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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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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7篇

  本文是热心网友“pingdunaoxian”分享的商铺租赁合同7篇,欢迎参阅。

商铺租赁合同

商铺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

  注册或居住地址:

  邮编:

  电话:

  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出租的商铺座落地址,建筑面积㎡(使用面积㎡)

  第二条 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及条件

  1.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乙方每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现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开户银行:

  收款人名称:

  帐号:

  2.本合同一经签署,乙方即应交纳相当于个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终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电、煤气,电话等相关费用后,甲方即可退还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押金不予退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押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

  第四条 水电费、管理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甲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水电费、煤气费:乙方每月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3.电话费: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4.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引致租赁物内与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私、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房产转让规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应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为实欠租%。如拖欠租金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不退还乙方押金。

  2.甲、乙双方在合同终止前,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终止合同。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乙方在租赁期满不负责恢复原状,甲方有权自行恢复原状,费用从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涂刷任何涂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在适宜使用的清洁、良好状况下(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已经解除租赁关系的房屋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有权诉之法律。

  8.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房屋的相关资料原件和给乙方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包括出租房屋的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和出租许可证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甲方在租赁期内:

  (1)对本合同约定期内设施进行维修保养,包括;

  (2)对本出租房所属的大厦或小区的安全和管理负责;

  (3)负责租赁房屋的结构性维修。

  (4)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合同期内合法经营不受干扰。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可随社会物价指数变动而适当调整)。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若双方同意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无法修复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甲方须将所有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甲方配备的室内电器、家俱的数量、型号和装修的标准,以附件确认为准。

  第十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家具和电器如下:

  电器类:

  空调机台,(型号:)

  冰箱台,(型号:)

  彩色电视机台,(型号:)

  洗衣机台,(型号:)

  电热水器台,(型号:)

  抽油烟机台,(型号:)

  煤气炉台,(型号:)

  家具类:

  床张,(其中,双人床张;单人床张;上下床张)

  书桌张,(具体状态 )

  沙发套张,(具体状态 )

  茶几张,(具体状态 )

  餐桌张,(具体状态 )

  餐椅张,(具体状态 )

商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房(以下简称甲方):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内容

  1. 甲方将位于 号商铺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商铺具有合法产权。

  2.甲租赁给乙方的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同意乙方所租商铺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4.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铺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

  5.该商铺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租赁期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租金及其它费用

  1.合同租金标准为元人民币/平方米/月,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2.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人民币/平方米/月,每月物业管理费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

  3.商铺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在免租期满后开始正式计算,乙方在免租期满后天内将第一个月的月租元人民币交付甲方,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月租金在本月前天交付。

  4.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

  5.商铺的租金由第一次交付租金之日起的第年起,每年租金按%的增幅递增。

  6、合同租赁定金:人民币元(大写:整) 。

  7、租赁合同签署:甲乙双方签定本意向书后,乙方应于个工作日内签署该商铺的租赁合同。双方同意本意向书的租赁条款将作为租赁合同的原则条款。若乙方在签署意向书后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定金,或未能按甲方通知签署合同,甲方有权终止意向书,乙方所交定金不予退还。如因甲方原因,在签署意向书后未能在个工作日内同乙方签署以甲方合同范本为范本的正式租赁合同,乙方有权终止意向书,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乙方定金。

  8.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商铺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9.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10.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11.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商铺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 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三) 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

  (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

  (五) 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

  (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甲方须负责租赁影院区域一次性消防验收合格及办理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影院二次消防相关手续,甲方予以配合。

  (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

  (八)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商铺的使用安全,该商铺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九)甲方应做好商铺周边环境的安保工作,如因甲方安保不到位导致乙方损失应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

  2.乙方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工商税务所征费从承租日起由乙方承担)(四)乙方放弃或不租商铺,所有流动资产和库存货物,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无权干涉。

  (五)乙方如果想放弃和不续租甲方商铺,需提前三个月给甲方提出异议,达成协议后方能放弃,如合同期满不清仓,甲方有权处理一方货物。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作本合同定金。

  2.乙方所交定金,若乙方违约造成本意向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该定金甲方无需返还。

  3.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意向书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本意向书,乙方不承担任何不利后果。

  4.待合同签订后,该定金转作乙方正式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 房屋装修或改造

  1.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商铺进行装修或改造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商铺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乙方装修所花费用,甲方按每年%折旧,于年内折完,如乙方重新装修,甲方不承担重新装修的费用。

  2.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对所租赁商铺进行的装修、改造或所设置的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租赁期满后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则依附于商铺的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需支付恢复商铺原状的费用。

  第七条 续租

  1.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第八条 其它

  1.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3.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4.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 违约

  1.甲、乙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商铺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

  3.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4.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商铺。

  5.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6.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7.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8.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商铺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9.甲方因商铺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商铺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10.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商铺。

