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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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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房房屋租赁合同(合集8篇) 租凭库房合同

  【导语】本文是会员“taofu”分享的库房房屋租赁合同(共8篇),供大家品鉴。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邮 编: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邮 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邮 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 库区第区号仓库楼单元号货位之库房(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库房荷载。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普通干货仓,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按以下两种形式中实行( )管理形式:

  A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B由乙方委托甲方派员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倍,即人民币元(大写: )。

  租金

  租金为每日每平方米人民币元,按实际天数计收。

  物业管理及相关费用

  有关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同库区物业管理公司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供电增容费

  乙方如需增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供电增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装卸费:按甲方公司“货物装卸搬运收费标准”计收,该收费标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加班费: 在甲方公司正常上班时间以外进出货的,按在库作业人员每人每小时10元人民币计收。

  上述各项费用,以甲方每月发给乙方的收费通知单所列数额为准,乙方若有异议,需在接到收费通知单之日起贰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乙方认可。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分租赁保证金人民币 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本合同生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即人民币 元。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五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

  帐 号: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1‰。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仓库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消防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制度,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消防主管部门批准。甲方有权根据需要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

  乙方保证库房货物堆垛整齐,按消防条例留足主通道(米宽),副通道(米宽),消防箱周围米不得堆放货物,货物与墙等五个距离:墙距(外墙50公分、内墙30公分)、灯距(60公分)、顶距(80公分)、柱距(20公分)、堆距(30公分)。

  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有毒、有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盐渍、油类、水泥等易污染货物以及盗抢盗版侵权等违法货物,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库房站台周围及停车场地为公用设施,乙方不得私作其他用途。

  各库房的结构、各种设施、供电、供水容量是按设计标准配设,乙方不得随意增加容量,不得乱拉、乱接临时电线或水管,不得改造库房结构及设施。

  乙方不得在库房从事加工、装配业务,不得在库房或理货办公室住人,不得在库房及办公室烧开水或煮食物。

  第八条 保险责任 在租赁期限内,甲方负责购买租赁物的保险,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责任险)。若甲乙各方未购买上述保险,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赔偿及责任分别由甲乙各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经营责任

  库房由乙方自行管理的,如发生货物被盗、丢失、变质、损坏、损耗等情况,与甲方无涉。

  乙方对外经营所发生的一切纠纷与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乙方不得以租赁物进行诈骗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否则一切后果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装修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

  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是否需要恢复仓库原貌或移交装修物由甲方决定。甲方决定移交装修物的,不能移动的装修物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赔偿或补偿乙方。

  第十一条 租赁物的转租

  按下列两种方式选择:

□乙方不得转租,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2款之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将租赁物的部分面积转租。转租部分的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包括向转租户收取租金等。本合同规定的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不因乙方转租而改变。如发生转租行为,乙方还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转租期限不得超过乙方对甲方的承租期限;

  2、转租租赁物的用途不得超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用途;

  3、乙方应在转租租约中列明,倘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与转租户的转租租约应同时终止。

  4、乙方须要求转租户签署保证书,保证其同意履行乙方与甲方合同中有关转租行为的规定,并承诺与乙方就本合同的履行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在乙方终止本合同时,转租租约同时终止,转租户无条件迁离租赁物。乙方应将转租户签署的保证书,在转租协议签订后的二日内交甲方存档。

  5、无论乙方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因转租行为产生的一切纠纷概由乙方负责处理。

  6、乙方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甲方不得无故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因经营、整体规划需要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三十日,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可在租赁物周围张贴公告视为已经通知乙方),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包括水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受转租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欠交租金或物业管理费超过壹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包括受转租人)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包括受转租人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五日后,将申请拍卖或变卖留置的财产所得价款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的因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多余部分,退回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c.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壹倍的款项作为赔偿;d.同意甲方在合同终止前30日内陆续收货进仓。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款或第九条款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双方未就提前终止合同达成协议,乙方虽单方提前搬离租赁物,但只要租赁物未再出租的,期间的租金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若因有关租赁法律法规修改、政府行为,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但须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因此终止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乙方清楚本条款含义并不持异议,其后亦不会以此作为索赔之理由。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场地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

  第十五条 广告 若乙方需在租赁物建筑物的本体或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交纳相关费用。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 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深圳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担人分别承担。有关登记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第十七条 租赁物管理

  1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除杂物,则甲方有权将租赁物内物品作为无价值的废品予以清除,清除该杂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深圳市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倘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十八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第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七日后,均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二十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第二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并经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民法典》及其他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房屋状况

  1、房屋座落:市,

  房屋所有权证号:

  2、房屋的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

  米,间数间,公共部位与公用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平方米。

  3、装修及设施情况。

  二、租赁用途:该房屋仅作用途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

  三、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及交付方式:

  1、租金按计价。

  2、月租金为人民币:¥元。

  3、租金变动条款:

  4、付款方式:

  5、定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天内须向甲方缴纳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元整。

  五、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甲方应负责向房屋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4、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5、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

  6、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7、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8、其他约定:

  六、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4、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未签订续租合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5、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内所发生的费用。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7、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8、其他约定:

  七、房屋交接约定:合同期满后天内,甲乙双方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

  2、定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多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其他约定: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2、甲方逾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乙方按定金额的千之向甲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可充抵租金。

  3、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4、其他约定:

  九、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拖欠租金连续天或累计天以上的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十、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十二、租赁同事经租赁双新高度签章后生效,并主动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十三、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并按时缴纳。若甲方因其它原因未按时缴纳,可由乙方代缴,其代缴金额可从租金中抵扣。

