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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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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租赁合同【精品9篇】 起重机租赁协议

  【前言】下面是热心网友“lzx78787”收集的起重机租赁合同(共9篇),以供借鉴。

起重机租赁合同

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篇1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设备及租赁期限

   设备概况

   租用时间: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因工程需要提前退场或延长使用,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二、 租金及其他费用:

   设备进退场费合计按人民币 元整,包含以下费用: □安装拆卸费 □检测费 □运输费 □基础预埋螺杆。

  乙方在机械进场前先向甲方预付 元,余款待设备退场前付清。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租赁设备运到乙方指定地点。

   机械租金按以下第 种方式计算(不含操作工工资)

  ① 按台班计算,每台班租赁费元/台。

  ② 按月计算,每月租赁费元/台。

  计算期限从使用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退场并具备退场条件为止,不足一个月的按每月30天折算。

   机械租赁费按月结算,乙方每月10日前支付上个月的租赁费。

   超过首次约定安装高度,如需要顶升或加高及制作附着架,每顶升或加高一次(高度为 米)收取乙方费用 元整。

   机械押金 万元,在设备进场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该款项不能作为租金冲抵款,于机械退场前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电费由乙方承担。

   乙方工地停工期间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租金计算按条约定。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并将相关资料如隐蔽记录、砼试验报告、接地电阻测试记录等交付安装单位验收。

   乙方负责平整清理安装拆除场地,架好输电线路,按甲方要求及用电规范安装专用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乙方负责派有证指挥人员、司索工指挥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因违章指挥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设备安装完毕,由乙方会同甲方组织安装单位、监理单位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在30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乙方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和相关费用。

   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乙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更换要求。

   乙方的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现场机械的使用监督检查,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在租赁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和配件丢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将甲方设备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合同所列租赁机械的所有权属甲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在条约定的交付时间15天以前向乙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乙方做好预埋件的预埋工作。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其营业执照、租赁资质,设备登记备案证明等资料,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检测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甲方必须将安装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拆方案等相关资料及安装安全协议送乙方及监理单位审核。

   甲方负责派 名有证操作工随机操作,操作工应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服从乙方的工作安排,保证乙方施工使用需要。操作工的工资每人每月 元, 由乙方支付。

   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服务,若无安装维修资质,甲方可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履行维修保养义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对机械的维修和保养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现故障及时抢修。每月维修时间累计不超过三天(含三天),超过则按 元/天从台班费中扣除。

   甲方应保证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落实,对在用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臵、吊具、索具等定期检查维修,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并将检查和维修记录送乙方存档。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甲方负全部责任。由于乙方擅自派人操作或修理、违章指挥等原因而造成的机械损坏或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将租赁设备检测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乙方有权拒付租金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已预付的费用同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无正当理由停止租赁设备作业或因其原因造成租赁设备停止作业的(正常维修保养除外),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相关损失。

   乙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租金,每逾一日按所欠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 天,甲方则有权停止设备作业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导致设备损失和机租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共同履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有争议则向当地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期

  满结清帐务自然失效。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塔式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2

  出租单位: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名称:施工地点:

  第二条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起用时间:;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原告方人民法院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日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范本 篇3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发票,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 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 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 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 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法院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设备租赁合同起重机 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甲方)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

  根据民法典,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一、设备清单

  。

  二、租用期限

  1.甲方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为乙方提供以上设备的租赁服务。租期天,租金元/台/天。合计。(人民币)

  2.乙方决定租用此设备后,应交纳该设备同等金额货款作为押金,方可提取该设备。乙方归还该设备时,将租金一次性全额付给甲方,甲方同时退还乙方押金。

  3.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出租人在合同签定地点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开机实地实物验收,承租人签定本合同表示对该租赁物已验收。

  三、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转租,不能中途退租;乙方不能擅自拆改设备,必须妥善正确使用,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未和甲方签定续租合同则承租人需在租期结束的第天把所租机器退还。如要续租,双方需重新签定新租赁合同,甲方有权在本合同逾期后的任何时候收回该设备及收取必要的逾期费用。设备租赁合同范本