  (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三) 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的。

  第十条保密条款:除非征得他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本意向书中的任何条款、条件。对由于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和所有损害,违约方同意给予守约方赔偿,并承担全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纠纷解决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本意向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正式签订商铺租赁协议,本意向书与正式租赁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内容不同时,以正式商铺租赁协议为准。

  4.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3

  订立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赁商业房屋一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事项:

  第一条:出租地址

  甲方将位于,建筑面积为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场地使用,乙方经营范围和房屋租赁用途在租赁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同意承租,租赁面积为米,租赁面积最终以产权证书登记的面积或者产权管理机关核定的面积为准。乙方对上述租赁场地及面积已现场踏勘。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个月。

  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需要续租,须提前 60天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申请,双方重新议定租金后,方可签订续租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不再继续租赁。

  第三条:租赁保证金

  甲乙双方商定本房租赁保证金为元(人民币大写: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

  甲乙双方商定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正常终止后十五日内,若乙方无拖欠房租及其他费用时,对商铺无损坏,并且将商铺拆除的隔墙恢复后,不影响房屋的二次租赁,甲方将租赁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计息)

  第四条:租金价格与租金交付时间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为元,月租金共计(按产权建筑面积计) 元(大写:);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内预付下一期租金。

  甲方税款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办理

  第五条:租赁期间的商铺修缮和装修

  1、乙方应妥善使用商铺内的设施,保护房屋原结构和设备不受破坏(因室内装修、装饰需要,经业主同意拆除室内隔墙及墙内设施、设备除外),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维修由乙方负责。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和外观的前提下,可以对所承租商铺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其装修方案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再向物业管理方申请施工。乙方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场装修并服从物业管理方的统一管理。租赁期满后或者依法解除租赁后装修物的权属处理,双方商定如下:

  (1)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未达成房商铺续租协议时,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和搬离可移动设施、设备,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至出租交付时的原状。

  (2)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依法或者依约解除租赁合同的,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内固定装修物时,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至出租交付时的原状。

  (3)租赁期内,若乙方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该商铺使用权时,须经甲方同意,并满足甲、乙双方原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件,并且租金不低于当年每平方米的单价。受让方需与业主重新签订房屋租租赁合同,装修物权归属乙方处置。

  第六条:甲、乙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相关物业管理文件中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缴纳维修基金除外),在本合同期内,转由乙方享有并履行(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公共区域发生费用等各费用的交纳),甲方与物业公司已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相关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4、乙方知晓甲方有意出售本房产,若乙方未在本协议生效7日内书面表示愿意承购本房产,则视为本条约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时,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

  5、乙方应遵守《用户手册》、《装修守则》以及本物业的其它管理制度。并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消防安全责任书》及其它物业管理文件,以上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6、该房屋本身的保险费用由产权人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的人身、财产(货品等)的安全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租赁期间对该房屋造成的损毁由乙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1)擅自改变租赁商铺的经营范围;

  (2)利用承租商铺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计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两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装修损失。

  3、乙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终止合同。乙方享有转让权。乙方转让,须告知并征得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

  4、因业主转让房产所发生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乙方的经营权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八条:免责条款

  如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毁,造成甲、乙双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而终止合同,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结算,多退少补,甲方退还乙方全额保证金。

  第九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1、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后自行作废。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简称甲方): 通渭县第二幼儿园

  承租方(简称乙方): 通渭县农村信用社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范围及用途:

  甲方同意将位于通渭县第二幼儿园门前右侧一层第二、第三间门面 ,在良好及可租赁的状态下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经营范围),出租商铺的建筑面积为㎡。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为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每五年随市场价格浮动调整一次。

  第三条 租金、保证金:

  租金为130元/平米/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租金每年一次性付清。每月租金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甲方在收到租金后应当给乙方收费凭证。

  第四条 设施及费用承担:

  1、房屋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房屋租赁税)由乙方负责。

  2、如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合同期满后,不得拆除地面地砖和吊顶。

  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商铺产权清楚,若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签订合同之时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

  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水电费(标准为电费每度 ,水费每立方 ,若低于供水、供电部门实收标准,应以供水、供电部门为准)及其它各项费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2、未经甲方和有关部门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的结构作任何改动,乙方对该房屋的装饰应以不损坏该房产整体结构和设施为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

  3、在租赁期间,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其他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4、承租期内,由被盗、火灾等事故造成损失,和乙方人为造成事故,损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未违反租约的前提下,有权优先续租该房屋。如要求续租,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再由双方另行商议续租事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发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内完全有效,不得单方解除。

  1、租赁期届满。

  2、因乙方过错严重造成房屋毁损的。

  3、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达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强制征收或拆除该房屋的。

  5、乙方迟延交付房租、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纳费用超过10天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合同总值的300%违约金,并赔偿其他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补充约定:

