6点到9点,有时为了赶工期,晚上要加班,夜间灯光、环境等各种因素和个人体力、精神下降,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通过对伤亡时间分布的分析,提示我们可以在事故高峰期的时侯,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这样就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预防

在施工现场中,由于多单位、多工种集中到一个场地,而且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群治群防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1安全教育

近年来,随着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队伍也急剧膨胀,大批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尤其是来自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农民工,被补充到建筑的队伍中来。在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上岗前,没有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在工人转岗时,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针对上述情况,当前急需对建筑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职工进行普遍的、深入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每个人的安全预防意识,树立起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实践中体验体验劳动保护的必要性。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建立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础上,这样才能使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的执行力度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责任制,明确安全教育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首先要明确施工现场各级教育培训的责任,确立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责任人,同时明确现场安全教育接受者的主体——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其次要加强对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责任人进行换岗或清退;第三要注意培养安全教育实施责任人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感。

()建立健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明确安全教育内容、学时,加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每一位新工人入场(或转换工种)后严格按照《建筑业企

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每一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真正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3)完善安全生产培训知识的内容,增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

新工人入场后,要严格按照《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中相关要求做好各级培训教育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同时,也要在施工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必须确保教育内容的针对性,真正达到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级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第二级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第三级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是施工项目的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4)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中,我们要灵活运用各种方式方法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特别是要在加强施工管理人员在现场对工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等的整改,在整改过程中对工人进行现场对比教育,加深工人对教育内容的印象,提高工人对安全隐患危害性的认识,进而达到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注重安全培训教育的效果,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5)安全培训教育的目标是使工人充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忙而不乱,最终达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从我做起、保证安全”的根本目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考核十分重要,进场的每一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后,严格执行考核上岗制度,根据工种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作业,确保最终实现安全生产。2安全措施检查、验收与改进

安全检查是发现并消除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宣传落实安全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纠正违法指挥和违章操作,提高各级负责人与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自觉性与责任感,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和寻找改进需求的重要手段,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应对检查制度、方法、事件、内容、组织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以及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的工作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的要求:

(1)根据施工的特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及安全检查的目的确定

(2)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意识、安全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动用品的使用、安全事故的处理等项目。

(3)根据安全检查的形势和内容,明确检查的参与部门和专业人员,并进行分工。(4)根据安全检查的内容,确定具体的检查项目及标准和检查评分标准,同时可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记录表。

(5)按检查评分表的规定逐项对照进行评分,并做好具体的记录,特别对不安全的因素和扣分原因做好记录。

安全验收:为保证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和落实,工程项目应建立安全验收制度。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和新搭设的脚手架、模版、临时用电、起重设备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确认合格后进行签字验收,并进行使用安全交底,方可使用。工程项目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应参与验收,并提出自己的具体意见或见解,对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项目要督促相关人员尽快整改。

安全隐患的处理:凡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四定”的原则,既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由安全检查负责人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并复查。重大安全隐患要在规定期限内百分百整改完毕。对查处或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安全检查人员有权责令其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检查出的违章、严重违章隐患及重大隐患,凡不按期整改销案者,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由此引发的事故,可依法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的过程和实施方案,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收记录。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调查将是确定事故原因,定义事故性质以及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一般的事故调查的基本步骤包括现场处理、现场勘查、物证收集、人证问讯等主要工作。其中事故现场勘查是整个事故调查的中心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为查明当事各方在事故之前和事发之时的情节、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的收集和检验分析,可以判明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为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因而全面、细致地勘察现场是获取现场证据的关键。在事故现场,勘察人员到达后,首先向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了解事故发生时的情况和现场是否发生变动,如有变动,应先弄清变动的原因和过程,必要时可根据当事

人和证人提供的事故发生时的情形恢复现场原状以利实地勘察。

现场照相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拍照的手段提供现场的画面,包括部件、环境以及能帮助发现事故原因的物证等,证实和记录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情况。特别是对于那些肉眼看不到的物证、当进行现场调查时很难注意到的细节或证据、那些容易随时间逝去的证据及现场工作中需要移动位置的物证,现场照相的手段更为重要。

事故分析是根据事故调查所取得的证据,进行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分析。事故的原因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事故责任分析包括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事故分析包括现场分析和时候深入分析。现场分析是在现场实地勘测和现场访问结束后,有所有现场勘查人员,全面汇总现场勘查和现场访问所得的材料,并在此基础上,对事故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和确定对现场处置的一项活动。它既是现场勘查活动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现场处理结束后进行深入分析的的基础。时后深入分析则是在充分掌握资料和现场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其目的不仅在于找出事故的责任者并作出处理,更在于发现事故的根本原因并找出预防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实现事故调查处理的最终目的。

