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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时间: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汇编15篇】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男,汉族

  请求事项:

  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事实和理由:

  20年3月11日20时许,被告驾驶着车主系和西安蓝宇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号车,沿朱雀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交大一附院东门,适逢推自行车沿人行横道由西向东横过道路,驾车与相撞,碰撞后号车因避让不当驶入对向机动车道,与号车相撞,两车受损,受伤,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救治,诊断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

  1、右额叶脑挫裂伤,

  2、颅底骨折;

  3、左枕部硬膜外血肿;

  4、双侧感音神经性聋。

  于20年3月12日入住该医院治疗,于年月日出院共天;出院后原告遵医嘱先后数次复查,诊断为:双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60dB),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花费了大量的费用,至今还经常感到各种不适症状,需要进一步的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营养费、护理费和后续医疗费。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年月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2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伤残等级鉴定

  事实与理由:

  贵院依法受理的申请人与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特申请贵院委托相关鉴定机构对申请人是否构成伤残及伤残等级(赔偿指

  此致

  敬礼!

  申请人:申请书模板

  年月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请求事项:请求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事实与理由:

  王某某系申请人公司的职工,在生产岗位工作。年月日上班时间,王某某因疏忽大意在工作场所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发生后,申请人积极为王某某进行治疗。王某某于年月日自行委托广东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伤残等级9级。但事实上王某某在工伤事故发生前在相同的受伤部位早已存在过旧伤,因此申请人认为上述鉴定结果不符合事实,不应由申请人承担其旧伤的责任。

  据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申请仲裁机构对王某某的伤残一事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鉴定结果。

  此致

  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4

  申请人:县中板厂,住所地:县镇号。

  负责人:,职务:厂长。

  被申请人: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

  负责人:,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年12月2日作出的字号关于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现依法提出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一、请求复议机关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人劳社字号关于认定为因工负伤的决定;

  二、请求复议机关依法作出受伤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事实与理由:

  一、受伤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一)并非是在工作时间受伤。申请人生产工人实行计件工资,开工受天气及原材料影响,工作时间是不确定的,开机才能开工,开机时间就是生产组工人的工作时间,不开机就不是工作时间。年10月8日上午受伤当时,所在的生产组因为机长去维修机器,完全关闭了旋切机,并未开工,住在厂内,尚处于休息状态,并不是在工作时间受伤。

(二)在厂内受伤并不等同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在工作场所内受伤。吃住均在厂内,只要他呆在厂内,他的任何受伤都是在厂内,如果不分清具体情况就一律认定是在工作场所受伤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也是极不公平和极不科学的。

(三)受伤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伤。

  1、工作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劳动并能创造劳动价值的行为。申请人有严格的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岗操作,工作岗位是锯木,而不是切板,刚到申请人厂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会操作旋切机,申请人更不会安排操作旋切机,擅自操作机器的行为属严重违纪行为,其行为不是为了工作,不能创造劳动价值,反而是破坏申请人生产的行为。

  2、开机主观上不是为了工作。申请人所有生产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别是机长不开机时,生产组根本无法工作,在没有工作安排的情况下,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5

  申请人:杨某,男,汉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驾驶员,身份证号:,住连云区宿城乡宝山村宝山组X号,

  被申请人:连云港宁海建材有限公司,住连云港市宋跳工业区振兴路X号 。

  法定代表人:徐。

  请求事项:

  1、请求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20年3月至劳动终止日的社会保险。

  2、请求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给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费、鉴定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工资、欠发工资、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年3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从事驾驶员工作,并于上班当天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两份合同都被被申请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请人都没按法律规定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20年4月10日中午时分,申请人在驾驶被申请人的苏G号货车往开发区中粮直属库送货途中,行至黄海大道与242省道路交叉路口处时,被一辆苏G号重型自卸货车撞到,并经交通巡逻支队开发区大队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致申请人受伤,后申请人被送到解放军一四九医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等费用近元,被一四九医院诊断为:右股骨干骨折,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导致申请人不能独立正常生活,需要专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脚还行动不便,病情稳定后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申请了工伤认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处依法作出了连人社工认字[20]第499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受伤部位及伤情为工伤,20年5月17日连云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连劳鉴通【20】578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认定申请人为八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事宜,致使申请人在受伤后不能得到相关保险待遇,为此申请人找被申请人多次协商具体赔偿事宜,可惜至今申请人仍没有得到被申请人一点应有的赔偿。综上,被申请人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特向贵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申请人:

