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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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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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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

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1

  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陕西省农民工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全国总工会“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两项大调查安排和省总工作部署,2004年5月至6月,省总工会4个调查组和省属10个市工会、4个农民工比较集中的产业工会,对182个企业的农民工状况进行了调查,共访谈910人次,发放问卷份(收回9344份,回收率93%)。通过深入调查,初步掌握了我省农民工状况。现将情况报告如下。第一部分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批又一批农民离开土地和家园进城务工,成为推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历史向我们特别向各级领导者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农民工的问题。

  一、充分认识农民工的历史作用

  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与我国大工业和城镇化发展紧密结合,其历史推动作用和对我国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都将是十分巨大的,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农民工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生力军。农民工户籍在农村,工作地在城市,他们正处在由农村人口向非农村人口、农民身份向工人身份的转变过程之中。从这次调查显示的情况看,农民工与自营土地结合的程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其中不再从事农业劳动的占80%左右,利用工余时间和农忙期间从事农业劳动的各占到10%左右。可见,农民工中的绝大多数基本不再从事自营土地的劳动,他们正在完成与土地分离,他们的职业身份已变成工人,成为我国产业大军的重要成员。从数量上看,2003年全省农村共输出农民工约22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14%。他们从事的工作主要分布在纺织、煤炭、商贸、建筑、机械加工、电子装配、服装、玩具、餐饮服务等行业。在有些行业、企业,农民工人数已接近或超过该行业、企业职工人数的一半。陕西邮政系统使用劳务工7080人,其中农民工 4182人,占劳务工的59 %。陕西省纺织总公司有农民协议工7543人,占职工人数的60%。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使用农民工人,占职工总人数的48 %。在一些行业的一线工作人员中,农民工已占多数,有的被树立为企业生产标兵、系统劳模、技术能手,有的被提拔为班组长、车间主任等管理人员。接受调查农民工中管理人员共648人,占问卷人数的6%;技术人员722人,占7%。调查访谈中大家一致肯定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2、农村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增加了农民收入,成为缩小城乡差距、联结城乡文明的桥梁。2003年9月,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劳务输出工作若干意见》,各地特别是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强了劳务输出的工作力度,劳务经济明显增加。有的乡镇、县劳务输出收入已超过农民年收入的一半,成为地区经济的支柱,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摆脱贫困的主要途径。调查中,一位家在贫困地区蓝田县的农民工算了一笔帐:他家5口人,有6亩地,丰年亩产800斤,毛收入3000多元,扣除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花费,纯收入600多元,不够交乡统筹、村提留和电费。他目前在煤矿打工,月收入1200多元,是全家人辛苦劳动一年全部收入的2倍,现在日子好过多了。他深有感触地说:死守着土地看不到摆脱贫穷的前景??

  农民工不仅是城市物质文明的建设者,而且是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在城市,他们以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淳厚朴实的言行感染着城市人,同时他们又将城市中先进的生产方式、文化和思想观念带回家乡,影响和改变着农村人的思想观念和习惯。农民工是新时期工农联盟的纽带,是沟通城乡文明的桥梁。

  二、切实关爱和善待农民工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建设的一支生力军,在城市建设等方面出了力、流了汗,创造了财富。但现代城市没有完全接纳他们,没有给他们应有的社会地位和社会权利。一些企业的经营者仅仅把农民工当作廉价的劳动力使用,忽视甚至严重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政治权利方面,我们调查的182家企业中,除煤炭、纺织企业,几乎没有农民工当选职工代表,没有一位农民工被推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社会权利方面,一些地方实行了对农民工种种歧视性限制规定,比如规定企业招工要持户口,先招本地居民,后招收农村人。有的规定企业使用农民工要按人头收费,或直接向农民工个人收费,包括计划生育管理费、城市增容费、暂住人口管理费、子女上学赞助费或择校费等。农民工收入低,但交费多,生活压力很重。问卷调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中,要求“改善社会环境”的1114人,占11 %;要求平等 就业的1559人,占16%。

