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吾小秘【www.wxiaomi.cn】,您身边的文字小秘书!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时间: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11篇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王,江苏汇君律师事务所 律师 。

  联系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建国西路75号财富广场B座903室。

  联系电话:

  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张,男,40岁。于20年月日因涉嫌行贿罪被刑事拘留 ,并于20年某月某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南京某某看守所。

  申请事项:

  应张的妻子许的要求,为张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首先对贵院依法安排我们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张表示由衷的感谢!现我们根据了解的情况特向贵院反映,依法为张申请取保候审,请求贵院予以批准。

  对张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规定:“人民法 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 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辩护人认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张涉嫌行贿,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其在南京有固定的住处(南京市某区某街区某西园某苑某幢某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张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院批准。

  此致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张律师。

  通讯地址:朝阳区饭店B座1612

  电话:13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方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方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年3月18日经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我受方委托担任方辩护人。

  查方已经被羁押8个月又12天,已经超过法定的羁押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4条、第95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取保候审!

  请予批准。

  此致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签名)

  律师事务所(章)

  20年1月13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3

  申请人:事务所律师。手机号。地址:省市区路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潘政礼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因一案,于20年9月11日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潘潘政礼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省)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4

  申请人: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于XX年X月X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而被逮捕,现羁押于XX市第一看守所。受犯罪嫌疑人XX家属XX的委托,并征得XX本人的同意,北京隆安(XX)律师事务所XX担任XX的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和XX亲属的授权委托,结合犯罪嫌疑人所涉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情况,杨晔蓉律师申请对XX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具体理由如下:

  1、嫌疑人XX的.罪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系非暴力性犯罪,获利仅290元,也没有其它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属于《刑事诉讼法》第65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可以采取取保候审。

  2、嫌疑人XX系初犯,没有其他犯罪前科,此次行为是因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案发后,XX在公安机关抓捕过程中没有拒绝、阻碍、抗拒、逃跑的行为,归案后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回答讯问人员的问题,交待自己的不良行为,其涉嫌犯罪的有关证据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且XX已深刻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悔罪态度好,无畏罪潜逃的可能。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3、XX儿子年仅XX岁,正上小学,需要母亲照顾;父母公婆四位老人年迈体弱,受此打击更如雪上加霜。若能将XX取保候审,回归家庭,必将更有利于嫌疑人的教育改造,而且符合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要求。

  基于以上理由,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要求,为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犯罪嫌疑人家属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人保证做到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嫌疑人的情况,并且保证做到:遵守法律,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不离开本市。

  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

律师:XX

  XX年XX月XX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x事务所xx律师。手机号xxxxxxxx。地址:xx省xx市xxx区xx路xx号。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xxx予以取保候审。

  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xxxxxx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省)xxxx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本案犯罪嫌疑xxx的父亲的要求,本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保证金为xxxx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和第xx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6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盗窃罪一案,于20年月日被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区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的配偶宋某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李某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自行到派出所投案,如实交代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良好,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李某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自行向公安机关投案,其情节应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嫌疑人李某盗窃的涉案物品价值并不很高,且赃物已退还给被害人,被害人的财产利益并无任何实质损害。

  在案发的第二天,李某即将盗窃的`笔记本电脑亲自送还被害人,并当场给被害人下跪,声泪俱下地表达深切的忏悔之意。尽管李某盗窃的笔记本电脑鉴定的价值为5000元,但李某已主动亲自退还赃物,并未给被害人造成实质的财产损失,而这样的涉案数额相对于北京的高消费水平而言着实是微不足道的。除此之外,李某还支付给被害人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往没有任何前科劣迹,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的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嫌疑人李某此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记录,本次犯罪尚属初犯。犯罪嫌疑人与妻子二人从外地来到北京,租住在区的农房中,由于文化素质不高,缺乏一技之长,生存压力很大。李某自20年春节之后,开始在快递公司担任送递员,每日收发快递的数量超过70余件,工作十分辛苦,但工资却并不高。

  由于文化素质不高,李某在作案时根本没有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犯罪的主观恶性非常小。李某走上犯罪的道路,是一念之差、心存侥幸,是由于教育的缺失所致;也可以说,是生活上的困苦和初到北京的无助让李某犯下了令他追悔莫及的错误!

  四、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行为没有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亦不大。

  李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害人的房屋没有上锁,屋中空无一人,可以说是由于被害人的重大失误,为李某实施犯罪行为创造了条件。李某的犯罪手段极其简单,相比较那些情节恶劣、手段残忍的暴力犯罪分子,李某的行为不存在任何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也非常小。

  五、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还有其自身的客观需要以及其妻子需要专人照顾等因素。

  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宋某,现已怀孕三个月,在北京孤苦伶仃、无人照料;且自李某被羁押后,宋某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苦,其终日担惊受怕,急需丈夫的照料。此外,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月日被犬咬伤,亟待注射狂犬疫苗,然而狂犬疫苗活性的维持需要特定的环境,患者只能到医院注射,故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实施取保候审是客观现实需要。

  20年月日,北京市博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鑫与实习律师周妍到朝阳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李某一见到律师,就不禁淌下悔恨的泪水。经过公安机关的教育改造,其已经幡然悔悟,一再表示要改过自新,今后一定踏实做人,绝不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也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向被害人真诚的说一声“抱歉”,由于他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一定的麻烦。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主观恶性小,对其实施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恳请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九十六条之规定,准予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取保候审!

  律师:

  律师事务所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7

  申请人:xx,女,汉族,市村人,住市村,联系电话:。系犯罪嫌疑人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男,汉族,市村人,厂(职务)。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20xx年x月x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20xx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x年x月x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8

  申请人:曾某某(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男,1984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北流市城南二路306号。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本人系犯罪嫌疑人曾某的儿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的规定,现为犯罪嫌疑人曾某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犯罪嫌疑人曾某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证据不充分,且其被捕前有正当职业,人身危险性及主观恶性不大,在侦查阶段能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态度好。

  2、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曾某直接参与了此次敲诈勒索犯罪,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曾某参与、组织和策划此次犯罪。

  3、为保证犯罪嫌疑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所有的各项规定,本人愿作保证人或提交一定的保证金,保证并监督犯罪嫌疑人严格遵守法律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2条之规定,特申请对犯罪嫌疑人曾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20xx年x月xx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9

  申请人: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

  因涉嫌非法持有罪,于年月日被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持有一案,于年月日经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罪名的性质以及案件有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的条件,而且现在厂急需犯罪嫌疑人回来参与筹划管理,另外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间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月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刘xx,女,汉族,xx市xx村人,住xx市xx村,联系电话:xxx。

  系犯罪嫌疑人万xx之妻。

  被申请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xxx

  万xx,男,汉族,xx市xx村人,xx厂xx会计。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20xx年x月x日被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关押在xx市看守所。

  申请事项:对万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挪用公款一案,于20xx年xx月xx日经xx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公安机关的侦查完毕,已报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考虑到万xx挪用公款数额较小,无前科,无共犯、认罪态度好,赃款已经全部退还,有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万xx去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愿依法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请贵院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刘XX

  20xx年1月21日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

  申请事项:

  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理由:

  年 月 日 市 区以涉嫌对刑事拘留。现羁押于 市 区看守所。申请人及本人均向提出了对其取保候审。

  对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是指犯罪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本案犯罪嫌疑人涉嫌,结合本案其主观恶性较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无任何前科,无任何不良记录。平时工作认真负责,表现极为良好。其在有固定的住处(市区街区号),随时可以传讯,保证做到随传随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特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请求贵批准。

  为此,申请人及自愿为的担保人,依法履行保证人的义务。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11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