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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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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收集的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供大家品鉴。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1

  农村养老情况调查报告

  阳素瑶 船山学院2012级护理一班 人总是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自古就有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0%,正在步入“老年型”国家。人口老龄化,给我国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发展带来深刻影响,也给安老养老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当前表现出“两高、两大、两低”的基本特征,即高速、高龄、基数大、差异大、社区养老社会水平低、自我养老和社会养老意识低,与经济较快发展的态势相比,社会老龄保障事业显得明显滞后。面对日益凸显的老年人问题,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一)、我国老年人口数量及养老设施状况

  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经有1亿4千9百多万,占总人口的%,占全球老年人口的%,相当于欧洲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总和,约为总人口增长速度的5倍。城市独居老年人占%,农村亦达%。农村老年人收入低,医疗保障覆盖率低。常感孤独的老年人,在城市为18%,农村为%。而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也超乎我们想象。据测算,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还要翻上一番;而到2050年,中国每3到4个人当中,就会有一个是老人。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国家就是在99年进入老龄化的时候,我们人均收入呢就是800美元,而世界上其他国家,进入老龄化,他的人均收入应该是在5千到1万美元左右,所以我们体现了一个非常明显特征呢,就是未富先老。

  庞大的老年人基数,无论是赡养还是医疗都得花钱,但对于中国来说,光靠国库是很难支撑起这样一大笔数额的。中国各地的公办养老院,目前都出现了排队现象,等上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住进养老院的情况普遍存在。

  根据权威统计,目前我国亿老人当中,想在养老院安度晚年的约占5%,这样就需要有700万个床位才能满足需要。而目前全国养老院的床位,总共只有150多万张,缺口高达550万。为了解决养老设施不足的问题,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很多人都在努力。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玉韶:“我们有一个基本的统计呢,就是全国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呢,将近30万人,取得职业资格的,只是30万人当中只是两万人,非常少,所以这个是导致我们现在,整体上的养老机构,就是服务水平呢,上不去的一个重要的原因。”

(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制度建设空白

  一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养老问题;二是城市无工作居民的医疗问题;三是农村还没有养老制度安排;四是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五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

  当前要着力解决老年人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养”和“医”的问题,把城乡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和城市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以及城乡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制度真正建立健全起来。在此基础上,再逐步发展和完善遗属保险、护理保险、以房养老等新的保证措施,使城乡老年人都能做到最基本的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三)、不容乐观的安老养老状况

  1、老年人的劣势

  现代的老年人,既没有传统社会里凭辈份“倚老卖老”的优势,也没有发达社会中的社会福利优势。相比之下,却存在着年龄、体力、精力等方面的劣势。不少老年人当下的生活处境是比较窘迫的。

  第一,多数老人的收入在中下等水平。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恐怕是最苦的,他们根本就没有“退休”一说,很多人一直要劳作到最后一息。在城市,“啃老”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不少老人要间接地承担其失业子女甚至是第三代的生活费用。

  第二,老人就医状况令人担忧。老年人体弱多病,需要经常看病吃药。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高,加上近年来医药价格飙升,更使老年人在看病、医药方面陷入窘境。

  第三,老人出现瞻养危机。一方面,家庭养老的观念、意识在淡化,家庭赡养的功能在弱化,过去是“父母在、不远游”,现在是高龄老人、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如居巢区某村庄,有7个70岁以上的老人,自己已是风烛残年,为外出务工的子女守摊子、看房子、带孙子。另一方面,社会保障又十分薄弱。多年来,我国在社会养老保障方面严重欠账,特别是为数众多的农村老年人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之外。

  2、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严重不足

  老年人退休时间早,中青时年实行低工资制,并没有享受到多少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没有真正享受到新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成果。对高龄老人,我国已开展了某些老年福利工作,例如城市高龄老人公共场所优惠待遇、五保老人的照料与服务等,使得他们的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总体上看,广大老年人的基本经济保障仍然十分薄弱。

  目前,城镇一块的老人,因为有了城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总算是有了“最后一道防线”;而在农村地区,老年农民除了家庭赡养以外,基本没有其他养老收入,养老风险很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出台了,但是由于宣传贯彻的力度不够,赡养纠纷案每年递增。据调查,自2005年以来,无为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涉及赡养纠纷案及老年人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犯罪案件共有37件,其中2005年8件,2006年11件,2007年1-9月18件,虽然此类案件所占比例不高,但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

  3、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明显滞后 首先,养老社会服务化的载体不足。全国城乡仍有相当数量的五保老人没有实行集中供养,散居的五保老人有很多,空巢老人数量更多。他们的生活起居、生灾害病等,往往得不到很好的照顾、护理。