  当然,农民工自身也有一些不能适应现代城市和工业化要求的缺陷。从文化程度看,在9344份抽样问卷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182人,占1%;高中、中专、中技文化2189人,占23%;初中文化的5622人,占60%;小学文化1277人,占13%。农民工文化技术素质与城镇企业职工相比明显偏低,对高层次就业岗位的选择余地非常小,绝大多数人只能从事那些技术含量低,脏、重、苦、累和城市人不愿意从事的工作,已经就业又被淘汰的人越来越多。这是农民工处于市场竞争劣势的根本所在;从就业特征看,大多数农民工以非正规就业为主,多是临时工、承包工、劳务工,多数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大。这些人临时雇佣思想严重,频繁变换工作,组织纪律性差,给企业管理带来困难。有的缺乏文明习惯,行为举止不拘小节,被一些城市人看不惯。极个别人因为找不到工作生活困难,小偷小摸,甚至被黑恶势力利用干坏事。当他们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往往不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而是设法报复或采取破坏性方法,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对于农民工身上的优点,我们要充分肯定。对于农民工或少数农民工身上的缺点和不足,我们要客观看待,并积极进行教育和引导。全社会都应关爱农民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安心地在城市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部分

  近一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社会各个方面都采取了许多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权益。但从调查情况看,侵犯农民工权益的现象仍很普遍,有的还很严重,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一、我省农民工权益状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农民工权益受侵害最严重的是经济权益,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劳动合同的比率很低,农民工经济利益得不到保障。调查显示,除批量使用农民协议工的煤炭、纺织、邮政等行业外,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商贸、服务等企业都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已签订合同的多数是一年以下。合同条款没有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只对农民工提要求,不写他们应有的权利。有的合同规定了试用期,一些企业老板就恶意使用这一规定,试用3个月期满不录用,只发给生活费。有的合同规定收取押金和保证金,工资一年一结算。有的合同规定,工作期间发生事故责任自负。签订合同的程序,往往是企业主把打印好的条款交给农民工让农民工画押。有的干脆由管理人员统一代签,统一保管,农民工根本不知道有没有劳动合同。

  2、劳动时间过长,休息休假没保证。调查问卷显示,2004年4月被调查的农民工加班加点的占52%。其中榆林市调查对象加班加点的占%,邮电系统占%。农民工每天工作时间,参见如下调查问卷表(总人数9304人): 项目〓人数〓百分比(%)8小时以下〓232〓 8小时〓4255〓 9-11小时〓4194〓 11-12小时〓538〓 3小时以上〓85〓

  从上表可以看出,半数以上农民工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每天工作11小时以上的占 %。调查企业多一半都实行计件工资制,70%以上的农民工都没有星期天,等于每月至少加班4天。长时间的超时劳动,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健康。这也是部分企业工伤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工资待遇低,同工不同酬现象严重。问卷调查农民工月收入情况如下表(总人数9242): 项目〓人数〓百分比(%)300元以下〓818〓 301-500元〓4235〓 501-800元〓2824〓 800元以上〓1365〓

  上表反映,农民工月收入500元以下的高达%。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把劳动定额订得很高,工人在8小时内根本完不成任务。渭南有一个洗涤厂,规定包装工每月工资450元,但是按定额一个月工作30天每天工作14小时才能完成;若按国家规定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实际领不到200元,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尽管农民工收入低,一些企业还常常拖

  欠、克扣他们的工资,有的一拖就是一年、两年,使得为农民工讨要工资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在调查问卷“最苦恼的问题”的7项选择中,农民工回答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的居首位。在“最需要解决问题”的8项选择中,回答要求同工同酬的最多。某县一个乡邮所的一位农民工夫妇反映,他俩干乡邮工作已有十多年了,每月工资只有500元,而在一个所工作的“正式工”每月1800元左右,是他们工资的三倍多,若计算社会保险和其它费用,实际超过4倍。

  4、劳动条件差,人身安全无保障。调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个体作坊,劳动安全生产条件十分恶劣,有的工作现场粉尘、噪音严重超标,工伤事故频频发生。调查问卷显示,受过工伤的农民工占%。有的农民工长期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业病严重危害着他们的健康。调查的一个国有煤矿,现在还让工人“干打眼”,呛得工人呼吸都困难。商洛陈耳金矿,井下通风设备差,灰尘严重超标,170多名农民工,20多人患了矽肺病,4人已死亡。

