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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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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锦集5篇)

  【导语】本文是热心网友“wca7994”分享的房屋租赁合同(锦集5篇),供大家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租赁双方就出租方将房屋出租于承租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情况和租赁用途

  1-1出租方将坐落在的居住房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承租方。

  1-2承租方向出租方承诺,承租该房屋仅用作居住使用。

  1-3租赁期间,承租方可使用的该房屋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加以列明,作为出租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承租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2-1租赁双方约定,该房屋租赁期起止时间为。

  2-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于前将该房屋交付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进行验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有权要求出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赁双方约定,在上述租赁期限内,该房屋月租金为元。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擅自调整租金标准。

  3-2租赁双方约定,租金每个月一付。承租方应提前日出租方支付下一期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四条押金和其他费用

  4-1租赁双方约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押金金额为元。出租方收取押金后,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凭证。本合同终止时,出租方收取的房屋租赁押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约定由承租方承担但还未交纳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返还承租方。

  4-2租赁期间,该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信、取暖、有线电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其中上述费用应由出租方分担的,具体的费用分担比例或金额,由租赁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除上述费用外,物业管理费、服务费等其他本协议未提及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约定具体承担方。

  第五条出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5-1出租方保证有权出租该房屋,该出租行为已取得所有房屋权利人同意。

  5-2出租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租赁期间,承租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列明的附属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出租方修复;出租方应在接到承租方通知后的7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出租方逾期不维修、也不委托承租方进行维修的,承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5-3租赁期间,出租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出租方应在检查养护前7日通知承租方。检查养护时,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出租方应减少对承租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5-4房屋返还后,承租方留置在房屋内的物品,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

  6-1承租方保证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实,保证租赁用途符合本合同约定,且承租方对该房屋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承租方违反上述保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收回房屋,押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6-2承租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押金等应付的款项。

  6-3在承租方的承租期内,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终止时结清。

  6-4承租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因承租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承租方应负责修复。承租方不维修的,出租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5承租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在本补充条款中约定;如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未约定的,则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则应由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维修责任及合同终止后的处置,由租赁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

  第七条转租、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7-1租赁期间,承租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承租方转租该房屋的,应与次承租人订立转租合同。

  7-2租赁期间,未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房屋进行交换。

  第八条续租

  8-1租赁期满,承租方如果需要续租的,承租方应提前30日向出租方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8-2租赁期满,租赁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承租方继续支付租金而出租方未表示拒绝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双方成立不定期租赁关系。在不定期租赁关系中,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方提出终止租赁关系的,应自通知承租方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0日的宽限期。宽限期内,承租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出租方支付该房屋的租金以及由承租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8-3租赁期满前,出租方若准备另行出租他人,需在租赁期满前30日告知承租方,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九条房屋返还

  9-1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当日内返还该房屋,结清相应款项,保证房屋设施完好,房内清洁,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9-2除本合同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承租方返还该房屋时,该房屋及其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经出租方验收认可后,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十条终止本合同的条件

  10-1租赁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担责:

  (1)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房屋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征收的;

  (3)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房屋因不可抗力原因毁损、灭失,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5)签订本合同时,出租方已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租赁期间被处分的;

  (6)租赁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的。

  10-2租赁双方同意,出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承租方可通知出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出租方赔偿损失。

  (1)出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该房屋,经承租方催告后3日内仍未交付的;

  (2)出租方交付的该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存在重大质量缺陷,致使承租方不能正常使用的;

  10-3租赁双方同意,承租方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通知承租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承租方赔偿损失。

  (1)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居住用途的;

  (2)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房屋结构损坏的;

  (3)承租方擅自转租该房屋、转让该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4)承租方利用承租的居住房屋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

  (5)承租方逾期超过7日不支付租金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1)该房屋交付验收时,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存在缺陷,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出租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14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出租方同意减少该房屋的租金并变更相关条款。

  (2)出租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承租方,该房屋出租前已抵押,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应负责赔偿。

  (3)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造成承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出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3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提前终止合同,应与承租方协商一致,并按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向承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承租方损失的,出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未与承租方协商一致的,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该房屋。

  11-2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1)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非承租方因素除外),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逾期返还该房屋的,每逾期一日,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向其支付日租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2)承租方未征得出租方同意或者超出出租方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恢复房屋原状。租赁期间,若因承租方原因致房屋损坏,造成出租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租赁期间,非本合同10-2条款约定的情形,承租方中途擅自退租的,承租方应按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抵付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应负责赔偿损失与违约的.差额部分。

