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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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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精彩11篇)

  【前言】本文是热心网友“cgb831”分享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精彩11篇),供大家阅读。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10年月日因涉嫌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10年月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区街区西园苑幢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12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12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

  20月21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4

  申请人:事务所律师。手机号。地址:省市区路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因一案,于20年9月11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5

  申请人刘,男,年月日出生,族,省市人,市总经理,住市区路号。系犯罪嫌疑人李的丈夫。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女,年月日出生,市人,市商城会计。因涉嫌罪,于年月日被市区公安分局拘留,现羁押在区看守所。

  犯罪嫌疑人李系申请人之妻,我们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经市医院妇产科检查,诊断李已怀孕近天。

  虽然李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但腹中的.胎儿是无罪的。为保证胎儿有一个安宁、正常的生活环境和胎儿的正常发育,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特向贵局申请候审,敬请允准。

  申请人为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李遵守有关规定,提出由刘担任保证人。保证人刘系刘之兄,为人诚实信用,有固定收入和住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保证人保证监督被保证人李遵守有关规定:①保证不离开本市;②保证随传随到;③不干扰证人作证;④不作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行为。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

此致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申请事项

  为涉嫌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

  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看押在看守所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请求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7

  申请人:刘××,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1391××××。

  系犯罪嫌疑人万××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万××,男,汉族,××市××村人,××厂××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xx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20xx年1月21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北京市京银律师事务所 律师

  地址:

  邮编:

  电话:

  申请事项

  为涉嫌的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由贵局刑事拘留,现看押在看守所内。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符合《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要求,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求贵局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年月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9

  申请人:XX律师务所XX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XX一案,于XX年XX月XX日经XX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XX案的犯罪嫌疑人XX(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亲属XX)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XX(或保证金为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xx,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住所地:济南市xxxx。执业证号:137xxxx。联系电话:xxx。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xx将强制措施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

  申请人作为犯罪嫌疑人xx的辩护人现向贵院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理由如下:

  一、对犯罪嫌疑人李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申请人已经两次会见了xx,根据对案情的了解,申请人认为对李xx取保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理由如下:首先,李xx所涉案件性质非社会治安类案件,而且李xx涉案行为性质不属恶劣,涉案情节比较轻微,体现在

  1、李xx没有向人索贿的恶劣情节;

  2、部分钱物虽是李xx收取,但她只是碍于情面、迫于无奈才暂时收下,准备择日退还;其次,李xx认罪态度较好,比较积极的配合了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 最后,李xx的丈夫李书章也已经被羁押,对李xx取保候审并不会有妨碍侦查的情形发生。 第二、犯罪嫌疑人李xx身体状况欠佳。李xx患有多发胆囊结石、胃炎、脂肪肝、冠心病、高血压、高血糖等重大疾病。而且其身体上有众多过敏源,并患有皮肤病(过敏性皮炎、湿疹),尤其是在7-8月份,雨季的到来致使空气潮湿易导致皮肤病的复发。犯罪嫌疑人现长期被羁押在看守所,居住环境阴暗潮湿,再加上近期多降水,不仅不利于病情恢复,反而可能导致病情进一步恶化,出现生命危险。

  第三、对李xx取保候审有利于侦查的顺利进行,节约司法资源。李xx今年55岁,年龄较大,且从今年2月25日以来一直被羁押在看守所,至今已五个多月。特定的环境对她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使

  她原本就不好的身体雪上加霜,健康状况堪忧。根据会见时李xx的陈述,她视力下降严重,四肢无力,头疼失眠,精神恍惚。这种身体状态也不利于检察机关对她的讯问。相反,如果检察机关能够对李xx取保候审,让李xx换一个新环境,恢复相对较好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反而有利于她回忆起一些模糊的涉案事实,从而配合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进而能够协助检察机关尽早结案,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贵院的.司法资源。

  第四、对李xx取保候审更能体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彰显人道主义精神。犯罪嫌疑人李xx家中年迈90岁的母亲一直由其照料,其丈夫万xx亦于20xx年5月4日被逮捕。老人年事已高,在经过李xx夫妇双双被捕的打击后,变得更加脆弱。现在老人无人照顾,生活难以为继,精神状况让人担心。另外,李xx家中也有孩子需要她的照顾。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一直较好,自李xx夫妇被捕后心灵遭受较大的创伤,人也变得沉默寡言。老人和孩子是无辜的,恳请贵院从关爱老年人、关注在押犯罪嫌疑人子女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进一步发扬和彰显贵院人性化办案的精神,对李xx进行取保候审。如果能对李xx取保候审,将会塑造贵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彰显贵院和整个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精神,体现法律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对整个社会也将起到良好的宣传和示范教育作用。

  综上所述,李xx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对李xx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且有利于案件的侦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

  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向贵院提出上述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对李xx取保候审!

  此致

  xx市xx区检察院

  申请人:xx

  山东xx律师事务所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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