  5、工伤、医疗、养老保险参保率很低,普通农民工几乎得不到基本社会保障。问卷调查农民参加五大社会保险情况如下表(总人数9344人): 项目〓人数〓百分比(%)养老保险〓619〓 失业保险〓140〓 医疗保险〓504〓 工伤保险〓1681〓 生育保险〓119〓

  上表说明,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很低。其中工伤保险比例相对较高,是因为有人把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混同工伤保险,按实际调查,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比例只8%左右。农民工参保率低的原因,主要是企业主为追逐利润不愿意在增加劳动力成本上多花钱。

  6、人身权利遭侵害,缺乏安全保障。农民工在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已经成为骨干力量,但有些企业不仅不关爱他们,甚至限制和无所顾忌地侵害他们的人身权利。调查发现少数企业有打骂和羞辱农民工以及对女农民工骚扰、性侵害等现象发生,问卷回答被打骂过的农民工362人,占%。

  二、我省农民工权益问题分析

  农民工作为城市弱势群体,他们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的原因,从根本上讲是由于我国劳动力长期供大于求,大批量的待业失业劳动大军为企业主压低条件使用雇工提供了可能,而这种可能在要求很低的农民工身上得到了实现。农民工权益受侵害具体有以下几个因素:

  第一是利益驱动因素。由于我省处于经济落后的西部,发展相对滞后,许多企业特别是一些非公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资金少,规模小,处在资本原始积累阶段。一些企业主目无劳动法规、政策,千方百计提高劳动定额,延长劳动时间,压低工人工资,以此实现利润最大化。有一位老板公开讲:“我办的厂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谁也管不着。不愿干走人!“从地方干部的谈话中,可以看出有人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缺乏正确认识,存在着片面的政绩观和片面发展观。比如有人讲,过分强调维护农民工权益,会影响投资环境,不利于经济发展。因而有的地方官员对资产所有者屡屡侵犯农民工权益问题视而不见,或者遇到这方面问题敷衍塞责,甚至偏袒资产所有者。

  第二是政策和社会思想观念因素。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中,农民工在就业、社会保险、教育培训等方面受到极大的政策性歧视。比如在社会保障制度上,为城市人设计的五大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不能或难以享受。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几千年封建等级观念在人们头脑中顽固存在,这种观念除表现在职位等级方面外,还突出表现在对城市人、农村人的身份看法上。现行的一些政策规定特别是当前的户籍制度,仍然在强化着城里人、农村人差别的观念。这种把打工者分为城里人、农村人的制度和观念都已不合时宜,都应该统统革除。

  第三是组织不力的因素。在资本与劳动力之间,资本处于优势和主动地位,而劳动者处于弱势和被支配地位。资本的趋利性决定其侵害劳动者权益是经常和必然的,因此我们绝不能把保证劳动者利益建立在资产所有者”良知"的基础上,最根本途径是通过工会把农民工组织起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工会是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农民工当然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但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的农民工还没有被组织到工会中来;而刚建立的一些工会组织不能很 好履行维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工会自身也存在着组织和制度方面的诸多问 题,需要不断改革或改进。

  三、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思路和对策建议

  农民工问题是事关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局的大问题,需要采取大思路并需要全社会关注解决。从大的方面讲,一是要清理废除一切维持城乡二元结构的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特别要改革当前的户籍制度,实行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城市公民待遇。二是下决心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三是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逐步消除歧视农民工现象,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综合素质和组织起来维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性。

  具体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建立完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合同制度。为此建议国家颁布劳动合同法。在国家未列入立法程序前,先颁布省一级的《劳动合同条例》,要求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督要毫无例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完善工资制度,保证农民工应得收入。实行同工同酬,取消工资待遇上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为防止拖欠、克扣工资现象发生,除严格执行《工资支付条例》和欠薪补偿规定外,建议按国际惯例,建立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即委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时代收欠薪保障费,划入财政部门设立的欠薪保障基金专户。对恶意拖欠工资,恶意使用试用期的企业要采取行政和法律等措施,坚决予以打击和制止。

  3、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把农民工纳入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范围内。最近,国家劳动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在非公企业推行农民工工 伤保险、医疗保险的文件,这对亿万农民工来说无疑是一大福音。我们建议把农民工也纳入养老保险范围,解决农民工老有所养问题。对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主要以储蓄和商业保险的方式取得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对于正规部门就业的农民工,应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一同办理养老、工伤、医疗保险。要依法强行推行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险。同时制定灵活的交费办法,农民工工作流动后,保险费随之转移。