在完成事故分析以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就是事故的报告。事故调查报告是事故调查分析研究成果的文字归纳和总结,其结论对事故处理及事故预防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调查报告的撰写一定要在掌握大量实际调查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而成。而且要求内容实在、具体,文字新鲜生动,较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事故的真相及其实质。这样才能对人们起到启示、教育和参考的作用,从而搞好事故的预防工作。

第三篇: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一、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类别与时间规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决定了建筑施工中的危险因素多存在于高处交叉作业、垂直运输、电气工具使用以及基础工程作业中。伤亡事故主要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事故,施工坍塌和中毒事故等类别,这几类伤亡事故是建设施工中的最主要伤害,死亡人数占每年因工死亡数的比例超过三成。

高处坠落以从脚手架上坠落、在拆除井架时、在临边和平台等作业场所、拆除塔吊时为主要类型。由于在脚手架上吵闹,休憩;悬空作业、探身作业身体探出度过大;饮酒高处作业和不使用安全带;扣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施工管理部门忽视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忽视安全检查;施工安全制度不尽完善;没有及时排查安全隐患;恶劣天气作业等都可能造成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事故通常由高空落物、崩块、滚动体,硬物、反弹物、器具、碎屑和破片的飞溅造成。由于工人安全意识差、作业玩忽职守;施工人员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在施工中精力不集中、操作不当、误操作;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失灵、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存在设计或制造缺陷;采光或照明不足导致的施工人员视角疲劳;施工场地狭小,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物体飞出,极易导致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机械伤害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素质低,操作不熟练;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误操作;施工或操作时未使用合适的防护服及工具,未能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老化并没有很好的履行保养维修制度;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另外还有照明、通风、温度、湿度等环境方面的原因。

触电事故分为电击和电伤事故。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部伤害,电击会破坏人体呼吸、神经系统以及心脏,甚至产生生命危险。电伤是由于电流的热、化学以及机械效应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施工人员缺乏安全用电知识;防护措施不到位、安全用电检查不到位、未穿戴防护用品;接错电线、相零反接;违章操作、麻痹大意;电气设备年久失修,破损设备线路未及时更换;潮湿的施工环境;紧邻高压操作等等都会引起触电事故。

施工坍塌事故包括边坡失稳引起土石方坍塌事故,拆除工程中的坍塌事故,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支撑失稳倒塌事故,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坍落事故。

中毒窒息事故会发生在工人清理污水管时,在人工挖孔桩中、在顶管施工中,在室内取暖一氧化碳中毒等情形中。从时间上来看,上午6点到9点的时候事故比较多,工作分配、安排任务后工人到各自的岗位上,7:30点以后工作会达到满负荷,但是这个时间段工人注意力不是很集中,容易出现伤亡的事故。而9点到12点的时候,工种交叉作业增多,工人手头的活越来越多,这个时侯只要稍微有点分心就会发生事故。下午将近6点快下班的时候,工人的注意力又开始分散,极易发生事故。晚上6点到9点,有时为了赶工期,晚上要加班,夜间灯光、环境等各种因素和个人体力、精神下降,也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通过对伤亡时间分布的分析,提示我们可以在事故高峰期的时侯,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这样就可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预防

在施工现场中,由于多单位、多工种集中到一个场地,而且人员、作业位置流动性较大,因此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群治群防制度,施工单位应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1安全教育

近年来,随着建设规模的逐渐扩大,建筑队伍也急剧膨胀,大批未经过安全培训教育的人员,尤其是来自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农民工,被补充到建筑的队伍中来。在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上岗前,没有对他们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的培训,在工人转岗时,也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针对上述情况,当前急需对建筑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新职工进行普遍的、深入的、全面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教育,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每个人的安全预防意识,树立起群防群治的安全生产新观念,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实践中体验体验劳动保护的必要性。

(1)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篇: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虽然他们在家里也常磕磕碰碰,但如果孩子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家长却很少能够冷静地对待。为此,教师天天提心吊胆,怕孩子出事。为了减少伤害,有的教师消极防范,限制孩子到户外活动,即使在户外,也不允许孩子自由活动。然而,消极防范是不利于幼儿发展的下策,我们应该认真分析幼儿伤害事件的起因,从而积极预防伤害的发生。这样才能保证幼儿园按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有序地开展工作。

幼儿园安全防范措施

(一)建立并实施切实可行的安全制度

幼儿园安全制度应规范齐全,涵盖幼儿园生活学习的全部安全内容。条文应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为了不让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幼儿园除组织员工学习并将制度公示外,更重要的是安排专职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在全园创造处处安全,时时安全的环境。

(二)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

幼儿园的安全与教师密不可分。因此,安全教育应从教师和幼儿两方面入手。

1.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

(1)进行安全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内容包括教师一日工作常规、幼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法,消防知识等。