  20年 9月 12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6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家住,身份证号码,系工伤职工,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事由:申请人年月日在工作层采煤机尾卸冷却水管时,被铁丝回弹打伤左眼,经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压砸伤;左眼钝挫伤:1,球结膜裂伤,2,结膜多发异物留存,3,视神经挫伤,为工伤,申请人伤情基本稳定,现已出院,至今,申请人头部头痛,左眼视物模糊(超过半米即彻底看不见)劳动能力明显下降,给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申请人所受伤害经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晴人社工伤认定字(20)070号)认定为工伤,特向黔西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诚望贵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所受伤害给予伤残等级鉴定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年二月二十八日将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建筑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建筑有限公司于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到其工地上做工。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

  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此致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8

xx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xx(用工单位)的员工,身份证号码:xx。于20xx年xx月xx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9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本人是××××用工单位的员工,

身份证号码:××××××××××。

于××××年××××月××××日因工负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请给予办理。

  致此

  敬礼!

  申请人:XX

  XX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0

xx县人社局工伤认定中心:

  申请人:冯xx,女,1980年8月出生,安徽xx人,现为xx县全军乡中心幼儿园教师。20xx年11月日上课期间,大班幼儿园孩子到操场上游戏,在下教学楼楼梯时,因同学摔倒,我急忙赶过去扶他,不幸跌倒,造成左脚受伤,不能行走。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xx县医院)检查为左脚踝骨骨折,住院天,花费大约2600余元。根据相关法律和文件规定,本人认为此次事故符合工伤条件,故向贵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望予批准为谢。

  申请人:冯xx

  20xx年12月4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xx,性别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x。xx,x,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xx。

  被申请人:xxxx

  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x

  定代表人:xx

  职务:xx

  地址:xx

  电话:xx

  请求事项:

  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xxxx在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

  事实与理由:

  事实与理由xx年7月15日,申请人哥哥xxxx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xx年9月26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xxxx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xxxx死亡。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xxxx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

  此致

  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2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生,家住,身份证号码,系工伤职工,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伤残等级鉴定

  申请事由:申请人年月日在工作层采煤机尾卸冷却水管时,被铁丝回弹打伤左眼,经黔西南州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压砸伤;左眼钝挫伤:1,球结膜裂伤,2,结膜多发异物留存,3,视神经挫伤,为工伤,申请人伤情基本稳定,现已出院,至今,申请人头部头痛,左眼视物模糊(超过半米即彻底看不见)劳动能力明显下降,给今后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申请人所受伤害经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晴人社工伤认定字(20)070号)认定为工伤,特向黔西南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诚望贵会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申请人所受伤害给予伤残等级鉴定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日期: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3

  申请人:严某,性别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cccc8。严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4210xxx。

  被申请人:xxxx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严某在20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20xx年7月15日,申请人哥哥严某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20xx年9月26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王某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严某死亡。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严某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此致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签字):年月附:相关证据材料1、工地施工员张某的,严某在确实正升公司工地务工,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4

  申请人:严某,性别男,1969年5月29日出生,汉族,现住申请人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cccc8。严某,男,1972年10月17日出生,汉族,现住一八四团团部,身份证号码:4210xxx。

  被申请人:xxxx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电话:

  请求事项: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哥哥严某在20xx年9月26日的死亡为因工死亡。事实与理由:事实与理由20xx年7月15日,申请人哥哥严某在被申请人正升公司承包的工地务工,20xx年9月26日乘坐该公司拉砖的货车(新G东风重型自卸货车)在回工地的途中,因车辆制动失灵,失去控制,司机王某让乘车人跳车,乘车人跳车后造成严某死亡。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哥哥严某死亡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其死亡为因工死亡亡。此致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签字):年月附:相关证据材料1、工地施工员张某的,严某在确实正升公司工地务工,已经形成事实上劳动关系。2、交通事故认定书一份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 篇15

  申 请 人:张万柱 性别:男出生年月:1966年12月20日 工作单位:陈巴尔虎旗龙达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作岗位:岩工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内蒙古额尔古纳市矿区平安路135号

  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1月4日8点15分左右,1号井岩工班四位同志,在六一硫铁矿的2中段中深孔采场进行敲帮问顶工作后,没发现顶板有险情。王松成、张万柱拿起爬子进行扒渣,这时顶板突然自然脱落一块矿石,将张万柱推倒,左腿跪下至到漏斗底部(漏斗深度在4-5米左右)将腿砸伤。

  此次事故经呼伦贝尔市人民医院初步诊断:1、左胫腓骨、跟骨粉碎骨折2、左外踝骨折,左内踝开放性骨折3、创伤性休克4、头部开放性外伤5、左肺挫伤6、肾囊肿,血肿不除外。后转入黑龙江省医院,经诊断:左胫骨平台粉碎性骨折并感染,左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左跟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小腿骨筋膜室综合症,左外踝感染,后将左大腿截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此次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申请人:张万柱

  20xx年2月7日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书【汇编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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