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房屋租赁合同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优秀15篇】
【简介】在现代社会中,由于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民房房屋租赁合同成为了人们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方式之一。以下是会员“ugqbl75515”整理的民房房屋租赁合同(共15篇),供大家参阅。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市--街道--小区-号楼----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住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书 篇3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类型,结构等级,完损等级,主要装修设备,出租给乙方作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个月或空关个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元,由乙方在月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方承担();
所有权属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至年月日
民房房屋出租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道小区栋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个月,甲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
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
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本合同页数,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当事人
出租方
承租方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租金总额为元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签约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签约地点: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民宅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代表人):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户型为 室 厅 卫,总面积约 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居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整。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规定调整租金标准;如因市场变化或物价上涨等因素确需调整租金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该房屋优先承租权。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租金按月结算,由乙方于每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七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 维修管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管护,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房屋日常管护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九条 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煤气、供暖等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将该房屋租赁给乙方,并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2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三条 合同终止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四条 登记备案的约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2日内,甲、乙双方持本合同及有关证明文件向有关房屋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5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10%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3份,甲、双方各执1份,房屋管理部门备案1份,自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民房租赁合同 篇7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将座落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同意后,协议如下:
一、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租金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另交人民币元做为承租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房租一次性付清。
三、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四、乙方若要在室内装修时,不允许改变主体结构并必须提前征得甲方同意。
五、承租期内如发生水灾、火灾殃及他人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将室内恢复原样(不可抗力除外)。
六、乙方在承租期内不允许转租他人。
七、无论乙方到期是否续租,必须提前个月通知甲方(续租的话提前一个月将续租租金一次性付清并重新签订租房协议);甲方若想收回房屋,也必须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八、现所出租房屋室内设施一切完好,到期时乙方应保证其完好无损;若有损坏,由乙方按价赔偿。
九、承租期满时,若乙方并未拖欠本房屋的任何相关费用且屋内设施完好,甲方须将保证金如数返还乙方。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8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赤峰市松山区康居家园8号楼4单元701室出租给乙方居住。
第二条租赁期1年甲方人年至月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分租。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乙方如果继续租住,提前一个月交租金,如乙方停租提前一个月通知,如甲方停租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房屋租赁期间
1、甲方有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台、电视及电视柜、电视小锅一套、煤气灶马勺及罐一套,吸油烟机一个,床及床垫二个,凉席二块,餐桌一个及凳子八个、窗帘一套、衣柜厨柜、鞋柜、洗手盆、马桶、归乙方无偿使用,使用期间不得损坏或丢失丢失由乙方维修或照价赔偿。(房屋及家具供乙方无偿使用)
2、租赁期间,水电归乙方支付、取暖费、物业费归甲方支付,租赁期满而终止时,水电欠下的费用由乙方补齐交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式俩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如有争议双方协商或当地法院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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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以下简称本房产)层号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寓类型属于;出租给乙方使用。
(本合同所指的公寓类型是标房/单人房、商务房(甲型)商务房(乙型)双套房四种)
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年,暂定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每年的月日至次年月日为一个出租年度。
以上租赁期限的起始时间为暂定时间,具体以甲乙双方办理房屋交接时间为准,若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本房产的买卖合同实际交房时间在年月日之后,本合同的租赁起止时间顺延。
第三条 屋交验
甲方授权乙方按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与公司直接办理本房产的交接手续(本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该交接手续亦视为甲乙双方的交验手续。
因乙方经营需要,可以对本房产的功能进行调整,交房之前,在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之后,可以直接要求公司进行有关内部装修、配备方面的变更。但在甲、乙双方租赁合同终止之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照本合同附件《装修配备表》进行恢复、配置。
第四条 房屋租赁使用管理
1、租金标准:租赁期间,年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小写:¥),折合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元(小写:¥)如本房产的实际面积与本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租金标准不作调整。乙方依照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租金之外的义务,也不作调整。
2、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1)在月度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将租金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指定开户行为:;户名为:;账号为:.若甲方有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开户行必须是提供按揭贷款的银行。
(2)若以非银行按揭方式购买的,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租金。
(3)甲方因购买本房产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甲方分二十年期逐月支付贷款本息。从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期开始,乙方应按期将应付租金直接转入乙方的还贷账户。如有余款,一个出租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支付。
第五条 甲方权益
