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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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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电子合同11篇

  【导语】以下是热心会员“kechuoxun”收集的房屋租赁电子合同11篇,供大家参阅。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位置、装修及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2、该房屋室内现有设备包括:防盗门1扇、床1张、电视1台、空调1台、洗衣机1台、冰箱1台、热水器1台、油烟机1台、衣柜1个、鞋柜1个、茶几1张、椅子2张、遥控器2个。其他:。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该房屋租赁用途仅为乙方个人住宿,不得擅自另作他用。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如乙方未按约定私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全部租房押金。因转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乙方要遵守深圳的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4、租赁期内,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备,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5、租赁期满,乙方应按时将房屋归还甲方。如乙方需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半个月主动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确认续租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如有家居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租金、其他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

  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每次租金必须提前7天支付。

  2、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元整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租房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或按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

  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3、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宽带费、物业费、有线电视费,以上费用与房租一同支付,甲方应提前7天将交付费用告知乙方。

  4、乙方必须已约交付租金及其他约定费用,如有拖欠达15天,甲方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5、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现金支付或网银支付宝转账付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费用承担:

  1、甲方应于年月日交付予乙方使用,甲方交房时应与乙方结清所有押金、租金等费用,办结后经応双方验收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2、租赁期间,因使用该房屋产生的水电费等相关其他杂费均由乙方承担,若有未列名费用,甲乙双方可以相互协商,在本合同备注条款注明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甲方出租该房屋,不出具租房发票。因租房产生的任何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应确保交付房屋及房屋内所有附属设备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各种相关规定。乙方对该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应尽合理使用义

  务。

  2、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并单方解除该合同。

  3、乙方故意拖欠租金、欠缴相关费用或提前退租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房押金。

  4、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回收该房屋,乙方应于合同终止或解除当天之前无条件迁出,若乙方拒不交回房屋钥匙及迁出,甲方有权进入该房屋处置屋内所有物品。

  5、甲方收取乙方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具收款收据,转账支付的,转账凭条可作为交付相关款项的证明。

  6、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7、其他补充事项:

  甲方(签名):

  签约日期:年月乙方(签名):

  签约日期: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2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地产事宜,订立本合同。

  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但同一间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转租。

  2、乙方转租该房屋,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并按规定向该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5、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该房屋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

  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房屋,经乙方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 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损坏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损坏的;

(五)乙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 月的;

(七)。

  7、违约责任

(一)该房屋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二)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三)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损坏,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租房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房屋原状/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8、其他条款

(一)租赁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房屋前 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签字后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由甲方负责按规定向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领 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甲方/乙方)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登记 机构办理变更、终止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具有同

(四)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租房合同规定索赔。

(五)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六)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上海市/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处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xx门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湖工正大门左侧317卢公汽车站旁甲方自行搭建的竹木房门面。

  2、乙方租用甲方门面,时间为20xx年3月25日到20xx年3月25日。形式为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年租金为柒仟元整(¥:元)。每半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500元,8000元为上限。

  4、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装修门面,甲方予以协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简易房的建设权力,并且在合同期内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数推出租金给乙方,无需其他补偿。

  5、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间,如要求退租门面,或是自己经营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转让,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水电的畅通及屋面漏水应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注册地址:/(身份证:)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 座首层 号铺(商铺)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 路(街)某某商业广场(商场)座首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物业管理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管理费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如果交付时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上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商品种类)。

  非经甲方及某某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将商铺用于经营其他任何种类的商品和用于其它任何目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并不表示对乙方行为的默认。

  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起租日的,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管理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在商场确定的统一开业日前 日签订本合同的,则乙方应在统一开业日前正式对外开业,否则每延迟一日,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期租金总额1%的违约金。但是本协议签订日在商场开业日前的,如商场开业时间晚于上述租期开始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但应支付水电等费用。开业日指商场具备对外营业能力时。乙方应按照商场确定的开业日对外营业。

  第三条 租金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 年 月 日前(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整)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年 月(第一个月如果不是整月时)租金按日计付,租金标准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日起届满一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 年 月 日(以商场开业日为计租开始日的,该日期应为开业起届满两年后的第一天)至 年 月 日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支付期限和方式

.1 支付期限

  首期(即租期开始之日至 月月底)租金在进场装修前支付。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 月的225日前向甲方交付下下 租金。

.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甲方或甲方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管理费

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29元,月物业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管理费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根据推广商场等经营需要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应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但在本租赁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后仍由甲方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

物业管理费支付方式

.1 物业管理费由乙方承担。

.2 物业管理费按月支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外,乙方须在每月的2二十五日前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万达商业广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交付下下月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自租期开始之日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租期开始日前进场装修前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首期物业管理费(从租期开始之日至月月底)。

