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

时间: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3篇 产业园商业计划书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分享的创意产业园计划书3篇 产业园商业计划书,供大家阅读。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3篇 产业园商业计划书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1

  顺德创意产业园物业管理使用及制度

  一、物业的使用及一般约定

  1.用户对物业享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用户正常使用物业。2.各用户应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和本公约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排气、排水、通行、空调通风、采光、装饰装卸、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用户的关系,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遵守物业管理公司按有关规定和本公约制定的管理细则及各项设理规章制度。同时,用户应确保其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公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3.各用户应按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自觉维护物业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外观和用途;不得改动物业的其他部分及对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设施作出或造成任何改动、损害、破坏或干扰。不得占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设施;不得利用共用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等。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用户应报物业管理公司、建设单位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且须征得相邻用户的书面同意、如因人为原因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损坏,造成该损坏的责任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4.物业的二次装修:

  a.用户需要进行室内二次装修的,必须办理报批手续,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公司申请,填写《装修申请审批表》,将装修押金及装修方案报经物业管理公司审批认可,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修承诺书,遵守相关规定和制度。

  b.用户应按《顺德创意产业园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进行二次装修施工,并遵守手册内规定的事项,不得从事《顺德创意产业园装修管理规定》所禁止之行为。c.本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二次装修施工时间为:

  星期一至星期五:7:00~22:00;

  其它时间不得施工。

  d.用户的二次装修均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水电接驳点,用户所聘请的装修施工人员不得私自在施工范围外接驳水、电,违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因装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及损毁公共设施的由该用户负责修复和赔偿。

  e.用户自行承担其单元内部的设备设施的增加、改动及二次装修的费用,保证上述改造工程不影响或破坏物业的楼宇结构及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在未征得物业管理公司书同意前,用户不得在其单元内安装或拆除任何附属物,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该附属物拆除或重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均由该违约的用户承担。

  e.用户不得对任何设施、管道或装置作出切割或改动以致影响物业的水、电、消防系统及空调供应;不得切割或破坏物业的结构、立柱、横梁、地台、间墙或门窗。f.用户不得因其单元内装修,而拆改原有电话线路及插座、公共天线线路及插座或将原始设计的水电管道及用电插座的位置予以封闭,影响日后检修工作的正常进行。g.用户不得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私开门窗。

  h.用户不得擅自拆改承重墙、各种管线和破坏防水层等,不得影响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维修养护以及相邻用户的合法权利。

  i.用户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占相邻用户合法权利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j.用户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行擅自占用物业用房和公共场所。

  k.用户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等共用设备设施,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在未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前,不得擅自拆改。

  5、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a.占用或损坏物业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平台、屋面等共用部位,擅自移动共用设备设施。

  b.损坏、盗窃园区物业管理范围内任何公共设施、公共部分(卫生间、茶水间、走道及园建道路区等)水电资源非正常使用或浪费,侵占或损坏道路、绿地、花卉树木、园艺景观、文娱、体育及休闲设施。c.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私设摊点。

  d.以任何形式占用公共场所作私人用途或举行庆典活动和聚会(经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的除外)。

  e.将其单元用作非法或不道德或与交付使用通知书或本公约条款相抵触的用途,或作有滋扰及损害其他用户的行为。

  f.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改变其用户单元的用途、破坏物业的环境及任何妨碍物业管理的行为,包括发出影响其他用户正常生活的噪声,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g.园区内不得随地吐痰、泼脏水,乱扔烟蒂、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楼内过道、楼梯间等处堆放物品,垃圾及废旧物品要及时清运。楼内消防应急通道门在工作期间应保证常闭状态,但不得上锁或堵死。

  h.与本公约相违背从而使物业的保险合同无效或保险金额提高的行为,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违约的用户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费用、诉讼、索赔或要求及由此引起额外增加的保险金额对其他用户承担相应责任。如因该用户的违约行为导致物业或其中任何部分被损毁,而所投保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保险金额无法得到赔偿,则违约的用户应立即将全部重建或修复损毁部分的费用全额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用以安排修复或重建的工作。