  四、补充规定

  1.经费赔偿

  如承租人在使用时造成所租机器损坏,则按以下项目赔偿:

  (1)外壳:损伤不影响外观赔偿元;损伤影响外观赔偿元;

  (2)镜头/显示屏:有划痕不影响使用元;影响使用按市场价赔偿;

  (3)灯泡/主板损坏:元(按实际市场价赔偿)

  (4)其他附件:如无法修复则按市场价赔偿;

  2.本合同未叙详尽并需补充之事,双方应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3.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承租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

  地址:

  出租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承办人:

  电话:

  地址:

起重机设备租赁合同 篇5

  设备承租方:

  设备使用方:劳务分包方

  设备出租方:

  甲方因-改造项目工程施工需要,需租用塔式起重机用于房建施工,乙方是甲方在-改造项目的施工劳务分包方,是设备的领、使用和保管单位,丙方是乙方的长期合作伙伴,是乙方向甲方重点推荐的设备出租方。

  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三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信守。

  一、租赁设备情况、租赁模式

  1、租赁设备情况:

  2、租赁模式:

  1)甲方租用丙方的塔吊,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设备基础施工及处理,提供进出场道路和安拆作业场地。

  2)甲方与乙方共同负责设备的进场、监装、设备安装调试、组织设备初步验收,负责配备2名设备操作人员及其指挥人员,负责设备租赁期间的运营管理以及设备转场、退场运输。

  3)丙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检验、备案手续办理和设备的加节、附着安装、拆除。

  3、设备使用地点:

  二、租赁期限

  单台设备的租用期限暂定为10个月,设备进场时间安排见下:

  起租日期以塔机安装完成并通过检验合格后的时间为准,经三方共同确认开始使用之日起计算,停租日期为甲方实际停止使用设备之日,起停租的具体时间由三方书面确认。

  租赁期间租金连续计算,甲方因工程需要需续租乙方设备,合同顺延。

  三、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与支付

  1、设备租赁费用的结算:

  序号设备型号设备租赁单价数量备注

  1元/月.台6单价包含设备进退费、安装调试、检测办证、维护保养、转墩、加节、附着安装、拆除、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

  设备使用最后一个月不足一月时,租赁费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设备租赁费用的支付方式:

  1)设备正式启用后,按月度对设备租赁费用进行设备租赁计价,设备租赁计价单必须甲乙丙三方共同签认。

  2)丙方同意每月设备租金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在乙方扣除自身人工费、设备修理、保养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再由乙方代为支付给丙方。

  3)甲方原则上按月支付设备租金。如遇到甲方资金紧张,经与乙、丙方友好协商后,乙、丙方同意延期支付。

  4)设备使用结束时,甲方书面通知乙、丙方设备的报停及拆除时间,待乙方组织把设备拆除并全部运输出场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设备租赁尾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部设备租赁尾款后,扣除完乙方自身已发生的设备进、退运输费用、所有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的工资,以及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费租赁费等各项成本费用后,将剩余的裸租设备的租金代为支付给丙方。

  5)乙方向甲方收取设备租赁计价款前,必须先向甲方出具缴纳税款的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据,税金由乙方向乙方对口税务征管部门缴纳,甲方再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付款。

  四、甲方权利和责任

  1、甲方在租赁期间享有设备的使用权,设备租赁期间所有权属丙方。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设备相关费用,如不能按时支付,按延期部分的1%收取滞纳金。

  3、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设备技术参数和技术资料,负责设备基础的承载核算、设计、施工及其费用,做好基础隐蔽工程的自检工作,对基础的安全性负责。

  4、设备进出场期间,甲方须提供良好的道路、场地、空间、电源等现场条件,为丙方设备安装、拆卸提供必要的配合与协助。工程完工后,确保设备及时顺利地退场,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设备不能及时退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若设备进出场安装、拆除时需占道、停电或所需起重设备大于25汽车吊时,其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