  4、加强劳动执法检查力度,保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各级劳动监督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变定性惩罚为定量惩罚,加大用人单位触犯劳动法规的机会成本。各级人大应定期对劳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执法不力、不作为甚至偏袒企业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直至建议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工会组织应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贯彻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工作,积极反映侵犯农民工权益的问题,促进有关法规的贯彻落实。

  第三部分

  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要求最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调查了解,一些行业和地方对此很重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从全省情况看,工作不平衡,农民工入会率低。据省总对5个产业的调查统计,农民工总数人,加入工会组织的农民工仅人,占32%。据对全省8个市的调查统计,农民工约57万人,入 会 农 民 工 只 有 10% 左右。

  农民工入会率低有多方面的原因。原因之一是企事业领导人、企业主对组建工会和吸收农民工入会态度不积极,甚至公开反对,设法阻挠。在调查中了解到,国有企业老总,主要是担心农民工入会后提出与“正式工”同样对待的要求,增加企业成本;非公有制企业老板普遍担心组建工会后,员工就不好领导,是自己给自己“套绳索”,而且还要缴纳工会经费,减少一块利润。有人还提出不建工会的理论依据,说农民工有土地,身份还是农民,不属于工人阶级。工会干部普遍反映,企业领导不同意的事绝对办不成,这是一道绕不过的“坎”。原因之二是相当多数的农民工对加入工会组织的态度不积极。据8个市4个产业9344份调查问卷统计,知道农民工可以加入工会的6530人,占%,不知道的2713人,占29%;对工会了解的5259人,占%,了解一点或不了解的3991人,占%;对加入工会的态度,主动要求的3858人,占%,随大流和无所谓的5339人,占%。从问卷中可以看出,虽然多数农民工知道可以加入工会,而且对工会组织有所了解,但主动要求加入工会组织的是少数。其原因主要是缺乏组织起来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原因之三是工会观念局限和工作力度不够。长期以来,工会自觉不自觉地把工作重点放在维护正式职工、国有企业职工利益上,而对迅猛发展的临时性、流动性、灵活性就业的非正规就业者重视不够。一段时间 集中力量抓了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但没有持之以恒地抓下去,边建边垮,先建后跨,“一阵风”过后,一些“挂牌工会”、“名义工会”垮了,所以至今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仍然较低。原因之四是具体工作中存在困难和问题。农民工大多数工作临时性强,居无定所,难管理,核定和收缴工会经费和会员会费困难大。而且街道社区工会干部普遍兼职,没有精力和时间抓工会工作。据对8个市的调查统计,所辖乡镇、街道工会1459个,专职工会干部仅219人,占15%。没有经费,没有专人抓这项工作,即使把工会组织建立起来,也会由于长期不开展活动名存实亡。

  所有这些实际问题,都需要以创新的精神进行积极探索,寻求最大限度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途径。具体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从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重大意义。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新成员,吸收农民工加入工会是各级工会组织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工会不努力占领这块阵地,非法组织和黑恶势力就会利用缺乏亲情、需要帮助的农民工的抱团心理,组织和发展他们,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在这次调查中,宝鸡、西安都有同乡会组织。因此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不仅是工会的一般业务工作,而且是关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关乎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因此,这一工作应该纳入党建工作之中,列入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日程。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提高农民工组织起来、依法维权的观念和能力。

  二、创新建会和发展会员的机制,探索灵活多样的建会方式。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只要职工自愿就可以建立工会。但实际上企业主不同意,工会就建立不起来。其原因是我们以往的工作思路,一定要把工会建到企业。其实工会可以建到企业,也可以建在街道社区,或者按行业、系统组织起来。这样可以解决一些企业不愿建会问题,也可以解决一些企业规模小、人员少、流动性强、无法独立建会的困难。在组织形式上,可以建立街道、社区、村镇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建筑、饮食等行业工会联合会,商业街、大楼、行政村工会联合会等。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可以直接吸收会员,不必征得企业领导和老板的同意。重点抓好社区、乡镇建会,通过社区、乡镇工会建立各种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同时推广旬阳县金寨乡建会经验,把输出地工会会员直接接转到用工所在地工会。