  i.为保持物业的整体形象,用户不得擅自在门、橱窗上张贴、吊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的宣传、广告及海报等图文和装饰物件。

  j.违反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范围重新划分及分割。

  k.未经政府管理部门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批准,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进行展示、张挂海报及招牌或任何广告的设置;在物业的外墙表面或阳台部位涂抹或以任何方式改变其外观。

  l.将车辆(含非机动车)开进和停放于本园区物业范围的室内商业部分(含走廊、楼梯间等公共部分)、步行街、大堂以及任何电梯。m.私自架设天线、发射器。

  n.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的员工为其提供私人服务。o.在园区内饲养宠物。6.物业的维修养护:

  a.用户应及时对其单元内影响相邻用户权利的损坏部位或设施进行维修;用户若发现单元内属公共维修责任的共用部位或共用设备设施损坏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b.用户对物业专有部位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用户的合法权利。

  c.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用户单元时,用户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用户,各相邻用户应积极支持、配合,不得人为阻挠维修工作的进行。因阻挠维修,造成物业及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阻挠人应承担因延误引致的相关修复费用及经济赔偿。用户如因维修而损害其他用户利益的,应予以修复或适当赔偿损失。

  d.物业管理公司如需进入用户单元进行维修工作,应事先通知用户并取得其同意。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用户合法权利的紧急情况,必须即时进入用户单元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用户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向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说明情况,并在其监督的情况下,进入相关用户单元进行维修养护。但事后应及时通知该单元的用户。

  e.因为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用户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先行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f.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用户合法权利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g.不得堵塞防火通道及门窗,不得破坏一切消防控制系统。

  h.物业内的所有电梯均采用自动控制,并分客用及载货两种用途,用户及任何其他人士使用电梯时应共同爱护,保持清洁,严禁超载运行及使用客用电梯载运货物,禁止在电梯内吸烟、吐痰、张贴任何标语、告示牌或涂鸦电梯内壁,否则一切损失概由相关责任方赔偿。

  i.运行中电梯出现突然故障,乘客应保持冷静并立即按下报警按纽,并按电梯轿厢温馨提示指引操作,物业管理公司值班人员会立即前往故障电梯救援乘客。j.切勿让幼儿单独搭乘或进入电梯,以免发生危险。k.发生火警时,应通过安全通道疏散,禁止搭乘电梯。

  l.用户不得封锁通往楼顶的入口和通道,物业管理公司将有权对封锁上述部位的障碍予以消除,相关责任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开支。

  m.用户不得在其所购或所租赁单元的地面上放置超过楼板规定负重量的物品。在将重物(标准写字楼层面每平方米超过250公斤,首层楼面每平方米超过500公斤)搬进用户单元之前,用户应通知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保留拒绝批准所有保险柜及其他重物放置于户单元内的权力,以便使荷载分布均匀。经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批准搬进的专业机具和机械设备须放置在适当的支撑物上,其安置应按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足以防止震动、噪音,并应以不得干扰其他用户为原则;置办支撑物(支座)所需的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n.用户应定期维修养护其所购或所租赁单元及其内的配套设施,并保持用户单元内的各项附属设备,包括电器、卫生设备、门窗等处于良好状态,并避免上述设备发生任何损失或损坏。出现危害物业安全、影响外观或妨碍公共利益的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或维修养护。

  o.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切忌超负荷用电,以免引起火灾、短路等事故,爱护园区和用电设备设施。

  p.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前,用户不应作出任何影响物业的排气、排水、排污系统及其他公共系统正常使用的行为。

  q.用户不得随便丢弃垃圾,应将其放入适当的垃圾袋内密封,转移至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地点,由园区保洁人员按时清理。r.用户应保证所租赁单元内部无任何虫害。

  S.发现火情,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公司。

  7.用户须对其家属、雇员、访客、租户、代理人、中介人及其他使用者的行为、疏忽或错误所造成的损害及损失应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用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8.用户须对其家属、雇员、访客、租户、代理人、中介人及其他人员在其租赁单元范围内的所发生的人身损害负责,且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报告,并承担所发生的赔偿责任。