  5、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为设备升节、维修保养提供便利,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性能良好。

  6、负责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的安全保卫工作,租赁期内发生的设备人为损失、被盗,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有权对进入现场的设备及人员进行总体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8、甲方指定设备所吊物件的起落点位置,并对起落点位置支撑的安全可靠性和防护设施的有效性负责。

  9、定期对派驻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五、乙方权利和职责

  1、乙方配备的设备操作、指挥、维修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甲方现场调度,保证24小时满足施工生产需要。作业人员应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设备的故障排除及修理工作,设备发生故障后,乙方必须及时组织人员到达现场抢修。维修人员一般4小时内到达工地,8小时内恢复生产特殊情况下,双方协商。

  3、乙方维修、操作人员每月对租赁设备除进行正常定期保养外,至少进行1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与管理。

  六、丙方权利和职责

  1、丙方及其起重机械产品、安装单位应在甲方《起重机械生产厂家、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名册》内。

  2、保证提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有关设备质量及其标准的性能良好的设备,承担由于设备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安全责任。

  3、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提供租赁设备,应提前提供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应参与基础的验收工作。

  4、负责设备的安拆作业和整机检测验收工作、增加附着和增加标准节等工作。

  5、负责提供设备基础的预埋螺栓、螺杆及螺帽等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达到厂家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

  6、如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大修的,负责及时修理好设备,相关费用由丙方承担。

  七、其它

  1、对乙方派驻现场人员消极怠工,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提出警告,如二次及二次以上发生此类情况的,甲方可处以乙方元的处罚金,并要求乙方更换人员。

  2、甲方安排人员对设备进行配合管理,安排物件吊运次序,协调各队组之间对设备的需求。

  3、设备报停,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丙方。

  八、违约责任及仲裁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违约,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在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三方办理完设备退场交接手续并结清费用后自行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文件,双方协商解决或另以书面形式补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开户行及帐号:

  编码: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书 篇6

  合同编号:

  出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承租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担保人: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机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机械编号│数量│操作人员│

  │发电机│││││

  │发电机│││││

  第二条租赁期限

  设备租赁期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实际使用不足月部分按照月租费÷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租金支付: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每月的25日由出租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及发票交承租方办理结算手续。承租方应按业主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按支付租赁费。

  3.租金优惠:租用期满12个月按10个月计算租费。租用期满按计算租费。

  4.租赁计费起止时间

  (1)年月日为本次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如果设备到达工地后承租方仍不开工,租赁时间照常计算。

  (2)在机械租赁期间,因承租方原因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承租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租费而停机,也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机械租赁计费时间。

  (3)机械退租时,承租方必须向出租方发出书面通知,出租方接到书面通知并认可的退租日期为本次的计费结束时间。

  5.运转时间及租费有签认:机械到达工地之日属出租方原因若不能发电施工不作计费,承租方必须办理到达日期的签收手续。租赁计费时间开始后,双方每月签认一次机械租赁费。最后一次为退租之日。

  6.机械的进退场费:机械的进出场运输由出租方负责办理,承租方协助装卸车。机械的进出场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项目、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施工地点:

  第五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方式:本设备的租赁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工作。

  2.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合同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机械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设备的所有权。

  3.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押金

  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元。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扣除应付租赁物资缺损赔偿金后,押金余额退还承租方。

  第七条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使用、保养、维修管理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租赁机械的毁损和灭失

  1.承租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承租方责任租赁机械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内)和灭失的风险。由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造成损失时双方根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在租赁机械发生毁损和灭失时,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机械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机械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机械毁损功灭失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承租方应按合同附件一之规定的损失赔偿金额,赔偿出租方。

  第九条技术安全要求:。

  第十条同意作为承租方的经济担保人,负责承租方切实履行本合同各条款规定,如承租方在合同期内不能承担合同中规定的经济责任时,担保人应向出租方支付承租方余下的各期租金和其它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出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密切配合承租方的施工生产,满足承租方施工要求。服从承租方施工人员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承租方的违章指挥。