  十四、本合同未迟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述第款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本合同签订后天内,由依法向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十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适用本省范围内的房屋租赁立契。

  2.甲乙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补充条款,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3.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租赁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排除。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议定后,可填入空白条款内或另行签订附件。

  5.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6.本合同条款由省建设厅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述仓库租赁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仓库概况

  1、甲方仓库坐落于 共 层面积为 平方米。

  仓库现有相关设施照明电灯全部租赁给乙方使用,租金计入房屋租金内,不另行结算。

  第二条:仓库用途

  1、该仓库的用途为乙方 仓库,乙方不得任意改变仓库用途。

  2、乙方不能占用公用通道及场地,如需使用应与甲方协商。另计租金。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租金

  该仓库为 元/平米/月,年租金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元整)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按季度结算,由乙方每季度提前5天内交付甲方,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

  第六条:甲方对仓库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对该租赁仓库享有产权且不存在产权纠纷,如因仓库存在产权纠纷造成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关于装修和改变仓库结构的特别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仓库设施,不得改变仓库承重结构。如乙方需要进行仓库装修或改变其它结构,须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关于仓库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及其它事项

  1、在仓库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电话费及宽带费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仓库租赁期间所产生的税/费及一切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担。(例如:工商/税务)

  3、乙方在仓库租凭期间甲方不承担租赁方仓库内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

  4、在仓库租赁期间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内部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修理。(如门/窗)

  5、甲乙双方对使用正常,合理使用仓库都不得进行干扰,妨碍。因某方的故意或过失(如火灾),使对方方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6、仓库保证金计人民币 元( 仟元正),在乙方承租到期后,如无损坏仓库设施,甲方应归还给乙方。

  第九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回仓库,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及水/电费。

  2、擅自将承租的仓库转让,转借他人。

  3、利用仓库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仓库的。

  第十条:因甲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延期交付仓库及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设施的。

  2、单方提高租金的。

  3、租赁仓库存在产权问题的。

  第十一条:合同非正常终止

  如因自然天灾,国家建设需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必须解除合同时,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承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共四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现有自己库房闲置并有意向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仓库地址

  位于: 墨江县上菜园老酒厂59号 。

  第二条 租赁仓库的用途

  用途:储存乙方普通货物(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相关仓储存放的有关规定之违法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为 两年 ,自 20 年 9 月 1 日至 20 年 9 月 1 日止,付款方式两年一次性付清.付款金额为: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大写)。

  2、租赁面积: 190 平方米,租金基价: 每月10元/平方米 (每月 元/平方米),合计两年租金: (小写) ;水费每月、电费每月按表实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与租赁面积相对应的装卸平台及停车位,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水、电,但其水、电费由乙方统一缴纳。

  3、甲方需要设立仓库厂区门卫值班员和监控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仓库区的物品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偷盗,如有外盗,甲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帮助破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需负责房屋的防漏雨,防水、防火安全工作及房屋的维修工作,做到乙方满意,不满意之处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如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必须保护好仓库内原有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锁、窗户、墙体等,如有损坏,在合同期满撤离前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有状态。

  3、如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违约方以12个月租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可以在60日前书面提出,且不属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除应付清所欠款项外,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欠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仓库,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县级以上政府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如解除合同,甲方因退还剩余房租,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于30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视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在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需顺延(顺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依照此合同执行,相关条例不做变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租赁仓库所在地法院裁决。

  2、诉讼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外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页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位于长城物流附近租赁给乙方作为仓库使用。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双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用途。

  1、仓库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仓库使用。乙方不得使用仓库从事违法活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仓库,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2、仓库半年租金为4400元(大写:肆仟肆佰元整)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在租住时产生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与装修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要,应向未违约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用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6

  甲方 :

  乙方 :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订立以下车库租赁合同,供双方遵守。

  ① 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位于原西服厂家属院内南楼从东向西第三间车库出租给乙方使用。

  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③ 甲方因其他原因需收回车库,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接受搬迁。

  ④ 乙方租用车库的月租金 元整,大写:三百元整。

  ⑤ 付款方式:该车库年租赁费 元整,乙方须一次性交付,合同生效。

  ⑥ 该车库只能停放车辆、堆放杂物使用。乙方应保护车库内一切设施,不得擅自改变车库结构,不得转租。因管理不善发生跑水,火灾及人为损坏或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此时甲方有权收回车库。

  ⑦ 租房期间发生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按时向有关部门缴纳租赁期间的电费,否则由此引发的滞纳金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⑧ 乙方中途退租,甲方不退租金。承租期满,乙方应完好无损交还车库。如需续约,须由甲方依据市场行情重新确定租金。

  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xx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xx,从xx年xx月xx 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xx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予共同信守。

  一、租赁仓库座落于宁德市蕉城区闽东大广场G幢一层使用面积270平方,给乙方使用,租赁期限为两年,从20xx年3月6日期至20xx年3月6日止。

  二、租金

  仓库月租金为壹万叁仟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为季付一次,共计肆万零伍佰元整人民币(租金必须在租赁期间生效交付)下次的租金应提前5天交清否则算违约。租赁租金满一周年,以每年10%递增。店面押金壹万元整人民币。

  四、租赁责任

  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水、电、物业费和经营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仓库借口,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室内装修,在期满后不得拆除,得归甲方所有,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其他可移动设备归乙方所有。

  五、在租赁期间,乙方应对该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因安全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该场所楼体损坏,由乙方赔偿修复。

  六、在该协议履行期间,若一方违约,必须赔偿对方违约金壹万元。

  七、合同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如有需要续租,按市场价格同等条件下由乙方优先。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库房房屋租赁合同(合集8篇) 租凭库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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