  其次,各种养老机构收费偏高。调查发现,社会化的养老院,平均收费在每人每月800元左右,高级一些的老年公寓等则需要1300元以上。倘若两位老人没有子女,每月仅靠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过活,怎么可能负担得起这笔费用呢?但这些社会化养老机构也感到苦恼,他们的资金来源渠道狭窄且数量不足,不收取较高的费用就无法运转下去。

  再次,养老机构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目前,在各种养老院、敬老院工作的服务人员,多数文化程度不高,专业技能缺乏,服务质量跟不上。特别是有少数服务人员,内心里看不上这份职业,只是苦于别无出路,才勉为其难地曲就于此,因此,也就谈不上什么敬业爱岗,更谈不上以一片爱心善待老人了。

  三、思考与建议

  第一,要把安老养老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加强老龄工作”。各级应把此项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长效机制,不能以“济贫”的思路来考虑问题,更不能以社会正处在转型期为理由,亏待了老年人。建议将“老年社会化服务项目”纳入市、县两级招商引资范围,变过去“以市长主导”为“以市场主导”,转变思想观念,对现有的社会化服务的老年公寓给予充分的鼓励、引导和扶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尽快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社区基层组织为主导,发挥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的力量,充分利用社区中的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定补幅度,拓宽定补范围。不断完善困难弱势老人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老人医疗保障制度,切实减轻老年人的医疗负担。加快以社区为中心的老年照料服务体系的建设。

  第二,逐步建立有各市特色的安老养老安全网。而各地目前正处在由家庭养老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过渡的阶段,特别是在农村,建立完善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老年人现状及家庭承受能力来看,走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居家养老”之路,是解决我市养老问题的正确选择。这里所说的“居家养老”是坚持和完善家庭养老,推进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社会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体系,逐步形成适合各地市情的家庭保障安全网、社区养老服务安全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政策安全网。第三,突出解决农村安老养老问题。过去,各地农村老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家庭赡养和土地收入。随着形势的变化,这两种养老保障方式不论是在保障能力上,还是在保障的可靠性上,都显得很不稳定了。必须从各市农村实际情况出发,寻求新的养老办法。根据全国一些地方以及有关部门多年来的实践探索,有条件的地区已经开始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采取储蓄积累的方式,为农民建立个人账户,个人交费为主,集体交费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将个人和集体缴纳的保险费记入个人名下,为个人所有,到老龄后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额计发养老金。这种养老保险方式还必须同家庭赡养、土地保障结合起来,才能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养老民屏障,才是解决农民养老问题的现实选择。

  第四,全面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要围绕“五个老有”工作目标,既要满足和改善老年人对物质生活的特殊需求,也要不断满足和丰富老年人对精神文化生活的特殊需要,千方百计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福利、老年教育、老年文化、老年卫生、老年体育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想法设法为老年人提供更多的社会交往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消除老年人游离于社会之外的感觉,保持一种健康的心态。

  敬老、爱老、安老、养老,各级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各方义不容辞。要在全社会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保障,生活上有人照顾,精神上得到安慰,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人口老龄化社会的新运行机制,建立“以人为本,代际和谐,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让老人们深切地感受到“夕阳无限好,人生仍灿烂”。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2

  农村养老情况调查报告

  汉语言1001冯细玲

  人宗师要老的,这是一种客观的不可逆转的趋势。人老的直接后果就是获得生存条件的各种能力逐渐丧失,那么,曾经为这个社会做出过贡献的老人们在其获得生存的能力逐渐失去时,谁应该向老人伸出援助之手,为其提供物质和精神的帮助呢?这就是养老问题。随着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实施,拥有中国大多数老年人口的农村地区将迅速出现家庭小型化的倾向。同时,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流动、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等因素,都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形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不难想象,在新的世纪,农村养老问题将是我国最大的社会问题之一

  为了解改革对人们生活、就业、社会带来的深刻变化,加深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基本原理的理解,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以及增强自己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感情和对社会的责任心。我开展了对农村养老情况的调研。

  由于城乡在就业、创业、入学、就医、生活等方面的差异,农村青壮年及乡土能人都到城市打拼自己的生活,不少父母留守在家成“空巢老人”。在2011年8月7日到2011年9月28日之间,我回到我的家乡,对包括我的家乡在内的几个村的农村养老问题进行了调研。见到很多“空巢老人”生活的艰辛、无奈和无助,这是新时期农村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破解这一难题对于像我们这种将要踏入社会的人来说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一:农村养老问题的情况