  9.用户应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对其所雇佣之员工提出意见及投诉,物业管理公司应及时针对上述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10.用户使用电梯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相关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1.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车辆行驶及停车规则。

  12.用户应按时支付其所租赁单元发生的各项税金、相关支出及损害其他用户利益而应付的赔偿费用。

  13.用户应按照本公约规定的标准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14.用户不得在大楼室内地面上拖拉重物和直接用水冲刷地面。

  15.如遇在顶楼进行排除障碍、维修、搭建手脚架或其他设备等工作或遇在物业外墙部位维修管道设备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在事先发出合理的通知(紧急情况下除外)并根据需要进入用户单元内部进行施工。

  16.用户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公约的规定,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及遵守物业管理公司依有关规定和公约制定的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公共服务平台的使用及管理

  1、本园区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来往本园区办事人员应凭有效的身份证件在保安岗亭登记联系,征得接待单位或有关人员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进入本园区,离开时交回来访登记回执,来往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检查与查询。

  2、非本园区用户到园区参加会议、举办重要活动、外事活动或外宾来访时,主办单位(用户)必须事先与园区公共服务部和物业管理公司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再由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为园区内企业、单位、部门及个人提供送信、送货、送餐、送票、送水、花卉摆放等服务的人员,未经有关企业、部门或人员确认并办理登记手续,一律不得私自进入园区。

  4、为了维护园区治安和秩序,园区物业区域内的用户应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对于带出、运出园区的大宗物品或贵重物品、设备等须持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出门条经保安岗亭门卫验证后方可放行。

  5.本园区公共空间照明每天采用定时开关的,室内公共通道(早上7:00—晚上22:00),室外空间路灯(晚上6:00—晚上23:00),有加班需要的用户应事先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确认。6.本园区用户租用会议厅、会议室、贵宾接待室等公共场所须提前提出申请,并与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部门办理有关登记、租赁手续,再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办理登记手续,会后应随手关闭灯光、空调。

  7.使用本园区公共会议室、接待室及大厅等场所时要爱护公物;损坏、丢失物品由会议、活动申请用户负责赔偿。

  三、写字楼区域的使用及管理

  1.不得在写字楼共用部位的公共区域,包括大堂、门厅、楼梯、通道、骑楼或其他共用部位堆放或摆放招牌、货物、商品、饰物、家具、材料、垃圾等,不得阻碍物业共用部位的通行。2.不得在单元外竖立隔断,妨碍消防通道的使用,消防疏散通道应急门应保持常关闭状态,不得在通道、出入口堆放杂物,以保证安全疏散。

  3.根据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用户不能在单元外部私自安装金属隔栅、防盗网、防盗门及百叶装置,以免影响公共通道的畅通及公共区域的使用。

  4.不得将公共区域用作商业及私人用途,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有妨碍或骚扰其他用户的行为。5.不得私自(物业管理公司书面批准者除外)在所租赁单元及物业外部(包括外墙)或顶部展示或竖立任何文字、标记或广告。

  6.不得在物业外部(包括外墙)或顶部安装遮拦、电视天线或其他突出物;用户在安装天线、煤气管道、水管或其他垂直设备、空调或采暖设备、构筑或撤换无负载隔墙之前,必需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在得到其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在进行上述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可适用的市政规定和标准,力求合乎物业整体的设计标准和要求,不得对承重墙或其他结构部分造成任何损害。

  7.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及所租赁范围内的阳台、窗台及其外部或公共区域内晒挂任何衣物。

  8.在未经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及批准前,不准在所租赁的阳台、平台内安装任何附属建筑物,否则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将该附属物拆除,由此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将由该违约的用户承担。

  9.自觉维护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秩序和园区形象,用户及其雇员要保持租赁范围内室内干净、整洁,不得将垃圾及水渍留在公共走道,不得在写字楼共用部位或在单元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放射性物品以及存放异味物品,以免污染空气。

  10.不得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发出超过55分贝(白天)和45分贝(晚上)的声响或噪音,以免影响其他用户商务和办公工作。