  三、重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以不断完善的制度扩大建会成果。

  摒弃国家干部观念,树立“专职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志愿者”的新观念。根据需要,可以公开招聘社区、乡镇工会或联合会专职工会工作者,经民主选举成为工会主席。社区、乡镇工会可以聘请若干名工会工作志愿者,给予适当补贴。经费来源,以收取所属单位工会经费为主(收缴比例可灵活掌握)。在工会建立初期,上级工会可酌情补助。上级工会要推动乡镇、街道党委把工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各项综合考核内容,帮助乡镇、街道工会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四、坚持一手抓建会、一手抓工会作用的发挥,增强工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当前,企事业工会和各种工会联合会应切实帮助农民工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督促企业(包括中介机构)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纠正违法合同和不规范合同。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纠正违法合同等行为,工会要向劳动监察部门和上级工会举报。第二,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货币工资,帮助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并追还补偿金,争取同工同酬,按政策规定给农民工缴纳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第三,依据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维护农民工在劳动安全卫生、休息休假、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四,关心农民工生产生活状况,吸收农民工会员参加企业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争取在评选先进、选树劳模、选举职工代表等方面与企业“正式工”会员同等对待。关心农民工会员的生活,帮助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等实际困难。

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2

【摘要】调查报告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省部分县市出现了农民工“返乡潮”,给当地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和劳动就业等方面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返乡农民工问题引起了各级的高度重视。我们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村,进行了细致的调查,了解到了一些实际情况,作了一些初步探讨,提出几点对策。

(一)、返乡农民工反映强烈的几个诉求

  一是社保诉求。返乡农民工反映最多的是社会保险问题,这是他们最大的顾虑。大部分农民工在广东、浙江等沿海地区务工多年,所在务工单位基本上为农民工交纳了社保金。但农民工返乡时,无法将社保关系转回本地接续,单位缴纳部分不能转出,只能退回个人部分,损失很大。他们要求尽早实现社保统筹,返乡后能够正常接转社保关系。

  二是创业诉求。调查发现,返乡农民工中,有意继续外出务工的19人,占%;希望在附近找工作的5人,占%;希望在家务农的13人,占%;希望自主创业的10人,占%,比如搞养殖和种植业,但资金问题是他们面对的首要问题,其次是技术和项目。某村民返乡投资生猪养殖,已投入10多万元,当前迫切需要资金支持。据他反映,金融部门发放的“惠农卡”贷款门槛较高,手续复杂,难以拿到贷款。

  三是其它诉求。主要是增加就业岗位,开展技能培训,实现就地就业;简化户口、签证、身份证等证照办理和补录手续,方便外出务工和生活;简化农村合作医疗程序;加大外出务工人员维权力度;降低高中阶段教育收费等等。

(二)、返乡农民工的就业情况

  春节过后,当地组织了一次返乡农民工专场招聘会,有76家单位(其中沿海地区12家)参与招聘,提供就业岗位6300个,工资待遇在800-1200元左右。据统计,有1万多人进场求职,达成就业意向5120人,现场签订就业协议2853人。据劳动部门反映,当前返乡农民工求职就业具有几个特点:

  一是农民工求职不够理性,普遍对企业降薪不太适应,好高骛远。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存在“有事找不到人、有人没事做”,如某纺织企业招人就乏人问津,不愿意干。即使有,都是年龄偏大,属“4050”人员;而1家企业招2名会计,却引来近50人应聘。

  三是高薪、高技术职位招人依然困难,农民工技能和管理水平达不到要求,如2家公司招聘的经理、主管和锅炉工程师等无人问津。

  四是本地就业比例高,在签订协议的2853人中,有2250人是本地企业,占79%。五是农民工希望获得培训。招聘会期间,有711名农民工报名参加培训,目前已有1384名返乡农民工参加了免费培训。