  11-3若租赁双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特别约定外,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的壹倍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12-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租赁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条款

  13-1若因承租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提前终止,在承租方结清其承担的水电费、煤/燃气费等生活费用并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包含但不限于违约金)后,出租方需退还承租方已缴纳的押金和剩余租金,以及承租方预付的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

  13-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租赁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若承租方实际居住的房屋地址与合同约定的房屋地址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履行的房屋地址为准。

  13-4在签订本合同前,租赁双方已线下沟通看房,充分了解并接受该租赁房屋的现有结构、附属设备及其他与房屋相关的信息。

  13-5签约双方签订本合同,又在线下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冲突部分以签订时间在后的租赁合同为效力优先;同时签订的,以实际履行之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为效力优先。

  13-6合同一方存在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相对方为此提起诉讼、或被牵连进违约方或侵权方与第三人的诉讼活动中来时,相对方因此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律师代理费用),均由违约或侵权方承担;

  13-7合同双方依双方协商的通讯地址向相对方以快递方式邮寄书面通知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投邮超过5日即视为受达。合同当事方若要变更通讯地址的,应由双方共同确认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内容与以上条款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出租方:承租方: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10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连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合同编号:商业用房版第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号,门牌号为,房产证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平房为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该房屋现有装修详细情况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 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2)(3)(4)

  (5)(6)(7)(8)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 。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章: 承租人(乙方)章:

  住所: 住所:

  证照号码: 证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第三方(仅作为见证人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签约地点:

  附件

  房屋装修情况及配套设施清单

  一、房屋装修情况介绍:。

  二、设施名称 型号 数量 状况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以下举例说明):

  1.燃气管道 煤气罐

  2.暖气管道

  3.热水管道

  4.燃气热水器 电热水器

  5.空调

  6.家具

  7.电器

  8.水表现数: 电表现数: 燃气表现数:

  9.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1)甲方将坐落在讷河市街(路)楼自有门市楼房号出租给乙方使用,租金每年元其中包括取暖费,不包括物业费。租期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保证房屋及设备安全完好,乙方须向甲方交保证金元。

  (2)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总计租金元,一次性交齐,或分期第一年合同签订时交齐元,并交齐保证金元,第二年要提前一个月交齐元,以下以此类推,第一年交的保证金顺延。

  二,乙方在租赁期间属自主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做好一切安全及防火工作,对室内外的一切设施必须爱护使用(包括门,窗,卷帘门,电路电器设备,取暖设备,上下水等),如有损坏必须及时维修更换,费用自理,并确保状态完好,防止次生灾害发生,造成损失要按市价赔偿。

  四,租赁期内,甲方如卖房,乙方有优先购买权,但不得干涉甲方。房屋交易成功,乙方确需退出,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即年租金的`百分之即元。并退还剩余租金。乙方与新房主进行协商是否续租,甲方不得干预。

  五,房屋到期前一个月双方要协商下一年是否出租,续租及租金等事宜,乙方如续租要交定金元,并在续租下一年的前一天交齐下一年租金,乙方不续租甲方有权在门,窗等位置粘贴招租广告。

  六,如果乙方需要对房屋从新装修,必须在甲方同意下进行,但承租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租赁期内乙方不得转租,如确需转租,应取得甲方同意。租赁期内如果房屋被开发占用,乙方有权就营业损失与开发商商榷要求补偿,承租期未满甲方须退还剩余租金,且不负赔偿责任。

  七,承租期内乙方不得在室内放置危险,易燃,易爆及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如违反自行负责。

  八,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不得擅自修改。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中介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20年月日起至201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元人民币,相当于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甲方应支付中介服务费元给中介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中介方处□)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中介方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

(明细清单)水表读数度,煤气表读数度,电表总读数度,峰度,谷度。防盗门钥匙把,电子门钥匙把,车库钥匙把。

  1、

  2、

  3、

  4、

  十一、中介方义务:

  中介方在受双方委托后,有责任积极为双方寻找合适的物业或客户,并促使租赁成功。在甲乙双方成交同时,中介方在收取中介费后,责任自行解除,若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中介方可出面协调双方纠纷。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中介方三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中介方签名(盖章)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锦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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