  11.不得私自将与临近用户的共用天台、阳台及遮阳台的部分进行销售、抵押或租赁。

  四、商业区域的使用及管理

  1.不得在商业部分的区域内及玻璃橱窗上张贴任何广告及海报或饰物,除非设计方案及尺寸得到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

  2.对因由于广告及海报或饰物的张挂、位置的改变及维修对园区或其他用户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相关责任人应对受影响方于以相应的赔偿。

  3.只允许在其所租赁的用户单元内从事商业活动,不能将其当作居住、待客及住宿等一切与租约无关的场所。

  4.商业共用部分,不得作私人用途使用;不得放置垃圾、物品及其他存放物及进行有妨碍或骚扰其他用户的行为。

  5.维护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公共生活秩序,不得在物业共用那位或违反规定在商业单元内堆放有毒、易燃、易爆、剧烈放射性物品或其他强烈气味物品。

  6.所有在物业范围内经营的商业用户,必须自行将其垃圾运送到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收集处。

  7.不得在物业共用部位吸烟及进餐(物业任理公司指定的地方除外)。

  五、停车场区域的使用及管理

  1.本园区停车场区域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并采用停车场道闸系统管理,在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所有停车场的车位仅用作停放车辆之用途。

  2.用户必须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自觉规范停车,不得影响相邻停车位的使用。用户进出园区必须使用物业管理公司统一发放停车卡。

  3.车辆进出停车场时,用户必须持卡通行,为维护园区治安秩序,园区出入口岗亭保安人员有权核查有关车辆、人员的证件及其他情况,要求用户出示车辆出入证件,并接收停车检查,用户应积极主动配合。

  4.将车辆停放于租赁协议或停车位租赁协议中指定的停车位。

  5.本园区内不得试刹车、练车、修理、冲洗车辆,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6.用户不得自行在机动车停车位上安装任何设施。

  7.禁止在通道、并盖、人行便道和绿地等地方行驶及停放车辆。

  8.园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应按照道路标识和路牌指引行驶。9.如有违反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停车场有关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对有违反行为的用户进行处理,包括该暂时扣押车辆及禁止用户继续使用停车场等。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2

  创意产业园介绍

  创意产业园是在国家科技部、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和大专院校的大力支持下创办。是

  创意产业的先锋企业,专业致力于数码、影像、广告、装饰、礼品、机械、环保等创意类项目的研发和推广。总部地处

  国际商务中心东区,有四个园区,总占地120亩,办公场地及厂房总面积超过了十万平米,聚集了一大批具有创造力的优秀创意人才。目前,旗下有投资管理公司、文化传播公司、文化传播公司、科技研究院在内的八个独立企业及九个配套工厂,拥有百余项国家专利和数十个品牌项目,园区业务辐射全国34个省区、直辖市,产品远销到美国、日本以及部分东南亚国家,已成为国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高科技产品出口基地之一。

  按照“特色化、功能化、差异化、实效化”的原则,园区以打造高端优秀服务平台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有效投资为指导方针,重点选择发展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高增长潜力的优势产业。十余年发展历程,始终秉承“创业带动就业”、“为创业者服务”的至上原则,帮助了数千名创业者成功创业,并提供一条龙式的创业服务,始终以领先的理念,领先一步的创意,打造集创新技术研发、创意产业孵化、科技项目推广、技术服务应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高端服务平台。

  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创意产业,积极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中科创意产业园凭借着雄厚的基础实力、强大的创新能力成为国家重点扶持对象。我们的项目已经帮助全国各个省市地区经济实现了区域化增长,同时培养出了一大批创业能手,能为当地致富的带头人。2011年,创意产业园与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等国家相关部门,共同发起中国创业就业扶助工程,为帮助更多的贫困家庭实现脱贫致富。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3

  文化创意产业园:

? 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一、定义

  创意产业是以创意为核心,以城市独特的信息流、人才流、现代物流、资金流等社会资源为依托,为工业、文化等服务的智能创造业。

  创意产业园区是依托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基础,利用城镇中心区工业建筑为主要改造和开发载体,以创意产业链为聚合,所形成的以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为发展重点,并经市经贸局会相关部门共同审核认定的功能区域。