  2.负责配备设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技术状态完好。如因故障造成单次连续停机超过三天以上,则超过的天数不收台班费。

  3.负责操作人员的工资及设备维修配件

  4.与承租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费签认工作。

  (二)承租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工作期间租赁机械和操作司机的安全,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化和人员的损伤,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损失。

  2.免费提供出租方操作司机的食宿。承担司机加班费及施工补助。

  3.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4.负责租赁期间设备保护及看守,确保发电机安全。

  5.提供合格的燃油及润滑油。因燃油不合格,司机有权不加油,造成的停机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间,如出租方购买零配件及材料,承租方应提供交通方便,所需资金在承租方挂支,在租费中抵扣。

  7.负责租赁机械进出场运费,负责运输安全,承担运输费用及保险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承租方延迟支付设备进场费或者延迟预付机械租费时,出租方设备将延迟进场功停机。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偿付本合同总租金20%的违约金。

  3.承租方如不按期支付租费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出租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承租方及时付清租费和其他费用,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损失。

  (2)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设备,并要求承租方赔偿出租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方如将租赁物资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赁物资新的所有权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十四条声明及保证

  出租方:

  1.出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租方:

  1.承租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租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承租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承租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承租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五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合同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出租方机械因故障停机,应在4小时内恢复使用,如果超过4小时但不足一个工作日,扣租金(月租费/30),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五个工作日,扣半个月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机天数累加超过十个工作日,扣全月租金。

  2.出租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机械应扣、罚租金元。

  3.出租方机械或服务不能满足承租方要求,承租方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本合同未涉及的条款,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

  5.本合同经出租、承租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送留存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担保人(盖章):

  负责人(签):负责人(签):负责人(签):

  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附件:

  │序号│项目│合同主要事项│

  │1│租赁机械名称││

  │2│规格型号││

  │3│管理号││

  │4│出厂日期││

  │5│数量││

  │6│制造厂家││

  │7│租赁机械使用地点││

  │8│交货地点││

  │11│损失赔偿金││

  │12│名义货价││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7

  设备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设备租赁费每月按(型号)元/台计算,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则租赁费包括司机及指挥工工资,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工作内容:

  第三条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证金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五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时,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通知起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炕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配备设备使用中所需的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设备常用配件及司机休息之用。

  8、甲方应当按机械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设备的完好性。

  3、设备配置的附件(如基础预埋件、附着预埋件、标准节、附墙装置、电缆、钢丝绳等)应安全可靠并满足使用要求。

  4、在设备进场前,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营业执照(复印峻)等。

  5、负责提供设备司机名/台,指挥工名/台。进场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若由此造成的事故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6、按合同约定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巡检,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7、负责设备在各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相关费用。

  8、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设备专用开关箱至设备间的电缆线,并满足最终高度要求。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整机和标准节;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和标准节。

  9、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10、乙方的设备应符合环保的要求,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和能耗小的设备。

  第七条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货物不超载,且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

  6、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乙方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9、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异常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延迟达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约定时间至实际进场时间的租赁费。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其他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点: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设备承租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设备出租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就租用建筑起重机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机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租金按月计算。设备租赁费每月按(型号)元/台计算,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则租赁费包括司机及指挥工工资,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支付方式:

  3、支付期限:

  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工作内容:

  第三条租赁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日内,续签合同。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收取保证金前支付。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无息返还甲方。

  第五条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由

  2、因故障造成机械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时,乙方应当自接到通知时起小时内达到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通知起小时内未能修复的,自第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每月小时为机械正常维护保养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机械。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的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甲方应当为机械提供进出场作业,维护保养作业的便利和安全作业环境,负责机械设备及其附件(如电缆等)在施工现场的保护保管工作,保护设备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机械毁损、灭失的,应赔偿乙方损失。