.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按该等方式支付的款项均以物业管理公司或其银行实际收到款项之日为付款日。所有因执行本合同乙方付款发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第1页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能源押金元。商铺的水、电等能源费采取分户计量,乙方应当自行承担,从进场装修日开始计收。乙方应按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直接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水、电路损耗等能源损耗按照出租商铺实际用电量占商场总用电量的比例分摊。租赁期内前180日(不含免租期)能源损耗的月平均损耗将作为计算剩余租期内能源损耗数的标准。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部,上网专线条。

  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元/条。

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元,共计人民币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元/条,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管理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物业管理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管理费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保证金的扣除

  7.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均可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

  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180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180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乙方进场后,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物业管理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物业管理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未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状态(正常使用及时间因素的耗损除外)。乙方未恢复原状的,甲方可代为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律师认为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自行拍卖变卖租户财物是违法的,该条规定的办法只能是在情况紧急时采取,以牺牲较小利益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争取时间】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律师提醒,该规定实际上时给予乙方解除合同权利,只是其要负一定违约责任】

  1.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

【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律师建议,不要低于25%】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超过 三十 15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 乙方未经甲方和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物业管理规定的。

  1.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因甲方违约致使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在扣除乙方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能源费等费用后,退还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剩余部分(不计利息)。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三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如未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擅自关门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处罚款贰万元人民币。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种方式解决:

.1 提请南宁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通知

  甲、乙双方按照如下列明地址发送通知或其他文件: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任何一方若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项下任何通知、文件以传真发出的+,发出日期视为收悉日;以专人手递发出的,发至指定地址之日视为收悉日;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寄出后四日视为收悉日。

  无论乙方指定地址是否为商铺,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将任何通知、文件送至商铺后也视为送达。通知、文件送达后,乙方商铺人员应当立即签收并给予书面回执,如果乙方商铺人员拒绝签收,则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可采取留置(无论是否商铺是否有人)的方式送达,相应的留置照片或录像即可作为回执。

  第十九条 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物业管理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二○一年月日 二○一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期货电子化交易的发展极大的改变了期货经纪机构的传统业务运作模式。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期货电子邮箱管理办法》,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局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用于甲方向乙方完成交易结算报告及其他通知的发送业务,保证甲方法定义务的实现和基本服务的到位。甲、乙双方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指期货电子邮箱是指,甲方按上海证监局和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倡导统一规范送达的要求,定购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专项电子邮箱,通过互联网完成对乙方的交易结算报告和其它通知事项发送业务服务。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甲方发送邮件的发送日志以及收件记录并保存,应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要求时提供相关记录作为第三方证据。

  第二条 期货专项电子邮箱的建立,旨在形成一个具有一定诚信度的第三方,由其管理和存储客户数据,从而解决原有客户数据保存在期货经纪公司服务器、客户对数据没有控制权的问题,提高期货经纪公司诚信服务水平,有效保护客户利益。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提供的期货电子邮箱:,作为甲方向乙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首选方式。甲方须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按时向该指定邮箱发送日交易结算报告、交易结算月报告、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解除合同通知等通知(以下简称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第四条 甲方承诺与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约定其发送业务的唯一身份,确保使用安全,并做到有效避免“垃圾信息”进入该电子邮箱。

  第五条 乙方应当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及时登录到指定的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电子邮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的内容,对邮件内容有异议时应当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出。当乙方邮箱的总邮件体积超过容量限值,甲方有权应用邮箱管理工具直接删除乙方邮箱的所有信息(包括所有邮件),此操作不可逆,以保证乙方邮箱有足够空间接收甲方所发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首次登录邮箱时更改初始密码、自定义并全权管理邮箱密码。若因乙方向他人透露密码或由于乙方密码使用、保管不当,造成乙方信息泄露,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如遇密码遗失(遗忘)无法登录,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采取措施协助解决。但由此造成的信息送达时间延误及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只能用期货电子邮箱接收甲方发送的邮件,而无发送、转发等功能,如乙方将期货电子邮箱挪作它用而影响邮件接收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当乙方无法使用期货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期货电子邮箱为专用邮箱,乙方不得将该邮箱转让给任何其他人使用。

  第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发送的客户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等,一经发出,依据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的记录到达乙方期货电子邮箱,即视为甲方已经履行了向乙方的送达义务;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异议,则该结算报告或通知即为双方所确认的事实,并可作为未来相关国家机关认定事实的依据。

  第八条 甲、乙双方如遇不可抗力事件,如甲方计算机系统无法完成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的发送业务时,应及时按《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通知方式通知乙方;如遇交易所系统故障等致使当日结算无法完成,甲方将以邮件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使用电子邮箱及时了解结算报告及相关通知事项时,应及时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其它方式向甲方了解。