  二、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

(一)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1.园区注册地和经营地要位于XX市辖区内。

  2.园区要有明确的招商规划和产业定位。园区建设要符合全市城建规划总体要求,并逐步按照产业定位形成区域特色,园内80%以上的入驻企业为从事都市型工业、创意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经营活动。

  3.园区可以在原有已形成一定规模集聚的区域或街道基础上进一步加以整合,具备一定的建筑规模,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入园或已签订入驻协议的企业在20家以上或出租建筑面积率经核定超过50%以上。

  4.园区的建筑外型应与城镇建筑形态、周边环境相和谐,园区的房屋建筑结构应符合本市相关建筑标准。园区入驻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使用性质,入驻企业的二次装修应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批准。

  5.园区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园区入驻企业的一切活动不得干扰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

  6.园区管理制度健全,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园区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统筹协调、对外招商、物业管理和提供配套服务,管理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7.园区能提供适合创意企业发展的工作环境、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园区内水、电、通信、道路等公共设施完善,能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条件提供宽带网络、会务、展示等配套设施及服务功能。园区应设有为创意企业、设计人员提供交流、互动、集聚和各种创意作品展示的场所。园区内的配套服务设施占用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园区总面积的25%。

  8.园区应建立入驻企业档案,配合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做好园区统计,并配合所在镇(街)相关职能部门对入驻企业开展管理与服务。

(二)改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

  1.所谓改建创意产业园区是指符合各镇(街)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并纳入各镇(街)“退二进三”规划内,利用各镇(街)中心区的旧工业区、旧厂房、旧大楼等“三旧”建筑物作为建设载体的创意产业园区。

  2.改建创意产业园区应有明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主体,明确的总体规划和功能定位,以及阶段性工作目标和计划进度安排等。

  3.对改建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要求可适当放宽,按照“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房屋产权关系不变、房屋建筑结构不变、土地性质不变,予以提前认定并给予园区两年筹备期,筹备期内只发文认定并不进行授牌。

  三、创意产业园区的行业范围

  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我市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应重点发展与工业八大支柱产业相关的创意产业,重点涵盖了研发设计创意、咨询策划创意、文化传媒创意和时尚消费创意等四大领域。

  四、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和管理

(一)管理部门

  根据《关于促进创意产业园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创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要统筹全市创意产业园区的布局规划、产业导向、政策协调,市经贸局负责牵头制定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等扶持政策,并具体负责有关扶持政策的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二)认定程序

  1.由相关园区的管理主体向所在镇(街)经贸部门提交创意产业园区认定申请报告。

  2.根据认定标准,由相关园区管理主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创意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规划;

(2)创意产业园区房产、土地权属证明;

(3)园区管理主体营业执照及有关管理制度;

(4)所在镇(街)国土、规划、环保、安监等部门出具的国土、规划、环保、安全证明;

(5)园区内入园注册的创意产业企业名单及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6)园区内入园注册的创意产业企业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当年入园注册企业提供当期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3.由园区所在镇(街)经贸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园区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审核批准后推荐上报市经贸局。

  4.经市经贸局组织对申报园区审核合格后,报市政府核准认定,市政府委托市经贸局授予其“XX市创意产业园区”的牌匾。

  5.改建创意产业园区在筹备期结束后由市经贸局按照新建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正式授予牌匾。在筹备期内已达到要求的,可提前申请授牌。

  6.各类经国家和省认定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经市经贸局局和文广新局共同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市政府核准认定,授予其“XX市创意产业园区”的牌匾。

  7.所有经认定的创意产业园区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由市经贸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者,撤销其资格,收回牌匾。

? 文化创意产业资金是政府无偿提供给从事文化创意行业的公司的资金补助,是不需要企业偿还的。需要企业有一个原创性高,社会效应好的项目。支持行业分八大类:

  一、文艺演出业

  1.体现时代特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的原创精品演出。2.参与国际演出市场竞争的重要商业性演出、艺术节演出。3.构建国内外营销渠道。

  4.品牌化、产业化的文艺演出。5.文艺演出场所的改造和利用。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业

  1.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体现时代特征的精品出版项目。

  2.版权输出、出版物实物出口,以及企业“走出去”在境外从事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代理等经营活动。