  承租期内,若因国家政策变动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应提前半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通知要求办理终止合同手续,按时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甲方必须负责退还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时间的租金。

  第十条 甲方应提供产权证(或具有出租权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合同使用。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与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出租物坐落

  甲方将坐落于市号“”号商铺,出租给乙方,总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与套内面积均发生差异时,每平方米租金不变,以产权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房屋及其他费用,租赁物具体移交状况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叁年。

  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甲方同意续租的,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前甲方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甲方不同意续租。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元/平方米/月,租金每季度缴纳一次,乙方应于每季度初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则乙方需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超过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第四条税费、保险费承担

  房产税、契税等所有税金均由乙方缴纳。如乙方需要甲方开具整规财税发票,费用及相关税金由乙方缴纳。需要保险的项目均由乙方自费投保。

  第五条出租物及附属物的移交状况及返还要求

  甲方将上述房屋级附属设备设施出租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实地清点,出租物移交时状况如下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保证对上述所有承租物的完好状况均已知悉,上述承租的房屋室内墙面、地面完好、门窗及玻璃无破坏(门窗把手均完好齐全),其它附属设备设施及附属物外观均完好无损,经双方当面清点并实验,全部符合整常使用要求。乙方在接手上述物品后保证在承租期内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该物。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2、租赁期满未能续约或合同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乙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十日内将租赁的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双方当面清点,如发生损坏、丢失等,乙方按照租赁期满移交时新购买该物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六条租赁用途

  乙方承诺,承租上述场地及其附属物仅作为办公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改变上款约定的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租赁年租金。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责任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交由乙方实施。

  2、协助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教育。

  3、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整常的经营活动。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承租范围内的安全、卫生等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其经营活动,但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2、乙方应按期支付租金及各项税费。乙方承租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暖气、通讯、设备、光缆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合理使用并爱护配套设施,租赁期限内,如水、电、暖气、门、窗、设备设施出现毁损的,均由乙方自费维修。

  4、乙方必须遵守公安、消防、城建、环卫、市政、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规定。

  5、乙方装修、安装、改动附属设施等,应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修改或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拒绝乙方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盗、防火、防抢等工作,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间,乙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乙方承租期内不得将上述承租物转租任何第三人。

  8、乙方不得在租赁场所和利用租赁物从事违法经营、犯罪活动或因任何原因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造成甲方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全部责任。

  9、因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装饰而使租赁物增值的,本合同终止时或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或破坏乙方承租期间的任何装修和装饰物,将承租物完好无损的移交甲方。

  第九条关于乙方负有保护租赁物责任的约定

  为保证租赁物的整体外观完好、达到合理使用寿命,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不得擅自将住宅及附属用房如储藏室用于营业、办加工厂等。

  2、乙方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不得占用或损坏楼梯、通道、屋面、平台、道路等公用设施及场地,不得在任何部位加建任何房屋、设备、设施及附属物。

  3、乙方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十条乙方保证合理使用租赁物的约定

  为保证小区良好生活秩序,乙方不得违反下列约定,否则甲方经二次书面通知,乙方仍未整改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各项防范制度。办公区域内无“黄、赌、毒”,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

  2、乙方必须保证承租范围内整洁卫生,不得在租赁房屋上乱贴乱挂、设立广告牌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宣传标语。

  3、乙方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

  4、消防安全

  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甲方的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消防器材,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期间,确因维修等事务需在租赁物内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如电焊明火作业),须按规定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限内,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如要求退租的,应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按违约处理,并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赔偿。因甲方自身原因提前解除协议的,按约定支付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若因政府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变更或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因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经甲方三次书面通知未改整的。

  2、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3、乙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出租物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因素致乙方不能继续承租的。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章):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经营、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拥有经营管理及所有权(市区街号)的商铺共间,合同约定套内面积㎡的铺面出租给乙方,作为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第一年使用费为人民币¥(大写:)以后每年租金总额上调百分之八。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的租金人民币(大写:)

  其余租金支付方式:.

  第三条:水电费、保洁费、电话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管理费、保洁费、水电费、电话费、宽带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但正常磨损除外。

  第四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租赁期间,不允许乙方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

  第五条: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实欠租金和费用的3%收取,如拖欠租金15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2、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商铺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商铺中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和经营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均由乙方负责。

  8、租赁期间,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在租赁期内)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两通。

  2、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和经营权,但是,因偷盗行为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乙方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3、乙方自己在未公开其经营性质及经营种类之前,甲方不得随意将其商业信息对外泄露。

  第七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的租赁房屋需继续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第八条

  租赁期间,若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本合同可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解决。若非甲方主观原因造成租赁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的,甲方须将押金及预付租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九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以双方根据的有关规定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租赁期间,乙方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甲方经办人:  乙方经办人:

  甲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乙方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

商铺租赁合同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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