1、在租赁期内,甲方所出租的每套公寓每年享有免房费使用同类型套公寓天的权利,在这期间,甲方不需交纳房费、服务费。免房费住宿期不包括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双休日等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根据政府通知的节假日的调整日。上述免房费住宿期,甲方有权选择在乙方及经乙方认可的相关企业在国内其他著名风景区开发或连锁的同档次度假酒店使用,同时享有本条第2项约定之优惠权益,具体可享用的酒店及可享用的天数,以乙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2、在免房费住宿期之外,甲方凭乙方发放的会员卡同时享有下列优惠折扣房价:.乙方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及季节的更替适时修订业主优惠计划,并据此制订优惠措施,乙方将通过信函或网站、或电话形式告知,由此引起与上述条款不一致的,甲方无异议,但乙方应充分保证甲方可以享受超过普通客户的价格优惠。
3、天的同类型公寓免房费住宿期间,若甲方自行组织客户入住,酒店实际收取的房费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4、如甲方自行组织客户按超出乙方给甲方的优惠价格入住,超过优惠价格部分在扣除20%的相关税费及服务费后,剩余部分由乙方返还给甲方。
5、甲方享有上述第1项、第2项、第3项权益,可以指定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享受,以持有乙方发放的会员卡为准。
上述第3项、第4项由乙方返还给甲方的金额随租金一起支付,支付方式与房屋租金支付方式一样。
第六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修。
修缮房屋由乙方负责。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因使用需要,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楼宇安全。所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所有权归属甲方。
房屋租赁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第号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南昌市区街(路)号,门牌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装修状况为:,具备基础条件:,屋内设施有:(尽可能详细),有其它条件可设附页。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
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其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2)(3)(4)
(5)(6)(7)(8)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并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装修、改善或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期限届满后,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方法为:。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按协议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5)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6)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作为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除应返还预收乙方的剩余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该项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留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房产证号:
签约地点:
房屋租赁合同 篇1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出租人与承租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租赁房屋状况
租赁房屋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号,门牌号为,房产证号为,楼房为室厅卫厨,平房为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朝向为,设定抵押权的状况为;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对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用途与租赁期限
租赁用途: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租金标准:元人民币/月(大写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月);租金总额为元人民币(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支付方式为。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甲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租赁期间有第三人对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乙方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第三人主张权利,影响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收益的,乙方可以要求减少相应的租金。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的,乙方可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 篇12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房屋坐落
房屋位于市街道小区栋单元号。房屋为室厅,可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房租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月,出租人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人逾期不搬迁,出租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人因此所受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人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果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如果出租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人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人未按(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人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产受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出租人、承租人各执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区号室;房型规格.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房屋租金:每月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支付,另付押金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支付,物业管理,暖气费用由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b:家俱:c:水表底数:d:电表底数:e:煤气表底数:其它:。
本协议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14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租赁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的市上海中路(名都花园)2号楼9座东4单元1层113户网点房(建筑面积43、01平方米,外有卷帘防盗门壹合(钥匙2把),内有不锈钢玻璃门壹合(钥匙3把),铝合金后窗带不锈钢防盗网壹套,地面瓷砖铺地,卫生间和各种线路配套齐全),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灯具使用。
二、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年租金为整,乙方必须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三、租赁期间房屋的水电以及物业管理等费用,均有乙方负责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等设施的损坏,应恢复房屋原状和包赔一切经济损失。
五、租赁期间,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但不退还任何费用。
六、在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否则按违约追究乙方责任,收回房屋租赁权。乙方如需续租要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协商不成,乙方必须到期搬走。如有拖延,加倍包赔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应本着通过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到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简单的民房租房合同 篇15
出租方(甲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男/女,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甲方将座落在租给乙方作为办公使用,建筑面积平方米。
一、租用期为年,月租金为元整(人民币)(月租金包含物业费和中央空调费),付款方式为付押金元。租赁期满后退还。
二、租用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续租。
三、乙方租用后自己购置办公设备按照国家有关开展业务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四、乙方租用期间没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改造房屋内构及原有设施。
五、租赁期间,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如遇不可抗拒的政府行为,甲方因某种原因辞退乙方,甲方应将月租金剩余部分退还乙方;如乙方因何原因不想租用时剩余的月租金应为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六、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七、协议签订后甲方将房屋内所有水、电费用清移交给乙方,乙方在租用期间再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应在不损害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民房房屋租赁合同【优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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