  5、负责司机、指挥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进场炕底,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6、组织租赁、安拆、监理单位对设备验收后,及时办理使用登记,并负责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人员,督促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

  7、负责配备设备使用中所需的对讲机以及各种配套吊运材料的吊具,负责提供工地宿舍,作为设备常用配件及司机休息之用。

  8、甲方应当按机械操作规程和合同约定管理使用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9、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租机械,不得对机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按月收取租金

  2、设备进场前,应认真地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进场设备的完好性。

  3、设备配置的附件(如基础预埋件、附着预埋件、标准节、附墙装置、电缆、钢丝绳等)应安全可靠并满足使用要求。

  4、在设备进场前,负责提供的内业技术资料包括备案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含电路图)、进场前维修保养记录、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记录、交接班和运转记录、营业执照(复印峻)等。

  5、负责提供设备司机名/台,指挥工名/台。进场前,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安全教育,持证上岗。在租赁期间,司机、指挥工应严格遵守甲、乙双方有关的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项目部正常的施工安排,为甲方项目部提供优质服务,拒绝甲方提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若出现司机、指挥工违反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退回,乙方应及时协调处理直至更换。若由此造成的事故或后果,由乙方承担。

  6、按合同约定负责设备在租赁期间的定期检查、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每月定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设备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巡检,并及时将结果书面反馈甲方。

  7、负责设备在各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承担应由乙方承担的处罚相关费用。

  8、负责按三相五线制配置设备专用开关箱至设备间的电缆线,并满足最终高度要求。设备安装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础预埋件、整机和标准节;设备附着顶升前,负责提供符合要求的附着预埋件、附墙装置(含撑杆)和标准节。

  9、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等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10、乙方的设备应符合环保的要求,并尽可能选用低噪音和能耗小的设备。

  第七条双方安全责任

  1、甲方负责制定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现场有多台设备交叉作业时,甲方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设备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负责做好设备周边的高压线、障碍物的防护工作。

  4、甲方负责在设备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5、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甲乙双方均应对司机、指挥工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督促上述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作业方式,确保货物不超载,且放置、绑扎符合安全要

  6、乙方负责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乙方对设备的安全可靠性负责。

  7、在对设备进行检修、检查、维护保养作业过程中,乙方对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

  8、本着“谁违章谁承担责任”的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9、当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司机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应组织人员及时排除异常之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按合同约定的进场时间,若因甲方原因延迟达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向甲方收取自约定时间至实际进场时间的租赁费。

  3、甲方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机械,致使机械受到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4、其他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或提供的机械型号和规格与合同不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元/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凡逾期满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在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的行为,但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对机械进行维修保养的时间除外)导致机械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减相应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该机械日租金%的违约金。凡停工超过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乙方追偿损失。

  4、其他

  第九条不可抗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行业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份,乙方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签订地点:

  5、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在 业基花苑商住楼 工程项目向乙方租用起重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守、履行。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赁的设备为广西建工集团建筑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牛头牌系列,根据各种规格型号不同,工作臂长分别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 18 吨,臂端起重量: 1 – 3 吨,无附着独立自由高度分别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为: 176 – 280 米。

  二、租赁期限及相关事宜:

  1、设备租赁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完备,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书面通知停止租赁并付清合同标明的设备在本工程所产生的费用及设备退场为止。

  2、甲方保证该设备在本工程租赁期不少于则按 12 个月支付租金,多于 12 个月则按实际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数不足月的,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为日租金)。

  三、租金、进退场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币计算,包含操作司机工资,设备保养、维修、日常维护等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2、进退场费为人民币:起重机台。(含设备进场安装、报检、顶升、拆卸、运输等所需的费用)凭收据结算不含税。

  3、进退场费在设备进场安装自检、调试完备并能正常使用时,甲方在10日内一次性付款贰万伍仟元正,余款待该设备拆卸完成后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应按时办理好交付使用手续,租金按每月结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个月的今天为一个月,甲方于每月10前付给乙方上个月租金,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5、甲方可以现金、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任何一种方式支付设备的进退场费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期票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上述款项,均视为拖欠租金行为。