(三)、农民工返乡对社会治安的影响

  1、矛盾纠纷呈现增多趋势,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1)土地承包纠纷集中。土地承包纠纷在各地普遍存在,特别是农民工返乡后,由于生活困难、利益驱动等原因,强烈要求收回原承包土地,与现承包人多次发生矛盾,引发毁损青苗、打架斗殴等事件,严重的还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由于政策法律与农村现实出现冲突,加上这些返乡农民工外出时间很长,处理起来十分棘手,基层干部为此头疼不已。当前土地纠纷主要为三类:一是返乡农民工与各类移民之间的矛盾;二是返乡农民工与在家农民之间的矛盾;三是返乡农民工与村里之间的矛盾。产生这些矛盾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一些外出务工人员过去为了逃避繁重的税费、提留,对自己的承包土地长期抛荒,有的时间长达XX年以上,致使村里将抛荒的土地重新调整给当地农民和移民,有的还经过了消赤减债处理。二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口头协议居多。三是土地升值产生的利益驱动,土地由“包袱变财富”。一方面是国家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大,不但不用上交税费,还能获取补贴;另一方面由于各类建设加快,土地征收补偿金额加大,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另据预测,土地纠纷爆发的高峰期将出现在三四月份的春耕期间以及十月前后秋冬播期间。

(2)债权债务纠纷严重。农民工返乡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碰头,引发纠纷。主要是村集体与返乡农民工之间的债务纠纷,其次是返乡农民工之间、返乡农民工与留守人员之间的债务纠纷,再就是返乡农民与其它主体之间的债务,比如企业等。某村返乡农民工李某,给当地某企业借款10多万元,因该企业经营不善,多次讨要未果,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而且和他一样借钱给该企业的农民工还有7个左右。(3)户口婚姻矛盾突出。一是户口问题。部分返乡农民工在外流动频繁,与所在地户籍部门长期失去联系,错过了几次户籍整顿,加上故意躲避税费而销户,以及违法生育等原因,致使户籍资料不全、遗失,口袋户口、黑户口现象增多。部分农民工在外结婚,因为没有户口,未办理结婚证,导致小孩上户困难。某村返乡农民工要求补录户口11户,有8户无结婚证。二是婚姻矛盾。农民工长期在外务工,婚姻观念逐渐发生变化,加上工作难找、工资不高,返乡之后,婚姻矛盾增多,特别是本地与外省市通婚较多,出现纠纷调处较难。某乡司法所春节期间调解纠纷7起,其中涉及返乡农民工2起,且都是婚姻纠纷。(4)邻里之间的老纠纷爆发。农民工返乡后,接触磨擦增多,因耕地、宅基地、人际关系、生活作风等引起的邻里纠纷上升,特别是“算老帐”的多,报旧怨的多,私了的多,大多数不经过法律程序。返乡农民工中,普遍存在借返乡之际把在外期间不能了结的纠纷做个了断的想法,突出的是要了结留守老人或孩子之间的纠纷,极大地增加纠纷调处难度。某村2户留守老人(其子女均外出务工),为宅基地纠缠不清,发生冲突,多次扬言等子女返乡后,要作个了结。(5)交通事故纠纷不容忽视。农民工大量返乡,导致人流、车流增多,特别是农村以摩托车居多,车辆手续不全,性能不强,安全意识欠缺,致使交通事故多发,引发纠纷。

  2、侵财性犯罪案件上升,破案难度加大。尽管和往年相比,刑事、治安案件没有明显的上升,但是仍然呈现高发案趋势。而农民工集中返乡后,导致矛盾迭加,管理难度加大,特别是极个别人在生活压力下,可能会不择手段地攫取财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案件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破案难度加大。

  据当前调查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盗窃案多发。特别以盗窃摩托车居多,某镇去年底破获1起盗窃摩托车案,经查实,系2名外出返乡人员作案。而在少数偏远山区乡镇,出现了多起以前很少发生的盗窃人情款案件,涉案金额较大。二是作案手段智能化。据调查,农民工返乡后,从发案情况进行分析,局部地区犯罪行为手段出现新变化,犯罪意识更为大胆,性质更为恶劣,作案技巧明显提高,出现智能化倾向。某镇春节期间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出现了防盗门被整块撬掉的新型案件。三是作案手段暴力化。某镇去年全年无1起抢劫案,今年正月初六早晨发生了1起抢劫中巴车司机案,案值6000多元。据公安部门初步侦查,极有可能是返乡农民工作案。四是流窜作案增多。返乡农民工中的违法分子多流窜作案,并与外地犯罪分子相串通,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加之治安信息没有共享,案底难掌握,防范打击难度大。五是少数有前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同期返乡,不安定因素增多。六是公复场所寻衅滋事增多,性质更加恶劣,多次发生吸毒、打架斗殴等案件。