  第九条 甲、乙双方若对某一邮件是否发送到乙方的期货电子邮箱或对某一邮件的发送时间和原始信息有异议,应向上海市期货同业公会提出书面申请。电子邮箱技术服务商在收到上海期货同业公会的书面举证要求时,提供其备份文件进行解密处理,同时提供该部分邮件的发送日志和接收记录,以及保存时间内的完整性和不可更改性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定《期货经纪合同》的附属合同,其未尽事宜,参照《期货经纪合同》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修改和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的终止,须由提出方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甲、乙双方签定的《期货经纪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视为自动终止,无须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终止本合同或终止《期货经纪合同》时,乙方应同时填写《销户确认书》后,甲方可注销该邮箱。

  第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受权签字:

  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

  开户受权人(签字及/或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分销甲方代理产品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于乙方付清全部货款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电子产品买卖协议,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销售价格:

  1、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2、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规定的产品批发参考价进行产品销售。

  二、合同结算方式: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甲、乙双方进行合同结算,乙方向甲方发出的订货单传真件、复印件及甲方送货单等均可直接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三、货物运输方式:

  1、乙方书面订货后,甲方在2-5日内将货物运送至双方协定地点。

  2. 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

  第一条 产品名称、价格及数量

  电子产品购销明细、单价及数量见附表一及详细报价单。此价格经双方认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条 合同金额货物总额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下订单后2天内,乙方向甲方货款。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在本合同年度内向甲方进货不低于 万,甲方出货前1天内,乙方将剩余货款金额划入甲方开立的帐户上。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甲方负责把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预付款后日内。

  第四条 交货条件

  如在交货过程中遇到问题,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精诚合作的

  态度协商解决。

  1、逾期交货:未经乙方允许逾期交货的,甲方逾期交货一天扣除除甲方逾期产品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10天未交货的,乙方可以拒收,同时有权解除合同。并按预付款的两倍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逾期取货:如乙方暂缓要货,甲方将收取按暂缓要货金额1%的仓储费用。若乙方暂缓要货超过15天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须保证产品质量,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甲方须负责更换或退货。

  2、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乙方已经通过的电子产品,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3、及时验货,乙方应在收到货物3天内验货完毕。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日期: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方将其位于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该房屋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门面房屋出租合同。

  一、租赁标的: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本合同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该两间门面房前两年年租金为6000元/年,计10元。乙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自第三年起,该两间门面房租金随行就市,参照相邻出租房价格,由甲乙双方商定,但乙方必须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付清下一年租金。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乙方支付第一年租金之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乙方在租赁期内,可以根据营业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房屋的原生主体结构,费用自理。

  3、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该房屋,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4、合同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承租房屋,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5、以上条款双方应当全面自觉履行,否则视为违法,并承担违约金元,非违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一、房屋地址:

  南新村北区120幢401室内的一间单间。用于普通住房。

  二、租赁期限及约定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一年。自月日起至月日止。

  2、房屋租金:每月元。按月付款,每月提前五天付款。另付押元,共计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房屋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3、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普通住房使用。

  4、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给予经济赔偿。

  2、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但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进行维修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但其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四、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甲方同意乙方转租房屋的,应当单独订立补充协议,乙方应当依据与甲方的书面协议转租房屋,合同范本《租房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五、乙方违约的处理规定

  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入住时的水电数字:电,水)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9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订明租赁条款如下,双方各自遵守:

  一、房屋所在地,户型,月租金人民币元。

  二、交租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壹期租金,并在每期租金满提前天向甲缴纳下期租金;乙方不得借口拖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约,收回房屋。

  三、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作之用。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天通知对方。

  四、费用:租约期内乙方还必须承担租期内的费用。

  五、押金:乙方向甲方缴纳室内设施及水电等费用押金人民币。租约期满,乙方未拖欠任何费用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六、室内设施:。

  七、附注条文:

  1、甲方须出示房屋所有权相关证件,乙方必须提供合法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他人,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不退回押金。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乙方故意或过失损毁房屋或配套设备,乙方应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4、合同期满如甲方房屋继续出租,乙方在同等条件可享有租赁优先权。

  5、甲乙双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纠纷,可提请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裁决。

  6、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必须各自付清中介费用。

  八、补充条款:

  甲方签署:乙方签署: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10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交。每月月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区路号单元层室,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元整,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购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钥匙同时,乙方应支付购房款元(大写);剩余房款元(大写)在甲方将房屋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后,在交付乙方房产证同时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在时间内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壁挂炉安装费用、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电子合同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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