  6、乙方收取进退场费及租金时,出具收款收据,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发票时,甲方需另外支付发票金额%的税金。

  四、甲方责任:

  1、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基础受力数据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安装报检。基础达到保养期后,通知乙方设备进场,安排安装的具体时间。

  2、负责工地现场道路畅通,确保设备进退场时的吊车、板车顺利出入。清除安装及拆卸现场的障碍,确保设备在安装、拆卸时50T汽车吊车有足够的作业空间。如因施工现场障碍原因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安装、拆卸或解体,需要使用超过25T以上的吊车,则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设备基础2米范围内,设置一个专用电箱,配备200A的漏电和闸刀开关,供电电线截面不少于25m㎡,负责设备的用电。

  4、负责配备设备吊钩以下的吊装用具、索具、对讲机等。加强项目对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并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安排、监督设备班组工作。

  5、保证按约定日期,准时向乙方支付租金。并负责提供设备操作司机的食宿。

  6、保证设备的正常供电,特别是在设备运作及顶升过程中,如须停电要提前告知现场操作司机及工作人员。如在设备操作司机及现场工作人员未知情的情况下突然停电,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五、乙方责任:

  1、负责办理设备的报装、报验、安检取证及设备进退场的运输、装拆、顶升调试等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在承租期内,乙方保证提供设备是符合国家有关设备质量及其标准的设备,并负相应的责任。

  3、每台设备负责配备2名操作司机,工资由乙方发放。如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责任人承担。乙方司机必须坚持做好交接班记录及设备日常保养与安全装置检查维护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设备操作司机,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在不违反操作规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证按时、按量完成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指派的吊装工作。对于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安排,且态度恶劣的操作司机,甲方有权随即将其清退出场,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见及时更换操作司机。

  5、乙方设备维修人员应做到全天候24小时服务,如遇突发大故障,必须全力抢修。

  6、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日常维护、强制保养、定期检测、视情修理”的原则,实施维修保养计划。每月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并承担其费用。

  六、其它约定事项:

  1、合同签订后,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向另一方赔偿本合同所约定的租金和进退场费总额20%的违约金(不含税),还必须在七天内付清尚欠的租金及违约金。

  2、本合同标明的设备,所有权属乙方,甲方在按时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拥有设备的使用权,任何情况下,甲方无权转让、变卖、抵押、扣押及处置所租赁的设备。

  3、设备退场,如需对现场道路进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4、若设备因质量原因,经相关检测部门检测,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时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给予甲方8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乙方操作司机必须按时上班,每天工作时间为16小时,如遇特殊情况必须配合甲方施工吊装,保证设备正常作业,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机上班时间影响吊装时间每次超过30分钟(每月超过3次),即开始处罚乙方300元人民币/次。

  6、未经乙方授权,不能随意开启所租赁的设备,若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或口头同意,违规操作租赁设备,由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7、若乙方无故或与其他借口停止设备使用,甲方有权更换租赁单位,由于更换租赁单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在租赁期内,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计超过36小时,扣减相应的租金。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甲方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责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设备的损坏及安全事故,双方互免追究责任。

  9、租金原则上是连续计算,不因国家节假日而改变,也不因工程项目停顿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过两个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协商解决报停或退场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权停止设备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甲方应在书面通知停止租赁日期10天内付清租赁款。在没有付清租赁款项的情况下,乙方保留不退场的权利,同时,租期继续延续,直至付清租赁款项为止。

  11、租赁期结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赁期内的费用,工程无障碍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后,必须在15天内将设备拆除运走(特殊情况顺延),否则甲方有权安排专业人员拆卸,由此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2、甲方若在乙方设备拆除并运走后,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继续追款的权利,并按所拖欠租金总额每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内容与本协议据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生效,合同有效期从签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赁款项设备拆离现场之日止。如果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原告方可在单位所在地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篇9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机两台,用海南xxg异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的则,就本租赁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一条 塔式起重机基本情况