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3

  农民工收入问题调查报告

——基于XXX地区的调查研究

  摘要: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对农民工在收入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农民工的欠薪、讨薪问题予以了特别关注。在调查的基础上,我们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分析研究,认为至少在xxxx地区的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但是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普遍忍受着没有福利和保险、没有休假、长期超时工作以及没有加班补贴的待遇。我们希望对农民工问题不只是关注,而是更多地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来改善农民工的现状。

  关键词:农民工、工资报酬、欠薪问题

  一、调查背景和调查方式

  2003年底,温总理为农妇熊德明讨薪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从政府到民间,都以各种方式关注农民工的生存状况,尽力帮助农民工争取应得的权益,政府部门更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解决欠薪问题。时隔一年半有余,亿农民工的现状是否有所改善,权益是否得到保护,特别是欠薪问题是否得以解决呢?对此我们决定做一次小小的社会调查,旨在以小见大,一窥农民工的收入状况

  本次调查由两名成员在南县、资阳区、赫山区、桃江四个地方分别进行,采取了问卷调查和访问两种方式,一共调查了42名农民工,5家企业以及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内容涉及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额、计酬方式、发薪方式、签订合同情况、拖欠工资情况、解决欠薪所采取的方式等

  二、调查的数据分析

  本次调查分别针对农民工、企业(用人单位)、政府部门设计了三种问卷,主要从从业情况、工资状况、讨薪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民工的从业情况

  1、农民工大多是通过劳动市场找到工作单位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通过亲友、同乡介绍工作的。

  2、从事的职业主要有建筑工人、工厂临时工、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人员、城市环卫工人等。而且农民工从事的工作大多工作条件比较差、工作强度大,有些甚至工作环境极为恶劣,是城市居民所不愿从事的工作。没有休息日、工作超时、没有加班补贴更是家常便饭,比比皆是。

  3、对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合同情况的调查发现,由于政府部门加大了建筑行业、加工制造业等农民工相对比较集中的企业的监督管理,现在签订劳动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的比例大大提高了。但还是有不签合同的情况,往往出现在打短工、由熟人介绍工作、以及在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打工的农民工身上。有的是因为不知道有订合同这回事,有的是根本不把签合同当回事,还有的则是因为老板根本不理会这种要求。而且,即使有签订合同,也往往是企业指定的,存在大量不合理、不合法的霸王条款,明显不利于保护农民工权益。

(二)民工的工资状况

  1、农民工工作报酬的计酬方式主要为计件制和计时制,计时制有按小时和按日两种。

  2、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按工作的强度、技术要求、个人能力等有较大差别,从800元到3000元不等。但是一般都没有奖金、公积金、社会福利、医疗保险。

  3、薪资的发放有三种情况:打短工的一般是在完工以后一次性发放,不过可以预支一些作为生活费;建筑行业一般分为两部分,每月发放一部分生活费,年末或工程结束时再发放另一部分;工厂以及服务业一般按月发放,但会扣留一定的保证金。

(三)农民工讨薪问题

  1、出现工资拖欠的比例不高,而且多为无照经营的个体经营加工户、黑工头等不正规的雇主。工厂、工地往往会因为资金没有到位而出现短时间拖欠工资,但都能很快补发。

  2、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原因,主要有技术上的和道德上的两方面:技术上的原因有上家汇款迟延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企业经营不善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等;道德上的原因比较复杂,有的是工头卷款逃跑、有的是老板无视农民工的权利而肆意侵害其利益。

  3、农民工在遇到长时间老板拖欠工资时,所采取的手段五花八门,包括直接向老板抗议、请工会之类的组织进行调解、向新闻媒体曝光、找政府部门投诉、求助于司法、仲裁等,其中,比较极端的有“跳楼秀”、绑架老板、报复包工头等,但一般很少会有人选择这种方式。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大多数农民工选择向政府部门投诉,因为一旦发生拖欠,向老板抗议或进行调解很少有实际效果,申请仲裁和诉诸于司法对农民工来说都成本太高,要上媒体又需要事情具有一定的新闻性,而找政府部门不但成本较低且成功几率也比较高。