  农村养老的形势基本可分为四种

(一)家庭养老:这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这是一种最完美的养老方式,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在现有经济水平条件下及传统文化模式下,家庭养老仍然是我国农村的主流养老方式。

(二)集体养老:集体养老就是由集体经济组织对年老多病、无依无靠的老人进行赡养的制度。集体养老的形式主要有五保制度和养老院制度。集体养老存在的物质基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完善和物质的丰富,存在的心理基础是老人社会交际的广泛和子女对养老认识的多元化。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和农民意识的落后直接影响了集体养老的普及化和规模化。

(三)养老保险:面对农村老年人口数目的迅速增长和家庭养老的弱化,农村养老改革也加快了步伐。从1991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民政部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组织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改革的试点。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0多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村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有8200多万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10)应该说,农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并初具规模,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四)储蓄养老:依靠平时的积蓄用来防老,在农村仍然有一定的市场。

  二、农村养老存在的问题

  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家庭养老是当前农村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随着子女纷纷外出,老人与子女分居,一旦家庭“空巢”后,家庭养老功能就被弱化,不可避免会给老人的生活带来一系列的困难和问题。

  1、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老人自己的劳动所得和子女的经济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调查显示,空巢老人的年人均纯收入大多数低于农村人平收入,有的子女每年只给父母一些口粮,逢年过节送

  一点钱物。随着孝道观念的不断淡化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子女寄钱回家标准低且缺乏持续性。有些村外出打工的子女只能维持自己的生活,不仅没有钱寄回家,而且留在农村的孙子上学及生活等费用还要靠老人来支付。由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缺失,子女赡养老人的责任差,许多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来源得不到有效保障,生活普遍比较艰苦。

  2、精神没有寄托。由于子女不在身边,空巢老人特别是单身老人、体弱多病的老人感到特别无助。老人最怕的是孤独,在调查中发现,大多数老人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孤独感,有事无人帮,有话无处诉说。他们常常一边为外出打工的子女担心,一边为了生活还要辛勤劳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情感孤独。农村老年人几乎没有文化娱乐活动,“空巢老人”活动空间十分狭小,孤独、压抑的情感有增无减。

  3、劳动责任没有减少。农村“空巢老人”除了需要负责全家的农事劳动,还要负责外出务工者留守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如洗衣做饭、上下学接送等,本来应该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农村老人们,又重新挑起了家务生活的重担,他们倍感心力交瘁,十分无奈。

  4、生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老弱多病是自然现象。农村“空巢老人”中,常年患病的比较普遍,许多人是多病缠身。尤其是老人得重病大病,沉重的医疗费用,使不少家庭陷入贫困境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在农村比比皆是。不少老人由于治疗不方便和怕给子女添负担,往往是小病忍,大病拖,舍不得及时到医院治疗。

  5、集体养老只能作为农村养老的重要补充形式而不可能象有些地方官员所言成为家庭养老的替代形式。

  6、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仍比较落后,且地区间极不平衡,差异

  较大,社会保险发展很慢。

  7、低利率、高膨胀、天文数字的医疗费以及农民收入的降低,使得储蓄养老已失去太大价值。

  三、思考与建议

  养老问题的出现,暴露了我国人口老龄化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是政府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1、加快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政府要加快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在年老时,也能像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一样领取养老金,这是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扩大农村低保、医保范围,提高低保、医保标准,让生活困难的老年人都享受到低保、医保待遇。同时加大对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补助力度,对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高龄老人,政府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助。

  2、加快农村养老福利事业发展。加快农村养老机构建设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要结合实际出台系列优惠政策措施,支持、鼓励农村养老服务业的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乡、村组织牵头,通过招商引资及当地能人、善人投资等多渠道兴办养老院。要新、扩建一批乡镇养老院,接纳更多的老人进来养老。对于不能进养老院的老人应由政府出资建设困难老人集中居住点,专门用于赡养生活困难的“空巢老人”、五保户、鳏寡孤独老人,政府要根据情况部分和全部负担农村老人的生活、医疗费用。

  3、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人们的思想都在发生新的变化,全社会都要注重加强对孝文化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宣传与教育,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村民公约的全面推行、落实好家庭赡养协议书,由村组织、老年协会督促子女赡养老人,按时付给生活费,对尊老敬老的群体和个人要大力表彰,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4、加快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老年组织建设。要将老龄组织机构延伸到村、组,同时加强农村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护老维权的作用。同时以老年协会为平台,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鼓励老年人积极参加自娱自乐、互助互爱等多种有益老年人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活动。