  型号 ,生产厂家: 公司,出厂时间:年,安装高度按工地高度约40,臂长米,臂端起重量1吨,独立高度米。

  第二条 租期

  1、起租日:从塔式起重机安装调试完毕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或应甲方要求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停机时间作为停租日。

  3、租期暂定为4个月,不足4个月按4个月收取租金超过4个月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月租金按

  第三条第1点约定)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不足一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按使用天数乘以月租金的130),春节停工期间不收取租金,停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租期结束日起计,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机的,拖延期间租期照计如塔吊无障碍物能正常拆机,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机书面通知后须7天内将塔吊拆除运走。若不拆,则每超一天,罚款元天。

  第三条 租金及进退场费

  1、月租金:元月(人民币: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机使用消费、司机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装拆运营和加班补助费用等。

  2、进退场费:一次性元整台(人民币:元整台)。按照正常塔吊装拆工艺,在和场地平整的条件下,乙方负责汽车吊拆的费用。

  注:进退场费包含了运输、进场、安装、验收、拆卸、退场、基础、附墙预埋件费等费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聘请有资质的塔吊单位对塔吊进行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乙方安装、拆除、维修、保养委托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视安装、拆除、维修、保养人员为乙方人员(工资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机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顶后,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机,甲方扣下一个月的.租金其余全部支付乙方,余下一个月的塔机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后15天内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据项目部规定上报付款申请表,甲方审核后日内支付)以此类推,直至租期结束。

  2、进退场费:塔机进场安装试吊后支付。

  3、以上所费用为不含税租凭费(工资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五条 双方责任

  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使用说明书双方认可接受。

(一)、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基础受力数据来制作基础,并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础验收报告给乙方办理报装手续。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机进场安装、拆机的具体时间。

  3、负责塔式起重机进场前按排专用动力线路电源,并设立塔机外专用配电箱等协助工作。

  4、乙方进行塔吊安装、顶升和拆卸及该施工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工作,负责提供安装、顶升、拆卸过程中的电源。

  5、负责塔式起重机进退场安装、拆卸所需的场地清理。塔吊拆除时甲方须保证现场道路畅通、地基坚实,以便汽车吊及运输车辆进场对塔吊进行拆除,如需对现场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项工作由甲方负责。

  6、负责提供使用单位应提供的相应资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门的验收申报手续。

  7、保证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过5万元,则乙方有权停机,以示提醒,停机期间租金照合同规定计算,由此产生的工程方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8、提供塔机使用所需的专线电源及进电配电箱,送电至塔机基础20米范围内。

  9、负责提供持证的合格地面指挥,维修时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负责提供租期内乙方作业人员在工地期间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电用水乙方负责提供每台塔吊2名司机。

  1、保证塔吊的安全供电特别是在塔吊顶升程中如需停电须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顶升过程甲方擅自停电导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均由甲方承担。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导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担安全责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电业局断电等。双方安全责任界安如有争议,以使用地建委安监站责任鉴定报告为准。

  2、协助办理司机工作卡,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工程签证手续。

(二)乙方责任:

  1、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机安全完整、合格,装机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合资质维修厂的维修合同证)等相关资料。

  2、负责提供地脚螺栓及固定附墙预埋件并负责安装。

  3、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申报验收,领取塔吊使用证并14天内交付甲方项目部

  4、负责因乙方产品质量、操作保养、维修不符合标准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

  5、应加强对设备时行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满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乙方应速派人到达现场并在2小时内进行故障排除,设备计划维修保养要先征求甲方项目部意见,协商安排计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累计故障排除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6、提供机械操作司机每台2人,并负责司机的工资及相关保险费用,必须持证上岗,且能满足甲方24小时内不定时的施工需要

  甲方:

  乙方:

  日期:

起重机租赁合同【精品9篇】 起重机租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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