  4、各地方政府都有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并设有监察大队(纠察大队)专门处理这类案件,以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基本权益,减少侵害的发生。从调查来看,各地政府部门都能比较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一经调查认定,坚决追讨回欠款,案件成功解决的几率在98%以上,而且对违规单位有处罚、教育等手段。为了减少事件的发生政府还有日常的巡查,主动进行监察工作,平时也经常展开针对性的宣传教育。

  三、调查得出的结论

  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各地离乡务工3个月以上的农民有近亿人。他们承担了城市中大部分城市人不愿干的累活、脏活,却只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艰难的生活,而且还时常遭受不公平的待遇。农民工的工资报酬相比与他们工作的强度是很低,这仅仅是农民工收入问题的一个方面,但有时就连这微薄的工资农民工也难以得到兑现!

  通过对四个地方的实地调查,我们发现,由于政府近年来的大力整治与监管,农民工遭受欠薪和被迫讨薪问题已经有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遇到欠薪的主要是没有合同规范以及雇主为不法经营或经营混乱的农民工。但是,农民工在其他应享有的基本待遇上仍没有得到公正的对待!即使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也对其中明显不合理、不合法、差别对待的霸王条款无可奈何。他们已经普遍习惯了没有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没有休息日和假期,长期的超时工作却没有加班补贴的不公平待遇。如今背井离乡的农民工已成为城市最大的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现状,与他们做出的贡献形成巨大反差。如果放任这种不公正持续下去,致使农民工不满情绪上升,是大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

  农民工之所以会受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从其自身的来讲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农民工缺乏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受到侵害也不会维护自己利益,使侵害他们权利的人和准备侵害他们利益的人有恃无恐、趁虚而入;第二、农民工缺乏能够维护自己权力的组织,农民工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身单力薄,处于劣势地位。

  由于经济状况、地理条件等原因,农民工大都文化程度不高,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法律意识普遍淡薄。而且,由于来城市打工的农民来自五湖四海,从事的职业五花八门,没有一个有力、团结的组织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所以,使得农民工始终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他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但实际上却没有最基本的国民待遇,依然被排除在城市各类保障体系之外。他们从事条件最差、负荷最重的体力劳动,而用工单位却不愿投入更多成本给予改善。

  我们认为,社会在得到农民工如此多的给予之后,理应付出对等的回报,给予他们更多实际的关爱和帮助。首先,就应该切实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让他们享有法律所赋予公民的权利,对于侵害其劳动权利的个人与单位,进行有效的惩处,切实保障每个公民的权利。

  四、我们的总结:好政策还须落到实处

  春节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新旧农民工也早已进城务工,开始了又一年的辛劳。有关农民、农民工的问题也开始摆到我们的面前了。国家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民工问题,今年的“一号文件”又强调了多项关于农民工的问题。在这个文件中,提出了很多对农民对城市民工有利的政策,例如税收改革、科技投入、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等等。

  在我们的调查中,许多农民工都对这个文件的出台表示欣喜和感激,并寄以了很大的期望。同时也有一些人表示担忧,怀疑这些好政策是否能切实得到贯彻,切实为农民解决各种问题。有一部分农民工甚至很高兴地表示,假如农村的环境政策都好转的话,就会考虑回老家,毕竟回到自己的家乡精神上感情上都会更加快乐

  我们认为,要解决农民工问题,就要保证“一号文件”的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帮助农民、农民工提高生活水平,切不可流于形式。要在农村里解决好“三农”问题,改革各种制度,让留在农村里务农的农民的生活慢慢改善。而对进城务工的农民,首先要解决好城内市民的观念,给予他们认同,让他们在城里也能找到“归属感”;其次就必须真正做到改善农民工在城里的就业、保险、子女教育等的问题。

  相信要是这样双管齐下,一定能让农民无论选择留在农村还是闯荡城市,都能有基本的保障,这样才会有利于我们社会的稳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党的执政,切不可只重视浮于表面的喊口号,出台一些形象工程性质的政策,而应重视让农民朋友这一基础地位阶层的生活得到切实保障,提高他们的地位,通过宣传改变大家的观念,共同关心这一庞大的弱势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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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民工的调查报告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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