  5、建立党员、干部义务服务制度。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开展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对辖区内的高龄空巢老人做好登记造册,实行“一帮一”的义务监护和帮扶制度,不仅在物质上给予帮助,而且要给予精神予以安慰,切实解决老人的孤独寂寞,让农村老人精神愉快的生活。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3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调研报告 关于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的实践调查报告

  10级建筑环境一班杨美 【内容摘要】:本文采用----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进行了实践和调查,发现所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快,全国的老年人养老问题面临着挑战,尤其是农村老年人。如何使他们过上老有所养、老有靠的生活,已成为社会当前亟需探讨的问题。只有从经济上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资金的来源、从精神和生活上满足他们的需要、从医疗保障上减轻他们的负担,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他们的养老水平。

  一、农村老人养老现状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修订完善有关农村家庭养老的法律法规。1996年出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落实、巩固家庭养老,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的一部法律,但这部法律仅仅规定了公民应该怎样做,而对违法者没有约束力。由于没有制订农村养老的相关行政法规,我国虽然出台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很多农村老年人的权益依然得不到保障。遇到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农村干部也只是上门做做思想工作,期望那些子女能够良心发现,而不会采取强制行为。

  现代人敬孝意识趋向淡漠。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早在2500年前,《礼记·礼运》中就有“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养老保险思想。父母养育了子女,对父母尽孝是子女的责任。但在实际生活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对父母尽孝往往被一些人放在最次要的位置。现代人对父母尽孝、赡养父母的观念相当淡薄,有的甚至把老人看成是家庭的包袱,厌恶、不赡养、打骂、甚至遗弃老人的现象在农村时有发生。老年人是农村人口中的弱势群体。农村老年人在家庭养老主要靠子女赡养,生活状况好坏完全取决于子女的素质与经济条件。五保供养的老年人供养经费,由县财政拨款,有保证,但数额少(集中供养170元/人·月,分散为120元/人·月),达不到当地村民一般水平。依靠自己供养的,基本为7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的老年人,这些人目前生活能自立,但毕竟年岁已大体力较差,今后生活难以为继。目前最难解决的是农村老年人的医疗问题,他们主要参加农村合作医保,参保率也在90%以上。但大部分老年人小病不敢就医,大病没钱住院。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农村老年人最易受损害的权利是赡养权。农村老年人投诉绝大多数是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原因为子女推诿

  或家庭矛盾积累影响赡养或子女生活困难无力赡养。其次易受损害的为财产权,还有是受宗族势力影响,一些老年人的公共设施使用、责任田分配等基本权受到侵害。再农村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贫乏。大多数老年人对生活要求很低,能温饱即满足,并不要求多少文化娱乐生活,经济条件较好的能看上电视,但困难的连收音机都没有。相当多的子女对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予关注。老年人生活单调枯燥,精神生活贫乏普遍存在。

  二、养老存在的问题

(一)经济供养水平低

  长期以来,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我国农村占统治地位。低下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导致剩余产品很少。把孩子抚养长大成为劳动力而成家立业,是普通农民最大的“积累”。当他们进入老年后,自然就要从这种“积累”中提取养老支出,子女家庭供养老人也就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调查发现,73位老人是靠家庭经济供养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占总人数的%。但是这种供养水平比较低,基本上是给点粮食和年节物资,很少给现金。相对于现阶段城镇人均每月220元左右的最低生活保障,农村老年人的经济供养水平是较低的。

(二)生活照料不够

  老年人的生活料理是家庭养老的重要内容。老年人身体机能自然老化,加上年轻时候艰苦工作,往往积累了很多疾患。进入老年期,人的各项脏器功能开始衰退,老人们面临各种疾病的侵袭。调查中%的老年人或多或少有些病,普遍是患有关节炎、高血压、心脏病、冠心病。农村老年人大多吃苦耐劳,日常生活一般不用子女照顾,主要是生病时希望有人照顾。可是老人们的这种最低渴求也很难得到满足,他们生病时普遍得不到应有的照料。所以很多老年人害怕生病,一旦生病希望自己能早点死去,甚至有不少自寻短见以求解脱的。

(三)精神慰藉缺乏

  健康快乐的老年生活,不仅需要物质保障,更需要精神慰藉。对待老人,尤其涉及赡养问题,更是这样。宪法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而给老人更多的精神慰藉是履行这个义务的题中应有之义。但农村老年人多数缺乏精神慰藉。调查中,有%的老年人心情不愉快时无人注意,无人安慰;有%的老年人常遭受责骂、埋怨。同时老年人空巢家庭增多,调查中,丧偶老人达74人,独居现象的普遍,使老年人的孤独感增强,不同程度地加大了老年人的心理负担,导致老年人对生活的满意度降低。