(2)在案例分析中学习提高。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教师的反思能力,提高教师对安全事 故的预见性,从而设法避免事故发生。

2.对幼儿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及相关能力的培养

(1)帮助幼儿树立安全意识

安全教育并非说服式教育。对幼儿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别人的经历中获得间接经验。如:某个小朋友玩滑梯时摔倒了,老师可以利用这个事例,引导小朋友议论为什么这个小朋友会受伤,应该怎么做才可以使自己安全。还可将有关安全事故的图片贴于班上,引导幼儿讨论图上会出现什么不安全的后果,怎么避免危险,这种图片形式的安全教育比简单说教留给幼儿的印象更深。

(2)教会幼儿一些安全常识及自救的方法

教师可在幼儿园的公共区张贴一些适合幼儿掌握的标记,如“119”“安全通道”“禁止跳下”“禁止触摸”等,以引导幼儿的正确行为。再如,教会幼儿正确使用餐具、刀剪,使他们懂得不能随便攀爬阳台、触摸电器,让幼儿记住园内各种大型游乐器械的游戏规则,并在幼儿对这些器械设施活动的反复尝试中给孩子以适当的安全指导与提醒,如秋千的使用,要让孩子理解一个基本的安全规则,即当你在荡秋千时要注意前后有没有其他小朋友,以免相撞。另外还要教会幼儿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对于集体生活的幼儿园来说,预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极为重要,可先组织幼儿参观消防队,然后进行一次模拟演习,一些孩子表演救火队员,练习怎样使用一些灭火器材,而另一些孩子则表演逃离火灾现场的人,练习一些逃生的动作或自救技能,让幼儿从中学会避险方法。

3.加强体育锻炼

幼儿平衡能力差,动作反应不灵敏是他们常摔跤的主要原因之一。加强平衡能力的练习及其他基本动作如走、跑、跳、攀、爬的练习,发展幼儿动作的协调性,是减少幼儿摔伤的有效措施。这些基本动作的练习应根据幼儿年龄不同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幼儿园应经常组织他们参加一些像跑步、拍球,郊游之类的户外活动及需要开动脑筋的游戏,以活动促发展,幼儿运动能力增强了,动作协调了,自然就会不出或少出事故。

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处理

(一)幼儿方面

1.及时处理受伤幼儿,对受伤幼儿的身体进行护理

教师对受伤幼儿的护理应根据其身体状况和受伤程度、受伤部位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护理方法。程度轻的,如表皮擦伤,可自行处理;程度重的,如伤口流血、骨折等情况,在叫园医的同时应为幼儿止血、使幼儿受伤的肢体保持不动;幼儿园不能解决的,要马上送医院作处理,不得延误治疗时机。

2.抓住教育契机

幼儿身边出现了安全事故,作为教师应不失时机抓住这一教育契机,引导幼儿讨论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避免事故的做法,使全体幼儿得到活生生的安全教育。同时,还应教育全班幼儿关心受伤的幼儿,渗透情感教育。

(二)家长方面

幼儿在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及时告之家长真实情况,还可征求家长的处理意见。幼儿发生安全事故,任何一个家长都会难受,有的家长言语上表现出通情达理,有的家长则会一改往日的温和,对幼儿园或教师大加指责。不论家长态度如何,我们都应换位思考、理解家长,主动诚恳地道歉,并详细地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与家长交流对幼儿的日后护理,协调好与家长的关系。

(三)教师方面

任何一个教师都不希望在自己手上发生事故,如果园长此时能给教师一种宽容和理解,会使教师释放很多的精神压力,切记指责,批评。作为园长更应考虑怎样让其他教师不重蹈覆辙,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组织当事人在内的全园职工对事故的经过进行分析,让大家从中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问题,讨论如果怎样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这样做的目的是使教师们学会反思自己的工作,将这些落实到工作行为中,最大限度的减少工作失误,从而减少可避免的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五篇: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当前,我国中小学正进入安全事故多发期,频频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向我们教育工作者敲醒了警钟。中小学校园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生长发育的重要阶段,个体认知水平比较低,安全意识淡薄,容易受到伤害和发生安全事故。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而且严重损害了学生及家长的利益,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剖析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式保证校园安全,避免受到伤害,是全社会应该关注的重要问题。

一、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

恶性事故一般指非正常事故中后果严重、善后困难的重大事故。这一类事故大都与学生本人违纪有关,往往在课后、课间偏僻死角,进行不当游戏和其它活动而发生的重大伤害,后果比较严重。此类事故一般与校方管理不善多少相关,非常容易造成家校矛盾,不易善后,如处理不当十分容易造成司法纠纷。因此,学校平时要加强防范,使各类事故发生的概率大幅下降。其次,万一发生此类事故,处理必须迅速、及时、到位,尽量减少事故后遗矛盾,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再次,学校应当亡羊补牢,举一反三,杜绝各种漏洞,消除各类隐患。