  3.数字出版、网络出版、手机出版的内容制作和技术研发,复合出版平台、出版物网络发行平台的研发应用。

  4.数字印刷、高端彩色印刷、按需印刷等先进印刷复制工艺设备的研发应用。5.版权交易、版权保护平台及技术的开发应用。6.国内外重大出版、版权交易展览展示活动。

  三、影视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时代特点、民族特色,较大传播发展潜力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广播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广播电视节目等)。

  2.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内容制作。3.数字广播、数字电影、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网络数字音视频等新媒体的技术研发。4.采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发展网络视频。5.影视产业的国际合作、交流。6.海外营销网络建设。

  四、动漫与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和交易业

  1.具有中国风格、中国元素的原创动漫网络游戏作品。2.面向海外市场的动漫网络游戏作品的研发与输出。

  3.基于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的公共创作、制作和运营平台。4.原创网络动漫创作展示平台。5.手机动漫游戏产品的研发与运营。6.动漫游戏衍生产品的开发与营销。7.动漫游戏的教材研发和人才培训。

  五、广告会展业

  1.具有广告行业品牌引领性,能够打造广告行业知名商标,提升北京广告行业国际市场竞争力的项目。

  2.能够提高广告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提升广告教育水平、培养广告行业专业人才,由广告公司进行的高校广告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有明显传播力和影响力的新型广告业态。

  4.促进城市广告会展业发展的条件改善和服务平台建设。5.奥运场馆设施赛后利用的大型国际会展等活动。

  6.在所属行业内具有较高权威性的专业展会及承办国际专业协会全球年会等活动。7.在境外或外省市已举办两届以上,移植北京且将连续举办的专业品牌展会。

  六、古玩及艺术品交易业

  1.古玩艺术品修复技术的创新、研发。

  2.传统工艺美术品的研发及博物馆等相关行业对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3.具有创新性的艺术品交易方式。

  4.具有专业性、国际化水准的古玩艺术品交易活动。

  5.在国内外专业领域中具有广泛影响、高水平的古玩及艺术品展览。

  七、设计创意业

  1.利用设计创意手段对存量工业资源进行保护性开发利用。2.工业设计、工艺美术设计、建筑装饰设计应用。3.中国元素、民族品牌服饰设计。

  4.高附加值的精品印刷和商务印刷设计。

  5.提升工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设计与制造业融合的设计开发应用。6.设计交易渠道畅通、设计交易环境建设。

  7.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设计展览展示以及各种交流活动。

  八、文化旅游业

  1.具有民族、民俗特色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2.富含高科技、创新性的精品文化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3.具有北京传统和现代特色的文化旅游商品研发推广。

  4.培育北京文化旅游演出市场,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旅游演出剧目以及大型实景演出。

  5.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专项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

? 注册公司流程:

  1、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2、企业设立登记。

  3、前置审批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府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不需要。

  4、交存企业注册资金。

  5、办理法定验资手续。

  6、工商注册的审批、领取营业执照。

  7、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

  8、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9、税务登记。

  10、国税登记(国地税登记证已经合一,在地方税务填表打照,国税登记)。

  11、开设银行账号。

  12、开转资证明和划转资金。

  13、统计登记。

  14、社会保险登记。

?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

? 拍卖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和拍卖专业知识;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

?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典当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设立典当行报送材料

  申请人应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典当行章程、出资协议及出资承诺书;

(三)典当行业务规则、内部管理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五)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六)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近期财务审计报告及出资能力证明、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七)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许可程序:

  一、确定总量。商务部依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各地相应经济指标等确定调控总量和材料上报时间。

  二、接收材料。申请人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拟设典当行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收到设立典当行或者典当行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后,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商务部。

  三、商务部审查。商务部组织成立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复核。

  四、办理批件。根据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会议纪要,对于符合要求的设立申请,商务部向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下发批复,并颁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批复和典当经营许可证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不予核准的,通知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并说明理由。

  五、企业持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初审后,向市(地)级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持上述批件及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创意产业园计划书3篇 产业园商业计划书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