(四)家庭赡养矛盾重重

  现阶段的老人,大都有两个以上子女,多种原因导致子女相互推诿,拒不赡养。有些子女法律意识淡薄,如出嫁的子女不赡养、父母再婚不赡养、不继承遣产不赡养等。还有一些子女因为贫困,无能力或不愿赡养,或子女贫富不均,穷的推给富的,富裕的又要求共同赡养,否则也拒绝赡养。还有由于老人偏爱导致赡养纠纷。一是分家不公平,拒不赡养。二是不照料晚辈不赡养。三是老人帮谁料理家务、干农活,谁赡养。

(五)农村老人生活艰辛

  大部分农村老人的生活水平比平均水平还低,他们仍然过着养猪为过年,养鸡下蛋称油盐的日子。由于青壮年大量外出务工,老人要耕种自己的、儿女的、孙子的土地,还要负担对孙子的教育和抚养重担,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无可奈何。人老了,各种疾病相继出现,农村老人收入不高,药费又贵,一旦生病,往往就是“土单方、引子水”或与病魔“赖”,极个别老人更是听天由命,苦熬残年。

  三、完善农村养老的建议对策

(一)大力推进社会文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敬老院建设

  通过规划引导农村养老服务业和养老机构发展。养老事业属公益事业,县乡政府要给予一定的财力或其他资源支持。解决财力不足,可积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渠道发展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积极实施515乡镇、五保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水平。政府应以专项资金为一些特别困难的残疾孤寡老人购买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

(二)建立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政府应以农村初保为基础,以合作医疗为保障,建立起点高、标准规范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一是重点解决好农村特困五保老人的医疗问题。对无资金来源、生活困难的五保老人应实行免费就医,对有一定资金来源和基本生活保障的五保老人的就医问题,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补贴,费用来源由市县乡镇“三级”财政承担,该项费用由民政部门监批,专款专用。二是适当提高合作医疗的范围和大病救助的标准,将农村困难老人常见的慢性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就个人住院小额医药费免交、大额部分按制度规定执行。

(三)加大农村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公德意识。司法部门对农村涉老案件应优先审理、从速结案、重点执行。对虐待老年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要依法惩戒。对侵害老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把老年人维权工作落到实

  处。要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培育村级老年协会,使有自养能力的老人做到自我管理,对不能自理的老人和百岁老年人(可含90周岁以上)定期给予生活补贴。

(四)为养老营造社会环境

  地方基层党的组织要经常性、规范性、有计划地开展敬老个人、家庭评比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环境。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不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可由市、县财政分摊。建立健全农村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特困农村老年人社会救助制度。将老龄工作纳入县目标考核范围,加大财力投入,使老龄工作落到实处。积极开展老年人文化、娱乐活动,帮助老年人提高生活和健康质量,使老年人身心愉快地生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度过幸福的晚年。

(五)加强传统道德教育和家庭美德教育

  道德调控作为人类社会所特有的软性约束机制,是借助于社会舆论来发挥作用的,它能够使人们为自己符合道德的行为而自豪,为自己不道德的行为感到羞耻,并及时纠正。家庭道德作为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分辨家庭问题是非的客观标准。个人如果将其内化,它就成了支撑行为的内在需要。

(六)要加强舆论宣传

  教育青年农民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尊老、爱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农村中人们活动空间同村,时间同步,彼此之间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都很强。这就决定了社会舆论在村民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人们一般都很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议论。因此广泛开展多种丰富多彩的道德建设活动,如评选“好儿媳”、“文明家庭”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从而创造一个孝敬老人和谐舆论氛围。

(七)政府给予帮助

  政府应对有老人的家庭实施倾斜政策,对承担养老责任的家庭给予经济补贴,这不仅是一种激励手段,更是履行国家职责的必然要求。首先,政府可以考虑根据农村老人的数目和年龄,在经济上提供一定的养老物质资助,尤其要注意那些有高龄老人的贫穷家庭。鉴于中国目前财政经费有限的现状,可以考虑用实物补助代替现金发放,如补助粮食、盐、油等日常生活必需品。此外,对赡养年迈父母的家庭,可给予优先使用社会服务设施的特权,如对其中低收入家庭,从经济上给予一定补贴,对其中高收入家庭,可减免一定的税收。凡与老人合住的家庭,住房面积可适当放宽,对家庭住房紧张的要优先优惠划拨住宅基地,使老人居有其屋。

  2011-8-29

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3篇 关于农村养老问题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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