二、安全事故的预防

1、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教学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学校还应当对教师及其他职工进行安全义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其履行相应的岗位职责。

2、学校应当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活动特点,对学生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学校教育课程设置应当包括安全教育的内容。

3、学校的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并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4、学校实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非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动物及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物品带入学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住宿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措施,设专

人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的生活和安全保护工作。

5、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劳动、教学实验等教育教学活动,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校外集体活动,应当将活动内容和安全保护措施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活动内容和方式应当适合学生的年龄和生理、心里特点,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教学和示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学校应当在放假前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及其其他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做好相应工作。

7、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生有特殊体质或者疾病,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安排学生健康检查和治疗,必要时告知学校;如需请假,应当及时按学校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8、同当地派出所挂钩、建立共建单位、聘请当地派出所有关领导当学校的法制副校长,让派出所协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校及其周边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帮助学校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的违法活动。

三、安全事故的处理

1、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及时报告。无论谁的责任,只要发现学生受到伤害,学校都有义务救治受伤学生,并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和向当地政府、学校的主管部门报告。

3、组织调解。组织调解可以求助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人民法庭等。调解时要讲究方法,不能盲来,无论学校是否有责任,首先应表现出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同情,决不能有理不饶人,因为受害的毕竟是自己的学生,如果学校和当事人没有过错,受害学生家庭经济也比较困难,则根据《处理方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学生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同时,由于我国农民文化素质低,法律观念淡薄,处理事故时往往比较冲动,提出的要求往往是不现实的。此时我们更要有耐心,讲话更要小心,要将事实和法律的规定给受害人及其监护人讲清、讲透。如果受害人的监护人不肯接受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要尽可能引导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向法院起诉。如果受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出现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赔偿。

4、事后总结。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吸取教训、亡羊补牢,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学生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就是质量,安全就是生命,安全防范和管理,必须小题大做,无中生有。尽管我们讲得很多,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它关系到我们每一个教师和学生最切身的利益、包括身价性命、前程和命运。唯有高度重视、小心谨慎、处处严加防范、把我们应该做的工作做到家,才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他人、保护学校的最佳途径。千言万语最后汇成一句话;事故教训是镜子,安全经验是明灯。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把关稳如山。

学校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对中小学学校师生进行伤害预防教育,目的在于促使师生高度重视伤害预防,掌握伤害预防和处理的知识。教育方法应当生动有趣,简单明了,易于操作。常见的教育方法包括下列方法:

1、校会、班会宣讲法。即由校领导在全校集会上宣传讲解预防伤害的重要性和要领,由班主任和科任老师在班会或课堂上宣讲预防伤害的重要性和知识。

2、墙报宣传法。办墙报,是一种传统的可行的办法。图文并茂,内容常常更新,自然会吸引学生阅读。

3、警示标语法。即在校园伤害多发处贴上警示标语,警示标语往往十分醒目,能起到即时提醒的作用。如在走廊边的墙上,贴上“为了您和同学们的身体健康,请不要追跑”等。

4、发放宣传单法。即向学生及其家长就特别重要事项发放宣传单,阐明伤害事故利害关系及预防措施,希望家长和学校共同做好学生伤害预防工作。如临近暑假,学校向学生及家长发放防止学生溺水的对策宣传单等。

5、剪报法。即将报纸上报道的伤害案例剪辑或复印张贴,起到警示作用。

6、案例教育法。即通过各种途径搜集真实的实例教育师生。事实胜于雄辩,这常常引起震撼性的效果。

7、班会讨论法。即通过开主题班会的形式就重大问题进行讨论,让各种观点互相碰撞,让学生教育学生,让学生帮助学生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鼓励学生自我教育。如学生骑摩托车利弊的讨论等。

8、思想体会交流法。即让学生写个人体会,并将有深刻体会的文稿张贴在墙上让其他学生看。这样,既促使学生自我教育,又能相互教育,尤其是这种方法简便省时。

9、演习法。即对一些技术性强、较复杂的急救知识,采用模拟真实场景,实际演练的方法,加以学习,如消防演习、地震演练等。

10、教师教育先导法。即有关伤害预防的教育应先从教师开始,原因是许多老师自身就是加害者,如体罚学生;带学生外出游玩,组织不严等。通常学校最容易忽视这一方面,使得伤害预防工作留下巨大的漏洞。

校园事故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重要的还是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让他们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同时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

校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是确保班级教育教学工作顺畅开展的前提,对于每一位老师来说,杜绝学校的安全隐患,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是我们责任,我们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对学生的安全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争创建和谐校园,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以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大学生安全事故的成因、预防及其处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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